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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6.20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通用15篇。

本文的重点是关于“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的深入讨论,读完此篇文章后,相信我们都会有许多的收获。撰写读后感时,需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探讨文中的主旨和意义。您是否曾经遭遇过写读后感的情况呢?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也可以跟身边的朋友分享哦!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大自然中,生态平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2

疯羊血顶儿是狼王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讲的是盘羊血顶儿的疯子行为,把自己的角卡在石头里变直,令他威武起来,使得他打败母狼,第二次,母狼生下了狼崽,却被血顶儿活活给打死了,给盘羊群创找了历史。因为它连连获胜,让其他小公羊也跟着他一起改变角的形状,在发情期的时候打死了许多大公羊,血顶儿只能把他们除掉才能不然他们让公羊们死亡!事后母狼连连报复,每天咬死一只羊,让血顶儿无奈的与她奋斗,最后血顶儿想出了办法,与母狼战斗到最后的时候,却被伙伴抛弃了,因为他们觉得留下血顶儿是个罪,只能把血顶儿送给母狼。

血顶儿的母亲是被那只母狼咬死的,血顶儿为了报仇,让整个盘羊群和他一起受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换位思考,不能让别人与你一起背黑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阅读的第一本书便是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赖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

你可能会问:“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敢跟狼较量,甚至杀害她的孩子?”那是因为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再害怕。

血顶儿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同时,我也佩服血顶儿的母亲,她宁愿自己被狼咬死,也不愿丢下自己的孩子,自己逃命。这就是爱,这世间最伟大的便是爱。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就是爱的力量。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3

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疯羊血顶儿》这篇小说就是写了血顶儿的复仇之路。

父母的爱不一定非要给你荣华富贵,疯羊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的悲苦意义,它的母亲就是猴戏,在一个清晨,猴戏生下了血顶儿,猴戏产下血顶儿时,带着浓烈的血腥,很容易招来食肉动物的袭击,幼羊在十几分钟内就可以奔跑了。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只黑母狼正盯着这对母子,猴戏知道,自己的孩子还要等几分钟才会自己跑,但是幼羊一走腿就软,母狼贪婪的向幼崽走去,猴戏确又护在幼崽的身旁,母狼扑向猴戏,咬住猴戏的动脉血管,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淌,幼崽吓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母亲的眼神暗示它快跑,终于,随着血液的流淌,母亲痛苦倒下,红红的血溅到了幼崽的前额上,母亲的血让他明白了自己要快跑。

对,这就是血顶儿的遭遇,它不是疯羊,它之所以把盘着的角弄成直的,是因为要报仇,它之所以这么大胆把母狼的幼崽穿在羊角上也是因为报仇,甚至最后不惜代价的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报仇。

它,血顶儿,只是一个普通的盘羊,却可以打得过他的天敌:狼。这种连我们人有时候见了都会怕的动物,它不怕,是因为那颗报仇的心。

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在害怕。

你可能会说,这个世上被狼吃过的羊不多的是,如果每只羊都跟血顶儿一样报仇,那世界上死的羊不更多了么,血顶儿这是自讨苦吃。

不, 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你这样想,那么,你错了。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4

你想了解羊的内心世界吗?你想了解疯羊血顶儿的故事吗?你想了解狼与羊的激烈战争吗?快来跟我一起走进《疯羊血顶儿》一书,来体会动物们的内心感受吧!

血顶儿本来不是一只疯羊,因为出生时,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从狼口中救出他,自己扑上去,被狼活活吃掉了。从那一刻起,发誓要为母亲报仇的血顶儿变成了一只“疯羊”,一只羊儿们心中公认的“疯羊”。

你看,疯羊血顶儿为了能够报仇,立志要把头上的角弄直(因为他是盘羊,羊角都是盘曲着的)。于是他天天把角伸进一块闪电型的石头缝里,数百天如一日,终于将盘曲着的角磨成了尖尖角。他等啊等,终于,替母亲报仇的机会来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杀血顶儿母亲的黑母狼又来了,她怀孕了,肚子很鼓。母狼经过羊群时,没有理睬羊群,而是径直走了过去。可是血顶却像疯子一样冲向母狼,头上那对尖尖的角刺向她,母狼躲了一下,绕到血顶身后,差点就将他置于死地。但是勇敢的血顶儿拼命地用脚朝母狼的肚子上踢,母狼受不了剧痛,落荒而逃……

虽然所有的羊儿们都认为血顶儿是只“疯羊”,但我觉得他并不是一只疯羊,而是一只孝顺、勇敢、有头脑、有方法、意志坚强、宁折不弯、为了替母亲报仇敢于面对狼的一只羊,是“前无古羊,后无来羊”的千古第一羊,他的这种精神不就是世代传颂的沉香救母的精神吗?只是沉香成功了,而他失败了。虽然他最终被母狼吃掉了,但是他死的有意义,是为扞卫羊的尊严而死。

读到最后,我的眼泪就没断过。他是想除掉黑母狼,结果却适得其反,如果我有能力,我真想助他一臂之力。哎……我在心中不断感叹,感叹天违羊愿;感叹血顶儿死于非命;感叹羊群对血顶儿一无所解……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5

近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语言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更加深刻的道理,却又怎么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自己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原因,叫它“疯羊”是因为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部分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至于羊群之间总发生冲突,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成心愿,那是因为: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余的羊为了能恢复往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帮助它,就这样,狼看自己的仇敌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故事的结局,天经地义,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受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已经为羊的历史增添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对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十分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心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6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可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端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张狂报复。最终,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分扔掉了它,用血顶儿的献身换来了羊群的安定。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十分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赴汤蹈火,可为什么羊群却扔掉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同室操戈,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羊羔们盲目仿照,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并且,后来由于血顶儿几回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责备。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孤军独战的它,角再尖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究竟,一仅仅羊,而另一仅仅狼呀。羊群把期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联合,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窝囊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役,可哪一次,除了倾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笨而窝囊的盘羊群,假如它们能联合一心,能深信、协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略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曾没有这种人,这种集体呢。依托一个人来盈余,却不给他协助,不联合,稍有过错就大加责备。社会需求联合,只要联合才干行进,才干具有夸姣的明日,不被外敌所侵略。

我想,血顶儿最终尽管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构怨,但它的那种精力肯定能一向留在羊群里。或许,在某一天,头羊能觉悟到它的那种精力,联合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能够含笑九泉了。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疯羊血顶儿》,我对“疯”产生了疑问。

血顶儿刚出生,他总在电击石旁磨角,角应该盘起来却弄成了藏羚羊那么直,闻到食肉兽的气味,其它盘羊闻风丧胆,全逃了,唯有它,冲上去挑衅,最牛的是它把灰母狼刺得抱头鼠窜,杀了它养的三匹小狼。

不过灾难降临,不少羊学它扳角,到了争偶期间,十三只羊死于那些直角下,接踵而来的是灰母狼复仇,六十只羊一天之内死伤一半,于是血顶儿与灰母狼决战,终因绕花鼎撤哨羊,使它死于非命。

血顶儿疯不疯?它不疯。它完全是为奥古斯盘羊造福,如果绕花鼎留下哨羊,那奥古斯盘羊就没天敌灰母狼了。血顶儿有资格做头羊,而绕花鼎只配做一匹贱羊。我们是学血顶儿一生“改革”,还是红花鼎一生享受?血顶儿一生“改革”,不向命运低头,不向厉害的投降,我把《就义诗》改给血项儿:

满天风雪满天愁,“改革”何需怕被吃?

留得吾羊豪气在,三年归报母狼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8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习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9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任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血顶儿的同伴一直认为血顶儿是个疯子――因为有很多公羊效仿它把角搬直,在发情期将同伴弄伤血顶儿对母狼的报复使黑母狼对羊群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报仇,也有很多读者认为这是颠倒大自然生存法则的。而我认为,血顶儿是一头有创新意识的羊,敢于与一成不变的大自然生存法则作斗争。同伴被同伴挑伤并不是血顶儿的错,血顶儿是为了母性圣洁的光辉而战,而那些羊又为了什么呢?为了一点点小事就窝里斗吗?血顶儿的勇敢让我很佩服。

在这部小说中,我还十分敬仰血顶儿的母亲,在她刚刚生产过后,身体十分虚弱时,面对一匹穷凶极恶的母狼,她还有机会逃生,但是她为了自己的孩子,宁愿以身饲狼,她是我看到了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强刚毅,以及母性的崇高伟大,她让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母爱是最伟大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0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00字:

“刚产完羊羔,如果需要,母羊即刻就能和平时一样奔跑如飞……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母盘羊为克服生存危机,把分娩期的虚弱压缩到了最低限度……小盘羊一生下来,十几分钟后,即能蹦跳自如,一旦遇到险情,就能跟上母盘羊一起在山崖上飞奔逃命。这在动物行为学上叫作幼稚态缩短。”

大自然是最严酷的课堂,充满了血雨腥风。时间和效率,对于处在食物链下端的动物们来说,那就是生命。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才读了两个章节,就让我对时间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深刻的感受,心情也有些沉重。尤其是读到刚生下血顶儿的母盘羊猴戏为了帮小羊争取那宝贵的几分钟,而不惧与狼共舞,最终自投罗网,羊入狼口。

如果狼晚来几分钟,小羊就能站起来跑了,母盘羊就不用回来与狼拼命。短短的几分钟,就是一只羊的生命。母盘羊用自己的生命去为孩子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也是把自己最后的时间给了孩子,这时间就是生命啊!

常常听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可我之前对此并没有太大的感受。对于我们这些顽童来说,时间似乎有很多。今天过完了还有明天,明天过完了还有后天,不是吗?而读到母盘羊被狼咬死,小盘羊逃走那一段,我才明白了,短短的几分钟,决定了会有一只羊没有明天。如果不是母盘羊以命相搏,小羊出生的那一天也将是它死的那一天,它的生命旅程可能就只有短短的几分钟。

对于任何生命体来说,时间都是有限的。有些时候,你能拥有更多的时间,只是因为别人把他的宝贵时间甚至生命给了你。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我不禁想到了作家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时间如此宝贵,却又来去匆匆,从不停留,难怪作者会“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人的一世不过百年,不知不觉我们已经都十岁了。如果说前面的十年我们不知道时间是什么,那么后面的日子里,我们应该知道时间是和我们的生命融在一起的,时间就是生命。

时间就是生命,这是血顶儿的母亲猴戏用血泪告诉我们的深刻道理啊!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1

疯羊血顶儿顾名思义,是指一头疯羊叫做血顶儿,可读完后,我觉得血顶儿并不疯,而是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的勇敢无畏的好公羊。

血顶儿是一只普通的盘羊,当它刚来到世上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地咬死了母亲猴戏。这一幕在它心灵中挥之不去。它看到了血淋淋的场面,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那天,母亲猴戏的那口血喷射到了它头顶上,所以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许多年过去了,它头顶的血早已消失,可他始终忘不了狼的丑陋与残忍,那血是苦难的红光,也是激励血顶儿复仇的灵光。它努力把角变直、尖锐,在伙伴们嘲笑的情况下,成功地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可最终仍因大家的自私而光荣牺牲。

这里我最恨黑母狼和绕花鼎,绕花鼎为了自己的家族,竟可以抛弃一只为盘羊们而战斗黑母狼的血顶儿!血顶儿把角扳直,只是想替母亲报仇,并没有想危害这个羊家族,是大家自己学起来的。而绕花鼎却不分青红皂白就说血顶儿是疯子,这让我很愤怒。看到血顶儿死后,我更加愤愤不平。血顶儿为了这个家族,为了母亲,千方百计的使出应付狼的招术,弄得遍体鳞伤!虽然天下的狼全死是不现实的,但是血顶儿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要做个实事求是的人,但不要不管怎么回事就说别人的不对,要换个角度想一想。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找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这是爱因斯坦的名言,,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过快乐的生活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2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疯羊血顶儿》,书讲述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他在出生的时侯,一只黑母狼袭来,他妈妈为了救他,与母狼搏斗来拖延时间,缩短他的幼稚期。在他妈妈颈部血管被咬断的时候,有一滴血溅出来,溅到了他的额头上,仿佛和他妈妈突然间有了心灵感应,得以逃生。从此,他一心报仇,把自己正长着的角伸进电击石来让自己的角变成直的。他还把那只母狼的2个孩子刺死,1个孩子踩扁,从此,母狼就开始了疯狂的报仇,让盘羊群损失近半,最终为了整体利益,羊群们背叛了他,最终被母狼咬死,但是他的爱侣金蔷薇选择了陪他,于是他们在天堂相聚了

血顶儿顶着被同伴说成是疯子的压力还坚持自己的做法,再看看我们,只要被大家嘲笑就会随大溜,大家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不引起异议,这样就没有了创新,就缺失了信心,就达不到自己的目标,你看看爱迪生,小时候净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像:母鸡能孵小鸡,我为什么不能呢?,大家不嘲笑他才怪呢!所以,我们要学习血顶儿这种疯劲儿,才能有所成就。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3

我最近阅读了动物作家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里写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被黑母狼给咬死而且吃掉了,所以有了报仇的想法。于是他一天一天用其他羊认为是“疯子”的方式磨练着自己。终于,他练成了一对比羚羊角还锋利,还直的羊角。用这对羊角为把黑母狼打成了重伤,还把三只小狼崽杀死了,为母亲报了仇。因为血顶儿把小狼杀死了,所以黑母狼开始报复,一天顶儿的母亲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自然规律是不可改变的。狼的家庭中也有爱。

就被杀死了五六只羊!不到一个月,血顶儿所在的羊群数量就从六十多只减到三十多只。最后,血顶儿和黑母狼再一次展开决战,但血顶儿却跌下了山谷死了。羊群从此又回到了正常生活的状态。

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狼吃羊其实只是为了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不是什么血腥的事情。所以吃掉血顶儿为自己的孩子报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4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5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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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读后感700字汇总


一本好的书籍,常会为阅读者呈现一个美好的思想,美丽的人生画卷。作者写的作品值得大家去细细品读,那么现在动笔将自己的感悟写进读后感,这样可以有效的提升自己。如何能避免作品读后感千篇一律的情况呢?为此,编辑花时间整理了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

读了郭懿萱的《疯羊血顶儿》,我深有感触。

书里主要讲的是:一只羊,在出生时,他的妈妈为救他,入了狼口,一片血喷到了他的头上……从此,他又对付狼,却被羊群误以为是疯羊。羊群背叛了他,血顶儿从山崖上摔了下去……

这只可爱、勇敢的小羊,因为要给母亲“报仇”,把角磨得直直的,为了报仇,把一只狼连连教训两次……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血顶儿抱不平。为什么羊群看不起他?为什么羊群以为他是疯羊、又取笑他?

