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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收藏]读后感脖子”,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脖子(篇1)
在《红脖子》的故事情节中,讲述了一位英雄的历程。其中,一只信鸽的历程让我看到了它的一颗小小的勇敢的心,它是一只受了伤却仍不放下的信鸽,一个王者之王的历程让我感觉到了它的心里充满了斗志,别看它身体疲惫不堪;老乌鸦银斑让我看到了它当领袖的职责;斯普林菲尔德狐让我感觉到了它当母亲给予孩子另一种爱,让小狐狸告别了世界;棉尾兔破耳朵让我看到了它聪明的智慧和勇敢的心;红脖子让我感受到了它失去亲人的悲痛情绪;柯伦坡狼王让我看到了它眼中的目光是那么的坚定不移!
原始,阳刚,野性,迷人的故事是生命的呼唤。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其实,动物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愚笨,非洲大猩猩能够用石头砸开坚果取出果仁;乌鸦能够辨别红绿灯;连遇到危险的母狼也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的幼狼
动物也有生命,我们就应尊重动物,它们也有天性,会有表情的决定潜力。人们要停止虐待动物,要有宽容仁爱之心,慈悲为怀,让它们和人类和谐共处,在同一个地球上快乐、幸福的生活。
这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永远的,礼貌的航帆。
读后感脖子(篇2)
大家好!我在班级的图书角里借了一本《红脖子松鸡》,我在课间和回家的时候阅读,感觉非常好看。
《红脖子松鸡》故事情节是红脖子松鸡英勇漂亮可他还是没能逃出猎人的圈套。红脖子松鸡是自然之子,自然之王给他打造了一身漂亮的羽毛、健壮的翅膀和完美的身体。红脖子松鸡每天都要提防着猎人们,特别是老猎人老克迪,还有提防他的天敌们。
红脖子具有超人的智慧,每次都能从猎狗和老迪克的枪下逃走,可是老迪克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下了几个绊子。一天,红脖子看到天上有一个小黑点,那不是老鹰吗?红脖子想着,立马向前跑。突然,他发觉自己绊倒了什么东西,不知怎么就头朝下悬在了半空。红脖子是被猫头鹰杀死的,猫头鹰把红脖子的心抓出来吃掉了,然后再把他撕的粉碎。就这样有名的红脖子松鸡的身影在世界上消失了,那以后,世界上一只松鸡也看不到了。到了春天,树林里的鸟儿也听不到红脖子的咚咚的打木桩的声音了。
说完了红脖子故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谢谢。
读后感脖子(篇3)
4月2日,我完完整整地把这篇精彩感人的文章《红脖子松鸡》给读完了。这篇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松鸡妈妈有十二只小松鸡,它们长得俊俏美丽,可是它们一只只地死去了。唯有一只松鸡,它很乖、机智、勇敢,努力和敌人作斗争,但它最后还是牺牲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佩服的是主人公红脖子松鸡,它的最大优点是勇敢、坚持不懈、永不服输。嘿!你往哪里逃,快给我站住!我要消灭你!这是它对付敌人时的口头禅。代表着为了不让大家受到一点伤害而表现出来的勇敢。它,也很机智、活泼、聪明。记的有一次,它遇到了一只凶恶的野狼,正当狼追过来的时候,松鸡大喊一声:来抓我呀,来呀,看你能抓住么?说完它跳了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其实,它跳到了狼的背后,它扑通一下把狼给压死了。它大叫一声哼!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这篇文章给了我们一个这样的启发,就是永不服输。文章中的红脖子松鸡既勇敢又机智,它经过重重难关,为了大家,它牺牲了自己。这个永不服输的道理告诉我们,你要勇敢地去做,胜也爱你,败也爱你,只要你敢去做,敢去面对,你就是勇敢者,就会受到别人的尊敬。比如:《西游记》中,唐僧师徒走了十四年,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真经。比如:我和别人打比赛,我0:7落后,我永不服输,继续拼搏,最终以11:7大胜。
希望大家都来读这本书,收获更多的道理。
读后感脖子(篇4)
读了《信鸽花脖子》后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勇敢、漂亮、机智的信鸽——花脖子。我真羡慕花脖子的小主人拥有这么一只信鸽中的明珠,真是幸运呀!
花脖子虽然天生就是一只信鸽,但是它的小主人也对它进行了严格、残酷的训练。为了让它识别方向,小主人坐船把它们一家三口带到狂风暴雨的海上,因此鸽子爸爸在海上丧命。后来小主人把花脖子和鸽子妈妈带到了喜马拉雅山做残酷的训练。虽然花脖子很机智,但是在跟隼战斗的过程中,鸽子妈妈为了保护花脖子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花脖子的遭遇,让我读着读着落了泪,同时也有点恨花脖子的小主人了。再往后看这本书,我才能明白花脖子的小主人的这番良苦用心。后来,因为战争的需要,花脖子被带到了战场上,成为军中信鸽。花脖子一次次冲破枪林弹雨、躲过敌机的袭击,圆满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送信任务,为和平立下了大功。如果没有前期的严格训练,怎会有花脖子后来的出色表现呢?我顿时明白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道理。
我想到我的老师,在学习上老师对我们格外严格,既对我们有各种纪律的约束,还布置有学习任务……,稍有偷懒跑神的现象,老师那严厉的目光就会射过来。那时候,我像恼恨训练花脖子的主人一样地恼恨我的老师。我现在明白了,老师是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因溺爱而不学无术的孩子,不可能成为栋梁之才。爸爸妈妈生养了我们,爷爷奶奶照顾了我们,老师培育了我们,我们长大要报答他们,更要报答我们的国家。光有这个想法还远远不够,我还要舍得下功夫。从今后,我会自觉接受各项学习任务,还要对自己提要求,不断努力,让自己茁壮地成长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这本书也让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还有战争的无情和血腥。
一本好书,就如一位导师,环环相扣的情节引人入胜,读完也使我明白了人生的大道理。我决定要做好自己的主人,自觉主动的学习。这样想,我也这样做,我立刻起草了一份时间表,我再也不虚度光阴了。看着自己制定好的时间安排,我暗下决心,我会坚持执行这个时间表的,加油!我要磨练自己的意志,不怕困难、迎难而上。
现在,我觉得我很幸福、我更加热爱和平了,长大后,我一定会为全世界的和平出一份力!
读后感脖子(篇5)
《红脖子松鸡》是我去云南旅途中阅读的一本书。这里面有着良多出色的情节,让我与你一起分享。
书中写道“松鸡妈妈带着她的十二个可爱的孩子走下山坡。小松鸡出生才一天,它们浑身松软,像充满雀斑的小绒毛球一样暄腾腾。”这使我面前立即浮现出了小松鸡可爱的样子容貌。
“下了山,松鸡妈妈慈爱地小声咕咕叫着它的孩子们一边向前走,一边啄食。它们穿过灌木林,树林中还有一些沙场。它们躲避着天空中危险的敌人:鹰、游隼……地面的敌人:猎人老迪克、狐狸、狼……”固然它们糊口难题重重,它们依然积极向上,努力糊口。
在这个阅读过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只在松鸡妈妈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小松鸡,它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红脖子!漂亮勇敢的“红脖子”拼命地克服难题,一次次想方设法,逃脱敌人的迫害,但是终极仍是没有挣脱被猎人算计的恶运。
我替“红脖子”呐喊:岂非说野生动物就不能像人类一样,拥有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权利吗?请像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爱护动物吧!
读后感脖子(篇6)
这本书的名字是《红脖子》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是世界知名的博物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从小就喜欢观察,研究飞禽走兽,后来他根据观察的素材创作出许多动物故事。西顿被尊为“世界小说之父”。其动物事有一个显著地特点;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展开动物心理时,强调的是动物最基本的感受,如饥饿、痛苦,仇恨等,而不是人类的思想情绪。
红脖子。是西顿动物中的经典名篇……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宏伟而美丽的鹧鸪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鹧鸪红脖子,以前小的时候有着很多兄弟姐妹,它们的妈妈很爱它们。在它们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由于天敌和人类的不捕杀最后只有那只勇敢、听话、聪明的鹧鸪活了下来,它就是红脖子。
红脖子长大后它从妈妈那里学到了很多生存技能,这些生存技能帮助红脖子一次次逃过了很多危险,同时它也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大自然是残酷的,妈妈的经验是生存的法宝。
红脖子最终有了自己的爱情,它的妻子给它生育了是个健康的小鹧鸪,它和妻子共同担负起了养育孩子的责任。这里可以看红脖子是个比较负责人的爸爸,因为在鹧鸪家族有的爸爸对孩子都视而不见。
可是这美好的生活没有持续很久,可恶的猎人一次次捕杀它们的家庭成员,妻子为了保护孩子死在猎人的抢下,看的出动物届的母爱也是同样伟大的。可无情的猎人却让我们愤怒,他们破坏了自然界的和谐,却只为了这么点的利益,整个森林会因为没有动物而枯死。
鸟儿是森林的医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保护鸟儿吧,为了地球明天更美好!
读后感脖子(篇7)
这天,我读了一本精彩搞笑的书,名字叫《红脖子》。这本书里有许多故事,比如:老乌鸦银斑,棉尾兔破耳朵,柯伦坡狼王,斯普林菲尔德狐狸的故事等等。可要是说我最喜欢的故事,那就数红脖子这篇了。
《红脖子》讲的是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我喜欢红脖子的勇敢,永不服输,机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有一次,眼看红脖子的孩子立刻要被抓住了,它机智地引开了猎人和猎狗,躲避了危险。红脖子原先有过一个美丽幸福的家庭,之后有些心狠手辣的猎人们把红脖子和它的家庭给毁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愤怒:人类真是可恨,为什么要把痛苦强加于动物呢?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环境遭遇到严重的破坏。我们必须要修复生态环境,建设完美幸福的绿色家园!
读后感脖子(篇8)
哦,你这为飞翔而生的灵魂,你这鸽群中的明珠.《信鸽花脖子》。信鸽是一种多么美丽的动物啊!
《信鸽花脖子》是由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奇写的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小说。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同时,书中还揭开了喜马拉雅山的神秘面纱。花脖子曾与恶鸟搏斗,曾在暴风雨中迷航,还曾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而身负重伤
看到这些,我不禁觉得花脖子真是一只有情有义的好鸽子,很多动物如同花脖子那样可爱,人们还要猎杀它们。东北虎,多么珍贵的猫科动物,野生的已经全部灭绝了。人们还经常猎杀狐狸、豹子来做漂亮的皮大衣,还捉猴子、狗来满足有些人的食欲。
有些动物是大自然生物链中必不可少的,可是35%40%的动物都被人们捕获,成了待宰的羔羊。这样造成了很多珍贵动物的灭绝、消失,也让很多珍贵的植物失去了保护神,照成生物链的大大倾斜。
前一段时间,美国网上传载一个人滥杀小动物的视频,被疯传,一天点击数万次。有的人评论说:那个人太残忍,滥杀兔子、鸭子应该受到惩罚。有的人则袖手旁观、幸灾乐祸,看得津津有味。试问小动物难道不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吗?心中有爱,怀着爱的信念,平和与宁静就会从你心中满溢而出,就像花朵散发清香一样自然而然,愿万物皆得宁静。
世间多美好,我们要关爱动物,珍惜生命。
读后感脖子(篇9)
寒假我读了《西顿动物小说》,其中《红脖子松鸡》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这个故事通过松鸡一家的悲惨命运,反映了人们肆意杀害野生动物,残忍利用猎狗做帮凶上演一起起危害动物的惨剧。
文中的主人公——红脖子松鸡天生与世无争,因为稀有,长大后便被猎人们盯住,猎人设下一个个陷井,都被红脖子松鸡化险为夷,但最终,红脖子松鸡还是敌不过狡猾的猎人老克迪,在帮凶猎狗的帮助下,红脖子松鸡最终葬送在老克迪的陷井中。
为了一已私欲,人类对动物们做了多少残忍的事情啊!试想一下,假如有一天,我们人类被充满仇恨的动物反击,想必一定会损失惨重吧。其实,动物的内心世界也是富有情感的,只是由于我们人类不懂动物们的语言,无法和它们沟通才忽略了这一事实。动物和人类一样,有着一切人类拥有的感情,它们竭尽全力的生活着、奋斗着直到走完自己的一生。动物们在失去至亲、至爱,仅剩一人时,眼里一定尽是泪水,饱含着无限的怨意、哀伤与愤恨。月光下,那一只只孤独的身影,映到草上、花上、树上、地上,无时无刻都透露着可怜的气息……
请停止对动物们的杀戮吧,想想它们憨态可拘、温文尔雅、温顺可爱的样子给我们带来多少欢乐,危急时刻动物们还会牺牲自己去保护主人,难道我们不应该和动物们和平相处吗?
