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读完的书,如果不能理解它,那么等于没读。最近读了作品,感受颇多,这些人生阅历只有记录下来才能让人印象深刻,你是否在苦恼怎么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我们整理了《未选择的路》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1】
今天,我们与老师一起学习了美国着名诗人弗罗斯特的一首诗---《未选择的路》。诗人借自然之路写对人生之路的思考。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了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示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了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这首诗写的就是一个重要的人生选择。
这首诗实际是写人生道路。诗人写作的重点却不是那条已经选择的路,而是未选择的路。诗人感叹人生有许多道路可供选择,但一个人往往这能走一条路,而还有其他许多条路,因为人生短暂而只能放弃。人生道路的选择带有偶然性、随意性。那些未走的路,才能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道路,而重在对未选择的道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让人更深入地思考人生的选择问题。其实为选择也就是选择。正是生活中许多人对于选择的不满,才更加产生了对选择眷恋。所以这首诗中诗人念念不忘的是那一条未选择的路,而不是已经选择的路。这也正是人生的真实写照。在面临人生选择时的犹豫与彷徨。
人生只能选择一条路,没有回头路可走。因此,必须慎重选择;同时,不能随波逐流,应自主选择。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2】
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时,我们便带着美好的梦想,带着远征的行装,开始了我们人生的旅途。我们出发时也许是风和日丽;走着走着,茫茫的荒野只是泥泞与黑暗。于是,我们开始迷惘忧虑,懊丧不已,后悔当初没有走上岔口那边的路,那片风景也许是花红月圆,阳光灿烂。
当我们开始抱怨自己浪费了太多的时光,抱怨自己用尽了所有的力量,成功却已被先行者站上。那时,我们就忍不住去憧憬那未选择的路。此时,谁又在我们选择时,可以给我们先知般的预示:选择这条是正确的,只要你走过了一段人生,将不会再后悔犹豫。
选择的困难围绕着我们的生活,有对有错。但是无论怎么选择,只有我们自己可以掌握。诗人告诉我们,选择了平坦安稳,你就将错过艰难奋斗后的狂喜和一路奇伟瑰丽。一个人不能同时做两个选择,人生的选择有时也意味着一种放弃。
未选择的那条路,也许总给人留下一点美丽的想象。但是“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选择了奋斗,那里也许有荒漠沼泽,也许有雨雪风霜,但对于坚强的信念,艰辛也是一道绚丽的风光。境随情迁,随心而往,总有一天会与美好不期而遇!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3】
康玲艳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每一个高三学子的梦想就是能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当年的我也不例外。为了能够实现这个梦想,白天全神贯注生怕漏了一丝细节的上课,深夜挑灯夜战查漏补缺的做题,起早贪黑是标配,反复刷题是常态。这样单调但充实的生活便是我记忆中的青春。早自习朗朗的读书声,那是梦想发出的声音;晚自习灯火通明的教学楼,那是梦想散发的光芒。不负青春,不负韶华。当知道高考成绩的那一刻,我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但此时却有一个难题摆在面前,那就是志愿的填报。经过几番思考挣扎,多方比较筛选,最终选择了山西师范大学,但内心总有一丝不安。
不要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我们在每一个节点所做的选择,一定是当初最优的选择。我们要做的就是不仅做好人生的每一个选择,更重要的是选择之后我们依旧要奋力拼搏!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4】
我若能变出一片森林,我选择变在沙漠之中;我若是百万富翁,我选择匡助有难题的人们;我若是考虑是财富仍是国家利益,我选择后者。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不是最好的,但我的选择,我相信!
在音乐与明星中,我选择高山流水,那优雅的旋律,赛过一切时尚;在漫画与语文之间,我选择语文,那山中杂诗中的斗胆勇敢想象,从窗户里飘出来的云足以打败那些无聊的庸俗。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很老土,但我的选择,我相信!
固然上网便利又令人愉悦,但在网友与朋友中,我选择和他们一起去公园玩,由于只有面对面的交流,才会有最大的乐趣;我喜欢玩科技产品,但我却不喜欢产业,由于就是他把我们夸姣的'家园破坏得疲劳不堪。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很矛盾,但是我的选择,我相信!
得了第一名,我选择自信的笑而不是故作谦虚;碰到伤心事了,我会嚎啕大哭而不是假装满不在乎;我失败了,我不会让自己虚伪的平静,而是对自己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不够蕴藉,但我选择了真诚。
在碰到有难题的白叟,我一定会伸出援助之手,尽管可能会被误会;在尽情玩耍与埋头苦读之间,我选择努力学习;在网络游戏与泛滥的题海之间,我选择向学习前进;也许我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曲折道路,但每次的转折使我又多了一次经验。
糊口中的选择有良多良多,但我的选择我相信。正如法国的蒙田所说:假如收留许我再过一次人生,我愿意重复我的糊口。由于,我向来就不后悔过去,不惧怕将来!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5】
读了这篇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颇有深感。对于我们在成长道路上前进的学子们寓意深刻。这个“路”字,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表面的意思,是自然的道路,而另一种是深层意思,那就是人生的道路。
鲁迅老先生曾说过:“本来世界上是没有路的,真正的路是靠人走出来的。”这是一句多么意味深长的话。
是啊!人生的道路充满荆棘与坎坷,种种的挫折会迎面而来,这时,就要看你是否能勇敢面对,战胜它。志(错字)者才能为王。而弱者就会庸碌一身。
选择一条正确的路,会影响你的一身,选择了一条歪路,也会影响你的一身。也许你在经历人生道路时,你会遇到地雷或炸弹,使你寸步难行,随时面临着死亡;你还会遇到鲜花和彩虹,是你觉得生活是一大乐趣,可你千万别忘了,不能骄傲。要学会接受成功与失败。
一条正确的道路是由努力组成的,努力就等于自信+谦虚+勤奋。
父母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呕心力血,把自己赚来的汗水钱都头在了儿女的身上,只求他们能够好好学习,为祖国做贡献。有时,看见自己的儿女不努力在qq上聊那些无关紧要的话时,就会真的很生气,和你说,你却还顶嘴,他们的生气是爱你,是关心你,为了你不走错一步路。现在你应该明白了把,那你就拿出行动,证明给他们看,让他们知道你还是努力的,他们肯定感到欣慰的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6】
好像人生之路必须要慎重选择,才能一生无悔。
但是,要知道:想要做到让人生无悔,那一般都是不可能的。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关于人生的小诗。作者在选择人生之路的时候,久久踌躇以至于不能向前看。虽然他已经选择了他心目中的人生之路,但是他对未选择的路非常向往、期待。也许,他后悔选择了这条路。
我想,这所谓的未选择的路,也许就是决定你一生的命运的东西。对于作者的踌躇,我认为他是对的。任何事情不是随意过过就算了,包括你的人生之路,而是当你面对极难的抉择时,慎重选择。也许这样,一生无悔的愿望有可能会被实现。
可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自然,这当中也就包括着人们的想法——也是多样的。有的人会慎重,但有的人却能在选择了之后毫不后悔地走下去。但是,归根究底,人生之路还是要慎重选择,尽管慎重过后还是后悔。
因为,人的一生,就是需要不断地去尝试,才能造就精彩纷呈的人生本色。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7】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诗歌中,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读这首诗,最先引起我共鸣的是它的题目——《未选择的路》,何谓“未选择”呢?就我个人的理解,“未选择”也就意味着一种舍弃,舍弃了你面临的众多选择中的其余对象,说到底,这本质上就是一种选择。而接下来诗的内容也挺发人深思的,全诗共四节,第一节写两条路,第二节写选择的路,第三四节写未选择的路,诗人为什么要这样写?在我看来,诗人是在感叹人生有许多条路可选择,但因为人生短暂,更因为人生没有返程而只能放弃其他许多条路,许多人的人生之路的选择都带着偶然性和随意性,那未走的路才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路,而重在写对未选择的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深入的思考人生选择的问题。因此,面对人生的选择,我们一定要慎重,当我们作出了一种选择很可能也就意味着我们放弃了另一种人生的路。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人生似乎总要遇到很多的岔路,面临很多的选择,对于已经不再年幼的你我来说,似乎“选择”遇到的太多了,甚至很多关乎一生···可是有多少人能在选择了以后毫不后悔的走下去?也许有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会想,如果当初我选的是另外一条路或许今天我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如果恰逢别人选的是你没有选的那条路,而且成绩显着,那种不是的滋味会更浓,可是我们不知道的是也许那个人正在他那边望着你走的这条他没有选的路兴叹呢!
读了这篇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我感触颇深。人生的道路千万条,但一个人一生中往往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一旦选择了决无重走之机,所以必须慎重,不要随波逐流,而要经过自己慎重的思考作出独立自主的选择。正如 鲁迅先生所说的“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对此,我们可以从更深的层次考虑,对于人生道路的选择,不是我们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想法,因此各自的选择就有可能不同。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对于人生道路的选择,我们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然后选择了之后,面对我们选择道路中的各种阻碍,我们要尽我们最大努力扫除掉,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最终我们是能够达到目标的,因为我们所做的都是在为这而努力着。我想,只要我们能活出自我,只要我们能为我们的选择付诸汗水,我们就活得无悔,活得有意义,这就会让我们的选择变得有意义,人生也就不算白来一趟了。
读《未选择的路》,我真的是想到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在我看来,作者写这首诗歌有可能也是为了告诉我们,我们千万不要为了我们那未曾选择的路而迷茫着,我们得坚定理想、坚定信念,为了我们的选择而努力,而不是朝三暮四,不断念叨“如果当初不这样做的话,不是这样选择的话,就会怎么怎么样···”。
而现在,我们大学生所要做的选择,就是努力学习,当然,这种学习不仅包括课本上的知识,还需要我们参加一些有意义的实践活动,以此来不断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有用。我们不能成为只会读书的人,我们更要成为将知识为我们所用的人。人生也就那么匆匆百年,我们更需要做出正确选择,让自己的人生不致你们低调、不致那么碌碌无为。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8】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
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的与情感的混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蕴含,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9】
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在这片绿色的世界里,我站在一个分岔路口,望着两条小路:黄褐色的泥土发出特有的朴实香味,小路两旁是矮矮的灌木和高大的各种树,这些树木隔绝了两条路,假如你选择了这一条,那你就无法目睹另一条路上的景色。现在,这两条路就摆在我眼前,我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我很难选择,我在这个路口伫立,徘徊,希望自己能够做一个明智的选择。但我能看到的只有这些:泥土,树,诱人的风景,至于后面会有的磨难或是挫折,我都无从得知。最终,我还是作出了决定:
“但我却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条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我带着好奇和忐忑的心踏上了这一块土地,这条路上树木更加茂密,在这条路上,一切是那么安静,只有我的脚步声发出“沙沙”的声音。周围的一切都那么美丽,踩在结实的土地上,边上是绿色的植物,一片片叶儿绿得发亮,一根根树干高大健壮,天空适量舍得,像一块碧蓝的宝石,上面荡着雪白的云朵,偶尔会有几只鸟飞过。我不禁被景色迷住了。如此美丽的景色,为什么没有多少人看来欣赏呢?因为景美,想看见它们必须要付出代价:地上的荆棘载途,偶尔还会有巨石拦路。这实在太累、太苦了,许多人因为不愿付出,所以就原路返回,走到了另一条路上。但我不会放弃。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我选择的这条路很长很长,延绵不断,但我依然决定要坚持走下去。我不怕荆棘刺伤我白嫩的皮肤,也不怕被尖锐的的石头割得鲜血直流,这都无法阻挡我对前方美景的追求!想起那个岔路口,摆在我面前的另一条路,它是怎样的呢?我又无从得知,那条路上的景色又是如何呢?它会有这么困难吗?我希望可以去看看那条路的样子。但是,我若是退出,那么我在这条路上的付出不是又白费了吗?我还是决定这条路走下去。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也许我会后悔,也许不会。当我开始回忆当时所做的选择,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我都不知道。但是我不能想要重来一次,因为我没有机会反悔。我的一生都在走这一条路,也必须走这一条路——因为它是我选择的人生之路。
人生之路,既已选择,何必反悔。希望你在人生的岔路口,做一个对的选择,不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未选择的那一条路,不必去幻想它的美好,是怎样的一帆风顺。要始终记得一点:没有付出代价,怎会有收获?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10】
《未选择的路》是我在七下语文课本中最喜欢的诗。老师说,选择你自己喜欢的文章来朗读,我一眼中挑中了它。
《未选择的路》讲述了诗人处于一个路口,选择行走的路。这个路口有两条路可以行走:一条是多人走过的平坦大道;另一条却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的小径。诗人出乎平常人意料地选择了那条幽静的小径。
那平坦的大道定然好走,可是,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作文上定然也没什么惊奇的发现,因为这平坦的大道也许只能平平淡淡地走到这条路的尽头。而那条幽静的小径呢?虽然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可正因为人迹罕至,说不定也会有不一样的发现,走到这条路的尽头时,无论成功与否,都会不枉走这一趟。
这首诗是诗人借自然界的路,表达自己对人生之路的思考。这两条路,也正象征两种不同的人生之路。正处于最好奇的年龄的我,也会选择那小径,我相信,它一定比另一条路更精彩。
诗人在结尾处“将往事回顾”时,却留下一点淡淡的忧愁叹息。可是我更相信,我不会后悔选择这小径,即使这条小径布满荆棘,但因为人生的路,要坚持自我的选择,那才是不一样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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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选择的路读后感(范文十篇)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让我们深入了解它,感谢您看完这篇文章请相信这是一篇有关您的重要主题的好文章。读书的目的,不在于取得多大成就,而在于,当你被生活打回原形,陷入泥潭时,给你一种内在的力量,在阅读完作品后,相信很多人与作者产生了情感共鸣。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全面地理解书中隐藏的思想和情感。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1)
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在这片绿色的世界里,我站在一个分岔路口,望着两条小路:黄褐色的泥土发出特有的朴实香味,小路两旁是矮矮的灌木和高大的各种树,这些树木隔绝了两条路,假如你选择了这一条,那你就无法目睹另一条路上的景色。现在,这两条路在我前面。我只能选一个。
我很难选择。我站在这个十字路口徘徊,希望能做出明智的选择。但我只能看到这些:泥土、树木、迷人的风景,至于后面会有苦难或挫折,我无从知晓。
最终,我还是作出了决定:
“但我却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条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我带着好奇和忐忑的心踏上了这一块土地,这条路上树木更加茂密,在这条路上,一切是那么安静,只有我的脚步声发出“沙沙”的声音。周围的一切都那么美丽,踩在结实的土地上,边上是绿色的植物,一片片叶儿绿得发亮,一根根树干高大健壮,天空适量舍得,像一块碧蓝的宝石,上面荡着雪白的云朵,偶尔会有几只鸟飞过。我不禁被景色迷住了。
如此美丽的景色,为什么没有多少人看来欣赏呢?因为景美,想看见它们必须要付出代价:地上的荆棘载途,偶尔还会有巨石拦路。
这实在太累、太苦了,许多人因为不愿付出,所以就原路返回,走到了另一条路上。但我不会放弃。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我选择的道路漫长而绵延,但我还是决定继续走下去。我不怕荆棘刺痛我的娇嫩**或被锋利的石头刺伤,这无法阻挡我对前方美景的追求!想想那个岔路口,我面前的另一条路,是什么样的?
我又无从得知,那条路上的景色又是如何呢?它会有这么困难吗?我希望可以去看看那条路的样子。
但是,我若是退出,那么我在这条路上的付出不是又白费了吗?我还是决定这条路走下去。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也许我会后悔,也许不会。当我开始回忆起当时的选择时,我不知道它们是对是错。但我不想回来,因为我没有机会回去。
我一辈子都在这条路上,我必须走这条路——因为这是我选择的路。
人生之路,既已选择,何必反悔。我希望你能在人生的岔口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后悔你的选择。未选择的那一条路,不必去幻想它的美好,是怎样的一帆风顺。
要始终记得一点:没有付出代价,怎会有收获?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2)
这次我正忙着准备考试。我觉得时间不够,所以我没怎么读那些课外书。不过在朋友柜子上偶然看到了弗罗斯特的诗歌集,好奇心驱使下,我翻开来看了看,觉得里边的诗歌蛮精辟的,特别是这首《未选择的路》更是给了我不一般的感想。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诗歌中,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读这首诗,最先引起我共鸣的是它的题目——《未选择的路》,何谓“未选择”呢?就我个人的理解,“未选择”也就意味着一种舍弃,舍弃了你面临的众多选择中的其余对象,说到底,这本质上就是一种选择。然后这首诗的内容也很发人深省。整首诗由四部分组成。第一节写两条路,第二节写选定的路,第三节和第四节写未选定的路。诗人为什么这样写?
