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和智慧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会感觉很充实。在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能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作品中那些情节使人印象深刻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舞剧开始,灯光迅速熄灭。舞台上,红布升起,舞者演员们早已准备多时。
序幕——一个家族的昌盛,通过舞者们的肢体语言表现出来。这语言里,包含了舞者们精细的动作,丰富的人物情感,服饰的特点特色。一切都不需要言语表示,而妙不可言的乐曲早已解释了这一切。群演的翩翩舞姿,动作的大胆夸张,声乐的欢快,显示出它的“兴”。
第一幕——往复。明明一成不变的耕种模式,虽有枯燥和乏味,但却是最为幸福的。平平淡淡的生活,没什么意外事故。可是,罪恶的“东西”开始出现。
第二幕——闯入。红色的灯光“侵占”了舞台,农户貌似有了新想法。流行的大麻烟,给农户提供一个新“商机”。从未有过的利益,想毒一样,侵占农户的大脑。人是情感动物,有些事情还没开始动脑,就已经做出决定。
第三幕——选择。原纯朴的藏族家族,也因钱财,开始有所改变。从粮食根本——青稞,到“精神”唯一依靠——罂粟。从曾经平淡的生活,到一场风险极大的冒险……“精神”满足了,吃的没有了。肉体逐渐腐烂,很快,就完全被金钱侵蚀了。
第四幕——崩塌。最坏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钱奴们都被欺骗了,拿着生命的筹码来赌博,却不知道,对方胜率永远是百分百。被骗之后,一无所有,只有自己内心的满足和不切实际的奢望。原本美好的生活一夜破灭,曾经的平淡,再也回不去了。钱财,人命,心态,都成了无法消散的尘埃。
与家族,与时事格格不入的二少爷是伤害最深的无辜者。天生的缺陷,使他不必关注太多,想太多。可家人的改变,导致他的有个悲伤结局。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尽管因各自身份无法在一起,但他们保持现有的生活状态,把心相连,不进不退,也许,这样是他们最好的结局。人容易变,可一份真挚的感情不会变。可人心是善变的,且容易被利益,情欲等诱惑。所以,到最后一无所有时,纯洁的爱情也就挥散成尘埃,变得不重要了。
天灾,是无法避免的。天灾是一位冷面杀手,没有感情,冷冰冰的,对于人间的冷暖,全然不顾。遇上天灾,是不幸,在自己生活最紧张的时候遇上天灾,是极为不幸。天灾毁坏庄稼,不能怪人,但细细想,天灾里好像还有人祸。第一次种新植物,没有经验;种罂粟,可能会遭到反对,报应。而家里人,因为仅仅看到了利益,没有想到后果。导致一场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还是呈现在人面前。
舞剧结束,就给我的,是回味。回想剧情,回想声乐,回想舞者们的动作,都是收获。从中分析,从中成长,从中学习,从中收获,这些是值得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十几枚炮弹,瞬息间将碉堡般的官寨夷为平地。
尘埃里,曾光脚踩过的土地、救治麦其土司砸碎又接纳热水的土地,在高楼上尿过、铺地毯接纳远客又执行死刑的这方土地,彻底静了。尘埃里,混合着陈旧麦香、迷幻罂粟和炫光银屑的一个时代,彻底落定。
死尸,看不到太多,眼前笼罩着厚重的似乎无法被吹散的尘埃。如同离开边界那天,站在山头的我看不到被浓雾笼罩的“新世界”,如同从出生就看不清人性、爱恨还有带给众多奴隶和农民的苦痛。躺在尘埃里,感受不到流血,感受不到离愁。我想,此刻我的眼睛,依旧是无法被激怒、无法被引燃的平静。是啊,能打痛我的人,都先于我告别这个世界了,我依然活着,活在废墟和尘埃中,活在群雄都争做土司的这方沃土中央。
我依稀记得,书记官曾说过:未来不可预测。此刻,他还活着,没有舌头的人用沉默换到了活下去的理由。两次失去舌头的他,拥有了更坚定地眼神和更有力的笔迹。如果他此刻在我身旁,这样的结局,该如何记录,又该如何被遗忘。
塔娜呢,我是指,我美丽无双的妻子塔娜。他在第二次背叛我的那天,一定还记恨着我的冷漠和无情,记恨我嫌弃她干涸的下体,记恨我是个傻子。是的,她常说,像所有人常说的那样,我是个傻子,又不像真的傻子那样。女人,至少我身边的女人,都没有紧紧跟随我的两个小厮忠诚。女人在变成女人的那天,就在为了地位、宠爱甚至比较,丧失着自我。我还会在见到她,她会回来,像第一次从我的哥哥身边回到我身旁那样,带着热情、撩拨我的欲望,来找我。
那两个小厮,哦,一个去追杀背叛我的女人,带着满身弹孔被识途老马带到我身边,从他干涸的心脏的空洞里,我看到无法撼动的忠诚,对一个傻子的忠诚。也许,是因为儿时冬天那顿冰天雪地的野味,也许,是我带他到边界让他看到我所创造的新世界并给他权利的馈赠,安眠吧,儿时的朋友,此刻的忠魂。另一个,长手长脚的行刑人尔依,应该也曾想摆脱行刑人的身份吧,毕竟去家里阁楼时候,眼神和身体透出的害怕,无所遁形。你本该是我当土司后唯一的行刑人,可是,我们都没机会了,对于失去做土司的机会,我毫无感觉,作为你,许是一般思想吧!
桑吉卓玛,你到底爱银匠还是管家?你到底更喜欢权利后的自己还是在我身边教会我儿女之事的时光。我傻傻的脑袋里,总停留着你嫁给银匠时候,褪去丝绸换上粗布装扮的蠢样子。女人是爱情愚蠢的牺牲品,愚蠢。
那个我喜欢的叔叔,我曾开玩笑说你选择了海葬,风风光光。你可知道,我有多么想,去到你待得地方,我讨厌你带来的照片总是看不到全部景象,尽管你的模样,有着我十分喜欢的慈祥。此刻,白色汉人失败了。不,是有银子有权利的人失败了,败给了真正渴望自由的普通人。叔叔,你虽然错了,但好歹,你做了你认为正确的选择,好过土司之争,好过尔虞我诈。
尘埃还是没散去,可我已经被人拎起,摇摇晃晃的大地在我的眼前慢慢抬高。待尘埃散尽,我停留的世界,可能就不再有傻傻却清澈的我。
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
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字6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
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然而,对阿来来说,民族性或民族乡土生活的书写表达了他对藏民族生活的关注,同时表征了他对文学某些独特性的寻求,但却并不是他文学追求的全部。
《尘埃落定》还力图表现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怀或人类意识,力图从普遍人性的角度把握历史深处的文化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嘉绒部族历史的书写只是阿来建构的一种历史“客体”,而对人类普遍历史之密的寻绎才是阿来主要的文学意图所在。
对权力的认识是《尘埃落定》所打开的寻绎历史之秘的一条新的通道。阿来认识到,人类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权力便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无论世界其他民族还是嘉绒部族都是如此。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对麦其土司与僧侣、书记官等知识层关系的描述中展示了历史生活中权力与知识的紧张关系。麦其土司代表权力,他遵循的生活逻辑便是维护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威。
活佛或书记官翁波西代表着知识,他们崇尚史官意识,讲究“秉笔直书”,仗义执言。二者的矛盾必然发生,尽管某些时候知识会因为现实环境顺从权力,但二者关系的紧张状态却似乎永远不会完结。
现实的情况是,济嘎活佛在麦其土司强大的权力下选择“沉默”或屈从,乃至沦为御用文人,翁波意西被麦其土司关进大牢并割掉“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权力对知识占有绝对的优势,知识者堕入历史的炼狱。
知识者在民族生活中拥有知识,企图参与历史文化建构,然而却被权力划定了活动界限。然而,知识者的这种人生结局不仅意味着他们自身人生的悲剧,更意味着历史理性的缺席,同时也反映了权力的泛滥及其严重社会危害。从中,人们似乎能听见阿来对历史未来的一种深切呼唤。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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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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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经过仔细的信息收集,笔者为您整理了“尘埃落定读后感”这本书。此作品让我感慨颇多,深深地被作者的才华所折服。如果想要更好地理解这本书,最好的方法就是写一篇读后感,相信您能从中找到所需的信息!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阿来通过一个傻子之眼目睹社会的由盛转衰,又通过傻子之口将历史记录相传。麦琪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是阿来特意塑造出来的形象,为了证明他是个傻子,阿来列出了一系列的证据。如,他是麦琪土司在醉酒之后乱性的产物,生下来两个月后“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作出反应”,土司父亲十分严厉地命令“我”笑一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下来”,十三岁时和女人有了肌肤之亲之后才仿佛有了神智。傻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傻子的感官是敏锐的,傻子用直觉看待这个世界。“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 。”“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我那小胃很快就给装得满满当当了。为表示满意,我把一泡尿撒在奶娘身上。 ”然而这些证据只能说明傻子和普通人不同,他痴傻并不愚蠢,只能迷惑一部分的“聪明人”而已。正是因为有了“傻子”这一身份做屏障,阿来才可以理所当然的跳出普通的视角,从另一个完全新奇的角度看待整个事情发展的脉络,而不至于流于浅俗。“傻子”是工具,是阿来创作出的理想化形象,正如宝玉之于曹雪芹,狂人之于鲁迅,堂吉诃德之于塞万提斯,霍尔顿·考菲尔德之于塞林格一样。因为傻子“傻”,所以傻子说“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被宠爱一点 。”“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他就好好的在那里,保持着他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傻子想到什么说什么,傻子的思维就想两点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直线,因此阿来可以借傻子之口畅所欲言,在民族题材之中掺杂最原始的情感,最原始的欲望,又可以借傻子之眼看透最直接的矛盾,最本质的问题,最微观的变化。傻子这时候仿佛已经参了 禅,有了佛的智慧了。
