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汪曾祺读后感精选8篇。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或许"精选汪曾祺读后感精选8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汪曾祺读后感 篇1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资料。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个性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能够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十分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能够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
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的事情。汪之后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述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向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
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之后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向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必须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能够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取。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向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务必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明白其宝贵的地方和好处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
所以,故乡的人就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读后感 篇2
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小麦说梦见了这幅对子,不敢敲门,不知开门的会不会是他.
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英子.叫英子的时候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受戒》,对着文中的小英子傻笑,这哪是小说,分明是柳新生笔下的水彩风景.
许多年以后发觉小麦的话汪曾祺的小说很象,常常带着梦幻般的呓语,就象《受戒》的开头,没有铺垫没有起因,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简短直白的直接将后面行文归于自然.
《徙》是小麦推荐我看的,她说了一句:他有一双宝黛式女儿.于是我便去看,看过了开头讲学生们唱校歌,细致到各年级学生的体会;看过了谈甓渔和谈家门楼,细致到在门楼里坐着歇脚的轿夫和谈先生的螃蟹;看过了疯秀才徐呆子应考数年不中竟等到个废除科举,终于哭死在街上.汪曾祺用平静到如同绢细棉布般的语言慢慢讲述着一个曾经的场景,那场景的每一个角落他都经历过,每一个角落都忍不住要细细描述一番直到看到高北溟坐在百年老屋之中,常常听到徐呆子从门外哭过来,哭过去.他恍恍惚惚觉得,哭的是他自己.这一句的情景没来由的想到《血色湘西》第二集,端坐在清溪书院大门里领着孩子们读书的瞿先生.一时竟忘了一双宝黛式的女儿的话,对着他住的开着蓝色的碎花的野草的院子和贴着他亲自写的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的对联的白木板门出神.
汪曾祺对高北溟的房子着墨不多,只一句几概括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不过从后文的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窥到其中的布局,文中说道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教员,在家里赏荷小聚.想必那院子里是有个小池或者荷花缸.文中还说(高雪)高起兴来,打了井水,把家里什么都洗一遍,砖地也洗一遍,大门也洗一遍,弄得家里水漫金山,人人只好缩着脚坐在凳子上.高先生的藤椅,除了她,谁也不坐想必那院子有一点象《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家,铺着石板,摆着一个藤椅.对了,还栽着花浇花.这是她(高雪)的特权,别人不许浇.大女儿安分守拙,有好看的先给妹妹看,好穿的先给妹妹穿;小女儿高雪心高气傲,要考高中,将来到北平上大学.高冰在劝高雪出嫁时说了一句:这是命,你心高命薄.不想一语成诔.高雪害怕牢笼,在家是个牢笼,出嫁还是个牢笼,飞不出去,终于郁郁而终.她就没有想想她的父亲高先生也同样飞不出去啊.我并不喜欢他女儿们的名字,高冰高雪,这不该是他家世业儒的高北溟该取的名字,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注意力早已不在一双女儿那儿.合上书,眼前还是高先生小院的白木板门和门上已经发白的对联.
如果说《受戒》是柳新生层层氲开的清凉水彩,那么《徙》就是衣纹笔细细勾勒的一幅工笔荷花.一开始不觉得这幅荷花有什么特别,推开书却无法忘却.我明白了,小麦,如果是我,也会在门前犹豫.
汪曾祺读后感 篇3
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恣态横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水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写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汪曾祺读后感 篇4
内容简介:汪曾祺江苏高邮人。1943年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毕业后,在昆明、上海任中学国文教员和历史博物馆职员。1946年起在杂志上发表小说。1950年后.在北京文联、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会工作。1962年调北京京剧团(后改北京京剧院)任编剧。短篇小说《受戒)和
汪曾祺经典作品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汪曾祺身上有一股子中国传统文化的味道,而且还相当浓郁。读汪曾祺的作品,浮躁的心会安静下来,然后会产生一种向往,向往着穿越时空,到他把描绘的世界里去。我熟悉汪曾祺,是通过读他的小说《受戒》,然后就是他的散文。?的小说构建的是一个个真实的世界,同时,也是人的心灵世界。在他的小说中,充满对人的命运的同情,充满对朴素人性的赞美。他的小说的主人公身上,有着中国人的文化人格,是你,是他,是我,是我们。汪曾祺的散文,语言是最为本色的,在平实的叙述中,体现了他的语言文字的驾驭能力,同时,也表现了他对传统文化痴迷的情怀。读汪曾祺的作品,每读一次,就“更中国”一回。
汪曾祺经典作品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很喜欢书封皮的这种感觉,很古朴,质量还好吧,书页有些软,汪的作?给人的感觉很好,适合用娴静的心态看。
汪曾祺读后感 篇5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读后感 篇6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汪曾祺的都称得上是一篇奇文!
一篇优秀的散文,必然深深打上作者的烙印。我们能从字里行间看到作者的人生经历、爱憎好恶、气质秉性、品格风骨。总之,我从作品里,看到了作者自己。
汪曾祺是西南联大的高才生,沈从文的得意弟子,比较典型的学院派作家。我们从《跑警报》的选材里,依然可以发现这样独特的人生经历的影响。
初读文章,我们会发现文章中涉及的内容很多,表面看似乎信手拈来、随口道来、没有什么章法和匠心,如果我们细读下去,我们会发现这一个个故事之间是有着很强的内在关联的,它们被一个灵魂统摄着,那就是汪曾祺的独特的人生经历、独特的人生态度、独特的审美趣味。
文章开头,作者借一个发生在联大师生之间的故事来说明“昆明警报之多”——教授问学生上节课讲到哪里了,一女生回答讲到‘现在已经有空气警报,我们下课’,教授是渊博而率性的,女学生是认真到了有些迂腐的程度但仍然不乏可爱天真的。这就是身为联大才子的汪曾祺的趣味,汪曾祺的记忆。
这样的例子文中俯拾即是。夹着一卷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慢慢走向郊外马姓同学;坐在教室里上课,居然能感觉到五华山挂了三个红球的侯姓同学;在躲避空袭时忙里偷闲用碎石子拼出的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的联大师生;把逻辑推理用到了捡金子上居然成功的哲学系研究生;跑警报时必带研究印视若性命的情书的研究印度哲学的金先生;别人跑警报时痛快洗头的罗姓女同学和在炸弹乒乒乓乓声中神色不动搅和冰糖莲子的郑同学。
汪曾祺笔下的,都是奇人,异人!他们才华横溢,极具个性,有点固执,有点迂腐,有点天真,有点浪漫,率性而为,颇有魏晋文人的风骨和气度。
文中有几处描写,看起来似乎是闲笔,但我以为恰恰是能表现汪曾祺独特的文人趣味和风度的。
一处是对西门驿道的描写。驮着货物的马帮,赶马的马锅头侧身坐在木鞍上唱着呈贡的调子,特别是作者注意到了马锅头的特殊装束,马锅头吹口哨没有撮唇而吹的,鞋帮上都绣着花。斜阳古道上的这种情景,在作者眼中很有一点浪漫主义的味道,会引起远客的游子的一种淡淡的哀愁。
另一处是关于坟头的描写,作者注意到了坟多有碑,碑上除了刻下坟主的名讳,还刻出“×山×向”,并开出坟茔的“四至”。作者说:“这大概也是一种古风。”
第三处是关于马尾松和关东糖的描写。
“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
“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如果不看全文,一定以为这是一个细腻、多情的读书人于富足悠闲的生活中发出的惬意的感叹。但是,放在敌机轰炸、性命攸关的“跑警报”的大背景下,就着实令人惊叹和欣羡了!
《跑警报》是以残酷的日本侵华战争为背景的,但是在文中我们看不到硝烟弥漫,看不到人仰马翻,看不到生离死别,看不到惊慌失措。并不是作者有意美化战争的惨烈,有意淡化战争给人的伤害,与其说作者是在描写客观的侵略和避难场面,不如说作者是在续写内心的感受——无论情势多么紧急,他的内心永远
是平静而从容、强大而美好的。所以,留在他记忆里的首先不是敌机的疯狂残暴,而是斜阳古道上唱着呈贡调子的马锅头,是马锅头鞋帮上的绣花,是“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的“丁丁糖”,是“个大皮薄仁饱”的松子,是有着古风的碑文,是“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想到了孔子。“孔子穷乎陈蔡之间,藜羹不斟,七日不尝粒。”“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孔子讲诵弦歌不衰。”孔子处于绝境仍能“讲诵弦歌不衰”,汪曾祺承袭了这种儒人的气度和风骨,难怪被后人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是一个多才、浪漫、敏感的旧式文人,同时又是在俗世生活中活得投入而有滋有味的人。所以他才会选择这样一些旁人不会理会、不会入文的材料去写,显示出它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境界。这在汪曾祺的很多文章中都有体现。
就像他在《花园》里写的那样:“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
谈到他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以后的生活,他在《随遇而安》里说,“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他写“自己成了喷波尔多液的能手”;他用戏剧油彩给工人化妆,“这比粉妆要漂亮得多”;还完成了一部“巨著”——《中国马铃薯图谱》;他给北京的朋友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坐对一丛花,眸子炯如虎”,并感叹“:“白天画图谱,夜晚灯下读书,如此右派,当得!”