大自然的原始状态越来越遭到破坏,野生动物越来越稀少。但可喜的是,动物生存危机的问题已经引起全世界的关注,澳大利亚兴建悉尼奥林匹克公园时,曾因保护一群濒临绝种的青蛙,而让工程暂停了数星期,花费上百万元修改工程设计;我国在修建青藏公路时,为保证藏羚羊顺利迁移,每天在羊群迁移的时间停止施工,并在藏羚羊经过的地区专门修建了“动物地下通道”……
《西顿动物小说》让我们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把这颗蓝色的星球变成所有生灵热爱的家园。
读后感脖子(篇10)
最近,我阅读了《红脖子》。这本书的作者是西顿。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其他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以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呼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遇到了布朗妮并和她生了小松鸡。读完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红脖子那父爱是多么伟大。想想我自己,跟红脖子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红脖子,没有父亲,到最后还被科迪打死了。我恨科迪,若不是他,红脖子一家现在是多么幸福。红脖子和布郎妮夫妻恩爱,一起教育儿女。
我想告诉人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门和谐相处,不能伤害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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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收藏11篇
这部作品中有许多让我产生深深感慨和触动的情节,我觉得应该和大家分享。现在是时候把我读书时的心得和感悟写成读后感了。经过仔细筛选和整理,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的相关文章。为了避免忘记,建议大家记得收藏本页的网址!
《小王子》读后感 篇1
先说一下内容情节,原著我只读过一遍,能力有限,理解不深。
电影中则加入了小女孩和老飞行员这一条线,用当代人的方式把小王子童话般的故事讲出来,可能更容易有共鸣。小女孩应该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以各种准则学习,生活;小女孩的妈妈则是父母的典型代表,买学区房,制定学习计划,拼命工作赚钱……(想知道导演是不是在中国做过调研,很有中国特点)老飞行员怀有童真,想和别人分享却没有知己。电影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真的很成功,印象最深的情节是:老飞行员为破坏了邻居的家感到抱歉,给小女孩的妈妈写了信并送了朵玫瑰花,结果小女孩的妈妈转身就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而且一个扔进了可回收垃圾箱,一个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箱。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她严谨,刻板的形象更深刻了。还有小王子离开地球时的场景,并没有直接描写,只是一个闪光,小王子的身体微微的歪了一下,就换到了小女孩的场景,但是看了的人都知道他是离开了。
再说一下后来小女孩和小王子的故事,男女一号见面了,但小王子什么都忘了,变成了王子先生,小女孩很失望,正如我们也失望一样,好在小王子最后想起了一切,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女孩回家后去看望了老飞行员,把自己做的小王子的书送给了老飞行员,她说:“如果要制造羁绊,就要承担流泪的风险。”老飞行员说:“你会成为出色的大人。”当时看电影之前都没有怎么样,听到这两句就忍不住泪奔了。整体情节一点不拖沓,有的地方我甚至觉得快了点,好多经典台词都没有出现。
然后再说一下电影的画面,真的好美好美。安排得也很有特点,小女孩的世界是CG画面,小王子的世界是类似纸质的画面(不懂,不要打我)。最喜欢的是小
《小王子》读后感 篇2
做那个真实的自己
夏秋之交,时间匆匆流逝,季节少了轻浮,多了几分平静。
我在等待,等待如季节般全新的改变。
就是在这样阴凉、沉闷的天气里,我读完了《小王子》,心中不是没有忧伤的。因为小王子一路上总是伴随着分离。但最重要的是感动,因为他的心从未离开过他的朋友,他爱他的第一个朋友就像一朵玫瑰。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孩子气地和罗丝吵架,离家出走,遇见了宇宙中的各种人,然后来到人间,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些纯洁而甜蜜的人。就这样,小王子、狐狸、飞行员互相“驯服”,相互谈笑、祝福、分离、落泪、等待。
他们彼此之间都有特殊的烙印,那是一辈子都无法磨灭的可爱。就是这样的吧,小王子就是这样的在与朋友、自然、自我的内心的审视之后才逐渐成长,懂得了珍惜还有爱护,也同样地找到了自己。逐渐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想去保护的。
只是我对小王子的一些感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达到他的境界。他在童话中、在孩子的眼睛里,活得很开心、很快乐。但是这些在大人的眼睛里却是那么的无稽。
现在的我热爱着小王子,热爱着这个纯真的孩子,可是,我在长大,我会长大,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成为一个大人,一个古板的不爱幻想的大人,我还会像现在这样爱着他吗?这的确是一件让人有些难过的事情,但是如果小王子在我的身边的话,他一定会说:“最美的事情是眼睛看不到的,要用心去看才可以。
”呵呵,也许像小王子那样长大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们都是那样喜欢自己喜欢的东西,相信总有那么一个地方值得去倾注心思和想念,总有那么一个人值得去留意、去相信。
但是,他不在我的身边……
他已经消失在了撒哈拉沙漠里。不过,这对于他来说,虽然有些不舍但是也是同样值得欢庆的,因为他终于可以好好照顾那朵既美丽又脆弱的玫瑰了。最后,我可以离开这个荒凉的地方,没有信仰去享受我自己的幸福。
“不能把身躯带走,因为路太远,而身躯又太重了。”这是小王子选择形式上死亡的原因,也是一个同现代科学背道而驰的理论。在大人的眼里,他就是死了的,对吧?
而我们则固执地相信他一定没有消失,他一定是回到了b612星球上:正在同玫瑰说着悄悄话,正在给小狐狸写一封问候的信,正在和小羊一起寻找猴面包树的幼苗……我们都是这般相信的。因为他找到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在爱的世界里,一切都是永恒的,就像小火柴姑娘跟着奶奶来到一个没有饥寒交迫的地方。
小王子虽然已经离开了这里,只留给我们了一片麦田,还有一园子的一模一样的玫瑰花。但我们可以看到那漫无边际的金黄色,怀念他破碎的头发,怀念他爽朗的笑声。
我爱小王子,因为他心中永远有希望的源泉。他慢慢地把他的爱传递给世界。他是这个孩子在世人心中的智慧。他也是我在城里真正找到的朋友。因为他,我才相信沙漠中真得有水井,才听得见那一阵一阵的辘轳声,而我的心也畅饮了那来自星空的甘泉,充满了活力。
曾经的我已经在这季节的流失中褪去,而崭新的我正在一笔一笔地被勾画出来,我相信,我能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保持那清凉的感动,用心灵来审视这个世界。
我想,我已经被小王子所“驯服”……
《小王子》读后感 篇3
小王子来到地上,遇到了蛇。是蛇最终咬了小王子,把他送回了地球。在这本书中,蛇是一种神秘的存在。它表面上看起来很脆弱,但实际上却隐藏着生命的秘密。
小王子后来又遇到了狐狸,狐狸告知他:“用心去看才看的清楚。”这句话其实隐含这深刻的内涵。
因为在整篇文章中,小王子从未忘记他的星球上的玫瑰。那朵玫瑰其实是依恋、爱慕和向往小王子的。所以说,小王子和玫瑰之间其实象征这年轻的爱情,爱情是一件令人烦恼但是又很美好的事物,作者想借小王子来告诉人们,要懂得经营爱情,因为爱情是一份责任,爱情是一份天长地久,互相守候的承诺,爱情,其实,就在身边。
还有很有意思的一个人是小王子遇到的扳道工,他调度着来来往往的火车,然而他发现坐在火车里的大人们永远都不会满足。作者表示,只有天真的孩子才会懂得满足和去发现美好的东西,同时,他也告诫着人们,真正的幸福其实很简单,不是对财富的疯狂追求,不是对社会名声,社会地位小心翼翼的维护,而是感恩生活,用一双不带色彩的眼睛去看每一样东西,他也希望人们能抽出身来,让自己从利欲熏心的社会中出来,放松一下,洗涤一下自己的灵魂。
总的来说,这本书用一种全新的视角,充满童真的想法向我们阐述了当代社会存在的许多问题,也解释了作者对于财富,社会地位与名声,爱情等问题的看法,语言文字轻松简介,表面上很简单,但是内涵却很丰富。
《小王子》读后感 篇4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美好的童话,我的心中也有。都说小王子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而在我看来《小王子》这部电影是给我们这些与故事中的小女孩一般大小的小孩的一个礼物,这个礼物让我们感受到了我们内心最初最最期待的东西。然而因为受到大人的影响,受到学习生活的影响,我们渐渐将那些天真美好的幻想遗忘在了作业、考试的压力里。最初的我们并不是只去记忆一个正确答案,形同机器一般去面对生活。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小王子,而这个“小王子”正是代表着那些没有受到过后天“污染”的真善美。通过这部影片我仿佛找回了我的那些天真与美好。
就像小王子离开玫瑰时说:“我太年轻,以至于不知道怎样去爱。”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很多人年轻时都认为身边爱自己的人,对自己好是应该的,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也就不会懂得珍惜。但当自己历经沧桑,慢慢老去时,回想往事,就一定会为自己年轻时的轻狂而感到后悔。所以老人就总是会仰天叹息,哀叹声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如果小王子早一点学会爱,最后就不会用生命去实践爱。假如我们都学会了爱,也就不会那么多的悲伤和后悔。对待父母也是,千万不要认为他们的爱是应得的,作为子女我们要用双重的爱回报。
电影版《小王子》与图书版的《小王子》最大的区别便在于电影中是以小女孩为故事的主角,以她的故事为整部影片的故事主线。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女孩的聪颖与勇敢。影评的一开始小女孩是一个听妈妈话,努力学习的学霸女孩。似乎学习是她的全部,似乎学习也掩盖掉了她的所有优点。当她搬家之后,当她遇到了那个古怪的“飞行员老头”之后,她的生活开始发生了改变,她的思想也有了很大的转变。是这个古怪老头和他的故事吸引了她。或许小王子的故事就是小女孩内心一直深藏的渴望的童话。就如小王子所说的,最真诚的东西是没法用肉眼看到的,用心才能够看到。那一刻我闭上双眼,虽然眼前一片黑暗,可我周围的一切都是那般的美。
《小王子》读后感 篇5
先说一下内容情节,原著我只读过一遍,能力有限,理解不深。电影中则加入了小女孩和老飞行员这一条线,用当代人的方式把小王子童话般的故事讲出来,可能更容易有共鸣。小女孩应该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以各种准则学习,生活;小女孩的妈妈则是父母的典型代表,买学区房,制定学习计划,拼命工作赚钱……(想知道导演是不是在中国做过调研,很有中国特点)老飞行员怀有童真,想和别人分享却没有知己。电影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真的很成功,印象最深的情节是:老飞行员为破坏了邻居的家感到抱歉,给小女孩的妈妈写了信并送了朵玫瑰花,结果小女孩的妈妈转身就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而且一个扔进了可回收垃圾箱,一个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箱。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她严谨,刻板的形象更深刻了。还有小王子离开地球时的.场景,并没有直接描写,只是一个闪光,小王子的身体微微的歪了一下,就换到了小女孩的场景,但是看了的人都知道他是离开了。再说一下后来小女孩和小王子的故事,男女一号见面了,但小王子什么都忘了,变成了王子先生,小女孩很失望,正如我们也失望一样,好在小王子最后想起了一切,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女孩回家后去看望了老飞行员,把自己做的小王子的书送给了老飞行员,她说:“如果要制造羁绊,就要承担流泪的风险。”老飞行员说:“你会成为出色的大人。”当时看电影之前都没有怎么样,听到这两句就忍不住泪奔了。整体情节一点不拖沓,有的地方我甚至觉得快了点,好多经典台词都没有出现。
然后再说一下电影的画面,真的好美好美。安排得也很有特点,小女孩的世界是CG画面,小王子的世界是类似纸质的画面(不懂,不要打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和小狐狸坐在一起看天空的画面。
最后想说一下配音:黄渤老师好专业,语气节奏什么的都很到位,不愧是专业出身。此外我还很喜欢袁泉老师的配音,情感语气能让我很快的融入情节当中。至于易烊千玺,他的表现挺让我出乎意料的。我一直觉得小王子不是一个孩子,是一个少年,而千玺演绎的小王子就是这个感觉,他没有去刻意模仿小孩的声音,不急不躁,干净舒服。小女孩的配音,多多的嗓音也很干净,但自我感觉可能年龄不太相符,有些情感没能发挥很好。总的来说我觉得都很棒,这是一部动画片,根本没有原声这一说,每个版本都是人来配音的,都倾注了演员的情感。
我是一只千纸鹤,我不了解书的作者,不了解导演,制作团队,去看电影也是因为千玺的配音,但是看完电影,我想更多的说说对电影本身的理解。在这个烦躁的社会,静下心来看一场没有战争,没有巨响,只有美丽的画面,优美的旋律的电影,每个人都会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原型。看第一场的时候,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去看,我心里还想:他们能看懂吗?结果和孩子们一样哭成狗,所以,这真的是一部会让你流泪的电影。大人们看完,希望能有所感悟;孩子们看完,希望能保持童真,不要忘记,不做一个小时候讨厌的大人。
《小王子》读后感 篇6
许多人,总是在茫茫人海中,一直等待着成功,当成攻来时,却又惊慌失措,于是,成功走了。
在小王子的心中,那朵玫瑰花是小王子等待的成功。小王子承诺对玫瑰花不离不弃,小王子承诺会对玫瑰花照顾一生,因为,小王子希望小王子开。但是,故事是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即使到了最后,也不知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行星,是否到了小王子的天地,又是否照顾了那朵玫瑰花一辈子。
故事中的玫瑰花也许太傲娇了吧,她坚信小王子会回到她身边,会想以前那样去照顾她。但是,当小王子走后,玫瑰花又怎样了呢?我们无从知晓。
或许小王子走后,她受到了挫折,没有人为她浇水,没有人对她精心护理,亦没有人与她说话、谈心,然后她死了;
或许小王子走后,她努力汲取养分,却越来越憔悴,孤独而死;
又或者是,小王子很努力地等小王子回家,一直等,一直等。
我们是不是行星上的那朵玫瑰花呢?