傻子是由阿来创作的形象,那么傻子所具有的的能力也是阿来特意赋予的。傻子是麦琪这个家族盛衰的见证者,也是土司制度发展的参与者。傻子一直没有坐上麦琪土司的位置,却一直置身于权利的中心,傻子身上体现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治国理念与民本思想;傻子在几个土司之间的战争中运筹帷幄,坐收渔翁之利傻子;开辟了康巴地区的第一市场,引进了新事物,为麦琪家累积了大量的财富。傻子较之以前的任何土司都更有远见,思想更为进步。从表面上看,傻子巩固了麦琪家族的地位,率领了整个土司制度向前行进了一大步,但实际上,傻子更是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推动者,是背负着麦琪家族走向毁灭的一位巨人。事物是永恒发展的,发展便不断地伴随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即使是最坚实的土地上高高的麦其官寨,即使是绵延上千年来的土司制度也逃不过衰亡的命运,“大地又摇晃起来了。地面上到处飞起了尘土。楼上的两对男女,给摇得趴在地上了。这时,哗啦一声,像是一道瀑布从头顶一泻而下,麦其家官寨高高的碉楼一角崩塌了。石块、木头,哪人像是崩溃的梦境,从高处坠落下来,使石头和木头粘合在一起,变成坚固堡垒的泥土则在这动荡中变成了一柱烟尘,升入了天空。大家都趴在地上,目送那柱烟尘笔直地升入天空。我想大家看着这股烟尘,就好像看到麦其家的什么在天空里消散了。烟尘散尽,碉堡的一角没有了,但却依然耸立在蓝天之下,现出了烟熏火燎的内壁。只要大地再晃动一次两次,它肯定就要倒了。”大地摇晃了,什么都要结束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傻子看清了,“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任何荆棘都牵绊不了巨人的脚步,任何山峦都阻挡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6】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一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一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7】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尘埃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西藏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
“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当年藏区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古老而严肃的制度,它曾经发展繁荣过,但是它终究是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潮流发展的,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
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尤其不符合我们今天所提倡和遵循的人道。因此,它的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
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
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子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是的,傻子。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8】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子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子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9】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0】
纠缠与解脱,幻灭与真实,拘禁与自由,爱与救赎。于他,没有什么悲伤逆流成河,更没有什么思之如狂,因为已经做好觉悟的人,早已失去了人性的自由和广阔。深以为终有一日将会尘埃落定,却忘了思考自己是否还有时间去等待。
人生的荒诞和虚无,总以那般优雅而高贵的姿态,隔断了,他的望眼欲穿。于是变成了一个局外之人。
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莫尔索在最终的法庭上等待着判决的样子,没有彷徨,也没有畏惧,就那样淡然地环顾着四周,静静地听着律师和检察官激烈的言辞。曾相信自己的刑罚将被减至最低,但判决却是死亡,而其中心原因竟是在母亲遗体前未哭,抽烟,第二天陪女友等。确实,这是事实,但也早已脱离了原始的案件,唯一牵扯上的不过是说此为能证明他的残忍无情,因而能预谋好去杀人。
这就是法律,判决一个罪犯,一个只能称为局外人的罪犯?这就是现实,让一个真实的正直的人面对社会的讥讽?这就是一个人该有的权力,连死亡之前,还要受到神甫的精神压制?我尚记得莫尔索每一句妈妈,语气的亲昵,尚记得他从开始的正常不过,到最后承认自己是异类的无奈。但当他面对所有的痛苦时,却仍旧期望着,我期待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这时已然只剩下了对社会的讽刺。
社会现实扭曲着一个原本完整的人,直到残缺不全,血肉模糊,却仍不放过,必须毁灭。正如书末说,生命接近死亡所感到的是解脱。只有死亡才能洗刷罪恶。问题是他到底有没有这般重的罪。罪恶至死刑,罪恶到一切的罪恶都只是强加上去的罪恶,罪恶到连想想都是罪恶。直到整个生命都只剩下了罪恶。唯有虚无与无尽的荒诞将随无辜生命的逝去得以永存,却死的毫无价值可言。哦!对报社也许能产生点微小的利益。
不论是女友玛丽,还是损友雷蒙,在检察官犀利的言辞面前所有的语言都只是苍白而无力的证词。他们是不同的人,却都在最后变成了同样的角色。比如说雷蒙惹到别人却把无关的好友主人翁莫尔索也拖下了水,玛丽深爱着莫尔索却在最后说着可以指认莫尔索残忍无情,道德败坏的言辞。他们都是无意的,但可以说是无辜吗?那莫尔索呢,同样的无辜,却因为糊涂而成了罪犯,且被判决以死刑。还有邻居沙拉玛诺老头与他那生了病的西班牙猎犬,老头在狗还跟着他的时候只懂打骂,丢了时,终于伤心。而事实是,在这样一个社会阶层中不论谁犯了错都是错并且是永远无法挽回的。
当然,我们不能说主角太笨,也同样不能抨击社会是有多么的虚假,因为没有了掩饰就不是一个完全的社会。只不过真正不幸的却是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排斥的局外人。因为在那时,如同莫尔索,一个内向的人,因为内向的性格变成了冷酷无情,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因为随意的态度变成了残忍凶恶。设想,就算是法律不给他死亡的制裁,在不断承受双重精神暴力后也终将走上死亡的路途,一切不过是殊途同归。这个社会永远也容纳不下这样一个独特的,淡然的,对生活报以不在乎态度的人。世人所认可的不过是大众眼里的正常与自然。包括人本应有的欲望及自私。然后这样一批人组成了竞争的社会,而他们只认可和他们一类的人。
当他在逼仄的铁牢里看向黑暗的却无比广阔天际时,也许只剩下了被尘埃遮住了的唯一的眼,其实生命,早已一无所有。到最后的最后尘埃依旧以那般优雅而高贵的姿态,隔断了,他的望眼欲穿。这是社会的现实,也是现实的人生。
人何以无迹,眼前满是尘埃。局内的事实却尚未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1】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齐,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期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能够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好处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明白金钱和权力只但是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搞笑,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2】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2024《尘埃落定》读后感
郭波尔·罗曼罗兰曾经说过:“和书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我深有体会,读完一本好书后,总有太多心得和感悟涌上心头,需要记录下来。这样,不仅可以保存下来,还能更好地消化吸收。那么,怎样才能写出一篇好的读后感呢?本文旨在探讨与“《尘埃落定》读后感”相关的议题,并建议您收藏本网页的网址,以备日后访问之需!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尘埃落定》是部不错的书,首先文字好,二是思维不错,三是能写,四是耐读,五是有知识,六是够主流。
很早以前就有人推荐这本书,到了如今才开了初遍,算是损失,不过毕竟比没看过的好。
把文字好放在第一位不是因为他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就逢迎,二是里面的文字是那么的随意和空灵,有个嗜好你会感觉文字很简单,但是有个时候却会觉得自己是在看晦涩但是又经典的莎士比亚剧本,那种优美的文字驰骋,是要有厚厚的功底去驾驭的。
思维不错就是写一个公认的傻子的视角去写,而在**和解放这个阶段最后的土司制度正在碰撞,它写的是一个大动荡社会的一个集体的小动荡,而又反映了大动荡。而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去写,又恰好规避了很多乱世的规则,这个傻子就成了乱世中一个很明亮的眼睛。然后一切似乎怪诞不经却又正好掐中预言。
能写是说里面穿插的角色事件多而不乱,每节的过度相当自然。当然,每个人并不是那么性格十分乖张,而是写通过时间的洗练,人的每一种变化,如老土司的那种老谋,大儿子的暴戾、卓玛的干练和奴性、小塔娜的卑微、美丽塔娜的高贵和孤独等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种性格,就那样,在傻傻人眼里,都是那么的瘦骨穷骸。当然权力的拥有也让这个小土司有了自我愉快、个性逞能的时候,这是他得以能够对任何事物发表没有顾忌评论的又一前提。
读书耐力有回头率。 阅读的耐力主要是建立他的知识。 没有一定思维能力的人不会反复咀嚼一本书。看书就要像自己写作文一样,慢慢看后再去好好修改,然后又发觉会有什么不适合的地方稍微润笔一下。而这本书带给人去反复读的一个是对这个时代的认识的渴求,二是我能想象为何改土归流以后的康巴土司还能这样折腾寿命呢?