再来体会《跑警报》最后一段话:
他们不知道中国人的心理是有很大的弹性的,不那么容易被吓得魂不附体。我们这个民族,长期以来,生于忧患,已经很“皮实”了,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用一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对待之。这种“儒道互补”的真髓,即“不在乎”。这种“不在乎”精神,是永远征不服的。
正是这种对突然而来的变故、灾难“不在乎“的精神,这种在俗世生活中自得其乐的入世态度,造就了一代奇人和他的奇文。
汪曾祺读后感 篇7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汪曾祺读后感 篇8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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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优选六篇)
写作是学生探索世界和发现自己的重要途径,它可以让我们不断探索和展现自己独特的想象力和思维。想要了解“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编辑已经为你整理好了。让我们传递新思想,与身边的朋友分享,让更多人受益!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
春初新韭,秋末晚菘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清淡的风格,那是深深得自然香味。叙述朴实、含蓄、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 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光是真的,光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理解。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
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2
五(1)班陈唐安
一幢普通的公寓楼中,一张平平无奇的桌子旁,他用一沓纸,一支笔,写出了美食的味道和家乡的趣事,他就是——汪曾祺先生。
在岁月的长河中,取出一个水滴,用放大镜透视,用朴素淡雅的文字勾勒出漫妙华章。通过字里行间,我们宛如坐在一艘小船上,在汪曾祺的长河中,去感受每一朵浪花,去欣赏沿途的美景,去观看落日的余晖。
当他重回故乡,坐在大运河的船上,回忆家乡的美好,回忆团聚的幸福。“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痕迹,但没变的还是那颗赤子之心,谁曾想到,他对家乡的回忆一就是凭着19岁之前的生活萃取出来的?时隔42年,家乡的美食、人文、风景,都还历历在目。可见,家乡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深远的。今年,是这位“老头儿”的诞辰102周年,他虽已离我们而去,但当他归来时,仍会是那少年般的心。
他用生动幽默的文字讲述一个个生活中的点滴,他用一支笔撰写家乡的社会风貌,他是一位散文大师,一位画家。从外表看,只不过是一位普普通通自己逗自己乐的小老头。但在他的笔下,我们却能够读出世界的阳光和抹不去的乐观。
他就是汪曾祺,一位开朗、豁达的老人。
上面就是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00字精选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3
汪曾祺是沈从文先生的学生,在西南联大读过书,1949年以前就写过《复仇》、《鸡鸭名家》等很别致的**。1949年以后主要精力投放在戏剧创作上,是京剧《芦荡火种》的执笔人。这个剧后来成为样板戏之一的《沙家浜》。
他重新写**,是在七十年代末。这部作品出版后,有见地的读者和评论员们都有一种惊喜,觉得文坛上有一种清新柔和的氛围,总是深沉而痛苦。然而,由于他的作品一般远离现实生活,没有重大而敏感的主题,因此并没有立即产生大的轰动,显得有点过于平静。
他是越到后来越被引起注意的。当那些名噪一时的作家和红极一时的作品失去初时的魅力与轰动效应而渐归沉寂时,他与它的作品反而凸现出来。此后的许多年里,他一直是中国当代文学的共同话题。
汪曾祺基本上属于一个地域性作家。他把绝大部分篇幅交给了三四十年代江苏高邮地区一方土地。
谁也无法批评长期占据一方土地而经营他的文字世界的汪曾祺。一,他虽然将自己的作品的内容限制在一区域内,但他并不向他人提倡地域主义,尽管他是率先体现地域性的,但后来有那么人蜂涌而上,则与他无关;二,他很得当、很有分寸地体现了地域性,未去一味摆弄地域性;三,他是带着一种现代的、永恒的美学思想和哲学态度重新走向地域的,地域只不过是他为他的普遍性的艺术观找到的一个特殊的表现场所而已。
《受戒》如此,《大淖记事》、《故里三陈》等等莫不如此。地域性非但没有成为障碍,反而成为施展人性、显示他美学趣味的佳境。
当许多年轻作家拜倒在现代观念的脚下、想法设法寻找现代人的感觉、竭力在作品中制造现代氛围时,汪曾祺的作品却倒行逆施,追忆着过去,追忆着传统,追忆着原初,给人们酿出的是一股温馨的古风。
古风之生成,与风俗画有关。他对风俗画的追求是刻意的。
追溯到现代文学史,在**中对风俗画的描绘始于鲁迅先生(如《祝福》、《社戏》、《孔乙已》等),沈从文的《边城》则是风俗画的一个高峰。这条线索,在五六十年代中断了。因为,这种审美趣味,在当时是不合时的。
上世纪80年代初,汪曾祺又将这条线索连系起来。
这里不去引用《受戒》的文字,因为,在我看来,整篇《受戒》都是风俗画。我们从他的《异秉》引用一段:
这地方一般人家是不大吃牛肉的。吃,也极少红烧、清炖,只是到熏烧摊子去买。这种牛肉是五香加盐煮好,外面染了通红的红曲,一大块一大块的堆在那里。
买多少,现切,放在送过来的盘子里,抓一把清蒜,浇一勺辣椒糊。蒲包肉似乎是这个县里特有的。用一个三寸来长直径寸半的蒲包,里面衬上豆腐皮,塞满了加了粉子的碎肉,封了口,拦腰用一道麻绳系紧,成一个葫芦形。
煮熟后,倒出来,也是一个有香蒲袋印迹的葫芦。切成片,很香。猪头肉则分门别类的卖,拱嘴、耳朵、脸子,——脸子有个专用名词,叫“大肥”。
要什么,切什么。到了点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包油炸的、盐炒的豌豆、瓜子,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
一直忙到九点多钟,在他的两盏高罩的煤油灯里煤油已经点去了一多半,装熏烧的盘子和装豌豆的匣子都已经见了底的时候,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他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拿眼睛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
从《大淖记事》里再引一段:
他们也有年,也有节。逢年过节,除了换一件干净衣裳,吃得好一些,应是聚在一起赌钱。赌具,也是钱。
打钱,滚钱。打钱:各人拿出一二十铜元,造成很高的一摞。
参与者远远地用一个钱向这摞铜钱砸去,砸倒多少取多少。滚钱又叫“滚五七寸”。在一片空场上,各人放一摞钱;一块整砖支起一个斜坡,用一个铜元由砖面落下,向钱注密处滚去,钱停住后,用事前备好的两根草棍量一量,如距钱注五寸,滚钱者即可吃掉这一注;距离七寸,反赔出与此注相同之数。
这种古老的博法使挑夫们得到极大的快乐。旁观的闲人也不时大声喝采,为他们助兴。
婚丧礼仪、居所陈设、饮食服饰等等民俗现象,在汪曾祺的作品中随处可见。当然,又绝不是为写风俗而写风俗。文学毕竟不是民俗学。
在他的作品中,这些风土人情、旧式遗物,或为人物出现前的铺垫,或为故事的发展,或为整个作品的意境渲染,都又一定的用途。
如此喜好,也许与他的老师沈从文有关。沈的作品,风俗画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元素。
这小城里虽那么安静和平,但地方即为川东交易接头处,因此城外小小河街,情形却不同了一点。也有商人落脚的客店,坐镇不动的理发馆。此外饭店、杂货铺、油行、盐栈、花衣庄,莫不各有一种的地位,装点了这条河街。
还有卖船上用的檀木活车,竹缆与灌锅铺子,介绍水手职业吃码头饭的人家。小饭店门前的长案上,常有焦得焦黄的鲤鱼豆腐,身上装饰了红辣椒丝,卧在浅口钵头里,钵旁大竹筒里插着大把红筷子,不拘谁个愿意花点钱,这人就可以傍了门前长案坐下来,抽出一双筷子到手上,那边一个眉毛扯得极细脸上插了白粉的妇人就走出来问:“大哥,副爷,要甜酒?
要烧酒?”男子火焰高一点的,谐趣的,对内掌柜有点意思的,必装成生气似的说:“吃甜酒?
