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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旧招投标工作年度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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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旧招投标工作年度总结

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围标是不成熟的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近年来,**发展较快,各项技改、扩建项目增多,拆旧的工作量较大,这就给在招投标的工作中产生围标的现象带来可能。虽然企业在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和规范拆旧招投标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拆旧招投标工作中依然出现围标的苗头,这些苗头的出现,严重干扰和损害了企业正常的拆旧招投标工作和利益,必须坚决制止和加强防范。

招标投标是国际通用的、比较成熟的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对于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一些参与投标的单位还仍在招标投标中违规操作,互相串通,存在不规范竞争和运作的问题,**公司的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正在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有效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提供规章制度上的保证。

围标的表现形式

1。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实施排挤竞争对手进行公平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招标主办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价;招标主办人向投标者泄漏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主办人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2。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主要表现形式有: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他们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不正当竞争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

围标现象产生的后果

1。扰乱了企业拆旧工作秩序。逃避企业相关部门的监管,易滋生腐朽现象。在拆旧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通过采用围标手段来中标,这种方式与其它的恶意压价,通过纳贿等手段中标的不法行为相比而言,围标更加难以被人觉察,更具有隐蔽性。有时,即便是被人发现,招标人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也找不到有效制裁其作弊行为的办法。

2。围标直接伤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围标现象实质上就是拆旧企业之间竞争异常激烈造成的一种无序、恶意竞争的行为,必然会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在少数几家企业手中。而使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被挡在了门外。不仅严重影响到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伤害大多数投标人的利益,还会破坏招标(或主办部门)的正常管理和诚信环境。

3。严重损害了招标企业的利益。围标常常会导致中标价大大低于合理的预估价格范围,从而损害了招标企业的利益。因为参与围标的企业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会使他们操纵的报价超出了合理价格范围。

产生围标现象的原因

拆旧行业现行准入机制不明确,国家对实施拆旧行为的单位资质没有统一规定,增加了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资质筛选的难度,特别是在中小项目中,无法合理界定准入规则,给某些不规范投标人提供了参加投标机会,为围标现象出现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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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拆旧招标工作总结


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围标是不成熟的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近年来,**发展较快,各项技改、扩建项目增多,拆旧的工作量较大,这就给在招投标的工作中产生围标的现象带来可能。虽然企业在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和规范拆旧招投标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拆旧招投标工作中依然出现围标的苗头,这些苗头的出现,严重干扰和损害了企业正常的拆旧招投标工作和利益,必须坚决制止和加强防范。

招标投标是国际通用的、比较成熟的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对于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一些参与投标的单位还仍在招标投标中违规操作,互相串通,存在不规范竞争和运作的问题,**公司的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正在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有效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提供规章制度上的保证。

围标的表现形式

1.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实施排挤竞争对手进行公平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招标主办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价;招标主办人向投标者泄漏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主办人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2.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主要表现形式有: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他们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不正当竞争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

围标现象产生的后果

1.扰乱了企业拆旧工作秩序。逃避企业相关部门的监管,易滋生腐败现象。在拆旧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通过采用围标手段来中标,这种方式与其它的恶意压价,通过行贿等手段中标的不法行为相比而言,围标更加难以被人觉察,更具有隐蔽性。有时,即便是被人发现,招标人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也找不到有效制裁其作弊行为的办法。

2.围标直接伤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围标现象实质上就是拆旧企业之间竞争异常激烈造成的一种无序、恶意竞争的行为,必然会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在少数几家企业手中。而使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被挡在了门外。不仅严重影响到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伤害大多数投标人的利益,还会破坏招标(或主办部门)的正常管理和诚信环境。

3.严重损害了招标企业的利益。围标常常会导致中标价大大低于合理的预估价格范围,从而损害了招标企业的利益。因为参与围标的企业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会使他们操纵的报价超出了合理价格范围。