三是对一个干净灵魂的一些哲理的解读,为甚能预见,就是把哲学想通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尘埃落定》读后感: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尘埃落定》读后感: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脉之巅,文明与荒野并存。历史悠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愚笨的少爷,凄凉的梦想,讲述了一段尘世命运的历史。
下面就是xx分享的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起来看一下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麻其土司在黄专员的指导下,在境内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就发财了,很快就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觉得他应该是个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有意思的是,愚蠢的少爷有痴呆症的名声,但却是智慧的化身。也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本文以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土司制度的兴衰为主线,从土司愚子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而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种神秘而浪漫的藏族风格。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
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西觉得有时候他比别人都聪明。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另一方面,因为他总是和卑微的人在一起,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
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直到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是想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这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姓名??
”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
作为一种制度,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曾经兴盛一时,但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
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和仇恨已经消除,旧世界的尘埃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从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封闭落后世界和无知混乱世界中文明的闪光。这部反映藏民族生活历史发展进程中,也如电影《红河谷》中所表现出的一个古老名族所具有的独特的民族民俗文化一样,也闪现出一个民族自在的民族智慧的瑰丽奇幻的民族特色的光芒,从容绽放。
从这部**中,我还看到在藏民中普遍信仰的宗教,在文中通过“我”的眼,我的经历,生动自然的呈现出来,真实地表现出宗教对政治、权力的依附、仆从地位,生动的反映了宗教依赖于经济,宗教服务于政治,精神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决定与反作用的关系,在一件件历史事件的发展中被生动自然而真切地描绘出来。
再一次看到农奴制度。一种不平等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对天堂的争议没有争议。似乎贵族和贱民、自由人、奴隶、富人和穷人都在命运、意志和统治者操纵的控治机器里。是什么麻醉了本应反抗的人民,是什么又润滑着本该砸碎的奴役人的机器?
愚昧、宗教应该是重要原因吧。
还有土司突袭,决策权就在于老土司一个人的决定,或者通过**进行改革。**中不想篡权的有才有智有德者的土司理想的继承者——老土司的二儿子,只能坐以待毙或被冷落。政治难道就是这样,历史就是这样吗?
没有玄武门事件,就没有李世民的贞观统治;没有***和叶剑英老将军的秘密逮捕令,就没有十年内乱的结束,也没有一个拨乱反正的新时代的开始。
一双“神”眼,依附“傻”相,在纯真质朴在人性光辉中,“傻瓜”达“智者”不能达,愚公智叟之辨之别,又再现眼前。返璞归真,爱人人爱,达人达己。此中真意,自合天机。
玄而不玄,人心向背,自古同理。
在种植烟花爆竹、贩卖鸦片的过程中,要抓住先富起来的机会,发展军队,努力保持先富起来的机会。后来开始粮食买卖,豪爽而又富有人性化的智慧的经营,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发展,人心归向。继而开办**,又率先占据世界发展先机。
三次领先,富可安民,自然成为“土司的土司”的无冕之王。可惜老土司和大儿子不能顺应历史的选择,但也会被历史的车轮碾碎。欧、美、日等先进发达国家的发达历史是一样的。
发展才是硬道理。经济基础决定地位实力,浅显而又深刻。一招领先,占尽先机。
随机而动,顺应历史发展前进的潮流,勇立潮头,手把红旗旗不失的弄潮儿,才是笑到最后的历史宠儿。这也是我们必须不断遵循时代发展规律的永恒硬道理。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
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造物主在造人类的同时,也制造了浮华烟云。聪明人和那些自认为聪明的人,漂浮在烟云之上,调遣、指挥、奴役着“傻子”们,“看,我多么伟大!”。
“傻子”们则理所当然地生活在烟云之下,与大地为伴,坦然地接受“聪明人”的奴役,但精神却超然物外。 其实,聪明人也好,傻子也罢,都不过是尘世中漂浮的一颗尘埃,当清风吹来,烟云散尽时,“高处的尘埃”摔的更远更重,应验了那“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说词。 俗话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其实,有些人不仅是为财死,还为名、权、色、势而争得死去活来,事事都要搏个头彩。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
这样的心态健康吗?这样活着幸福吗?有人说了一句名言,“除了健康,什么都不是自己的”。
超凡脱俗的人生哲理,让我们每个人不得不静静的反思。
一粒尘埃,仅仅是一粒尘埃,不管是喧嚣的飞在天山,还是默默地伏在地表,没有高贵与贫贱,聪明与愚蠢之分,当落定之时,你我彼此彼此。
尘埃落定读后感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
傻子是**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
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如果你不能像一个傻子一样淡漠地面对一切
你一定不会拥有一颗智者的明净之心。
从你生下来的那一刻起
就有无数的规则等着将你束缚
如果你玩过各种各样的游戏,
先天的命运,
就像你在游戏中能用到的特权,和装备,
还有所有设置好的阻碍,
后天的命运,
你的聪明点才能通过,你可以试着改变结果
,但你不能改变,你不能遇到所有的障碍,如厄运,。
他是一个有着疯狂信仰的传教士,但他是败了。他所希望的土地和人民没有接受他的信仰。所以他第一次被割掉了舌头。。。然后奇迹发生了,他又能说话了。
有着半截舌头的传教士依然正直倔将,所以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我觉得他不应该做土司家的书记官。不如做土司家的俘虏,或者让土司砍头
才是一个有尊严的结束方式,而不是成为土司家的奴仆,成为一个看似可敬其实可笑的牲口..我幻想着自己是那个博学多才的传教士,因为传教而被当地的土著关进了监狱,我会用我所有的时间来干什么?或许,我把我的思想写成书,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满口胡言。
一定不会给我纸笔。那么就用小刀片该在墙上,等到土司看我不爽把我拉出去腰斩时,说不定已刻到了天花板上..尘埃落定里面那个傻子,是比任人都活得有尊严的一个傻子,世俗的所有规则制度都不能拿他怎么样。。
所以,他是一个叫人倾幕的傻子。. 这样,我可以成为一个聪明的傻瓜,主要是因为我们太软弱,不能照顾我们。
直接率性反而更快接近事实的真相。。
所有的悲欢离合,生与死,都是田野的风。只是岁月更替无足轻重的附属品。... 我开始变得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一样冷漠,毫不关心。。。这就是我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好像在我脚下
可其实我根本无能为力。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似乎看到了我自己,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但作者好象又想告诉我,不管有什么又能怎么样,一切都会倒塌,尘埃落定之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象麦其家那座雄伟的官寨一样。
《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历史的车轮总是不停的转啊转,象那该死的时间一样不知道停下来,伴随着历史车轮滚动的是新事物的诞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人是活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的,人的命运跟所处的历史环境息息相关,时势造英雄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顺应历史就生存甚至壮大,悖逆历史就只能灭亡了。麦其家族的腐朽与堕落象中了梅毒的人身体产生的溃烂一样,只能不可避免地导致灭亡,其展现出来的空前强大也只是灭亡前的回光返照。
《尘埃落定》是一个寓言,**里除了奴隶之外其他都是聪明人,当然除了那个麦其家的二少爷,但聪明人总是被聪明所误,聪明人总是闭目塞听,聪明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聪明人总是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别人都是傻子,有些事情聪明人看不到只有傻子能看到,而且很可惜这个世界上聪明人要远远多于傻子,这是一个聪明人的世界,我们被一群聪明人摆布着,只好从一个灭亡走向另一个灭亡。
看完书,看了电视剧,现在我想去康定草原看天空。
我认为我应该写一写类似于读后感的东西,不是因为我认为我脑子里有东西,更不是因为我感觉不到。坦率地说,这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不写一些东西并记住它,我就不会白读它!我打算买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它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也不知道它是关于什么的。主要是因为我觉得《尘埃落定》这个片名很好听(我还是那么肤浅),而且正好在打折,所以我就买了。
阅读的过程是非常愉快的。作者写的优美细腻,他讲的故事能满足我潜意识的许多需要。虽然情节中有很多疑点,但有时很难理解为什么里面有人会这么做。后来我觉得也很正常,主人公二少爷是个“傻子”嘛,我怎么走得进他的世界。如果某人问我,这本书怎么样?
我也许会说:“我喜欢那种**。”说不清理由,我想也用不着。
所以,我干嘛非的要什么深刻认识,以为读了这本书就懂藏族土司制度文化,就对人性欲望彻底认识,就知道我们该如何如何做,不该怎样怎样,就得生动形象加具体......当然,作者有他的目的,写这样一本书,也许就是想表达特定的某些东西,也许也给我们留下很多问题,有的他自己给出了答案,让读者去评判,而有些问题则需要读者自己去寻求答案。就像阅读理解。关键是,我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
2014.1.12晚8:
41.[很多偏见,仅仅作为一个记忆,无他]
傻子是时代变迁的见证人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我们是今天还是昨天?在这明媚的早上我突然想到这句话了。昨夜熬夜看《尘埃落定》,今天的作息时间看样子要被打乱了。
我们这个世界上缺少的不是聪明人,而是傻瓜。有些人看起来很聪明,但他们看不到很多东西。有些人看起来很愚蠢,但他们比聪明人更聪明。生活在当代的社会装傻也是一门技术。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
这就像是一个富强的麦其家族的消失,因为不适应时代发展的东西最终会消亡。一个国家不可能有两个国王。人的一生,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一些事。到最后我们还剩下什么呢!