在我看来,诗人是在感叹人生有许多条路可选择,但因为人生短暂,更因为人生没有返程而只能放弃其他许多条路,许多人的人生之路的选择都带着偶然性和随意性,那未走的路才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路,而重在写对未选择的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深入的思考人生选择的问题。因此,面对人生的选择,我们必须谨慎。当我们作出选择时,很可能会放弃另一种生活方式。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人生似乎总要遇到很多的岔路,面临很多的选择,对于已经不再年幼的你我来说,似乎“选择”遇到的太多了,甚至很多关乎一生···可是有多少人能在选择了以后毫不后悔的走下去?也许有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会想,如果当初我选的是另外一条路或许今天我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如果恰逢别人选的是你没有选的那条路,而且成绩显著,那种不是的滋味会更浓,可是我们不知道的是也许那个人正在他那边望着你走的这条他没有选的路兴叹呢!
读了这篇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我感触颇深。人生的道路千万条,但一个人一生中往往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一旦选择了决无重走之机,所以必须慎重,不要随波逐流,而要经过自己慎重的思考作出独立自主的选择。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对此,我们可以从更深的层次考虑,对于人生道路的选择,不是我们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想法,因此各自的选择就有可能不同。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对于人生道路的选择,我们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然后选择了之后,面对我们选择道路中的各种阻碍,我们要尽我们最大努力扫除掉,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最终我们是能够达到目标的,因为我们所做的都是在为这而努力着。我想,只要我们能活出自我,只要我们能为我们的选择付诸汗水,我们就活得无悔,活得有意义,这就会让我们的选择变得有意义,人生也就不算白来一趟了。
读《未选择的路》,我真的是想到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在我看来,作者写这首诗歌有可能也是为了告诉我们,我们千万不要为了我们那未曾选择的路而迷茫着,我们得坚定理想、坚定信念,为了我们的选择而努力,而不是朝三暮四,不断念叨“如果当初不这样做的话,不是这样选择的话,就会怎么怎么样···”。
现在,我们大学生必须做出的选择是努力学习。当然,这种学习包括课本里的知识,我们需要参加一些有意义的实践活动,丰富自己,实自己越来越有用。我们不能成为只会读书的人。我们应该识为我们使用知识的人。生活就是这样匆匆百年,我们需要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不会让你低调,不会那么平庸。
人生总要遇到很多的岔路,面临很多的抉择,对于已经不再年幼的你我来说,似乎“选择”遇到的太多了,甚至很多关乎一生……可是多少人能在选择了以后毫不后悔的走下去,也许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如果当初我选的是另外一条路或许今天我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如果恰逢别人选的是你没有选的那条路,而且成绩显著,那种不是滋味的滋味会更浓。可是你不知道的是那个人正在他那边望着你走的这条他没有选的路兴叹呢!
人生是场ab剧,选了a剧就再也没有机会选b剧了,不仅没有机会选连试看的机会都没有,你永远无法想象到另一种生活会是什么样的!
我很喜欢一个游戏《剑侠情缘》,选择不同的路线.地点就会导致不同的结局,甚至让你不知是哪一个起了决定性作用……人生何尝不是这样呢,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啊~~
有一句广告词我很喜欢“成功路不同各有各成就!”殊途同归,既是如此!
相信自己的方式,偶尔停下来看看别人”,但不要动摇自己!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在这片绿色的世界里,我站在一个分岔路口,望着两条小路:黄褐色的泥土发出特有的朴实香味,小路两旁是矮矮的灌木和高大的各种树,这些树木隔绝了两条路,假如你选择了这一条,那你就无法目睹另一条路上的景色。现在,这两条路在我前面。我只能选一个。
我很难选择。我站在这个十字路口徘徊,希望能做出明智的选择。但我只能看到这些:泥土、树木、迷人的风景,至于后面会有苦难或挫折,我无从知晓。
最终,我还是作出了决定
“但我却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条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我带着好奇和忐忑的心踏上了这一块土地,这条路上树木更加茂密,在这条路上,一切是那么安静,只有我的脚步声发出“沙沙”的声音。周围的一切都那么美丽,踩在结实的土地上,边上是绿色的植物,一片片叶儿绿得发亮,一根根树干高大健壮,天空适量舍得,像一块碧蓝的宝石,上面荡着雪白的云朵,偶尔会有几只鸟飞过。我不禁被景色迷住了。
如此美丽的景色,为什么没有多少人看来欣赏呢?因为景美,想看见它们必须要付出代价:地上的荆棘载途,偶尔还会有巨石拦路。
这实在太累、太苦了,许多人因为不愿付出,所以就原路返回,走到了另一条路上。但我不会放弃。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我选择的道路漫长而绵延,但我还是决定继续走下去。我不怕荆棘刺痛我的娇嫩**也不怕被锋利的石头割成鲜血,这阻止不了我追寻前方美丽的风景!挡我想到那个岔路口并把它放在我面前时,另一种方法是什么?
我不知道,那条路怎么看?会这么难吗?我希望我能去看看那条路的样子。
但是,我若是退出,那么我在这条路上的付出不是又白费了吗?我还是决定这条路走下去。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也许我会后悔,也许不会。当我开始回忆起当时的选择时,我不知道它们是对是错。但我不想回来,因为我没有机会回去。
我一辈子都在这条路上,我必须走这条路——因为这是我选择的路。
人生之路,既已选择,何必反悔。我希望你能在人生的岔口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后悔你的选择。未选择的那一条路,不必去幻想它的美好,是怎样的一帆风顺。
要始终记得一点:没有付出代价,怎会有收获?
今天,我们与老师一起学***国著名诗人弗罗斯特的一首诗---《未选择的路》。诗人借自然之路写对人生之路的思考。
1912年,当弗罗斯特38岁时,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在模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可能更平坦稳定的生活,选择诗歌。他对自己说:
“写诗吧,穷就穷吧。”这首诗写的就是一个重要的人生选择。
这首诗实际是写人生道路。诗人写作的重点不是选择的道路,而是没有选择的道路。诗人感叹,人生有很多选择的道路,但往往可以走一条路,还有很多其他的路,因为人生短暂,只能放弃。
人生道路的选择带有偶然性、随意性。那些未走的路,,才能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没有写选择的道路,而是把重点放在感叹未选择的道路上,这可以打动读者的心,让人们深刻地思考人生的选择。
其实为选择也就是选择。正是许多人对生活中的选择感到不满,才使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所以这首诗中诗人念念不忘的是那一条未选择的路,而不是已经选择的路。
这也正是人生的真实写照。在面临人生选择时的犹豫与彷徨。
人生只能选择一条路,没有回头路可走。因此,必须慎重选择;同时,不能随波逐流,应自主选择。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罗伯特·弗罗斯特所写的《未选择的路》,感慨颇多。
在文章开头,作者说黄林有两条路,但我不能同时踏上。我在十字路口站了很长时间,我看着一条路走到尽头,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面临着这么多的选择。当我们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我们开始选择是马上起床还是再睡3分钟?马上就起床,可以让我们一天的时间更加充足,可是赖床3分钟就可以让我充分的心里准备来面对崭新的一天。坐在桌边,我们得先选择是吃馒头还是喝汤?
当我们出去的时候,我们会考虑今天是骑自行车,坐公共骑车还是散步?生活中充满了这样的选择。连智勇无双的哈姆雷特都曾感叹: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a question.何况是碌碌无为的我们呢?
正如作者在这首诗的结尾所感叹的,但我知道这条路是无止境的,我恐怕回不来了。也许很多年以后,在某个地方,我会叹息一生。森林里有两条路,我选择人少的那条,这决定了我的人生之路。
生活中有成千上万条路,但我们的选择决定了他的方向和旅程。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一旦我们选择,我们就再也不会回去了,因为生活中没有排练,没有机会再来。所以选择时我们必须慎重,不要随波逐流,而要经过自己慎重的思考作出独立自主的选择,选择了之后,我们要尽我们最大努力扫除掉障碍一切,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决不可犹豫不断,或者抱怨“当初如果没这样做会怎么怎么样……”
面对选择,我们必须谨慎,选择好了的道路,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这正是作者要传达给我们的信息。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4)
这是美国作家费罗斯特的作品,作者通过写自然界的路写人生的之路,读此作品,颇有感悟。
我看到这个题目,一下子就想起了六年级做过的一篇阅读张爱玲的《非走不可的弯路》,书中曰:“人生的路千万条,可有一条路,却是非走不可的。虽然它弯弯曲曲,坎坎坷坷,却充满了无穷的诱惑,即使有人阻拦,有人劝阻,也毫不动摇,即使跌得头破血流,摔得鼻青脸肿,也义无反顾。因为年轻时不摔跟头,不碰壁,怎能炼出钢筋铁骨呢?”
在《未选择的路》中文章侧重写诗人费罗斯特选择的人迹更少的路,这注定是一条坎坷的人生之路,却是使人奋进的人生之路,是诗人的“荒草萋萋,十分幽寂”。而正因如此,才会决定诗人一生的道路。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也不会舒舒服服,青春是充满奋斗、激情与艰难险阻的。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选择直面困难,走向奋斗之路,艰辛之路,哪来人生的成功之路?
诗人和文中写到“难以回返”“不停地走”证明了我们应该不怕困难,迎难而上。当你真正挺了过来,并且颇有成就,你会发现再苦的路,也走得值。
未选择的路,未知的路。现在,让我们也来选择自己的路,我认为我要做的事就是好好学习,不管在学习上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应该努力攻克,希望自己能调整好心态,继续努力前行。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5)
在危险面前,有人选择出击,有人选择回避;在奉献面前,有人选择全力以赴,有人选择退避三舍;在人群当中,有人选择他人,有人选择自己。人生无时无刻不在面临着选择,每次选择,得到的结果也是不同的。
最近,我学了一首哲理诗――《未选择的路》。作者通过写自然界的路来叙述人生的路有千万条,选择了就再也不能回头的一个哲理。当我们来到这世界时,我们便带着美好的梦想,开始了我们人生的小路。刚开始的风景让我们赏心悦目,信心剧增。走过了阳光,走过了树林,突然电闪雷鸣,阻挡了前进的道路,在心中漫延的只有迷茫与黑暗。于是,我们开始忧虑,懊丧不已,后悔当初没有选择那一条路,那边也许是阳光灿烂的。
然而后悔也没有用,昨日的太阳已落,生命的旅途没有返程的路线,自己选择的路,含泪也要走完。
也许我们会错过春天,但是我们还有秋天,不是吗?也许我们错过了太阳,但是我们还有月亮,不是吗?也许现在是大雨倾盆,可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或许那一条路更加糟糕,我们也是幸运的,不是吗?我们要坚持走下去。有时,艰辛也是一道绚丽的风光。
也许飞去了太多时光,也许用尽了所有力量,也许成功者已站上领奖台,可是回头看看自己曾经经历的风雨,即使成功的不是你,但是我们坚持走完了这条路,我们将会有一种莫大的成就感。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作家罗伯特・弗罗斯特写的。他当时就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当农场主,二是做一个诗人。最后他毅然选择了走那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的小路。结果却创造了奇迹,走出了一片天地。
其实,我们每天都面临着诸多选择。选了这条路,就意味着必须放弃其他的所有条路。从每天早上起床开始,我们就面临着选择:是起床努力实现梦想,还是低头继续做未做完的梦?勤奋未必会成功,懒惰必然会失败。只有 你自己做出选择,才能决定你自己的成功与否。
我们不可能预知未来,不会知道路的那边会是什么,路上会发生什么。在做选择时必然会犹豫,在路口徘徊。一条宽阔的大路,一条狭窄的小路。当必须做决定时,一切决定权都在你自己手里,命运是由你自己安排的,酸甜苦辣也只有自己去品味。
人生没有回头路,一旦选择就要义无反顾的走到底。所有应该慎重,考虑周全,做好心理准备。因为一旦选择了,真的就没有了回头的机会了。既然选择了,就只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勤奋坚持走下去。有可能走得很成功,在这条路上开拓了一片天地,成为这条路上的佼佼者;也有可能失败了,因为自己的闪失失去了机会,从此一蹶不振,没了出头之日。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是啊,人生就是如此,一旦选择就是一生的选择,只有靠你自己去争取机会,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6)
今天,我们与老师一起学习了美国着名诗人弗罗斯特的一首诗---《未选择的路》。诗人借自然之路写对人生之路的思考。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了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示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了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这首诗写的就是一个重要的人生选择。
这首诗实际是写人生道路。诗人写作的重点却不是那条已经选择的路,而是未选择的路。诗人感叹人生有许多道路可供选择,但一个人往往这能走一条路,而还有其他许多条路,因为人生短暂而只能放弃。人生道路的选择带有偶然性、随意性。那些未走的路,才能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道路,而重在对未选择的道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让人更深入地思考人生的选择问题。其实为选择也就是选择。正是生活中许多人对于选择的不满,才更加产生了对选择眷恋。所以这首诗中诗人念念不忘的是那一条未选择的路,而不是已经选择的路。这也正是人生的真实写照。在面临人生选择时的犹豫与彷徨。
人生只能选择一条路,没有回头路可走。因此,必须慎重选择;同时,不能随波逐流,应自主选择。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7)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有时候,独自在公园里散步,迷茫地在树林里走着,突然,前方出了一个分岔口,左边的是一条宽广的、没有障碍的路;右边的是一条狭窄的、坑坑洼洼的路,我站在这个分岔口前,面对这条截然不同的路一条平坦,一条崎岖,而我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崎岖的那一条。茂密的树林在那儿发出诱人的光彩,那里充满着冒险,每一步都需要我自己去走,尽管那儿有着危险,但我还是迈出坚定的步伐向前走去。
在生活中、成长中也是如此。有两条路供你选择,一条是父母铺好的鲜艳的红毯,一条是需要你自己开辟的泥泞小路。
在别人为你铺垫的那一条路上,你不会轻易摔倒,即使摔倒,也不会摔得粉身碎骨,因为,有人扶着你,他们会在你跌倒后,急忙跑来扶起你,并注视着你,注视着你走在光鲜的红毯上;而在那条寥无人迹的泥泞小路上,事事都需要自己去面对,去开掘,经验需要自己去积累,没有什么是可以供你参考的,你常常会摔倒,但没有人来扶你,没有人拍拍你裤腿上的泥巴牵着你一步一步向前走,你得自己爬走来,你得坚定地看着泥沟里倒映的自己,你得大声地说:我能行!
这条路看起来艰辛,而在你走过后,往回看,啊!那是自己创造出来的点点滴滴啊!而在这时,你已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往后,你走得越来越顺利,在你成功后,这些经验会永久会陪伴着你,你绝不会忘了他们,他们也会时时刻刻提醒着你,因为在你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了一串难忘的人生经历。
别人为你铺的路,看似光鲜亮丽,平坦得使你每一步都稳当,但这也都是别人开辟创造的路,你只是按着脚印重复走一遍罢了,比起这一条路,我更愿意走那条充满泥泞的路。虽然在那条路上,我磕磕绊绊,我跌倒了无数次,这条路上充满危险,可我坚信我会成功,于是又坚强地爬起向前走去,在我成功之后,这条丰富了我人生阅历的路,将会成为我人生中的难忘回忆,铭记于心,我便不会再摔倒。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8)
读完这首诗,引发了我的思考。
人生中有很多的选择。大大小小,小的小到,中午走出校园选择吃什么;打开笔盒选哪一支笔写作业……大的大到,选择哪一所小学或哪所初中……
记得以前听过一次演讲,演讲的内容已是模糊不清了,但演讲的题目却是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做好每一次选择,你将会很优秀!》。
做好每一次选择,你才会很优秀。当你回到家,是选择首先打开书包,认认真真的写好每一项作业,每一道习题,每一个汉字?还是选择首先拿出手机,玩一局游戏,聊一会儿QQ,看一章漫画?当上课铃打响后,你是选择和同桌讲讲小话,和前后桌传传纸条,看似“风风光光”的混过那神圣的四十五分钟?还是选择好好听讲,认真做笔记,抓紧每分每秒?