产生围标现象的原因

拆旧行业现行准入机制不明确,国家对实施拆旧行为的单位资质没有统一规定,增加了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资质筛选的难度,特别是在中小项目中,无法合理界定准入规则,给某些不规范投标人提供了参加投标机会,为围标现象出现提供了条件。

1.招投标制度不尽完善。从环境上看,虽然**公司的招投标管理体系日益完善,陆续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仍存在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出现新问题的情况,使违规行为有机可乘。如:对投标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罚金数额较小,其违规的成本远小于所得,难以有效遏制少数参与投标企业的投机心理。又如:处罚对象从规定上分析应是所有参与串通投标的单位,但是如果串通不成一般是不会受到处罚的。发现串通投标的单位中了标,有关部门在处理时一般往往只是针对中标者,而对其它参与串通的单位一般不予制裁或无依据进行处罚。

2.部分拆旧企业诚信度较低。围标是一种目光短浅,投机取巧的不良行为,其根源就在于当前拆旧行业里的诚信缺失。作为围标的行为主体的拆旧企业多是内部管理落后,注重的是短期行为而不是长期效益,而且由于**一般都采用估算总包的方式进行拆旧,拆旧的成本及收益都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从短期效益着眼,加上部分企业诚信缺失,出现不讲职业道德,违规的现象也就屡见不鲜了。

3.招标方案实施存在漏洞。评标环节把关不严,导致串标现象的产生。当前,参加投标的单位大多在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地方从业多年,在多年的从业期间,彼此还存在或多或少的某种关联,业务配合密切,人员相互熟悉,如果想要串通投标,操作起来十分方便。

预防拆旧工作中“围标”现象发生的措施

1.健全配套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围标等现象的发生。作为纪检监察和主办部门应该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

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定量、定性指标,使那些围标的投标企业付出巨大的行为成本,并使行为成本远远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另外,还应建立公示制度,使失信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并取消其3-5年(或永久)进入企业招投标资格。

2.事先预评估,推行最高价评标法。“围标”的核心是中标价,因此采用最高评标价的方法是防止围标的最直接方法。事先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需拆除的工程量和产生的获利情况进行预评估,制定出一个合理的价位,把不合理投标低报价拒之门外,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实现保护参与投标企业合理利润的目的。

3.加大招投标过程的监

管力度。首先,应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其次,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监管工作。一是要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尽最大可能对个环节进行量化,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二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期的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要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挂靠围标现象的要及时按章处理。三是主办方和评标人员应提高自身业务能力,预防措施要有针对性,严格堵塞招标环节中的漏洞。

4.优化招标环境。扩大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层次和范围,适当延长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力争使更多潜在投标企业参与竞争。投标企业较少时(尤其刚好为三家),招标单位应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而没有报名的企业参加投标,以确保形成有效竞争。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应及时予以废标,防止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企业找人陪标。

5.完善招标程序,做好招投标的保密工作。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单位不得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者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因此,要强化参与制定预先评估的专业人员的保密意识、忠诚企业意识教育,制定相应的保密奖惩制度。采取通知拆旧企业竞标人员到场集中,关闭其通讯工具,现场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分别到现场进行勘查和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进行答疑,然后参与投标单位根据勘查的情况立即写出投标价。

近年来,**公司在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厂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招投标文件审核、合同的评审、签订、执行实施全过程管理,在交易活动初期构筑起一道“防火墙”,对交易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进行化解,监控合同履行过程,及时进行查错纠偏。总结近年招标工作经验和不足,针对以往拆旧工程及废旧物资出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围标、串标的现象,采取“掺沙子”策略,采取临时通知其它单位参加竞标,变更竞价方式等方法,尽可能规避恶意的围标、串标,以保证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2014年企业拆旧招标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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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围标是不成熟的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近年来,**发展较快,各项技改、扩建项目增多,拆旧的工作量较大,这就给在招投标的工作中产生围标的现象带来可能。虽然企业在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和规范拆旧招投标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拆旧招投标工作中依然出现围标的苗头,这些苗头的出现,严重干扰和损害了企业正常的拆旧招投标工作和利益,必须坚决制止和加强防范。

