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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读后感系列7篇

发布时间: 2023.01.23

您也想了解写好作品读后感的秘诀吧!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会更加了解书中人物形象读后感应该是你看书后思考的收获的提炼总结,以下由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植物的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植物的读后感 篇1

看了《有趣的植物世界》这本书,我更加喜欢大自然。

人们食物中毒,或是煤气中毒,自然界有一种解毒的植物。木槿能够吸收空气中的毒,净化空气。夹竹桃可以吸收烟雾,也能吸去灰尘。这些植物虽然可以解毒,但它本身也有毒,如果吃了它的花朵、叶子、果实也会中毒。

有一种长寿树叫龙血树,传说龙和大象打架,龙流下的血滴在地上,后来长出了树,因此而得名。龙血树存活8千多年,几百年才能长成,开一次花也要几十年。树的红色的汁可以治疗筋骨,人死了将汁涂在身上就不会腐烂。史上最大的花是大王花,它有一百多斤重。虽然它花很美,但却很臭,蜜蜂闻到花香才会采,而它是臭的只有苍蝇最爱。

稀奇的植物很多,方块树割下来可以直接当桌子,野人参长大像一个白胖的婴儿,滚草没有了水就会滚到有水的地方扎根,玉米被虫子咬的时候也会叫

以后,我也要去探究大自然的奥秘。

植物的读后感 篇2

空闲时,我翻看了有趣的植物世界这本书,看完以后,我认识了很多植物,然后我又反复地看了几遍。

现在,我给大家介绍一两种植物的特征和用途。第一种:糖胶树。糖胶树的特征:树干可高达20米。树冠呈伞盖状,近椭圆形,分枝逐级轮生并呈水平状向外伸展,生长有层次,塔状,有白色乳液,具毒性。花白色,种子长圆形,有白色软毛,因而随风散布。糖胶树的用途:糖胶树喜欢高温、多湿环境,生命力强,抗风,抗大气污染。常作行道树、庭荫树。第二种:芒果树。芒果树的特征:花序分枝,花很小,黄色或着淡黄色。果实肾形,应品种不同而大小不一,成熟后果实皮有绿色、红色或黄色等。常见的有台芒、象牙芒、吕宋芒等品种。芒果树的用途:树冠球形,是良好的庭院树或行道树。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认识了很多以前不认识的植物。我非常高兴。但是现在。地球的环境越来越差。如果没有植物,地球上就没有生机。我想要警告那些乱砍滥伐的人:如果你们每天少砍一棵树,地球每天就多一分光彩。请你们不要砍树啦!

植物的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学校推荐一本科普读物《有趣的植物世界》,读完这本书,我了解到很多关于植物的科普知识。从中我学到了关于植物的构造、分类、特性、生长地以及有趣的植物世界和有用的植物、真菌等知识。还有有趣的花钟,人们通过不同植物各不相同开花时间,来看时间,比如蛇床花是凌晨3点开放,牵牛花凌晨4点开放。

通过《有趣的植物世界》一书,我知道植物是人类不可缺少的好朋友。尤其是森林的存在对人和动物都是非常重要的,森林可以把二氧化碳净化成氧气,并且可以减轻或消除空中尘粉和烟雾;森林还可以消除噪音;森林的蓄水能力很强,每5万亩林地就相当于建一座100万立方米库容的小型水库。目前,世界上的森林正以每年1800万~20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自1950~1980年间,全世界的森林面积减少了一半。破坏森林产生一系列严重的后果。据估计,我国每年约有50多亿吨土壤被冲进江河,使一些珍稀动物失去繁衍基地。我国的海南坡鹿、华南虎、黑冠长臂猿等珍贵动物都由于环境遭到破坏而濒临灭绝。为了防止这些丰富的物种栖息地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殆尽,我们每一个地球人都应当担负起保护森林的重任,建设美好家园。

植物的读后感 篇4

内容简介:北京大学著名植物分类学家汪劲武教授多年来在教课之余在《植物杂志》等刊物上撰写了介绍种子植物不少科、属的文章,他博览古今有关植物的著作,在文中介绍了许多与植物有关的有趣典故、传说等,由于内容短小精悍,加之文笔生动。

植物的识别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在我还没见过很多花的时候,就知道很多花的名字。最早是读《小意达的花》,里面有各种会跳舞的花,铃兰、玫瑰、黄水仙、风信子,看着插图想象它们的样子。再后来,有了一本古旧的繁体字的《植物学大辞典》,没有插图,只能从里面抄写好听的花的名字,鹤舞草、萱草、曼陀罗、鸭跖草;好像收集词牌名一样,好像收集糖纸、邮票一样。 ......

植物的识别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继续汪先生平实的叙述风格,各个知识点娓娓道来。 不过有些关于植物传播描述不很正确,特别是美洲的植物方面。

植物的读后感 篇5

植物也会为领土而战吗?植物也需要睡觉吗?植物也有喜怒哀乐吗对于植物的世界,你也许会有很多感兴趣的问题,那今天,就让我借助《绚丽的植物世界》来为大家解开其中两个疑问吧!

我们都知道动物为了生存,会与同类或异类展开战斗来抢占自己的领地。那么植物也会争夺地盘吗?答案是肯定的。在俄罗斯的基洛夫州生长着两种云杉:一种是喜欢温暖的欧洲云杉;另一种是耐寒力较强的西伯利亚云杉。虽然它们是亲密的兄弟,但抢夺地盘时它们对彼此也照样毫不留情。几千年前西伯利亚云杉一直占据上风,但后来因为全球变暖,欧洲云杉便开始活跃起来。现在,它已经把西伯利亚云杉逼到了悬崖边。看来植物间的战争丝毫不逊于动物,只不过它们的战争是慢性战争罢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喜怒哀乐等情绪,那么植物也有情绪吗?答案也许会让你感到吃惊,植物居然也有情绪。那它是如何表达的呢?如果把植物的叶折断,它们就会因为疼痛而哭泣。西红柿生长过程中如缺水,它们会发出呼喊声,如果一定时间后还喝不到水,它还会呜咽,要是还不给水,它就要哭泣了。除此,人们还发现植物喜欢听古典音乐。实验证明经常受到音乐熏陶的含羞草会比同伴高1.5倍左右,而且叶和刺也更加饱满。而当植物悲伤时,它们浑身的叶片都会垂下来,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这些植物是不是很可爱啊?

植物的世界真是有趣又神奇,虽然它们无法用语言跟我们交流,但科学家们却读懂了它们的世界,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

植物的读后感 篇6

最近,我在读《有趣的植物世界》,哇!原来我们司空见惯的植物还有着如此神秘的背景!千万不能小看了他们哦,植物界的秘密就要一一揭开了,小朋友们,你们准备好了吗?让我们出发吧。

为什么植物是绿色的呢?比如我们吃的青菜都是绿色的,树叶也是绿色的,小草也是绿色的,连水里的浮萍都是绿色的,为什么呢?原来啊,在植物的叶片里有许多微小的绿色颗粒,叫做叶绿体。叶绿体中包含的叶绿素是一类重要的绿色色素,它能利用水、空气、及阳光来制造植物所需要的养分。植物的体内还有红色和橙黄色的类胡萝卜素,但是因为植物在生命力旺盛的时候绿色素居多,所以看上去是绿色的。到了秋天,叶绿素在气温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下会被分解,含量减少,而原先被叶绿素掩盖的类胡萝卜素的颜色便显现出来,这样看起来树叶就是红色和黄色的了。怎么样?知道植物为什么是绿色的吧?不过,小朋友不必害怕吃蔬菜会让自己变绿,吃下去的叶绿素会被分解,不会让人的皮肤变绿的哦。

植物的读后感 篇7

哇,这世上竟然有吸血树!读完了《动植物未解之迷》这本书,我被它那即神奇又富科学性的一面所深深感染。

《动植物未解之迷》里讲的事物神奇极了。这本书主要讲了生存在地球上的各种生物的科学性与神奇的一面。比如说螃蟹的身躯有再生功能,这很神奇吧!在美国有一种会走的树,人说树都种在土地里,怎么会走呢,这种树是不是很奇怪。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会哈哈笑的树呢!我从这本书中得知,它就是笑树。说是会笑的树,其实就是一种小乔木,是它的皮果里面像小滚珠似的皮蕊在发出笑声。也就是当微风吹来时,皮果就在摇动,里面的皮蕊就在里面滚动,就会发出像哈哈笑样的响声。

任何生存在我们身边的生物,都存有神奇与神秘的一面,只要我们能够多观察,多留心与多去思考,那样就会打开那神奇的一面。读了这本书,再想想以前的自己,我觉得很惭愧。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爬山虎为什么会往上爬的作文,可我倒好,没有多观察,却乱写一通,结果得了个良。如果早知道这样,我就认认真真地去观察,再用心去写的话就不会得良。