每个选择看似很小,但日积月累下来,成就的,也许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学霸或是一个考试靠拜佛的……。
我想每次,当上课铃打响后,选择好好听讲,认真做笔记的同学;每次回到家选择认真写作业,用心看书的同学,一次两次,也许看不出变化,但是时间长了他们就是越学越轻松的大学霸了。
所以,做好每次选择吧,不管大小,这样,你将会很优秀!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9)
人的一生中都会面临选择。学习上,生活上,友情上。这些选择可能十分简单,而有时会使你犹豫不决,但人生之路的选择是怎样的呢?
《未选择的路》一诗读起来总有些忧郁、无奈的色调,原本诗是十分典雅的,但“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带来的轻声叹息引人深思。选择了之后,如果觉得这条路艰辛难以成功,想再返回选择的起点,还可能吗?这句话就是答案。
人生之路的选择,即使后悔也无法回返,这是令人惋惜的。正确选择的道路就变得重要。
如果你选择了自律,选择了品学兼优,沿着这条路向深处慢慢走去,你一定会感谢自己当初选择了这条路,虽路径坎坷不平,难以开拓,但所收获的,会超乎你的想象。同样,选择另外一条路——路径平稳,走下去并不是那么艰辛,但它象征着懒惰,平庸。终有一天,你会后悔选择了它,“要是选择了另一条路就好了”成为你所苦恼的事。然而你已经深深陷入了这条路中,想返回却感到无能为力。
可能少数人会选择努力奋斗,所以这条路开拓起来会很艰难,但也因此更具魅力。
选择不能重来,只要选择了一条,必然会放弃另外一条。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选择优秀还是平庸时需要慎重,不见风使舵,不随波逐流,选择通向高处的人生之路。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10)
我若能变出一片森林,我选择变在沙漠之中;我若是百万富翁,我选择匡助有难题的人们;我若是考虑是财富仍是国家利益,我选择后者。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不是最好的,但我的选择,我相信!
在音乐与明星中,我选择高山流水,那优雅的旋律,赛过一切时尚;在漫画与语文之间,我选择语文,那山中杂诗中的斗胆勇敢想象,从窗户里飘出来的云足以打败那些无聊的庸俗。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很老土,但我的选择,我相信!
固然上网便利又令人愉悦,但在网友与朋友中,我选择和他们一起去公园玩,由于只有面对面的交流,才会有最大的乐趣;我喜欢玩科技产品,但我却不喜欢产业,由于就是他把我们夸姣的'家园破坏得疲劳不堪。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很矛盾,但是我的选择,我相信!
得了第一名,我选择自信的笑而不是故作谦虚;碰到伤心事了,我会嚎啕大哭而不是假装满不在乎;我失败了,我不会让自己虚伪的平静,而是对自己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不够蕴藉,但我选择了真诚。
在碰到有难题的白叟,我一定会伸出援助之手,尽管可能会被误会;在尽情玩耍与埋头苦读之间,我选择努力学习;在网络游戏与泛滥的题海之间,我选择向学习前进;也许我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曲折道路,但每次的转折使我又多了一次经验。
糊口中的选择有良多良多,但我的选择我相信。正如法国的蒙田所说:假如收留许我再过一次人生,我愿意重复我的糊口。由于,我向来就不后悔过去,不惧怕将来!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11)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诗歌中,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读这首诗,最先引起我共鸣的是它的题目——《未选择的路》,何谓“未选择”呢?就我个人的理解,“未选择”也就意味着一种舍弃,舍弃了你面临的众多选择中的其余对象,说到底,这本质上就是一种选择。而接下来诗的内容也挺发人深思的,全诗共四节,第一节写两条路,第二节写选择的路,第三四节写未选择的路,诗人为什么要这样写?在我看来,诗人是在感叹人生有许多条路可选择,但因为人生短暂,更因为人生没有返程而只能放弃其他许多条路,许多人的人生之路的选择都带着偶然性和随意性,那未走的路才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路,而重在写对未选择的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深入的思考人生选择的问题。因此,面对人生的选择,我们一定要慎重,当我们作出了一种选择很可能也就意味着我们放弃了另一种人生的路。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人生似乎总要遇到很多的岔路,面临很多的选择,对于已经不再年幼的你我来说,似乎“选择”遇到的太多了,甚至很多关乎一生···可是有多少人能在选择了以后毫不后悔的走下去?也许有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会想,如果当初我选的是另外一条路或许今天我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如果恰逢别人选的是你没有选的那条路,而且成绩显着,那种不是的滋味会更浓,可是我们不知道的是也许那个人正在他那边望着你走的这条他没有选的路兴叹呢!
读了这篇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我感触颇深。人生的道路千万条,但一个人一生中往往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一旦选择了决无重走之机,所以必须慎重,不要随波逐流,而要经过自己慎重的思考作出独立自主的选择。正如 鲁迅先生所说的“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对此,我们可以从更深的层次考虑,对于人生道路的选择,不是我们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想法,因此各自的选择就有可能不同。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对于人生道路的选择,我们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然后选择了之后,面对我们选择道路中的各种阻碍,我们要尽我们最大努力扫除掉,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最终我们是能够达到目标的,因为我们所做的都是在为这而努力着。我想,只要我们能活出自我,只要我们能为我们的选择付诸汗水,我们就活得无悔,活得有意义,这就会让我们的选择变得有意义,人生也就不算白来一趟了。
读《未选择的路》,我真的是想到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在我看来,作者写这首诗歌有可能也是为了告诉我们,我们千万不要为了我们那未曾选择的路而迷茫着,我们得坚定理想、坚定信念,为了我们的选择而努力,而不是朝三暮四,不断念叨“如果当初不这样做的话,不是这样选择的话,就会怎么怎么样···”。
而现在,我们大学生所要做的选择,就是努力学习,当然,这种学习不仅包括课本上的知识,还需要我们参加一些有意义的实践活动,以此来不断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有用。我们不能成为只会读书的人,我们更要成为将知识为我们所用的人。人生也就那么匆匆百年,我们更需要做出正确选择,让自己的人生不致你们低调、不致那么碌碌无为。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篇12)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作家罗伯特・弗罗斯特写的。他当时就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当农场主,二是做一个诗人。最后他毅然选择了走那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的小路。结果却创造了奇迹,走出了一片天地。
其实,我们每天都面临着诸多选择。选了这条路,就意味着必须放弃其他的所有条路。从每天早上起床开始,我们就面临着选择:是起床努力实现梦想,还是低头继续做未做完的梦?勤奋未必会成功,懒惰必然会失败。只有 你自己做出选择,才能决定你自己的成功与否。
我们不可能预知未来,不会知道路的那边会是什么,路上会发生什么。在做选择时必然会犹豫,在路口徘徊。一条宽阔的大路,一条狭窄的小路。当必须做决定时,一切决定权都在你自己手里,命运是由你自己安排的,酸甜苦辣也只有自己去品味。
人生没有回头路,一旦选择就要义无反顾的走到底。所有应该慎重,考虑周全,做好心理准备。因为一旦选择了,真的就没有了回头的机会了。既然选择了,就只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勤奋坚持走下去。有可能走得很成功,在这条路上开拓了一片天地,成为这条路上的佼佼者;也有可能失败了,因为自己的闪失失去了机会,从此一蹶不振,没了出头之日。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是啊,人生就是如此,一旦选择就是一生的选择,只有靠你自己去争取机会,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
夏至未至读后感(必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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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1
夏至未至读后感两篇
(一)
暑假看了一本《夏至未至》。翻开书的刹那,仿佛又回到了那年夏天,在角落里安静的感受着书中的生活气息。我总是容易伤感,总是容易陷入回忆。
有人说:人老了,便总爱回忆过去。我老了么?也许是吧,从开始变得沉默的时候,我就开始苍老了。不过,苍老的是灵魂而已。再次阅读这本书,我很想说“年轻真好”。因为年轻,所以肆无忌惮;因为年轻,所以可以在那么多的悲伤中倔强的不屈的站立。遇见是一个那么倔强的女孩,只是一个理想,便让她勇往直前,不再回头。只是在她勇往直前的同时,她看不到青田掉落在地上大颗大颗的悲伤。她总是把那些伤害把那些悲伤压缩再压缩,压缩到自己也无能为力了,可还是会感到疼痛。看到她,我突然就想起在阳光下,也同样的站着那么一个女孩,总是叛逆的倔强着,总是不屈服,可是我分明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孤单和落寞。就那么的轻轻的映在了我的心底,于是那模糊的身影和那苦涩的笑容也同样在记忆中留下了痕迹。可是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时间总是会改变一些人。当七七为了自己按下红灯的一刻,就注定了遇见的命运被改写,注定了她的悲伤咆哮着奔腾而出的那一天。
立夏,一个温暖而善良的女生。她讨厌虚伪讨厌那些富家子女的矫揉造作,她给了遇见温暖给了七七信任给了傅小司爱给了陆之昂亲人般得感觉。她在面对李嫣然时的无力,在和陆之昂一起时的搞怪,对遇见这个大家口中所谓的“坏孩子”给予的温暖,为傅小司做的一切……她是那么平凡而又特别。她很坚强,不会再外人面前流泪,哪怕很难过很难过。她也很脆弱,会抱着遇见放声的大哭。可是还是没能逃过命运的捉弄,还是在最最美丽的年华留下了无法磨灭的伤痛。对于七七,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或者很多人在自己的.利益面前也会如她一般吧。背叛,太过沉重。可是七七的确是背叛了,背叛了大家对她的信任。而傅小司呢,总是让人想到那种很干净的味道,虽然话不多,但是却仍有一颗温暖的心。当陆之昂那温暖的笑容被沉默代替时,才突然感觉到什么叫做世事无常。如果他的母亲不会离开,那么他的命运是不是也不会如此。难道只是因为立夏是小司的天使,断桥是遇见的天使,小司是陆之昂的天使,所以他们才会再彼此的世界里如流星般得划过,在最美的年纪遇见又分离。
傅小司在他《天使》画册里写了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时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会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他爱立夏,但是留在他身边的却是七七,而他对立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对于七七,立夏没有恨她,离开,是她唯一的选择。离开,也留给了傅小司一个光明的前程。正如小四说的:“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被原谅的理由,让我们重新来过”。可是真的可以重新来过吗?钟表可以回到过去,却已不是昨天。那些走失的爱情,那些腐烂的友情,在时间的缝隙中渐渐被碾碎,渐渐地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
剥一颗糖放在口中,酸,酸得脸都皱在了一起。仿佛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冲淡心中的悲伤,才能让自己不这么难过。我以为一切都会这么安然的,一步一步的走下去。我以为遇见会实现她的梦想,因为她是那么的执着。我以为立夏和小司会幸福的在一起,而陆之昂,那个总是有点痞痞的男孩,也会有自己的事业,毕竟他们都是那么优秀的人。但是后来,他们一个个失散,失散在了悠悠的岁月中,失散在了那苍老的时光里。就像现在的我们,带着那么多的回忆,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中和那么多人擦肩而过,遇见又离开。
(二)
我是知道《夏至未至》这本书的。可是,若要让我写出现在的季节,我便也只好说——夏至未至。
很早前,几个同学便约好放假去爬山,好不容易盼到放假了,早晨起来时,天空还晴,吃完饭,刚装好爬山的东西时,便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不一会,雨便下起来。
我知道今天的爬山计划一定泡汤了,便坐在窗前看起了正对面的敖包山。雨天有很多的雾。请他时,看着山腰上开满的桃花,很是漂亮。但雨天看起来,那似白似粉竟模糊起来,隐隐约约,飘忽不定。像是没有景物的海市蜃楼,竟也不比晴天逊色!
但那山脚处的树,却在牤牛河的映衬下,在雨中的雾中格外显眼,那树上叶子的颜色,是夏天的浓绿,又是春天的似绿似黄,远远望去,那桃花和绿树像是一幅浸了水的山水画!但这一切,却又放在了北方的小镇。
雨还在淅沥沥的下着,雾也散去了一些,丁香花的香气在雨中顺着我开启着的窗子,一丝一丝的浸进鼻中。经雨冲洗过的小镇,越发显的宁静。一个还穿着工作服的工人,一手举着伞一手拎个布袋,匆匆走过对面的街道。他一定想在雨天没活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2
未至的夏,未满的局
郭敬明文笔依旧,哀伤依旧。他以自己真实的情感凝结成《夏至未至》,让我们看到了书中扑向盛大死亡的夏。看了那么多书,《夏至未至》是第一个让我感动的。
傅小司与陆之昂;
傅小司与立夏;
立夏与程七七;
程七七与遇见;
遇见与段桥......
他们都生活在郭敬明的笔下,永远生活在从未到来的夏天。
故事开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樟脑和一个昏昏欲睡的场景。几名年轻的高中生在这里开始了他们安静而缓慢的生活。
故事的前半部分很美,所以人们不认识破坏和平。可人终是要成长,终是要堕入黑暗的社会。
在夏至的时候,傅小司和立夏在北京遇见程七七,陆之昂去了日本。我互相认识 在这座钢筋混凝土的城市,我遇到了段桥,他们将共同实现自己的梦想。
很快,陆之刚回来了,这是个好消息,但后来被郭敬明化为黑血,闻起来很恐怖。程七七的背叛欢迎陆之刚的到来。为了钱,为了名利,她强迫立夏离开,打破了她遇到的梦想。
为什么?人都是这样污浊不堪的吗?程七七,背叛了流动的香樟。
结局无疑是悲痛的。段桥在最后一刻放弃了剑桥大学,选择了见面。段桥疯狂的追着头也不回的遇见。可当遇见回头时,却看见呼啸而过的大客车和一朵朵盛开的血莲。
陆之昂也因伤人入狱,立夏因为程七的谎言离开了傅小四。香樟,不再流动了。
在傅小司最后一张**里,我记得一句非常感人的话: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xx夏至.尾声
当我们以为发生过的事情,其实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我们以为我们爱的人,却一直爱着我们。
悲惨的结局,收以安静的尾。那是一个未满的尾啊!我希望他们用流动樟脑来完成。在未至的夏里,成就一个圆满的局。
家长感言
每个人的好习惯都应该从小养成,我们的父母也不例外。小时候,他经常给他讲一些古往今来许多名人的读书例子,从中也了解一些肤浅的道理。他进小学后,学校老师还推荐了一些好的课外读物。
作为家长,对老师的做法一直都很配合。但是我觉得孩子对读书有了自主的认知,还是在进入中学以后,特别是老师们在对他进行课本上的知识进行教育以外,还叫他们看一些辅导材料和一些名人名著。对于那些仍在养成良好习惯的孩子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
在我们家庭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和他进行较好的沟通,告诉他知识是从读书中汲取和养成一个良好的读书习惯。这将对他的学习乃至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起到很大的作用。现在王梓豪在学校老师和我们家长的共同教育下,我觉得他对读书已经有了一个较好的认识,我们希望他能在书中得到有益的知识,同时取得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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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9日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3
遇见的比赛失败,段桥的车祸,傅小司受到陷害,陆之昂为他出头意外入狱,立夏的伤心离开以及——七七的背叛。一切都是那么突然和连续,太晚了无法平静面对,太晚了无法用双手保护自己,但已经支离破碎。
“一场雪,下了,积了,最后化了,人间依然是人间,踩下去的脚印清晰记录你一路迷失的过程。原来,青春是如此脆弱,无法留住。”
原来,青春是如此脆弱,无法留住
还记得遇见拉着立夏冲向教室的情形,还记得每晚桌上必备的热牛奶和干毛巾,还记得陆之昂的傅小司在草坪上打斗得满头是草的身影,还记得七七深夜在宿舍楼门口的大铁门外送立夏的生日礼物。还记得……好多好多。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是的,感谢他们,在那离夏天最近,又最远的地方。
夏至,还未至。
【教师点评】
《夏至未至》是一本怎样的书呢?“‘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是的,感谢他们,在那离夏天最近,又最远的地方——夏至,还未至。”这是小作者对该书的高度概括和感悟。也许是同龄人易于产生共鸣,也许是有着同样的青春际遇,也许有着相似的青春萌动,小作者巧妙地将《夏至未至》还原成了现实生活版本。
无论是“立夏第一次离开家住校,第一次在墨绿色中抱着喜爱画家的画昏昏睡去,第一次冒冒失失地撞到了个性迥异的男生,结交了除一起长大的程七七之外的新朋友”,还是“三人可以一起去画室画画,一起逃课去看画展,一起跑到学校的草坡上写生”,或者是“遇见的比赛失败,段桥的车祸,傅小司受到陷害,陆之昂为他出头意外入狱,立夏的伤心离开以及七七的背叛” ……生活有多丰富,青春有多丰富。虽然“夏至未至”,但青春已经到来,感谢未至的夏至,感谢已到的青春!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4
天空似乎被飓风吹了一整夜,干净得没有云。只剩下彻底的纯粹的蓝色,张狂地渲染在头顶上面。像不经意间,随手打翻了蓝色的墨水瓶。
——题记
“我们要听到大风吹过峡谷,才知道那就是风。我们需要看到白云漂浮在山上才能知道那是云。”这是我翻开这本充满青春气息的书所看到的第一句话。
之后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故事中那个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两个穿着单薄的白衬衣,骑着单车穿梭在香樟阴影下街道的男生;两个女孩子手牵着手冲下楼梯,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的场景让我感觉到这一切是那么的和谐。
但时间的齿轮也颠覆了他们的生活。在看到傅小司出席陆之昂妈妈的葬礼的时候,陆之昂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和嘴唇上没有刮的胡子,还有那熟悉的白衬衣,只是上面蹭着一块一块的泥的时候,我的心刺痛地难受。可能是因为周围的人都是黑人,在整个黑人的世界里,只有陆之刚是纯白的,所以我才会感到痛苦。
在喧闹的人群中,陆之昂就像一个洁白而安静的忧伤牧童。
后来,当傅小司看到吕之昂和一群流动的小流氓走在一起,吕之昂看到傅小司被旁边的武岳掐着,吕之昂的心顿时变得愤怒起来。但现在,尽管有许多话要讲,却不知如何开口,也许这就是男生都比较好面子的缘故吧。
立夏,一个单纯单纯的女孩,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觉得真实而不起眼。李嫣然的衣服弄脏后,我遇到了立夏,提出给她买新的赔偿金。但后来遇见陪立夏看到衣服**的时候却发现遇见没有带够钱,当她回头看立夏的时候,却发现立夏连说话都带着哭腔的时候,我像是突然穿出地面般大口呼吸了一下空气。
傅小司,立夏,陆之刚,见面,段桥,青田。我看到你十年来的成长和十年来的悲伤。同样,也看过了从浅川到上海的十个夏至。
在书的最后有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然后消失了。
但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界上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一直站在樟树下等待。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我们自己。三年后的今天,当一切都照原样发生时,阳光的角度、空气的气味、森林中迅速消失的飞鸟都不会改变,只有想说再见的人才会改变。
所以,我不知道会不会像三年前的告别一样,再也见不到对方了?