我想起了被嘲笑的贝多芬,他也被人嘲笑过,可是就是因为有人鼓励他、安慰他,他才成为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作曲家。可是疯羊血顶儿却没有一个人鼓励他。

可能只有一只羊鼓励他,他就可以活下来,就可以为羊群再做贡献,可以再次对付狼群。

我也被嘲笑过,可是有个朋友的安慰,我就提起勇气,勇敢的面对学习,面对生活。最后收获了成功。

我相信,只要不嘲笑别人,世界就多出一点爱;只要不嘲笑别人,别人也不会嘲笑你!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2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平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原因,心里不禁一阵感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自己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打抱不平

故事的结局依旧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睹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一生都为了复仇而奔波,被羊群嘲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多次侥幸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中的血顶儿的名字不但奇特,还带着某种凶兆。血顶儿的母亲猴戏之所以叫猴戏是因为她出身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被一只金丝猴当马骑了一会儿。血顶儿出生时,亲眼目睹了一只母狼残忍的杀了它的母亲,血顶儿的母亲临死之前把血淋到了血顶儿的头上,血顶儿因此获得了这个名字。血顶儿对母狼杀了母亲的事念念不忘,每天苦练羊族格斗的本领,甚至不惜代价,把自己原本弯着的角磨成了尖尖的角。有一天,血顶儿在小河边碰到了那只杀了它母亲的凶手一只怀孕的黑母狼。血顶儿和黑母狼打了起来,最后,血顶儿把黑母狼打跑了,这使血顶儿的地位在羊群中不断升高,在一次散步中,血顶儿意外的碰到了黑母狼的孩子,为了报仇,把那些小狼给杀了。于是,血顶儿又与黑母狼大战了一场,可是,由于头羊嫉妒血顶儿的才能,使血顶儿被黑母狼杀了

大自然的一切都不可预测,也正因为这样,才使大自然更加神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4

疯羊血顶儿顾名思义,是指一头疯羊叫做血顶儿,可读完后,我觉得血顶儿并不疯,而是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的勇敢无畏的好公羊。

血顶儿是一只普通的盘羊,当它刚来到世上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地咬死了母亲猴戏。这一幕在它心灵中挥之不去。它看到了血淋淋的场面,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那天,母亲猴戏的那口血喷射到了它头顶上,所以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许多年过去了,它头顶的血早已消失,可他始终忘不了狼的丑陋与残忍,那血是苦难的红光,也是激励血顶儿复仇的灵光。它努力把角变直、尖锐,在伙伴们嘲笑的情况下,成功地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可最终仍因大家的自私而光荣牺牲。

这里我最恨黑母狼和绕花鼎,绕花鼎为了自己的家族,竟可以抛弃一只为盘羊们而战斗黑母狼的血顶儿!血顶儿把角扳直,只是想替母亲报仇,并没有想危害这个羊家族,是大家自己学起来的。而绕花鼎却不分青红皂白就说血顶儿是疯子,这让我很愤怒。看到血顶儿死后,我更加愤愤不平。血顶儿为了这个家族,为了母亲,千方百计的使出应付狼的招术,弄得遍体鳞伤!虽然天下的狼全死是不现实的,但是血顶儿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要做个实事求是的人,但不要不管怎么回事就说别人的不对,要换个角度想一想。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找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这是爱因斯坦的名言,,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过快乐的生活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5

《疯羊血顶儿》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我读完之后深有感触。

血顶儿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它是一只很可怜的盘羊,它刚生下来的时候,自己的妈妈为了保护血顶儿而被恶狼杀害。

血顶儿记住了自己与恶狼的仇恨!要为妈妈报仇!它放弃了美丽的盘角,拼命地把自己的角扳直,要知道在羊群里角越花哨越好看可它偏要将自己的角扳直因此它在羊群中很没地位,总是被嘲笑,因此它被看做是只疯羊,终于它在一场与狼的搏斗中与曾经杀死它妈妈的狼同归于尽了!

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我,血顶儿为了报仇竟牺牲了自己!要知道那时盘羊寓意着冷酷,是没良心的意思,因为那时的盘羊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仇恨,也没良心,但在这样一个家族中竟会有一个不惜自己为家人报仇的羊,羊群们嘲笑它,侮辱它,但它若无其事,依然在磨自己的角想让它变的锋利起来。因为它永远也忘不了妈妈死的那一刻。血顶儿是多么了不起的一只羊呀!人类有时候都做不到的事情而它却做到了,它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为妈妈报了仇,这真是儿子对母亲的伟大举动。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打骂自己的父母,不赡养父母,把父母赶出家门,为什么一只羊都知道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而我们人类怎么就做不到呢?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6

最近,我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读了这个题目,你肯定会觉得它是一只神经麻木的傻羊,呆羊。但是你想错了,它是羊族的英雄!它曾为了额头上的那滴血迹,那是它母亲的血迹,就在它刚生下来3秒钟内,它的母亲被残忍的黑母狼杀害了!从此以后,它的一双羊眼,闪着寒光,喷着怒火,两只羊角笔直挺拔,如刀似剑。它以狼为敌,追着狼群疯狂地跑,一大群恶狼,被它追得四处逃窜。它被认为是盘羊群中的疯子,经常在盘羊们嘲笑声中度过。但是,它一次又一次的保护着整个盘羊群。最后,还是死在了这只残忍的黑母狼手下。

就是这样一只充满正义感的小羊,早早失丢了母亲,为了替母报仇,就这样努力艰辛拼搏着。它不像我们现在的生活,依偎在父母的身边,快乐地长大,衣来伸手,食来张口,

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艰辛,什么叫拼搏。我们的童年也不像血顶儿一样残酷无情,而是那一幕幕的美好回忆。我们现在有父母,有朋友,有同学,有亲人,但比起血顶儿却孤身一人,每天都在其它盘羊的嘲笑声中度过。

读完这本书从后,我思绪万千,我们一定要珍惜这美好生活呀!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7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习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8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9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0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这本讲述动物故事的小说,使我感触深刻。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很简单:一只刚出生便看到自己母亲死去的小盘羊——血顶儿,长大后,一心想替母亲报仇。可是它们盘羊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拿来做武器的东西,唯独那对绕着大大花结的角可以利用一下。

于是,血顶儿就把自己小角放进被电劈成两半的石缝中定型。终于,血顶儿长大了,双角也硬化了,和别的`大公羊不同的是,它的双角是直直的刺向天空。后来,黑母狼一次次的闯入羊群,又一次次的被血顶儿的两把“利剑”赶走。血顶儿被视为了羊群的福星。不料,黑母狼却带着更大的阴谋,来到了羊群……

故事中的血顶儿让我又爱又恨。爱的是,血顶儿可以为了完成自己母亲的的遗愿而不顾一切;恨的是,血顶儿报仇的方法是在太鲁莽,太自私,自己有尖尖的的双角,肯定很安全。

可是,其他盘羊们呢?当中有模仿血顶儿的角的,最后却成了自相残杀的武器;有的没模仿,就成了一心不让羊族繁衍的母黑狼的腹中之物……仔细想想,这不正和我们这些所谓的“高级动物”——人一样吗?有多少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为了孝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多少人,说为了兄弟情义,从而不顾一切,鲁莽的做事?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呢!

有人说,羊很懦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遇到危险,羊们争先恐后逃跑,是为了留给自己一条生路。有人说,羊很软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有多少羊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而拼死一搏?

其实,人类是多么虚伪,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人类,反而要向动物学习!学习动物,做事会衡量自己的水准;学习动物,无论在怎样的境遇,总会努力给自己闯出一条出路……看似柔弱的动物,其实有时候也十分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1

一双羊眼,闪着寒光,喷着怒火;两只羊角,笔直挺拔,如刀似剑;三只小狼崽,死在它的手下;一只大恶狼,被它追得四处逃窜。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疯羊血顶儿》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血顶儿在刚刚出生20多分钟的时候,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可它顽强地活了下来。后来,它长大了,踏上了为母亲报仇的道路。它为了给自己的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它也顽强地把自己那稚嫩的角嵌进电击石里,迫使自己正在生长过程中的角变直,以伺机为母亲报仇。在这复仇之路上,它历经了数不尽的酸甜苦辣,最后她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

如果血顶儿不想为母羊猴戏报仇,他就不会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如果血顶儿不想为母羊猴戏报仇,他就不会去同羊的天敌——狼,决一死战。它不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而是动物界的英雄,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再想想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被人们误以为是“疯子”的人呢?答案是有的。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年幼时的爱迪生好奇心很强,不管什么事情,他都要问个明白。虽然这些问题很常见,但是很不容易回答。

比如,姐姐摔破了茶杯,他会问:“茶杯掉到地上,为什么就破了呢?有摔不坏的茶杯吗?”哥哥捉到了一只蜻蜓,他就会问:“蜻蜓的眼睛为什么是长在头顶上而不是长在肚子上呢?”……

因为爱迪生时常会问一些很古怪的问题,所以,人们望着他不大相称的身体时便会说:“这个孩子一定不太正常。他的脑袋特别大,是疯子的征兆。”

然而,爱迪生对大人们的说法并不在意。对他来说,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了数不清的奇异事物。他执着追求,后来这位被称为“疯子”的孩子成了一位伟大的发明家,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疯子”,有时只是一个表面的词语,在它的深处或许还有更深远的用意。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

塔顶读后感(通用7篇)


读书能使人更充实,丰富,作品无疑是一本值得我们学习的好书,写读后感可以培养学生的行为美。你知道撰写作品的读后感的技巧吗?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塔顶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塔顶读后感 篇1

十一黄金周里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得《小猫日记》的第二部《塔顶上的猫》。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笑猫和地包天(一条京巴狗)躺在草地上观察天上的一朵云流,当云流掠过公园里的一座高大的白塔时发现了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在塔顶上发呆。奇怪的是:笑猫天天到公园都会看到虎皮猫在塔顶上。就是因为这只猫可以上到塔顶而引起了别的资格猫的愤怒,他们用玩具枪、玩具大炮打她,但都打不下。有一天,笑猫看到中箭的虎皮猫躺在地上后,把她送往动物医院。当虎皮猫养好伤后又到塔顶上去了,在那天,她引来了许多花鹭,她走后,花鹭渐渐飞走了,人们想留住花鹭,于是放了一只金猫上去,但没用。虎皮猫再也没上去了,塔顶上再也见不到花鹭了。

只要看过《淘气包马小跳》的人都知道笑猫是谁,笑猫是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养的一只猫。我很佩服杨红樱阿姨可以写出小孩和成年人都爱看的书,这将会成为小孩和成年人沟通的桥梁。我不仅读出了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还读出了杨红樱阿姨利用这个故事讽刺这个社会的黑暗,比如:虎皮猫在塔顶上发呆,而其它的猫上不去就想方设法把虎皮猫弄下来。我觉得塔顶代表一种地位,别人没有这种地位就要想办法抢走那人的地位。还有:虎皮猫在塔顶时引来了一群花鹭,她走后,花鹭渐渐飞走了,人们为了留住花鹭,竟放了一只没有生命的金猫上去。这说明人们为了达到一个目的,不择手段。我不知道杨红樱阿姨的感受是不是这样的,但这就是我读出来的感受。

我希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互相之间的勾心斗角、不择手段地争夺地位、名利和金钱,只有互相之间的帮助和关爱!