是否有人曾对我们尽心呵护?
是否有人曾对我们细心照料?
又是否有人曾在我们毫不之情的情况下离我们而去,只留下一些珍贵而美好的回忆?
徐志摩的诗中曾写到:“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生活就是这样,永远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来,亦永远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走。当她来时,轻轻笑,挥挥手,说:“嗨,你好!”
当她走时,轻轻笑,挥挥手,说:“嗨,再见!”
没有什么快乐是永远的,亦没有什么悲伤是永远的。人生的顶峰,需要去攀登,而那些悲伤,勇敢者视为垫脚石,踩在底下,一步不回头,将小王子遗忘,懦弱者将小王子视为绊脚石,绊倒在地,一步一回头,将小王子感慨,甚有者绊倒在地,永远沉迷。
其实,无数次的羁绊,只为那一次仰天长笑!
我若为玫瑰花,
我会不停地生长,
在,
小王子回家的`那一刻,
绽放!
《小王子》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小王子的天真、善良所吸引。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6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让我感动的,首先是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当小王子照顾和驯养了小狐狸后,一切金色的东西,在小狐狸眼里都有特别的含义,只因为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和他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的眼里都有着不一般的含义。所以,小狐狸的爱让我感动。
还有,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也使我感动。小王子赌气离开了星球,也离开了那朵他喜欢过的玫瑰花。可是,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的娇艳的玫瑰花的时候却只想着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在他的眼里,只有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是他曾经喜欢过的玫瑰花。
赌气离开玫瑰花的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他成了宇宙间一个孤独的旅行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不是吗?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但很少有人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正是你最值得、最应该珍惜的!
书中有许多哲言:“这里的人一点想象力也没有,他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些话简短易懂,令人在片刻之间领悟到人世间最可贵的真理。
在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没有利益诱惑,更没有仇恨与贪念的立足地。而我们,也要像小王子一样,以乐观纯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满怀纯真希望的去面对未来。
《小王子》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部叫做《小王子》的电影,我以前读过这本书。我很喜欢这部电影,电影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小女孩。她的年龄和我差不多,我们是同龄人,所以有很多共同的想法。她的童年是被妈妈全部安排好的,她的每天的日程表都是安排的满满,没有一点休息时间。就连她的生日礼物都是被规划好的,每年送什么都是安排好的。她妈妈的理想是让她考上一个教华的重点小学,所以整个暑假他们一直为这个目标努力。小女孩学习非常刻苦,但是她却不快乐,直到他看到一架纸飞机从窗户里飞进来。
里面记载着(写着)一页关于小王子的故事,里面讲小王子需要一个朋友。通过这架纸飞机她认识了一个怪爷爷。怪爷爷带她探索未知的世界,小王子的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小王子,还有他的故事,她们去了不同小行星,遇到了不同的人,有骄傲的国外、一个酒鬼、一个点灯人、一个虚荣的人还有一个地理学家、一个数星星的人。经过这样的旅程她学会了要视野宽阔才能了解这个世界。看得远才能自由翱翔。最后她考上理想的学校,并讲述了小王子的故事。
和她相比,我的童年更快乐。我的生命不是被别人安排好的,是我自己去探索的。妈妈给了足够的选择权,我为此感到很快乐!我每天按照我自己安排的日程表做事,运动、学习、吃饭和玩耍...
这就是我的小王子观后感,我的快乐童年。
《小王子》读后感 篇9
最初想去看《小王子》是听说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童话故事。观罢影片,我不仅品味了爱情的滋味,还看到了友情的牵绊。我流连于纯真无暇的童话世界,同时也想逃离利欲熏心的成人世界。
关于驯化。
驯化,就是制造牵绊,在两个毫无关系的人之间创造一种联系,从此彼此互相需要,成为对方的唯一。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爱上了一朵玫瑰,他给她浇水,为她盖上玻璃罩,陪她看日落日出。他们陪伴着对方,温暖着对方,互相视对方为不可替代的人。虽然小王子在地球上看到了"我不希望你难过,但你要我驯化你。现在我们要分别了,所以你什么好处也没有得到。"但小狐狸告诉小王子:"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虽然小王子离开了,但小狐狸确实得到了好处,现在他再看那些小麦的颜色,就会想起小王子金色的头发,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回忆,这些美好的回忆永远存在他的心底,肉眼是看不到这些回忆的美好的。就好像小王子的离开也给飞行员留下了遗憾,他很怀念小王子的笑声,空灵,清澈,久久回旋在天空中。但小王子说:"我住在这众多星星中的一颗之中,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听到我的笑声。就好像我一直都在你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们常常会因为与朋友的分别而动情地落下泪来。我们舍不得朋友的离去,但朋友的离去真的带走了你们之间所有的东西吗?不会的,有些东西永远不会离开。譬如回忆,它永存于你们的心底,不管过去了多少岁月,历经了多少的变迁,它都不会褪色,反而会因为思念而越来越深刻。表面上朋友离去后你没有得到任何东西,但实际上那些东西是看不见的,在每个孤独无眠的深夜,它悄悄地从你的心间爬出,爬上你的双唇,你的眉眼,然后在你的嘴角开出一朵最绚丽的花。
关于长大与遗忘。
电影中的小女孩曾仰着头对飞行员说:"我真不想长大,大人的世界真古怪。"她的人生在没有遇见飞行员之前是朝着另一个方向前进的。她的妈妈已经为她制定好了人生大计,每一分,每一秒,每一月,每一年要做什么,都被严格地安排好了。妈妈的目标是要让她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大人。遇见飞行员之后,她才知道孩子的世界多么美好,她可以去放风筝,可以听飞行员讲小王子的故事,可以用望远镜观察天边一闪一闪的星星,可以抱着小狐狸去玩……这一切的一切多么美好,使得她不想长大,不想再按照妈妈安排的道路去走,不想成为一个出色的大人。可是,没有人可以不长大,所有的小孩都终将长成大人的模样,长大我们无从选择,但我们可以选择是铭记还是遗忘。正如飞行员所言:"重要的不是长大而是遗忘。"
每个人都无法永远是一个小孩的模样,随着时光的刻刀在我们的脸上一点一点地雕刻,不仅我们的模样改变了,就连我们的内心也改变了。我们开始变得圆滑、世故,虚伪、现实,我们不再追求真善美,认为这是孩子的世界中才有的事;我们也不再轻易相信别人,在内心里悄悄筑起了一堵墙,别人进不来,自己也出不去;我们也不再为了一朵花,一颗星而欣喜若狂停留驻足,只会赶着匆匆的脚步奔赴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这就是所谓的长大。难道长大真的意味着遗忘小时候的一切吗?不是的,这完全取决于你的选择。不要说世界那么黑暗,人心那么叵测,使得你也不得不变得更加圆滑虚伪。君不见这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温暖的人和事,你只是看到其中的一个不好的方面。也不要说你每天都很忙,根本没有闲暇去享受生活。时间是挤出来的,但如果你已经丧失了那份追逐美好的心,你的脑子里整天只有繁琐的工作,那无论给你多少的时间,你也不会花在一花一星身上。所以,请不要说是长大剥夺了你的本真,改变了你的本心,是你自己选择了遗忘罢了。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住着一个小王子,不管时光如何变迁,容颜怎样老去,你依然携着自己的本真和本心,去看遍世间风景,尝尽人世沧桑。
《小王子》读后感 篇10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是来自B612星球的孩子,为了追寻人生真谛,他离开自己的B612星球先后游历了7个星球。这七个星球的游历。让小王子明白了许多道理,在找到人生的真谛他又回到了B612星球。
读了小王子的故事懂得了进取人要追求真善美。做有益的事情,不辜负生命,
这个故事既动听又有趣,形式简单,文字优美,特别里面的图画,我很喜欢。
述说了一名飞行员开着飞机,坠落在了撒哈拉大沙漠。飞行员在沙漠遇见了小王子,他住在B612小行星上,后来小王子去旅行,他来到了七颗住着不同人物的小行星上,有住着国王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爱虚荣的人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酒鬼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商人的小行星,还有一颗住着点灯人的小行星,后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发现飞行员已经把飞机修好了,于是就回去了。
我喜欢小王子,因为他既善良又有趣。我也喜欢飞行员,因为他让小王子认识了地球。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
《小王子》读后感 篇1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著名的法国儿童文学书----《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意想不到的事。
主人公小王子是一个纯真,善良,对别人诚诚恳恳的孩子。他居住在一颗非常小的行星,上面有一朵玫瑰花和三座火山。小王子非常喜欢那朵玫瑰花,但是有一天小王子和玫瑰花吵架了,他决定离开那朵骄傲的玫瑰花。
小王子发现在其他的行星上也有其他的人,于是,他开始访问这几颗行星,以增长见闻。他共去了六颗行星,而且在不同的行星认识了不同的人:有自以为是的国王,有爱慕虚荣的人,还有酒鬼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勤快的点灯人,因为他做事持之以恒,我最讨厌那个自以为是的国王。
最后小王子去了美丽的地球,他遇到了蛇和小狐狸,还和小狐狸交了朋友。小狐狸教了他怎么交朋友。小王子从中懂得了怎样处理自己和玫瑰花之间的事情。最终,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和他心爱的玫瑰花和好。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要像点灯人那样,做事持之以恒,更要像小王子那样对待友谊情真意切。
草房子读后感收藏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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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 篇1
当我满怀着好奇之心,翻开《草房子》这本书的时候,一看似寻常而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勾起了我的兴趣。合上书,一个个故事让我泪流满面。
这本书的作者是北京大学的教授曹文轩,他笔下的主人公桑桑,是个调皮而又捣蛋的淘气包;在他身上,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都是围绕他的六年小学生活,当然,桑桑,也结交了许多好伙伴。秃鹤、纸月、杜小康、秦**奶、细马……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鹤。他天生没有头发,这使他非常自卑。白鹤用生姜擦头皮,但没用。他戴上帽子,引起了一系列的事故。于是,白鹤选择了复仇,在一次见面会上,让学校没有赢得第一名,同学们对他越来越疏远。
在一场表演中,白鹤扮演的杨大达达飘栩栩如生,赢得了同学们的赞赏。我不禁为秃鹤鼓掌,之前,秃鹤和同学们打架,会操时摘掉帽子,都是想引起师生的重视,给老师证明,自己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可是,师生都误解了他,可他并没有为此而放弃,而是更努力的展示自己的能力。在我看来,一个孩子只要有抱负和尊严就会成功。
白鹤真是个孩子,所以他成功了,有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脑中浮现出了一幅画面。天上那一轮皎洁的月光,幽幽地照着秃鹤的光头,让那光头更富有光泽,就如一面镜子。夜晚,闪着金光的草房子,波光粼粼的河水,倒映着秃鹤——那个最美的少年。
秃鹤静静地坐在码头的台阶上,偷偷地抽泣着,但眼泪还是流了出来,还带着层层的涟漪。当桑桑与同学们找到他时,他已泣不成声。桑桑哭了,纸月哭了,油麻地整个小学的师生都哭了。
今天,在这一刻,他们遇到了油麻地最纯洁的年轻人,白鹤。这时,豆子大小的泪珠“啪嗒啪嗒”地滴在地板上,我也哭了!因为,我也曾经是我们班的“秃鹤”。
有一次,我忘带小黄帽,给班级扣分,同学们都责怪我,于是,我便要报复同学,为班级拉分,每天不带小黄帽,致使班级得不到“文明班集体”。结果,同学们离我越来越远,我既难过又后悔,一直想弥补自己的过错。最后,在一次演讲活动中,我为班级赢得了荣誉,又和同学们成为了朋友。
那一刻,秃鹤跟我的感受应该是一样的吧!
合上《草房子》这本书,秃鹤、纸月、杜小康……依然清晰地站在我面前。秃鹤,一个坚强、有尊严的男孩儿。纸月,一个文静、善良、懂事的小女孩儿。
杜小康,一个沉着、自强不息的孩子。他们似乎就在我身边,时时刻刻激励着我,触动着我!
