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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通用

发布时间: 2022.12.19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参考]《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通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篇1)

萨哈拉、撒哈拉!当我看到这个书名时,我在心里偷笑了一下。呵,这个女孩的名字可真特别呀,那她肯定也很特别哦!我带着这些问题,到了书的世界里去了。

特别的萨哈拉在学校里,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中,都一致认为她是一个需要特别教育的孩子。他们都觉得萨哈拉是一个差生,从来不开口读书、不学习,可实际上大家都想错了,萨哈拉是一个热爱阅读、热爱写作的女生。她甚至还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藏在图书馆的940区。但这却没人会知道,萨哈拉也不愿告诉别人,她只希望人家能看到她的书。萨哈拉一直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就是当作家。她疯狂的读书、写作和写一些奇怪的信。当她在五年级时,遇见了一位好老师波迪小裤。从此,萨哈拉的这一生都因为这位波迪小裤,萨哈拉的人生道路上出现了转折点。波迪小裤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鼓励和爱每一个孩子。她不认为萨哈拉是一个差学生,鼓励她把长处发挥出来!而且她不允许每一个学生去接受特别教育,她不断在等待着,却没有苛刻,她要带着每一个孩子进步。波迪小裤一直在耐心的等待着。直到有一天,萨哈拉通过偶然的机会,让同学们认识了她,萨哈拉找回了原来的自己。她正在努力的实现作家梦,一场奇妙的旅程就在这时开始

在我的生活中,我也像萨哈拉一样遇见了一个优秀的老师张老师。他也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教学,来鼓励学生们。他会自己尝试着用不同的教学方式,还会通过我们的意见来决定好坏。他还会带领我们写作,不仅让我们认真写,他自己也偷偷的每天记着这一天里发生的事情。仅仅一个学期的时间,竟然对我们三十六位同学了如指掌,真是了不起呀!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篇2)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由美国作家爱斯米·科德尔写的《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让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

我每每打开我的书橱,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想器《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这本书,因为我对它的感触太大了。

午后的阳光洒在窗前,照在这本书的封面上,我好像看到了萨哈拉在学校里,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中,她是一个需要“特别帮助”的笨学生。可实际上,她热爱阅读,还喜欢写作,还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藏在图书馆里,希望有一天能够让别人看到。是流淌在她血液中的坚持,直到一个新学期,在波迪小姐的帮助下,她渐渐认识了自己,于是她拿起笔开始写日记。一次次得到肯定,一次次唤醒她的学习意识、写作热情。萨哈拉遇到了一个特别的老师——波迪小姐。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爱着每一个孩子。她不允许一个孩子去接受“特别的教育”,她要带着每一个孩子进步。她在不断努力着,却没有苛求,她一直在耐心等待着。因为她相信时间会改变一切。萨哈拉终于又找回了原来的自己,她在努力实现着自己的作家梦,新的生活就在她面前展开了。

如果没有坚持的意识,如果没有永不放弃的信念,失明之后的海伦凯勒怎么能生存,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如果没有顽强的意念,刘伟怎么可能失去双眼,还用他的脚去弹钢琴;爱迪生曾花了整整十年去研制蓄电池,其间不断遭受失败的他一直咬牙坚持,经过了五万次左右的试验,终于取得成功,发明了蓄电池,被人们授与“发明大王”的美称?

我由不得想到了——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哪一个不被父母宠着?在看看文章中的主人公,她的爸爸去另外一个城市去工作了,萨哈拉的父母离婚了,萨哈拉成了一个可怜的孤儿。如果有一天,我们的父母离婚了,成了孤儿,真正能坚持下来的有几个。所以,我们从现在开始要学会坚强,再逆境中更坚强。

我知道,坚持已经在我们心中发芽,让坚持在我们的血液中流淌。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篇3)

哦!萨哈拉不是沙漠的名字吗?看到书名的我,心中不由地竖起了一个问号,强烈的好奇心促使我急切地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

萨哈拉可是人名,一个讨厌做作业、讨厌上课、讨厌学习的小女孩,因此老师和同学们都称她为“特别的萨哈拉”,但好却十分喜爱阅读,她觉得在图书馆中还藏着令人意想不到的秘密。她梦想成为一名作家,但是没有人会了解她,知道她的这个梦想,除了波迪小姐。