塔顶读后感 篇2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他叫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写了一只高傲的虎皮猫整天呆在塔顶仰望天空,以及发生在塔下面的一系列故事。

很久以前,虎皮猫的爸爸妈妈就一直想爬到那座白塔的塔顶上,但是他们不像以前一样那样年轻,没有能力爬上去,他们就让自己的孩子虎皮猫练习爬。她的爸爸妈妈的皮毛都不像虎皮猫,因为她的爸爸皮毛是黑的,妈妈的是黄的。所以她的皮毛既有黑又有黄,黑黄相间,就成了虎皮的样子。她白天睡觉,晚上练习轻功,经过一次次的失败,她终于练成了。每天都要爬上高高的塔顶,望着天空幸福地发呆。她的姿态非常优美。

有一天,地包天和笑猫去看云彩,发现塔顶上有一只虎皮猫望着天空,这件事传到了所有猫的耳朵里。他们非常愤怒,因为这座白塔的塔壁是用汉白玉做成的,他们都没有能力爬上去。他们每天都在森林里开会,他们忌妒得不得了,还愤怒地游行。这时候,老鼠们高兴了,狡猾的老老鼠看到猫们如此嫉妒和自负,就帮助他们出了很多歪点子和损招,让这些狂热的猫们上当,被老鼠们玩了不知几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不要自己觉得自己了不起,过于自负。嫉妒别人对自己没有好处,只有坏处,这就叫损人不利己;自负就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是自己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塔顶读后感 篇3

大家看过《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吗?

在故事中,讲了有一只虎皮猫站在翠湖公园的塔顶上,其他的猫上不去,很嫉妒那只虎皮猫。老是要开会,想整死那站在只塔顶上的猫,它们每次开会都只是夸大其辞得说那只猫,却从来没有想过它们这么做的意义。它们开会多了,有些猫和老鼠烦了,就没再去开会。有些猫还是固执的很。它们在塔下骂,可是却没有想过塔顶上的猫能不能听见。笑猫和京巴狗地包天去权它们,可是它们已经丧失了理智,说笑猫的不是,没有管笑猫和地包天。后来塔顶上被人铸了一只假猫在那,从此虎皮猫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觉得这些猫无非就是在瞎起哄,明明知道那制猫不会理会它们,还要在处心积虑地开会,可是到头来他们又能怎么样?就算把那只猫赶下来,他们能上去吗?他们太傻,不知道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用处潜能,他们虽然上不去,可是他们也有那只虎皮猫没有的本领啊。所以大家在做决定前,要仔细考虑,不要太冲动。那样只是盲目的做法,没有实质作用。

理智,是做大事的最好方法!

塔顶读后感 篇4

我一口气读完了《塔顶上的猫》这本书,它让我百看不厌。

《塔顶上的猫》是一本童话故事,说的是一只会笑的猫在春天的山坡上和他的朋友地包天(一只狗)聊天时,在翠湖公园的白塔顶上发现了一只虎皮猫。因为一般的猫都爬不到塔顶上,许许多多的猫出于好奇,都想看热闹,就聚集在白塔下面眺望那只虎皮猫,几只资格猫对塔顶上的那只虎皮猫表现出了极其的不满。他们暗地里接二连三开会指责、讽刺和嫉妒塔顶上的虎皮猫,而笑猫却说:如果说我不想在塔顶上,一定不是真心话,可是,想又怎么样呢?我上不去呀!所以,那个塔顶只属于能爬的上去的猫。你们只要能爬上塔顶,那么,塔顶也可以属于你们。我认为笑猫说得很有道理,它能够实事求是的承认自己不如塔顶上的虎皮猫,而不是像资格猫们那样只会指责、讽刺其实任何事情只要努力,成功就会属于你。

这本书告诉我们:对于别人取得的成绩,要正确对待,不能嫉妒、讽刺、不服气每个人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取得成绩,那才是真本事。如果只会嫉妒,而不努力,你永远不会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塔顶读后感 篇5

这本书是我考试前几天卖的没读完的,因为我要复习功课,妈妈把这本书放到了书架上,让我暑假的时候再读。就在今天早上,我在书架里翻出了这本书,写出了这篇文章。

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伴着春天第一朵白云,一只美丽的虎皮猫突然出现在塔顶上。这只猫惹怒了一群着名的资格猫,他们开会诅咒她,愤怒地游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

而笑猫每一次见到美丽的虎皮猫,都会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杜真子说,笑猫恋爱了。每天,虎皮猫都会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但是,笑猫只能远远地看着,因为它爬不上去。就在这一天,那群着名的资格猫突然对她发出疯狂的攻击,尽管什么东西都伤不到虎皮猫,但是,有一只箭射在了虎皮猫身上。虎皮猫不想在这个城市里了,就在她伤口刚刚愈合的时候,虎皮猫就消失在笑猫的眼前。

读后感想:当我看到带省略号的结尾时,我多么想让虎皮猫和笑猫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塔顶读后感 篇6

我,一个名副实在的杨红樱小书迷,。最近出版的《笑猫日记系列—塔顶上的猫》我更是爱不释手。

笑猫、虎皮猫、地包天、“资格猫”、杜真子、马小跳、老老鼠便是书中的主人公。笑猫是一只会笑的猫,一只希奇的猫,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思惟;它会各种各样的笑:微笑、狂笑、嘲笑、冷笑、苦笑、皮笑肉不笑等等。它仍是一只懂得浪漫的猫,一只通人道的猫,虎皮猫可是笑猫的暗恋对象哦!笑猫喜欢它的锦绣、高贵、优雅。与此同时,虎皮猫也是“资格猫”的嫉恨对象,由于翠湖公园里有一座锦绣的白塔,锦绣的虎皮猫能爬到塔顶,这惹怒了一群所谓闻名的“资格猫”,它们以为连它们都上不去的地方,决不答应别的猫爬上去!他们开会咒骂,愤怒地游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

在书中有一个很希奇的地方,老老鼠和笑猫居然是一对好朋友,它们这对好朋友就比如刘备和诸葛亮、包丞和公孙策,每当笑猫碰到难题时,老老鼠有的是锦囊妙计,老是给它出谋划策。它们爽朗乐观,幸福的糊口着。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要拥有一颗至纯至善的、宽收留真诚的心,才能感触感染丰硕出色的世界,要拥有一份崇高纯挚的情谊,与同学朋友互帮互助,才能跨步向前。

塔顶读后感 篇7

用一个星期细细的品读读完了杨红樱写的《塔顶上的猫》。该书以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童话的形式,反映了一些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一些现象,值得每一位读者的深思熟虑。在美丽的翠湖公园里有一座插入云间的汉白玉塔,没有任何一只猫能爬到塔顶。但是有一天一只不同凡响的虎皮猫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爬上了塔顶。这只虎皮猫引起了一群资格猫的嫉妒,粉刺和迫-害。相信或许会有很多人看了会感动,会流泪满面,或许会哈哈大笑,或许你会感慨万千,或许你会低头深思

读完该书第一个印象最深的便是:有思想,爱笑的笑猫!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嘲笑、狞笑、苦笑,甚至还会皮笑肉不笑。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他喜欢观察人,能听懂人的话。他总是在远方默默的看着虎皮猫,当所有的猫都聚集起来开会、责骂、迫-害虎皮猫时,他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支持虎皮猫;当虎皮猫受到伤害时,他把虎皮猫送进了宠物医院。对了,他就是这样一位有思想,有正义感的猫。

其次虎皮猫的高贵、神秘和努力让我最为感动!

虎皮猫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努力。神秘。高贵!虎皮猫爸爸的皮毛是黑的,妈妈的是黄的。所以她的皮毛既有黑又有黄,黑黄相间,就成了虎皮的样子。由于虎皮猫的爸爸妈妈没有能力怕上塔顶,她白天睡觉,晚上练习轻功,虽然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她终于成功了。最终她爬上了高高的塔顶,久久的望着天空幸福地发呆。她的姿态非常高贵,很神秘!当她受伤康复后,为了公园的宁静,她选择了离开,带给笑猫的是漫长的寂寞和忧郁!

最后,无知。可怜和愚蠢的资格猫,让我反思!

牧羊豹读后感600字通用


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阅读了作品这本书,读完后受益匪浅,感慨万千。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我们应该如何来写一篇打动人心的作品读后感呢?于是,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牧羊豹读后感。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牧羊豹读后感(篇1)

每个人心里都有许多“大门”,只有通过不断的读书和学习才能把这些大门一个个打开,我肯定不例外啦!就让我小徐来给大家说说我看的书吧。 我看的书作者是大名鼎鼎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本书叫《牧羊神豹》,大家听了这本书的名字,一定也想听听我的读后感吧!

在这本书里有着许多精彩的故事,有火豺、一对老龟、牧羊犬阿甲……我就把其中一篇的主要内容给大家讲讲吧,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河口的人在集市上买了一只小豹子,小豹子在主人家中一只叫梵娌的牧羊犬的抚养下一天天长大,终于有一天梵娌死了,小豹子长大了而且还会牧羊,于是它就给主人牧羊。突然有一天主人发现羊少了,主人发现时他的豹子干的,主人就把豹子放回了大自然,小豹子为了感激主人,捉了赤斑羚给主人。沈石溪把一个个不会说话的动物,写成了一个个能说会道的神奇动物。以前,我对动物无动于衷,如今我渐渐的喜欢上了动物,我家的动物本来就很多,比如狗、兔子、鹅、等等。平时我对他们都是不肖一顾都是奶奶照顾它们,现在我感到很惭愧。正如沈石溪所说只要自己用心去观察,不难发现在情感世界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不如。

这本书让我从新的角度,新的视野看出每个动物与我们的感情。

牧羊豹读后感(篇2)

当我品完《牧羊神豹》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一种来之不易的情感,那就是爱!

爱是火豹父母为了拯救小火豹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奋不顾身地用身躯压灭烈火,走完了“漫长”的五米火路。试想一下,当灼热的烈火烧焦了皮时,是何等的痛苦啊!但他们却真正做到了,者就是爱的火焰。

爱是母龟,为了养活公龟而不顾山高路远,一路奔波。55年以来,坚持每天送水送饭,主动承担起照顾公龟的责任。这就是爱的责任!

爱是灵猫夫妻,好不容易逃出了动物园后,为了更好地抚养孩子,牺牲了自己的自由,皈依牢笼。这就是爱的牺牲!

爱还是牧羊神豹三点金为了母豹和他的孩子。不惜脱掉牧羊神豹的称赞,背上恶名,背叛主人,离家出走。即使三点金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它依然不后悔。一年后,它又把给主人造成的损失双倍奉还,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和豹子,因为它从未愧于豹这个家族。这就是偿还,爱的供养!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爱。有父母无微不至,体贴的关爱,有朋友之间亲密的友爱。在这些爱,使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友爱。一次,我摔倒了正是张欣悦将我扶起,虽然只是这样轻轻一搭肩,我的心理就涌上了一股暖流!

牧羊豹读后感(篇3)

三点金,是这大千世界中的一只黑豹。但除了豹子,它还有另外一个身份:牧羊“犬”。

沈石溪用一双鞋子交换了这只黑豹。一开始,老牧羊犬老焚娌怎么也不肯养育三点金。但逐渐的,它被三点金的依恋激发了母爱,于是它开始用心的照顾三点金。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要了老焚娌的命。正在沈石溪四处寻找一只新的牧羊犬放羊时,三点金挺身而出,利用老焚娌教它的各种放羊技巧,成功胜任了这个职位。

刚开始,它很用心的放羊,并两次为了保护羊群和蟒蛇、豺群恶斗。但后来,沈石溪发现羊群中的羊总是每隔五天就少了一只羊。这让他感到非常奇怪:为什么羊群总是隔五天就少一只?于是,他悄悄跟踪三点金,发现它竟自己在外成了家,还有了自己的孩子。他顿时勃然大怒,但冷静一想,三点金为了羊群做了那么多事,杀它是不应该的,可又不能放过他,思前想后,他只得辞退了三点金。一年后,沈石溪接二连三的发现几只死去的赤斑羚,后来才知这是三点金对他的报答。因为一年前,三点金从他这里偷去四只羊。一年后,它又还回来了四只比羊价格更高的赤斑羚

我想,既然豹子都能守信用,偷了主人四只羊后,明明可以不用“还”,却出人意料的把羊“还”给了沈石溪。尽管人类一直自认要比动物高等,可人类最初也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为什么动物能守信用,而我们人类却有很多人都办不到呢?