让聪明人想去吧!我们会因为距离而变得更陌生吗?也许有些人就未曾熟悉过。
既然是过客,何必去强求该给我们留下什么呢!有人说,非常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不太熟悉,但不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更熟悉。难道是要弥补以前彼此缺失熟悉的机会?
也许吧!未来是个未知数但我们都快被同化在这样的社会中,穷人们都忌富,都唾弃靠关系上去的人,而当自己置身于相同的环境中,却也干着自己讨厌的人干的事,也变成一个傻子了,然后扔给我们一句话是为了生活!把生活拿出来说,似乎跟大家站到同一个水平线上了,似乎那些人也值得同情了。
哈哈哈哈,以后我也要当一个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尘埃落定”,从字面上讲,这是一个成语,用来表示事情经过曲折终于结束了。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
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上帝让我看起来像个傻瓜。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作为一项古老而严肃的制度,藏区土司制度曾经发展繁荣,但并不符合当今历史潮流合当代社会发展大势的发展。因为这不符合民主,特别是我们今天提倡和遵循的人性。
因此,它的崩溃是不可避免的,它的毁灭和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
落定。从字面上讲,这是一个成语,用来表示事情经过曲折终于结束了。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
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最近读了《尘埃落定》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读《尘埃落定》有感 尘埃落定最经典语录《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竹林七友
我对阿来的认识和兴趣,源于他担任《科幻世界》总编辑的时候,因为我每期必追这本杂志,所以对阿来这个名字便有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于后来找来他的《尘埃落定》,竟也当成科幻**来阅读。至于他因为这本书成为茅盾文学奖最年轻的获奖者,我是多年后才知道的。
另一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这个书名太有画面感,当我拿起这本书,我眼前竟浮现出一缕阳光从窗户洒进来,照亮了空气中的尘埃,顿时让整个画面充满了静谧而温暖的感觉。在这个画面里,尘埃似乎只存在于阳光洒落的地方,事实上,它们充满了整个空间,你放佛能闻到尘土中那久远的气息。
第三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它讲述我所陌生的人和事,**讲述上世纪四十年代四川阿坝地区最后一代土司家族的悲欢离合,在那解放以前,那里的藏民世世代代被土族统治,麦琪土司是其中一个。透过阿来的笔触,我仿佛穿越到了那时的阿坝地区,走进了当地藏民和土司生活,我能真切感受到藏族人民的英武彪悍、聪明勇敢,也被愚钝憨痴却真诚勇敢的二少爷所吸引。
如今因读书心得分享活动,重新翻开这部**,又有了新的体会。土司制度是自元代以来**对西北、西南边疆采取的统治办法,因为这些地区的习俗文化跟中原大多不同,且交通不便也阻碍了与中原地区的各种往来,**王朝便采取承认当地统治者对地区的世袭统治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制度经历元明清数百年,直至解放最终结束。2017年7月4日,中国土司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在**里,阿坝地区沦为国民党**某些**种植罂粟谋取暴利的“工具”,又因天灾造成饥荒,大量灾民流离失所、生活困顿。表面上是因为**和土司勾结,不顾一切种植罂粟的结果,实际上则是数百年不曾改变的土司制度落后于时代,造成阿坝地区生产力落后于中原太多的结果。
伴随隆隆炮声,土司制度如同不堪一击的麦琪家官寨一样轰然坍塌,对于思想仍停留在土司时代的藏民,这似乎是一个无比悲伤的时刻,然而人类发展就如同日落日出、四季变换一样不曾停歇,无论多么眷恋不舍,无论多么辉煌灿烂,终将灰飞烟灭、沧海桑田。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8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脉之巅,文明与荒野并存。历史悠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愚笨的少爷,凄凉的梦想,讲述了一段尘世命运的历史。
着笔于历史,**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土司时代的书中,人与主人、仆人的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拥有自己的刽子手和自己的出口是法律的力量。
不过,这毕竟是最后一个土司,外国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但这个关键人物是省人民**特派员黄专员。
黄的想法是帮助酋长。幸运的是麦其酋长。通过黄特派员的军事支援,麦其土司获得了现代化的**和现代化的军队,所以他很容易赢得与其他土司得战争。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都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英雄,麦其家二少爷,真是个傻瓜!傻瓜,傻瓜做了很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做不到的事情!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只是个傻瓜,他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当他犯错误的时候,别人不会责怪他,因为傻瓜是傻瓜,他的行为应该被原谅;所以他不打算做聪明的事,但别人会怀疑他是真的傻瓜还是大智慧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二)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本文以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土司制度的兴衰为主线,从土司愚子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而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种神秘而浪漫的藏族风格。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麻其土司在黄特派员的指导下,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大陆旱年没有粮食收成,但鸦片供过于求,无人关注。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为此,傻少爷还得到了茸贡女土司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二少爷官邸旁出现了一个帐篷,包括酒馆、商铺门、歌榭勾栏,甚至还有*亭的春塔。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
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三)
为一部好电影写点东西是很困难的。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愕和震惊,如风、雪、江流、脑中咆哮、飞扬、骚动。
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真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
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
**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
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
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
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
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
”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
“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
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
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9
今天写一写五一长假看过的另一部作品,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它是一部很特别的作品,通过幽默活泼的语言,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你所生长的环境,决定了你生命的宽度和广度。阿来也确如此,他从小在藏族地区长大,受到藏族文化阿古顿巴的影响非常深刻,“傻子二少爷“形象的塑造就诠释了藏族精神的传承。
这部小说写于1994年,由于阿来没有名气,被十几家出版社退稿,当时流行的是凶杀色情,大部分编辑都认为纯文学没有市场。1998年,在阿来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人民文学出版社将该书出版。
同时阿来也是茅盾文学奖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被称作快餐文化时代捍卫严肃文学的价值和体面的守候者,纵有一种”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小说的主人公是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造成的傻儿子。长到十三岁,他才开始有记忆,动不动就大哭大闹,每天醒来思考的问题是:我是谁?我从哪来?
麦其家上上下下都认为他是个十足的傻子,就是这个表面上傻乎乎的二少爷,他的所作所为,却让许多聪明人自愧不如。
十三岁那年,傻子二少爷喜欢上了他的侍女,十八岁的桑吉卓玛,卓玛对少爷,也仅仅是奴才对主子的恭敬和顺从,她已把终身托付给了银匠曲扎。
傻子在得知卓玛怀孕后,叫人传话:“告诉卓玛,让她生两个孩子,我送给每个孩子五两银子,让他的父亲给他们各打一个长命锁。”
傻子对卓玛,对夺去他心爱姑娘的曲扎,都表现出难得的理解和包容,既然不能得到,那就成全他们吧,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应该放手。
现如今多少真正聪明的人都不懂得这一点道理,也正好印证了文章中的一句经典: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成年后,二少爷又遇上风情万种、一见倾心的塔娜,塔娜爱的只不过是他的权力和救命的粮食,二少爷伤心愤怒之后,还是表现得真像一个傻子那样平静。
对待一段不愉快的感情,快刀斩乱麻,既不让它伤害自己,也不让它成为自己的累赘,这是许多聪明人做不到的。
傻子在对待儿女情长上,较之他的父亲,那个有钱有势的土司老爷,一定既大智若愚又果断彻底。
土司老爷晚节不保地强抢民女,杀害他人,又反被仇人追杀,时至花甲,与子嗣争抢权势。为了自己的欲望不择手段,到头来伤害的只有自己。这正是:机关算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
李敖说过:“愚蠢的事都不是傻瓜做的,而是聪明人所为。”这句话,可谓言简意赅,一语中的。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是真正的聪明人?其中有一个回答我非常赞:与人为善的人是真正的聪明人。
古人云:与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与人为善,与己为善。
傻子少爷在治国治家上的精明也是有目共睹的,在藏族大刀阔斧地种植罂粟时,他提前看到了危机:如果每个土司的土地上都种罂粟,那么粮食哪里来?麦其土司听从了二少爷的建议,在其他土司纷纷播种罂粟的时候,在自己的地里种上了粮食。
粮食大丰收,而其他土司的鸦片却没有了销路,成千上万的人们变成饥民。麦其家丰收的玉米多得把仓库都挤破了,这时傻子又提出一个建议:免除百姓们一年的贡赋。
在被父亲发配到边境监督作物丰收时,二少爷到发现无数饥民围着麦其家装满麦子的堡垒绕圈,心慈仁善的傻子少爷炒麦赠送饥民的做法,不但征服了老管家的心,也征服了千千万万饥民的心,最后拉雪巴土司领地上的几千人都投奔到了麦琪的统治之下。
他不是用枪炮而是用他的忠厚和仁慈,征服了其他土司土地上的臣民,这就叫不战而屈人之兵吧。而他鲁莽的大哥试图用武力征服,结果以惨败告终,最后落荒而逃,成为不择不扣的败兵。
世界上最强大的不是暴力,而是人心,是善意和仁慈,傻子懂得,聪明人未必懂得。
大少爷自以为悟透一切,替傻子分析:聪明人就像山上那些永远担惊受怕的旱獭,吃饱了不好好安安生生地在太阳下睡觉,偏偏这里打一个洞,那里拉一泡屎,要给猎人无数障眼的疑团,可到头来徒劳枉然。
傻子坚持认为自己就是个傻子,显然真正的智者,懂得以柔克刚,以弱克强,用慈悲之心去拥抱天下,他从来也不让别人认为他聪明,一切看淡,凡事不争,活出了一份美好和洒脱。
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聪明人为了一份无望的感情耿耿于怀,又有多少人为了名利而把自己弄得身心俱疲呢?