如果我们能留心观察我们身边的事物,就可能会走上科学的探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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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红奶羊的读后感系列7篇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荐]红奶羊的读后感系列7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1)

当我把这个故事读完,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仅有气愤又有欣慰。气愤是因为古莱尔和它的孩子臭味相投,为了让自己活着,抛弃亲人,头也不回地跑了。欣慰的是因为黑球知道感恩,懂得保护仅仅哺养自己几个月的茜露儿。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头红羊被一头黑狼抓去用奶哺养一只狼崽,后来趁黑球睡着时偷偷溜走了。

两年后,当茜露儿和它的孩子遇到危险时,它的孩子把它撞倒在地,自己头也不回扬长而去。而这时是它曾经哺养过的小狼崽,不顾妻子的反对和责怪始终保护红羊,等它脱离危险才走的故事。这个故事是真实的,但我万万没想到,我们一直认为温顺的羊在遇到困难时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逃命去了,而我们认为十恶不赦的狼,竟然保护着只哺育自己几个月的母羊,这充分证明狼比羊更会感恩,更懂得爱。

我们要知道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感情的。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永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位帮助过你的人。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2)

读了《红奶羊》让我受益匪浅。羊怕狼,狼吃羊,乃自然之道,但《红奶羊》却以一只母羊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狼与羊的温情故事——狼对羊妈妈的恩情!

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茜露儿。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茜露儿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大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触动了它的母性,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日子过了三个月,在一个夜晚,一只狡猾、强壮的豺要吃奶妈的危机时刻,黑球挺身而出,豺吓跑了,可是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悄悄地走了。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灾难发生了,两只狼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那时,它的心已经碎了。是熟悉的气息把它,原来是黑球,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黑宝身上的责任感和对儿子的爱,也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付出;西露儿身上的勇于进取的,也值得我学习;黑球身上的之情,也让我,大家都知道狼是一种冷血动物,但是西露儿的母性融化了黑球的无情,让它成为了一直知恩图报的好狼!

人,一定要有责任感和临危不惧的勇气,要有知恩图报和勇于进取的!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3)

人们常说狼是凶恶残暴的一种动物。在没有读过沈石溪的《红奶羊》之前,我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读完后才知道,原来狼也是有善心的,他们懂得知恩图报,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

尕马尔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狼族,其中狼崽黑球的妈妈在生下他后就去世了,可怜的黑球还不会捕猎,只能喝母乳才能生存。黑球的爸爸想尽了办法捕捉到一只红奶羊,他把这头羊当做“哺乳机器”,只要一不服从,就可能被“咔嚓”一声咬断喉咙,红奶羊无力反抗,不得不顺从。好景不长,一次来巡山的猎人发现了黑球他们生活的山洞,如果狼爸爸不挺身而出,自己心爱的儿子就会被当做战利品带回去,它必须救自己的儿子。当它出现在猎人的视线里时,只见洞口的花斑狗追着乱叫,心急的猎人不想等着它俩搏斗,用枪朝着狼爸爸的脊背疯狂地扫射,狼爸爸拼命地跑,不幸的是,无情的子弹还是在狼爸爸的身上钻出两个大窟窿。它的心已经停止跳动,血液已经凝固,生命也结束了,可是它还站在那狂吼一声,好像还有很多精神,随时迎接战斗的样子,就这样狼爸爸牺牲了。红奶羊陪着黑球一起成长,渐渐地,黑球长大了也能自己捕猎了。一次趁着黑球睡着了,红奶羊悄悄地离开了了它。在冰天雪地的草原上,黑球和他的妻子在蹲守了几天都没有捕到猎的时候,遇到了红奶羊,这正是黑球的养母,任凭妻子怎么劝说,黑球始终不愿意杀死红奶羊,最终放走了她。可见,狼也是有感情的,他们会为了自己守护的人献出自己的生命,更会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知恩图报甚至可以用命来报答。

读完后我觉得红奶羊真是伟大,她可以把黑球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哺育她长大,即使在黑球的爸爸死后也没有离开他。黑球是懂得感恩的,即使他和妻子饿的快死了也没有杀死自己的恩人。有没有一种可能,以后的狼和羊能和谐相处,狼不再吃羊,羊也不再惧狼……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狼一样的精神,要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4)

今天,我认真地读了《红奶羊》这篇文章。这真是一篇好文章,让我很感动。

一说起羊和狼,我们就会想到狼会吃羊,可是《红奶羊》里的这只公狼黑宝抓住了一 只母羊茜露儿,可公狼却没有吃掉母羊,只是把母羊的腿咬伤了,因为母狼难产死了,为了自己的孩子,公狼强迫母羊代替母狼喂小狼黑球。虽说狼是残忍、凶猛的动物,但这只公狼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宁肯牺牲自己也要让儿子平平安安地活下来。后来,它引开了猎人,死在了猎人的枪下。读到这里,我很感动,因为在公狼黑宝眼里孩子是最宝贵的,它用自己的死换来了孩子的生。

公狼黑宝死后,母羊茜露儿很高兴,想着又可以回到它日思夜想的草原了。可是它又觉得小狼可怜,不忍心离开小狼,茜露儿后来决定用它的奶喂养小狼。我觉得茜露儿很勇敢,它十分善良,有母爱。茜露儿一直想让小狼黑球变得象羊一样生活,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狼是狼,羊是羊,狼是永远不会变成羊,羊也是永远不会变成狼的。茜露儿最后还是狠了狠心离开了小狼黑球,回到了羊群,因为它们不应该在一起。

两年以后,小狼黑球长大了,有一次,它和母狼一起袭击了羊群,拦住了一只母羊,母狼刚要扑过去,却被它拦住了,因为它认出了这只母羊就是给它喂过奶的红奶羊茜露儿。它把母羊送了很远才走了。

在动物世界里,狼本来应是羊的天敌,可小狼黑球却没有忘记母羊茜露儿对它的恩情。在人类中有些人却能做出忘恩负义的事,他们连动物都不如,真可耻。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5)

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受益匪浅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和狼的温情故事羊的伟大母性和狼的之情。

本文讲了一只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奄奄一息的狼崽,公狼想尽一切办法捉到一只红奶羊,想让这只母羊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为了狼崽,公狼毙命在猎人的枪下,留下善良的红奶羊哺育狼崽,做狼崽的茜露儿或许是对狼崽产生了感情,并没在公狼死后抛弃小狼,一直养到断奶后才回到羊群,并生下了一只公羊。在一次一公一母狼的追赶下,儿子为了逃生,把红奶羊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时,红奶羊发现这只公狼竟是他抚养的小狼黑球为报哺育之恩宁愿被妻子咬伤也拼命自己的奶妈。读这本书,我被深深地着。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勇敢和强烈的责任心,深深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爱,他们为了子女,可以不顾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伟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尊重和孝敬自己的父母;从头羊和羊仔的身上,我却看到了懦弱和逃避责任,虽然在生活中我们许多时候不能自主选择,但关键时刻我们应当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逃避。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我们生活界上,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我们得到了太多的关爱和帮助,我们应该用一颗的心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去回报每一个帮助过我们的人,回报我们的。从茜露儿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不满足现状,勇于进取,力求更加完美的。《红奶羊》告诉了我们,人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和勇于进取的。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6)

这是一篇感人肺腑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题目为《红奶羊》。

一群红崖羊群在尕玛尔草原徘徊,一匹黑狼在不远处潜伏着,它是一匹成年公狼。初春时,它得到了一匹小母狼的芳心,产下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可小母狼产后流血不止,死了,小黄狼也被饿死了,它不能让小黑狼也被饿死。一只美丽的母羊走过来,狼猛扑上去,把母羊带回狼窝。这只母羊就开始了它的狼洞生活,每天都要为狼崽喂奶。它想逃,可无能为力,它不许小狼崽吃肉,直到一个夜晚,在半大 狼崽为救它,与一只豺拼死搏斗时,母羊悄悄溜走了,老天有眼,下了一场雪,雪遮住了它的蹄印和气味,小狼想找也找不到。它又重新成为红崖羊群里最美丽的母羊,它又产下一公一母两只小羊,活泼可爱。可是小母羊被猞猁给吃掉了。小公羊在她的精心呵护下,慢慢成长为一只帅气的公羊,非常威武。有一次,雪地里突然 窜出一黑一黄,一公一母两只狼来,小公羊抢在妈妈前面夺路而逃,丢下了伤心的妈妈。忽然,远处飘来一阵风,吹来了母羊身上的气味。只见黑公狼跳到了黄母狼与母羊中间,不让黄母狼伤害母羊。黄母狼只好无奈的走了。原来,那只黑狼就是母羊喂养的那只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逆境中长大的孩子懂得爱,懂得报恩;在溺爱中长大的孩子恰恰相反。黑狼吃了母羊半年奶,救了母羊两次,而在它精心呵护下的小公羊,在灾难来临之际,自顾自的逃之夭夭,多么鲜明的对比。所以,我们从小就要懂得爱,懂得报恩!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7)