草房子读后感 篇2
精心读后感00字 |
草房子给力一代人希望,正式因为如此我希望好好看看这本书。今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故事中的温幼菊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为身患不治之症的桑桑点亮了对生活的热爱,就像一只燃烧着对生活、生命热爱之光的蜡烛,它的火光点亮了一只几乎熄灭了的蜡烛,这便是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
我记得曾经有一个类似的故事,那是一篇史铁生写的文章,叫《秋天的怀念》。他写道,当他的腿瘫痪时,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母亲希望他通过赏花来放松,唤起他对生活的热爱。可惜,当史铁生和母亲要出发之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他也终于明白了母亲的一番苦心,决定要好好活下去
这些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试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朋友也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你会怎么做?我们是否也可以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呢?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太多的财物,太多的时间,只要把自已的对生活、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我们的圈子就会越来越大,热爱生活与生命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原来只有抱怨,悲伤和痛苦在那个小小的黑暗世界里,却没有发现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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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 篇3
假期里,老师推荐了一本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书中的孩子们的那种真挚的友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小学生和他的同学之间发生的事情。其中,桑桑桑欺负人,帮助别人,做一些蠢事。桑桑因为做了很多蠢事而被打。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桑桑在班上有许多好朋友。他们经常一起玩,欺负同学,给鸽子建鸽子笼,一起钓鱼,做很多事情。他们经常欺负一个人,那就是他们的同学,白鹤。
白鹤是个秃头的孩子。他对自己的光头很不满意。他经常戴帽子。为了遮住他的秃头,他没有被别人嘲笑。但是,桑桑却经常拿秃鹤的头开玩笑,欺负他。白鹤的父亲知道后,从城里找到了一个秘方。它能让人长头发,但需要用姜擦。
白鹤擦完澡就去上学了,但有人闻到姜味后,他洗头怕被人发现,但还是没长头发。细马也是个可爱的孩子。为了帮助母亲,他还卖掉了自己辛苦饲养的羊。
草房子读后感 篇4
"1962年8月的这个上午,油麻地的很多大人和小孩,都看到了空中那只巨大的旋转着的白色花环……",这是《草房子》一书的结尾,让人回味无穷。
《草房子》这本书讲述了男孩子桑桑,因父亲工作关系,跟随父亲来到了油麻地,在这里他认识了秃顶的陆鹤,文静的纸月,美丽的白催……并发生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最后,桑桑还是离开了油麻地,告别了小学生涯。
在看这本书时,有时会不禁潸然泪下,这本书中的一个个场景,一段段故事,都让我觉得好像发生在身边,但又好像很遥远。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绘出一个充满温暖,守望相助的油麻地。
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秦大奶奶的故事,作者的标题取为"艾地"。秦大奶奶在开头时很固执,不肯让出那片她与老伴打拼而来的土地,我觉得她应该是对这片土地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和感情,觉得这片土地与她已经是心连着心,才不敢搬离这片土地吧!毕竟这片土地不仅有她的汗水,还有他她已经逝去丈夫的汗水,以及如孩子一般的麦子。村民们起初都不懂得这份情,一次次的地驱逐着秦大奶奶,甚至用强硬的手法将她抬走,而秦大奶奶却依旧不妥协。
看到这儿,我感到秦奶奶应该会有很多无奈,她本来可以跟大家解释的呀!可是又有谁会去听呢?并不是因为村民们的心太冷漠,而是他们暂时被利益及名誉蒙上了眼睛,听不下这些道理,只是一味的想要拆除秦大奶奶的屋子,赶走她。
我又想起了"钉子户"这一说法,这些钉子户可能有大部分人是因为对自己的这间屋子有了一种感情,或特别的意义,所以才舍不得搬走。但是人们的虚荣心日渐增大,觉得房子要盖的越多、越漂亮越好,而这些低低矮矮,破破旧旧的老屋太碍眼,就一心想着要拆除,而忽略了屋主人对这间房的感情,也懒得去了解为什么屋主人执着的地守着这间屋子。
时代在一点点的进步,一个城市当然也要跟上步伐,但是,在追求创新的前提下,也不要忘却了以前,放弃了古老的回忆。这些老屋子以及"钉子户"都坚持下来了,还为城市留下了过去,但不知道还有多久。
希望人们能让一个城市,一手托举着未来,一手托举着过去,让"钉子户"能守着它的老屋子,好好的保留着对这间屋子的情感及意义。在《艾地》那个故事的结尾,秦大奶奶的不断抗争,终于赢得了人们的理解以及尊敬,在她不幸身故以后,被大家隆重的安葬在她生前最喜欢的那片艾地里,永远守望着这片故土。
草房子读后感 篇5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那无边无际的金色旷野里,那蔚蓝的天空飘逸的云彩,轻柔如春风,温暖如赤焰,映着那一片一片金黄的草房子。暖风拂过脸颊,诉说着永不衰老的美丽,诉说着人性的复杂多变,诉说着让人哭笑不得、震撼人心的故事。
爱与孤独,悲伤与感动……所有的一切一切都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灵之中,这就是油麻池小学,曹文轩作家的纯美**《草房子》。
主人公桑桑在他六年小学生涯中亲眼目睹并承受了一系列令他永生难忘的经历,还有他的伙伴们,老师们,长辈们也在无时无刻的陪伴他,秦**奶、蒋一轮、白雀、温幼菊、杜小康、细马、纸月、秃鶴、阿恕……这些人物给我带来的感受,思考太多太多了,秃鶴给我捍卫尊严的自由,纸月给我柔情万丈的温暖,蒋一轮给我面对困难执着的心,细马给我男子汉自力更生的气概,杜小康给我处理事情面对困难坚强有毅力的心,温幼菊给我不怕艰难险阻的意志,秦**奶给我人格魅力的诠释和做人的品德,这些人物带给我了不一样的色彩,迸发出的品质与情感,每个人物的成长也令我感触颇深。
桑桑是个不喜欢学习的淘气男孩。但当周围的事物和环境发生变化时,他的本质被唤醒,内在的真善美被激发,使他变得更好。桑桑实际是个心地善良,有责任心,内心纯真干净,没有一丝杂念的孩子,只是因为他表面的一些坏毛病遮掩了他的美。他需要受到周围环境、事物和人的启发。这就是为什么当纸月来临时,他开始变得干净和面对面的原因。
纸月亮使桑树变得干净和面对面。杜小康命运的跌宕起伏,使桑树悲悯而豁达。病魔让桑桑变坚强,变得勇敢,最终桑桑成为了成熟少年。这就是成长。
这本书还让我看到人性的复杂多变,实际上每个人的本质都是善良的,只是有些人在成长过程中的环境、人物使他的性格,品质发生了改变,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仍有一颗善良、赤诚之心。
秦**奶是个十分多变的人,开始她刁钻蛮横,无情冷漠,刚开始我也十分厌恶她,可是经过我对这个人物一段时间的思考与解析,我觉得她是一个可怜的人,我也慢慢开始理解了这位老人。这位老人与丈夫花了半辈子时间才买到这片土地,这里倾注着他们的汗水、悲伤、开心、难过等等,突然被人抢走她的精神支柱,心情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才会去干一些荒唐,让人费解的事。后来时间长了,天真、可爱、纯洁的孩子们让她心里的坚冰慢慢融化,最终成了和善、亲切,让孩子们喜欢的老奶奶,这里面人性多变的秦**奶从冷漠到和蔼的变化过程就是人性,就是成长。
这本书感动了我,让我哭泣,让我收获,让我深思。我看到每个人的成长,我看出人性的光辉。每个人物呈现不同的色彩让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生受用不尽。
草房子读后感 篇6
一本书,一串故事,一段旅程,一次邂逅。
宁静的夏日黄昏,夕阳西下。我在爷爷家梧桐树下再次品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合上《草房子》,向四野望去,广袤的原野上似乎正飘荡着杜小康、桑桑、细马、纸月和陆鹤们嬉闹的声音,我陷入了沉思……
《草房子》淋漓尽致地诠释了几个我的同龄人成长的故事。我在这部作品中感受到的是一个个带着温情的故事。
我从杜小康的行动中体会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
他害怕,无助,悲伤,但他从未停止,但勇敢地向前迈进。挫折和困难使他成长,使他过早成熟,使他逐渐了解生活,使他更加勇敢。
我从桑桑的行为中学到了什么是乐观和坚定!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他的生活条件仅次于杜小康。他阳光、活泼、快乐,是孩子们羡慕的对象。
但是,如此高高在上的他,却无情的被“病魔”缠上了。面对病魔,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他,恐惧过、悲伤过,但最终他依然用微笑来面对,来度过最后的时光。他不想看到那些富有同情心的眼神,不想活在别人的同情心之上,也不想让自己的父母更加悲伤和悲伤。
然而,希望的希望依然存在——在最后一刻,桑桑和父亲找到了一位治愈疾病的大师,将自己的生命带回了疾病的手中。他顽强的意志力,乐观的精神是他“重生”的重要原因。
还有似蛮力无敌却懂得感恩的孩子细马,善良纯洁的女孩纸月,有强烈的自尊心陆鹤……书中的同龄人和我们一样是纯真的,像一张张白纸,虽然偶尔会勾出黑色的线条,但最终绘成的都将是一幅美好的图画!
我曾想,如果我是书中之一,是否能像他们一样,承受其身上的责任,挑起肩上的重担?是否会退却,会气馁?我想,只有拥他们顽强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在浩瀚的生命海洋中生存,找到迷失的方向,才能看到风暴过后的绚丽彩虹。
而现在的我们,不正缺少这种精神,这种意志吗?朋友们,请你也来仔细读读这本《草房子》吧。你会发现我们的内心世界和他们一样脆弱,我们的力量和他们一样渺小。
但是他们在逆境中比我们强大得多,他们的力量比我们强大得多!
每阅读一次《草房子》,我都会久久沉浸在草房子的世界里,度过一次难忘的心灵旅程,一次与美好心灵的邂逅!
《草房子》让我学会坚强、学会乐观、学会坦然面对困难与挫折。
草房子读后感 篇7
秦**奶,却又拥有最倔强最坚忍不拔的精神,她用尊严守卫着那块土地,哪怕这样付出的代价再大。它也反映了桑树的纯真和纯洁。他愿意在秦**奶受到众人的非议甚至连自己的父亲都带头让秦**奶撤走的时候去帮助她,因为他是理解秦**奶的,他懂得这一份情感实际上比任何都重要,这是既凄凉但又温暖的美。
这亦可以是一篇关于成长的作品,但它避开了时下很多作家的俏皮、流行的语言,把这些孩子们的成长展现得淋漓尽致。细马,没有上过学,还是被邱二妈收养的,但他在一系列的家庭变故中,他懂得了撑起这个家,当他搀着邱二妈回到家的时候,他成长了,这是一种无限的美,后来每当这个画面浮上脑海,我都觉得鼻子一酸,因为这种成长的美。
这篇文章的美就在于每个孩子的品质,桑树的正直,白鹤的倔强,骏马的孝顺,纸月的理解,杜小康的力量。可以说,桑桑知道孩子们是真心的。他们用最感人的品质建立了友谊,这也是美丽的,因为这些品质的存在会让你哭泣。
这本书通过对桑桑小学六年的描写,将一个个弥足珍贵、格外感人的故事呈现在了眼前,整部书加起来,拥有的,就是一种震撼人心,甚至刻骨铭心的美。三言两语谈不上这本书的美,但真正读过之后,美与情的结合,会给你留下最柔软的心和最温暖的眼泪。这时,你已经体会到这种“永不衰老的”美了。
一色的草房子,这便是油麻地小学了。草屋里,有三两丛竹子,一丛野玫瑰,还有一朵不知名的小野花。阳光照耀下,草房子上泛着金色的光芒。《草房子》的故事便从这里开始了。
桑桑跟许多的小孩子一样,都很调皮捣蛋。他把家里的碗柜四条腿锯掉,玻璃砸掉,还叫阿恕去家里偷几块木板,把它改造成一个“高级鸽笼”(虽然在桑桑父母眼里,这已经是一个残废碗柜了),以至于后来被挨了结结实实一顿打。过了几天桑桑居然又旧病**了。
他从父母的床上取下蚊帐,用剪刀把蚊帐换成了一幅大图,然后去河里钓鱼和捕虾。晚上,妈妈惩罚他,把他自己的蚊帐给拆掉了。一觉起来,后果很严重——桑桑被蚊子叮的全身上下都是包,左眼红肿的发亮。
这些事儿让人啼笑皆非。桑桑做这些为了什么?只是为了捣乱?
或者搞破坏?不!他只想让鸽子有一个温暖舒适的窝,只想让自己在同行中有点名气。
还记得那年夏天吗?桑桑穿着一件大棉袄和一根竹竿,做了各种奇怪有趣的动作。而后来,秃鹤的突然出现,所有人的眼神都转移到了秃鹤的身上,秃鹤抢尽了风头,桑桑便产生了淡淡的恨意。
桑桑不是木人,他也有血肉之躯,他怎么能没有一点人情呢?桑桑还写信给蒋一轮的老师和白雀,白雀几乎成了红线的媒人。对于依恋艾地的秦彦奈来说,他是第一个看望和同情艾地的人。
我要上初中的时候,桑桑的脖子上有个肿块,像针一样。三焦带桑桑去了很多医院,发现了无数的处方。他想治好儿子的病。也许是桑乔对儿子的那份爱感动了上天,就在快气馁的时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可以治这种病的人。
桑桑喝着苦苦的中药,慢慢地好起来了。父爱如山!这一切都是他和他父亲造成的。正是因为他们不懈的努力,没有放弃一丝人生的希望,桑桑桑才变得更好。
如果桑桑生病后整天坐在屋里呻吟,恐怕他会回到西方去了!