柏拉图说:“最聪明的是那些像苏格拉底那样,认为自己的智慧微不足道的人。”
与世无争,与人为善,谦逊平和,怡然自适,这是我读完《尘埃落定》得出感悟。也是
真正的聪明人,所有的处世之道和成功哲学,与君共勉。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0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以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为主题,描写了**的风土人情以己对**历史和人文的认识和思考。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
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一些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给了我们第二个酋长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看到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觉,见证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我很喜欢《尘埃落定》这本书。我不是学者。我只是看完这本书后有点感觉。
**麻其土司二少爷从小就被认视为傻子。他从一个愚蠢而纯粹的角度,看到了世界的动荡,目睹并见证了强大的土司制度一步步崩溃。
在书的一开始,他就是一个傻子。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我发现这个傻瓜是最聪明的人。所谓“大智若愚”即是如此吧。
“傻”只是他的表象,一副躯壳,一种迷惑别人、保护自己的手段。他自己说,如果他不是个傻瓜,他爸爸和哥哥就不会那么爱他了。他的愚蠢使土司不担心他的两个儿子会像其他土司的继承人一样,他的兄弟也不担心他的继承人的地位受到威胁。
如果他不是傻瓜,那么多好运就不会跟着他。
因为是个“傻子”,所以,他能无拘无束地说出心里话,不须任何修饰,也不怕别人的嘲笑。但我活得太现实了,需要担心太多。相反,我不能轻易地表达我的感情。
国内战争结束了,红色汉人(解放军)打到**,解放了农奴。一个旧时代过去了,新的时候到来了。
土司制度瓦解了,活下来的是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正如所承诺的,除了完成一些新学年的总结和计划外,还有很多空闲时间。经同事介绍我利用假期的闲暇时间看完了这本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优秀作品《尘埃落定》。《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作品题目“尘埃落定”最初着实吸引了我,仿佛一种洞察世事,看破浮华的心境。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一直是我想净化心灵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所有这些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
初读《尘埃落定》是最吸引我的也正是这浓郁的高原气息。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利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和淳朴的女人……他们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氛围和情感的奠基。读来令人注目忘情。
但作者阿来曾在采访记录中写道:我只是把国家变成一个视角,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和内涵。阿来确实在剧情内容和人物塑造上投入了更多热情。
**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麦其土司家的这个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
傻与聪明的相对使这部作品增添了诸多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
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的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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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能够让自己的读后感细腻生动呢?在阅读作品过后,我们可能会改变一些以前的想法,这时候就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的做记录了。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1
当我第一次拿到这书时,外边正下着大雪。
本书的主人公从小便被冠以“傻子的称号,而这本书便是以这个“傻子”的视角而展开的。
在“傻子“眼里,他身边的人几乎都是聪明人”。主人公是麦其土司家的第二个儿子。因此,他的生活衣食无忧,地位高高在上。奇怪的是,他从不摆出高贵的架子,也不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正因为如此身边的人才称他为“傻子”。在他们眼里,对下人这么好,对金钱这么不重视,是一种荒谬的行为,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行为。
然而正是这种行为,使“傻子”的一生顺风顺水。当别人在种罂栗时,他却种麦子,最后帮助了大家。当他长大以后做生意总是很成功……别人于是就有了怀不疑了:他真是个傻子吗?
其实读完整本书后,我认为他并不是一个傻子。他身上所具备的品质一真诚待人等。都是在社会上很少一部分人所具备的品质。社会上的你虞我诈使能具备这些品质的人越来越少。有人说:每个人刚出生时就如同一匹白布,纯洁无暇,逐渐的布就被染上了颜色。因此,由许多种颜色所组成的社会便也是五颜六色了。所以,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保持着如窗外雪花
这般纯净的人,便少之又少。
我认为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启示我们:生活中,我们需要一些纯真,我们身边也需要一些像文中“傻子”一样的人。做事时,需要去透过外表看事情的本质。
我合上了书。窗外的雪也停了。我看着那最后几朵自色晶莹的雪花落在了地上。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2
舞剧开始,灯光迅速熄灭。舞台上,红布升起,舞者演员们早已准备多时。
序幕——一个家族的昌盛,通过舞者们的肢体语言表现出来。这语言里,包含了舞者们精细的动作,丰富的人物情感,服饰的特点特色。一切都不需要言语表示,而妙不可言的乐曲早已解释了这一切。群演的翩翩舞姿,动作的大胆夸张,声乐的欢快,显示出它的“兴”。
第一幕——往复。明明一成不变的耕种模式,虽有枯燥和乏味,但却是最为幸福的。平平淡淡的生活,没什么意外事故。可是,罪恶的“东西”开始出现。
第二幕——闯入。红色的灯光“侵占”了舞台,农户貌似有了新想法。流行的大麻烟,给农户提供一个新“商机”。从未有过的利益,想毒一样,侵占农户的大脑。人是情感动物,有些事情还没开始动脑,就已经做出决定。
第三幕——选择。原纯朴的藏族家族,也因钱财,开始有所改变。从粮食根本——青稞,到“精神”唯一依靠——罂粟。从曾经平淡的生活,到一场风险极大的冒险……“精神”满足了,吃的没有了。肉体逐渐腐烂,很快,就完全被金钱侵蚀了。
第四幕——崩塌。最坏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钱奴们都被欺骗了,拿着生命的筹码来赌博,却不知道,对方胜率永远是百分百。被骗之后,一无所有,只有自己内心的满足和不切实际的奢望。原本美好的生活一夜破灭,曾经的平淡,再也回不去了。钱财,人命,心态,都成了无法消散的尘埃。
与家族,与时事格格不入的二少爷是伤害最深的无辜者。天生的缺陷,使他不必关注太多,想太多。可家人的改变,导致他的有个悲伤结局。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尽管因各自身份无法在一起,但他们保持现有的生活状态,把心相连,不进不退,也许,这样是他们最好的结局。人容易变,可一份真挚的感情不会变。可人心是善变的,且容易被利益,情欲等诱惑。所以,到最后一无所有时,纯洁的爱情也就挥散成尘埃,变得不重要了。
天灾,是无法避免的。天灾是一位冷面杀手,没有感情,冷冰冰的,对于人间的冷暖,全然不顾。遇上天灾,是不幸,在自己生活最紧张的时候遇上天灾,是极为不幸。天灾毁坏庄稼,不能怪人,但细细想,天灾里好像还有人祸。第一次种新植物,没有经验;种罂粟,可能会遭到反对,报应。而家里人,因为仅仅看到了利益,没有想到后果。导致一场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还是呈现在人面前。
舞剧结束,就给我的,是回味。回想剧情,回想声乐,回想舞者们的动作,都是收获。从中分析,从中成长,从中学习,从中收获,这些是值得的。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3
然而,对阿来来说,民族性或民族乡土生活的书写表达了他对藏民族生活的关注,同时表征了他对文学某些独特性的寻求,但却并不是他文学追求的全部。
《尘埃落定》还力图表现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怀或人类意识,力图从普遍人性的角度把握历史深处的文化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嘉绒部族历史的书写只是阿来建构的一种历史“客体”,而对人类普遍历史之密的寻绎才是阿来主要的文学意图所在。
对权力的认识是《尘埃落定》所打开的寻绎历史之秘的一条新的通道。阿来认识到,人类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权力便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无论世界其他民族还是嘉绒部族都是如此。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对麦其土司与僧侣、书记官等知识层关系的描述中展示了历史生活中权力与知识的紧张关系。麦其土司代表权力,他遵循的生活逻辑便是维护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威。
活佛或书记官翁波西代表着知识,他们崇尚史官意识,讲究“秉笔直书”,仗义执言。二者的矛盾必然发生,尽管某些时候知识会因为现实环境顺从权力,但二者关系的紧张状态却似乎永远不会完结。
现实的情况是,济嘎活佛在麦其土司强大的权力下选择“沉默”或屈从,乃至沦为御用文人,翁波意西被麦其土司关进大牢并割掉“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权力对知识占有绝对的优势,知识者堕入历史的炼狱。