流年未亡,香樟依旧,夏天终于走到了最后。再见了,我熟悉的浅川一中。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5
关于夏至未至读后感
小司曾经说过,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她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是你的恋人,也许是你的父母,也许是你仅仅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这些人安静地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陪你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夏至未至》读后感--杜婷婷。于是你的人生就有了幸福的回忆,即使以后你的道路上布满了风雪,可是你依然可以想起曾经幸福的事情,你就可以依然勇敢。
然后世界仿佛又回归创世之初,静默地让你恍惚认为,谁也没有来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快节奏的生活不断变化着我对细节处的留心,即使拥有了再多的感动,在我的心海里,也只是一时的浪潮,浪潮过后,一切恢复平静。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总是会不自觉的拿起来翻阅着,即使是从当中的任何一页看起,也能够体会到其中蕴涵的丝丝触动,心里也就像是微风过境,唤醒出一片片的生机盎然,久违的感动,我也重新感受到了。
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对于我来说总是一种惊喜,我也可以不厌其烦的反复阅读一遍,两遍,三遍,感觉它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人物情节环境,我更看中的这本小说所展现出来的一个你我都未曾踏足过的世界,在书中的人物被命运的大手痛击了一下时,我背过身,悄悄的抹去了残留眼角的泪水,我其实也想了解一下他们是如此的悲伤。在他们开怀大笑时,我也会跟着哈哈大笑,生活中有泪有笑,这才算是有意义的生活,不是吗?在他们从意志的低谷重新一步一步的爬上来时,我也想起了现实生活中所需要的,不就是他们那种顽强的精神吗?无论你是一帆风顺还是一路泥泞,只要坚持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执着,最终一定会超越自己的,读后感《《夏至未至》读后感--杜婷婷》。在他们面对着艰难的抉择时,仔细想想,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抉择的一生吗?不断思考,不断衡量,不断抉择,就这样不断的再重复着一次又一次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的选择。我想,这样的一部小说,教给我的,不仅仅是这些吧!
在我的心中,一直期盼着有这样的一部小说,它能让我在静静散步的途中回想起来,接着慢慢的忆起当中某年某天所发生的事情,接着再次因为他们而触摸到了感动。我想,《夏至未至》也许能够填补这个空白吧!翻阅着《夏至未至》时,仿佛也从现实世界里抽离出来,回归到他们的世界里,时间似乎就这样流逝走了,是流向了一个更漫长的未来,还是倒流回曾经那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当中?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从来都是旁观者,既无法触摸他们,也无法和他们交流,只能做的,也就是见证着命运的车轮是如何轰隆隆的朝另一个未知开去,而他们却一无所知。见证着他们是如何像扯线木偶那样被上天玩的遍体鳞伤,而又无力还击。也见证着他们如何完美的.演绎出了一场缓慢而忧伤的故事。人生本来就像一场变幻莫测的风雨,一切都无法预知,也许就是一个瞬间,就足以颠倒人的一生。尽管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也足以让我感极而泣!
遇见
遇见,这位倔强得像一只高贵而骄傲的燕尾蝶的女生,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也许就像她的名字那样,不断的遇见,不断的让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会不经意的记住她的坚强,还记得遇见每天晚上都会一个人淋着雨回到宿舍,她不喜欢打伞,立夏总是会在门口等着遇见回来,并为她递上一条干毛巾什么的,她说过一句话:"也许知道前面有人在等待自己的时侯,人会变得格外勇敢吧"我们难免也会有找不到该遵循的方向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如果身边的人都给予你关心和爱,或许我们都会拾起已经丢掉的勇气吧!她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她的唱片能够出现在专辑销售榜的第一名,为此,遇见付出了很多,舍弃了与男朋友青田在一起的幸福,孤身一人勇敢的到北京追逐梦想,我也很有感触的是,在离开青田时,遇见头也不回的关上了门,那道搁开了甜蜜的过去和满怀憧憬却又未知的未来的一道门,她说"如果一个人对过去有流连的话,那么对于未来就会比较软弱,"有时,我们都会活在过去的记忆里,接着忍不住的感叹,过去既然无法改变,何不专注于现在,再放眼未来?遇见在唯一一次可以成名的机会中遭人陷害了,立夏说:"这是她见过的哭的最伤心的遇见了,以前遇见总是倔强得连哭都没有声音,但这次却是哇哇大哭,似乎将多年来所受的委屈和努力都化成了哭泣,这是在我的记忆中,最让人心疼,最让人难过的遇见"最后,遇见回到了浅川,永久的平静下去了,只是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逐渐融入了生命中的一小段,再也无法从中割舍出去了。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后来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只是世界上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的站着在相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
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6
浅川,一个充斥着大片香樟树与无数回忆的地方。
立夏抱着她最喜爱的画家――祭司的作品,带着温暖而恬静的微笑,在一棵郁郁青青的香樟树下睡着了。
这个夏天纯净透明。还记得在浅川的这个夏天,立夏发现祭司原来就是傅小司,这个她最喜爱的画家日复一日地教她化学物理题目,借给她笔记抄写,教会她将生命的光源收拢。
也许一切的美好只是出于偶然,而悲伤才是这个季节的结尾。
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而离开了人世,之昂无力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终日沉浸于悲伤里,是小司用纯洁的友情将他从悲伤的堕落中带出,但之昂最后还是决定离开小司去日本。
原先的约定,不知被风带到了什么地方,而原本乐观开朗的人也变得忧虑了。
从浅川的夏天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爱。
同学之间的爱、朋友之间的爱以及父母与孩子的爱。有时候,爱就如同蒲公英的种子,不知何时已飘散到我们的心中,悄悄地生了根发了芽。可能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们心中的蒲公英已经开放;也可能一瞬间明白,爱已深藏心底。
浅川的夏,悲爱的夏,它教会我爱。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7
夏季,一群飞鸟划过天空,那些似曾而又未曾发生的故事就在夏至到来的时刻被彻底淹没,曾经故事里的男孩女孩都已长大,有了我们不忍面对的成熟,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师,把那些我们当初藏留在心底的疼痛一点一点抚平,只是却留下了疤。香樟树开得依旧灿烂,依旧轻扬,那年的浅川依旧平静,静的仿似我们不曾走过,风吹起当年的回忆在心底泛起涟漪,看似平静的面庞背后到底有多少无法言语的悲伤,划过天空的飞鸟带走了无数个让人窒息的夏季,当所有看似幸福的事情要顺其自然的走下去的时候,却被瞬间而来的改变打的措手不及,原来美好刹那就会苍白,就像落落说的,小四没有放过他们,也没有放过我们,只是突然那改变的幸福让我来不及体味,心就碎了,很无的让眼睛泛起白光,因为没有泪水,因为我忘记了怎么哭。
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青春,那些我们一起有过的回忆,不会忘记,也无力记起,因为那是我们不忍触及的痛。立夏,遇见,小司,之昂,这些看似传奇而又美好的人仿似在我们生命中那么清晰的出现过,他们一起走过的校园,一起看过的风景,一起经历的事情,仿似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他们给了我短暂的幸福,开心,满足,曾经,也有幻想自己生命中不需要那么多人的点缀,只要能拥有像小司与之昂那样感情的人就好,哪怕只有彼此,也不觉得孤单,只是那样简单到深刻的感情只有在郭敬明的笔下才会拥有吧。立夏与小司单纯的感情,仿似两人拥抱的背后都能让人看到日后无尽的悲伤,单纯的让人觉得有爱情的世界很美好,哪怕是一句:我们试着在一起吧。也让我读出了淡淡的哀愁,原来到头来,小四真的没有放过他们,他让看似美好的结局突然改变航向,到头来,小司与立夏也真的只是试着在一起,没有成真。
王子般的小司在之昂为他杀人之后,在他经历事业上最沉重的打击之后,在他说出那句“不要再来烦我”之后,再也没有了尊贵而又典雅的王子气质,立夏走了,永远没有再来烦他,之昂为了那一秒钟的冲动走进了监狱,这两个人,一个教会了小司成长,一个教会了他爱,只是,也只是曾经,现在,再也不会出现。立夏走了,找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孩子结婚,她将会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献给他,而这一切,原本属于傅小司。遇见,这个被立夏成为牵着手就像在奔向天堂的女孩,在我心里也只是遗憾,生命中一秒钟的遇见,便可注定一世的情缘,只是那些感动,一辈子只能给一个人,生命,只能深爱一次。她把她的爱给了青田,就像立夏给了小司,只是最后的最后,遇见比立夏幸运,她和青田在一起了,而那个她说是她生命中天使的断桥,在她身后化作一束美丽的花朵飘向天堂,伴随着的是汽车刺耳的刹车声,所有的一切,只为遇见。对了,还有七七,那个从小就尊贵的七七,那个把遇见成为明星的机遇毁于一旦的七七,那个说自己怀了小司孩子让立夏疼的掉眼泪尔后离开的七七,那个把小司弄脏了的七七,小四没有揭穿她,因为没有必要,或许,所有的一切都是命运,没有七七,他们也不会有一世的笑容,我想,他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十年前的香樟树依旧茂密,十年前的浅川依旧是世外桃源,十年前的一切都还记得,只是,再也回不到过去,那两个当年形影不离的王子早已不在尊贵,那年青涩的友谊早已散落天涯,那年的爱情早已物是人非,小四把一切都安排的恰到好处,让人看后无法流出积藏在内心许久的泪水,那些看似平常的文字在他的笔下散发出悲伤地气息,最后聚集起来,爆发。
把书合上之后,把一切都想明白之后,泪水才止不住的流下来,很煽情的说着那句:程七七怎么可以这样,冯晓翼怎么可以这样,她们,把一切都弄脏了。于是,我真的可以几天都不说话,像是失去了许多刚才还在身边的朋友,遇见的洒脱与神秘,立夏的悲伤与小心,之昂的活泼与帅气,小司的冷酷与忧郁,断桥的痴情与结局,只是,他们走了,我原来会难过。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8
读《夏至未至》是在大二的时候,记得那时候对家对亲人的思念之情无时无刻不充斥着我的生活,也麻木了我的中枢神经,以致使很久也没有尝试过感动的滋味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总是会不自觉的拿起来翻阅着,即使是从当中的任何一页看起,也能够体会到其中蕴涵的丝丝触动,心里也就像是微风过境,唤醒出一片片的生机盎然,久违的感动,我也重新感受到了。
一部感人至深的**,对于我来说总是一种惊喜,我也可以不厌其烦的反复阅读一遍,两遍,三遍,感觉它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人物情节环境,我更看中的这本**所展现出来的一个你我都未曾踏足过的世界,在书中的人物被命运的大手痛击了一下时,我背过身,悄悄的抹去了残留眼角的泪水,我其实也想了解一下他们是如此的悲伤。当他们笑的时候,我会和他们一起笑。生活中有眼泪和笑声,这是一中有意义的生活,不是吗?在他们从意志的低谷重新一步一步的爬上来时,我也想起了现实生活中所需要的,不就是他们那种顽强的精神吗?
无论一路风平浪静还是泥泞,只要坚持自己的坚持,最终都会超越自己。在他们面对着艰难的抉择时,仔细想想,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抉择的一生吗?不断思考,不断衡量,不断抉择,就这样不断的再重复着一次又一次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的选择。
我想,这样的**,教我,不只是这些!
在我的心中,一直期盼着有这样的一部**,它能让我在静静散步的途中回想起来,接着慢慢的忆起当中某年某天所发生的事情,接着再次因为他们而触摸到了感动。我想,《夏至未至》也许能够填补这个空白吧!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郭敬明所著的,当我安静的翻阅着《夏至未至》时,仿佛也从现实世界里抽离出来,回归到他们的世界里,时间似乎就这样流逝走了,是流向了一个更漫长的未来,还是倒流回曾经那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当中?