牧羊豹读后感(篇4)

我很喜欢看动物小说,因为它能通过动物的情感与生活,来揭露人性的本质,引起对罪恶或错误的理念的讽刺。

这里有很多故事,有火豺、一对老龟、犀牛与犀牛鸟等等。其中也包括牧羊神豹。我最喜欢的就是牧羊神豹。牧羊神豹讲的是一位羊倌,他是帮自己村放羊的,他家养了只牧羊犬,早已老得掉牙了,于是,他想去临时的中缅市场买条德倾牧羊犬,可却没见到。一位缅甸老人把脚弄伤了,鲜血直流,脚上还有泥,令人作呕,他拿出一只小黑猫和羊馆来交换羊倌的鞋。羊倌把小黑猫带回家仔细一看,却是一只小黑豹,于是,羊倌便将小黑豹给老母狗来养。黑豹长大了,跟着老母狗放羊。可一场暴风雨夺去了老母狗的命,于是,小黑豹便成为了一只罕见的牧羊豹,放牧无一损失。一位老猎人提醒羊倌,我们一代一代都用牧羊犬,如今你要倒大霉的。后来,黑豹和一只花豹结婚,吃了四只羊,羊倌便将黑豹放归山林。羊倌很后悔,不该把好心当狼肺。放走黑豹之后,黑豹还了四只赤斑羚羊给羊倌。

我感受到黑豹偷吃羊后,羊倌将黑豹放归山林,证明羊倌很有爱心;黑豹还了四只羊,证明了它是一只活得很有自尊的豹子。我们人类应该与动物和谐共存。

牧羊豹读后感(篇5)

三点金很称职,在它的工作期间,羊群的存活率是百分之百。为了保护羊群,三点金战胜过凶猛的蟒蛇,击退过凶残的红豺,为羊群尽心尽力。渐渐地,三点金长大了,与一只母花豹产下了小豹,为了给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足够的食物,三点金不得不去偷主人的羊。在二十天里,它偷走了四只羊,主人发现后将它干了出来。过了一段时间,主人连续三天打猎时都捡到了十分珍贵的赤羚羊,感到很奇怪,在第四次捡到赤羚羊后,主人发现了三点金。最后,主人明白了,这是属于一只豹子的自尊,它偷走了自己的四只羊,又还给了自己四只羊。

动物并不是冷血无情的,你对它好,它感觉得到,自然也就对你好了。就像三点金,主人养育了它,它便帮助人牧羊,甚至几次为了羊群的安危出生入死。所以,不要认为动物比人类低贱,它们也有感情,它们懂得报恩,它们也有属于自己的自尊。

牧羊豹读后感(篇6)

《牧羊神豹》是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他写的《牧羊神豹》很好看,让我认识到了文章的“三点金”,它是一只知恩图报的豹子。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讲作者插队落户时,救助了一位老农民,老农民报答他,送给他了一只豹仔。于是,作者带回豹仔,取名三点金,给老母狗梵娌抚养,当时以为豹仔是只黑猫。梵娌是只老牧羊犬,两者关系越来越好,梵娌把三点金当做了自己的孩子,结果,一场暴雨夺走了梵娌的命。作者买了一只新牧羊犬,三点金却咬了牧羊犬,担起了梵娌的工作。三点金工作很认真,从来没偷吃过一只羊,也没有走丢过一只羊,而且在豺群口下救了羊群。所以,每天都是三点金独自去放羊,每天晚上赶羊回来。

不久后,当作者点羊时,发现少了一只羊,并没在意,但每过一周,就会少一只羊。作者起了疑,悄悄跟在羊群背后。发现三点金偷偷从羊群里骗出一只羊到森林里,从树上突然跳下一只母豹,咬死了羊。原来是三点金的老婆,还有三只小豹仔。结果,被作者发现了,三点金离开了。一年后,作者放羊时,突然在林子里发现了一只快要死的赤斑羚。没隔多久,就发现了4只。原来是三点金,因为他只偷走了4只羊,所以,它用4只珍贵的赤斑羚来抵债。最后,再也没出现过。

这就是主要内容,故事还是很感人的,三点金知恩图报,在偷走的4只养的一年后,它把自己捕捉的4只赤斑羚送给了它以前的主人。

羊脂球读后感精选15篇


作品是一本令人受益匪浅的好书。 阅读时记录下的主要思想,可以让我们吸收和掌握书中的知识,编辑根据您的需求为您准备了一份详细的《羊脂球读后感》,敬请您阅读本文!

羊脂球读后感(篇1)

金钱、利益……各种诱惑,令人们的思想变得扭曲,灵魂变得肮脏。而在这样水深火热的环境,她的灵魂还能像一朵圣洁的莲花一样,这是何等的洁净?她就是——羊脂球。

我对羊脂球的悲惨命运产生极度的怜悯之心,并且对那些贵族阶层,内心却是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恶心,心中不时感到悲愤交加!这些恶人就像是禽兽,他们的善变让我感到极其可耻和恶心!在这些认为自己的身份很高贵的这些人,内心是竟然充满着丑恶。因为羊脂球是妓女的,他们就不感谢她吗?因为羊脂球是妓女,他们就要牺牲她的人格尊严来换取自己的逃亡吗?人人都是平等的啊,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珍贵的啊!可是这些禽兽一般的恶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丝毫不顾及他人的利益!这些人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变得自私自利,思想扭曲,灵魂肮脏!这些恶人,都带着虚伪的面具。你看到的,只是他虚假的一面。你对他有利用的价值,他就会假惺惺地讨好你,当他已经把你利用完了的时候,他将会毫不留情地将你丢弃。就像是把你当做垃圾,去践踏,去侮辱!而当你知道了现实是多么残酷的时候,却又无力反驳。就像是羊脂球最后的结局一样,只能够在内心发泄,只能够自己默默地痛哭地呜咽。这样现实的社会,是不会有人怜悯你,帮助你,关心你的。没有事情比这样更可悲,更可恨了!

同时,我也很欣赏羊脂球的善良真诚。在大家都对她窃窃私语时,羊脂球还能将自己带来的食物大方地分享给其他人。在当时那样黑暗的情况下,能做到这样是有非常崇高的内心和精神的。她的灵魂,是多么的圣洁,她就像是“出淤泥而不染”的一朵莲花!如果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像羊脂球那样,那么这个世界都会充满着美好。而不会像那些恶人一样丑恶,只会利用他人来为自己谋取利益。在羊脂球生活的时代,都充满着战争和丑恶。比起他们,我们如今生活的社会是胜过他们的。在这里,我们的社会很和平,很温馨。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我们只要真诚待人,我相信这个世界会充满爱。

《羊脂球》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故事发生在一个战争逃亡的路上:一辆马车上载着许多不同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而其中身份最卑微的一个就是羊脂球。因为她的身形太过肥胖,所以她绰号叫“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是因为这样卑微的身份,所以她在这充满着丑陋的背景里,她总会受到那些恶人的挑衅、歧视和践踏。在这马车上,几位“正经妇人”就在羊脂球面前挑衅,其他人看向羊脂球的眼神也是非常轻佻。可是,当羊脂球将她的食物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的时候,那几个先前瞧不起羊脂球的修女、伯爵、妇人都毫不犹豫地将羊脂球带来的食物一扫而光。后来,羊脂球又为了让其他人能够继续逃亡,羊脂球被迫和敌方军官睡觉,牺牲了自己的尊严。但羊脂球最后不但没有受到大家的感恩,还被这些恶人冷视、远离、藐视。

羊脂球的这个故事让我对这个社会有了新的看法,也让我在思想上有了新的感悟。在这个世界中,你只能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自己的实力来战胜他人,另其他人对你刮目相看,只有这样,你才能在这样现实的世界里有立足之地。这是多么的残酷!

善于恶,美与丑,真诚与虚假,这些我都在《羊脂球》里领悟到,体会到。我希望在未来的社会里,我们不会像那些恶人那样歧视任何人,不会利用他人来谋取自己的利益,不会每个人都戴着面具来面对他人。我相信,我们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

羊脂球读后感(篇2)

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一样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正因这么卑微的身份,因此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生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状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齐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就应拒绝,正因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生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理解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被食物给征服了。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持续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账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以后却把她像废物一样扔掉。”这样种种的摧残,最后导致她被完全地毁灭了。

无论是羊脂球的食物被掏空,还是她被迫去跟敌方军官睡觉以换取贵族的继续逃亡,羊脂球都作出了牺牲。贵族始终看紧他们腰包里的金子,就算是自己的恩人,当威胁到自己的利益时他们都会变成嗜血的恶狼。他们就像是血吸虫,如马克思所说“上上下下都滴着肮脏的血”,也正是这种丑恶的灵魂给他们带来了财富。

《羊脂球》这篇文章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那些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

羊脂球读后感(篇3)

《羊脂球》读后感1

也许有些人真的根本就不配得到怜悯。

当天使断翼陨落在黑暗的人间,即使被玷污,心灵的圣洁仍是不容置疑的。羊脂球是个妓女,这是众所周知的。所以那些贵族们厌恶她,和她在站一起,哪怕相隔百米,也害怕自己会被她的肮脏所污染。只是在外人眼里,谁又知道这些冠冕堂皇的贵族们那不可见人的一面呢。

在从鲁昂逃亡吉艾卜的狭小马车上,高贵的人们谁都没有为自己准备一点儿食物。一路上,因为战乱,没有人做生意、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食物与别人分享。村子里的农民害怕自己仅有的储藏品被军官们抢得一滴不剩,商人们害怕自己好不容易敛到的金子不翼而飞,也早已远走高飞。车上的人们都饿了,但是他们找不到食物。

午后的时光是漫长的,特别是感到肚子饿的时候。从1点到3点,只有高尔奴代喝了些自己带的蔗渣酒。当然,他邀请过同车的其他人。只是只有最现实、爱占便宜的鸟老板同意喝了两滴。

午后3点,苍茫的雪地一望无际,白得令人窒息。羊脂球高高兴兴地拿出了自己所带的食物。高尔奴代会带酒仅仅是因为他嗜酒,这只是他的一种习惯。然而对羊脂球来说,她很清楚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如果伯爵他们出去找到了食物,也绝对不会有她的份。所以,她只有靠自己,靠自己让自己安全的活下去。她开始吃自己的食物,但并没有像高尔奴代那样邀请别人。我开始觉得她自私,但当看完整部小说,我不得不说她这样做是正确的。那些贵妇在一开始根本不会接受她的好意。她们对羊脂球的蔑视愈发强烈,甚至是恨她。她们恨不得把她从车上扔下去。这种恨,更多的是因为羊脂球有食物,而自己却因为拒绝向一个妓女开口而不得不饿着肚子看着她吃。

于是又是鸟老板,他的一句话给了羊脂球开口邀请的机会。他和他的夫人成了羊脂球提篮的第二个光顾者。

只有第一步是费事的,一下越过了吕必功河的人简直为所欲为。莫泊桑这样写着,他笔下的人物这样做着。在鸟老板的带领下,一行十人很快就风卷残云地吃完了提篮里足够羊脂球吃三天的食物。他们依旧恨,恨这只提篮为什么不再大些。

伯爵虚伪地用自己世家子弟的雍容大度向羊脂球表明自己的谢意:我们用感恩的态度来接受。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更多的是想炫耀自己高贵的身份与良好的修养。

即使如此,他们的本性在多忒镇显露无疑。普鲁士军官要求羊脂球陪他过夜,却因羊脂球的拒绝而无限期地扣留众人。一开始,同车的所有旅伴都对羊脂球表示同情,似乎与她同仇敌忾。但随着行斯的耽延,工业家、贵族、商人的态度一天天地变了,他们先是婉言劝诱,继而旁敲侧击,最后大举进攻,追使羊脂球答应了敌军官的无理工要求。他们牺牲了羊脂球、没有任何愧疚地牺牲了羊脂球。事后他们对羊脂球倍加轻蔑,显示自己的高洁。

在他们为自己即将得到的通行举行盛大的晚宴时,高尔奴代却一言不发。鸟老板说高尔奴代并不认为羊脂球是滑稽的。在那时我以为他是好人,以为在第二天见到羊脂球之后,他会去安慰她——至少会为她准备食物。然而没有、什么都没有!他只是一路都哼唱着《马赛曲》,这首法国国歌算是他对自己及其他人的惩罚么?

小说的结尾没有再下雪,愈发坚硬的大地加快了逃逸者们的速度。羊脂球一直在哭,哭自己的无知与天真,也哭这群忘恩负义的贪狼。哭声不大,却足以震撼每个读者的心灵。同车的旅伴,但凡有一人想起过羊脂球的恩惠,谁也不会听到这令他们感到耻辱的哭声。愿羊脂球的眼泪能够冲刷所有的罪孽,洗净这些人自私、肮脏的灵魂。

《羊脂球》读后感2

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一样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正因这么卑微的身份,因此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生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状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齐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就应拒绝,正因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生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理解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被食物给征服了。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持续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账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以后却把她像废物一样扔掉。”这样种种的摧残,最后导致她被完全地毁灭了。

无论是羊脂球的食物被掏空,还是她被迫去跟敌方军官睡觉以换取贵族的继续逃亡,羊脂球都作出了牺牲。贵族始终看紧他们腰包里的金子,就算是自己的恩人,当威胁到自己的利益时他们都会变成嗜血的恶狼。他们就像是血吸虫,如马克思所说“上上下下都滴着肮脏的血”,也正是这种丑恶的.灵魂给他们带来了财富。

《羊脂球》这篇文章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那些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

《羊脂球》读后感3

高中时就常听一个酷爱莫泊桑作品的同学给我讲莫泊桑小说里的故事,总能被故事巧妙的构思,出人意料的结局所吸引,同学有时候开玩笑说是他讲得好,我不信,现在总算亲自看了莫泊桑的小说选,果然没让我失望。他的每一篇小说都如故事般娓娓道来,平淡中却悄悄放了几个烟雾弹,在结局时瞬间消散,戛然而止,却耐人寻味。

比如《项链》中作者笔下的生活拮据却“觉得自己是为了一切精美和奢华的事物而生”的年轻漂亮的马蒂尔,在弄丢了从一位贵妇借来满足虚荣心的项链后,到处借钱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归还,多年后饱经沧桑终于偿还债务后却得知当初借来的项链是假的。很明显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虚荣讽刺,然除此之外我感觉作者似乎也暗示我们,其实当我们踏实工作后其实是可以创造出拥有自己渴求事物的财富的,与其钦羡,不如奋斗。