又不是小孩,还问人家吃甜酒!”那么,酽冽的烧酒,从大瓮里用竹筒舀出,倒进土碗里,即刻来到身边的案桌上了。
这些朴素的风俗画构成了沈从文和汪曾祺的文学世界。
在他二人的作品中,我们经常可以读到这样的句子:“这个地方”,或“这个地方上的人”,或“这个小城”。《受戒》开头,只说了两句就说到了“这个地方”。
说了“这个地方”之后,必然是一段有关“这个地方”上的风土人情的描述。
文学史上,倾倒于风俗画的大作家不乏其人。因为风俗习惯与社会发展、民族性格和精神息息相关。从风俗习惯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找到社会发展和民族心理变化的轨迹。
一部《红楼梦》,便是一部“中国风俗大全”。老舍曾在对吴组缃先生的长篇**《山洪》作出较高评价之后,指出它的不足之处就在于对有关民间风俗描写不够。吴先生以为老舍先生所言极是。
汪曾祺要让人们看到他的“清明上河图”,看到种种特殊品格的文化。
然而,对于部分作家而言,热衷于写风俗画,却并非是因为出于对文学传统的敬仰。他们热衷于写风俗画,则另有企图。他们只是想通过写风俗画来营造一种生活氛围或所谓的乡土情调,以便进入文坛。
长期以来,中国文学有一个不可靠或不高的衡量标准,那就是用丰富的生命气息来衡量作品的高度。当一篇作品被送到编辑手上时,如果他在阅读之后能产生一种“生活气息浓郁”的强烈印象,这篇作品就有可能获得青睐。而当它发表出来之后,倘若又得批评界一番“生活气息浓郁”的称赞,这篇作品也就会以“优秀作品”或“佳作”而美享殊荣。
因为有这样一个大家公认不疑的标准,因此,“生活气息浓郁”便成了许多欲事文学、并欲主文坛的人必须要加以考虑的重要问题。也许是因为他们缺乏深层次的生活体验,也许是因为他们有深层次的生活体验,却没有表达生活的能力,但不能总是达到这样的表准。这时,他们就会去琢磨寻找一些可以造出“生活气息浓郁”这一效果的种种很外在的手段。
他们或是从阅读的经验里摸索到,或是直接依赖于悟性的感应,发现:写风俗画,写某一行业、行当,是制造这一效果的最简便也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他们通过对某种作坊、行业或行当的特殊性的了解,然后以专家的架势,对这些作坊、行业或行当侃侃而谈,其中不必要地堆积了大量的以至烦琐累赘的专业知识,但在效果上,它确实给人造成了“生活气息浓郁”的印象。
对于缺乏分析精神的读者来说,这种印象甚至可能是深刻的。 这几乎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窍门。有些作家为了达到这种效果,甚至编造了一些关于某个作坊或某个行业和行业的知识。
他们敢于有恃无恐地杜撰,是因为他们摸准了这一点:对这些作坊、行业、行当全然无知然而又具惰性的的读者,是不会采取科学研究的态度而对他们的叙述与描绘加以考证的。或许是因为他们担忧可能会有个别的阅读者闲则生非,闲得无聊去揭露他们的谎言与伪造,或许是因为他们真想诚实地制造更强烈的“生活气息浓郁”的效果,一些作者还特别强调了那些作坊、行业或行当所具有的地方性——他们更倾向于写一些地方性的作坊、行业与行当。
于是,我们在近一二十年的**散文中,又再次看到了沈从文与汪曾祺式的口吻:“这地方上……”这四个字犹如买得了闯入文坛的入场卷。其情形好比是参与互相倾轧、你死我活的商战,无奈自己没有尖端的产品与人一争高下,便只好以土特产去惹人注目、博得欢心,以求得一席位置。
它使读者探知陌生区域中的故事的好奇心以及向往乡土情调等心理得到满足。而最根本的是,它使“生活气息浓郁”成为不可考证的东西。而正是因为不可考证,于是在作者一次又一次地说着“这地方上”之后,读者无可奈何地相信了,甚至佩服了这个人——即那个作者的特别的生活经验。
事实上,我们可以说:这些“这地方上”的作坊、行业以及关于作坊、行业的种种规矩与知识,十有**是夸张的和编造的,是一些伪风俗。这些作者正是利用这些伪风俗而实现了分享文坛福利的目的。
汪曾祺却是老实的。他所具有的丰厚的人生经验使他早已没有那些年轻的写作者在生活经验方面的捉襟见肘的窘境。再加上他的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他已没有必要再去杜撰什么(谁杜撰,谁未杜撰,细心揣摩,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但汪曾祺的成功,又确实是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这地方上”。只不过汪曾祺并不太多地用“这地方上”,而改用“我们那里”罢了。他的**与散文,写了不少“我们那里”的作坊以及“我们那里”的风俗民情。
他似乎也很难写出没有地方痕迹的作品来。在他,这却并非是短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4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一)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儿子,所以大部分人物都受他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出,王健林对生活的淡漠态度很有天赋,但缺乏非常内向和谦逊的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他是秦少游的同乡。我还可以爬长江以南。
水乡的文化历史故事虽然没有高原北部那么大胆,但却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
所以有人把他的文章叫做地方文学,但他不同意。我认为汪力宏最重要的文学品质是质朴自然,他的文章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质朴自然,这也是他文章的主要特色。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在南方或北方,我可能会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对我父母来说,他们大学时才从南到北,然后就回不去了。他们不是一直在游荡吗?
人类的命运有一定的可重复性,没有根的人可以不悲伤地四处游荡,或者是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在现代,很多人已经没有了家乡的概念,因为生活质量决定了一切,家乡的概念必须淡化。
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只有离开家乡,我的家乡才能有它不可抗拒的魅力。正如汪曾祺和沈从文一样,这些伟大的作家的作品反映了这一点。那些没有失去的人不知道他们的珍贵地位和意义。
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王力宏的书表达了他对家乡的怀念,这其实是一种普遍的人情。对我来说,这是一本激起我思乡之情、激发无限共鸣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5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深得自然之馥郁,叙述平淡,含蓄,而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过是一群自作聪明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6
好的散文,是带着情感与温度的。——题记
我是在初中语文书读到端午的鸭蛋这篇文章,从下面的文章出处发现了作者是汪曾祺,每个人写作画画啊都有自己风格,我喜欢这篇文章,我想其他文章可能跟这个风格差不多,于是我找来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汪老没有刻意的描述深层次的情感,都是很平常的描述周围百姓的小生活情趣,大部分散文多出的是浓郁的文化韵味,这种韵味是历史带来的,是个人感悟的。文笔虽然淡然,却让人感到厚重。同时他的文字是跳的。他喜欢琐碎事物。喜欢花草美食文化绘画书法喜欢新鲜事物,像个富有童心的小孩子。
汪老是个能够享受生活之人,他写吃喝玩乐总能比别人的多一份趣味,在他的笔下,似乎鱼羊总是更鲜,泉水总是更冽,蔬菜总是更嫩,水果总是更甜。便是些常人不喜的食物比如豆汁、臭豆腐等物,让他一描写总也能勾起尝一尝的欲望。看汪老的照片不是便便大腹,有点帅,只是常看他的谈吃散文可能真的会让人胖个三五斤。那些画面鲜活的存在我的脑海里。
汪老的散文有时用笔极清雅,有时却又极放任,有时淡然如君子,有时戏谑似顽童。读他的散文常不觉笑出声来。有一段写他们要去吃臭豆腐“我们在长沙,想尝尝毛泽东在火宫殿吃过的臭豆腐,寻味跟踪,臭味渐浓,“快了,快到了,闻到臭味了嘛!”到了跟前,是一个公共厕所!”读到这里你当真不能不笑,汪先生的戏谑可是连自己也戏在了其中。
《葡萄月令》让我对葡萄艰难神奇的生命有了切实了解。从来不知道葡萄的根在冬天是要下埋的,积雪覆盖。来年开春再挖出来,搭架、上棚。从不知道,葡萄的枝叶是一脉水管,将根部的水分尽情吸饮,这是多么神奇的植物啊。