招标投标是国际通用的、比较成熟的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对于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一些参与投标的单位还仍在招标投标中违规操作,互相串通,存在不规范竞争和运作的问题,**公司的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正在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有效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提供规章制度上的保证。

围标的表现形式

1.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实施排挤竞争对手进行公平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招标主办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价;招标主办人向投标者泄漏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主办人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2.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主要表现形式有: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他们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不正当竞争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

围标现象产生的后果

1.扰乱了企业拆旧工作秩序。逃避企业相关部门的监管,易滋生腐败现象。在拆旧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通过采用围标手段来中标,这种方式与其它的恶意压价,通过行贿等手段中标的不法行为相比而言,围标更加难以被人觉察,更具有隐蔽性。有时,即便是被人发现,招标人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也找不到有效制裁其作弊行为的办法。

2.围标直接伤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围标现象实质上就是拆旧企业之间竞争异常激烈造成的一种无序、恶意竞争的行为,必然会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在少数几家企业手中。而使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被挡在了门外。不仅严重影响到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伤害大多数投标人的利益,还会破坏招标(或主办部门)的正常管理和诚信环境。

3.严重损害了招标企业的利益。围标常常会导致中标价大大低于合理的预估价格范围,从而损害了招标企业的利益。因为参与围标的企业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会使他们操纵的报价超出了合理价格范围。

产生围标现象的原因

拆旧行业现行准入机制不明确,国家对实施拆旧行为的单位资质没有统一规定,增加了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资质筛选的难度,特别是在中小项目中,无法合理界定准入规则,给某些不规范投标人提供了参加投标机会,为围标现象出现提供了条件。

1.招投标制度不尽完善。从环境上看,虽然**公司的招投标管理体系日益完善,陆续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仍存在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出现新问题的情况,使违规行为有机可乘。如:对投标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罚金数额较小,其违规的成本远小于所得,难以有效遏制少数参与投标企业的投机心理。又如:处罚对象从规定上分析应是所有参与串通投标的单位,但是如果串通不成一般是不会受到处罚的。发现串通投标的单位中了标,有关部门在处理时一般往往只是针对中标者,而对其它参与串通的单位一般不予制裁或无依据进行处罚。

2.部分拆旧企业诚信度较低。围标是一种目光短浅,投机取巧的不良行为,其根源就在于当前拆旧行业里的诚信缺失。作为围标的行为主体的拆旧企业多是内部管理落后,注重的是短期行为而不是长期效益,而且由于**一般都采用估算总包的方式进行拆旧,拆旧的成本及收益都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从短期效益着眼,加上部分企业诚信缺失,出现不讲职业道德,违规的现象也就屡见不鲜了。
3.招标方案实施存在漏洞。评标环节把关不严,导致串标现象的产生。当前,参加投标的单位大多在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地方从业多年,在多年的从业期间,彼此还存在或多或少的某种关联,业务配合密切,人员相互熟悉,如果想要串通投标,操作起来十分方便。

预防拆旧工作中“围标”现象发生的措施

1.健全配套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围标等现象的发生。作为纪检监察和主办部门应该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

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定量、定性指标,使那些围标的投标企业付出巨大的行为成本,并使行为成本远远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另外,还应建立公示制度,使失信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并取消其3-5年(或永久)进入企业招投标资格。

2.事先预评估,推行价评标法。“围标”的核心是中标价,因此采用评标价的方法是防止围标的最直接方法。事先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需拆除的工程量和产生的获利情况进行预评估,制定出一个合理的价位,把不合理投标低报价拒之门外,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实现保护参与投标企业合理利润的目的。

3.加大招投标过程的监

管力度。首先,应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其次,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监管工作。一是要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尽可能对个环节进行量化,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二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期的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要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挂靠围标现象的要及时按章处理。三是主办方和评标人员应提高自身业务能力,预防措施要有针对性,严格堵塞招标环节中的漏洞。