《羊脂球》是莫泊桑的成名作,虽然读之前已经大致了解了其故事内容,但自己亲自读的时候还是有新的感受。因为小说中有非常多的细节描写,比如环境氛围的渲染,关于羊脂球的外貌及其他人物的刻画,都非常生动却又及其凝练,个人非常喜欢这种语言风格。莫泊桑像个旁观者般叙说故事中的人情世态,却又不经意间将他的褒贬倾向隐藏在字里行间。比如我很喜欢他描绘那些自认为高尚的阶层人士准备怂恿羊脂球顺从普鲁士军官时的那一段话“他们如围攻一座堡垒一样小心地预备包围的步骤。每一个人接受了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都接受了自己将要依仗的论据和自己将要执行的动作。他们决定了进攻的计划,种种可用的计谋和突然袭击,去迫使这座有生命的堡垒在固有阵地接受敌人.”他把羊脂球比作“有生命的堡垒”,而其他人比作敌人,褒贬顿现。羊脂球最终还是在善良的驱使下服从了普鲁士军官,可最终却被那些“自以为贞洁的混账东西的轻蔑”淹没了,而她仍“如同孩子般吞下了使自己窒息的呜咽”。我觉得,作者想表达的是羊脂球的善良、坚强及坚定的爱国信念,才是真正代表正义的生命,而那些自恃清高的人则是摧毁这些宝贵品质的敌人。其实,有些人本性高洁的人,即使被玷污,还会有源头的活水涌来清洗永葆生命力,比如羊脂球。这就是我读《羊脂球》的最大收获。

莫泊桑的小说选每一篇都寓意深刻,或关乎亲情,友情,爱情,或关乎金钱,战争……每读一篇似乎都得到了一次道德洗礼,收获颇丰。

羊脂球读后感(篇4)

暑假空余之时,我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第一部作品《羊脂球》。看过一遍便不能忘记,可以说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在他的笔下,我看到了普法战争中人民受到的侵扰和欺负,也看到了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女人的爱国之情,更看到了形形色色、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人物。

故事发生在一个阴沉的冬天,作为女人的羊脂球和一些“上层人物”坐在一辆正在前行的马车上。众人因为匆忙上车而没有准备食物,出于好心,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了他们。这些人放下自己的尊严,开始大吃大喝,还故作亲切地和羊脂球交谈起来。态度的突然转变更衬托出这些“上层人物”的卑鄙、世故。

在旅馆,众人为了自身利益,对羊脂球展开语言攻势,把她当作祭品奉献给扣留他们的敌人,随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无用的东西扔掉。然而,更讽刺的是,当他们一行人可以再次出发时,这些假仁假义的人却心安理得地品尝起美味的食物,唯独没有分给羊脂球。最后,羊脂球只能默默地哭泣,为自己的让步感到屈辱。

这篇小说很短小,没有丝毫晦涩的东西,情节也并不曲折,但其艺术感染力和现实的悲观主义思想却不逊于任何鸿篇巨作。大师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以平易通俗、准确有力、能为所有人接受的文学语言征服读者。

我感慨于作为小人物的羊脂球那颗爱国的心和做人的尊严,尽管她明白自己并不是一个高尚的人。转念一想,那份爱国之情,不值得我们敬佩吗?也许像羊脂球这样的小人物身份卑微,不比那些“上层人物”的地位,但我们也该像他们一样拥有一颗爱国的心和做人起码的尊严!

在剑桥大学的校园内,有一位普普通通的石匠,他把一生的心血花在镌刻和管理学校的石头上;有一位名叫白蒂的小姐,在大学打字室工作五十多年,这两个人都被剑桥授予了荣誉学位称号。

当我看到在四十摄氏度的高温下还在铺路架桥的民工朋友,或是过了年回来捋起袖子就无偿献血的人们,亦或是市场上叫卖吆喝的小贩,就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感动。

羊脂球读后感(篇5)

《羊脂球》读后感1

在文中,法国当时人与人之间的地位隔阂、建立在金钱上的虚伪友谊和亲密,在作者莫泊桑笔下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他用笔向我们揭示了人性最丑陋的一面。

生活中,我们是否在接受了他人的帮助后,忘记了回报和感激?古人常训:“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如果我们在接受帮助时忘记了感恩、回报,那别人还会相信我们吗?他还会再次帮我们吗?所以,无论接受了谁的帮助,我们都应该及时回报他人,即使只是一句毫不起眼的“谢谢你”也可以让他感受到莫大的幸福!如果别人遇到了困难,我们也要及时帮助他人,这样,在我们遇到困难和不幸时,才会有许多人来帮助我们。还有,我们不能小瞧任何人,所有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优点,并不只是哪些地位高贵、出身名门望族的人。

今后,让我们常怀一颗感恩的心去帮助他人,报答他人吧!

《羊脂球》读后感2

羊脂球是莫泊桑《羊脂球》中的人物,她是一个卖艺女,因身体过早发胖而出名,外号叫“羊脂球”。在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法国被普鲁士打败,人们想尽方法逃走。在鲁昂,十个人逃上前往第厄普的马车,故事就由此开始了。

大家知道,一个人唱戏是唱不出味道来的,唱得人多了味就越浓了。这出戏里,帮腔的都有奸商鸟先生夫妇、道貌岸然的卡雷—拉玛东夫妇,出身贵族的“百灵鸟”伯爵和夫人。他们是社会上有靠得住收入、生活安定、势力雄厚的上等人。二修女和“民主党”高尼岱,权且称为中上等人。他们都怀着不同的目的前往第厄普——“上等人”是去经商保命;“民主党”是为了“为国效命”;至于修女,作者虽然没提到,但肯定是为了避免“死于非命”。

羊脂球是一个卖艺女,社会最低层的人是不可能和上等、中上等的人交朋友,或者说他们不想于她为伍。别人虽对她冷眼相看,但她始终保持谦和、善良、倔强的性格和强烈的爱国品质。她乐于助人是无法求得回报的,但她还是这么做了。但人们只会把她不断的推入火坑、牺牲她、利用她,直到榨得一点价值都没有了。一把推开,扬长而去。

世界上与其他“逃难者”类似的情形真是太多了——鸟先生奸诈狡猾,修女自私自利……高尼岱无时无刻想着为国家“效劳”,但还是和自己的利益挂钩,羊脂球和他一比就一目了然;三个夫人平时趾高气扬,一听普鲁士士官可能会侮辱她们,便不顾一切的要羊脂球挺身而出成全士官,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伯爵表面是个谦和善良的人,可为了自己的利益,千方百计的要羊脂球牺牲自己。话说回来,世界上就是羊脂球这号人太少了!换言之,要是这号人多了,莫泊桑写《羊脂球》又有什么意义呢?

《羊脂球》读后感3

书带领我们来到知识的海洋,像小鸟一样快乐的翱翔,去沐浴新时代文明的曙光;去实现自己渴望已久的梦想;去探索来之不易的真知……

在炎炎夏日,只有书能为我解除烦闷,只有沉浸在书中,才能享受到那份意想不到的惬意。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羊脂球》。书中讲述了德国法西斯占领法国时,一位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和九位有身份的人共乘一辆马车,从卢昂赶往吉艾卜,再改乘船到还在法军防守下的哈佛尔去。路上羊脂球慷慨的拿出自己所有的食物与大家共同分享。马车途经一个被普鲁士军队占领的小镇,普鲁士军官要求羊脂球同他过夜,遭到了羊脂球的拒绝,普鲁士军官便禁止他们通行。开始,同车的人还对普鲁士军官的要求感到愤怒,后来,因为被困的时间太久了,而且随时都有危险,大家就用欺骗的方法逼羊脂球与普鲁士军官过夜,羊脂球同意了,第二天在马车上,大家对羊脂球表现的很轻蔑,也没有人拿出食物与羊脂球分享。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在德国法西斯占领下法国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对金钱的重视,他们蔑视身份低下的人,见利忘义,只想着自己,让财富污染自己的心灵,奸诈、吝啬。善良的人寥寥无几。为了地位和金钱,他们互相欺骗、陷害,在利益面前,让自己龌龊、丑陋的灵魂暴露的淋漓尽致。

为了爱与和平,让我们共同建设出一个光明磊落、国泰民安的社会吧!让处处都充满温馨、信任和欢乐。

《羊脂球》读后感4

《羊脂球》是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在经历了普法战争、目睹了法军的崩溃下产生的。该小说讲述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马车在驶离敌占区途中,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所扣留,该军官以要马车上一个诨名为“羊脂球”的妓女陪她过夜为放马车通过的条件,羊脂球出于爱国心坚决拒绝军官的条件,然而一行中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为了一己私欲,将羊脂球往火坑里推,羊脂球迫于无奈,只好向军官妥协。可这些有身份的人在达到目的之后,就显现出了本来的面目,对羊脂球冷眼相对,不屑与她交谈。羊脂球瞬间心灰意冷,自己为了大家才无奈妥协,不曾想,不但得不到安慰与感谢,还被他们当做脏东西扔掉,当初为他们所做出的牺牲在他们看来却如此肮脏。

首先,“小说以羊脂球这样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妓女形象为代表,歌颂了法国人民敢于反抗普鲁士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以及他们维护民族利益的爱国情操和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①在普鲁士军官威胁羊脂球,倘若她不陪他过夜,就不让他们的马车通过的情况下,羊脂球依然为了维护自己的国家,毅然决然地拒绝军官,与他抗争到底。而《俘虏》女守林人贝蒂娜也是敢于抗争的法国人民中的一员,她用自己的智慧,独自一人徒手将七八个普鲁士士兵俘获。她们只是爱国的、勇敢的法国人的缩影,她们同样不顾自身利益,毅然与敌人抗争,但结果却大不相同,一个遭遇同伴冷眼唾弃,一个得到了父母亲的赞赏。

其次,“它以羊脂球被同车旅伴推入火坑的丑恶事件为中心,揭露了法国统治阶级的代表——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及民主党人等上流社会的各种角色,在强敌压境、国家危急的严重时刻,首先考虑的不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尊严,而是个人的安危和金钱上的得失。”②在现代的我们开来,上流社会的人们相较于一个妓女来说,本该更具有修养和爱国之心的,但在《羊脂球》当中却恰恰相反,这些上流社会的代表,在民族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他们毫不思索的遵循着“保命哲学”③,尤其是那两个代表上帝的修女在关键时刻毫无同情心,一样为了一己私欲,将同胞推入火坑。然而在他们成功脱离敌占区后,被称作民主党人的科尔尼代悠闲的用口哨吹起《马赛曲》,其做法更令人发指。

最后,作者通过写羊脂球一举一动以及细节的描写了上流社会代表的心理,动作、语言的,将羊脂球与上流社会代表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有力地讽刺和痛批了上流社会人民的无情与冷漠,表达了对下层人民的同情与歌颂。作者将妓女作为主人公,充分表现出莫泊桑写作的独特视角,《羊脂球》中大多数都涉及了上流社会代表与下层人民对于同一件事的态度,来充分的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揭露在资本主义下的法国不同阶级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情淡漠、现实的金钱关系,以及对上流社会的抨击、对下层人民同情与是、赞美。

羊脂球读后感(篇6)

《羊脂球》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小说反衬鲜明,故事情节生动,揭露了法国上流贵族贪婪、自私、唯利是图的丑恶嘴脸,同时也赞颂了羊脂球的爱国主义和无私的牺牲精神。

小说主要描写了在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马车在经过敌占区时被一个普鲁士军官扣下。马车上坐的都是法国上流社会的贵族,除了两个修女和一个名为“羊脂球”妓女。普鲁军官一定要车上的羊脂球陪她过夜,否则就不让他们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断然拒绝,但经不住车上的人的苦苦哀求,只好用以。第二天要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副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当初,他们牺牲她,像利用工具一眼利用她,之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羊脂球又愤恨又无奈,她只能一直哭泣。

同样是人,法国各阶级的人在占领者面前的截然不同的态度,揭露了贵族资产阶级的自私、虚伪和无耻,却从另一面突出了小人物的高贵品质。法国上流贵族自认为自己是高贵的,所以不屑于与羊脂球这样的小人物为伍,殊不知他们他们只是有个看似高贵的躯壳而已,他们的灵魂肮脏不堪,低贱无耻。相反,羊脂球的身份是低贱,但她却有着高贵而纯洁的灵魂。这不禁让人生出许多感慨。

在当今的这个社会里,有太多这样典型的例子了。有权力、有地位的官员们徇私枉法,贪污受贿,但面对需要帮助的人时就推三阻四,要么就示意性的掏一下腰包。但无数的不知名的小市民们却慷慨解囊,愿意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小小力量。当今的社会就是如此,不论过多久,都难以改变,因为人性是无法改变的。外表高贵的上流社会实则肮脏、低贱。看似低贱的贫民窟也会有着高贵的心灵。

所以,高贵与低贱并不取决于外表,而在于灵魂和人性,所以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羊脂球读后感(篇7)

记得高一的语文课我学习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两个朋友》。从而认识了这位并列于契诃夫和鲁迅的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与巴尔扎克同样生长于19世纪的法国,一生创作了近300篇短篇小说和六部长篇小说。