《夏天》——乘凉。搬一张大竹床放在天井里,横七竖八一躺,浑身爽利,暑气全消。看月华。月华五色晶莹,变幻不定,非常好看。月亮周围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圆圈,谓之“风圈”,近几天会刮风。“乌猪子过江了”——黑云漫过天河,要下大雨。一直到露水下来,竹床子的栏杆都湿了,才回去。(多么闲暇的时光,多么惬意的生活,城市里哪里这样,哪里能这样清心寡欲,享受当下时光)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都说读书能让人内心变得平静,我觉得不够确切。读不同人写的的书感受也会不同,读小说会让你体验别样人生;读传记会让你思悟人生;读散文则会产生另外一种效果,有时去回忆,有时去思考,有时又走进作者所描述的世界。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汪汪先生读后感500字精选4篇
我们读完一本有用的书后可以作一篇读后感将其记录。作品教我们更加从容的应对生活。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你是不是也很苦恼于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汪汪先生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
嘿嘿,同学们你们猜一猜汪汪这个名字是人的名字还是动物的名字,O(_)O哈哈,答错了。两个都是,或许你很迷惑,那你就听我慢慢道来吧。
汪汪先生是主人公收留的一只流浪狗,它因吃了一种蓝色的、可以让植物迅速生长的药水,便变成了一个大汉,虽然成为了一个人,可是那种狗的习惯却没有改,如:亲热的添人家的脸,拿一根骨头来送给别人当礼物侥幸的是,他后来又恢复了原样,找到了那条它心爱的狗,把蓝色药水给她和自己喝了,从此以后,他和那条狗又变成了动物,生活在主人公的家里。
这本书的最后一篇文章最使我难以忘怀,因为那个温馨的场面谁也不会忘记,它们后来可能成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本书也使我明白了:人变成了动物又变成了人,自身的习性根本没有改变,所以我们要尊重人们的性格,根据人们的性格与他人交往,这样才会使两人之间的友谊加深,而不会使两人之间出现矛盾,互相争执的状况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汪汪先生》这本书很有想象力,希望大家能读一读!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看完了《汪汪先生》这本书。汪汪的主人是玛克斯。有一天,汪汪跑到玛克斯的爸爸施泰伦海姆的实验室。汪汪把一个瓶子撞到了,瓶子摔到地上,汪汪就去舔了舔,就变成人了。玛克斯喊它汪汪先生。
有一天,施泰伦海姆训练汪汪先生,说:“你用嘴和稀饭。”结果汪汪先生把脸弄到稀饭里。施泰伦海姆说:“练习第二项,接客人。”施泰伦海姆站在门外面说:“开门吧。”汪汪先生说:“谁呀?”施泰伦海姆说:“我是施泰伦海姆。”汪汪先生说:“你开门吧。”施泰伦海姆说:“今天训练失败。”第二天,施泰伦海姆发现一位先生看见胡罗卜就吃。
原来那是兔子变的人,是一个发明家也发明了同样的药水,把它给他们家的兔子喝了就变成兔子人了。最后汪汪先生和一位女士住在一起,因为施泰伦海姆没发养育汪汪先生。就把它交给一位女士。然后,施泰伦海姆就轻松了很多。但是,玛克斯很想念汪汪先生。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建议大家看看《汪汪先生》这本书。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3
《汪汪先生》读后感350字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汪先生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老师推荐的暑假必读书目系列,我让孩子自己选了几本,书一到第二天,孩子就大部分看完了。孩子评价说,作者太有想象力了,故事很吸引人,故事里那蓝色的肥料真是在有趣了,居然能把动物变成人,孩子喜欢看。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4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曾国藩观后感精选
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曾国藩观后感”,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影视作品与书籍一样,能为人们带来更多的知识,脑海中会浮现许多有趣的个人想法。我们最好的记录方式,就是赶紧写一篇观后感,观后感在描述电影剧情和主体的同时,添加了自身的见解。
曾国藩观后感 篇1
曾国藩是晚清重臣,学问、道德、功业冠绝一时。清史稿评论其“至谓汉之诸葛亮、唐之裴度、明之王守仁,殆无一过,何其盛欤!……中兴以来,一人而已。”品读如此这么一个人,也许会对如何走好人生路有些帮助。要品读一个人,他自己留下的文字作品,应该是最好的资料。世传曾国藩有十三套学问,以家书最为世人所知。细读家书,确有诸多可资借鉴之处。将读家书所感所思草写出来,供闲暇之时翻阅,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世间没有万事妥当的开始
曾国藩并不算长的一生,无论是立功、立言、还是立德,都是非常成功的,以现在的眼光看,能算得上是顺风顺水的成功达人。仕途一路扶摇直上,十年之间,官至礼部侍郎;奉旨办团练,一举成天下重臣,在其指挥下,迅速扑灭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为大清续命几十年,成就不世功勋;学问上,也是传世学问十三套。如此一人,让人觉得他定是有叫人艳羡的好运长久伴随。
然而,阅读其家书,给人的感觉却是他处处不顺,时时受制于人、受制于各种制约。步入京城之初,三年不能考中,几乎无以自立;京城做官之时,身体时时有痒,自身各种缺点毛病丛杂;仕途刚有起色,却有路遇丁忧,不得不中止仕宦之路。办团练之初,处处受制于朝廷和地方官吏;指挥作战之初,有靖港之败,几至投水自决;统领大军之际,不但受制于兄弟部队、地方诸侯、各地豪强,还面临将士不用命,不能令出必行等诸多困境。晚年之时,还有天津教案受辱经历。如此等等,在家书之中,都有真切流露。家书之上,他说下的话应该有相当大的可信度,那么他的这些略有抱怨的心路历程自述,应该都是较为真实的。
由他的这些经历,足以说明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何人,无论做何事,都不可能在万事皆已具备,一切在百分百有把握的条件下才开始。这个世界上,那些成功者,应该都是具备这样一种能力的:从当下开始,在行动中去逐一克服那些阻碍做成这件事的所有问题,无论那有多么困难。永远要记住:这世间绝对没有一切都能随你心意的、具备所有条件的开始时间,想要做成一件事,就从当下开始,无论面临的条件有多糟糕。
曾国藩观后感 篇2
最近一段时间在读曾国藩,感悟蛮多,和大家分享一些内容。
曾国藩受唐鉴的启迪,一生中强调静字,他平日里坚持每日自省,就是给自己一个可以清静下来的时间和空间自查己身,并强调说老庄,管子,佛家皆提到如此,一定是有道理的。记得以前看蒋介石传时,蒋先生也是如此,他每日给自己定了一个功德格,记录下每天所做所想的点滴,并从中反省,几十年如此从不间断。
曾国藩的两句话我十分欣赏,含雄奇于淡远之中,含刚强于柔弱之中。以柔克刚是老庄的精神,但几千年来能发挥地淋漓尽致,曾老他也可以算是首屈可指的了。做人做事万不可太过锋芒毕露,也不可过于强硬,否则在如今这个社会会让自己举步维艰;同样也不能太过软弱,一味退让,让对方总是有机可乘,自个儿把自个儿逼到悬崖边上。
曾国藩在识人方面也是很有心得的。他的很多门徒如李鸿章,左宗棠,彭玉麟等都是后来鼎鼎大名的人物,这与曾老先生这个伯乐是分不开的。他那九弟在招募湘勇的时候,曾国藩送给他兄弟几句话,道出了识人的要诀:邪正看眼鼻,真假看嘴唇,功名看气概,富贵看精神,主意看指爪,风波看脚筋,若要看条理,全在语言中。寥寥数语,放在现在来看,可能很多人会像我一样觉得这种识人之术只可意会,很难言传。处世,圆己,谋大事!
一、为人不可心胸狭小、脾气暴躁、性格固执,而是要把别人看得与自己同样重要,因为大家相处在一起,没有必要强比高低,争斗得不可开交,而是要尽可能彼此忍让,以善为本。这样才是真正的处世之道。
二、一个不知道掩藏自己锋芒、畅达自我心胸的人,一定是处处显人眼和小心眼,常会把自己脚下的路子全部堵死。这样,不是别人给你制造了障碍,而是自己给自己设置了万千沟壑。对于真正聪明的人来说,极其善于在圆己上下功夫避开矛盾,圆圆满满。
三、一个人能够谋大事,是其能力的标志。自然,每个人都不可能成大事,但是人活一世,谋大事的欲望和激情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先天把自己圈定在弱小者的行列之中。但是谋大事是需要坚韧、磨砺、抗压等心智的,只有能在这几方面过关,你才有可能谈得上接近吃大事的可能。
处世艺术能教会一个人不在人际关系中犯幼稚病,而能游刃有余地施展自己的人生、计划;圆己艺术能够、教会一个人浑身变得轻松和自在,不在别人的异样眼光中活得沉重,同时还能活出自己的个性来;谋大事的艺术能教会一个人由弱而强、由小而大,成为出类拔萃者,即把自己推向一个高层次的成功平台。
曾国藩前辈说:不可与人妄交,不可锋芒尽露,不可鼠目寸光,此乃人生之三大元素也!