天,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斑羚飞渡》。看完第一篇文章《红奶羊》,我有了很多的感触。故事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大狼黑宝的狼妻蓓蓓前不久产下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崽,可不幸的是蓓蓓因产后流血不止断气了。黑宝心急如焚,因为它没有奶喂狼崽。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只也在哺乳期的母狼代替蓓蓓哺乳,但狼的社会没有奶妈这个角色,脾气暴躁的母狼会毫不怜悯地把别“人”的宝贝吞吃掉的。今早,那只黄毛狼崽已经饿死了,如果再没有奶,那只黑毛狼崽不久后也会饿死的。没办法,黑宝只好去喀纳斯红崖羊群捉了一只母羊做小狼崽的“奶羊”,这头母羊名叫茜露儿。前不久生下一只小羊羔,只可惜是死胎。当它被迫给小狼崽哺乳时,对小狼崽的厌恶和第一次哺乳的快感混杂在一起。时间久了,它竟与小狼崽有了感情。小狼崽在它充足的奶水的哺乳下长得胖嘟嘟的,像只肉球。于是它给小狼崽取名“黑球”。当黑球即将断奶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个猎人和一条猎狗来到了他们的洞口。黑宝为了让黑球活下去,义无反顾地冲出了洞口把猎人引开了。黑球活了下来,黑宝却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看来不只是人类社会有父爱,动物世界也有很深的父爱啊!伟大的父爱!

黑宝死了,茜露儿一看逃跑的机会来了,高兴得忘乎所以。可是就在茜露儿准备逃跑时,黑球挡在它的面前,它的心软了,它决定带黑球一起走。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黑球已长成一匹半大幼狼了。茜露儿决心把黑球培养成一只羊,它努力磨灭黑球身上狼的本性;甚至让黑球学它“咩咩”叫。但黑球无论如何也不愿吃草。这也没什么,只要它不吃肉就行了。又过了两个月,秋天来了。食物贫乏,茜露儿产奶量明显下降,直到流不出一滴奶。黑球饿极了,居然吃了一只小绵羊!茜露儿沮丧极了,它明白自己的辛苦白费了。正如一句俗话所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纵使茜露儿付出了再多的心血,但黑球毕竟是一匹狼啊!狼有狼的天性啊!茜露儿决定趁黑球熟睡时将它推下悬崖。正在它准备行动时,又来了一只豺,豺也是羊的天敌。黑球惊醒了,为了保护它的奶羊,黑球不顾自己幼小的身躯向强壮的豺冲了过去把豺打死了,但它身上也负了很多伤,肩膀上还被咬下了一块肉。

黑球真是一匹懂得感激的狼,在生死关头它忘不了茜露儿对他的“母爱”,奋不顾身地与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勇敢地搏斗,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奶妈”,回报“奶妈”的哺育之恩。

茜露儿最终没忍心将黑球推下悬崖,但它还是狠心地离开了黑球。茜露儿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羊群。与头羊古莱尔结合,生下了一公一母两只小羊羔。公的羊羔名叫伦戛,母羊羔名叫珊瑚。可不幸的是有一天羊群里闯进了一只猞猁,母羊羔珊瑚这时正在他父亲——古莱尔旁边,但它的父亲却没有保护它,而是只顾着自己逃命了。于是母羊羔珊瑚就被猞猁吃掉了。

其实这也不能怪古莱尔,羊的天性就是害怕食肉动物啊!逃跑也是它的本能反应啊。

茜露儿悲痛欲绝,决心把儿子培养成不怕狼的优秀大公羊。可是有一天,它和儿子同时遇见了一公一母两匹狼。它们俩拼命奔逃,逃到一条名叫鹭鸶谷的细细的山谷里,这个山谷一次只够一只羊通过,而另一只羊要等几秒钟才能通过。而在这几秒钟之内,两匹狼无疑会将后面那只羊吃掉,茜露儿就算死一百次,也要让它的儿子活着!它一定要让儿子先走!多么伟大的母爱!但它又怕儿子会谦让,于是想了一个办法。但它万万没有想到,还没等它让儿子先跑,儿子竟撞倒它自己逃了!真是自私!两匹狼追上了茜露儿,母狼已经准备扑咬了。而公狼却叫了一声,阻止了母狼。“欧——咩——”公狼发出了一声似羊非羊,似狼非狼的叫声。茜露儿一下明白了:是黑球!母狼无可奈何地走了。而黑球注视了它一会儿,转身追赶它的狼妻去了。

黑球已饿了好几天,而且已在雪地里潜伏了好长时间,已经又饿又渴了。它完全可以吃掉茜露儿,但它忘不了茜露儿对它的“哺育之恩”。所以宁可忍受饥饿也不肯伤害“奶妈”。看来,动物也是懂得感恩的!

翻完最后一页,我发现不只是人类世界,动物界也是有许多感情的。比如:黑宝在面对猎人的枪口时的父爱;茜露儿在面对两匹狼时的母爱;还有黑球和茜露儿间的那种哺乳情,黑球对它的奶羊的一份感激。正因为黑球心中的这份感激,化敌为友。让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心存一份感激,共同创造美好明天!

红与黑读后感(系列7篇)


该如何写出真实情感的读后感呢?这些作品给许多人带来了无尽的思考和共鸣。因此,在这里,我们需要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来记录这些感触。本文的主题是“红与黑读后感”,以下是由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整理的内容。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是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的失败写的,尤其是他在奋斗中经历的两次爱情,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的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虽然小说是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这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叛逆的平民的悲惨角色”,“是在两个对立时代交替过程中产生的小资产阶级个人英雄主义者或个人英雄典型”,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反抗性也即平民阶级的自尊性居于支配地位”,他为了改变自己受压迫的处境去反抗社会,“多少反映了当时小资产阶级青年的一种本能愿望和要求”,这种反抗即使纯粹出于个人利益的反抗,即使是在个人英雄主义基础上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不现实,要求改变地位的愿望”,在当时同样充满了“历史的正当性”。

主人公于连,由一个木匠到市长的家庭老师,到神学院的教士,到侯爵的秘书。在他这短暂的一生中,他不停地与阶级斗争,不断去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其中体现了他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的特征外,还暴露出他那强烈的野心与过高的自尊心。但是,于连他一生都是在与命运抗争,他不断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凝聚了作者对人类个个体的生存与奋斗的深刻思考。

然而,在当时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下,于连只是把爱情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因此,当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再者,当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纯属政治上的角逐,他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这本书有某种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吸引着我,让我一页一页的看下去,虽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从中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体会。通过思考与探究,我对法国当时的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我对政治与历史知识的缺乏,不能很好的理解其中的文字,也因为这样,我总会思考很久,也就看得越慢。但是,当终于看完的那一刻,兴奋之余,我还想再看一遍。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红与黑读后感 篇6

“可是我和谁一起吃饭呢?”

于连在被告知有一个工作机会时,却问出了如此角度奇特的问题,由此可以体现他是一个很自卑同时又极端自负的人,虚荣且自尊。在最初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里,在被她的美丽温柔吸引时,也有对市长的报复心理,于连将爱情当作了欺骗复仇的筹码。我认为在他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里,有一定程度上的俄狄浦斯情结。德莱纳夫人温柔美丽,且在与于连的交流中,尊重于连,于连认为这是第一次有如此一位上层社会的美丽女性以这种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他,结合于连的成长背景来看,母亲早逝,母爱的温暖他没有体会,而父亲哥哥对他却很冷漠,从最后于连在牢里父亲来看望只为分清遗产就可见一斑,在家里没有归属感,身如飘萍,这样的成长和生活环境让他的人格和性格是有缺失的。也许是在当家庭教师的过程里,在看到德莱纳夫人温柔地对待自己的孩子时,于连看到了母性,为其吸引沉迷,他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里有一种对母亲的留恋,德莱纳夫人的出现弥补了他内心的那块空白。但是他对德莱纳夫人确实是有爱的,他告诉自己只是为了报复市长证明自己的征服欲、满足自己跻身上流社会的愿望,可没想到自己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了德莱纳夫人。

对德莱纳夫人来说,于连是她昏暗生活里的一道光,这道光满足了她少女时期对爱情的期望,给她平庸无味的婚姻生活里带来了一抹鲜亮,她美丽、善良、端庄,但又极富勇气、真诚,敢于抛下一切去与于连相会,她明白于连的虚荣、自负和敏感,也明白他的'野心,但她对于连仍是爱的,于连早已走进了她内心深处,这份爱很珍贵,很有勇气。