4.优化招标环境。扩大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层次和范围,适当延长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力争使更多潜在投标企业参与竞争。投标企业较少时(尤其刚好为三家),招标单位应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而没有报名的企业参加投标,以确保形成有效竞争。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应及时予以废标,防止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企业找人陪标。

5.完善招标程序,做好招投标的保密工作。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单位不得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者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因此,要强化参与制定预先评估的专业人员的保密意识、忠诚企业意识教育,制定相应的保密奖惩制度。采取通知拆旧企业竞标人员到场集中,关闭其通讯工具,现场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分别到现场进行勘查和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进行答疑,然后参与投标单位根据勘查的情况立即写出投标价。

近年来,**公司在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厂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招投标文件审核、合同的评审、签订、执行实施全过程管理,在交易活动初期构筑起一道“防火墙”,对交易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进行化解,监控合同履行过程,及时进行查错纠偏。总结近年招标工作经验和不足,针对以往拆旧工程及废旧物资出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围标、串标的现象,采取“掺沙子”策略,采取临时通知其它单位参加竞标,变更竞价方式等方法,尽可能规避恶意的围标、串标,以保证公司的利益化。

2016招标投标个人工作年度总结


我XX年5月进入公司,和之前一样,从事的都是招标投标的工作,不同的是之前的工作偏向于监管。
整个5月和6月,我的工作以熟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主,通过两个月的学习,弥补了之前对省级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认识上的不足,加深了对395号文件和396号文件的学习和理解。通过编写开评标表格,进一步熟悉了开评标流程,以及excel函数式的运用。
7月份以来,我慢慢开始接触到项目,我意识到招标投标是一项需要耐心和彼此良好沟通的工作。到了8月底,昆明高级技工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和校园广播项目开标,这是我第一次以招标代理的身份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预想中的一样,很多地方我不懂,第一天的开标时间大概用了一小时,当时很紧张,很多眼睛都注视着我,我比谁都更希望那一刻早一点结束。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对昆明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及开评标程序的不够熟悉,另一方面也和我个人心理素质有关。
现在回想起来,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人们总是对未知的东西产生莫名其妙的恐惧,而所有的经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9月份和10月份,我整个人都在市招标办、昆明高级技工学校和云南西南招标公司之间打转,需要和xx招标公司协调ca证书的使用时间,需要到学校盖章,需要应付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印象最深的是技工学校四个项目周一将要开标,造价公司编写的工程量清单出了问题,大家心存侥幸,希望项目可以正常开标,当时我们大家都在楚雄,时间非常紧张,尤其是我,永远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
工作就是这样,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一些问题让我们措手不及,而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意见,在那个时候一个明确的方案对解决问题至关重要,我非常幸运我有一位睿智的经验丰富的领导,也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包容。
10月份到11月份,xx文体局草坪项目和塑胶跑道项目,从前期招标代理机构入州备案,到项目的招标备案,到招标公告的发布,到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单位报名,再到最后的项目开评标,我们每一个人不一定会经历整个过程,但是每一个人都会是项目从起步到结束的见证者。
经历了11月份xxx项目的开评标,相信每个人都能够从中有所收获,我记得张副总在开完标的一次周例会上专门让我们做个总结,谈谈各自的感想,我觉得这样很好,有总结才会有进步。
12月份我主要负责昆明高级技工学校四个项目的汇编资料整理。对我来说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在巩固招标投标流程的同时,也能从整体上更好的理解项目始终。
到公司工作已经有8个月的时间了,在单位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对招标投标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学习到了以前的工作中无法学到的知识和技能,非常感谢大家给予我的关心和帮助。
尽管如此,对于招标代理,我始终还是一个新人,真正接触代理工作的时间并不长,还有很多不足和缺陷,专业知识局限,自我定位不准确,与人沟通交流不自信,工作时不够细心,考虑问题不够周全等等。对我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认真学习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资料,不断的总结与反省,不断鞭策并充实自己,掌握好专业知识,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工作责任感,以便更好适应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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