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从来都是旁观者,既无法触摸他们,也无法和他们交流,只能做的,也就是见证着命运的车轮是如何轰隆隆的朝另一个未知开去,而他们却一无所知。见证着他们是如何像扯线木偶那样被上天玩的遍体鳞伤,而又无力还击。也见证了他们如何完美演绎一个缓慢而悲伤的故事。
人生就像一场变化无常的风雨,一切都无法预知,也许只是一瞬间,足以逆转人们的人生。虽然我只是个旁观者,但这足以让我哭泣!因为爱情,寿司,贞,立夏,相遇,他们走到一起,因为
爱,他们放弃了彼此。时间是伟大的**师,你相信么?有人记得,有人不记得,都是身上或深或浅的荆棘。提醒我们珍惜彼此相依为命的日子,无论多久,都是美好的回忆。
泪眼婆娑,我突然想起了小学毕业生离校的情景。小学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我们放纵和玩耍。可是,分离的日子终究到来。
昔日的好友聚集在一起互赠礼物,然后简单的说句再见,彼此擦身而过。也许在那个时候,我忘记了眼泪是什么。只有过去的记忆在彼此的脑海里跳动。那些记忆可能在那个夏天,但那无忧无虑的过程,我们享受的,我们可以失去我们的记忆。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那本《夏至未至》,给了我一个夏天的感动1995-2005夏至未至--主题- 1995-2005夏至未至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大雨里潮湿的回忆,所有的香樟,所有的眼泪和拥抱,所有刻骨铭心的灼热年华,所有繁盛而离散的生命,都在那个夏至未曾到来的夏天,一起扑向盛大的死亡。作为中国目前最有号召力的青春作家而言,郭敬明在本书中并没有继续延续《幻城》的华丽风格,也没延续《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的口语化情节激烈冲突的风格,尽管这两本书都创造了出版界的神话,发行量每本都突破了100万册。但它又一次大胆地采用了一种新的叙事风格。它首次采用了第三人称、多角度的叙述方式,以多行、多侧面的方式展开整个故事,取代了以往的单线、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
故事开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充满高樟脑的城市在北部。几位年轻人开始了他们的高中生活,一切都显得格外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昏昏欲睡的叙述心情,仿佛夏日的午后是烈日当空泼墨。故事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
而接下来,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开始有了各自的人生路程,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深刻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而傅小司因为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全中国都小有名气的插画家。之后,因为毕业而分开在一起的年轻人。立夏和傅小司去北京继续学习。陆之刚去了日本,七七去了上海。而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的梦想而努力。
从那以后,个人的命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开始,缓慢而安静的叙述被快节奏的变化所取代。世界之门已经打开,里面的世界一点一点地展现在他们面前。在傅小司的画集发行后,他红遍了全中国。立夏成为傅小司的助手。7月7日,他在上海和朋友们一起参加歌唱比赛
了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飞速成为全中国的青春偶像,而反倒一直为了唱歌而努力的遇见,却在北京辛苦地生活,但是她却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的歌手的梦想……正在每个人都对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之后的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接着的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香樟与香樟的故事,什么样?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
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那些在天空中匆匆忙忙的夏天,太阳已经拔节得最旺了。她从他身边匆忙地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背后安静地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门;他和他在四季里变得越来越沉默,过去的黄昏以及未曾来临的清晨。
她和她在夏天走得越来越慢,手牵着没有被拉的手。有些旋律从来没有唱过,有些火把从来没有点燃过。可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
1995-2005夏至未至》以颇具才气的诗意笔法和唯美的故事设置到那个叫浅川的中学里,而且至始到终涌动着青春期的爱情躁动。故事中的陆之昂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打得头破血流,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立夏像所有温柔善良的小女孩一样,把体内的热气呼出,让人感受到她的温暖。
就连刚刚出现在几场戏里的青田,也会用一两句话,从一定角度特写,让人担心。问题女孩遇见的登场就让人印象深刻。程七
七、李嫣然、遇见等不约而同地出现在生命里,**着实写出了这群在青春中生长、在生长中可爱的男男**的青春祭,香樟树飘浮的气味弥漫着的爱情、友情和亲爱的方式,让他们互相教会对方学会原谅、宽容,哪怕遇见再大的挫折,再大的失落,最后都可以在岁月的手掌里,在时光的变迁中慢慢地**。四的《1995-2005夏至未至》结局超悲滴~咱都哭了、不过不愧是四写的啦~文笔还是不错、细致入微、夏日的记忆,是流动的绿——《夏至未至》读后感浅川的夏季,草长莺飞,桃花盛开,那些被时光切割成碎片的日子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他们告别了又一个过去,浅川的相遇,香樟树流动的绿色带给他们美好的时光,也带走了曾经自认为永远的岁月。他们陶醉在香樟树由翠绿变为墨绿草绿的季节中,在那个盛夏,每个人尽情演绎着自己的年轻与美丽。
一、傅小司《夏至未至》告诉我,不要轻易否定任何一个人的成果,一个“不”,可能会毁了一个人,甚至几个人的一生。小司的天赋被恶毒地污蔑,是无能为力,还是不屑争辩?他选
择了躲在阴暗的一隅,让泪水肆意流泻。我感到揪心的疼痛。曾经,朋友炽热的泪水灼痛我的心。
“你不应该这样炫耀你的侥幸!”我冷冷地说。“我没有!
”也许你不屑于向我多作解释。我转身离去。直到晚上,我看见你偷偷流泪,失意的眼泪告诉我,我错了。
我跑过去搂着你,说不出半句话。你哭着说:“你以为成绩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我也付出过啊,为什么你们只看到别人的努力却否认了我的汗水?”对不起!我的心在大喊,我知道是我亲手刺伤你的心,而我唯一能做的是收好这把刀,不让它再刺伤另一个脆弱的灵魂。
小四(郭敬明的别称),有人说小司是你的影子,我想说,就算这个世界否认了你的文字你的真实,但是,在一个你不曾了解的地方,有这样一个人永远被你的文字深深的感动着。她明白,你是真实的,永远都是那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能写出如此清澈纯粹文字的小四。
二、立夏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成长是一个摆脱幼稚天真走向成熟的过程。
成长需要代价。立夏出生贫寒,但却不卑不亢,朴实、勤奋、自尊,尽管对城市生活感到陌生,她从没有盲目的追求,仍安心学习,为偶有落后的学习成绩寝食难安。我想,每个人都需要用自强的霓灯来照亮自己人生的舞台。
小小的蜗牛懂得要一步一步往上爬,我们有怎能躲在自己的蜗壳和幻想国度里蹉跎光阴呢?蜗牛用其自强的汗水构筑属于它的天地;立夏用自己所有的力量为小司撑起一片低矮的天空;而我们呢,我们将用什么来实现自己最初的梦想?
三、陆之昂陆之昂,这个失堕在俗世的天使,即使自身正承受着折翼的痛苦,却仍要用自己微弱的光去照亮周围的阴暗,去温暖身边冰冷的心。想起他**的时候,他乞讨的时候,才发现曾经的那个笑容夸张的大男孩已经离我们而去了,他为了友情,为了小司,付出得太多太多,所以,他忘了自己,忘了自己对立夏的感情,他的悲痛,没人能理解。当之昂流下眼泪,当他泣不成声时,一切都戛然而止了,时间回到了那个香樟茂盛的盛夏,那个没有忧伤,没有痛苦的时刻。
但每个人都清楚,大家已经不能再像从前一样放声大笑了,他们经历的事情太多了,以至于遗忘了快乐,遗忘了幸福。感谢生活,让我身边有那么一群天使,他们带给我欢乐,带给我泪水,带给我希望,带给我失意,正是他们,带给我完整的青春。日子仍在一天天的流逝,面对友情、长大、分离,曾经那样清晰的痕迹转眼消失不见了,明白了很多事情其实是没有永远的,“我们可以做永远的
朋友吗?”或许有一天,我将带上所有的不快离开你们的记忆独自远行,但在我的心里,永远留着那么一席空间存放你们带给我的精彩。我将永远记得: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许多美好的记忆犹如发生在昨天,曾经的荣誉成为过眼烟云,沉淀下来,留在记忆深处的还是那些美好的友情。
四、遇见无论社会是多么的残酷,无论生活是多么的坎坷,遇见总是倔强地面对一切,只为心中那个不灭的信念。而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的梦想而努力。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陪朋友参加歌唱比赛而成为了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飞速成为全中国的青春偶像,而反倒一直为了唱歌而辛勤付出的遇见,却在北京辛苦地生活着。
逝去的青春,淡淡的爱,那些走出校园的青涩的脸,早已留下了命运的痕迹,小时候向往的青春,竟被岁月如此摧残。尽管如此,遇见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的歌手的梦想……寻梦的旅途中写满了辛酸与沧桑,年轻的腰脊历尽风雨的洗礼,但要到达大洋彼岸就必须经受沿途波浪的冲击,要登上高山顶峰就必须跨过一路丛生的荆棘,这,就是追梦,就是生活。《夏至未至》是一场奢华的文字盛宴,用华美的文字谈论着悲哀,谈论着爱,谈论着一切我们熟悉而又陌生的事,充满着悲哀和难过,郭敬明凄美伤感的文字,让我们又一次眼睁睁看着我们所期待的唯美结局被扼杀。
泪,在意想不到中流下,但却因为小司的才华、立夏的自强、之昂的赤诚、遇见的执着而变得纯真透明,经过彻底净化后的心情,在这炎炎夏日静静流淌,舞动着青春鲜活的绿其实该来的还是来了数数其实离我们分别也快了。其实该走的还是走了数数走了很多。其实我们一直念念不忘的早就忘了、一直想刻苦铭心记住的却永远记不住、几天前刚看完夏至未至、心里也没有极大的震撼力、但比起小四其他的书,感觉实现梦想的感觉更强烈了..
“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夏至未至接近尾声的时候出来过这样的话。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不见了,但他们不是天使,只是世界上最普通的男孩与女孩。遇见说过:
“我不寂寞,我只是一个人而已,我的世界里有我一个人就好,已
足够热闹。"l立夏总这么觉得:遇见,拉着你的手,无论在**,我都感觉是向天堂奔跑,你相信么?
忽然感觉这个世界有时候真的很奇怪原来真的有相似的东西或许遇见真的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坚强的存在着好象是自己的心里话让自己的心情砰然激动是缘吗是哦就像遇见说的那样谁会去喜欢坚强的发硬的女孩子呢不过没关系啊我们一直有遇见在前面做榜样真的像立夏说的那样有遇见牵着我的手我什么都不怕哪怕是通往地狱不寂寞只是一个人而已我的世界里有我一个人就好已经足够热闹遇见你知道吗从来没有那么喜欢过一个虚幻的人物我看到了你的坚强并且学会了你的一举一动时刻都会提醒我不要放弃我们都要加油风雪交加的时候也要咬紧牙关咬紧牙关.......我们一起加油坚强的发硬的女孩子可以互相喜欢对吗?遇见也是一个天使吧有时候却觉得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已经坚强到了让人心疼的地步咬紧牙在漆黑的夜晚里走路也有风雨也有沼泽也有反复出现的让人恐惧的梦魇她说总有一天她要红遍全中国成为全中国最红的明星她要让每个人听到她的歌声就觉得充满了力量她要让每一个哭泣的人都会因为听到她的歌声而变的勇敢并且可以继续以后艰难而漫长的路她要让每一个坚强而善良的人们在历经黑暗和丑恶的人性的时候还可以在她的歌声里找到温暖和勇气很多时候我都会想在我曾经年轻的岁月里我和遇见一起遭遇过一模一样的疼痛那么以后的日子即使是需要下地狱我想我也会不皱眉头的跟着她一起吧因为我一直那么认为只要牵着遇见的手无论朝着什么方向奔跑都像是奔向天堂这个想法无论什么时候都没有改变过她似乎一辈子都这么顽强的活着永远都没有回过头去看以前的路她曾经说过她不喜欢回首过去因为她知道只要人对过去有着留恋那么面对未来就会比较软弱青田总有一天你会在cd架上看到我的cd出现在销量冠军的位置上我不会放弃这个理想因为为了这个理想我已经放弃了你亲爱的上帝这不是我心血来潮的临时心愿为了这个目标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并且一直都在努力你要相信我所以请你给我福音照亮以后的黑暗还有未知而漫长的路和多时候我都觉得遇见的离开是上天和我开的一个玩笑我曾经以为我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灵魂现在却又血肉模糊的从我身上撕扯开很多个夜晚我都梦到遇见那张倔强的脸她对我说我不寂寞我只是一个人而已我的世界里有我一个人就好已经足够热闹孤独寂寞这样的字眼是不会出现在遇见的字典
典里的走在北京尘土飞扬的马路上的时候遇见依然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会成为全国最好的女歌手她说我情愿自己的人生是短暂的而耀眼的烟火也不愿意是无优无虑毫无起眼的油灯每次想到这里我就会重新的充满勇气所以我们都要加油风雪交加的时候也要咬紧牙关看过十年里咬紧的牙关遇见挫折的路程那些坎坷的日子里你依然倔强的脸我有时候轻微的想起你都会觉得难过不是因为你曲折的命运而是因为你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肯认输这样倔强的性格像是拼命追梦的自己 。一本书就在一个熬夜的晚上渐渐的看完了.曾说小四一半忧伤一半明媚的性格,的确。
我对瑶说过:如果你看完《悲伤》想死,就和我一起跳楼。不知道每天拿什么心态去面对一本一本柯艾的书。
如小时代,险恶的社会的肮脏与阴险。如悲伤,其实青春都是年轻的葬礼。如夏至未至,最纯真的,也许都在这里。
有时候在校园里发呆,我会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匆忙的,打闹的,悠闲的,和我一样发呆的。她们中间,有遇见这样的女孩子吗如果我站在香樟树底下一直等,会等来遇见吗。一直这么爱这个虚幻的人物,胜过了主角立夏。
其实小四一直没有揭穿七七做过的事情。我想,小司的画展**应该是七七做的吧。还有前面很多细节,我想,按下遇见成就梦想的那一盏灯,就算后面没有答案,心里早就明白是七七做的。
也许这一切一切都不能怪七七,对,没错,七七让立夏离开,七七让遇见没有实现梦想,七七让之昂坐牢,七七让小司堕落。 为这些普通的男孩女孩埋下坟墓的,也许是七七,跳下去的,是自己。如果你无聊,那我和你一起,你就不无聊了把。
因为两个人在一起,就不会无聊了吧。1995-2005夏至未至rush to the dead summer我们要听到大风吹过峡谷,才知道那就是风。我们要看到白云浮过山脉,才知道那就是云。
我们要爱了,才会知道这就是爱。我们也要恨了,才知道,恨也是因为爱。其实如果我们都走了,其实大家都不必要怀念谁。
因为以后,值得怀念的人多着。其实我们没有必要在乎谁,洒脱谁不会因为以后,洒脱的放手是最好的选择。其实梦想在前方,而我们站在的地方就是离它最遥远的地方。
因为我们都没有努力。钢琴黑白琴键,交错着,滴滴答答,它会老。弹奏一曲我爱你,它会停。
一个故事,它会结尾。回忆依旧持续,依旧持续..总有一天,它会淡忘。
谎言别说太多,会肮脏。这里
充满阳光,那里充满灰暗。因为回忆总是很美,所有过去现在未来人总是选择活在过去看完夏至未至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故事的剧情总是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对于一个理科生的我,我想不应该总是文绉绉的去写些很伤的日记,
立夏和小司就象是两条相交的直线,出现过那很短很短的一次相交,之后便是不可挽回的错过。
改用什么来形容我和你的感情呢?
或许是个开口方向相反的两条抛物线吧~虽然有两次相遇`可之后便是两个极端。
但我真的不希望是这样的结局。
我是人,不是神。
人有七情六欲,有思想,或许是本性吧?
男人和女人本来就是两个不太一样的动物`
你总是把你的思想强行的压在我的身上,把我推向你理想的状态,当我发现我已经做到了的时候。我希望你也做到,而你却摇摇头`你说这需要过程。我呢?我有经历过程么?
走曾经走过的路,唱曾经唱过的歌,爱曾经爱过的人,却再也提不起恨。
我想我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我现在的感情。
真的提不起,爱一个人。不是用信念来维持的,那是用心去感受的。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这是小司在失去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两人的时候才写到的。
男孩是陆之昂,女孩是立夏。
一幅画《从未出现过的风景》虽然出现了,可是谁又能预料到故事的结局呢?