我认为于连对玛特尔小姐也是有爱的,虽然这份感情里掺杂了太多的功利性和目的性,赢得玛特尔小姐的“爱”,他也就赢得了自尊和野心,这里有一些疯狂的病态的目的性,玛特尔小姐对于连也是如此,她从于连身上得到对激情刺激的满足,她的生命力极其旺盛,不满周围追求她的贵族青年的平淡无趣,不满循规蹈矩的符合常规的爱情方式,于是她选择了于连,我觉得玛特尔小姐和于连一样,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戏,都对感情游戏自信满满,但是没想到有时候虽假戏真做,有可能最终自己也付出了真心。

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有男孩对母亲的迷恋,有一种俄狄浦斯情结。而他对玛特尔小姐的爱则是一种成熟男人对女人的爱,是在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后,一种“成长”了的爱,这种爱里有权衡利弊、有激情刺激。但于连最后对德莱纳夫人的深情告白,我认为是一个人知死之将至时对母性爱的留恋和回归,母亲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也由母亲送他离开。是一种人生的轮回,是一种人性的回归。

红与黑读后感 篇7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伤逝》的读后感1000字(系列7篇)


工作总结之家栏目精选:“《伤逝》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你是不是也很苦恼于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作品是作者写的,从面世以来就引起了巨大的欢迎,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也许以下内容“《伤逝》的读后感”合你胃口!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伤逝》的读后感 篇1

悔恨、悲哀、寂静、空虚。

涓生说他爱子君——我笑了——先是无知的感动,后是鄙夷的轻蔑。

大学以前,我并未读过鲁迅先生的《伤逝》,直至现代文学课,我才有幸捧阅。而以下感受也只是个人的鄙陋之见,笔调也许不锋锐,见解也许不深刻,莫怪莫怪。

先说感动,这是被蒙蔽了的。初,我被开头沉悼遗憾的口吻所误导,以为子君逝世后,涓生内心的不舍与怀念促发他“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他是记得自己当初对子君的“牵肠挂肚”的,连渐进的鞋声也能让他思绪翩翩。然我终究是错了,爱情并没有持续,如涓生所说“时光过得真快,我爱子君,仗着她逃出这寂静和空虚,已经满一年了”。起先,我理解它为“我爱子君已经满一年了”,现在,我更愿意理解为“距离我爱子君和她的离开已经满一年了”,多么令人心寒的一个“满”字......他并不爱她,从她为他牺牲的那一刻开始,从他们为生活所困顿开始,从他们搬进吉兆胡同开始。

再说轻蔑,源于涓生对子君短暂的爱情。他们爱情的变质从大环境来说,源于社会。拮据的生活让让子君日夜的操劳了起来,“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这是底层“庸俗”妇女的形象,在对其观察、描述改变的过程,涓生已经萌生不满情绪,正在扯动那根不爱的神经。远离罗曼蒂克的柴米油盐中,雪上加霜,涓生失业了,这无疑又在隐约中催化爱情死亡。

爱情的变质就个人来说,涓生是个卑怯之人,于生活面前,缺少责任与勇气。

涓生想证明自己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然与之矛盾的是其后的描述,当他学习电影上的场景,单膝跪地求爱,他确是感到羞愧的,这足以证明涓生并未完全脱离“男尊女卑”的封建旧思想,一切的辩解也很无力。当子君坚决分明地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时,他又有说不出的狂喜,想到“中国女性便要看到辉煌的曙光的”。当涓生“在路上时时遇到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不小心,便使我的全身有些瑟缩”,而他看到子君却是大无畏的镇静坦然的缓缓前行,他便立马提起骄傲和反抗。这是多么滑稽的一“大丈夫”形象。他于先前高弹“家庭专制”、“男女平等”,评价子君大概还没有脱尽旧思想的束缚,也都显得空洞和虚无,他的骨子里真有这些新思想吗?那又为何当女人昂首挺胸后他才决心“骄傲”呢?

“但我的心却跳跃着。那么一个无畏的子君也变了色,尤其使我痛心,她近来似乎也较为怯弱了”,“我真不料这样微细的小事情,竟会给坚决的,无畏的子君以这么显著的变化”。涓生注意着子君的所有变化,不是以一种关怀的心态,而是以一种卑微的害怕的态度——子君可一直都是那么坚决沉静的啊,子君可是他的“精神支柱”啊……他假装对失业的状况不以为意,以一种自以为高大的身躯俯视着子君——“其实这在我不能算是一个打击”。涓生实则是焦躁不安的,挑剔着子君的一切,“子君的功业,仿佛就完全建立在这吃饭中”,“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他已然心理极度不平衡到无聊了,拿自己与鸡狗排列位置,确实可笑。

《伤逝》的读后感 篇2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和爱情破灭后深切的悲痛与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那个黑暗社会里,有知识的青年刚刚接触到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的观念,他们向往自由,追求自由,但是在那个年代他们自由的恋爱和婚姻注定了破灭,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但是那样的爱情,冲动的结合,缺少交流的生活真的可以幸福吗?即使是在现在,21世纪的爱情就可以这样随便的结合吗?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绝对不是像他们一样可以冲动的结合的,他们爱情的.破灭在今天的我看来就似乎是一种对冲动的惩罚,由冲动的爱开始再由理智的现实来结束,如此看来,在今天这个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呢?

他们相爱了,彼此努力了,最终走到了一起,组建了家庭,可是他们彼此却又生疏了,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安静了,沉默了,最后自然而然的破灭了,消失了,分开了。这不是梦,他们真的为了这份爱努力过,可是他们既然相爱,那么努力得到的爱情为什么又要放弃呢?是他们没有努力吗?我看不是,他们有过炽烈的爱恋,他们有过寂寞的等待。“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权利。”说尽了她的坚持和毅力,我想他们一定是努力了。可是他们为什么还是分开了呢?“不过三个星期,我们似乎与与她已经更加了解,揭去许多先前以为的了解,而现在看来确实隔膜,即所谓真的隔膜了。”生活让爱情变淡了,还是金钱对身体以至精神的折磨摧残了这段爱情?在那个年代我们理解为社会摧残了爱情,生活所迫压跨了爱情。他们感情的破碎归罪与社会的黑暗。

可是这样的爱情放在今天就能长久吗?我想回答是肯定的,他们的爱情就算在今天也不过是三个星期的同居而已。他们的爱是真挚,他们都是互相倾慕对方的,但是他们冲动的结合就是破灭的开始,爱情是需要时间去好好经营,好好呵护的,没有经历恋爱的爱情注定走不到婚姻,或许婚姻可以不需要恋爱,但是没有恋爱的爱情,只是冲动的结合那就注定了破灭。他们冲动的结合,对彼此对不甚了解,他们没有恋爱,不知道该怎么彼此交流,不能很好交流的夫妻怎么过的幸福,怎么共同进退,怎么互相扶持共度难过,正因为他们缺少交流,只是在互相猜想着对方的内心世界,那样的爱情放在什么年代都是要注定破灭。

作为21世纪的青年我们对待爱情,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更不能像他们一样不去互相交流,而是盲目的猜测对方的心理。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退。那样即使生活有再大的苦难也打不到相爱的人。

《伤逝》的读后感 篇3

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那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活力,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欢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欢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理解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齐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应对子君。子君一向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此刻属于自我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我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主角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一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我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我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我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主角,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能够乱发脾气,不能够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当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我的天,就是自我的一切,一切都应当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我,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能够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之后,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我还能够重头再来。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当自我解放自我,进取地建设自我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我,把自我从身体中解放出来,抛弃妨碍自我提高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主角中都应当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

《伤逝》的读后感 篇4

第一,并未认识到物质基础的决定性作用。当结局已定,悲剧收场,他才说出。

第二,尚未分清恋爱与婚姻的不同,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冲动下的遗恨。

在这里我们想要分析的是,涓生与子君是否是真爱,还是两个对新生活向往的年青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因为彼此同是旧环境下的反抗者才抱团取暖的吗?文中,涓生对子君最热烈的爱是子君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的权利!,而后涓生却连当初求爱的场景都遗忘模糊,岂但现在,那时的事后便已模糊,夜间回想,早只剩了一些片断片了。甚至想要忘却,因为他觉得可笑,甚而至于可鄙的。只有子君她却是什么都记得能够滔滔背诵。

第三,自高自大,忽略生活环境与自身抗压、独立生活的能力。

琐事对人的影响,战士如鲁迅也为琐事所烦恼。

虚空(会馆)真实(初在一块)虚假(发现真实后)虚空(会馆)

