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县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时间过得很快,让人不知所措,在一段时间中,我们会有一些深刻经历了很多 ,自律的人一般会在事情过后,为自己做一份总结,总结的作用是用于客观的发现自我。大家知道总结范文要怎样写吗?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县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为加强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规定要求,县卫生监督所在县卫生局和县打击两非办公室统一领导和部署下, Z0LE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监督检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督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成监督检查小组
为了在全县范围内做好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检查监督工作, Z0LE年以来县卫生监督所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下,进行了周密安排,集中全所力量,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抽调人员组成监督检查小组,由所领导和所领导班子带队,对全县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认真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L、县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县级三大医院、市九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并把监督检查侧重点放在设置有产科科目个体诊所以及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可疑医疗机构。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ERZ人次,共检查全县医疗机构ET6家,其中乡镇卫生院Z0家,二级医疗机构T家,门诊部及诊所L87家,村卫生所LER家。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均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有ZT家医疗卫生机构持有有效《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ZT家妇产科执业人员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并且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B超室张贴有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警示标志标语并都已按照上级要求安装了监控摄像头,B超室执业人员持有相关专业合格证书,对孕妇实施检查时有专用登记本,要求孕妇出示身份证并记录有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B超室执业人员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拒绝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承诺书。
Z、针对性开展监督行动
为有的放矢,我们选择了有针对性地对设置有产科科目个体诊所、私立医院和设有B超诊断设备医疗机构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重点监控,平时还经常性地进行检查。
R月9日根据线索获得县人民医院某退休医生在QQ镇租房开展B超咨询室。我们迅速对该B超咨询室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存两非行为。责令该退休医生停止B超咨询室的咨询活动。

E、Z0LE年9月9日,我所接到WW县卫生局关于对WW县EEE诊所涉嫌开展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活动的调查通知。黄用贵所长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卫生监督科监督员分二组进行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取得相关资料和了解了整个事件的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县卫生局,目前我所正在依法对WW县EEE诊所进一步立案查处,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将EEE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大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医疗执业人员法律意识
T月L8日,我们召开了全县民营医院、综合门诊部、个体诊所、学校(厂矿)卫生室负责人会议,参会人数有L7Z人,会上学习了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监督检查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规定要求,提高医疗执业人员意识。
县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取得一定成绩,但今后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工作还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监督检查力度,将打击两非工作列入日常监督检查日程,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以便完成最终目标任务。

WW县卫生监督所
Z0LE年L0月9日

dg15.com更多总结编辑推荐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我们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召开了绛县打击非法行医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各医院和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本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务求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执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5次对12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放射诊疗安全质量保证等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三、畅通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我们设立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凡接到投诉举报,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四、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使打击非法行(工作总结之家:;卫生资讯网:)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县医疗机构的底数,我们抽调专门人力、物力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为有的放矢搞好专项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共监督户数28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共没收药品器械25台(件),收缴罚款2.2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五、现场监测,积极开展蓝盾行动
根据运城市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绛县卫生监督所自5月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放射卫生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放射防护设施、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持有放射诊疗工作证、建立及落实放射卫生防护制度、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标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县共有放射诊疗单位25家,其中有CT的7家,共有12家单位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所长亲自带队,对所有涉及放射卫生的单位逐家逐户进行认真详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做到了持放射诊疗工作证上岗,配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设施和放射性标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受检者防护设施配备不全;有的单位放射卫生防护制度及落实情况、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还不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没有进行相应的防护以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没有给受查者配备防护用品;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还存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现场指导放射诊疗单位填写申报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停止放射诊疗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特邀请市卫生监督所放射科陈志芳科长等两人对辖区内23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进行了监督监测。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我县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对放射防护设施的投资,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对全县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防护知识等进行培训。
六、广泛宣传,积极营造社会监督的舆论氛围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在电视台播放新闻6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29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县卫生监督所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综合治理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所把打击非医学需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卫生监督部门主抓打击两非,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开展人流引产,是目前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两个重要原因,是违反《母婴保健法》的行为。为此,我所和各医疗机构都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重视打击两非工作。2006年至今县政府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部门专门会议,部署打击行动,研究治理措施,层层成立了打击专项行动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2007年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印发了《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指标考核细则》,并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同时与各医疗单位和诊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要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
通过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大众媒体和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用半年的时间在《今日石阡报》上刊登、在石阡电视新闻栏目上滚动播放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公告》,并在各医疗单位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登记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社会办医、个体诊所显目处张贴了107张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5000元的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卫生、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既按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密切合作。一是卫生监督作为打击行动的前头单位,经常主动与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沟通,采取多部门联合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从今年6月10日至7月20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了一次多部门联合打击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60多人次,对我县城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90户次。二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对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增加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县卫生局与计生局、药监局联合会签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县卫生局印发《2007年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或施行引产手术前及入院待产时,都要查验孕妇身份证明,并认真、完整、准确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分娩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和凭市计生局证明施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引产术;凭3名医生会诊意见书(有三名医生、科主任、分管领导签名)施行医学需要的人工引产术的制度,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在检查中如果发现无资质单位购买、贮存终止妊娠药品的,一律按使用处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或按规定处理。据统计,去年10月份至今,曾组织两次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56人次,采取突袭的方式对被检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和个别询问。各医疗单位都明确规定禁止利用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专项检查结果
此次行动,由县政府组织采取卫生监督部门为主,多部门联合为辅的检查方式,分两个检查组共出动检查人员260多人次,共出动车辆58台次,对我县城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90户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1户村级卫生室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珠停两盒),2户村级卫生室违规设置妇科诊疗室,该妇科诊疗室配有产床一张,妇科手术刀包一个。还发现1户个体诊所非法持有一台手提式B超,对此我所均作好了检查笔录,并分别对其负责人进行了询问笔录,对其违规使用的医疗器械分别下达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作异地保存的处理,此类案目前未结案,将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县卫生监督所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2年WW县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2〕35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整顿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所加强对辖区内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大型建筑工地等非法行医人员频繁出现的区域进行检查,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专项整治。现将2012年以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WW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成立了以WW县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监督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二、加大力度,依法履行职责
1、打击非法行医情况:2012年以来我们以开展了以取缔无证行医点,查处违法行医机构,曝光典型案件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出动车辆56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852家,监督检查1113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5起,处罚金额74300元。其中无证行医4家,取缔4家,没收器械3件,药品3箱。
2、打击非法采供血情况: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血安全,我所对全县15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我县有私自采供血现象,所有临床用血均由县医院供血中心提供。现场检查15家,合格15家。
3、投诉举报情况:我县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举报电话,2012年共接到举报电话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单位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不强;2、监管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有待加强;3、随着专项整治工作连年开展,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无证行医、游医药贩的隐蔽性、警惕性逐渐增强,加上流动性大,造成打击过程中调查取证工作困难;4、执法队伍人力、经费严重不足。
如何提高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效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是我们研究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保持高度的热情,乘胜追击,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

WW县卫生监督所
2012年10月25日

"卫生监督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