你经常单纯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去欺骗自己,好让自己去遗忘某些事情。
每到那时候我都会感觉你真的很可爱,可爱到我自己都害怕我会遭遇到你那种制裁```
我只想静静的陪着你。
沉默着。。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夏季,一群飞鸟划过天空,那些似曾而又未曾发生的故事就在夏至到来的时刻被彻底淹没,曾经故事里的男孩女孩都已长大,有了我们不忍面对的成熟,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师,把那些我们当初藏留在心底的疼痛一点一点抚平,只是却留下了疤。香樟树开得依旧灿烂,依旧轻扬,那年的浅川依旧平静,静的仿似我们不曾走过,风吹起当年的回忆在心底泛起涟漪,看似平静的面庞背后到底有多少无法言语的悲伤,划过天空的飞鸟带走了无数个让人窒息的夏季,当所有看似幸福的事情要顺其自然的走下去的时候,却被瞬间而来的改变打的措手不及,原来美好刹那就会苍白,就像落落说的,小四没有放过他们,也没有放过我们,只是突然那改变的幸福让我来不及体味,心就碎了,很无奈的让眼睛泛起白光,因为没有泪水,因为我忘记了怎么
哭。 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青春,那些我们一起有过的回忆,不会忘记,也无力记起,因为那是我们不忍触及的痛。立夏,遇见,小司,之昂,这些看似传奇而又美好的人仿似在我们生命中那么清晰的出现过,他们一起走过的校园,一起看过的风景,一起经历的事情,仿似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他们给了我短暂的幸福,开心,满足,曾经,也有幻想自己生命中不需要那么多人的点缀,只要能拥有像小司与之昂那样感情的人就好,哪怕只有彼此,也不觉得孤单,只是那样简单到深刻的感情只有在郭敬明的笔下才会拥有吧。
立夏与小司单纯的感情,仿似两人拥抱的背后都能让人看到日后无尽的悲伤,单纯的让人觉得有爱情的世界很美好,哪怕是一句:我们试着在一起吧。也让我读出了淡淡的哀愁,原来到头来,小四真的没有放过他们,他让看似美好的结局突然改变航向,到头来,小司与立夏也真的只是试着在一起,没有成真。
王子般的小司在之昂为他杀人之后,在他经历事业上最沉重的打击之后,在他说出那句“不要再来烦我”之后,再也没有了尊贵而又典雅的王子气质,立夏走了,永远没有再来烦他,之昂为了那一秒钟的冲动走进了监狱,这两个人,一个教会了小司成长,一个教会了他爱,只是,也只是曾经,现在,再也不会出现。立夏走了,找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孩子结婚,她将会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献给他,而这一切,原本属于傅小司。遇见,这个被立夏成为牵着手就像在奔向天堂的女孩,在我心里也只是遗憾,生命中一秒钟的遇见,便可注定一世的情缘,只是那些感动,一辈子只能给一个人,生命,只能深爱一次。
她把她的爱给了青田,就像立夏给了小司,只是最后的最后,遇见比立夏幸运,她和青田在一起了,而那个她说是她生命中天使的断桥,在她身后化作一束美丽的花朵飘向天堂,伴随着的是汽车刺耳的刹车声,所有的一切,只为遇见。对了,还有七七,那个从小就尊贵的七七,那个把遇见成为明星的机遇毁于一旦的七七,那个说自己怀了小司孩子让立夏疼的掉眼泪尔后离开的七七,那个把小司弄脏了的七七,小四没有揭穿她,因为没有必要,或许,所有的一切都是命运,没有七七,他们也不会有一世的笑容,我想,他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十年前的香樟树依旧茂密,十年前的浅川依旧是世外桃源,十年前的一切都还记得,只是,再也回不到过去,那两个当年形影不离的王子早已不在尊贵,那年青涩的友谊早已散落天涯,那年的爱情早已物是人非,小四把一切都安排的恰到好处,让人看后无法
流出积藏在内心许久的泪水,那些看似平常的文字在他的笔下散发出悲伤地气息,最后聚集起来,爆发。
把书合上之后,把一切都想明白之后,泪水才止不住的流下来,很煽情的说着那句:程七七怎么可以这样,冯晓翼怎么可以这样,她们,把一切都弄脏了。于是,我真的可以几天都不说话,像是失去了许多刚才还在身边的朋友,遇见的洒脱与神秘,立夏的悲伤与小心,之昂的活泼与帅气,小司的冷酷与忧郁,断桥的痴情与结局,只是,他们走了,我原来会难过夏至未至读后感夏至未至》是郭敬明2006年夏天的力作。
这是一部青春文学,写了陆之昂、立夏、傅小司、遇见、七七等一群追梦的青春少男少女如何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不放弃!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
人世的险恶打碎了美丽的理想;心底的黑暗噬灭了微弱的光芒;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身在何处?只换的一声重重的叹息。陆之昂为朋友出头进了监狱,立夏中计离开了小司;傅小司失去所爱不再执笔,遇见离开了青田又失去了段桥,七七变成了背叛者。
“那些盛开在记忆里的夏天,在年华里洒落了一整片的花朵。所有的歌声都在一瞬间失去音符,世界从此失去听觉。所有的色彩都在一瞬间失去光泽,世界从此失去视觉。”
眼睛里总有一层大雾的天才少年傅小司,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成为了一个著名的画家。他还是那样的干净,不为名利沾染,一心一意追随着梦想。但是,那么干净的小司,竟然也会被人抹黑。
我不由得想到,这个世界太黑暗,太恐怖。让我该如何面对!把小司当做这肮脏世界里仅有的清澈,当他在《冬至》的发布会上被人用污水从头淋下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会被弄脏吗?
回到家,他洗了两个小时,想要把自己洗干净。可是,好像,怎么也洗不干净了。是的,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永远不可能抹去。
抄袭事件之后,陆之昂为傅小司出头杀了人,小司很心烦,对立夏吼道:“不要再来烦我。然后,立夏走了,永远的走了,永远不会再来烦他了。
小司或许永远不会知道,七七有了他的孩子,七七逼走了立夏,那是他对立夏说的最后一句话。最后,傅小司同时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
我想问,小司你会后悔一直执着那个可笑的理想,然后让你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吗?遇见你会在多年之后想,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青田?为什么不听段桥解释吗?七七你现
觉得好过吗?
造物主是公平的,这是我一直都知道的。
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都曾有过一个不想放手的梦想,我们也都为这个理想努力过,奋斗过。可是,有几个人的放出的小船没有被风浪吞噬?有几个人还在固执的坚持那过去的梦想呢?
曾经以为就是唯一,就是我们存在的使命,却不知在漫漫时之洋中,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狂风、骤雨、巨浪,公平的上天再让我们得到的同时总会让我们失去点什么。陆之昂保护了小司,得到了安心,却失去了自由;傅小司实现了理想,得到了认可,却失去了朋友和爱人;七七按下了遇见艺人道路的红灯,得到了名誉、地位,失去了朋友和心安。立夏和遇见,这两个手拉手奔跑的朋友,最终回到了浅川,安静的生活,失去了轰轰烈烈的爱情,得到了安安静静幸福的生活。
我是一个懵懵懂懂的高一新生,面对前方未知的道路,我也会害怕,我也会迷茫,我也会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哪些我该舍弃,哪些我该一直坚持着。我不想像七七那样为了名誉和地位,背叛朋友,我亦然不知道是否应该小司那样,最终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我也不懂之昂为保护朋友失去自由值不值。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视为生命甚至重于生命的东西。
亦不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好人,又或者坏人。我想,读了《夏至未至》之后,我最大的感悟就是:在人生的河流里,我将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必须要把握好平衡的桨,在遇到风暴的时候,认真思考,哪些可取?
哪些不可取?我亦不想在多年之后回想从前,长长的叹息p>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9
关于夏至未至的观后感
读完《1995-2005夏至未至》,心里塌成一片。抽动鼻子,似乎可以嗅到些许香樟的气息。
香樟树下的爱情与友情 香樟下,夕阳中,浅川蒙上毛茸茸的光辉。 立夏,小司,之昂,遇见,七七,青田,段桥,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动在绿色的香樟下,演绎着属于他们青春的故事。从之昂失去妈妈的一刹那,十七岁的天空就灰暗了,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嬉皮笑脸的陆之昂了。他变得比小司还要沉默,甚至学会了照顾身边那个干净纯洁、与肮脏世界格格不入的“傅香樟”。闯入立夏的世界,带领她向前冲,那个连落泪都悄无声息的遇见,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为梦想付出了那么多,却因为七七按下的红灯而前功尽弃。失败像是一扇铁窗,至始至终囚禁着遇见,成功却在她即将出名时,如浮云一般悠然飘去,只剩下她第一次孩子般的哇哇大哭和立夏哭喊的“哪个王八蛋按的啊”回荡在人们心中,久久无法离去。 “你一定要相信,你一定要相信我。哪怕全世界的人你都不愿意相信了。你也。一定要。相信我。” 小司,你知道么,你想过么,这是之昂给你最大的承诺。从小到大,那个看你长大的男孩,现在已经和你一样是成熟男人了。就算没有人相信你的画册不是抄袭,你也不会孤援无助,至少还有之昂支持你;所以,就算是所有人你都觉得不可靠了,你也要相信他。 “陆之昂,你在哪儿啊…… “你不要再来烦我了。 我不会。再来。烦你了。“ “有没有看到立夏? 有没有看到立夏?” 之昂一时冲动将酒瓶砸向冯哓翼,令这个故事的结局走向极端惨烈。 之昂去了哪里,立夏去了哪里,有没有人可以回答。 相爱的人还是分开了,一起长大的人也分开了,这个世界还剩下什么?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那种悲伤的哭声,却一直在耳边盘旋,盘旋,越升越高,在喧闹的城市上空,来回地回荡着。” 沦为乞丐的之昂,终究没有逃过通缉。 小司,你听得到之昂的声音么? 香樟树下的爱情与友情,还有那些铭记的夏之纪年,就这样深深烙在我们脆弱而单薄的青春上。
小四的文笔 小四设下的迷局,骗过了除了他自己以外的人。 那些精致的词语,华丽的句子,将所有人带进一个梦幻般的世界,去领略、去感受 香樟下说不清,道不明的朦胧爱恋,走进别人的'世界,去看看别人的青春,倾听那里葬落了怎样的琴音。 小四的文字极具特色,总有一股哀伤、给人葬送青春,让人恍惚经历了一场梦,却醒不过来的感觉,仿佛书中的人物就生活在身边,每一天笑着说“再见”,第二天又笑着说“hello”。
生命里温暖而美好的东西 马路上,一对对情侣,肩并肩,骑着单车,潇洒地远去; 小巷里,邻家的小妹妹小弟弟手牵着手看夕阳; 操场上,班里的几个女孩疯笑着。 友情、爱情,成了点缀青春的花瓣。那些年少的花事,曾经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打架的朋友,都随着流水般的时间逝去。当记忆如国画中渐愈淡去的墨块,我们都老得掉牙了,青春时的点点滴滴,都是生命中温暖而美好的东西。 三年前,遗忘、猪头和我,在小区结为姐妹。我们在竹子上写下三人的名字节,每隔一段时间就去看看名字节被雨水冲刷掉了没;并在水池里撒下撕碎的树叶…… 两年前,班级换了个数学老师。我们在游泳池里倾吐对以前老师的思念,对学校安排的不满。 一年前,我们在夕阳下抚摩分校的一草一木,与它们一一告别。 现在,同学都因我的名字里有个“晖”字节,而诙谐地称我为“晖哥”“晖老大”…… 那些飘荡一辈子不会离去的琴音。 现在回想起来,这些生命中看似琐碎的事情,都是那么温暖而美好。
青春里永不消散的十个夏天,在黑暗中闪闪发光。 ——立夏,你给了小司那么多爱,最终却只能在暗处默默看别人幸福。 ——小司,多少年后,你还会记得当初你爱过的那个女孩么? ——之昂,铁窗内的天空并不狭窄,可是你的未来却那么狭小。你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么?如果再有一次人生,你还会选择为小司放弃美好的一生么? ——遇见,段桥永远地走了,青田留在你身边,立夏也离开了,安静的时候,你还会回忆起才曾经那么倔强的你么? 青涩的年华,朦胧的爱情,坚定的友情。 她们都老了吧, 她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 各自奔天涯。 匆匆的分别,以至于来不及说再见。 于是我们就真的没有再见面。 如果可以,请不要忘记,那十个葬下年华的夏至未至。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10
青春的定义,谁说的清。看得明白。是否曾经会认为它象征着一段记忆,一段时间,一段属于自己的时间。
那一年,我刚步入青春,那最初的天真和单纯,似乎被搁置在门外,《夏至未至》,陪我走过了童年到青春的过渡。无论历经多长时间,好像都不会忘记立夏、傅小司、陆之昂、遇见还有那见证他们青春的,樟树。每一次想起他们之间的种种,总是有一种新的感触,那些隐藏在心中,不敢言语,不敢实现,一直向往的,都在这里得以实现。也许是时间,教会他们坚强,教会他们笑着面对伤口。
所有的故事,发生在盛夏,结束在盛夏。傅小司和立夏,在盛夏相遇,从那开始便注定一切,注定他们会在一起,注定会分手,注定会有不能遗忘的回忆,不同于他人的青春。也许是立夏教会傅小司去爱、懂爱还有放手。对于立夏,则在人是最灿烂的时光里,有傅小司挺拔的身姿、洁白的白衬衫,和手中的可乐,这些参与她青春的片影,都将一直伴随他走下去,不论她最后和谁在一起。陆之昂。我最不愿意提起的人物。每次想到他,伴随的都是伤痛。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我相信,傅小司这一生最幸福的两件事,一个是遇见立夏,另一个,就是青春阳光的时代和最痛苦的时光,有陆之昂的陪伴、鼓励。最后他为傅小司坐牢,或许他都不曾后悔,后悔冲动之下抡起的酒瓶,后悔人生这么短暂,独独有傅小司的时光,值得回顾,或许,这就是支持他在暗无天日的监牢里孤独一生的东西。直到现在,我都忘不了他拒绝傅小司去看他,一直无法释怀。遇见。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这个女孩,要说是什么让我记住她,那便是她说的那句话:有的时候,我都在想,立夏这个女孩,到底是真是真实存在,还是只是幻想中的。整个故事,那么梦幻,却又那么真实,这些人物,好像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好像他们就在我不知道的世界的某个角落呼吸着,生存着,痛苦着。真的有一丝的恍惚,一时间弄不清真实还是虚幻。只是遇见的那句话给我的感觉。至于她和段桥,呵,真是出乎预料,以为遇见会忘掉青田,和段桥在一起,只是记忆太深所以忘不掉还是爱入骨髓,难以回头?郭敬明貌似没有给答案,留下的,都是疑问和沉思。
再说说樟树,整本书常常被人忽视但却十分重要的角色。要说《夏至未至》究竟哪部分写得好,除结尾外,便是他们在校园里的种种,那时总是有一种不明的幸福在字里行间流淌、缠绕,而见证着一切美好的,就是在校园里沉默的樟树。它一直看着他们相遇、相知,看他们打打闹闹,嬉笑、痛苦、悲伤,最后看他们远去是谁说过那些离去的人那些离去的人、离去的事,终有一天会卷土重来?离去的单纯,失去的朋友,走失的冲动,都被时光带走了,可是时光太过粗心,竟然忘记带我一起走,只留下我一个人,戴上面具,带着笑脸盈盈,步步为营。
是否经过时间的打磨,我们都会成长,因为在这过程中,能信赖的人越来越少,所以越长大越孤独是吗?那可不可以不长大,永远天真,狂妄,不羁。永远。她们都不会离去。时光,你可不可以走慢点,等我一下,我随着你奔跑的速度逐渐加快,我已经累了,这一路上的急速,我错过了太多太多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感谢命运,让我遇见他们,感谢他们,教会我坚强,感谢记忆,留下他们的身影,感谢郭敬明。
至此,goodbye,mychildhood。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11
看完那一本厚重的《夏至未至》后,我把书放下,拉好被子,关灯,闭眼睡觉。
在梦里,我,立夏,在樟树下,手牵手,快乐地奔跑,尖叫,玩耍
在梦中,我站在傅小四旁边,亲眼看着他喝可乐,他的喉结上下翻动
在梦里,我看见陆之昂在监狱里,看着小窗户里耀眼的阳光,留下冰冷的眼泪
在我的梦里,我看见我在街上跑,捂着疼痛的下巴哭。而且,在遭遇战的后面,有一段桥一直在追,但最后惨死在货车车轮下
梦里,我看见当初在遇见离去时,靠在墙角默默流泪的青田……
在梦中,我见证了程七和傅小司的亲密时光
当我第二天醒来时,我不记得我在书中看到了多少场景。我只知道我的枕头湿了。每一个人,在某一个时期,都会是那个外表冷漠内心脆弱的傅小司;都会是那个性格开朗,童言无忌的陆之昂;都会是那个善良可爱,时而开朗时而伤感的立夏;都会是那个性格倔强且坚强,一直努力不放弃的遇见……这本书,带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感受,那种感受是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我只能说,《夏至》,是至今唯一的一本带给我巨大震撼与无限悲伤的青春校园**。
夏至未至读后感 篇12
《夏至未至》 读后感。第三篇:1995-2019夏至未至读后感第四篇:
《夏至未至》读后感第五篇:《夏至未至》读后感
正文第一篇:《夏至未至》读后感夏季,一群飞鸟划过天空,那些似曾而又未曾发生的故事就在夏至到来的时刻被彻底淹没,曾经故事里的男孩女孩都已长大,有了我们不忍面对的成熟,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师,把那些我们当初藏留在心底的疼痛一点一点抚平,只是却留下了疤。香樟树开得依旧灿烂,依旧轻扬,那年的浅川依旧平静,静的仿似我们不曾走过,风吹起当年的回忆在心底泛起涟漪,看似平静的面庞背后到底有多少无法言语的悲伤,划过天空的飞鸟带走了无数个让人窒息的夏季,当所有看似幸福的事情要顺其自然的走下去的时候,却被瞬间而来的改变打的措手不及,原来美好刹那就会苍白,就像落落说的,小四没有放过他们,也没有放过我们,只是突然那改变的幸福让我来不及体味,心就碎了,很无奈的让眼睛泛起白光,因为没有泪水,因为我忘记了怎么哭。
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青春,那些我们曾经在一起的回忆,不会忘记,也不会及的,因为那是我们无法承受的痛。立夏,遇见,小司,之昂,这些看似传奇而又美好的人仿似在我们生命中那么清晰的出现过,他们一起走过的校园,一起看过的风景,一起经历的事情,仿似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他们给了我短暂的幸福,开心,满足,曾经,也有幻想自己生命中不需要那么多人的点缀,只要能拥有像小司与之昂那样感情的人就好,哪怕只有彼此,也不觉得孤单,只是那样简单到深刻的感情只有在郭敬明的笔下才会拥有吧。立夏与小司单纯的感情,仿似两人拥抱的背后都能让人看到日后无尽的悲伤,单纯的让人觉得有爱情的世界很美好,哪怕是一句:
我们试着在一起吧。也让我读到了淡淡的忧伤,最后,小四真的没有让他们走,他让看似幸福的结局突然改变了方向,最后,小书记和立夏真的只是想在一起,没有实现。王子般的小司在之昂为他杀人之后,在他经历事业上最沉重的打击之后,在他说出那句“不要再来烦我”之后,再也没有了尊贵而又典雅的王子气质,立夏走了,永远没有再来烦他,之昂为了那一秒钟的冲动走进了监狱,这两个人,一个教会了小司成长,一个教会了他爱,只是,也只是曾经,现在,再也不会出现。
立夏走了,娶了一个她不喜欢的男孩。她会给他她生命中最好的东西,原来是属于傅小四的。遇见,这个被立夏成为牵着手就像在奔向天堂的女孩,在我心里也只是遗憾,生命中一秒钟的遇见,便可注定一世的情缘,只是那些感动,一辈子只能给一个人,生命,只能深爱一次。她把她的爱给了青田,就像立夏给了小司,只是最后的最后,遇见比立夏幸运,她和青田在一起了,而那个她说是她生命中天使的断桥,在她身后化作一束美丽的花朵飘向天堂,伴随着的是汽车刺耳的刹车声,所有的一切,只为遇见。
对了,还有七七,那个从小就尊贵的七七,那个把遇见成为明星的机遇毁于一旦的七七,那个说自己怀了小司孩子让立夏疼的掉眼泪尔后离开的七七,那个把小司弄脏了的七七,小四没有揭穿她,因为没有必要,或许,所有的一切都是命运,没有七七,他们也不会有一世的笑容,我想,他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选择读后感通用
工作总结之家专题“选择读后感”推荐以下内容。这些内容都是由我们精心整理和分享的,作者的作品读后让人十分感动,不禁让人感慨良多。我们可以在自己的读后感中融汇书中的精华和个人的见解,更快速地吸收知识。如果您对这些优秀的读后感感兴趣的话,本文提供给您参考,并请您一定收藏!