我离开吉兆胡同,也不单是为了房主人们和他家女工的冷眼,大半就是为着这阿随。当初嫌弃阿随,想要丢弃他如今又为这阿随,可谓是讽刺之至。

《伤逝》的读后感 篇5

鲁迅先生的作品《伤逝》选自他的小说选《彷徨》,是鲁迅唯一的以青年的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做作品。

“五四”以后的青年普遍关心的是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伤逝》写的就是子君和涓生的恋爱以及其破灭过程。

小说以涓生的口吻和切身感受来描写两人曾经的热烈的爱情和最后爱情破灭的悲痛以及悔恨。涓生和子君冲破了重重的障碍,最后终于得到了他们的爱情和所谓的自由,然后在处处受到排挤的封建社会现实面前,这两个知识分子并不能仅仅依靠他们的勇气和“盲目的爱”好好地生活下去。面对着来自社会的压力和两个人各自的思想和性格方面的弱点,使得两人越走越远,最终出现了“所谓真的隔膜”,使得涓生对子君的爱情消失了。

事实上,涓生爱上的是他眼中的那个勇敢的、果断的子君,是他想象中美好化了的子君,他从这样的“分明的、坚决的”子君身上看到了中国女性的希望,这样的“轻飘飘”的爱是很不牢靠的,虽然一开始的时候他们非常幸福,然而那幸福那么虚幻,还夹杂着不安,一旦生活起来,幻想破灭,爱情也随之消失。子君大概是真爱着涓生,所以她能够为了爱走出封建,奔向自由,追求个性的解放,但是,也只是这样而已,面对涓生的变化和生活的压力,她渐渐的不安起来,以至于用不停的“考验”来给自己以信心,然而涓生最后到底还是对她说了爱情的“消失”,这对于子君来说就是希望的幻灭,最终子君被父亲接了回去,在他人的冷眼中死去。

涓生在生活的过程中逐渐领悟到要去寻找新的出路,可是,并不成熟的他面对着黑暗的社会,也只能是摸索着前进,他对于子君的去世感到强烈的自责和悔恨、悲哀,小说的最后写到“我向着新的生路跨出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虽然所说的是,他不想面对黑暗,只想用遗忘和谎言来掩盖,不让自己的真实露出来,事实上却是对于黑暗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控诉。

小说一如鲁迅的一贯作风,及其深刻地揭示了现实的问题,在黑暗社会中,恋爱和婚姻的自由不可能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的最终解决,不能仅靠着个性的解放,它只能是整个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

《伤逝》的读后感 篇6

昨日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教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梦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之后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可是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并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异常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可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之后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之后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异常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异常好,尤其是心理描述,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样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述,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可是,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之后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述,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可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可是从他的话语中,能够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感情走到一齐,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齐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之后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感情到之后不爱了。

鲁迅说感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感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我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此刻,读到《伤逝》里“感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我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向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感情,人们渴望感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感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伤逝》的读后感 篇7

钱财会影响爱情和婚姻的质量,就好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样实际。涓生和子君那永生的爱情和幸福的同居生活就在面包不存后伤逝了。

在电影《伤逝》的开头,子君是一个进步的新女性,她内心十分渴望自由、新思想,时常与涓生在会馆交流思想,涓生每次都非常期待子君的到来,甚至会为子君的迟到而感到焦躁、不安。在五四新思想浪潮的冲击下,子君勇敢地提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的观点。子君勇于冲破封建制度,敢于追求女性自由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吸引了涓生,并让涓生爱上了她。涓生在经过一系列心理斗争之后,终于提起勇气想子君表白了,很快两人在社会的偏见中开始了同居生活。

因为涓生在一个局里有份不错的工作,所以同居后涓生和子君过着相对安宁、幸福的生活。每天,他们两人默默相视,接着是放怀而亲密的交谈,后来又是沉默。但是,子君却在这时渐渐将兴趣移向生活琐事:忙着养小鸡、阿随,和小官太太暗斗,川流不息的做饭、吃饭完全没有时间读书、聊天,也没有工作,失去了进步的源泉。

由于涓生和子君的相爱是冲破社会习俗和偏见的,因此,必然遭受社会旧势力的打击和摧残。于是,涓生失业了,失去了面包。此时涓生和子君的反应时完全不同的,涓生准备给别人抄写,或者教读,或者译点书,对生活满怀信心;然而子君面对生活打击变得怯弱、凄惨,只想着一味的依赖涓生。这使涓生认为:其实,我一个人,是容易生活的只要能远走高飞,生活还宽广得很。这种想法还愈变愈浓,终于涓生向子君提出了分手,而子君只能默然离开,伤然逝去。涓生和子君那永生的爱情就这样以悲剧结束了,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这是因为面包不存,爱情便无所附丽了。

我这里的面包是泛指所有可以让我们存活的物质。面包养活我们的身体,爱情养活我们的灵魂。即使爱情再伟大神圣,没有了面包的充饥,爱情也会不堪一击,继而病倒显得苍白无生机;而没有了爱情的滋润,即使有再强大的物质财富,那也是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显得可怜悲哀。所以爱情是基础,面包是保证。

子君的家族算是富裕的,但是子君为爱情放弃了家族提供的面包,在失去了原本的面包之后,子君并没有寻找新面包的想法,而是把整个人依附给了涓生,每天过着旧式妇女的生活。而涓生因为与子君冲破封建制度的爱情也失去了待遇颇好的工作,但是涓生并没有沮丧,而是很快的进入寻找新面包的道路,尽管半个月的辛勤,只换来两张书券,但是涓生从未放弃过寻找新面包,从未放弃过生活,从未放弃过追求新生活。所以涓生与子君两人的爱情是在对待面包的不同态度上渐渐变淡的,并不是因为面包的失去才变淡的。

我认为,女人不应该把爱情看成生命的全部,也应该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经济来源,而不是依赖另一个人生存。拥有自己的面包,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才能生活,只有独立的人的爱情才能可持续的发展下去。真希望女人陷入爱情之后不要连人都不是。

特别是在这个后危机的低迷时代,大家都人人自危的日子里,暗流涌动的钱财基础像是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动不动就会压塌不那么自信坚实的情感故事。如果现在的恋人想你们的爱情继续发展下去的话,不要再一份面包两个人吃了,因为这绝对不是长久之计,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属于你们两人的面包吧,我相信,那会比世界上任何的珍馐美味都要可贵。

现在关于爱情与面包的问题烦恼了许多人,其实鲁迅早就为后人留下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了。鲁迅通过《伤逝》,鲜明地提出: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必须有自己的面包,那样爱情才能发展下去。请记住,爱情是基础,面包是保障。

《人物传记》读后感系列


如何让读后感更具个性化呢?我们读过作品后,明白了世间的真相。不妨把读后感书写一下。以下“《人物传记》读后感”由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1)

名平,屈原-文学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

战国末期楚国人杰出的政治家和爱国诗人,字原,楚武王熊通之子屈瑕的后代,丹阳(今湖北秭归)人,

屈原一生经历楚威王、楚怀王、顷襄王三个时期,而主要活动于楚怀王时期,这个时期正是中国即将实现大一统的前夕,“横则秦帝,纵则楚王,”屈原因出身贵族,又明于治乱,娴于辞令,故而早年深受楚怀王的宠信,位为左徒、三闾大夫,屈原为实现楚国的统一大业,对内积极辅佐怀王变法图强,对外坚决主张联齐抗秦,使楚国一度出现一个国富兵强、威震诸侯的局面,但是由于在内政外交上屈原与楚国腐朽贵族集团发生尖锐的矛盾,由于上官大夫等人的嫉妒,屈原后来遭到群小的诬陷和楚怀王的疏远,

怀王十五年(前304),张仪由秦至楚,以重金收买靳尚、子兰、郑袖等人充当内奸,同时以“献商於之地六百里”诱骗怀王,致使齐楚断交,怀王受骗后恼羞成怒,两度向秦出兵,均遭惨败,于是屈原奉命出使齐国重修齐楚旧好,此间张仪又一次由秦至楚,进行瓦解齐楚联盟的活动,使齐楚联盟未能成功,怀王二十四年,秦楚黄棘之盟,楚国彻底投入秦的怀抱,屈原亦被逐出郢都,到汉北,

怀王三十年,屈原回到郢都,同年,秦约怀王武关相会,怀王遂被秦扣留,最终客死秦国,顷襄王即位后继续实施投降政策,屈原再次被逐出郢都,流放江南,辗转流离于沅、湘二水之间,顷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78),秦将白起攻破郢都,屈原悲愤难捱,遂自沉汨罗江,以身殉自己的政治理想,