我喜欢让我爱不释手的《草房子》,也喜欢桑桑,更喜欢他身上所具有的美好品质,这些品质像金子一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在那种最深处,那有个飘渺的云雾,云雾中有个小房子,小房子有我们最诚真的快乐。每个人心中都有这么一座小房子,曹文轩心中也有这么一座草屋。在这间“草房子”里,有着一个小孩的美丽童年,有着最纯正的美;在这间“草房子”里,一个孩子唱出来了‘姐姐十五我十六,妈生姐姐我煮粥,爸爸睡在摇篮里,没有奶吃向我哭。
记得外公娶外婆,我在轿前放爆竹’;在这间“草房子”里,一个孩子由幼稚调皮慢慢走向成熟懂事,一个孩子经历了或目睹了爱情、生死、亲情、亲情、友情等等。
在这间“草房子”里,一个孩子的名字最响亮——桑桑。一开始,桑桑在人们心目中是个淘气的孩子。他只知道每天玩。他又黑又脏。后来,纸月来了。纸月第一次见到桑桑时,桑桑桑正在喂他的纯白鸽子。
而纸月则被白鸽的突然起飞与那么强烈翅响惊得紧紧搂住外婆的胳膊,桑桑抬头则看到了外婆身旁一张微仰着的脸、一对乌黑乌黑的眼睛。桑桑有生以来看过这么白净、炯炯有神的女孩子,他惊呆了,也开始为自己的一双满是污秽的黑乎乎的手感到难为情了。纸月来了,桑桑的命运变了,长大了。
从桑桑的经历中,我学到了人总是要长大,要面对很多挫折。我们不应软弱,不应逃避困难,而应勇敢地向前走,永不放弃。
在这间“草房子”里,有了桑桑的欢歌笑语,当然少不了秃鹤的泪与苦。秃鹤是个十足的小秃子,受到了许多人的嘲讽,心中装满了苦涩。但他有令人钦佩的尊严。他对尊严有不同的看法。
最后,经过他的坚持,他的到了大家的认可,并诠释了尊严的含义。这让我想起了电视剧中的一句话‘只要坚持,没有什么事做不到,一定会成功的’,的确,只要我们相信自己,坚信自己能行,就没有什么办不到的。
在这间“草房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有着辛酸、快乐、纯朴等等。但是它的确是我们心灵的一个归处。有了这间房子,我们更加心安,更加温馨。
读了这本《草房子》,我就希望我也能拥有这样一个心灵的依靠,这样能让处与社会中的喧嚣中的我有一个“家”。读了这本书,那一份纯真、童真一直萦绕在我心中,脑中一直反复着“一颗星,挂油瓶!油瓶漏,炒黑豆!
黑豆香,卖生姜!。”让我们心中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吧!
虽然我读了一段时间,但还是忘不了,再加上电影的声音和情感,我也忘不了!
金色的草屋,苦艾叶,宁静的河流,一望无际的芦苇沼泽。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
调皮聪明的桑树、秃鹤、坚强的杜小康和柔软安静的纸月亮。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的纯美**《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当我都到一个故事,我就感到一种令人震惊的力量。
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都散发着人性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奶。开始,我觉得秦**奶非常自私。她自己没有后代,也不让油麻地的孩子读书,为了守护自己家的地,秦**奶把鸡鸭鹅赶到学校,鸡鸭鹅在教室里随地大小便。
有一次学校公开课,她的鸡鸭鹅在课堂上捣乱,使油麻地学校的形象在外校老师心目中非常的差。
后来,人们都被她搞得不耐烦了,没人管她,没人去关心她,只有桑桑一个人。有一次她为了救乔乔差一点连命都搭上,在人们对她细心照顾下,勉强下床走路。最后,秦**奶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竟与世长辞了。
读着读着,我好像理解了她,其实她十分可怜。因为这一块地是她与秦大辛辛苦苦用几十年血汗和生命换来的。为了这块地秦**奶连命都搭上了。
可现在却要把它建成学校,她能不难受吗?她会不想抢回那块地吗?
这本书让我心里最痛的地方是写陆鹤的部分。陆鹤是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孩子,没有头发。陆鹤自己也很在意,所以去哪都戴一顶帽子。
最后,为了学校勇敢地把自己的缺陷展现给大家。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坦白说,我很向往自己能够像他们一样,生活得那么轻松,那么无忧无虑。但在现在这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社会,我们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靠双手争取来的,又怎会轻易放弃呢?我们整天都活在压力中,整天为生计苦恼,为事业烦心,根本没有时间放松,更别说抛弃一切了。
也许这种方法不适合我们,也不明智,但我想,大家至少可以在心里保留一座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并且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累的时候就在里面稍作休息,让它成为你温暖的港湾,让你紧张的心得到释缓。
如果有这样一天,我希望自己能像油麻地的那些孩子一样,不管将来改变什么,心中的纯真透明都不会变,永远都在心里保留着那一座最简单的草房子。
桑桑这个小男孩因为是校长的孩子,这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自始至终的生活在草房子里面。于是他就成了连接所有在草房里活动着的人物和事件的一个见证者。
《草房子》作者以优美的文笔,描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
本文分九个章节来讲述桑桑在油麻地所发生的一些故事,从残疾人“秃鹤”对人格自尊坚守,最终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以及因身世谜而被受板仓小学同学欺负的纸月,在桑桑的帮助下成功摆脱了他们欺负;蒋一轮老师与白雀一段纯洁的爱情故事;秦**奶从一个处处与学校做对的老人,变成一个保护学校而献身的老人,无处不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杜小康由于家庭巨变,从一个优越家庭轮为一无所有的失学儿童,为家庭生计而在校门口摆小摊,不卑不亢的经营;细马是邱二爷家过继的儿子,因为是江南来的,口音不一样,所以上学时受到同学的嘲笑,所以不原学***羊,邱二妈的冷言冷语让他想逃回家的念头,而邱家最后得靠细马这个顶梁柱;桑桑得了鼠疮,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父亲带他千里迢迢求医,结果几次都失败了,父亲想让桑桑在临死前见到最美好的事物,实现他的愿望,最后还是达成心愿。
桑桑这个小男孩因为是校长的孩子,这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自始至终的生活在草房子里面。于是他就成了连接所有在草房里活动着的人物和事件的一个见证者。这里面有和他一般大年纪的同学,也有教书的老师。
这些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特色。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
陆鹤的自尊心:陆鹤因为不长头发经常被别人戏弄。在他的自尊心意识萌发之后,他开始很在意自己的这点与众不同之处。
他想过不去上学,为了长出头发忍受用生姜擦头的刺痛。后来又戴上了帽子。越在意什么越对什么敏感。
在一次会操比赛时,为报复老师对他光头的歧视,他报复性的在比赛时恶意展示了一下。表面上看他胜利了,会操的秩序因此被打乱;但他却输的很惨。因为学校的荣誉因此受到损伤,换来的是大家对他更加的冷淡。
一个人是不能没有集体的。一旦被脱离,个人的心理上也必将受到打击。后来,在一次节目表演中,陆鹤挺身而上,这一次为了学校的荣誉他积极的努力。
这次他重新赢回了大家的心。陆鹤最终又融入到了这个集体大家庭里面去。我们每一个生活在群体里的人都是这个集体的一部分,集体的荣誉班级的荣誉也就是我们大家的荣誉。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通过作者的笔墨,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草房子》我忽然觉得童年并非华丽的城堡,而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看似平常,等我们但细细回味,就会发现其实充满了温暖。
草房子读后感 篇8
《草房子》读后感——冯欣然
这个暑假,经过老师的推荐,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我最喜欢的的一章就是《艾地》。主人公有:秦**奶、乔乔与桑乔校长 。
这本书不仅很感人,还有许多小故事。
秦彦奶和丈夫秦大没有孩子。他们唯一的梦想就是拥有自己的土地。夏天,他们忘记炎热,在地里辛勤劳作。冬天,他们不给自己加一双鞋。他们赤脚开田浇水。最后,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他们终于把汗水换成了属于自己的一块土地。当他们高兴地迎接丰收时,他们的丈夫秦大死在地里。
只能有秦**奶一人等待丰收了,可是还未时机成熟,**就要建一所小学,正好选中了这片地,可秦**奶死活不走,大家没办法,只好硬把她架着,拖了出去。此后,油麻地小学的孩子们上课时,秦老师经常用各种方法干扰学校的活动,包括几次用鸡鸭鹅扰乱教室。不过,自从秦**奶救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小女孩乔乔以后,大家便和她的关系变得密切,把她当成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份子,而她也渐渐的把自己当成油麻地小学的一份子,不在捣乱,反而保护学校的各种东西。
死时,仅仅是为了一个快要落水的南瓜。
起初,人们不同意她的看法。她救了乔后,学校里的人开始接受她。认识到她的善良。这个故事使我十分感动,心里不免有些敬佩之情。
我佩服的不仅是秦仁奶的执着,更是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艾地就是她心灵寄托。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认为秦仁奶是不讲道理的,但是没有人理解她的善良。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有很多,我要学***奶奶的勇于献身精神,桑桑的倾听与理解,白雀的善良。
五(三)班冯欣然
草房子读后感 篇9
今年暑假,我把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本文主要介绍了桑树、鹤、纸月亮、细马、杜小康五位优秀青少年的小学生活。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陆鹤是桑桑的同学。因为他秃头,同学们都嘲笑他,叫他秃头鹤。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尽管学生们看不起陆鹤,但他不记得自己的复仇,在一次表演中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在平时,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能以貌取人,海水也不能测。别人身上有缺陷,他也是“迫不得已”。
我喜欢《草房子》,因为它赠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草房子读后感左右2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走过了一座移动的城堡,每一个字,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含泪。
陆鹤对人格尊严的坚守,纸月文弱中透着坚韧与沉静,细马小小年纪就挑起了当家的担子,红门里的杜小康,他在家庭出现危机时自己想办法去解决,还有执着的秦**奶……他们的举动震撼了我,他们的精神感动了我,他们的故事更教育着我。我爱这遥远的小学生活,看似平凡却不简单。
《草房子》使我找到了我学***样。红门的杜小康因为家境贫寒而辍学,但他从痛苦中走出来,跟着父亲放鸭子。虽然孤独和孤独折磨着他,毁灭了他,但他仍然与命运抗争,没有屈服。
我眼前仿佛看见了暴风雨中的他,在芦苇荡里狂奔着,追赶着失散的鸭群。
陆鹤使我明白,人的缺陷是不能改变的。有时候或许我们对自己的缺陷换个角度思考,劣势可能成为优势。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接受缺陷并加以适应。我们不应该因此而自卑。重要的是自信。
我向往那样一所“油麻地小学,向往在桑桑成长起来的那片土地上成长。因为从那里,我们不仅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还可以得到心灵的慰藉、友情和情感的慰藉。
草房子读后感左右3
《草房子》是曹文轩纯美文**系列中的一部,自从看了《草房子》以后,我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震撼
《草房子》讲了主人公桑桑的小学生活,中间有各种各样的故事,特别是最后那章,讲桑桑得了一种怪病,父亲带他走了许多地方寻医,可依旧没有好办法。那几天,桑桑天天都会去温幼菊老师家里。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
所以屋子里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一个别名“药竂”
温幼菊会讲唱她童年的故事,唱一首没有歌词的歌。温幼菊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是奶奶抚养她长打,奶奶只留给她两个字:别怕。
这是她最珍贵的财富。在她12岁那年,她得了场病,奶奶用含着慈祥、悲悯的眼神对着她说;“别怕。”她17岁那年,奶奶永远地走了,她却从奶奶的目光中懂了“别怕”
我的眼角也不觉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也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之中,人生就像迷宫,处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告诉了我应该每时每刻都去求知,去探索,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别怕引领了我走入人生。
人生的迷宫不可能没有围墙,不可能没有死路。没有墙壁的迷宫就像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生活也毫无意义。面对挫折,你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放弃,另一种是站起来继续。走一条路,注定你的人生会平凡;走地二条路,你的人生会辉煌。
《草房子》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让我懂得了“别怕”还有面对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遇到挫折要站起来继续。
草房子读后感左右4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
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因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她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几十年。这几十年来,她和秦大没有白天黑夜,没有阴晴天,没有冷热,甚至没有消除疲劳欲望的衣食。“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
现在,唯一的爱——丈夫离开了,只留下了他离开的土地和他看到土地时回忆起的美好回忆。如果输了,不,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玩这样的心。”秦奶奶悲痛欲绝。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时,哭得好象认识她似的:
“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原来爱情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是在用他们自己对爱的诠释吗?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草房子读后感左右5
今年寒假,在强慧敏的推荐下,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草房子》。
《草房子》描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这个故事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看似独立成章,但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的一切都与油麻地和小英雄桑桑有关。故事的一切都围绕他们展开。
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
相声小学六年的生活,有泪有笑,有喜有忧,这不就是我们的小学生活吗?