知识者在民族生活中拥有知识,企图参与历史文化建构,然而却被权力划定了活动界限。然而,知识者的这种人生结局不仅意味着他们自身人生的悲剧,更意味着历史理性的缺席,同时也反映了权力的泛滥及其严重社会危害。从中,人们似乎能听见阿来对历史未来的一种深切呼唤。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4
五一期间,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傻瓜儿子的行为让我诧异不已,不禁想起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
书中讲述的是藏族地区有许多土司管辖着土地,其中麦加土司最为强大。麦加土司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两三年被断定为傻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有着超凡脱俗的观世眼光。当麦加土司因那种鸦片而强大时,其他土司纷纷效仿,傻瓜儿子却让麦加土司种粮食。结果闹饥荒,傻瓜儿子守在粮仓前,用许多计谋,换到大量银子,娶到最漂亮的女人,换到领地,在边境上打破封闭,开放市场,兴办银行,茶马互市
这些事情是一个傻子所能做的吗?一般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傻子却做到了,而且干得漂亮,让人不得不承认他不是傻的。又一次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瓜,也没有绝对的聪明。
姜子牙直钩钓鱼,被同行人取笑为傻瓜,疯子,而他却帮助周武王灭了纣王;丛飞,捐助了不少资产资助贫困山区孩子,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傻瓜,有钱没处花,但他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自己留下了美好的声誉;爱迪生上学三个月就被认为傻瓜而被迫退学,可他却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家
任何一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过人的一面,我们不应小瞧任何一个人,即使对方是小孩、傻瓜。
小时的于谦,有一天蹦蹦跳跳去塾馆读书,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兰古春的和尚,他见于谦头上梳着双角小辫,觉得好笑,便对他开玩笑说:牛头喜得生龙角。于谦立即停步,黑眼球转了两转,反唇相讥道:狗嘴何曾吐象牙!和尚讨了个没趣,悻悻然走了。
小孩的脑袋虽小,却蕴含着思想;身体虽小,却蕴育着长大;眼睛虽小,却察看一切事物。永远谦逊,永远不自大,永远不骄傲,尊重老人,尊重小孩,尊重自己,这才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尘埃落定读后感五篇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五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根据部机关的统一安排,最近一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矛盾论》、《实践论》、《反对本本主义》三篇毛泽东同志的经典着作,在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方面注重融会贯通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基本观点,另一方面又充分运用这些基本观点来解释和回答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很受启发,很有收获。
《矛盾论》、《实践论》和《反对本本主义》三篇文章相互联系,统一于一个整体,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光辉。其中《矛盾论》揭示了事物矛盾的特性、作用和意义,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原理,对我们科学的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具有很强的宏观指导性。通过研讨《矛盾论》,我感受到了学习的无穷乐趣,也更加坚信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博大精深和伟大正确。主要体会有三点:
一、矛盾是开启科学思维的“钥匙”
《矛盾论》中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具有多种特性,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同时还区分为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矛盾的这些特性掌握了,我们也就掌握了科学思维的“钥匙”。
在进入组织部工作之前,本人对“村干创业”工程的认识就很肤浅,仅仅认为这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弥补村干部工资不足的一种重要手段,有条件的村干部可以创业挣些“外快”,没有条件的大可不必“住里钻”。但通过学习《矛盾论》,回过头再来看“村干创业”,不得不为市委的正确决策叫好,对“村干创业”的认识也实现了由表及里、由个体到整体的转变。
“村干创业”无论是作为一个工程来讲,还是作为一种现象来看,它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都是息息相关。从矛盾的普遍性来分析,“村干创业”是全民创业的组成部分,提倡村干部创业,是还村干部予应有的权益,是尊重村干部权益的表现,是落实中央十六大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从矛盾的特殊性来分析,“村干创业”区别于农民创业,区别于工人创业,在于其创业的对象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村干部,其意义就不仅仅局限在村干部本人致富上,而在于进一步发挥村干部这支“领路人”、“服务员”在发展经济方面的作用,让村干部先行一步创业,先行一步富裕起来,正是为下一步带领村民共同富裕积累技术基础、信息基础、市场基础,甚至经济基础,为村民致富找路子,出点子。另外,从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分析,村干部作为代表村民行使集体资产管理权的“当家人”,必须正视群众反映,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正确处理好群众创业与服务、平等与竞争等关系。从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析,还可以得出村干部自身素质与市场经济不适应才是“村干创业”的主要矛盾,而有的村干部所说的“群众意见大”只不过是一种次要矛盾等等。
因此,坚持用全面、联系、发展的观点,也就是用矛盾的观点来观察事物、分析事物,有助于接近客观、远离主观,真实地反映事物的相来面目,有利于加深对事物内部规律的认识,实现科学思维、立体思维。
二、矛盾是推动工作创新的“动力”
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这是《矛盾论》告诉我们的。
现实工作中,我们正是坚持对具体的事物作具体的分析,才推动了一项项工作的创新。
比如,新时期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与党员流动日益复杂、日益频繁,党员管理难度日益增大的现状产生了矛盾,就促使我们启动了党员“安家工程”;又比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与农村广大党员致富本领不强、先锋作用发挥不够之间的矛盾,促使我们开展了“村干创业”、“小康示范区”活动等等。这些创新实践,就在于我们敏感而又及时地抓住了那些比较细微的矛盾。如果事物不存在矛盾,那么创新的价值也就无从体现。
因此,只要在工作中善于捕捉矛盾,善于把握矛盾,善于剖析矛盾,善于利用矛盾,就一定能够推动实践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创新,不断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来,矛盾也就是生产力。
三、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既然矛盾不处不在,既然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于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那么在处理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上就要坚持多从事物内部找原因。
比如,一个单位职工之间的关系非常和谐,但如果按照《矛盾论》的观点,也并非不存在矛盾。只不过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矛盾统一于一个整体之中,构成了相对的和谐。当一个员工与其它员工发生观念上的分歧、利益上的冲突时,也就产生了矛盾。这时我们就要保持冷静,用矛盾的观点来看待和处理同事之间的矛盾,从矛盾的内部找原因,一事一议,就“事”论“事”,而不要把过去的一些陈年旧事搬出来讲,更加伤害对方的心,也不要把与特定矛盾无关的人扯进来,进一步把矛盾扩大化。是什么矛盾,就讲什么矛盾,始终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这样,我们就会把矛盾控制在小范围之内,减少小磨擦,避免大矛盾,真正达到和谐共处。
对于矛盾,我们大可不必视而不见。矛盾具有同一 性,可以相互之间转化,也就是说,矛盾既具有积极的内核,又具有消极的内核,其结果之所以不同,关键是我们怎么去对待,去处理。只要把握行当,处理有度,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诚如《矛盾论》中说,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对于一个党如此,对于一个单位也是如此,对于一个国家更是如此。
只要我们坚持用矛盾的观点来处理人际关系,我们就会减少矛盾、化解矛盾,转化矛盾,促进和谐。
在今后的过程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对《矛盾论》的学习,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用崇高理想鼓舞自己,用坚定信念鞭策自己,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超越自我,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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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书读完后,我觉得,《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
什么是好的文学作品?