屈原的作品计有《离骚》、《天问》、《九歌》(11篇)、《九章》(9篇)、《招魂》,凡23篇,此外,《卜居》、《渔父》等篇是否为屈原所作,学术界尚有争议,其中,《离骚》是屈原的代表作,也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最长的一首浪漫主义的政治抒情诗,《天问》是古今罕见的奇特诗篇,它以问语一连向苍天提出172个问题,涉及天文、地理、文学、哲学等许多领域,表现诗人对传统观念的大胆怀疑和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九歌》是在民间祭歌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一组祭神乐歌,诗中创造大量神的造型,大多是人神恋歌,

屈原的作品是他坚持“美政”理想,与腐朽的楚国贵族集团进行斗争的实录,他的“美政”理想表现在作品中,就是“举贤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离骚》),所谓“举贤授能”,就是不分贵贱,把真正有才能的人选拔上来治理国家,反对世卿世禄,限制旧贵族对权位的垄断,他还以奴隶傅说、屠夫吕望、商贩宁戚的历史事迹为例,说明不拘身份选拔人才的合理性,所谓“循绳墨而不颇”,就是修明法度,即法不阿贵,限制旧贵族的种种特权,屈原的“美政”理想反映他与楚国腐朽贵族集团的尖锐对立,表达他革除弊政的进步要求,而其最终目的就是要挽救祖国危亡,使楚国走上富强的道路,与此相关,屈原的作品还深刻揭露楚国政治的黑暗、楚国贵族集团的腐朽和楚王的昏庸,表现他坚持“美政”理想、坚持节操,“虽九死而犹未悔”的斗争精神;同时表现他忧国忧民、爱国爱民、矢志献身祖国的决心,屈原虽遭谗被疏,甚至被流放,但他始终以祖国的兴亡、人民的疾苦为念,希望楚王幡然悔悟,奋发图强,做个中兴之主,他明知忠贞耿直会招致祸患,但却始终“忍而不能舍也”;他明知自己面临着许许多多的危险,在“楚材晋用”的时代完全可以去别国寻求出路,但他却始终不肯离开楚国一步,表现他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及其“可与日月争光”的人格与意志,

屈原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是浪漫主义诗人的杰出代表,作为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爱国志士,屈原爱祖国爱人民、坚持真理、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他“可与日月争光”的巍巍人格,千百年来感召和哺育着无数中华儿女,尤其是当国家民族处于危难之际,这种精神的感召作用就更加明显,作为一个伟大的诗人,屈原的出现,不仅标志着中国诗歌进入一个由集体歌唱到个人独创的新时代,而且他所开创的新诗体——楚辞,突破《诗经》的表现形式,极大地丰富诗歌的表现力,为中国古代的诗歌创作开辟一片新天地,后人也因此将《楚辞》与《诗经》并称为“风、骚”,“风、骚”是中国诗歌史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两大优良传统的源头,同时,以屈原为象征的楚辞还影响到汉赋的形成,

在中国历史上,屈原是一位最受人民景仰和热爱的诗人,据《续齐谐记》和《隋书·地理志》载,屈原于农历五月五投江自尽,中国民间五月五端午节包粽子、赛龙舟的习俗就源于人们对屈原的纪念,1953年,屈原还被列为世界“四大文化名人”之一,受到世界和平理事会和全世界人民的隆重纪念。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2)

最近一段时间不知怎么迷恋上了看人物传记类的书籍,年前我借了一本张作耀著的《曹操评传》这本书,书中主要讲述了曹操的生平以及曹操的主要思想。

对待历史人物,我一贯的思想就是不局限于读写这个人物的一本或一个版本的书。最早了解曹操,是我读《三国演义》这本书,从中知道曹操给人的印象一贯是奸诈,尤其为人不耻的就是他那句名言:宁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足见他是完全的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曹操在历史上的一段时间内曾被人称为奸雄的典型人物。可是我却一直有一个疑惑,那就是作为一代奸雄的他,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追随,并最终取得了成功?聪明睿智的诸葛亮,英武豪迈的孙权最终都败给了曹魏政权?我们学过的《龟虽寿》这首诗又是那样的大气磅礴,其文治武功可见一般。所以在平时我就很注重来阅读其他人写的有关曹操书籍。曾经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读了一本写曹操的书,记得书名叫《曹操经营争霸史》。

今天读完了《曹操评传》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曹操在历史上曾经被人称赞过,被人讽刺过,直到最近几年才又被人们称道着。读罢此书,我明白曹操之所以成功,有许多是值得让人学习的:比如说不慕虚名而重实利;要求家人崇尚节俭;在生前就做好了接班人的培养工作……

书中谈到曹操成功原因的一点引起了我很深的感触,那就是早期的曹操也想干一番大事儿,轰轰烈烈的干几件像样的事儿。可无奈手上的权力有限,为避免杀身之祸无奈辞小官不做。其实这也反映了一个现实情况,那就是有些人如果空有一身抱负而没有一定的权利,也就自然缺少施展抱负平台。没有了平台,就像一个没有舞台的演员,怎样去展示自己的绝技呢?对此我们不能只牢骚,更不该自暴自弃,而要想办法去铸就施展抱负的平台。

如果是作为一个拥有权力的领导者,要想方设法去招揽人才,善于使用人才;如果作为一个平民,要想办法去找到能够提携自己的人,作文找到靠山,主动寻找自己的伯乐,让他给我们提供一定的施展的平台,就像曹操一样以军谋政,以政制军。不在乎过程,在乎结果。战略不错,战术当千变万化不必保守一端。

读书是为了充实自己,而不是博得名声,做人要注重实效不要贪图虚名。读历史人物,学会辩证的看待其得失,万不可拘泥于书上的教条。坚持做一个务实的奋斗者!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3)

读《曾国藩传》前,觉得曾国藩只是个众人皆知、无人不晓的卖国贼,勾不起我的阅读兴趣。但翻阅数页之后,似乎有点爱不释手了。

从国家和民族角度而言,曾国藩的确是个置民族的安危、人民利益不顾,屈服于西方列强对华政策而又竭力维护清王朝封建统治的卖国贼。对于其一生的罪恶我觉得不应该归咎于他个人品质,而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由他出身的半殖民地条件下的地主阶级决定的。从个人角度而言,我觉得曾国藩是个修养颇高,有头脑、有远见和有谋略的人物。

他的一生经历大致可以分成七个阶段:跻身六曹、创建湘军、坐困江西、决战安庆、攻陷天京、剿捻失败和抑郁而死,可谓有起有伏,人生变数无穷,读之颇有感触。

首先,曾国藩精通古文,广泛猎读,在学术上向很多当时有名人士请教,这些不仅增长了个人方面的见识,也大大提高了个人声望。曾国藩能如此顺利成为二品官,一方面是由于自身勤奋好学和聪明能干,另一方面是由于受到穆彰阿的垂青和举荐。也许是这一切对于曾国藩来说太顺利了,造就了他当初锋芒毕露、自恃清高的性格,使他在坐困江西期间处处碰壁、受到地方官员的百般排挤和刁难。

其次,曾国藩经过一年的大彻大悟再度出山,受命为钦差大臣和两江总督,为其大展夙志提供了舞台。其实曾国藩受命为两江总督是清政府为形势所逼,迫不得已,由于清政府所依靠镇压太平天国的江南大营就在此时溃败,只能依靠曾国藩集团所创建的湘军来镇压太平天国了。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机会永远垂青于有准备的人。

再次,湘军攻陷天京以后,曾国藩自剪羽翼,释清廷疑忌,自保末路,足见其经验丰富,政治嗅觉之灵敏,审事详明,处事果断。

最后,曾国藩是个爱才如命,求才若渴的贤人。行军打仗,每到一地,必广为访案,凡具一技之长者,必设法延至,收为己用;闻有德才并兼者,更不惜重金,驰书礼聘。他还能虚心纳言,鼓励众幕僚直言敢谏,故能收到集思广益的效果。他在事业上能够取得如此成功,与其有很大的关系。

读此书不仅让我对曾国藩有了更为全面、细致的了解,从中受到不少启迪,而且加深了我对近代清朝历史的认识,同时引起我对那拉氏慈禧太后的兴趣。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4)