曾国藩观后感 篇3
初读《曾国藩家书》,鉴于其文字多为古义,理解起来颇为困难;再读《曾国藩家书》,由于初读奠定基础,其中为人处事之道理才尽系被理解。
这本书,单看其名,不言而喻,便知其中之内容多以书信方式呈现。通读全书,曾国藩在家中的角色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种,书信中所涉及之内容可理解为三大境界。细细道来,三种角色:父母、兄弟、子女;三大境界:“孝”、“劝”、“教”。
父母之命“孝”为先
当椿蓉并茂之时,曾国藩虽身为朝廷命官,但凡家中嫁娶婚丧之事,无不是征求过父母之意见,方作出决断;当父母离开人世之时,虽手中大权在握仍不忘记讲求孝道,在家丁忧以明孝义,即使在太平天国运动爆发被朝廷委以重任之时,仍然不忘记寄书至家中表达对父母的思念之情。
也许在别人看来,曾国藩的孝道其中夹杂着封建纲常伦理的色彩,但是我们现在所应批判的是封建纲常伦理中的消极不利因素,而不是像孝道之类的积极有利成分,孝道作为中华名族的优良传统,任何时候都应该积极发扬,而不是抛之于脑后。虽然说现在社会不同于以往,许多事物都发生了变化,但是每个人都是由母亲怀胎十月所生的现实没有改变,每个人都是由父母(或其他亲人)养大的事实没有变,同样,对父母养育恩情的也不应有变,确切的说应是有增无减。
从呱呱坠地到成年自立,其间父母流的汗水和泪水恐怕连他们自己也记不清了,但是即使他们到行将就木之时,他们也不曾向我们索要过什么,求过什么,并不是他们不会开口,而是他们没有想过开口。在他们心里只要子女是快乐的,他们就是最幸福的。父母不向我们索要回报,作为子女的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想想怎么样去知恩图报。也许你此时不能给父母以最舒适的房屋,最漂亮的汽车,但是你亲手为父母搭建的房屋,用自己的血汗钱买的车子依然可以博得父母的欢笑;你可能没有能力给父母以山珍海味,但是你自己用心给父母做的家常便饭亦然可以让父母吃的津津有味。无论你现在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只要你嘴里时常念着父母,心里时常想着父母,你就可以诠释最至诚的孝道。
手足之意“劝”为上
曾国藩在家中身为长子,在当时“长兄为父”的时代曾国藩在家中所充当的不仅仅是长兄的角色,在一定意义上还有父亲的成分。他以“劝勉兄弟勤学修身”为至上,以告诫“兄弟间当和睦,方可兴家望族”为重点。尤其在读书方面,给兄弟提供的读书课程表对我们现在读书更是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他提出读书当“主敬”、“静心”、“早起”、“读书不二”、“读史”、“写日记”、“日知其所亡”、“日无忘所能”、“谨言”,并且提出读书持“专注”和“有恒”四字。他认为只有如此,方可称其为真正意义上的读书人,真正的让读书成为养生养气之术。,
在现代社会由于大部分家庭都是单子女家庭,很难可以像曾氏兄弟那样得到像兄长之类的过来人的教诲,而且随着现在网络技术的发展,书信有渐渐退出历史舞台之趋势,想要得到像书信所能带给人民的那种独特的感觉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但是当你阅读这本书之时,你就可以补充现实中无法改变的情景。每天读一封其所写之信,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带该你,让你体会“每天读完一信,心灵洗礼一次”的感觉。
在读书方面,相信每个人都有读书读到一半就产生放弃心理的经历,相信每个人在看到自己喜欢的书时,都曾产生过“一口气吃成一个大胖子”的想法,相信每个人都在自己身上存在过只是单纯的读书而忘记动脑筋思考记录感受的迹象,在这本书中,曾国藩将会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我们介绍如何达到真正的读书境界。读书当“主敬”,要求读书需全身心的投入其中一直到最后方可;读书当“不二”,要读书当读完所读之书,方可换新内容;读书当“静坐”,每日读书须当静心反思自己看过去的内容。
子女之情“教”为本
曾国藩深晓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因此他时常劝解儿女“有才无德者稍远其人,有才有德者,师之友之可也”。为了让子女能够励志勤学,勿染富贵之气,其告诫儿女“凡富贵功名,皆有命定;唯学做圣贤,全有自己做主,不与天命相干”。在富贵之气方面,他认为“凡世家子弟当与寒士同;孰可以成大器,若染富贵之气,有望而难成”,并且发誓“不靠做官发以逸后人。盖儿女若贤,则不靠官囊,亦能自觅衣饭;盖儿女若不肖,则多积一些将多造一孽”。通过观察曾国藩对待子女的行为和方法,很容易发现现在一个名人的做法有殊途同归之妙。他就是微软的总裁比尔盖茨。虽属于不同的时代,但是他们高瞻远瞩的做法,却值得现在扮演家长角色的每个人的学习。古人尚且能够看到富贵能够消人之斗志,生活在现在社会的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想到。
近几年来,许多孩子在家中已经上升到了“小皇帝”、“小公主”的地位,所谓的“富二代”问题也变得愈演愈烈,“啃老族”问题在中国也不是提了一年,有的人甚至称“21世纪的青年是扶不起的阿斗”。相信这种说法的出现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在社会发展、家庭教育、孩子自身发展方面一定出现了问题。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少走弯路。在作者看来,如果没有更好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的人们学习一下曾国藩之做法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为了让新世纪的花朵早一点成熟绽放出最美丽的色彩,为了让西方毒害中国青年的诡计不能得逞,为了让孩子们能早些自立自强成为时代所需人才,作为社会是不是应该为孩子们多提供一些接触社会的机会和进行实践的场所;家庭是不是更应该再教育子女方面少一些“溺爱”的成分,多在助他们早日自立自强上下工夫;孩子们自己是不是更需要好好的抓住和把握每一次可以锻炼的机会,争做时代的圣贤之士。
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经历三大阶段:幼年、中年、老年,充当三种角色:子女、手足、父母。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以这三种阶段的身份去体味其中为人处事的道理,以便我们在经历同样的阶段之时尽量少走弯路,充当相同角色之时少出现错误。在这本书里,读者可以儿女之身份去体会如何才能做成一位孝子,以兄弟的身份体味如何尽到一个做兄长的职责,以父母的身份感受如何才能做一个称职的家长。用心去读,这本书所能带给的绝对不单单是几封家书,更重要的是一个人成功和成长所需的宝贵精神财富。
曾国藩观后感 篇4
读《曾国藩家书》,从第一封家书开始,笔者就被书里浓浓的亲情味所感染。随着阅读的深入,这位被誉为“清朝第一中兴名将”的形象在笔者心里彻底被改变了。一封封看似聊着居家艰难的家书,字里行间蕴含的是对祖父母、父母、兄弟、妻儿、亲朋好友的浓浓的挂念、敬重、关怀、关心之情,每一封家书都洋溢着浓郁亲情。看的笔者都想让时光倒退几十年,重新回到仅靠书信联系的时代。
如今人们,就应说是赶上了好时光。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无论多远,都好像在咫尺之间,都能够透过电话、信息、微信、网络进行随时随地的交流。电子通讯技术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现代人能够说已经告别了原始的信纸、信封。但是,无论如何方便快捷,总觉得少了一点感觉。读着《曾国藩家书》,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十几年前自己写信读信的情景。那一封封透着墨香和纸香味的信,读起来,感觉特亲切特温馨,信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活灵活现,都栩栩如生,仿佛寄信者就坐在自己身旁。读着亲朋好友的来信,感受到的是寄信者那份浓浓的亲情友情。如今,无论是接电话还是看信息,总觉得少了一点韵味和感觉。
曾国藩观后感 篇5
刚读完第一章,最大的感受是曾国藩在自我反思前后的变化,反思前曾作为读书人出生,是一个典型的清高直率眼中容不得一丝苟且的读书人形象,愤世嫉俗,刚正不阿,对咸丰皇帝,对同僚,对亲朋好友,都是如此。
正是因为如此,虽然组建湘军抗击太平天国,却并未得到相匹配的嘉奖,而在这之中更是得罪了湖南江西几乎所有同僚和京城天子。所幸在居家戴孝的几年里,反思自己为人处世中的性格缺陷。重出剿灭太平天国军队过程中与皇帝示弱,与同僚交好,以入世随俗的态度对待所有人,表面老奸巨猾老练圆融,内心仍是质朴刚正初心不改,竟在复杂的清末环境中如鱼得水建功立业。
联想到自己平日里也有那种出自读书人本身的自以为的清高孤傲和极端自信自负,遇事盛气凌人,也开始调整自己待人接物方式。另一点是想到成电学子仿佛都有这类似臭毛病,从技术角度来看没有任何问题,但成电学子总是难以成为一家公司的管理核心,与此种氛围不无关系,他们大多埋头苦干,执着于技术而缺少处事的圆滑,不屑于技术以外任何事。
曾国藩观后感 篇6
吾日省吾身
放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之后并不知道去反省自己,去改正自己的错误,最终一步一步的让自己逐于完善。“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曾国藩也经历过许多挫折,犯下过许多错误,比如说在一个并不是那么开明的咸丰皇帝面前痛呈百官劣习;仗着自己是朝廷特派官员到湖南地方便总揽朝政、军政大权,触犯了阶级的利益;认为朝廷依赖自己的湘军想进一步向皇帝索要大权,殊不知咸丰皇帝早已将这支湘军视为肉中钉,眼中刺……或许这一切都让曾国藩吃尽了苦头,但或许又不是这样的。曾国藩通过一次次的失败一步步的反省自己,终于在家守孝的那几年的反省让曾国藩是大彻大悟,也正是因为这样,才造就了这样一位晚清正直、清廉、智慧的圣人形象曾国藩,也给我们留下了一段不朽的传奇。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并没有真真切切地去认识自己的不足,相反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去掩盖,去遮饰,这样又怎能让自己有所提高呢?又怎能保证你不被社会的浪潮所击退呢?相似的,倘若曾国藩一直保持着刚入京时的哪一副愤青形象,不懂得“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大柔非柔,至刚无刚”的道理的话,说不定老曾就被那一位奸臣诬告了而命丧九泉,亦或是被流放到某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了,哪里还会有什么曾国藩被我们所熟知,又哪里会有什么《冰鉴》《曾国藩家书》等这一系列经典供我们后人所敬仰!或许现实更加残酷,但只要记住“吾日省吾身”,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知道自己该怎么做。那么未来一定会是你的,也一定会是我的!共勉!