草房子读后感 篇10
《草房子》是一本长篇小说,小说里的主人公是一名男孩,名字叫桑桑。小说讲桑桑和朋友们在油麻地里经历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的男孩,他经常会做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有一次,他见别人撒网捕鱼十分有意思,便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当渔网,竟然还真能捕到小鱼儿。
在桑桑欢乐的小学六年学习生活中,有许多同学陪伴着他,比如:纸月,陆鹤,细马,杜小康。他们各有各的性格,但不妨碍大家成为好朋友。书中有很多感动人心的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好朋友杜小康家原本是油麻地的首富,但有一次他爸爸拿家中所有的钱坐船去买一批货物,结果船翻了,杜小康家破产了,杜小康休了学,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懂事的杜小康在学校门口卖起了东西,但是小康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仍然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
这让我想到我的父母。他们每天起早贪黑忙生意,很少能挤出时间督促我学习。有时累了,作业完成不到位,让父母操心。这其实是不孝顺。父母给予我的一切美好生活,我们体会到父母的不容易吗?没有!在家里我们养尊处优、打电脑、玩游戏,挑吃捡穿,从未想到去问一问他们累不累,认为父母给我们创造优良的生活是天经地义的。唯一的事是学习,却还不认真尽力,漫不经心的,多做一点习题,就不高兴,对父母的说教表面上接受,心里却不服气……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从桑桑那学到了善良勇敢;从杜小康、纸月那学到了要爱学习,在学习上不怕挫折,自强自立;要向勇于正视自己缺点的陆鹤学习……从细马那学到了孝顺父母……他们有草房子一样的韧性,他们像草房子一样闪闪发亮。
草房子读后感 篇11
翻开《草房子》,感觉就如踏进另一个世界,曹文轩叔叔用他纯美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如诗如画的场景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让我沉浸其中,废寝忘食,读罢仍意犹未尽。
《草房子》描写了一群在油麻地生活的人们。有可爱顽皮的桑树,有残疾自尊的鹤,有文静柔软的纸月,有顽强顽强的杜小康,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我觉得最可爱的是桑桑,她经常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奇怪的行为。他想到自己有好住处,鸽子却没有,于是将家中的碗柜改造,挂在墙上做鸽子唬凰吹綕o船在河上用网打渔,就用剪刀将蚊帐改制一张网,快乐地到河里打渔去了。他想冰棍被棉套捂着反而不融化,于是大伏天,将母亲晾晒的棉衣穿上并走起圆场来出风头。
我脑子里有时也会有一些奇思妙想,我觉得要是能付诸行动一定很快乐。
我最喜欢的人是纸月。她不仅写得一手好字,还会背许多古诗;她成绩优秀,却没有一点傲气;她乖巧、懂事,处处想着别让大人操心。她是同学心中的好榜样,也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读纸月时,我在心里默默地和她比较。她值得学习。
我还喜欢这本书描写的景色:正在冬季里,石板小道两边,无论是枫树、白杨还是银杏,都赤条条的。风并不大,但林子还是呼呼地响着,渲染着冬季的萧条……多美的景色啊!
我爱看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
翻开《草房子》,感觉就如踏进另一个世界,曹文轩叔叔用他纯美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如诗如画的场景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让我沉浸其中,废寝忘食,读罢仍意犹未尽。
《草房子》描写了一群在油麻地生活的人们。有可爱顽皮的桑树,有残疾自尊的鹤,有文静柔软的纸月,有顽强顽强的杜小康,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我觉得最可爱的是桑桑,她经常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奇怪的行为。他想到自己有好住处,鸽子却没有,于是将家中的碗柜改造,挂在墙上做鸽子笼;他看到渔船在河上用网打渔,就用剪刀将蚊帐改制一张网,快乐地到河里打渔去了。他想冰棍被棉套捂着反而不融化,于是大伏天,将母亲晾晒的棉衣穿上并走起圆场来出风头。
我脑子里有时也会有一些奇思妙想,我觉得要是能付诸行动一定很快乐。
我最喜欢的人是纸月。她不仅写得一手好字,还会背许多古诗;她成绩优秀,却没有一点傲气;她乖巧、懂事,处处想着别让大人操心。她是同学心中的好榜样,也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读纸月时,我在心里默默地和她比较。她值得学习。
我还喜欢这本书描写的景色:正在冬季里,石板小道两边,无论是枫树、白杨还是银杏,都赤条条的。风并不大,但林子还是呼呼地响着,渲染着冬季的萧条……多美的景色啊!
我爱看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
草房子读后感 篇12
《草房子》感动永恒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p>
2016年刚摘得“国际安徒生奖”的曹文轩先生,在他所作的《草房子》这一作品里,完美无缺的呈现了这一点。
草房子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小男孩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期间经历或目睹的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草房子》格调高雅,由始至终都充满了美感,包括意境、人物、语言、结构,无不让人心驰神往。
书中第二章里有这么一段描写,“后半夜,风停了,雨停了,天居然在飘散了三两朵乌云之后,出来了月亮。夜行的野鸭,疲倦了,就往大河里落。落到水面上,大概是因为大鱼好奇的吸吮了他们的脚,惊得呱呱一阵叫”,“三弦琴总是这么响着,仿佛在许多许多年前,它就响了,就这么响的,它还会永远响下去,就这么地响下去”。
第三章也有这样的描写,“微风翻卷着荷叶,又把清香吹得到处飘散。几支尚未绽开的荷花立在月下,像几支硕大的毛笔,黑黑地竖着。夜色下的笛子声不太像白天的笛子声,少了许多明亮和活跃,却多了一些忧伤和神秘,夜越深越是这样”,“桑桑坐了下来,他朝天空望去,天空干净得如水洗刷过一般。
月亮像是静止的,又像是飘动的。他依然去看天空,他忽然觉得一个人独自守着船很孤单。他想让自己给自己唱一首歌,但还未等他唱,一缕笛音就从芦苇深处响起,***的夜空下传送着……”“蒋一轮站在花园里,将那些倾注了他诗与梦一般的情思的信,一封一封地投进火里。
桑桑在离蒋一轮很近的地方站着。他看到纸灰与雪在一起飞舞。火光照在蒋一轮寒冷的脸上,不住的闪动,并摇晃着他高高的身影……”
正如肖复兴曾经说过“好的小说,尤其是儿童文学,应该是诗,或含有诗的种子”。在我看来,《草房子》的语言就像是一首诗,干净而优美,简单又忧郁……所有的比喻单纯的就像孩子的视野,却蕴含着更多深刻的含义;它所表现的意境,仿佛中国传统的水墨画,一切尽在不言中……
除却语言、意境这些外在的东西,我想《草房子》留下的更多的就是人性的思考,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友谊、关于苦难的感受,这也是它能得以隽永的重要原因之一。尽管时代在变化,孩子的心理和生理都较之前有了极大变化,但是那些能感动他们的东西却不曾变过。
儿童文学评论家张美妮教授有一段关于《草房子》很精彩的评述,“当我们一页页、一章章地读着这部小说时,闪耀在眼前的是一道道满盈爱心和可贵人格的光彩。试看桑桑和女孩纸月两小无猜的纯真友谊,以及他在病中所感受到的人间真情;迷恋土地、几近矫情的秦**奶最终对‘占有’了她的土地的学校、学生所捧出的深深的爱;有残疾的秃鹤为护卫自己人的尊严的义无反顾的执拗;倔犟的细马咽下委屈,在本可继承的房产荡然无存之时扛起生活重担,为养父母重建家园的坚毅;遭受家庭变故,跌进生活谷底的杜小康拼搏逆境的顽强等等,都与我们真诚团结、不畏艰难挫折、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接合,也与人类自强不息、不断发展自己、开创未来的文化精神价值取向相通。小说感动了今天的读者,也将感动明天的读者。
”在张美妮教授提及的情节中,秦**奶的故事让一个已经是成年人的我潸然泪下。老人和老人所有的梦想都在这片土地上,但这片土地被人们无情地占有。我们怎么能不讨厌它呢。可是最后,只是因为“奶奶”这再熟悉不过字眼抵消了。
秦**牛奶只是一个人太寂寞了,她想有个家,有人可以陪她。
故事**于生活,才能更加动人,我想《草房子》这个故事是生活化的,才能感动了这么多人。
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在我看来,这种感动对孩子的影响完全是正面的。
从秃鹤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不改随意嘲笑别人;在纸月的故事里,孩子会看到友谊和勇敢;在白雀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诚实和负责;在艾地的故事里,孩子会明白“爱”,在红门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顽强;在细马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责任和孝顺;在药寮的故事里,孩子会学会坚强……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需要触动、理解甚至学习一些品质。
《草房子》除了有独特的描写风格,人性的思考外,也有别样的格调。叙事风格幽默庄重,整体结构独特新颖,情节设计曲折睿智。
这部小说不是一个故事从头到尾,而是一个立体的交叉、曲折,每个人物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其他故事的配角。因此,在读完整部小说后,原本简单的人物通过复杂的关系被连接起来。让我们看看那个时代背景下的草屋故事。
《草房子》这本书透示的永恒的童年情怀,是生活之爱、人类之爱的化合,是人生情怀与理想情怀的化合。这种化合恰恰若那轮金色的天体——太阳一样,既照临又切肤,既吹拂又动心,面对人生的阴影,我们的焦虑中也掺进了向光向暖的企望,它感动的是今天的孩子,也会感动今天的**,并将这份感动延续下去。
鹿王读后感收藏
这里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推荐的“鹿王读后感”,阅读了作品后,我们能感觉到自己的想法在和作者进行交流。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思想和意图,这篇文章旨在为您提供有价值的知识希望它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鹿王读后感【篇1】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鹿王读后感【篇2】
在明亮的灯光下,我翻开阅读书,突然我的眼球被一个新颖的题目吸引了。《最后的鹿王》?什么是最后的鹿王?全世界的鹿多得数不胜数,怎么会是最后呢?在好奇心的“领导”下,我阅读了起来……
那是在30年前,作者被领导派去人工开发的鹿场工作。一天,他在鹿场瞭望塔上的望远镜里看到了一只鹿,那鹿颇为具有王者风范,而且长得出奇的漂亮,是力与美的完美结合。从其他人的口中得出,那公鹿还是原来未开发时野鹿群的“王”,它们领地被占后,只有鹿王还故土难离,住在附近山坡里。
作者对那鹿王产生了兴趣,就骑着马寻找它,谁知,鹿王竟和马成为了好朋友。秋天,林区了起了一场大火,一大批动物逃到鹿场附近,猎人就趁机捕捉动物。他们盯上了鹿王,盯上了鹿王那美丽的鹿角。他们便追杀鹿王,鹿王受了重伤,它不再挣扎,于是,为了让猎人一无所获,将自己的头猛地撞向石头,然后纵身跳入悬崖……
倔强的鹿王跳入悬崖的一刹那,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震撼?
我们为一个生命的降生感到高兴,为一个人的离开感到伤心。但,当鹿王跳入悬崖的时候那十几位猎人的心有那么一点点的感觉吗?没有,因为他们原来纯洁、善良、美好的心灵,被金钱、荣誉、权利、欲望弄得渐渐的麻木、渐渐的迟钝、渐渐的愚蠢、渐渐的肮脏……最后,那纯洁、善良、美好的心灵甚至会被金钱、荣誉、权利、欲望一点一点地吞噬,最后他们内心的世界就会变得漆黑一片……
当人们开辟鹿场,占据了它们的家园,野鹿群被惊吓迁走之时,唯有鹿王故土难离,这样怎不让人心酸?然而,又有谁来同情它?当一场大火毁灭了它最后的家园,贪婪且残忍的猎人又来个赶尽杀绝,那惨烈了一幕是否给世人敲响了警钟?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人与动物应该和睦相处。当最后的鹿王、最后的鱼王、最后的虎王、最后的狮王……一切的一切都成为最后之时,世界的末日还会远吗?
鹿王读后感【篇3】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这个词,鹿会互相争斗。在我们看来,鹿是温顺的动物,但它们也有**的一面。橙子精选了一些关于《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的优秀范例,和橙子一起来阅读欣赏吧。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是前鹿王。他被逐出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牧群充满了生机,但当他遇到一只老狼时,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
鹿王最终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结束了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有团队精神啊!但如果哈克在最后时刻保持警觉,他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体会到了老路网的绝望与愤怒。
所以我知道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有可能放弃!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2
狼是鹿的天敌。可你不会想到老鹿王哈克怎么会有胆量同狼进行搏斗,究竟是什么让它做了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要为老鹿王哈克写一首赞歌!
在同伴的轻蔑、嘲笑和践踏下,你没有放弃,你没有放弃,你甚至放弃了你的王位。可是谁也不知道此时的你心里却有着为整个种族考虑的长远计划——你要同那个一直跟踪鹿群的老狼伺机决战,以保证整个鹿群以后生活的无忧!为了这个崇高的想法,你不顾一切!
虽然你现在不是鹿王了,但我仍然认为你是一位伟大、卓越、无与伦比的鹿王!
在生死搏斗中,你用了自己的智慧,用了几天前在愤怒中积累的体力,用了自己的毅力。更重要的是,你为团队和集体无私奉献了自己的生命精神!牺牲一个,拯救千万。现实社会中有无数这样的人,但谁在乎呢?