萨哈拉虽然不是“撒哈拉”,但她的梦想却比“撒哈拉”还要大,大得无边无际,只是她不想出来甚至不敢说,她害怕遭到同学们的嘲笑。终于,新老师波迪小姐点亮了她自卑而又灰暗的心灵。波迪小姐是真正了解孩子的老师,她喜欢朗诵诗歌,讲故事,还喜欢用圆圆小小小的眼睛去寻找和发现每个孩子的个性以及闪光点,并鼓励支持孩子们向着梦想努力。萨哈拉也不例外,在波迪小姐的信任赏识中,在她自己的努力下,写出了一篇又一篇精彩的文章,赢得了大家的掌声和肯定,在学校这个神奇的地方,梦想成真。萨哈拉的改变离不开波迪小姐,是她给了孩子们信心,引导他们走上了正确的人生道路。

这让我想起我们的数学陈老师,也是一个像波迪小姐一样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的老师。她不会瞧不起那些差生,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一个孩子,对待每个学生都一视同仁。在她的课堂上总是不厌其烦地把解题思路一遍遍地讲给同学听,直到每个同学都理清思路为止。陈老师也善于发现每个人的闪光点,就像有次发现一个男生喜欢玩魔方,她就经常和那个男生一起研究,还鼓励他发掘自己的优势和特长,虽然那个男生学习成绩不太好,但陈老师依旧十分关注。在她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天使,没有好坏差异,同时我们也感觉到了陈老师那温暖般的爱意。

老师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必不可少,因为有了老师的爱,我们得到了最幸福的感受。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篇4)

“人是铁,书是钢,一天不看,心发慌”。今天我有点儿慌,于是我拿起妈妈给我买的一本书——《特别的女生萨哈拉》,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爱斯米。科德尔,书中讲的是一个女孩的成长经历,也是她自己的成长经历。萨哈拉,这个名字怪怪的,它不是地名,而是人名。萨哈拉。琼斯是一个女孩子,她心中的秘密有撒哈拉沙漠一样那么大,那么宽。

在学校老师和同学们都瞧不起她,都认为她是一个需要“特别教育”的笨孩子。因为她不写作业,不开口读书,不学习,所以被留级,实际上,萨哈拉非常喜欢阅读,疯狂的热爱写作。

第二个五年级开学了,一个“行为怪异”的波迪小姐成为了她的新老师。波迪老师善解人意,理解萨哈拉的心,不但不批评她,而且总是鼓励她,让萨哈拉有了信心和力量。终于萨哈拉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我的痛苦生活和精彩历险》,藏在图书馆的图书架上,希望有一天有人能发现。波迪小姐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萨哈拉,使萨哈拉的梦想变为了现实,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作家。

我们可以想想别人瞧不起自己时,肯定会很难过,那就去鼓励你身边成绩较差的同学,同时向你身边成绩好的同学学习吧!记得上二年级时我也曾经被人瞧不起过,但我又凭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别人所敬佩的人。

一个人的成长,都会经历许多,但最重要的是:人要有梦想,有梦想,才会有成功。我更希望我们的老师能像波迪小姐一样理解我们,鼓励我们,使我们大家的梦想都能成为现实。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篇5)

数次阅读《特别的女生萨哈拉》,百读不厌,我一次一次地被感动着。闭上眼睛,我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目光坚定,手不释卷,热爱写作的女生——萨哈拉。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是美国作家爱斯米?科德尔的作品,主要讲述了一个聪明的女生萨哈拉。琼斯,因为父母离异而留下来了心理阴影,她开始抗拒现实,她不写作业,不开口读书,不学习。于是她成了个笨学生——特别的女生萨哈拉。然实际上她酷爱阅读和写作,还写了一本书,藏在图书馆里,希望有人发现。后来,她有了一位新老师——波迪小姐,波迪小姐相信她,耐心引导她,鼓励她。最终萨哈拉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名副其实的作家!

掩卷沉思,萨哈拉的特别之处在于:她酷爱阅读和写作,却从不张扬,默默无闻,坚持不懈。虽然她偶尔有些叛逆,但换个角度想想,她的志向多么坚定,不管史丁先生多么嘲讽她,同学多么鄙视她,她毅然坚持自己的初衷,始终相信自己会成为一名作家。

《大学》曰: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志向坚定,并朝着自己的志向努力,定有所得!萨哈拉勇敢地对瑞秋说:“我将成为一名作家!”“我是作家!”——萨哈拉在日记中写道。她在心里相信自己能成为作家,并付出行动,真是志向坚定!

巴尔扎克不顾父母阻挠,不怕失败,潜心写作,终于在文坛中闯出一条路来;拜伦从小阅读大量书籍,长大后仍然坚持日日读书,最后创出了《唐璜》这样优秀的作品;门捷列夫发现“元素周期表”,受到多少人的奚落,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取得了莫大的成功。……古往今来,多少仁人志士的成功,不是起源于最初那个单纯的理想?