曾国藩观后感 篇7
曾国藩整个家族的资质都非常平庸,别说左宗棠一向瞧不起他,就连他的学生李鸿章也当面说他太“儒缓”。但就是这么一个愚笨之人,创造了很多别人都难以望其项背的奇迹。首先他是一个高明的军事家、战略家,太平军蓬勃兴起,从皇帝到大臣,或急于求成,或悲观失望,满朝如无头苍蝇,举国束手无策,但只有曾国藩独辟蹊径,以超人之胆识创立了湘军,让摇摇欲坠的大清王朝得以苟延残喘。其次他非常善于审时度势,剿灭太平军后,他的功名如日中天,但他毅然请求削去自己的大权,急流勇退,才得以一生出将入相,没有大的蹉跌。最后他还深通官场韬略,官场功夫如同太极高手,善于化解种种难题于无形之中。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曾国藩的“精明”已经到了非常高的层次,实非常人可比!
一个笨拙之人为何会如此精明呢?其实,正是他的笨拙才成就了他的精明,就像曾国藩自己所说“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因为笨拙的人只会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所以有超乎常人的勤奋、踏实、吃苦精神;另外笨拙的人不懂取巧,遇到问题只会硬着头皮去,因此不留死角;最后笨拙的人也知道自己不如别人,所以功夫下的深,基础打得很扎实、牢固。所以,这样的人成功也许会比别人晚,但一旦成功,就是大成功。
曾国藩观后感 篇8
凡人做一事,便须全副精神注在此一事,首尾不懈。不可见异思迁,做这样,想那样,坐这山,望那山,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曾国藩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走进《曾国藩:莫问收获,但问耕耘》一书,深谙曾国藩成功之道恒。曾国藩一生把这种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
曾国藩没有出类拔萃的天资,反应也比较迟钝。他考秀才考了七次才通过,会试也考了三次才中进士,屡战屡败,全凭刻苦勤奋、持之以恒,吃得苦耐得烦,才一步步从屡试不第的书生,成为朝廷重臣,实属难能可贵。
曾国藩在家书中一直苦口婆心地对弟弟们进行教育和规劝,反复教导弟弟们要修身进德,勤奋读书。即使考场失利,也要经得起挫折,继续努力。曾国藩对弟弟们的教导是全方位的。哪怕九弟曾国荃官至一品大员,曾国藩也毫不放松对他的教诲,多次去信劝诫他不要骄傲,必须保持谦虚低调。曾国藩怀有长兄如父的责任感,对弟弟们呕心沥血,毫无保留,成就了一段兄友弟恭的佳话。而曾氏家书集中体现了立志进德勤恒等中华传统美德,并且曾国藩以身作则,为后人树立了学习的楷模。
品读《曾国藩:莫问收获,但问耕耘》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曾国藩对兄弟的谆谆教诲;对父母的关心爱戴;对做人的端正态度。在这其中,我学会了修德学业要勤恒、拜师交友要专一、救急赈贫要持久、骄奢淫逸不能有对我们而言,曾国藩的榜样意义是证明一个资质平凡的普通人,持之以恒地去做好每一天,做好每一件事,也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达到非凡的人生高度。古人云:山不厌高,水不厌深。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爱迪生发明灯泡的时候多次失败,当他用到一千多种材料做灯丝的时候,助手对他说:你已经失败了一千多次了,成功已经变得渺茫,还是放弃吧!但爱迪生却说:到现在我的收获还不错,起码我发现有一千多种材料不能做灯丝。最后,他经过六千多次的实验终于成功了。李时珍花了31年功夫,读了800多种书籍,写了上千万字笔记,游历了7个省,收集了成千上万个单方,为了了解一些草药的解毒效果,吞服了一些剧烈的毒物,最后写成了中国医药学的辉煌巨著《本草纲目》。每个人天生不是发明家,每个人天生不是圣人,唯有勤恒二字赢天下。
一人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朋友们,让我们学习曾国藩,以勤恒二字自励,勤于修身修业,恒于立志进德,莫问收获,但问耕耘!
曾国藩观后感 篇9
曾国藩是晚清大儒,为现当代诸多名人所敬仰万分,所以想试读读曾国藩的书,以增裨益。《曾国藩家书》收入了曾国藩自出仕始至终的经典家书,其中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很多,在此,我也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中国文人所敬仰之人被称之为圣贤,这也是先贤们所追求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一代代人不断努力,但成为圣贤的人屈指可数,可见成果之难,曾国藩也是其中之一,从他的家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断追求的精神。圣贤者,首先为圣,圣者就是一种近乎完美的状态,曾国藩也就是不断追求这种状态,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品德,日日省乎己,向着完人不断地努力,纵欲的自责,自满则自遣,在不断地自省中,曾国藩他谨言慎行,孝顺父母,疼爱弟兄,为儒林人士的楷模和典范。
其次,圣贤者,贤者也,贤者,学识渊博,能力超群。曾国藩在严于律己的同时,在为官上也是做到了极致,他在清政府、外国人、太平军之间周旋,屡败而屡战,遇挫则愈强,提拔了诸如左宗棠、李鸿章等晚清重臣,推动的洋务运动的发展,为中国近代化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是为贤者。
曾国藩观后感 篇10
曾国藩的一生起点极低,但抵达的高度很高。
他出生平凡,资质平平,身体素质也不好,一生与多种疾病相伴,除此之外他性格中也有很多毛病,比如自我管理能力比较差;浮躁,坐不住,爱闲逛串门;为人傲慢,修养不好,经常和人发生冲突;还有虚伪,顺着人情说好话;还有一个大多男人都有的嗜好,爱看美女;总之长于湖南乡下的曾国藩,身上的缺点比优点多得多。
曾国藩意识到自身最大的缺陷就是笨,笨到什么程度呢?曾国藩和父亲第六次并肩去考秀才(这是他父亲第十七次踏入考场)而曾国藩也考了将近十年,这对父子的赶考经历在湖南湘乡都已经“出名”了,成为了乡人的笑柄。然而这一次,他父亲考中了,曾国藩还是落榜了,不仅如此,他还被主考官“悬牌批责”考卷被当成反面典型:此文是文理欠通的典型,文笔尚可,道理没讲通,“悬牌批责”相当于在全省示众,这下曾国藩不仅在湖南湘乡出了名,还在全省出了名,这次对曾国藩的刺激也是极大的,他痛定思痛,下定决心要找出屡战屡败的原因。
虽然,曾国藩有着雄心壮志,但上天赐予了他一个不相匹配的大脑。解决自己的雄心与头脑的差距,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超人的努力。他又是怎么做的呢?他把自己历年的考卷和那些模范试卷放在一起反复对比,看看自己到底差在哪里。看来看去,他总结出来自己的主要问题写东西过于拘谨,过于重视局部打磨,缺乏大局的贯通和整体的气势,找到了问题的症结,那么只要从这方面去下功夫就可以了。道光30年,曾国藩再次踏上了科举之路,这一次,曾国藩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急于下笔,而是先静坐思考半小时,在胸中构思好了整体脉络,然后才一股一股地展开,最后在文笔上细细打磨。果然,这一次曾国藩摸对了考场作文的门路,中了秀才,一雪前耻。掌握了考试的诀窍,写应试文章越来越得心应手,紧接着他又中了举人,最后曾国藩一路考进了翰林院。
考学之路的不顺利也是曾国藩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从小经历了足够多的挫折教育,强化了他“愈挫愈勇”的性格特点,曾国藩的仕途之路也并不顺利,一没背景,二没靠山,只能靠自己苦心经营,但正是因为有之前的这些经历,他面对将来的困难也并没有那么脆弱,一次一次从磨难中站起来,最终到达自己人生的巅峰。另外一点,曾国藩知识自己天资并不高,作为一个笨人,他发现下本功夫有下本功夫的好处。第一,笨拙的人没有智力资本,因此比别人更虚心,更肯付出。第二,笨拙的人从小接受挫折教育,失败比赢的次数要多得多,因此,“逆商”比较高,抗打击能力特别强。第三,笨拙的人不懂取巧,不走捷径,遇到问题只知道硬钻过去,因此做事不漏死角。那些有小聪明的人不愿意下笨功夫,遇到困难绕着走,基础打得松松垮垮,结果就是走不远。
可见,在人成长的道路上,一定的挫折教育是必须的,不然长大了也是颗玻璃心,遇到点事儿就不堪一击。另外,做事要有脚踏实地的态度,凡是不要想着耍小聪明,走捷径,如果用这样的态度去做事,也不会得到别人的认可,更不可能把事情做的圆满。