《羊脂球》的诞生,使莫泊桑一鸣惊人,这不仅仅是莫泊桑的作,更是他的成名作、代表作。军官必须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经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我,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日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作者用一个不愿委身侵略者、地位卑微的女和当时一些上层人士作比较;作者以经过关卡前羊脂球把提篮里的东西拿出来与大家一齐分享和经过关卡后他们对她的一屑不顾作鲜明比较。这些是在时处的对照,另外也是对爱国方式的比较。读完《羊脂球》的第一感觉,就是为羊脂球叫不平。仔细想想,这更与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社会背景有关。资本主义法国人与人之间的地位隔阂、建立在金钱上的虚伪友谊和亲密,在作者笔下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莫泊桑的作品涉及社会各阶层,有贵族、官僚、资本家、公务员、工人、农民、乞丐、女。他深刻地揭露上层社会人们的丑态和腐朽;同情和赞扬下层社会的劳动人民。可是,莫泊桑还不能彻底写出当时社会的阶级利益关系、党派之争、资本主义高度地释金主义及一些军事、政治事件,有必须的局限性。他的名著《漂亮朋友》,又译《俊友》很形象地描绘了一位以美貌和手段取得上流女性信赖,并且名利双收,并成为百万富翁的女婿,还要竟选众议员的小职员杜洛阿原,侧面揭示了给俊男创造如此飞黄腾达条件的是当时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上层社会,是社会熏陶了这样一位“小人物”。作者在对其中男女关系的情节描述渲染得有些过分,但由此可见当时社会对作者自身情操的影响程度。同时,也可想象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覆灭不还矣。

承闻今年是莫泊桑诞辰一百五十周年之际,他的文学成就仅次于欧洲19世纪末自然主义流派的左拉。读莫泊桑的作品,尤如欣赏一段历史,人物的真、善、美几乎荡然无存,一切都受金钱、权位、名誉的支配,社会不堪。这对人是一种精神上的启迪,对社会则暗示下一个时代的到来。

羊脂球读后感(篇8)

在进入大学的那个国庆节,我在书店中看到了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的《羊脂球》。由于高中时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看这些名著,所以我买下了它。它是一本集子,里面有很多很好的文章,但是我还是最喜欢《羊脂球》一篇,下面我就谈谈看完这本书之后的一写感想。

本文主要讲了一名叫羊脂球的妓女与另一帮逃难的人在逃难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由于大家对于路途上的天气计算失误,由此造成了没有食物吃的窘状,在这样的情况下,羊脂球慷慨地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食物,那一群“体面”的人接受了,并且对妓女的羊脂球还有了“好感”。但是当他们途经某小镇时,马车被一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要求车上乘客之一,妓女羊脂球,陪他过夜。羊脂球出于民族感情,断然拒绝,但那些与她同车的“体面人物”,出于私利,反而向她施加压力。最后,羊脂球不得不让步 ,马车得以通行,然而之后,羊脂球却反被同车的“高贵同胞”们鄙视。他们面对匆匆离开旅店没有带食物的羊脂球却不闻不问,还对她给予鄙弃,讽刺,嘴里不住的说着“无耻”。简直忘恩负义。

小说没有一处不反映出羊脂球虽身为妓女但拥有尊严和志气的傲骨女性,无处不反映出她敢于反抗普鲁土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及民主党人等上流社会的所谓的“体面人物”的自私自利,为了自身利益而毅然把羊脂球推向火坑。之后还厚颜无耻的谩骂羊脂球,丑陋嘴脸显露无遗。小说借此淋漓尽致地揭露出那些自私自利,不顾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者们的伪善和丑恶。

看完小说后,结合莫泊桑曾经亲自参加过普法战争的经历,我看出了莫泊桑借《羊脂球》,羊脂球,表达出来的对于资本主义法国人与人之间的地位隔阂、建立在金钱上的虚伪友谊和亲密的淋漓尽致的披露。在对于羊脂球的悲惨遭遇的同情之后,我们更应该看到,在一个虚伪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只能是建立在金钱与利益之上,是不可能有永远的朋友的,有的只是利用。人和人之间一旦只存在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时,这个社会就将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人人设防,人人自危。就如羊脂球,大家在分享她的食物时,丝毫没有脸红,只是尽情的分享,但是在困难面前,大家想到的不是如何解决困难,如何帮助羊脂球,帮助大家走出旅店,知道的就只有把羊脂球往火坑里推。如果这样后,大家对羊脂球的舍己为人都表示钦佩,都出来安慰安慰羊脂球的话,大家还没有“坏”到极点,但是事情的结果却是,在车上,在羊脂球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大家竟然还说她是“妓女,下流,无耻”!我想真正“妓女,下流,无耻”的是他们那一帮衣冠禽兽,虚伪的披着羊皮的狼。

完后,我想说,莫泊桑的这则故事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羊脂球,虽为妓女,却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人。

羊脂球读后感(篇9)

羊脂球读后感100字1

“每当事物的既定秩序被推翻,完全不复存在,受人类法则和自然法则保护的一切都任随凶残无情的暴力所左右的时候,人们就会有这样的感觉。”现有的社会制度对人有一定的约束性,但它是有前提条件和时间限制的,一旦它被某种外在力量强力摧毁时,一切的原本被压制的人类欲望会被放大,冲破道德的牢笼。

而在此时,有的人会选择远渡他国,抛弃原有的信仰;另一些会趁机敛财;而有的人却选择了奋起反抗,或许可以延长其存在的时长。但当白骨累累,来年曾经满目疮痍的战场又青草伊伊时,又有几人能记得究竟是谁挽救了国家?是卖国者?还是临阵脱逃的她或他?或许莫泊桑也有这样的疑问。“河底的淤泥里还不知道埋没着多少暗中进行的野蛮但却正义的复仇业绩呢?那些不为人知的壮举,无声无息的袭击,比光天化日的战斗更加危险,却享受不到轰轰烈烈的荣耀。”

与此同时,有一辆马车正在驶离这座城。这次行程中有“鸟先生”和他的太太、卡雷一拉马东夫妇、于贝尔·德·勃雷维尔伯爵夫妇、两位修女、“民主党”科纽岱以及“羊脂球”——伊丽莎白·鲁塞小姐。或许一切的相遇早已命中注定,逃不开,挣不脱。《羊脂球》这篇小说中付出最多的是鲁塞小姐,受到最大伤害的也是她。看一个人是否真正的爱国,不是满口的仁义道德,也不是一味的和敌人厮杀。爱国体现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当有人说“恶棍巴丹盖”,她的脸涨的比野樱桃还红,气的说话也口吃了:“我倒想看看你们…你们这些人处在他的地位会是个什么样子。那才好看哩,一准!这个人…分明是叫你们给出卖了!要是让你们这些捣蛋鬼来统治,大家只好离开法国!”

每个人的生活境遇不同,你无法把自己的观念强加给别人。我们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却可以选择往后如何继续生活。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让别人为自己放弃什么,这无异于谋杀。而马车中这样的一行人心安理得的接受“羊脂球”的好,又违背她的意愿,逼迫她去做不愿的事。可笑的是这群人做错了事,还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那位老修女和伯爵夫人成了同谋者,“以她之见,只要意图良好,做什么都不会触恼天主。”同时还要为“但问目的,莫管手段”的道德格言作一番富有教化力的诠释。

羊脂球读后感100字2

“羊脂球”不仅仅只是一本书的书名,也是一个人的名字。这是一个特殊的人,她总会有着与其他人不一样的行为,因为在她身上,可以发现许多的优点。然而最令我欣赏的却是羊脂球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精神。也许大家对这老套的意见没什么看法,但我认为,这是值得一提的!

在从法国前往德国的过程中,大家几乎看不到一个可以歇息,可以吃饱的地方,就连个闪光灯都没有,有的饿的已经快死了;有的累的已经在了地上…而在这时,羊脂球动心了,她实在不忍心看到与自己坐在同一车厢的人就这样被折磨死,她拿出为自己这几天的旅行而准备的食物,分给了大家,在生死关头救了无数人的命。在这生与死的交接口,谁都希望得到一份爱来养活自己,羊脂球就是提供爱的人,要知道那时会有多少人感谢她的救命之恩。羊脂球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精神实在是难得。她完全已经不在乎自己了,只要救活別人,再怎么样牺牲自己她都愿意,她给了自己素不相识的人鸡腿,给了他们水果;更令我感动就是她竟然用更多的食物去救活她的仇人。可以看出,什么仇人、陌生人,羊脂球都把他们看作自己的亲人,为他们作贡献,自己却什么也没吃。当今的社会上像羊脂球的人并不多见,大家总是一个劲地说助人为乐,舍己为人,却很少人有过实际行动。这些人实在是可恶,说到却不做到,他们如果真的能奉献点什么,那就会带动所有人去帮助别人,这样,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同时也让我们每个人深思如何让“助人为乐,舍己为人”落到实处。

所以生活中不能缺少八个字“助人为乐,舍己为人",哪怕却少ー个字,那世界就会不美满。

羊脂球读后感100字3

“羊脂球”是一个妓女,因为肥胖得到这个绰号。她虽然肥胖,但却是一个漂亮的人。我很喜欢“羊脂球”,不是因为她漂亮,而是她的善良和献身精神。

其中有这么一幕,一辆离开鲁昂的四轮马车上,十个人分吃着妓女准备的一篮食物。其实这没什么特别的,让人好笑的是,原本看轻“羊脂球”的“尊贵”的乘客们为了得到食物而与“羊脂球”套近乎,纺织厂主的妻子甚至晕倒了,我的理解是她大概是装晕倒的,以此得到分享食物的邀请。当他们受到邀请时却又因为面子问题而不敢接受“羊脂球”的好意。真让人哭笑不得。

后来一车人被耽搁在旅馆里,原因是军官看上了“羊脂球”,但“羊脂球”不愿意把自己出卖给敌人的军官。起初,“尊贵”的乘客们都“同情”羊脂球,但当他们发现因为这件事会使他们永远待在那个小旅馆时,他们丑恶的嘴脸终于暴露了。他们想尽办法要求“羊脂球”为他们牺牲尊严。当他们的目的终于达成时,“羊脂球”的悲剧也最终上演了。是的,这一群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的“高贵”的人们再次表示出对“羊脂球”的蔑视,甚至比之前更伤人。

作者运用前后对照的手法,在篇尾又写了马车上的乘客吃东西的一幕,然而,这一幕中,“羊脂球”没有食物。也没有人请她吃,她委屈、愤怒,却无法发泄,只能一个人默默抽泣。

书中还有两个人让我印象深刻,是两个修女。刚开始,我以为她们只是漠然的旁观者,读到后面才发现,其实她们是“羊脂球”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她们灌输给“羊脂球”“只要最终目的是好的,用什么罪恶的方式来达成都会得到上帝的宽恕”的思想。更讽刺的是,两位修女自豪地说曾经多次在战场上照顾士兵,她们也正要去照顾士兵。看到这里,我就为之前她们那种似乎与世无争的漠然的态度感到愤怒了,她们竟然是和那些“高贵”的人没有两样的!

科尔尼德这个人物在接近尾声时才引起我的注意,他的一句“你们干的是无耻的勾当”让我非常佩服,终于还有个正直的人呀!我当时这么想的,可是,最后他并没有帮助受辱的“羊脂球”甚至自己吃饱后在一边若无其事的吹着口哨、唱着歌,让我最终看清,面对现实的利益,那些人无一例外地只会为自己着想。

我不知道,是战争扭曲了他们的人性,还是他们本性如此。然而作者淋漓尽致地描写人性丑恶的一面的同时也很好地衬托出人性中美好的一面,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中,总会有 美好人性的存在吧!