深的。
好的文学作品是深的。
一.文字深。它的描写不会有过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平淡,朴实,初读时并不会有多喜欢,但真要看进去了,手不释卷也不过如此罢。
二.内容深。这要谈到情节,好的作品是要一环扣一环的,前呼后应,浑然天成,却又不能有过多的暗示让读者察觉,要出人意料,但也不能有超出一定范畴。个人觉得《尘埃落定》一书在这点上把握极好,尤其是文章的结尾部分,当读者都认为文章会像大部分故事一样,这位成为了土司的“傻子”二少爷和他的漂亮妻子塔娜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他让“傻子”二少爷心甘情愿地死在了他的朋友酒馆老板的刀下。这样的结局不禁要让人扼腕叹息,但我却认为作者这样做是最聪明的:1.呼应的好:酒馆老板曾说过谁当上土司谁就得死。这样的结尾虽在意料之外却又似乎是情理之中,因为“傻子”二少爷毕竟当上了土司啊。2.毁灭的好:“傻子”二少爷是作品的核心,他对家人所显露出来的的爱、他在边境开展贸易时所显露出来聪慧、他救济灾民时所显露出来的大善......集这些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无疑是可爱而又可敬的!但作者却让他死了,这是一种悲哀,但这也使作品的本身更富意义和价值。3.升华的好:我觉得作者的做法是对“傻子”二少爷的一种肯定。这是他的包容、大度、守信的众多美好品质的集中体现,这样的做法,无疑是为本就饱满的人的形象蒙上了一层光环。
三.人物深。如果一本书中的人物形象不够饱满鲜活那么这就不是一本好书,阿来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跃然纸上。当一本书可以被称之为作品时,书中的人物大多是象征了一个群体了,这本书,也就成为了一个小小的社会。而我觉得《尘埃落定》一书中最有价值的人物一个是“傻子”二少爷,另一个就是没了舌头的书记官翁波意西了。(“傻子”二少爷前面已有概述,这里就不重复赘述了。)翁波意西是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他十分虔诚且善良、并追随潮流,想要用好的思想去代替那些丑恶的污秽的迷信的教义,但他的这一做法不但没有换来人们对他的崇敬反而让自己掉了半截舌头。后来他发现自己可以讲话而欣喜不已时,他毫不犹疑地去替“傻子”二少爷说话,让自己的另一半舌头也与自己告别了。他并不傻,或者他早已料到这样的结果,但他坚持去做自己所认为的对的事,这是他的正义的体现。正是因为“塑造”了傻子二少爷和翁波意西的形象,才是作品有了昂扬向上的真善美的一面,不像那些缠缠绵绵止不断的苦情戏一样了。
四.意境深。当一部作品综合了以上三点,深远的意境就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了,这时,这部作品才真正有了价值,才真正能够被称为文学作品。
《尘埃落定》将上述几点都做得几乎无可挑剔,与其说它是一本书,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时代。
一个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时代。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
“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
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微风过处,大片稠的绿色在绿风中悄然起伏,像是不曾被人注意的呢喃细语。风起云涌,狂风怒打的尘埃,席在风声中……或许当刀子划破傻子的肚皮时,所有的一切便如这风起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悉数散入尘土之中了……
傻子的降临就像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了一般,所有人的命运就好似这千丝万缕的细丝,被拧成一团,最终打成死结,密不可分。所有人都认为傻子是个傻子,可他却总能做出一些聪明人做不出的事,预测到聪明人预测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傻子不是傻子,傻子是聪明人;但他有时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觉得他只是个傻子。对于他的那些‘聪明人’的举动,人们宁可相信那只是偶然中的偶然,奇迹中的奇迹,因为他只是个傻子。在我看来,傻子是聪明人。在其他土司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却选择全部种植粮食……正逢大旱,他为各地荒民开仓放粮,不仅受到了他们的拥戴,从而也开辟了历史上第一个边境市场,结识了许多的优秀人士。而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漫长的伏笔……最后官寨被毁,为了保全大家,他也将自己亲手创置的市场,烧成灰烬,他想到了每个人,每件事,每份回忆……而他,也落下了自己的男儿泪……
对于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原谅,对于他人的背叛,他选择了宽恕,他将他的两个仆人当成了他最珍视的朋友,对于仇人也是以礼相待……而在当今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
傻子呵傻子,他带着他的那份质朴,那份真诚,那份坚毅,那份勇敢,那份不甘……如这风气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散入尘土,回归故里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8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一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一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模板7篇)
长大后读书,心里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很多知识我们都要吸收,我们可以围绕作品写读后感,不过不要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从什么角度写作品最好嗯?为此,编辑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1】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2】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3】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4】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5】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十几枚炮弹,瞬息间将碉堡般的官寨夷为平地。
尘埃里,曾光脚踩过的土地、救治麦其土司砸碎又接纳热水的土地,在高楼上尿过、铺地毯接纳远客又执行死刑的这方土地,彻底静了。尘埃里,混合着陈旧麦香、迷幻罂粟和炫光银屑的一个时代,彻底落定。
死尸,看不到太多,眼前笼罩着厚重的似乎无法被吹散的尘埃。如同离开边界那天,站在山头的我看不到被浓雾笼罩的“新世界”,如同从出生就看不清人性、爱恨还有带给众多奴隶和农民的苦痛。躺在尘埃里,感受不到流血,感受不到离愁。我想,此刻我的眼睛,依旧是无法被激怒、无法被引燃的平静。是啊,能打痛我的人,都先于我告别这个世界了,我依然活着,活在废墟和尘埃中,活在群雄都争做土司的这方沃土中央。
我依稀记得,书记官曾说过:未来不可预测。此刻,他还活着,没有舌头的人用沉默换到了活下去的理由。两次失去舌头的他,拥有了更坚定地眼神和更有力的笔迹。如果他此刻在我身旁,这样的结局,该如何记录,又该如何被遗忘。
塔娜呢,我是指,我美丽无双的妻子塔娜。他在第二次背叛我的那天,一定还记恨着我的冷漠和无情,记恨我嫌弃她干涸的下体,记恨我是个傻子。是的,她常说,像所有人常说的那样,我是个傻子,又不像真的傻子那样。女人,至少我身边的女人,都没有紧紧跟随我的两个小厮忠诚。女人在变成女人的那天,就在为了地位、宠爱甚至比较,丧失着自我。我还会在见到她,她会回来,像第一次从我的哥哥身边回到我身旁那样,带着热情、撩拨我的欲望,来找我。
那两个小厮,哦,一个去追杀背叛我的女人,带着满身弹孔被识途老马带到我身边,从他干涸的心脏的空洞里,我看到无法撼动的忠诚,对一个傻子的忠诚。也许,是因为儿时冬天那顿冰天雪地的野味,也许,是我带他到边界让他看到我所创造的新世界并给他权利的馈赠,安眠吧,儿时的朋友,此刻的忠魂。另一个,长手长脚的行刑人尔依,应该也曾想摆脱行刑人的身份吧,毕竟去家里阁楼时候,眼神和身体透出的害怕,无所遁形。你本该是我当土司后唯一的行刑人,可是,我们都没机会了,对于失去做土司的机会,我毫无感觉,作为你,许是一般思想吧!
桑吉卓玛,你到底爱银匠还是管家?你到底更喜欢权利后的自己还是在我身边教会我儿女之事的时光。我傻傻的脑袋里,总停留着你嫁给银匠时候,褪去丝绸换上粗布装扮的蠢样子。女人是爱情愚蠢的牺牲品,愚蠢。
那个我喜欢的叔叔,我曾开玩笑说你选择了海葬,风风光光。你可知道,我有多么想,去到你待得地方,我讨厌你带来的照片总是看不到全部景象,尽管你的模样,有着我十分喜欢的慈祥。此刻,白色汉人失败了。不,是有银子有权利的人失败了,败给了真正渴望自由的普通人。叔叔,你虽然错了,但好歹,你做了你认为正确的选择,好过土司之争,好过尔虞我诈。
尘埃还是没散去,可我已经被人拎起,摇摇晃晃的大地在我的眼前慢慢抬高。待尘埃散尽,我停留的世界,可能就不再有傻傻却清澈的我。
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6】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篇7】
舞剧开始,灯光迅速熄灭。舞台上,红布升起,舞者演员们早已准备多时。
序幕——一个家族的昌盛,通过舞者们的肢体语言表现出来。这语言里,包含了舞者们精细的动作,丰富的人物情感,服饰的特点特色。一切都不需要言语表示,而妙不可言的乐曲早已解释了这一切。群演的翩翩舞姿,动作的大胆夸张,声乐的欢快,显示出它的“兴”。
第一幕——往复。明明一成不变的耕种模式,虽有枯燥和乏味,但却是最为幸福的。平平淡淡的生活,没什么意外事故。可是,罪恶的“东西”开始出现。
第二幕——闯入。红色的灯光“侵占”了舞台,农户貌似有了新想法。流行的大麻烟,给农户提供一个新“商机”。从未有过的利益,想毒一样,侵占农户的大脑。人是情感动物,有些事情还没开始动脑,就已经做出决定。
第三幕——选择。原纯朴的藏族家族,也因钱财,开始有所改变。从粮食根本——青稞,到“精神”唯一依靠——罂粟。从曾经平淡的生活,到一场风险极大的冒险……“精神”满足了,吃的没有了。肉体逐渐腐烂,很快,就完全被金钱侵蚀了。
第四幕——崩塌。最坏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钱奴们都被欺骗了,拿着生命的筹码来赌博,却不知道,对方胜率永远是百分百。被骗之后,一无所有,只有自己内心的满足和不切实际的奢望。原本美好的生活一夜破灭,曾经的平淡,再也回不去了。钱财,人命,心态,都成了无法消散的尘埃。
与家族,与时事格格不入的二少爷是伤害最深的无辜者。天生的缺陷,使他不必关注太多,想太多。可家人的改变,导致他的有个悲伤结局。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尽管因各自身份无法在一起,但他们保持现有的生活状态,把心相连,不进不退,也许,这样是他们最好的结局。人容易变,可一份真挚的感情不会变。可人心是善变的,且容易被利益,情欲等诱惑。所以,到最后一无所有时,纯洁的爱情也就挥散成尘埃,变得不重要了。
天灾,是无法避免的。天灾是一位冷面杀手,没有感情,冷冰冰的,对于人间的冷暖,全然不顾。遇上天灾,是不幸,在自己生活最紧张的时候遇上天灾,是极为不幸。天灾毁坏庄稼,不能怪人,但细细想,天灾里好像还有人祸。第一次种新植物,没有经验;种罂粟,可能会遭到反对,报应。而家里人,因为仅仅看到了利益,没有想到后果。导致一场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还是呈现在人面前。