偷书读后感(精选8篇)
小编搜集了“偷书读后感”相关主题资料,现在分享给您,作者写的这篇小说,使我们受益匪浅。望着桌上的笔,种种情感在心里交织,不禁想要倾诉,怎样才能在读后感里更好的突出自己的感情呢?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偷书读后感【篇1】
“偷”来的人生
窗外,正是蝉鸣噪柳时。我在清凉的空调世界里读完了《偷书贼》这本书。莉泽尔这名“偷书贼”和她“偷”来的人生像一粒子弹,虽不大但却精准地击中了我的思想,灼伤了我的灵魂。
在那个弟弟死去、母亲离弃她的冬日,莉泽尔偷到了人生中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偷来了对文字的渴望与热爱,在养父汉斯。胡伯曼的帮助下,她偷来了午夜的阅读课,当汉斯注满光辉的银色眼眸注视着她时,她偷来了充盈的幸福感。从此,莉泽尔与文字结缘,密不可分。
在敌军轰炸莫尔辛时,没有任何的空袭警报响起,所以很多人都遭了殃,此时的莉泽尔在地下室里书写、重温她的故事。整条希默尔街只有她一人幸存。她把文字记录在纸上,镌刻在心里,而文字救了她。
思想被格式化、狂热化的年代,人人只会喊“希特勒万岁”的年代,要想安全就得随身带着《我的奋斗》的年代,犹太人被赶尽杀绝的年代……这,是二战时期;这,是纳粹德国。有什么独立自由的思想可言?有什么对人类的未来有益的文字可言?也许只有像莉泽尔这样心灵没有受到过污染的女孩,才能感受到文字的魔力吧。
文字是莉泽尔与他人感情的纽带。因为文字,她能在汉斯的朗读下接受一本一本书籍的浸润;因为文字,她接受了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自制的小书;因为文字,她得到镇长太太的默许去书房偷书;因为文字,在敌军轰炸的防空洞中,她朗读的章节能让所有惊恐的人们平静下来……文字,在战火纷飞的时候,会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力量,会让人发现人性的两面。正如死神在最后说的:“人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在杀戮、掠夺、发动战争,但也有人因为书和文字而被联系在一起,用故事的力量拥抱苦难,用文字坚定着自己的求生意志。
在战争年代,莉泽尔在收养家庭中,或许本应是凄风冷雨的人生。但她在汉斯。
偷书读后感【篇2】
冬天里很少有人会在外面闲逛,我也不例外。在温暖的屋子里喝着热茶,捧一本好书的感觉真的非常好啊!因此,这个寒假我消灭了好几本小说。
这么多书中,最让我深思的是澳大利亚作家马克斯苏萨克的作品《偷书贼》。这是一本描写二战时孤儿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书中文字间流动着一种刻骨的冷漠和麻木,却让人欲罢不能。这个故事深刻的体现了人性的善与恶。正如书中所说:人性中有一点善有一点恶,只需要加水和和。
莉赛尔生活的环境非常恶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生命。但她用手中偷来的书营造了一个充满淡淡温暖的小空间: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给空袭时躲入防空洞的街坊邻居听,安慰了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如此鲜明深刻的对比让我们不禁沉思:人之本性有善亦有恶,那交错的光华竟然会在不同环境不同个体间牵扯出或耀眼或灰暗、或炙热或寒冷地记忆。
本书的一大亮点便是叙述方式的与众不同:莉赛尔的故事由收割生命的死神口中道出。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都开口,就显出理智、冷静与幽默来,甚至还带着一丝温暖,将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孤单小女孩和她所偷十本书的故事娓娓道来。死神用一种包容的感情讲述一段段碎片般的故事,让读者随着他的讲述一起为那不曾泯灭的良知感叹,为来之不易的安宁欣喜,为不曾停止的死亡落泪,为所剩无几的纯真祈祷,为无边无际的绝望黯然。通过讲述者淡然的语调,读者脑中会勾勒出一幅由灰色、黑色、红色、白色以及金色描绘的复杂画面。
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在这之中翻滚的灵魂浸满黑暗,因而当人性的光辉在这片黑暗中亮起来时,便异常显眼又弥足珍贵。而激发出这光辉的便是书籍的力量。在那战乱的年代,人们因为空虚冷漠,到处喷洒着恶意的毒液。莉赛尔如果没有书,也会变成那样。然而一页页纸张上的那一段段美妙文字加入了她的生活,在弟弟冷清的葬礼后,成为她尚未完全泯灭的热情地寄托。书是人类文化的精华和知识传承的桥梁,对于莉赛尔来说书就是灰暗生活中唯一的追求,也是疲劳绝望时仅有的心灵港湾,同时,书也点燃了她的人性之善,就像书的扉页燃烧后的美丽金光照亮了黑暗一样。
相信只要是读过《偷书贼》的人,心中就都会有这样一个小女孩形象:衣衫褴褛,发丝散乱,全身落满炮灰,在怀里抱着一本破旧的书,但她的眼神却在黑暗中显现出微弱却坚定的光芒,就像她的书一样有着照亮废墟的力量。
人性怎能兼具如此的光明与邪恶,在读书与偷书之间,在互助与杀戮之间,展现着人性的美好。
《偷书贼》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是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偷书读后感【篇3】
它以一个死神的口吻叙述了一个发生在处于二战时期的德国的一个故事:莉塞尔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打上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母亲意外失踪,弟弟又死于疾病。她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一个家庭寄养。但就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她却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或许除了间歇性的轰炸和无止尽的恐惧之外,生活依然是美好的。
而就在一个平静的夜晚,这一切被“打破”了。一个名叫马克斯的犹太人住进了莉塞尔的家。马克斯是莉塞尔养父恩人的儿子,因此即使在纳粹无情的屠杀下,养父仍决定冒着被举报的风险秘密收留他。马克斯碰巧也是个热爱文字的人,他与莉塞尔亲切地交谈,并和她养父一样,鼓励她去识字,去阅读。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圣诞节全家互赠礼物的场景。莉塞尔为马克斯描述外面的雪景,马克斯则赠送给了莉塞尔一个空白的笔记本。“这是我所有的财产。记忆是灵魂的划痕,这些空白页等着你去填补。”从此,莉塞尔便开始学着将自己的所闻所见记录下来。
生活依然很艰苦,人们永远都无法猜测明天和死亡哪一个先到来。但在养父以及马克斯的鼓励下,莉塞尔已经开始了一个崭新的人生。她的灵魂不再麻木,她开始有了新的期待。“一根长长的绳子,绳子的一头拴着一个如水滴般坠落的黄色太阳,好像你能跳进去去潜水一样,在绳子似的白云上画了两个人——一个瘦削的女孩和一个干瘪的犹太人——两人手挽手向那个正在滴落下来的太阳走去。”这样的美好甚至让冷酷的死神都为之动容,即将挥下的镰刀也停滞在了半空中。清晨的日出,深夜的星辰,雪地映射的蓝天……莉塞尔开始注意到那些在战争阴影笼罩下残余的美好。单看这些优美的文字,你根本无法想象这是纳粹统治下的情景。而又在一次偶遇后,她得到了镇长夫人的帮助——可随意进出镇长家的书房。在镇长夫人的默许下,莉塞尔每次都是从花园抄小路,悄悄地从窗子里溜进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就像个“偷书贼”。此时,她的语调是轻松诙谐的。惶恐的心灵终于在书籍中找到了慰藉。
也许正是因为莉塞尔对阅读的热爱以及由此被激发出的对生活、对未来的乐观与希望,触碰到了死神的“软肋”,使死神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像带走其他人一样带走她。尽管生活艰苦,食物紧缺,但在她眼里,书是比食物更令人难以抗拒的东西。当邻居们一起藏在地下防空洞中躲避空袭时,莉塞尔开始向他们讲述着那些曾感动过自己的书中的故事。她不再是那个初到慕尼黑的胆小自卑的女孩了。她开始用自己的行动来温暖身边的人。但在一次空袭中,莉塞尔的养父母以及好友都丧生了。她悲恸,却也无力改变。或许,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它与之前温馨到令人落泪的生活片段反差太大了,可它又是最真实的,因为在那样的时代,美好的事物随时都有灰飞烟灭的可能。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悲剧。莉塞尔已经在书的滋养下学会独立生存了。战争能够夺去小镇上所有人的生命,却带不走她的回忆,她的平静,她的希望,她的一切。