萨哈拉小小年纪就有理想,意志坚定,真难得!读着读着,我如遇知音。平日我也热爱阅读,喜爱写作。我的理想呢?不也正是成为一名作家吗?我每日坚持诵读经典,从《弟子规》到《三字经》,从《诗经》到《唐诗》﹑《宋词》,从《百岁童谣》到现代名家诗作,让经典滋润心田。我喜欢阅读名家之作,坚持做读书笔记。日日思考,常常习作,是我每日生活的一部分。我相信“厚积而薄发”,不管将来怎么样,我将一直坚持阅读和写作,因为我的心中有一个始终不变的理想——“我要成为一名作家!”

理想是一盏指路明灯,为你照亮前方的道路;理想是一叶风帆,扬起这叶风帆,就能让人生之船到达胜利的彼岸!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篇6)

我喜欢这本书——《特别的女生萨哈拉》。

这个女孩有一个特别的名字萨哈拉。她心中的秘密也有撒哈拉沙漠那么大。她失去了爸爸,她不写作业,不学习,不读书,只给爸爸写信。在别人眼里她是个需要“特别帮助”的“笨”学生,每天都要在大厅里接受一些“特殊教育”,而且不管她做不做作业,老师都会将她的作业放进一个大柜子里,一旦装满,老师就会把家长喊来看她作业是不是很糟糕。大家都叫她“特别的萨哈拉”。但实际她疯狂喜欢阅读和写作业,还写了一本书藏进图书馆,希望有人能看见她的作品。她以为只有自己的好朋友瑞秋才知道,直到波迪小姐成为了她的新老师。

波迪老师来了,萨哈拉渐渐地变了,她的感觉,心情,她每天的日子,还有她暗暗地愿望------全部都被阳光照耀,成为明亮和快乐。因为波迪老师,这个只会悄悄躲在角落里默默写信的萨哈拉,变成了阳光、开朗、敢于表现自己的“特别”的萨哈拉。

听孩子的话,懂孩子的心,波迪老师的智慧和教养,为萨哈拉开启了奇妙的人生旅程------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篇7)

前段时间,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特别的女生萨哈拉》的书。它对我有着很大的启发,所以,书中的内容,我到现在都还记忆犹新呢!

书中的主角——萨哈拉是一位有着“特别需要”的女生,或许是因为父母的离异,她的性格变得令人捉摸不透,这让我深深感受到:父母的离异,受伤的最终还是孩子……

萨哈拉喜欢阅读,因为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作家。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她写的`书能够放在图书馆中。她一直在为这个目标努力着!我曾不止一次为萨哈拉加油,因为,我佩服她的那种坚定!

和萨哈拉一样,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名朗诵家。我想用我最最认真的态度和最最丰富的感情朗读出最最动人的美文。我常常呆在最安静的地方痴痴地欣赏与朗诵美文。有时,我会把吃饭的时间忘得一干二净。

平时,有空的话,我会随手找来冰心奶奶写的《繁星春水》,不知为何,冰心奶奶写的诗有着非一般的吸引力。我时而痴痴默读,时而大声朗读。荡着秋千,我会情不自禁地背出一首优美的诗,吃饭之际,脑海中又会浮现出那熟悉的字眼。成为一名朗诵家的信念,在我的心中越发坚定!

是的,每个人都有一个目标,我们不断地向它前进,在我认为,努力,就是我们与成功之间的铺路石!或许,在这条路上,有着重重困难;或许,在这条路上,会跌倒无数次……这么多的挫折,不怕!困难又怎样?我会克服!跌倒又算什么?我会自己站起来!

为自己定个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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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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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1)

三毛说,对于大多数撒哈拉地区沙漠,她感应到学生一种自己前世的乡愁。说着便去了。

然后是我们看到的撒哈拉的故事。 风沙,热浪,潇洒,最迷人的叹息;没有迷茫,没有醉酒,在无尽的黄沙中,仍然穿着一条明亮的裙子。 风定是凉凉的,但通过这条裙子,没有理由生出很多柔情。 抬起来,散开,鼓成涓涓细流,将这片贫瘠的土地保护得更加残酷。