选择读后感(篇1)
《历史的选择》这一本书,讲述了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改革开放的今天,历经的苦寒、风霜和取得的辉煌的成就。
鸟儿选择了天空,因为它有一对能够飞翔的翅膀;历史选择了中国,因为它的民族有团结的力量。中国,一个曾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国家,一个曾被列强侵略的国家,一个曾饱经风霜的国家,但它并不懦弱,它选择了“千磨万韧还坚劲”,选择了“粉身碎骨全不怕”。就是这种精神,让历史选择了中国,选择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这本书里有好多爱国故事。比如:刘胡兰舍身爱国的故事;这个故事是说:有一次,刘胡兰被敌人抓到了一所庙里。敌人逼她供出她们村其他的共产党员。但刘胡兰不说。之后,敌人见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对刘胡兰说,如果她说出来了,就给她钱。可是,刘胡兰一点反应也没有。敌人怒火中烧,让手下把刘胡兰杀死了。刘胡兰以短暂的青春年华,谱写出了永生的诗篇,以不朽的精神,矗立起了生命的宣言。
还有一篇是董存瑞为了新中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个故事讲述了1948年,我军攻打隆化城的战斗打响。之前几次对暗堡的爆破都没成功。这时,董存瑞挺身而出,拿起炸药包,冲向暗堡。前进时,他左腿负伤。顽强地冲至桥下,后来与敌人同归于尽。读了这些故事,我非常感动。他们这种爱国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看完了《历史的选择》这本书,我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进一歩增强了跟党继续前进的决心。我要做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品学兼优、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时刻准备着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我相信,有全社会的热情关爱,有少先队员的共同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一定能射放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这篇文章写了读《历史的选择》后的感想,重点写了刘胡兰和董存瑞的故事也写出了读过书后的感想,但自己的感想写得太少,书中故事写得太多,需要换一下。
选择读后感(篇2)
这一星期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系列之《小白的选择》一书,书中讲了一个看似离奇又像一场噩梦般萧瑟的冬季。想知道是怎样一个噩梦般萧瑟的冬季吗?那就赶快向下看吧!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笑猫和马小跳等人的帮助下,渐渐地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希望小白能在这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但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一行的经历竟如同一场又一场的噩梦。先是遇见了一个与自己在人们心中形象完全不同的影星“阿贝哥,令小白差点丢了性命;又遇见了两个面善心不善的老头儿、老太太;还有一对好吃懒做的夫妇,把小白喂得跟个球儿似的。
最后小白在翠湖公园的梅园里,找到了自己的主人,一位喜欢梅花而又在笑猫它们心中又成谜的美丽女人。
我读后要忠告大家:人是一种很复杂的动物,有的人心里和脸上一样,有的人则是有4、5张脸,所以我们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而要看内在。
选择读后感(篇3)
老师推荐我们看《历史的选择》,我刚拿到手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看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了。
《历史的选择》主要讲了中国共产党成立到现在的重大事件和英雄人物。其中有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井冈山会师、改革开放等等,书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人物让我感动,比如:被称为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在危难时刻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启安全道路的董存瑞;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的雷锋------
历史选择了中国,中国选择了中国共产党。英雄的中国共产党们为中国的革命事业付出了他们的一生,他们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只为了革命事业而努力。如今,我们中国正以崭新的姿态屹立在东方,正一步步走向富强,一步步地成为世界强国!
我们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应该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爱祖国、爱人民、爱学习,爱劳动。我们应该把英雄的爱国主义精神发扬光大,成为祖国的栋梁,为创造祖国的美好明天而努力!
选择读后感(篇4)
鹰的选择-----读后感
鹰的寿命为七十年,但鹰到了四十岁的时候,它的爪子开始老化,以至无法抓住猎物,同时,他的喙变的又长又弯,几乎无法把食物送到嘴边,它的羽毛也变得又长又厚,翅膀也异常沉重,再也不能想过去一样,轻快自由的飞翔。此刻,留给鹰只有两种痛苦的抉择,一是选择死亡,二是要经过一个痛苦的过程重获新生。通常情况下鹰会选择后者,并以此走上痛苦的蜕变之路。首先,它会竭尽全力的飞上山顶的窝里筑巢,一百五十天不能飞翔。在这个过程中,鹰会不停的将自己的喙打击在岩石上,直到旧喙完全脱落。然后,等新喙慢慢地长出来,喙长出后,在用它将指甲慢慢地拔出。当新的指甲长出后,在用它将毛一根一根拔出。在此期间,人们会在山崖下,清楚地听见,鹰惨烈的叫声回响在山谷中。重生的痛苦换来可喜的回报,待五个月后,人们会发现,鹰又会轻快自如的遨游长空,用它的利爪扑抓猎物
有一次,我去爬山,爬到半山脚就不想走了,而鹰却不像我们一样半途而废。我要像鹰学习,做事不能半途而废。
选择读后感(篇5)
我非常喜欢《笑猫日记》这个系列的丛书,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这个寒假里,继续看了我购买的第2本《小白的选择》这本书,主要内容是: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助下,渐渐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贵妇犬菲娜把小白逮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希望在这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动机,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的噩梦在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她成为了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
故事一共分为了20个章节,每个章节都生动有趣,像活的一样。我看得津津有味,整本书里我觉得小白身上有一种我无法抗拒的魅力。
书中把阿贝哥、阿贝嫂与菲娜,心肝儿、小白、笑猫、地包天和球球老老鼠人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情,人与动物之间爱的传递,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反应的真实、真切。而我喜欢书中的小白遇到神秘女人带给它的辛福生活。书中畅述了做人有做人的规矩、做动物有做动物的规矩。本文处处流淌着真情,字里行间流露出对主人的感激。
选择读后感(篇6)
我读了《小白的选择》这本书。写得很精彩,把人的内在美与外在美表现的淋漓尽致,让我得到了很深的感悟。
这本书是以笑猫为第一人称,用日记形式写的一个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小白的狗,为寻找一户好从家安身,经历了暂住阿贝哥家、拯救心肝儿、遇上神秘女人等等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令我不解的是,为什么阿贝哥在众多影迷面前,是一个善良、潇洒、爱妻子的完美化身,而在家里,他嗜酒如命、凶暴残忍,甚至过分要求脸部烧伤的阿贝嫂蒙上黑纱?我觉得:他是在金钱、地位等的诱惑下,才干出那样令人厌恶的事情。而那位神秘女人与他相比,却是如此善良可爱、拥有童心。是因为她不求名利,只想获得一个真正的、快乐的生活。我也好想和她一样,过上那样幸福、自在的生活。
通过这本书,我深深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应该要真实的、内在的美。而不必追求虚伪的“美”。只有真“美”,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选择读后感(篇7)
翻开《历史的选择》,一行行文字映入我的眼帘。
这本书一共有三大章节,它见证了中国从建国初期到现在的九十年光阴岁月,记录了中国从一个腐朽没落的时代走向科技发达的世界大国的坎坷经历。
当我读到《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一文时,心中犹如波涛汹涌的大海,久久难以平静。香港、澳门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却长期被殖民主义者无耻地霸占了。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中国迅速强大起来。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香港和澳门这两个浮萍般“漂泊在外”的游子,终于相继回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看到这里,我心中百感交集。为殖民主义者的蛮横无理而咬牙切齿,又为“百年国耻,一朝得雪”而扬眉,为国家的强盛而自豪!
读完《历史的选择》这本书的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见到一幕幕惨剧:英国向中国输入鸦片大发其财,英法联军将圆明园洗劫一空,列强在中国领土上横行霸道,日寇大肆屠杀南京平民……就这样,由于中国的落后,多少宝贵财富从中国的领土上流失,多少中国人在侵略者的屠刀下丧生。
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俄战争,《南京条约》、《马关条约》、《北京条约》,太多太多的苦难,太多太多的枷锁,中国被他们折磨得伤痕累累,奄奄一息。可是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却袖手旁观,对侵略者点头哈腰、俯首贴耳。
国家落后,人民受难。中国人民会在侵略者的屠刀面前屈服吗?不,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在黑暗中奋起抗争。叶挺宁把牢笼坐穿也不归顺蒋贼,江竹筠面对敌人的酷刑毫无惧色,董存瑞为国舍身炸碉堡,杨靖宇只身一人宁死不屈……
正是这千千万万的赤子,用他们的身躯,撑起了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希望;正是他们,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终于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建立了新中国。
如今,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涌现了一批批爱国赤子:钱学森不顾阻挠回到中国,吴登云怀着救死扶伤的心来到帕米尔高原,杨利伟承载着13亿人民的飞天梦想驶向月球……
国力不断强盛,中国迎来了历史上的空前盛世。神五、神六、神七都相继发射,并圆满完成航天任务;在北京奥运会,中国健儿勇夺51金,令世人刮目相看;三峡水利、青藏铁路纷纷竣工,打破了多项世界纪录……
祖国的科技突飞猛进,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
我小的时候,就听妈妈说起她以前的生活。从前无论买什么东西,都要凭票。一个星期才能吃上一顿肉,经常要忍饥挨饿。而现在,妈妈每天都为我做营养美味的食物。
翻开爸爸已经泛黄的相册,大家都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而现在,我每天都穿着整洁干净的校服,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学习。不说不知道,变化还真大呢!
历史,选择了中国,一个曾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国家,一个曾千疮百孔的国家,一个曾饱经风霜的国家。但它并不懦弱,并不屈服,它坚信,“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一切的屈辱和不幸都将成为历史,这时谁又能否认之后的中国不会繁荣富强呢?正如一位学者所说:中国是一只沉睡多年的雄狮,如果它苏醒必将震撼全世界!
合上书,在暖暖的阳光下,我的思绪渐飘渐远……
选择读后感(篇8)
《笑猫日记之小白的选择》的主角是只牧羊犬小白,小白想找户人家住下,于是,它在这个冬天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噩梦……
第一次,小白来到了影视巨星阿贝哥的家,在粉丝的眼里,他是个阳光,对自己已经毁容的妻子不离不弃的明星。但是经过笑猫、小白的发现,他其实是个狠毒、虚伪,怕粉丝发现自己抛弃妻子的伪君子。(此处感悟:就算自己的妻子再难看,她也是人啊!外表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美!)
第二次,小白来到了“寄生虫”的家,男、女主人用他们父亲的钱挥霍,大吃大喝,从不自己动手挣钱。(此处感悟:“寄生虫”靠山,山就是他们的父亲。靠山能考多久呢?劳动最光荣!)
第三次,小白来到了慈眉善目的夫妇家,经过笑猫发现,这夫妇俩曾经有只名叫心肝儿的贵妇犬,心肝儿老后,夫妇俩就抛弃它,面善心不善。(此处感悟:人、动物总有一天会老,总有一天会变得难看,变老了、变难看了的老人更需要爱,如果别人对我们像夫妇俩对心肝儿那样,我们会伤心的)
选择读后感(篇9)
从集中营里出来的苏菲,已经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她自杀过,不过幸好遇到了内森,在爱情的庇护下,苏菲可以暂时麻木掉对过去痛苦的回忆,可惜这种爱情也是不长久的,内森是个疯子,而随着内森的病情越来越严重,苏菲又面临着一个选择,是选择那个从始自终都关心着自己的斯汀戈,和他远走高飞,还是重回到内森的身边,苏菲这次没有犹豫,因为,她知道,没有她,内森只有死,曾经她放开了女儿的手,这次,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放开内森的手,或许到了最后,已经和爱情无关了,选择和内森在一起,是对自己的救赎,是对女儿的忏悔,当她靠在内森的怀里,静静死去,脸上浮现出前所未有的宁静。
如果所有你爱的人,全都离你远去,而你还活着,这也是一种耻辱,苏菲经常用这样的想法折磨自己。而她亲近的男友,把她从奄奄一息的死亡线上拉回来的男人,一旦神智不清,精神错乱也对她再三诘问:成千上万个与你一道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人全都死于非命,为什么偏偏你还活着?她的生存是一个奇迹也是一个疑问,生存对她来说暗示着一种耻辱。所以当暴烈的痴心男人神经错乱想杀她的时候,她再次面临新的选择。
这次题目似乎轻松了许多,远离这个疯狂的男人,一个可人的南方情郎已经张开热情的双臂,等待她的拥抱。这是她最后一次选择。她的选择触目惊心,她选择——死亡。她和他吸食了毒药,此刻躺在一张宽敞的床上,相拥而卧,安静优雅。在天国的路上,她与自己已经过逝的亲人一一照面,温馨倍至,太阳从窗外涌进来,照在她的脸上,我甚至可以从她安静的脸上读出从容和满意。
“来造一个宽大的墓床/用我们无边的敬畏/然后躺在里面等待/公正的审判日到来/它有平坦的床垫/它有圆形的软枕/千万别让金色的阳光/打扰这宁静的安眠……”死亡,最终成了苏菲幸福的归属!仿佛只有这次选择,苏菲自己最满意!