战争是残酷的,但爱和希望是永恒不变的话题。正是因为无数爱好和平的人的不懈努力,才会触碰到死神的“软肋”,让他“手下留情”,让更多的生命继续活在世上。
“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这是本书讲述者的最后一句话,生动地概括了人性的两面。书能够振奋所有人的灵魂。它虽不能阻止肉体的消亡,但可以使灵魂不灭长存。生活只要还有爱和希望,人生就不会因此结束;生命中只要还有文字,心灵就不会干枯。
偷书读后感【篇4】
这个古怪的书名会让人觉得那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徜徉在书海里的幽默故事,我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翻读的,结果错得离谱了。
当然,这不是一个说书的故事。书的存在只是为了记录一些事,影响一些人,我们面对的,就是那些被影响的人和被倾诉的故事。虽然他们很遥远,如在天边,但有种力量,把他们拉到了我们跟前。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
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这只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偷书读后感【篇5】
战争给人带来的永远,是灾难和痛苦。可怜的小女孩,在失去了父母和亲眼看见了弟弟的死亡以后,来到了这个贫困的,却充满温暖的小镇,养夫的宠爱和养母看似粗暴,其实也是充满爱意。一个鲁莽却善良的小男孩。纯朴,对小女孩子的感情也是懵懵懂懂的喜欢,小女孩对阅读的渴望,求知欲望,一个犹太人在不经意中闯入这个家庭,恐惧,担心,但最终父亲的承诺和全家的善良,还有对种族歧视的厌恶。让他们成为了休戚相关的一体。每个夜晚,小女孩依偎在犹太人身边,听着他讲着书拯救他的故事,成就他们之间永远的友谊。还有失去儿子的镇长夫人。也是因为镇长夫人才使小女孩成为了偷书贼,对知识的盗窃,也是镇长夫人挽救了这个孩子,鼓励她写作,每个夜晚的写作,让她逃过一劫。就像书中说的,这个世界配不上这些美好的人,所以他们都离开了。贫穷的人,会更加珍惜生活的美好。小男孩最终也得到了,他念念兴兴想要的吻,虽然他已经感受不到了温度。一个悲伤的故事,时间会让人遗忘,但有些人和事,会陪着你走完你的一生。每天清晨,都可以和他们说,嘿,晚上睡得好吗,新的一天开始了。
偷书读后感【篇6】
对于犹太人,我并不太了解,只记得很早之前的一部电影《美丽人生》,主人公犹太人是一个特别风趣幽默,充满智慧的男人,最后为了保护儿子的童年,被纳粹残忍地杀害。看过那么多电影,那个勇敢自信的犹太男人仍让我印象深刻。多年后的今天遇见了《偷书贼》,一个德国家庭,一个犹太人,几本书。
对于女孩子来说,爸爸似乎永远是智慧的象征,从不生气,温柔待人。汉斯正是这样的人,初次与莉泽尔见面,是那样温柔,在那个生活拮据的日子里,汉斯也只想省下香烟买书送给莉泽尔,深夜伴着噩梦中醒来的女儿,通过那些简单的文字和一把手风琴治愈了这个可怜的少女。与父亲智慧的形象相反,妈妈似乎一直扮演的是母老虎的角色,罗莎更像是一头“如衣柜般身材的母猪”,初次见面便恶语相向,我一度以为作者要刻画一个恶毒的养母形象,可越往后越读遍越喜欢罗莎。罗莎就如传统的中国式父母一样,所有的爱都在生活的小细节里了。一大锅豌豆汤里藏了多少罗莎无声的温柔。一声“小母猪”好笑又令人欣喜,汉斯从军后的深夜,月光洒在静静抱着手风琴的罗莎,那么美,那一刻,我似乎才明白,母亲们也曾来自山川与湖海,也曾亭亭玉立,却囿于厨房与爱。
文中还有镇长夫人,一个瘦弱的女人,是莉泽尔精神来源的汲取处,即使莉泽尔辱骂甚至直戳她内心的伤心处,她仍看到了莉泽尔内心对于书籍的渴望,看到了知识能改变莉泽尔的力量,她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了吧。还有鲁迪,一个获得三块金牌的长跑少年,我实在太喜欢他了!“小母猪,给我一个吻吧”他们分享同一根棒棒糖,他为她跳下冰冷的河水,捡起她最珍惜的书籍,空袭来临,他留下了莉泽尔一人独在这世界上,他有多难过。犹太人马克斯,可怜受压迫的他,用文字鼓舞了莉泽尔。那个时代对于犹太人来说太不公平了,他的幻象多次挥手与元首搏斗,梦醒却只有一具躲在地下室的躯壳。
阅读吧,每一个挣扎里你。
偷书读后感【篇7】
这本书和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偷影子的人》以及后来看的《放风筝的人》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很治愈,里面的情节、语言描写的很贴切又幽默风趣,而且作者擅长把物写活,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以孩子般的视角来描述一些情节,显得更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作者突出表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比如开始汉斯和罗莎冒着危险收养共产主义的女儿,后来冒着背叛国家的危险甚至在地下室里藏了一个犹太人,比如汉斯不顾性命安危的冲出人群,只为给奄奄一息息的犹太老人送去一块面包,比如鲁迪自己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还把手中的面包全部分给犹太人吃,比如镇长夫人一直纵容小女孩来书房偷书却没拆穿……,这些都体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哪怕生活在战乱年代,也会有这些善意的举动温暖人心;还有纯真感情的描写也很打动人心,鲁迪对小女孩的爱,一直都是明示,一声声的小母猪,一次次的陪伴,还有那一句句的索吻,特别是看到最后小女孩竟是在鲁迪死后才实现了他的愿望,深深的吻了他的双唇很久很久,那一画面的描写,令我止不住泪流,鲁迪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真的吻了自己吧,哎,结局太悲了,还好马克斯还活着,令人得到些许安慰,其实从原来看的一部电影《穿着条纹睡衣的男孩》到前段时间看的书《活出生命的意义》再到现在看的这本书,我一直很同情犹太人的遭遇,那些平民是无辜的啊,凭什么他们要被赶尽杀绝、永远活在恐怖之中?战争太残酷了,希望世界和平,还此时仍处在战争中的小孩一个快乐的童年!
偷书读后感【篇8】
《偷书贼》这本书的背景是法西斯主义泛滥的二战期间纷乱的战争给德国人民带来的不安以及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灭族之难。故事以死神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德国小女孩在二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幸与不幸。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本不该有的痛苦,无助的人们总在不断地躲避之中,妄想寻找一片安宁的净土,却总在每一次的流离颠沛中不断地失去身边最亲的人然后又不得不继续向前走,一次又一次地在噩梦的痛苦中不断挣扎。所幸这个世界同时也是那么的美好,让他们能够在如此绝境遇见那么多纯真的人,哪怕只是曾经。莉赛尔在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和被母亲的不得已的抛弃后,遇见了那么憨厚善良的汉斯,嘴毒但心灵却又如此美丽的罗莎,青春年少不懂表达自己却又深深地爱着莉赛尔的疯狂少年鲁迪,更是跨越了民族的界限与犹太人马克斯成为了朋友。但如死神而言,与大多数灾难而言,这个故事有着一个快乐的开头。快乐开头的结束便是灾难的开始。故事的最后是那么的让人痛心,莉赛尔遇到的如此多的幸福在一夜间成为了炮弹下的硝烟,但那份曾有过的记忆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以至于莉赛尔在成为一个老妇人遇到死神后仍清晰地记得那本救了自己一命的《偷书贼》和那本故事里所发生的一切。故事里的情节环环相扣,每一个瞬间都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尝,感受那深藏在文字中的每一份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