老狼死后,幸存下来的鹿肯定从未发生过。
哈克,鹿王,你是英雄,我们会记住你的!但我们也会为你感到难过。我们多么希望你没有死,我们会再次成为整个鹿群的新鹿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克服自己有多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一个国王,一个为人民分担忧患的国王。他带领他的人民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
老狼一次又一次地攻击鹿群,于是哈克作为鹿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他想消灭狼,他想让他的人民安全!当他准备与狼搏斗时,一只名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为了保存自己的力量,他把王位和妻子交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
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不幸的是,这些都没有被看到,也没有人知道哈克的伟大行动。
当我们长大了,我们必须为祖国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放下自尊有多难。另外,哈克让我知道,要着眼全局,做一个为集体做出贡献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里面有一个故事,《老鹿王哈克》。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受。
这个故事主要写着:在大草原上,有一个年轻的鹿王。他在鹿王的位置上呆了10年,一直都没有其他的鹿来夺取王位,因为他的挑眼,非常厉害。
一不小心,双眼都会被戳瞎。虽然他的地位没有动摇,但他一直被草原上的老狼所困扰。每十天,他就会带走一只无辜的鹿。真在他苦思冥想怎样对付老狼时,突然有一只鹿向它发起挑战,但老鹿王哈克不想浪费力气和其他的鹿争斗,让那只羊获得了胜利,当上了鹿王。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哈克遇见了狼,把他打死了。可最后哈克用性命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哈克用性命保住了羊群,这种精神让我佩服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让我感受很深。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5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 《斑羚飞渡》作品里的其中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
这篇文章,让我了解了一些我们在课堂上没有学到的知识——鹿角的功能是什么。
公鹿的鹿角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向异性炫耀,赢得雌鹿的青睐;二是在同性姬中争夺王位或配偶。
由于强烈的繁殖本能,在优胜劣汰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由于第二功能;鹿角往往更大、更壮观、更美丽、更艺术,但它们的战斗性能却被削弱。
鹿王读后感【篇4】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鹿王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觉得非常好看。
它主要讲了勇敢、智慧出众的老鹿王哈克,希望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与众不同,希望自己用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给鹿群增添光明。为了这个目标,面对恶狼,他勇敢、果断地战胜了老狼,并和它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老鹿王勇敢、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一个高高在上的鹿王,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宁愿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我不由得想起了越王勾践,他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吴国为奴,睡柴草、尝苦胆,经过20年的努力,使自己的国家转危为安,并且灭掉了吴国。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误解,也会有人生低谷,这时,我们就要像老鹿王哈克一样,学会忍辱负重,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
面对困难,老鹿王勇敢、坚强、勇于承担、不退缩、不逃避,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面对凶恶的狼,鹿只会害怕,但老鹿王哈克却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战胜了困难。遇到挫折,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退缩,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战胜困难,只要勇敢面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是我读了这篇文章的感受,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无畏、勇敢地前进。
鹿王读后感【篇6】
《老鹿王哈克》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老鹿王哈克为了使整个鹿群种族能够生存和繁荣,忍辱负重,勇敢的克服自己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凶恶的老狼拼死搏斗,同归于尽。
哈克已经15岁了。十五岁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对于鹿,十五年就是它生活的全部。在老鹿王的领导下,鹿群生活平安幸福。可一头丑陋的狼的潜入,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整个鹿群都没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他,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一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的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老鹿王看到整个鹿群都变得神经质,常常会把风吹过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蹄鸣声误以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是天上飞鸟的投影误以为是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号,叫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老鹿王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他的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感驱使着他作出了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前与老狼较量一番,消除这个祸根,为自己挚爱的鹿群除害。
于是他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自己心思怎样对付老狼的时候,他看着长大起来的一个爱做恶作剧的鹿崽杰米,竟然出来挑衅,试图推翻他的统治取代尊贵的鹿王的地位。老鹿王看着气势汹汹的杰米,心里悲哀极了,目前老狼的血腥恐怖笼罩着整个鹿群,你竟然还有心思争夺王位,内讧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但似乎没有一只鹿意识到关系整个鹿群生存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窝里斗是多么不明智,是多么愚蠢,是多么危险。但马鹿就是这样一种麻木不仁的动物,作为鹿王也极难改造这种种族的劣根性。瞧瞧这雄马鹿虽然在老狼面前吓得瑟瑟发抖,但在同性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时,却不乏拼命三郎的精神。大自然里似乎存在着这样一条规律:越是孱弱的动物越是勇敢的窝里斗者。老鹿王靠自己的智慧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技一定能打败杰克,但就在对峙的那一刻,他心灵出现了一架天平,他仿佛觉得被老狼叼去的所有死者的眼睛都在哀求的看着自己,他痛苦的发现自己的心灵的天平倾斜了,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挚爱的鹿群被老狼吃个精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在鹿王的宝座上坐享一万年,也不会有一天的快乐和幸福的。于是,就在杰米的八叉大角与自己的琥珀色鹿角相碰撞相抵触想纠缠的想格杀的一瞬间,哈克鹿王掉头跑开……
从此他不仅失去了养尊处优的鹿王宝座,自己心爱的爱妃也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宠妃。这就是鹿,永远也无法和高级动物人类相媲美,在鹿群里即没有婚姻契约也没有道德法庭,母鹿的爱情观就是优胜劣汰的优生原则:母鹿按照大自然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则,向往同最高大最健壮的公鹿交合,以保证自己产下具有最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后代。这虽然无情无义,这符合物竞天择的最高原则,因此,哈克虽然嫉妒但也能理解爱妃的背叛行为。
就这样哈克极其痛苦的度过了七天。
那天终于到了。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又粘又稠的狼血咕咕得流出来,狼眼也失去了残忍的光芒,翻起了两只白眼,整个身体耷拉了下去,老狼死了!!哈克欣喜若狂因为他战胜了凶残的老狼,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奇迹。现在我可以去追赶自己的鹿群,让他们看看我是怎样战胜恶狼的,毫无疑问杰米会在死狼面前瑟瑟发抖,然后乖乖的交出王位,我的爱妃也会重新回到我的怀抱,我问心无愧的可以重享我鹿王的荣华富贵。哈克陶醉了!这时突然一个褐色物体从地上蹦起来扑向哈克的脖颈,咬住了他的喉管,立时热血飞溅而出,哈克浑身瘫软,与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冷却了……
故事结束了,哈克伟大的形象却如此鲜活的植入我们每一个人心中,赶紧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以作对哈克的崇敬与纪念吧。
鹿王读后感【篇7】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鹿王读后感【篇8】
翻开《老鹿王哈克》,仿佛走进了动物世界,让我流连忘返,沉醉在书的海洋。其中,作者以第二人称讲述了一个故事:一只狡猾的老狼总是把鹿当作自己的屠宰场和粮仓!
它使哈克统率的鹿群数量锐减,使心高气傲的哈克内心受到侮辱。当像黑鬼一样的老狼再次出现时,哈克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为了鹿杀死老狼!面对老狼,它没有怯懦,没有逃避,一种眼神中的坚定和信念。
经过几番内心的挣扎,它终于把鹿懦弱的天性甩到脑后,并果断地同老狼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它为鹿群消除了一个隐患、驱散了笼罩在鹿群上空的恐怖阴云。而哈克呢?它实现了自己的崇高理想,成为一只光荣而自豪的鹿。
我十分赞赏哈克在困难和危险面前的勇敢,不软弱、不逃避和它身上的那种为了集体荣誉,而放弃自身利益的高尚的品德。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像哈克这样的英雄,他们并不软弱,在遇到困难和危现实也不会逃脱。谭千秋,一个家喻户晓的英雄,当四川汶川发生强烈**时,他正领着同学在教室里上课,突然**了,他赶紧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正往下掉的铁板。
当人们将他们从废墟中救出时,谭先生被铁板压得血肉模糊,4名学生获救。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和他们相比,我感到了深深的自责,自己的行为举止与他们截然相反,差距甚大。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我一个人享受一切,从不与别人分享。
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不愿意和别人共享,还总想将别人的一份也给自己,不愿意分给别人一点点,自私自利。他们是我的楷模,我的榜样!他们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
只要每个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一个美丽的世界!这就是我被感动的地方。这种精神值得学习!
鹿王读后感【篇9】
六89班魏菊蓉
这些天,我读到了老鹿王哈克。我心情很不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平静下来。老鹿王的行为让我想起了
不忘,牵肠挂肚。
这篇文章是关于一群生活在安静的草原上的鹿。可有一天,一只大灰狼
不知怎的,他每十天就出来抱一只老鹿或一只小鹿,这使鹿不安。偏偏在这个时候,
顽皮的鹿杰米(jamie)用完了。 为了具有集体意义,老鹿王有意逃脱并遭到整个鹿群的拒绝。 联鑫
让他的女友艾莉也不理他。最后,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与狼同归于尽
这是一位为集体着想的老鹿王。他继续接受意识形态斗争,故意输给杰米,然后独自承受
同伴的训斥,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为集体换来安宁!面对老狼,他非常勇敢,克服了鹿的
懦弱,把个人利益抛在脑后,不像杰米在遇到困难时四处奔波,这是一位勇敢的老鹿王!
老鹿王为集体献祭,让我想起了联合雁。大雁不是和老鹿王一样的动物吗?
强头雁总是用自己的翅膀来减少空气阻力,独自承担整群雁的生命安全,阻击敌人
害处,如果老鹅或病鹅养不起它们,就会鼓励它们赶上群众。头雁还会把老雁或病
鹅被放在飞行阻力最小的后面,让它们舒适地飞行。 这一切都是为了群众!
谢谢你,书,你让我学会团结,你让我学会放弃个人兴趣,你让我学会为集体思考!
2016年7月
鹿王读后感【篇10】
在《老鹿王哈克》这文章中,讲述了在老狼侵犯时,杰米突然出来向鹿王哈克挑衅,你就和杰米开始一对一的战斗,你老了但是还很有精神,而且很有经验,打败杰米简直是轻而一举。
但是你没有这样做,你想要留足够多的力气去对付老狼,因为就在十一天前,你眼睁睁的看着一头母鹿被老狼咬断血管,如今杰米又来向你挑衅,所以你不得不把王位让给了杰米,从今以后,你以前最心爱的母鹿艾丽慢慢的疏远了你,但是在一个血如残阳的黄昏,老狼突然来临,杰米带头跑的最快,可是你却向老狼的地方跑去,把老狼引到一个山谷里,与它开始了激烈的战斗,经过了几番厮杀,你终于将琥珀色的鹿角插进了老狼的胸口,当老狼却很狡猾,在那里装死,可是突然,他又跳了起来,咬破了你的喉咙,这场战斗终于结束了。
你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你不仅没有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
虽然你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你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鹿王读后感【篇11】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神曲读后感收藏
相信阅读了这本书的人应该有很多。撰写了读后感文章可以培养学生对情怀美的培养,今天栏目小编要给大家推荐一篇关于“神曲读后感”的文章,感谢您的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神曲读后感 篇1
意大利著名诗人但丁创作的《神曲》被奉为经典,代表中世纪最高文学成就。但丁生活于13世纪后叶及14世纪初,当时意大利政治分裂,教皇派和皇帝派激烈争权。但丁出身城市小贵族,从小饱读诗书、研究哲学,年轻时参加政治斗争,曾任执政官、议员,后触犯当局被判死刑并长期流亡国外不得回乡。但丁游历欧洲,看到意大利、整个欧洲及主教世界纷争混乱,以揭露黑暗现实,唤醒人心,探索祸乱根源,为意大利找寻政治和道德复兴之路为己任。但丁为此创作《神曲》,共100篇诗歌,含序言及《地狱》、《炼狱》和《天国》各33篇,讲述但丁本人幻游三界所见所闻,通过历史和当时重要人物在三界遭受与罪过相应惩罚及在天国庄严景象引导人们走向幸福。《神曲》以通俗意大利语写成,是文艺复兴先驱,体现人文主义色彩,开启新时代文学先河,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神曲读后感 篇2
说实话,《神曲》真的是神才听得下去的曲子,整个阅读过程十分煎熬,后来去豆瓣看了一下才了解到,朱维基的译文确实不算上乘,这里推荐没有读过的选择田德望(人民文学出版社)版,可能会较有起色。
如果还是要为此次阅读做一些笔记的话,那么就是以下:《神曲》是但丁的代表作。故事叙述主人公但丁本人在三十五岁那年突然迷失了正路,彷徨了一夜之后,来到一座曙光笼罩的小山脚下,刚欲登山,却被三只野兽(豹、狮、狼)挡住去路。危急之中,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受贝雅特丽齐嘱托,前来搭救他,并引导他去游历了地狱和炼狱,后贝雅特丽齐又亲自引导他游历天国。《地狱篇》、《炼狱篇》和《天国篇》三部曲是但丁游历过程和见闻的记载。《神曲》广泛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现实,给了中古文化以艺术性的总结,并显现出了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思想的曙光。我所阅读的是《地狱篇》,在地狱中,但丁先后遇到了历史上很多人物,仿佛置身于历史的长河。
以前我一直以为我国文人喜爱用典,但是今天突然感受到这是通行在全世界的一种风气,掉书袋一直是文人沾沾自喜的手段。
多给一颗星吧,我很善良。
神曲读后感 篇3
但丁,欧洲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也是文艺复兴时期的第一位诗人。对于这位意大利诗人的好奇,我在寒假有幸阅读了他的《神曲》——这部关于地狱的作品。
最初听说《神曲》 ,是在一节语文课上。“神曲”二字从老师的口中冒出时,我的眼睛陡然一亮。它,瞬间吸引了我。仿佛追寻着真理一般,我打开书的扉页,读下去,便一发不可收拾。
在但丁 的世界中,地狱是一个大漏斗。漏斗顶端的另一面是炼狱 ,炼狱如同一座高山,直到山顶就可以升入天堂。
在经过地狱、炼狱 、天堂的一路上,但丁 和所遇到的有名的灵魂交谈,包括历史上好的坏的许多着名人物,他将自己钦佩和厌恶的人物分别纳入各个部位,将教皇甚至他痛恨的一些佛罗伦萨人全打入地狱。其中也包括许多他对神学问题的见解,系统地阐述了主教对世界的看法。
提到《神曲》 ,就不得不说说但丁 。我对他佩服,甚至敬畏。这种感觉不仅仅源自惊叹于他有如此的想象和写作能力,还惊叹于他的知识面居然如此广泛。读过但丁 书的人都不难看出,他有着丰富的哲学、历史学 、地理、物理、甚至化学知识。譬如在天堂篇写到天体明暗的时候,又譬如写到月球 斑点的时候,但丁 从物理学 和地理学 分析得淋漓尽致,只是也不难看出,他始终受到宗教神学的束缚。最终也认为天体明暗不同是因为“神”在干预。
当然,最吸引我的地方绝对不是什么神学问题,我也并不了解主教。只是每每翻开书页,映入我眼中的总是一席的荒凉,满载的悲哀。有时候,真的不明白。难道坏人就应该下地狱吗?人们在死后也要受尽折磨吗?又有多少人能够升入极乐世界呢?想到这,内心总会一阵波澜,几度纠结。
那一篇,每次读时浑身都会侵入阵阵凉意,心肌不由张紧。“地狱[第六篇]第三圈,犯了饕餮罪的灵魂,猪哥的预言”。猪哥是但丁 在地狱第三圈所见灵魂,生前的浑名。顾名思义,他以贪食着名。可仅因为口腹之欲,便被冠上了“饕餮罪”的罪名,死后竟被打入地狱,这实在让我无法接受!而且,这不是炼狱 ,既是说这个人的灵魂不断地忏悔,也无法得到宽恕,这是否太残忍了呢?试想,如今的社会,贪吃算得了什么?能定罪吗?在这个腐败的社会中,金钱都能操纵一个人去了结另一个人的性命啊!那么,会有人一辈子不犯错误、洁白如明月、孤高如浮云吗?一定是“不”吧!可是,我们真的会下地狱吗?不会。虽然我们知道,人死则一切消逝,但是,我们不由得感到害怕,感到恐惧,因为我们还有良知的存在。
读到后面我才渐渐明白,但丁 并不是让人们相信地狱、炼狱 、天堂的存在,而是创造出这种凄惨的虚幻世界,让人们不由得心慌,让人性的最本质浮出大脑的潜意识,时刻告诫我们:要做良心允许的事情,要贯彻自己的信念。腰际间的灵魂决不能从中断折、一分为二啊!我们还要挺直腰板活下去呢!