舞剧结束,就给我的,是回味。回想剧情,回想声乐,回想舞者们的动作,都是收获。从中分析,从中成长,从中学习,从中收获,这些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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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一)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二)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三)
正如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到的一样,作者深受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他的写法里有这一代作家的共性特征——大量寓言式片段的应用,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他们靠这些未卜先知的近似戏谑的话语来推动情节有技穷的一面,但还是为他们能隐晦的表达思想而由衷的感到高兴,毕竟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夫子自道之途。
我觉得目前这种寓言式的写法可以看出两个泾渭分明的来源,一是《红楼梦》,二是《百年孤独》。前者的代表人物有贾平凹,后者中就有阿来。前一种写法的特点是在正常的深沉的故事里面出现预言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如世外高人一般能说出洞悉人情冷暖,閱尽世态炎凉的话语为故事的发现和结局埋下伏笔,这类人的作用就像《红楼梦》中判词的作用一样。在后一种写法里因为深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使得作品的总基调是魔幻现实的,因此作品里的人和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具备了“非人”特质,更利于作者纵横捭阖的驰骋,所以这种写法也为本书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魔幻色彩,很欣慰的是作者的目的达到了——他担心的是读者沉湎于异域风情而忽略了故事的普遍特性。
对于采取这种写法的言外之意作者自己是说出来了的——就是去试图追求普遍的人性的努力。但我想这只是一部分,还有的那部分就是对几乎形成定式的“大时代——小人物”的历史故事的写作模式的反动。因为是在寓言式的故事里面,所有故事的发展就最大限度的排除了时代的影响,作者试图让故事里的人为自己的命运负责,试图让整个故事成为自成一体的闭合系统,试图让这系统中的原因成为结局的真正原因。可以说作者走了一条小说的中国化道路,这与理论界流行的为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理路是契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大时代小人物”的写法类似于“冲击反应”理论,在这类小说中人物总是被动的在大时代面前选择“红”或“白”或者“顺应历史潮流”和“违背历史潮流”而没有任何的主动权,但在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自有其自身的历史原因这一派中,寻找自己的原因就是至关重要的,作者在本书中无疑一直在坚持后者或者准确的说在努力的强迫自己坚持后者。作者不愿将笔下人物的命运交给虚幻的大时代,因此他采取寓言式的写法,将人物的“秉性”——用作者本人的话说是普遍的人性——以最大限度的张扬,在故事中你会发现很多人被严格的固定在他的角色中,比如行刑人,管家,卓玛,美丽的妻子,哥哥等等都性格鲜明到一出场便能知道结局的地步。一方面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作者在动笔之前心中就已经预先给他们赋予了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使命,所以他们必须将自己的特征最大限度的表达出来,最大限度的表现出人性的普遍弱点来,唯有如此才能不辱使命,所以他们只能尽职尽责的在某个框架没生存下去,表演下去,苟延残喘下去……这是小说中人物的悲剧——一出场便注定会被毁灭,因此他们是沉重的,他们的人生是扭曲的。
那么,去争论傻子究竟傻还是不傻就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因为傻与不傻都无法改变他的命运。所以在最后傻子虽然选择了跟着“白”走,但最终作者还是让他回到了“红”的那边,死在了红的那边。人又怎能逃脱的了时代的潮流呢?在这里“最特别的傻子”几乎具备洞悉未来能力的特殊的那个还是无法摆脱被时代潮流裹携的命运,他还是没有选择权的。因此没有跟随潮流的都死掉或即将死掉,跟随潮流的无论他是杀手还是首鼠两端的胖土司,都会好好的活下去。那么,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还要那些普遍的人性干什么?努力了这么就都只留下了一声叹息那么坚持有什么必要?对于悲观主义者来说,这是不成功的。而我无疑是个悲观主义者。
因为,我总固执的认为有些东西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四)
塔娜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美与魅力,但是身在土司家,她亦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可能为了整个土地的人民,会不由自己控制,她注定要成为交换品,牺牲品。所以在傻子要求其母亲茸贡土司不要银子,只要把塔娜嫁给他做妻子,就为其将麦子双手奉上,还给其配备先进的武器的时候,塔娜没有拒绝。她应允了,即便她将来的的丈夫是傻子,她也同意了。
塔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个能配得上的男子成为她的丈夫,但是她命运如此。在一些觉得傻子特别的时刻里【傻的不那么明显的时刻】,塔娜对傻子是有些爱的存在的。不过这只是秋水微澜一闪而过的并不持久。
此时,哥哥因为残忍与愚蠢一败涂地,傻子却越来越聪明。因为他的大智若愚,他得到了土司土地上最美的最高贵的姑娘————塔娜成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仁慈希望与各土司以后贸易往来,对百姓施与麦子,把麦子的价钱由十倍降至三倍,将原来的堡垒改造成巨大的贸易市场。罂粟的红利已经走向了尽头,然而依靠自由贸易,傻子得到了更多的金银财宝,也得到了人民的拥戴。是时候回麦其土司的领地看看了。
他带了诸多的金银珠宝,回到麦其土地的领地上,哥哥对傻子弟弟对他土司之位的威胁忌惮无比。麦其土司的算盘失算了,他的傻儿子并不傻,但他似乎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既成的事实。因为官寨里子民对傻子的支持与拥戴。他开始犯愁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加之他还对土司之位亦恋恋不舍,土司太太傻子少爷的母亲也是。土司忌惮傻子会篡夺他的土司之位昧着内心的意思,将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定为了哥哥。傻子备受打击,同时他的行动将会有些受限制,他也许为了生存下去,让哥哥放了他吧。他开始变回了那个傻子,塔娜因为傻子的傻更受打击了,加之她美丽的女子对傻子哥哥的引诱与挑逗,她可能真的认为傻子是傻子吧。她背叛了傻子,傻子在与土司之位失之交臂以及塔娜的背叛,让他更加的傻。他对塔娜的爱有多疯狂,这件事儿对他的冲击就有多大,他的内心真正的受到了打击,哥哥也来刺激他。傻子依然挺过来了,此处可及他并不是真的傻吧,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麦其土司一生杀过的冤枉人也有,在土司藏民的习俗里有复仇一说,父亲的仇需要儿子来报,报仇时必须说清楚自己是谁,要报仇的人是谁,然后进行复仇。麦其家的复仇者要复仇麦其土司抑或麦其土司死后,新的麦其土司。傻子因为是傻子在自由贸易区就逃过一劫因在复仇者眼里傻子显而易见不会是新的麦其土司。
傻子因为塔娜的事情记恨哥哥,穿了麦其家行刑冤屈死屈的带有怨气的带血的紫衣服,被塔娜负气扔下楼恰好穿在了复仇者的衣服上。此时麦其土司已有点心力交瘁因为哥哥与傻子的土司之争等的影响。复仇者的意志加上傻子对哥哥诱惑塔娜的怨恨共同杀死了哥哥。弥留之际的哥哥想到了和傻子弟弟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死是对一个人的解救吧,让很多东西淡忘了,归了尘埃。哥哥死后,傻子很自然的成为了唯一的必须的土司继承人。塔娜因为哥哥死了,变的胆小她回到了傻子身边,傻子没有过多的苛责她,又重新接受了她。麦其土司伤心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变的身体各种健朗,土司太太也是对权利的眷恋。他们都希望傻子回到他的自由贸易市场,这次毫无疑问的塔娜与傻子是被撵走的去的封地。
傻子对哥哥的死跟他有些关系,有些愧疚,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的亲情观念在权利的映衬下自然的显的淡薄。傻子开始想起他的比较认可自己、同样有超前眼光的叔叔。
日军的侵略,红色军人和白色军人的抗争,叔叔在飞机上意外被炸飞,日子在流逝,时代也在变迁发展着。土司制度似乎终究要被一种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时,麦其土司他的父亲也老了,土司太太也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来看他们的傻瓜儿子。所有土司聚集在这一片贸易市场上。茸贡土司也来了,她煽动汪波土司引诱自己的女儿塔娜,不解的塔娜又跟随着去了。真心不理解,傻子也不傻啊,塔娜对他也真的是无法理解。在军官们不节制的生活里,出现了傻瓜设计好的陷阱。他会让他们一步步走向衰竭,即便没有后来红色军人炮弹对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炮轰,土司的制度也是要走向终点了。
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终生生活的土地,一生挚爱的权利没变法割舍,他们死也要在麦其官寨里。于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土司麦其土司和他的土司太太随着炮弹炸平的麦其官寨一同走向了永恒的消亡。
被汪波土司抛弃的塔娜又回来了,这一次,同样的,傻子依然原谅了她。似乎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也不需要说什么,依然捆绑在一起,不提起犯过的错,做错的事儿。麦其土司消亡了,另一个复仇者又出现了,傻子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对被复仇的结局,他看到了那个来杀他的人。但是没有恐惧,似乎也没有多少对这个世界的遗留的爱,他没有什么舍不得,想了想塔娜,他的肚子被匕首刺进去了,他察觉到他想叫塔娜,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个故事落下了帷幕。小说也走向了结局。
有点慌乱,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子就结局了的,至于接下来故事的走向,我想看到什么我也不明了。
尘埃落定,书里有大概十处提到了尘埃,提到了归于平静。
麦其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利,种罂粟后暴利获得的多到地库放不下的银子,塔娜的无与伦比的美丽动人,傻子对塔娜一见倾心飞蛾扑火般的喜欢,麦其官寨的雄伟与史无前例的繁荣,自由贸易市场的昌盛不衰,在时代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替代旧事物的年轮里,都归于了尘埃,新的发展变迁又来到了这片土地。大概这就是这本书取名尘埃落定的原因吧?
敲了将近俩个小时,我已不太记得写了些什么,一个丰盛的故事,看完总会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浓烈过后的悠悠余温,余味无尽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文章里有作者不吝笔墨形容塔娜美丽的句子以及罂粟美丽的花朵迷醉人的香味片段很喜欢,下次在写吧,感觉自己要瞎,我该回家啦,好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