羊脂球读后感100字4

高中时就常听一个酷爱莫泊桑作品的同学给我讲莫泊桑小说里的故事,总能被故事巧妙的构思,出人意料的结局所吸引,同学有时候开玩笑说是他讲得好,我不信,现在总算亲自看了莫泊桑的小说选,果然没让我失望。他的每一篇小说都如故事般娓娓道来,平淡中却悄悄放了几个烟雾弹,在结局时瞬间消散,戛然而止,却耐人寻味。

比如《项链》中作者笔下的生活拮据却“觉得自己是为了一切精美和奢华的事物而生”的年轻漂亮的马蒂尔,在弄丢了从一位贵妇借来满足虚荣心的项链后,到处借钱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归还,多年后饱经沧桑终于偿还债务后却得知当初借来的项链是假的。很明显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虚荣讽刺,然除此之外我感觉作者似乎也暗示我们,其实当我们踏实工作后其实是可以创造出拥有自己渴求事物的财富的,与其钦羡,不如奋斗。

《羊脂球》是莫泊桑的成名作,虽然读之前已经大致了解了其故事内容,但自己亲自读的时候还是有新的感受。因为小说中有非常多的细节描写,比如环境氛围的渲染,关于羊脂球的外貌及其他人物的刻画,都非常生动却又及其凝练,个人非常喜欢这种语言风格。莫泊桑像个旁观者般叙说故事中的人情世态,却又不经意间将他的褒贬倾向隐藏在字里行间。比如我很喜欢他描绘那些自认为高尚的阶层人士准备怂恿羊脂球顺从普鲁士军官时的那一段话“他们如围攻一座堡垒一样小心地预备包围的步骤。每一个人接受了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都接受了自己将要依仗的论据和自己将要执行的动作。他们决定了进攻的计划,种种可用的计谋和突然袭击,去迫使这座有生命的堡垒在固有阵地接受敌人。”他把羊脂球比作“有生命的堡垒”,而其他人比作敌人,褒贬顿现。羊脂球最终还是在善良的驱使下服从了普鲁士军官,可最终却被那些“自以为贞洁的混账东西的轻蔑”淹没了,而她仍“如同孩子般吞下了使自己窒息的呜咽”。我觉得,作者想表达的是羊脂球的善良、坚强及坚定的爱国信念,才是真正代表正义的生命,而那些自恃清高的人则是摧毁这些宝贵品质的敌人。其实,有些人本性高洁的人,即使被玷污,还会有源头的活水涌来清洗永葆生命力,比如羊脂球。这就是我读《羊脂球》的最大收获。

莫泊桑的小说选每一篇都寓意深刻,或关乎亲情,友情,爱情,或关乎金钱,战争……每读一篇似乎都得到了一次道德洗礼,收获颇丰。

羊脂球读后感100字5

这本书描绘了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在车上的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了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做出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一个个疏远她,不屑与她讲话。她开始为了自己的让步感到屈辱。黑暗中“羊脂球”一直在哭泣,并内心深处受到强烈的伤害。

“羊脂球”在哭泣,我的心也在哭泣。“羊脂球”有着那么强烈的'爱国心,可是后来受观众鄙视,这多么不公平!还有那些和“羊脂球”同行的人,他们比那个德国士兵还要不知羞耻!但当我静下心来思考时,我发现我错了,世界上不仅有这样的人,而且还有很多这样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为了获取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在有求于人时,让自己显得卑微;而当利用别人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后,又让自己显得高人一等。社会就是这样,社会,我想可以用残酷一词来形容它。因为残酷所以无情;因为无情才伤害了这么多的人,然而我们最终都要步入其中。社会,何时才能变得和谐,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呢?

在这社会里,我们如果达到了这个效果,那么我们的生活一定变得更加绚烂多姿,五彩缤纷。

羊脂球读后感(篇10)

莫泊桑的小说揭示了人性的美与丑。当我们在为其笔下那个世态炎凉、人情淡薄的社会感到悲哀的同时,也会自然地联想到自身。

我们现在身处的社会与19世纪的法国社会当然相差甚远,但是,从莫泊桑笔下那些假仁假意的伪君子身上,以及那个毫无人情味、充满资产阶级等级观念的社会中,更让我们感觉人与人之间真诚地相待是多么的可贵!充满相互关爱、相互帮助氛围的社会是多么温暖!我们是幸运的,我们没有生活在莫泊桑笔下那种只有利益与等级观念,人心却相隔万里的可悲社会中。但如果我们不懂得好好珍惜,与人相处都戴着“假面具”,为人处事都盘算着是否有利可图,那么包围在我们身边的浓情也将变淡,到最后我们也将生活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

如果你种下虚情假意的种子,也只可能得到薄情寡义的果实。毕竟,以诚待人是相互的。

羊脂球读后感(篇11)

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最著名的作品莫过于世界名著《羊脂球》。暑假里我抱着浓厚的兴趣阅读了此书,实际上羊脂球一书当中实有28章短篇,而羊脂球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短篇而已,但仅仅是阅览了这个小短篇我也感觉到受益匪浅。

而后,羊脂球终于动摇也终于屈服了,他们之前口中的伟大、无私,都成为了他们口中低下、龌龊的无耻行为。简洁强烈的语言让人深刻的体会到当时的人们披着华丽的外衣,不停的在身上佩戴最昂贵的饰物,却不知如何去充实自己的内心可谓是悲哀至极。

书中莫泊桑极具讽刺性的对比手法直叫人称奇,更令人赞叹的是莫泊桑大师对每个人物入木三分的描写,往往人们感叹当时的世态炎凉的同时,也反省了自己是不是对于他人少了一点包容,少了一点同情,多了一点冷漠,多了一点淡泊。只要我们每个人都相互坦诚相待,努力消除彼此之间的隔膜,相信一个浓情的温馨的社会正是我们美好的明天。

羊脂球读后感(篇12)

读完莫泊桑的羊脂球,是不是有了许多感悟和启发?来写下一篇读后感吧,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羊脂球读后感800字作文合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羊脂球读后感800字作文合集(一)

《羊脂球》的诞生,使莫泊桑一鸣惊人,这不仅是莫泊桑的处女作,更是他的成名作、代表作。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

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不仅在小说中,现实生活里何尝又缺少像这种翻脸不认人的情况?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有利,那不管自己的身份多么高贵,对方身份多么卑微,“绅士”也会像“乞丐”露出难得的“友善微笑”。当那些与羊脂球一同乘车所谓的上流人士看到羊脂球的食物时,竟“尽弃前嫌”不住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不怕"低贱"的食物有失他们"高贵"的身份,甚至为了《羊脂球》的身世而艰难的挤出一滴浑浊的眼泪。

面对利益和诱惑你会怎么选?是衣冠楚楚地走向堕落,还是像遍体鳞伤的高尚问候?我想。大部分人会慢慢走向堕落吧,他们用自己的灵魂去换取利益,殊不知利益早已变质,曾经纯洁高尚的灵魂却再也回不来。有的时候我是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那么糟践自己,随意践踏自己的灵魂,对那些无谓的利益趋之若鹜。同样由细胞发育而成的人类会有天差地别,是金钱,名誉,权力在作怪,还是自己的灵魂在扭曲……

莫泊桑正是通过描写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妓女的经历,来讽刺那些自视清高的上流人物,无情的鞭挞着法国那个利欲熏天的上流社会。事实上,在这个社会里,谁又比谁更高尚纯洁一些呢,每个人都把权利和地位看得太重,所以让彼此间产生了隔阂,并且让人与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很明显的,作者用出身贫贱的妓女与生活在上层阶级的人们的行为进行对比,写出了一心只贪图利益金钱的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有钱人以及虽然贫穷但有个性,有自己思想的下层社会的人。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作者对这个社会的深恶痛疾,对贫困人民的深深的同情与悲愤。

最新羊脂球读后感800字作文合集(二)

暑假空余之时,我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处女作《羊脂球》。看过一遍便不能忘记,可以说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在他的笔下,我看到了普法战争中人民受到的侵扰和迫害,也看到了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的爱国之情,更看到了形形色色、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人物。

故事发生在一个阴沉的冬天,作为妓女的羊脂球和一些“上层人物”坐在一辆正在前行的马车上。众人因为匆忙上车而没有准备食物,出于好心,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了他们。这些人放下自己的尊严,开始大吃大喝,还故作亲切地和羊脂球交谈起来。态度的突然转变更衬托出这些“上层人物”的卑鄙、世故。

在旅馆,众人为了自身利益,对羊脂球展开语言攻势,把她当作祭品奉献给扣留他们的敌人,随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无用的东西扔掉。然而,更讽刺的是,当他们一行人可以再次出发时,这些假仁假义的人却心安理得地品尝起美味的食物,唯独没有分给羊脂球。最后,羊脂球只能默默地哭泣,为自己的让步感到屈辱。

这篇小说很短小,没有丝毫晦涩的东西,情节也并不曲折,但其艺术感染力和现实的悲观主义思想却不逊于任何鸿篇巨作。大师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以平易通俗、准确有力、能为所有人接受的文学语言征服读者。

我感慨于作为小人物的羊脂球那颗爱国的心和做人的尊严,尽管她明白自己并不是一个高尚的人。转念一想,那份爱国之情,不值得我们敬佩吗?也许像羊脂球这样的小人物身份卑微,不比那些“上层人物”的地位,但我们也该像他们一样拥有一颗爱国的心和做人起码的尊严!

在剑桥大学的校园内,有一位普普通通的石匠,他把一生的心血花在镌刻和管理学校的石头上;有一位名叫白蒂的小姐,在大学打字室工作五十多年,这两个人都被剑桥授予了荣誉学位称号。

当我看到在四十摄氏度的高温下还在铺路架桥的民工朋友,或是过了年回来捋起袖子就无偿献血的人们,亦或是市场上叫卖吆喝的小贩,就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感动。

这些人同为小人物,但他们自尊、自爱,全心全意地服务与贡献。难道我们不该对他们以礼相待吗?

最新羊脂球读后感800字作文合集(三)

《羊脂球》这本书,很早就听说过。每次听到这个名字就有很多的疑惑:为什么叫羊脂球?难道内容与羊有关?读了这本名著后才发现书里没有羊,更没有羊脂球这类毛绒绒的东西。因为主人公的身材圆润,被冠上了“羊脂球”这样的名字。名字引起的谜团被破解,但书中所诉说的丑恶灵魂却紧紧揪住了我。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的主人公永远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不是那些自称是国王亨利第四的什么什么人。羊脂球也不例外。她是一个*女,一个不仅仅是在法国有的而是全世界都有的“红灯女子”。

羊脂球这个女子,其实本是无罪的,作风上有问题,可至少她还有着自己的底线,她还是有着作为一个国民的尊严。然而那一车子的人,或是冷嘲或是热讽,故作高雅地“委婉”划清了自己与她的区别,时刻留心着。在接受她的帮助的那一刻,却要做出一副是“羊脂球小姐请我吃的”的样子,丝毫不肯放低姿态。然而一旦遇到威胁自己利益的问题,就推诿责任,认为别人为了自己牺牲一下也是应该的,其实这便是作者笔下人物中最值得我们深思的吧。

我本没有任何资格指责他们的,因为我无法不承认自己同样是一个自私的人,任何人也都是如此。生活中的自私,说实话,大多数人都是源于一种不肯吃亏的心理和自恋心理的作祟。我们总是相信自己有着比别人强的地方的,我们总是忍不住的想要别人为自己付出更多。举一个常见的例子吧,每每到了新的学期总是要发新书的。由于运输的问题,一两本破损的总是很正常,但它们这时早已变成了“被丢弃的孩子”,几乎人人避之而行。我们总是不愿意那一两本有破损的书轮到自己手上,然而一个教室里总共不过不足50人,总有人要摊上的吧。希望别人吃亏,这是每个人都想要得到的结果,也是自私的体现。其实人的天性本就如此,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着一定的自私。人性中的真善美虽本是先天具备的,然而毕竟被更多不大见得了光的品质所掩盖。

读了《羊脂球》,没有什么被激发的豪情壮志,却读懂了人性与人心。零碎的感悟,确是这篇小小的传世名作给以我的最诚挚的教导。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当用美好来覆盖自己心中的那些丑恶,用人性的真善美点亮前方路上最温柔却又最坚毅的那盏不熄明灯。

羊脂球读后感(篇13)

首先最近貌似发表的日志有点多,所以也有点腻了,文章也不能老写,经常写就木有感觉了。前不久把莫泊桑的小说集《羊脂球》看完了,这一本小说集收录了莫泊桑的许多经典短篇小说。说句实话,除了个别几篇故事蛮出彩的,其余还真的不好看,当然啦因为他的短篇小说基本上都是和那个年代联系在了一起,所以主要也都是作者想通过小说来抨击种种社会现象了。还有,本人现在又在看小仲马的《茶花女》,后面一篇就是有关《茶花女》的喽。当然那篇文章不是我写了,我的很多朋友文笔都非常好,尤其是有一个表妹,也是我高中时候的学妹,是我见过的文笔最好的,她也写了一篇《茶花女》的读后感,所以下一篇我到时候就直接用我表妹的了。到时候大家也可以欣赏一下我觉得身边文笔最好的人的文采哈。

看完了这本小说集以后,总是有一股酸酸的和讽刺的感觉,就和看完鲁迅写完的文章一样。乱世造英雄,太多的文豪都出生于那些黑暗的年代,莫泊桑也是如此,他生活的法国当时正在处于普法战争期间。莫泊桑的作品基本上都是通过故事里的人物来抨击法国昏暗不见天日的社会,凄凉的世道,愚昧的人民,随处可见的低俗与愚昧。通过小说反映了那个年代人民对亲情的淡薄、对金钱无耻的追求、卖友求荣、男盗女娼、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就和鲁迅先生抨击中国人民一样。

虽然说莫泊桑的小说故事情节虽然没有那么精彩,但是还是很有思想深度的。所有的好的作品在我的眼里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虽然没有太多的深刻的思想内涵在里面,但是作品的本身情节是十分精彩的,可以让人品味时是十分享受的,是可以在那个时间段忘记时间的那种,比如说现在的韩寒郭敬明的许多青春类型的小说,第二种就是本身没有那么出彩的,但是却是可以带给人思考的一类,第三类就是自己支持的作者写的作品,无论作品本身怎样只要是自己的偶像写的就会兴奋的那种,而莫泊桑的就属于第二类。

因为最近文章写的有点多,而且这本书的故事又过于分散,所以就真的只写这么多啦。还有今天看见一个新闻,自己最喜欢的甜瓜――安东尼有可能要交易啦。安东尼和格里芬有可能要交易啦,作为瓜迷其实我是特别喜欢看到的啦。其实我也很喜欢科比,但是遗憾的是科比的职业生涯可能永远都不会和以为正值当打之年的组织后卫配合了,而自己最爱的球星安东尼之前的命运也是如此。而如果真的交易完成的话,保罗、安东尼的组合,再加上快船本身的配置,我们家瓜瓜还是可以大放异彩的哦。希望这笔交易成功。

最后祝考研的朋友们好好加油,祝出国的朋友们也好好加油,也祝自己好好加油,下一篇我好朋友写的《茶花女》!