但丁 当初想借用《神曲》 中赎罪的地狱来告戒人们应多行善事吧!可惜的是它没有改变当时的人的心,也没有感动上帝。人类的剥削在继续,社会的堕落在继续。因果报应依然改变不了人本性中的欲望与贪婪……
但是,我们并不需要辱骂社会、改变社会、甚至感到绝望,我们只需拯救自己,足矣。
神曲读后感 篇4
神曲读后感
《神曲》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诗人但丁·阿利吉耶里的代表作品之一。作为一部叙事诗,它描述了诗人自我投身地狱、炼狱和天堂三个世界的冒险之旅。通过这个旅程,但丁在描述人类的罪恶、悔改和最终的救赎。读完全书,我深受启发,产生了许多感悟和思考。
首先,我被但丁描绘的地狱景象深深震撼。地狱是一个恐怖而黑暗的世界,充满着不可想象的痛苦和折磨。但丁以惊人的形象语言和细腻的描写能力,将地狱的景象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通过描述罪人们受到的惩罚,他为读者们刻画了一个警示的世界,让人深思自己的行为和决定会产生的后果。我从中得到了对人性黑暗面的思考,同时也对罪与罚的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其次,炼狱部分给我留下了对人类堕落与悔改的思考。在炼狱中,但丁遇见了那些正在受苦并逐渐净化自己的灵魂。通过对炼狱的描述,但丁向读者展示了人类在面对错误与罪恶时,如何通过痛苦和苦难来净化自己的心灵。这给了我勇气去面对自己的错误,并勉励我去主动寻求悔过和改变。同时,但丁也展示了那些无法摆脱罪恶的人的悲惨命运,这让我对人性的极端堕落感到恐惧与警惕。
最后,天堂部分展现了人类最高尚的理想与追求。在这个部分中,但丁描述了天堂的美景,以及那些得到救赎的灵魂的快乐与幸福。与地狱和炼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天堂是一个光明、美好和洁净的地方。在这里,但丁通过描写贤者们的智慧和圣洁,向读者展示了人类追求真理、美和善的不懈努力。这让我对人类的精神力量与追求卓越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与敬畏。
读完《神曲》,我明白了但丁究竟要传达给读者的是什么。无论是在地狱、炼狱,还是天堂,人性都面临着罪恶、悔改和救赎的挑战。但丁通过这三个世界的描述,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复杂性和对人性的思考。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罪恶和痛苦,但我们也有改变和救赎的机会。这种观点让我重新思考我的生活,对我的行为和决定负责。
通过读《神曲》,我进一步领悟到了文学的力量和意义。但丁以精彩的词藻和细腻的描写,创造了一个完整的想象世界,让读者进入其中,思考人性的真谛。他的作品不仅是一部娱乐读物,更是一部关于人类存在与生命意义的探讨。每个读者都可以从其中找到自己的触动和启示。
综上所述,《神曲》是一部深入传达人类罪恶、悔改和救赎的伟大作品。通过但丁的精彩描写和生动形象,读者被引领到一个思考人类本质和决定的世界。通过对地狱、炼狱和天堂的描述,但丁展示了人类的黑暗与光明,警醒我们要勇敢面对自己的罪恶,并用决心和努力去追求改变与救赎。这部作品对于我个人来说,是一次重要的精神启迪和思想洗礼。我相信,它将继续影响和激励更多的读者思考人类的存在与命运。
神曲读后感 篇5
《神曲》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诗人但丁的名作,分三部《地狱》、《炼狱》、《天堂》。他把这三部诗歌的内容描写的好似中国民间相传的十八层地狱一样。但丁将自己作为主人公,极具幻想地编写了《神曲》的故事情节。
读过《神曲》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悲哀,人类的悲哀、社会的悲哀、活着的悲哀。我开始矛盾,如果有地狱就会有天堂,既然要人在死掉之后去阴间为活着所做的错事受罚,为什么天使神仙们不在他活着的时候给予明示呢?错,应该是女娲的错,她在造人的时候就不应该让人类有思维,不应该让人类有“痛觉”跟七情六欲。错的应该是宙斯,他应该在人类知道善、恶、美、丑的时候就将人类灭绝,这样也省得他在后来的日子里生气。
我不明白为什么但丁要以《神曲》来为此书命名,名字和内容的差别太大了。但丁将自己描写成迷路在昏暗森林中,想前往天堂的人。他要经历《地狱》的每一层,而《地狱》的每一层都像一个刑场,正在“受刑”的人的灵魂在为活在世间时犯的错受刑。精神上的、肉体上的……人活在世上怎么能没做错过事呢!如果神灵们的职责就是对死去的人施刑,那神灵也是有罪的,为什么对人类不能宽恕些呢?
然后是《炼狱》,这里的灵魂们也有错,只是程度较轻或是已经悔悟,然后在这里忏悔、洗过。当洗过罪刑之后,上升到天堂。在天堂里有上帝,有天使和善良的人的灵魂。
诗中说,天堂有九层,也就是西文神话中的九重天吧!我很想知道上帝在干什么!在看人类在地球上与病魔斗争吗?还是在戏日:人类之间的战争是场电动游戏?
但丁出身贵族家庭,我想这种悲观的想法是当时的社会和历史的发展造成的吧!那是一个变革的时代,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将人们区分出等级和阶级,而资本的积累过程又将人们划分等级的过程变得更加赤裸、更加恶毒。
也许但丁当初想借用《神曲》中被用作赎罪的地狱来告诫人们应多行善事吧!可惜的是他没有改变当时的人的心,也没有感动上帝。人类的剥削在继续,社会的堕落在继续。因果报应依然改变不了人本性中的欲望与贪婪……
神曲读后感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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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曲》是西方中世纪文学的开山之作,因其年代久远而显得颇有生涩之感。但是专心读下去,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神曲》中交织的人神共鸣之曲。
下如此结论之前,我暗暗的把我刚释卷的《神曲》回想一遍,从《地狱》到《净界》再到《天堂》,默然发现者这种分法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神学的思想。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欧洲的**教的天下,然而不仅是**教,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长久的宗教,都总会影射着人的前世今生以及现实报应这种神学思想,这已几乎是全人类思想的共同点。但丁在《神曲》中,依据《圣经》和《福音书》以及自我的想象,把这种宗教思想细化成这三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都细心地安排了一些或是古代名人或是“当代”名人在里面,不无有为**教宣扬这种神学思想的目的。
再者,这种按现世作为分类,按人头分类的做法在中世纪宗教盛行的欧洲,其可信度可就大大增加。因此,无论是宗教教会还是中世纪的普通民众,都没有任何理由出版甚至批评这本书。
再者,作者的这种安排实则上隐含了一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意味。我们都知道,《地狱》是一个人过大于功的象征,而《净界》则是一个无功无过的象征,到了《天堂》,就是功大于过的意思了。作者本人从《地狱》升到《净界》再升到《天堂》,完成了一个从过到功,从罪到德的过程。
同样地,普通市民,甚至整个国家,如果他们能有一个顿悟,这一上升也在上帝的恩典之内。所以《神曲》看似批判佛罗伦萨,实则在内部也隐含了作者对佛罗伦萨的无限热忱和希望。
然则,《神曲》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影射某些宗教人生的问题,它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挽救沉沦中的佛罗伦萨。作者在书中的不同部分对此都有隐喻。比如在《地狱》这折里,作者精心挑选的灵魂代言人很大成分上都是佛罗伦萨,从教职人员到普通的骄、贪、色等人员都给予了不同的惩罚。
作者通过众多灵魂的嘴道出了当世的佛罗伦萨的黑暗,也通过地狱中的魔鬼给出了评判。而在《净界》和《天堂》里,作者则通过对佛罗伦萨的评判上升到一个整体的层面,通过神人之口委婉道出。这其中包括作者对自我成长和生命之地的深厚感情。
读之,大有“怒其不争”的意味。
神曲读后感 篇7
以上是从大的方面对《神曲》大意的一点自我见解。而从小的方面看,《神曲》诚然是一曲中世纪拙朴的史诗。在《神曲》里,随处可见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的影响。
英雄主义、正义,神学的光芒照耀着整部《神曲》,犹如但丁在天堂中看到的天使的光芒,《神曲》本身也散发着耀眼的金光。然而,《神曲》的金光却并不全为歌颂金光而写,而是为了歌颂世俗伟大的道德和信仰而作,这正是《神曲》对古希腊神话的借鉴和突破之处。
然而,由于《神曲》大量地运用古希腊神话的典故,因而初读给人一种晦涩难懂的感觉,对读者的西方文学功底有较大的要求。
一部伟大的诗篇,语言是其重要的表现手法。《神曲》的语言一承西方文学的理性辩论的风格,而与我们熟悉的中国诗歌的语言截然不同。
在《神曲》中,最大的神人讨论莫过于对于信仰和德行的讨论,在这两个讨论中,作者用了较大的篇幅来表现这两个问题,而言语本身已经透露了西式语言本身的辩论意味。
“信仰是所有事物之本质/也是未见的事物之证据……”
这种语言与以情感为中心的中国诗歌语言有很大的不同。也许这就是西方诗学和东方诗学的区别。
(linqueen
神曲读后感 篇8
作为一部经典的文学力作,《神曲》这本叙事诗引领了人类文学的发展历程,给世界文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它诠释了人类追求真理、善良和美好的不懈追求,唤起了人们对于人性、信仰、道德和永恒价值的思考。
在这部文学巨著中,主人公但丁在人世间与地狱、炼狱、天堂的三个世界中,经历了一次浩大的人生磨难,并通过对各种人物和景象的深入描绘,将他们的遭遇和思想传递给了读者。同时,这本叙事诗中的涉及科学、哲学、神学等广泛的学科,配合作者的诗歌天赋,将人们对于生命、创造、自由和奉献等深刻的哲学思考融入到浪漫情感之中,让读者在诗歌的世界里拥有无限的洞察力和想象力。
但丁以古希腊哲学家弗吉尼亚斯的命运悲剧为蓝本,将人类的罪恶和善良分别置于地狱和天堂的两端,并在炼狱中对人性进行了思考和探讨。这种宏伟的结构,体现了作者的智慧和文学才华。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向读者展示出了他对于宇宙万物的全局和沉重的对于人性内在神秘的思考,这种思考超越了时空的范围,让人们从一个更高的维度去深刻思考人类的本质。
在文学的角度上,《神曲》不仅融入了所有文学形式和流派的元素,而且引入了其他文化和思想体系的影响,比如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和中世纪哲学家爱因斯坦的思考。这也是作者成功得以把人类智慧的根源和其它传统思想联系在一起的原因。
说起《神曲》读后感,我觉得这部文学力作之所以经典,不单纯在于其宏大和博学,更在于对于人类内心深处的探索和呼唤。它让我们思考自我和他人、痛苦和幸福、天使和恶魔之间的曲折和等价。它完美地结合了罪恶和善良、体验和深度,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集结了人的历史、道德和信仰。在这本叙事诗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真正的聪明才智和创意能力。他将这些表达成一种人类因其本性所需要的思考和哲学体系。细品每一个描述,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思想深邃和文学态度的高度。
总之,《神曲》是一部值得反复阅读和思考的文化经典,它呈现出一个崭新的世界,展示出了古代和中世纪文化、哲学、宗教传统的丰富内涵。同时,也提供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空间和思维启迪。这样的一部巨著,承载了作者的灵魂和智慧,与世界的人类文明精神相互照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从中发掘出这些启示,让自己更深入的探索人性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