他短小臃肿,外表解释,生就运动家般的骨骼。一张土红色的宽大的脸,到晚年才皮肤变得病态而黄黄的,尤其是冬天,当他关在室内远离田野的时候。额角隆起,宽广无比。乌黑的头发,异乎寻常的浓密,好似梳子从未在上面光临过,到处逆立,赛似“梅杜萨头上的乱蛇”。眼中燃烧着一股奇异的威力,使所有见到他的人为之震慑;但大多数人不能分辨它们微妙的差别。因为在褐色而悲壮的脸上,这双眼睛射出一道旷野的光,所以大家总以为是黑的,其实却是灰蓝的。平时又细小又深陷,兴奋或愤怒的时候才大张起来,在眼眶中旋转,那才奇妙的反应出它们的真正思想。他往往用忧郁的目光向天凝视。宽大的鼻子又短又方,竟是狮子的相貌。一张细腻的嘴巴,但下唇常有比上唇前突的倾向。牙床结实得厉害,似乎可以可破核桃。左边的下巴有一个深陷的小窝,使他的脸古怪地不对称。 他,预言了一个民族的复兴——德意志联邦,他,象征着一世纪中人类活动的基调——力! 他,就是在十八世纪这个最混乱最秽浊的时候闪耀着的巨星——贝多芬! 在这里,我们没有资格去评论一个如此伟岸的大师,我们只能匍匐在他脚下,挣扎着希望去触碰他的脚趾。 贝多芬一生苦难不断,痛苦不堪。 一开始,人生于他就显得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想开拓他的音乐天分,把他当作神童一般炫耀。四岁时,他就被整天地钉在洋琴面前,或是一架提琴一起关在家里,几乎被繁重的工作压死。他的童年尽管如是悲惨,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个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 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更大的痛苦就已在叩门,耳聋已开始它的酷刑。耳朵日夜作响;他内脏也受剧烈的痛苦磨折。听觉越来越衰退。这一切对贝多芬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折磨。要知道,一个音乐大师,如何能够进入无声的世界! 更可怕的是,他的精神还受到的深深的打击。他两次坠入了爱河,但是最终爱情带给他的不是快乐,不是幸福,而是更大的痛苦。尤其是他的心灵已因疾病变得虚弱的时候,当他热恋的人圭恰迪妮嫁给了加伦贝格伯爵,狂乱的情绪更有把它完全毁灭的危险。他的一生就在这一次,似乎到了颠蹶的关头。 如此多的苦难加负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我们怜惜,我们叹息,我们感慨。但是,往往是苦难才能筑就英雄! 莫扎特,除了拥有童年美好的回忆,一生也是贫困潦倒,郁郁而终。米开朗基罗,一生被人嫉妒,常常中了暗箭,并且病魔缠身,令他苦不堪言,还有懒惰恶劣的一家人,像是一个无底洞,把米开朗基罗辛苦赚来的钱花得一分不剩。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苦难不是阻碍我们前进的重重障碍,是磨练我们品行,我们意志的磨金石;是鞭策我们走向成熟,走向成功的马鞭。 我们的生命要的不是一味的风平浪静,我们要的是与风暴搏斗,与礁石较劲的惊心动魄。只有在经历了惊涛骇浪后,我们的生命才能真正绽放,被铭记。 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5)

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于10月5日离世,这位一手打造苹果帝国的神一样的人物,走完了短短56年的人生,业界在对乔布斯逝去极尽惋惜的同时,也在期待他本人授权的传记早日面世。这样一个查字典是如何炼成的?

1.富有说服力

早期的乔布斯要是在旁边的话,气味的确是会有点难闻,就是这样的乔布斯把自己训练得能长时间不眨眼地盯着别人看,还发现了用这招可以说服别人做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它能够救人的命,你能想办法把启动时间减少10秒吗?他问。Kenyon说有这个可能。乔布斯走到白板前,说,假如有500万人在使用Mac,而每天需要额外的10秒来启动,加起来每年就有近3亿个小时,这就相当于每年至少救了100条命。

2.告诉别人怎么做

乔布斯称不上是真正的程序员或者技术工程师,更无法和微软的比尔盖茨相提并论了,但是,他对技术和设计有着一种直觉的理解,这最终改变了世人对电脑的期待,更改变了消费电子行业。

老实说,我们原来并不知道友好对电脑意味着什么,是乔布斯告诉了我们。TerryOyama,早期Macintosh设计团队的成员。

3.相信你的直觉

我在自己的职业生涯里,凭直觉不只一次抓住了机会。而乔布斯对自己的品味有着深刻而恒久的信仰,深信要是自己喜欢些什么,公众也同样会喜欢。而他几乎总是对的。

贝尔在发明电话前有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

4.敢于冒险

在他整个职业生涯里,乔布斯抓住了多次机会,首先是成立了苹果,然后出走,直到1997年再回来。在一个大多数公司都在想方设法进行多样化经营的年代,乔布斯领导下的苹果却反其道而行之,削减业务,精简产品,专注在相对较少的领域上面。如果他认定某样东西将来会获得成功,他会改变苹果整艘船(或至少某些方面)的航向,朝一个方向进发。

乔布斯的管理哲学之一就是,要不时地抛抛骰子,把公司赌在某个新的想法或科技上面。

我有这个疯狂的想法:我们可以通过ipod的广告影响来卖出更多的Mac.此外,ipod还可以把苹果定位成创新的、年轻的公司。所以我把7500万的广告费用拨给ipod,哪怕这个产品按比例还分不到1%.这意味着我们完全统治了音乐播放器市常我们比别人多投入了一百倍。

5.用优秀延续优秀

无论是产品还是电影,乔布斯总是力图要创造优秀的后续产品/续集。在职业生涯的早期他做得并不成功(比如Lisa电脑),但他在皮克斯和苹果都证明了自己能够做到。

的两个最大商业成就,一是苹果,二是大名鼎鼎的制作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的pixar皮克斯动画公司。3D动画和苹果,都是艺术和科技结合的最佳案例。乔布斯,是现代版的达芬奇。

最后,也许是读者最为关注的,乔布斯作为一个商业奇才,他的哪些特质是可以借鉴和学习的?书中有很多答案。总之,他不是一个通常标准中讨人喜欢的人,绝对不是。他有极强的领导特质:影响力;惊人的产品和市场直觉;聚焦能力;永远用最好的人才等等。有一点很关键,书里有很多案例,就是他做很多事情的时候,比如重回苹果,其动机并不是为了钱。这是一个有非常强大信仰的人。

我想说的是,一个伟人的炼成,需要社会提供的精神养料,需要父母师长的呵护,更需要他对自己聚焦式的锻造。在我心目中,乔布斯是一个现代版的东方圣贤,因为他信奉禅宗,信奉简单即美。他把这种哲学用到了极致,做出的产品如艺术品一般,为亿万人喜爱。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6)

《朱元璋传》这本书颠覆了我对一代领袖人物的认识,在我的思想中,我认为作为领导者,首先从形象上来说是很端庄的,有着一副和善亲民的相貌。可是,朱元璋的相貌却很不体面,在晚年的时候特别难看,一副凶相。其次从胸怀上来说,我认为领导者的胸怀很宽广,能一切为人民考虑,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可是朱元璋称帝后,心胸极其狭隘,为了巩固统治,站稳脚跟,屠杀大量的无辜者。

下面,我就谈谈我对朱元璋的认识。通过朱元璋的童年生活,我认识到朱元璋并不是一个幸运儿。他没有生长在一个富贵家庭,而是一个穷佃户。他遭受了旱灾、蝗灾、瘟疫等苦难。紧接着,他又遭受了失去父亲母亲的重创。小小年纪的他就面临着如何对付肚子的穷苦日子。尽管他很穷,但他从小就很讲义气,为了让自己和小伙伴们吃上一顿肉,他杀掉了田主家的牛,为了伙伴们不受惩罚,他主动承担起了杀牛的责任,结果挨了一顿毒打。后来,为了解决吃饭问题,朱元璋做过游方和尚,到处叫化。再后来,朱元璋为了翻身过上好日子,他投奔了红军。就这样,一步一步,朱元璋起初到处碰壁,然后慢慢地建立了自己的统治,他的成功既有个人因素,也有外在因素。首先,从个人因素来说,朱元璋的成功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朱元璋遇事勤快。他敢作敢为,接到了命令,执行得很快,办理得也很好,打仗总是领头向前,一定要打胜仗,也一定完成预期的战果。二、无私,讲义气。每次打了胜仗,朱元璋从不把功劳归到自己身上,他总说功劳是大家的,然后会把得到的赏赐公公平平地分给同伴,因此,他得到了大伙的认同和赞赏。三、看重纪律。朱元璋在做了小军官后,时时强调纪律,严格训练士兵,并能以身作则。四、有计谋。朱元璋在紧要关头,总是能给上级出谋划策,使局势转危为安,因此他总是能得到上级的信任。此外,他还要求手下的士兵不要抢夺百姓的财产,给人民树立一个好形象。朱元璋随事提出办法,合情合理,有分寸,又会说话,深得将士的信服。五、心狠手辣,有野心。朱元璋为了自己的地位更上一层,他不惜借刀杀人,杀死了自己的岳父。六、做事果断。朱元璋下定决心做的事,就一定要做成,哪怕有风险,也会坚持到底。其次,从外在因素来说,朱元璋的成功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上级的赏识。郭元帅认为朱元璋是一个有才能的人,于是将他看作自己的心腹,并招他做上门女婿,这对朱元璋来说无疑是一个向上的梯子。二、部将的帮助。在与陈友谅的交战中,为了取得胜利,朱元璋利用与陈友谅相熟的部将康茂才前去打听情况,并掌握了陈友谅的行军路线,于是朱元璋取得胜利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三、利用元军内讧的优势。朱元璋在南征北伐战争中,趁元朝内部打得火热,他便东征西讨,扩大地盘,充实军力。四、将士的忠贞。朱元璋的将士对他忠心不二,踏踏实实地为他效力,成为了他的亲信。朱元璋从一个小流氓到红军大帅,再从吴国公到吴王,最后成为了大皇帝,他让我认识到想要成功,不仅自身要努力,还要善于利用外在优势。