羊脂球读后感(篇14)

羊脂球读后感

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他的作品无疑是优秀的,但读过他的小说《羊脂球》后,使我对这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肃然起敬。

这篇小说的背景是1870年普法战争,普鲁士军队进攻巴黎后,被敌军占领的卢昂有十名居民乘马车出逃,描写的主要是马车上的三天三夜。马车上的十名乘客各自有着特点鲜明的身份:贵族夫妇、商人夫妇、两名修女、政客夫妇、政派爱国人士、妓女,小说的主人公便是妓女羊脂球。

情节的设置上,充分体现了莫泊桑的过人之处,首先是冲突地设置。车上的十名乘客,因为所处阶级的不同,产生的冲突便是一大看点,因为身份的不同,马上的九人或多或少都有些看不起羊脂球,莫泊桑通过贵妇与商人妻子的对话,从侧面反映着她们对羊脂球刻薄地讽刺,但因逃亡匆忙,他们都没有带食物,只有羊脂球带了一篮子食物,她们发现这一事实后,立即转变态度,向羊脂球讨要食物,羊脂球也不计前嫌地将食物分给众人。这一前一后人物态度鲜明地对比,充分揭露了贵族们所谓高贵的礼仪下的自私丑陋,还肯定了羊脂球所代表的社会底层的珍贵品质。

小说的另一冲突,是普鲁士将领与羊脂球的冲突,众人想通过普鲁士士兵把守的关卡,必须答应将领提出的要求让羊佛球陪睡一夜。羊脂球因热爱自己国家,坚持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其它人态度又发生了变化,他们认为羊脂球本身就是妓女,完全可以去完成将领的要求。众人的本来面目再一次展示出来,太太们的冷嘲热讽,政客的无耻言论,修女们甚至用圣经里的故事来劝说羊脂球,羊脂球顶不住众人的压力,夜里悄悄地去了,故事回到了马上车,一切仿佛回到了小说开始的那一幕,太太们继续用尖酸、刻薄地语言侮辱着羊脂球,修女们继续祈祷着,唯一不同的,只有羊脂球悲恸的哭声。

小说的结尾是引人深思的,读完整个故事,心中便有一个巨大的疑问,平凡与伟大究竟是如何区别的?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世人眼中的平凡便是碌碌无为的一生,而伟大是巨大贡献的人的代名词,那么真的应是如此吗?莫泊桑通过《羊脂球》告诉我们并非如此。那看似高贵的贵族显赫外表下,内心品质极其自私厚颜、污秽不堪。而看似低贱的羊脂球却饱含爱国之情与牺牲精神,身处平凡却行事伟大。

福楼拜将这篇小说称为可以流传于世的杰作,在感受莫泊桑巧妙的构思,细腻生动的笔触,体现贵族与平民、平凡与伟大的对比的同时,也深刻体会到阅读给欠带来的乐趣与深思。热爱阅读才能保持精神力量的充沛,热爱阅读才能感受人生的价值,热爱阅读才能平凡而又伟大。

孤星血泪读后感通用9篇


在阅读作者的作品后,我们一定能从中感悟到什么。 写下自己的读后感可以促进我们对于作品的思考和理解,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花时间整理的《孤星血泪读后感》,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

孤星血泪读后感【篇1】

暑假里,我在书架上寻觅着,希望能找到一本我没看过,能给我新奇感的书。猛然间,我看到了一本名叫《孤星血泪》的书。我便抽出他细细品读起来。

它的原名叫做《远大的前程》,后改称为《孤星血泪》。故事的大致是这样的,父母双亡的皮普生活在姐姐家,每当家里聚会,潘波趣舅舅等人就会说皮普的姐姐如此如此的贤惠,再说皮普许多不是来衬托他姐姐。一个圣诞的前夕,皮普独自到河边玩,看见一个犯人再磨锁脚的铁链,向皮普索要食物和锉刀,并-恐吓他,皮普照办了,从此,他的人生有了转折。

过了一段时间,皮普和他姐夫乔去船上访谈,有一个人说有人让皮普继承一大笔财产,他可以去伦敦过上等人的生活。他掉下乔和蒂机去了伦敦,与一些纨绔子的过着奢侈的生活。当他看到给他这么多财物的人竟是那个当年的逃犯。

后来,那个逃犯被绞死了,皮普又变得一无所有。他回到昔日朋友的身边,为自己感到惭愧。通过这部小说,我明白一切荣华富贵都是虚无缥缈的,唯有纯真的友谊是珍贵的,永不改变的。

孤星血泪读后感【篇2】

前天刚刚读完英国大作家狄更斯的长篇小说《远大前程》,颇有感受。

就题目而言,“远大前程”这个名字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令人误以为该小说是一篇励志小说。在开始阅读小说之前,我也以为小说写的是出身贫寒的主人公奋发努力,从而获得远大前程并最后取得事业成功的故事。在阅读该小说之后,才发现我的推测和实际的小说内容大相径庭。

《远大前程》实际上讲述的是出身穷苦的主人公皮普(Pip)小时候意外获得一笔神秘财产,从而离家开始了他的“远大前程”,到后来“远大前程”又彻底破灭的故事。其实,皮普的“远大前程”无非就是指原本长大只能当铁匠的他,能有机会去伦敦做一个“绅士”或“上等人”。而这样的一个远大的“前程”,在小说的后部则被冷酷的现实所击碎。所以说,作者以“远大前程”来命名这部作品,事实上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一种讽刺。

《远大前程》用朴实流畅的语言,带领读者走进了皮普富有戏剧色彩的一生。天真善良、爱憎分明的皮普从小父母双亡,和脾气暴躁的姐姐住在一起。他的姐夫乔(Joe)是一个善良的铁匠,对皮普的关爱无微不至。小时的皮普被镇上一位富有的老小姐郝维辛(Havisham)雇为她的养女艾斯苔拉(Estella)的玩伴。皮普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漂亮而又冷漠高贵的艾斯苔拉,从此励志要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修养,做一个配得上艾斯苔拉的“上等人”。

正在这时,郝维辛小姐的律师找到了皮普,说有一个神秘的人给了皮普一大笔财产,让他成为一个绅士,但作为条件皮普不得打听任何有关神秘人的消息。皮普欣然接受了这笔财产,来到了伦敦,开始了跻身上流的生活。但艾斯苔拉的若即若离和她最后对皮普的抛弃以及神秘人的现身改变了这一切。神秘人其实是皮普小时救助过的一个逃犯,而非皮普一直想象的郝维辛小姐。由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刚开始皮普对逃犯充满了厌恶。但皮普逐渐被逃犯的纯真善良所打动,决定帮助被通缉的他逃出国外。然而,逃脱计划被逃犯旧时的仇人所获,逃犯被警察抓获,皮普的财产也被充公。前程和理想就此破灭的皮普后来到了国外打工,十几年后又回到了乔的身边,并偶遇同样饱经沧桑的艾斯苔拉。二人最后的结局文中虽没有交待,但可推测二人结了婚,在皮普儿时的乡村和乔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本篇小说的特色和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华丽的辞藻或深刻的道理,而是在于对主人公性格转变的细腻描写。文中,周围环境对皮普心理的影响无处不在。小时单纯的皮普根本没有想过要跻身上流,只是想当一个好铁匠。但自从第一次见到艾斯苔拉之后,他的心里就有了微妙的变化。由于社会地位的巨大差距,他第一次嫌自己的鞋子太破,说话的方式不“正规”,并第一次责问乔为什么没有教他“正规”的说话方式。

到了伦敦以后,皮普更是来了一个180°的大转弯。他开始穿着华丽,肆意挥霍从律师那里得到的神秘人给予的钱财,最终欠了一大笔债;他加入了一个只有“绅士”才能加入的愚蠢俱乐部,并和一个粗俗残忍的乡绅为了艾斯苔拉争风吃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厌恶起乔来,认为乔穿着土里土气,举止不合乎“礼仪”,与他接触会有损自己“上层人”的形象;他甚至多次回去拜访郝维辛小姐,却从来没有去过邻近的乔家。当皮普的恩人出现以后,皮普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对他的恩人充满感激,而是嫌弃他太脏,以及他的出现打断了自己“幸福”的生活。此时的皮普已经虚荣自私到了极点,和以前的皮普判若两人。但皮普的内心深处还是善良的。皮普后来被逃犯的坎坷身世和他的无私所打动,帮助他逃跑;财产充公后,一无所有的皮普面对细心照料自己的乔,心中又充满了内疚和感激,从而回归了人性之美。

孤星血泪读后感【篇3】

导语:这本书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查尔斯·狄更斯是一位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特别注意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孤星血泪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参考。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文学能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的同时提高文学功底,锻炼文字驾驭能力。最近我就在看一本书《孤星血泪》。

这本书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查尔斯·狄更斯是一位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特别注意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这本《孤星血泪》也正讲述了青年人的生活道路的主题,突出了对金钱腐蚀作用的揭露。

《孤星血泪》讲述了一个小孤儿匹普,从小依靠姐姐与姐夫过活,却在无意中帮助了一位含冤被陷的逃犯,后来受到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人士资助,使他能在上流社会求学生活,成为一名绅士,又在一系列有意的误导或无意的巧合之后,匹普终于认清自己的恩人不是贵族小姐而是这个卑贱的朋友。

在《孤星血泪》中我十分同情这个逃犯普罗维斯的遭遇,他明明是被另一个坏朋友康佩森带坏的,在法庭上他把重大的罪行全推在普罗维斯的身上,说话低三下四,不时在说话中夹杂几句诗,好像他是绅士一样的!而普罗维斯十分紧张:“先生们,我旁边的这个家伙是个十足的.大坏蛋!”结果康佩森只判了7年,而普罗维斯却被判了14年!

其实不只是这本书里有被冤枉的人,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大有人在。我记得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弟到我家来玩,我和他在玩捉迷藏,谁知他在躲的时候不小心碰了一下橱柜,上面的花瓶掉了下来砸碎了,当时我看见他在那里正想捉他,他往后躲,就酿成了悲剧。奶奶闻声赶来,见花瓶碎了,便大发雷霆。我见了害怕的哭了,弟弟则很害怕的低着头。奶奶见我哭了便说我是因为打碎了害怕惩罚哭的,我连忙解释:“不……不,我是因为害怕……看见你生气。”奶奶听了便更加生气:“你打碎了花瓶还感狡辩!”便用有力的大手使劲打我,打我不承认还狡辩。弟弟见了也哭了,奶奶则上前安慰:“不哭不哭,不是你的错,干嘛哭?乖,弟弟最乖啦,看姐姐多坏,砸坏了还不承认还狡辩,以后不要学她,要做一个好孩子!”弟弟听了哭得更加凶了。

奶奶连忙抱起,他抱在怀里安慰。弟弟终于不哭了,却对奶奶说了一句话:“阿婆,是我打碎花瓶的,不怪姐姐,阿婆,你打我吧!”说完弟弟便拿纸巾给我,然后走到奶奶前面:“对不起,是我打碎花瓶的,惩罚我吧!”这场矛盾才化解开来,虽然被冤枉的人很多,但大多都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孤星血泪读后感【篇4】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狄更斯著作的这部《孤星血泪》在文学上有一定的代表性。趁着暑假的空闲时光,我怀揣着好奇的心情领略了它的风采……

《孤星血泪》又名《远大前程》。是以主人公匹普的亲身经历为线索来进行讲述的。匹普本是一个朴实的乡村少年,向往着上流社会。由于善良的品性而意外获得了一大笔遗产。在纸醉迷金的上流社会中金钱金钱渐渐腐蚀了匹普,使他成为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人。后来却因为诸多原因再次一文不值时,又回归了淳朴的本性,也获得了精神上的平衡满足。

没错,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但是却留给了我们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什么让匹普失去了纯朴?又是什么让匹普恢复了善良?……思来想去,答案只有一个:金钱。

金钱可谓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好它,你将永远受益;若是把持不好连性命都有可能会搭上。金钱,这个让多少人蒙蔽了双眼的名词!但是,它好的一面又让我们不得不正视。所以,把持好心态,这很重要。

现在的食品安全令人揪心,原因何在?还不都是这些大红钞票惹的祸!什么三聚氰胺、瘦肉精,若不是那些黑心商贩为了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若不是罪恶利益的诱惑,若不是因为金钱违背了良心,谁还会干出这些伤天害理的事?!

金钱不是万能的,这个道理谁都懂,可是谁真正把它放在心上呢?现在的社会,只要人们能把钱看得轻一点,人们也就不会那么累了。但愿这句话能真正印在人们的心上

《孤星血泪》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无非就是人们在面对各种诱惑时所犯错误桥下的警钟。我从中领悟到了许多。希望人们能够抵制各种不利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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