选择读后感(篇10)
《青年的选择》读后感:职业,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人生选择。
职业,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人生选择。
选择职业,不仅是选择一种谋生的方式,选择我们以后的生活,更是选择一种实现人生价值的途径。“对于这个目标来说,一切职业只不过是手段”,马克思如是说道。
一个青年或者说一个学生,当他有了自己的职业梦想,而且知道只要自己努力,就能将它实现,这是件多么令人鼓舞的事情!
然而,对职业的选择并不像做ABCD选择题那样简单,文中写到:正确的职业选择能够让才能适合的人幸福,但也必定使那些不经考虑、凭一时冲动就仓促从事的人毁灭。所以,这一选择它要的不只是答案,还需要我们综合考虑自身、家庭条件及社会现状,然后再选择出自己心仪的职业梦想,这样才能以此鼓舞、激励自己奋发向上,一往无前。
但我们在选择将来的职业时,从我们自身来讲,需要的最直接的回答是为什么而选择。
爱因斯坦曾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在这里我想说,热爱是最好的理由!
马克思在文中写到: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过得完美。
这是让人备受鼓舞的动力,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这是对理想职业最好的诠释,这样的职业无疑会让我们产生由衷的`热爱!
然而,马克思在文中还说道:“我们应当认真考虑: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正使我们受到鼓舞?我们的内心是不是同意?我们受到的鼓舞是不是一种迷误?”
的确,一种不能让人深受鼓舞的职业,算不上适合自己的职业,而不能找出鼓舞我们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就不免有一些盲目,或者说不知道我们受到的鼓舞是不是一种迷误,抑或我们对它的热爱是不是一种迷误。
马克思解释到,伟大的东西是光辉的,光辉则引起虚荣心,而虚荣心容易给人鼓舞或者是一种我们觉得是鼓舞的东西。不只是虚荣心能够引起对这种或那种职业突然的热情。也许,我们自己也会用幻想把这种职业美化,把它美化成人生所能提供的至高无上的东西。
所以,我们应该想一想,我们的选择是否就是那种突然的热情。如果是,我们该怎么办,是放弃还是欺骗自己继续前行?如果不是,那我们应该庆幸,我们的理智战胜了感情,使我们得以让自己的热爱之火更加激烈地燃烧!
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对职业的真正热爱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一种对职业全面了解、深刻分析之后得到的一种情感上的升华,这种热爱对人生将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将激励着我们牢记梦想,努力奋斗,用十二分的热情去浇灌,呵护自己的职业之梦!
如果你深深地热爱着某种职业,而又能够选择它,那么,请让它指引着你前行,向着美丽的人生进发!
「必备」个字的读后感精选
工作总结之家内容专辑推荐:“个字的读后感”,敬请浏览。
作品这本书的情节吸引了很多读者。这些人生阅历只有记录下来才能让人印象深刻,下面的“个字的读后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字的读后感 篇1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门路”。从我上幼儿园开始,书已经成为了我甚或中不可去少的一部门。在童年糊口里,书为我增添不少乐趣。
最近,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书中主要讲述了作者高尔基的童年故事。其中,有一个情节令我打动不已。
在第三章里,尽管茨冈娃被两个舅舅打得像红薯一样,但他还在为舅舅们工作,他在抬十字架却不幸被十字架压死了,我觉得他很可怜。
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历克赛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在无形中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阿历克赛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历克赛也还认识良多其他的人:搬进新居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或茨冈娃等等。阿历克赛从家人的一些“稀奇”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这就是我印象深刻的情节,《童年》这本书中的道理我一辈子也不会健忘的。
个字的读后感 篇2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这一长篇巨着的作者是罗贯中,他从仁义爱民刘备,义气深重关羽,爽快粗豪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斗故事。过五关,斩六将关羽打听到刘备的消息后,决定去河北寻找刘备,带上他嫂嫂,杀死了东岭关的孔秀、洛阳的韩福、泥水关的卞喜、荥阳的王植以及曹操的
大将蔡阳。上面这一则故事写出了关羽重情重义,不论曹操对他有多好可以,也不忘记刘备的恩情,决心找刘备。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毕竟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黄盖巧使苦肉计。曹操打到江东后,连吃败仗,便想出让蔡氏兄弟当间谍,结果,黄盖使用苦肉计,让曹操的83万大军,全军覆没。上面这一则故事,主要写了黄盖不顾个人的危险,为了打退曹操,舍弃自己的身体,来打退曹操。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事一定要为他人着想,不能只想自己,否则你的路会越走越窄的。上面这两则故事是我在三国里最喜欢的。
赵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赵云在长坂坡为了保护阿斗拼了命的突围,一连杀死了曹操50于人。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相信只要经过我们后天的努力,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最后通过不断的努力和追求,你的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个字的读后感 篇3
这个故事讲述了阿廖沙曲折的童年,同时也凸起了高尔基是个写作的好手。
阿廖沙三岁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外祖父、外祖母照顾他。外祖父是个十分急躁的人,两个舅舅也是个粗野、自私的小市民。
外祖父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有一次疯狂的打外祖母的头部,致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外祖父还十分的贪财,暗地里还放高利,并且还到市场上偷窃。两个舅舅则每天闹着分家,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彼此打的头破血流……
阿廖沙就是在这个的环境中长大的,但他并没有受这个环境的影响,对糊口一直报有但愿。
“小时候,我想像自己是一个蜂窝,各式各样的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里似的把蜜一样的知识和思惟送进蜂窝里”。我以为蜂窝就像人们的大脑,只有往大脑里输送知识和糊口思惟,人才会有才华。
高尔基的《我的童年》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全新的故事。
个字的读后感 篇4
一个先天裂唇和左耳失聪的残疾儿童,一跨进校门,就受到同学们的歧视。他感到:由于自己的奇怪的面容和失聪的耳朵,除了亲人,没有人会爱,会喜欢他。他的班主任很胖而显得很美,他非常敬慕这位老师。底年级的同学都有耳语测试。测试过程是:孩子们依次走到教室的门边,用右手捂着右边耳朵,然后老师在讲台上说一句话,再由那个孩子把话复述出来。由于小作者左耳失聪,所以不太喜欢耳语测试,他怕自己说错了,同学们嘲笑他。
有一次,又到了测试时间,这次那位儿童把右手挨着耳朵,并没有用力捂着,因此这次他听得很清楚,而且那位很胖,很美的老师这次对那位孩子说的话像束温暖的阳光直射作者的心田,抚慰了他受伤的幼小的心灵,这作文吧个字便是:我希望你是我的女儿!
一个先天裂唇和左耳失聪的残疾儿童,因残疾而备遭讥笑嘲弄,这使得他极度地自卑和孤独。看过文章,我已明白他心灵的创伤已经被他的老师用爱心弥合了。
在我们这些健康人的实际生活中,我们不曾受到过同学们的歧视,反而更多的是得到了更多的爱。我一直认为,无论任何的残疾人,都可以和我们一起学习、玩耍、生活,为什么我们中的一部分人要歧视他们呢?其实,他们需要的是比我们得到的更多的爱。
读了《难忘的八个字》,我深有感触,让我们每个人都去用爱弥合像小作者一样残疾或有心灵创伤的人。你的一份爱将带给他们无限的快乐与幸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个字的读后感 篇5
作者一跨入校门,就发现了自己与别人不同:裂唇、弯曲的鼻子、歪歪的牙齿,说话结结巴巴。所以小朋友们都嘲笑她,躲着她。
二年级的时候,作者进入伦纳德夫人的班级。伦纳德夫人很胖但很美,很慈祥。作者很敬爱她。作者的班上每年都有口语测验,只要把手抬起来一点点就可以听到老师说的话。当她听到伦纳德夫人在她耳边所说的八个字的时候,仿佛一束阳光照进了心里:“我希望你是我女儿”。作者在一瞬间感到十分温暖和从来没有过的幸福,读后感《难忘的八个字读后感 苑伊阳》。
如果我们能够设身处地地感受故事中这位小朋友因为天生的缺陷而承受的自卑,我们就可以体会到故事中伦纳德夫人那一句简简单单的话语所带给作者的温暖、自信和不平凡的力量。
故事写到这里就停止了,但是这样的写法却能使我体会到伦纳德夫人的话语和态度对作者一生的影响。
所以,如果一个人天生身体上有残疾,比如不能听、不能看、不能说等等,已经是生活带给他极大的不公平了。他本身就承受了正常人不能想象的痛苦和压力。我们不能讥笑和鼓励这样的人,而是要心中有爱,真诚地帮助他们,使他们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学习,融入社会的大家庭。
个字的读后感 篇6
今天上作文课我读了《难忘的八个字》这篇文章,读完后我为这位老师的所作所为感到骄傲。
小作者天生就是兔唇、左耳失聪。因此这个残疾的小作者拥有者一颗受伤的心灵。但是小作者上二年级时的一次耳语测试中,改变了小作者对人生的看法。
小作者在最后一个测试耳语,她把失聪的左耳对着伦纳德老师,同时将右手轻轻的盖在耳朵上,伦纳德老师说了让小作者终身难忘的八个字,就是:我希望你是我女儿!这八个字抚慰了小作者受伤而幼小的心灵。
我也有类似这样的老师,那就是我的班主任李老师。只要是教过我的老师都知道我是一个比较内向的小女孩,老师们都想帮助我,让我上课积极举手发言,都没有任何效果。但是自从李老师找过我后,耐心地对我进行的鼓励和开导,我就慢慢有了变化。上课开始主动举手发言,而且发言的声音变大了,因此老师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表扬了我,使我深受鼓舞,我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努力学习。这样使我在五年级我还当上了小队长。老师知道我心灵手巧,所以细活都交给我做,我也感到非常的自豪。我想,如果这样的老师再多一点,我们就可以更好的发扬自己的优点了!
伦纳德老师及我的李老师让我知道了人生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你抛掉自卑!
个字的读后感 篇7
200个字的读后感1
草房子讲述了小桑在油麻地的农村生活,虽然生活很贫困,但是还是困不了小桑快乐的童心。
小桑爸爸为了治好小桑的病,不顾一切的去找医生。最后最后找到了一位老者,治好了小桑的病。
油麻地的一位奶奶为了油麻地校园的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和油麻地校园的一个南瓜壮烈牺牲了。
当小桑离开油麻地的时候还念念不舍得离开油麻地。
《草房子》这本书能不能让人感动吗?
200个字的读后感2
《最美的童话》里有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有关于星星的,花朵的,动物的......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传奇的色彩,像是处于花园中的一朵艳丽夺目的花儿。
故事的主人公大概都是那些爱幻想、有着童真的孩子们,或者是那些已经很老很老的爷爷奶奶们,他们都有一个特点:乐,他们认为乐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件事,每个人都能够成为孩子,重温孩子时候的旧梦与故事......
有些故事生动易读,有些故事深奥难懂,但是它们都把我带到一个充满快乐,无忧无虑的世界里,仿佛那里只充满了童真,是童年的游乐园。
我喜欢这本书。
200个字的读后感3
这天,我读了一篇《马与马夫》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马夫偷偷地卖掉喂马的大麦,却每一天给马擦洗,用梳子梳理马毛。有一天,马对马夫说:如果你真心想要我长得美,就不要再卖掉我吃的大麦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些虚情假意的人用花言巧语和小恩小惠来贿赂我们,却把我们最需要的东西夺走。
是呀!如果我们生活中能没有那些虚情假意的人。而是那些将心比心、雪中送炭的人,那该有多好阿!这个世界上就会多一些关爱。
200个字的读后感4
这天我读了《史记故事》里的大禹治水。相信大家都听过大禹治水这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的主要资料是这样的,大禹的国家突然发了一场洪水,这一场洪水洪水淹没许多地方。皇帝便召开了会议,大禹自愿为人民服务。大禹离离开发新婚的妻子,他组建了一个专门治洪水的队伍。他们走遍千山万水,开透过无数条道路。大禹在治水的过程中,三次飘过家门口,他都没有进去。大禹治水,总共用了十三年的时间,历经千辛万苦,最后治好了洪水。
他将自己的财物、家人全都抛之于外,全身心的投入到为国家为人民治理洪水的事业中,大禹这种专注、执着、忘我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200个字的读后感5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买书。其中,有一本《罐头里的小孩》咦为何这本书的书名叫罐头里的小孩呢难道罐头里真有小孩吗
花了些时间我看完了,我最后明白怎样回事了。有个巴托洛蒂太太一天,投递员给她送来了一个大罐头,罐头里有个小男孩叫康拉德。接下来就发生他们精彩的故事。康拉德十分有教养、聪明、有礼貌。有了这个康拉德以后,巴托洛蒂太太变得不再懒散了。
生活中是没有这样完美的孩子的,如果有的话,那么必须也是工厂人做出来的。
200个字的读后感6
这天,看了一片故事是《水母救猴子》。故事里说的是龙王娘娘想吃猴子的肝,乌龟就把猴子骗来了,这件事被水母望见了,它就告诉了猴子,这时乌龟来了,水母对乌龟说:猴子的肝还在树上,请你带他去把肝拿来吧!乌龟刚上岸猴子已经上树了,乌龟明白上当就把水母抓住了,龙王把水母的骨头扔掉了,水母虽然没有了骨头但他不后悔,因为他救了陆地上的朋友。
我十分喜欢水母的这种精神。
200个字的读后感7
孤独女生江水蟾、风吹不散的白日梦、黑键忧伤,白键明朗,友谊偷出来,窗台上的四叶草,听孤独在唱歌,这一连串的故事多么像一颗颗秀丽的珍珠围成一齐,成了完美的回忆。
在我眼里,她就像个独行侠,和周围的一切是格格不入。她外表精致,内心却十分脆弱。孤单的她性格清高,总是静静地坐在那个角落。
其实,生活中有一些孤独是无法避免的,就像我们长大后,爸爸妈妈宁愿选取孤独,也会放手让我们离开自己的身边,让我们大胆追逐自己的梦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像每年除夕的团圆时刻,也总有许多人选取孤独,坚守在自己的岗位。
选取孤独,是因为我们心中有爱,是因为,我们期望他人的生活更加完美。
200个字的读后感8
暑假里我读了老师送给我的《中华5000年故事》书,里面有一个个经典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增长了许多知识。
当我读完《一面好镜子》后,让我明白多听听不同的意见,人就会聪明;相反,偏听偏信,人就变得愚蠢。虚心理解别人的批评,才能使自己变得更聪明、能干。
个性是我读了《铁棒磨成针》的故事以后,让我明白,只要有恒心,天天坚持,再困难的事情必须都能够完成。读书、写字、拔珠不也是一样吗我相信,只要我天天坚持读、天天坚持练、天天坚持写,成绩单上缺少的两颗星必须能补回来的。
「必备」无常的读后感精选
工作总结之家精选栏目推选:“无常的读后感”。
一篇高质量读后感如何写?作品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书籍,也让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内心世界。写读后感要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编辑特地为你收集整理“无常的读后感”。
无常的读后感(篇1)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无常的读后感(篇2)
《无常》也是一“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种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向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无常的读后感(篇3)
我们在日常的写作中会需要许多积累与技巧,也会从中学到许多的写作方法与技巧。把这样学到的东西用在我们的作文中,就会使我们的作文变得更加生动和丰富,也会得到别人的欣赏。
《无常》是 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是一篇描写人物的文章。人物描写是作文中很重要的一类,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也能学到许多的写作技巧。
鲁迅先生用简洁的语言写出了对无常的喜爱。其中运用了许多的写作方法,描写人物的外貌以及和其他的事物对比,表达作者对其的喜爱和他的特点。白无常在作者的笔下是一个可爱通人性的鬼怪,作者并不认为他是个完完全全的鬼,因为鬼怪是不会有人性的,借此可以看出作者对他的喜爱与赞美。
其实,写好作文并不难,只是需要不断的探索、发现和学习,就能从中得到感悟。我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会在作文这方面有飞跃的进步。
无常的读后感(篇4)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写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常的读后感(篇5)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无常的读后感(篇6)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的读后感(篇7)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