朱元璋的成功称帝,并没有给人民带来安居乐业的生活,相反,他带给人们的是恐惧,是暴虐。朱元璋称帝后,他建立了自己的军队,并制定了新的官僚机构,他实行了大一统和分化政策。为了朱家万世江山的稳固,朱元璋诛杀了大量的将功臣宿;为了使知识分子不敢说话,他通过文字狱诛灭文人;为了控制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他制定了特务制度。通过这些,虽然他的统治稳固了,但社会的生机也被窒息了。到后来,明朝终究摆脱不了衰亡的命运,走到了尽头。

纵观朱元璋的一生,有辉煌的时刻,也有失败的时刻。他的残酷暴行使得人们民不聊生,破坏了社会的安定,但同时他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今人看待古人,应该用两分法的观点去看待,既要看到他的缺点,也要看到他的优点。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7)

前天把曾国藩看完了,曾国藩从某种角度来说算是半个圣人,看完之后的确有过人之处,但离王阳明,孔子或者诸葛亮来说,真的是有些不如。

曾国藩一生又笨又慢平天下,读书的时候笨,哪怕是躲在他床底下的小偷都会背诵了,他仍然背的支离破碎,他的起伏得从团练说起,一手创建湘军,严格要求,制度分明,把太平天国成功的熬死。之后又不贪大喜功,于是能够终老。

不过我看曾国藩一生除了做人以外,他的功劳不是很明显,创建军队,抵抗太平天国的时候也是胜少败多,他会识人,手下的兵将确实是将才,成功阻击太平天国的进攻,给太平天国沉重打击。如果太平天国不内乱,我估计曾国藩想有所作为就有些难上加难了。

除此以外,我觉得曾帅得胜以后不要太张扬,甚至让弟弟罢官回家的举动更让人钦佩。曾国藩除了稳中求胜外,还有几点需要学习。他的毅力和克制力非常人可比;认准目标不顾一切的性格值得学习;打脱牙和血吞的忍耐力让人钦佩;曾国藩还善于分析归纳,格言是凡事要靠自己;脚踏实地,不见兔子不撒鹰,不做好准备不出马;得势时知道人生要绝对严肃;曾国藩的座右铭是慢慢来;和是中华文化的精髓,运用的相当娴熟;他前半生层层碰壁,后来总结改过为,需要有谦的美德,必须要圆滑;只有相信运气在人生中的巨大威力,才算是真正的懂得何谓人生。

这就是曾国藩,一个读死书,打呆仗,却能建立不朽事业的曾国藩。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8)

李嘉诚,一个让我非常钦佩的人。曾经偶然读过他的《诚信赢天下》之书,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读完李嘉诚传奇的一生,让我心存最深的不是他如何以超人之术创立的宏基伟业,而是他那和睦的待人处事态度和他对做任何事情的诚信态度.我想就是因为拥有这个才成就了他今天的事业,这就是”超”之所在。

做人诚信不可抛。人生之舟,不堪重负,有弃有取,有失有得。失去了美貌,有健康陪伴,失去了健康,有才学追随,失去了才学,有机敏相跟。但失去了诚信呢?失去诚信,你所拥有的一切:金钱、荣誉、才学、机敏……就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如过眼云烟,终会随风而逝。

李嘉诚统领长江实业、和黄集团、香港电灯、长江基建等集团公司,全球华人首富,全世界华人最成功的企业家。

为什么他会如此成功,理由很简单,诚!经商的人恪守“价格无二,童叟无欺.”人无诚信不立。无诚信的人不可能做好人,也难以赢得别人的信任。

我想作为学生,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也有很多不诚实的行为。抄袭别人的作业,作弊,撒谎等等。选择诚信,因为是正确之选。在我们一一权衡之后,我们终会发现,在人生面纱下最迷人的,是那没有矫饰,最朴实不花哨的诚信,我们会发现,没有了诚信,生活原来是那样的索然无味。

就诚信而言,(书中令我佩服的还有很多,但李超人的诚信是我最敬佩的.)中讲了这样一件事情,他还在开塑料花厂的时候,有位欧洲批发商看中了李嘉诚的企业,想大量收购,可这时刚好李的企业资金发生了问题,所以那位批发商在和李做生意之前附带一个条件,那就是找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或个人做担保。李嘉诚在找不到担保人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去开发新产品,结果他通宵赶出了9款样品。第二天连忙去和那个批发商交涉,他用自信而执着的口气说:”请相信我的信誉和能力,我的原则是做长生意,做大生意,薄利多销,互利互惠”。批发商微笑的说:”我早已找好一个担保人了,那个人就是你,你的真诚和信用就是最好的担保”。此次生意的成功更使长江公司实力上了一个台阶。

有时候我觉得名人的成功是运气,其实他们是付出了努力,有他们做人的坚定信念,种种原因才会让他们成功。其实离我们也并非遥不可及。一切来源于生活的点滴。

李嘉诚15岁的时候,其父亲病逝。为了养活母亲和三个弟妹,李嘉诚被迫辍学走上社会谋生。当时为一间玩具厂制造公司当推销员。工作虽然繁忙,失学的李嘉诚仍用工作之暇到也笑进修,补习文化。

这一点让我颇有感触,现在的我们,没有家庭的负担,学习是我们生活的主干股,而我们仍旧颓废,不思进取,连本身的课堂都毫不在乎,更别提去夜校进修了。有时候我总想长大后赚很多钱来孝顺父母,其实现在父母希望的只是有着一份过硬的成绩单来回报他们。李嘉诚的坚强让我由衷的佩服。

背好诚信的行囊,抓牢诚信的行囊,人生路上的步履才更平稳,足音才会更坚实!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9)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让我百感交集的书,名叫《海伦凯勒传》。

在海伦凯勒她出生几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病,让她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那双将要探索世界的眼睛,从此他成了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重废残疾的人。

她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学习,可谁也没料到她能凭着自己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向可怕的疾病挑战,在病魔面前,她没有屈服过、没有认输过。而是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和难以做到的困难。

海伦凯勒是一个非常不寻常的女孩 ,她凭着顽强的、惊人的意志学会了读书和说话,脾气不再暴躁,甚至开始和亲人以外的人沟通。最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成为了一位学识渊博,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五种语言的着名的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世界各地,为盲人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她获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赞扬,并得到许多国家政府的嘉奖。

如果把我和海伦。凯勒相比,我是渺小的,她那种惊人的意志、顽强拼搏到底的精神、对美好 明天的懂憬,无法与之相比。

《海伦凯勒传》她给了我的是无比的震撼。我应该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那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精益求精、以拼搏到底的精神,实现了她人生最瑰丽的梦想的精神。

《人物传记》读后感(篇10)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我最喜欢《100个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100个科学家的经历各不相同,但他们的共同之处是:惜时如金的勤奋,孜孜不倦的好学。

等一下杀我的头!这是古希腊著名学者阿基米德临死前说的话。他是怕死吗?不,他是为科学,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科学。公元前2xx古罗马侵犯叙拉古王国。当罗马士兵闯进阿基米德的房门时,这位花白胡子的老人正手托下巴,聚精会神地看着他画在地上的几何图形,以至当寒光闪闪的利剑碰到他鼻尖时,这位老科学家才从数学的迷梦中惊醒,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他毫无惧色地用手推开利剑,十分平静地说:等一下杀我的头,再给我一会儿工夫,让我把这条几何定律证明完毕,可不能给后人留下一道还没有解出来的难题啊!说完,他继续研究地上的几何图形。残暴的罗马士兵杀死了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屠刀只能砍下阿基米德的脑袋,却砍不掉他献身科学的精神。

阿基米德为什么能这样呢?是强烈的爱国心铸就了阿基米德献身科学事业无私无畏的精神。这种强烈的爱国心,献身科学的精神不正是当今我们青少年应该具备的吗?我们现在的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人民的生活远不富裕,我们有责任也有信心,用自己的双手,用科学知识,让中国走进世界先进的行列。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100个科学家的形象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他们每一个人,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份好素材。在他们身上我知道了该怎样努力奋斗,该怎样珍惜时间。今后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他们,他们是我前进道路上的指路明灯。

"植物的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