我未曾想这所谓社会残酷;我应想到这残酷,却无法完全意识到其如何痛烈。异乡的画卷在我眼前展开了。三毛自己究竟我们为什么他们要去研究沙漠?十岁的女孩子来说就要通过嫁人了,迎娶之时其必须不断挣扎、哭叫,所谓中国婚礼只不过是用暴力方式夺取贞操;黑人仍被作为一个奴隶,世代生活卑微但是不得进行翻身,在“高贵精神的人”眼里与一只没有人形耕牛无异;还有就是美丽的沙伊达,终于委顿在狼藉的沙土中了:她的求死大概扫了好些不是施暴者和看戏人的兴。成百上千的骆驼将死的悲鸣隆隆震响在这热而白的天空了。

“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的怀抱里,”豪尔赫说。

三毛是独一无二的。 为许多追求自由的灵魂的愿望而生! 呼吁是普遍的,但不是在枷锁中,最终的长期斗争可能是自己无法相信的狭隘。 三毛的平安从来不平淡,她追求精彩。 正因为如此,她永远不会用游人的心情去爱黄昏中的红日:把温暖的爱给这片土地,把这片土地上的所有——都给人不安和快乐,为“生活“。

然后,在她的怀里了沙漠。

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的生活方式并不十分窘迫,却也一定少不了一个无奈和受苦人民受难。撒哈拉威邻居的不礼貌和无理取闹,部落文化观念的陈旧思想落后——算是一些小事,一一包容我们下了。入夜了还要自己开车去沙漠找化石,结果进行两人最后险些丧命;对此的答复是“当然要再去的”“明天就是下午时间就去”。对于社会生活,是这样可以令人感到吃惊的热诚的姿态!枯燥的单调的日复一日的沙漠里,一粒都是外来的种子落入了——粗糙的风也盖不熄这活力,有什么在不可为了抵挡地生长。那安立在不修边幅的一切中的精致旅游小屋,是三毛的家。

也是三毛独特的个性让你坠入爱河。勇敢,宽容,还有笔直的山脊。很难想象她这辈子交了多少朋友。在这里,和难以生存的撒哈拉人,和卑微的奴隶,还有被排斥的谢达。三毛是一朵旋转的花,她在这里逗留了一会儿,随之而来的是芬芳。注入对无知的宽容; 注入对痛苦的关怀; 注入对麻木的愤怒。她带来的这片土地,不仅不是枯萎的生命,也不是枯萎的人性和价值!只有这样一个美丽而坚强的灵魂,才能面对那些残忍而无力改变的人: 遮住他们的脸,哭泣,不转身,只是逃避。在沙漠里,真善恶丑,总是关切地注视着,那是三毛的眼睛。

她来去如风。留下最后一册《撒哈拉的故事》,赠予一些沙漠进行一个企业拥抱,一朵需要明亮而柔和的花。花儿在扭曲的热浪中轻盈地立着,自此,芳华便是永不存在衰减。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2)

很小就听身边人提起过三毛的一些事迹,但却从未提起兴趣阅读过她的书籍。直到最近,因时常梦到学生时代的美好时光,脑海也总是想起一位好友曾总跟我提起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于是打算好好拜读一番。但看到很多读者都有提到,如果不了解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恐怕无法对它有更深的体会。于是,便先开启了《撒哈拉的故事》之旅…

这本书,带着我走向了神秘的沙漠,不仅让我了解了你与荷西美好而不失真实的爱情模样,更让我第一次犹如管中窥豹一般,看到了一点点沙漠里的人情事态。也才知道,你的梦,原来在那块贫瘠的土地上。

荷西不是一个浪漫而有钱的阔少,撒哈拉不是一个美丽怡人的景区——与世隔绝,白天酷热,夜晚寒冷,不是我们所幻想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般的诗意,而是一个残酷、落后、肮脏、寂寞、苍凉、贫乏得犹如天地洪荒般的原始社会。没有水,撒哈拉威人身上用布包裹着,散发着浓浓的体臭;没有知识,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几岁;没有文明,以为相机就是收人灵魂的不祥之物;没有平等与自由,沙漠上的黑人,只要被捉来绑上1个月,就世世代代成了奴隶;更没有天理,善良而美丽的沙伊达最后一丝不挂惨死的情形,完全犹如鲁迅先生笔下那个封建礼教“吃人”的社会一般,令人可怕得窒息……

然而,你依旧怀着一颗热情的心,在这里与荷西安定了下来。

你将原本破烂不堪的小屋布置成了全镇最温馨美丽的家,犹如沙漠中的一片世外桃源;在面对邻居们总是来随便拿走自己私人物品时,也能做到不烦不躁,从无气急败坏;在面对所有人都觉得黑人就是低人N等的“哈鲁佛”脏人奴隶时,你却愿意承受被众人鄙视的压力,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在用相机记录下游牧民族的生活形态被误解是收走了她们的灵魂时,为了不给她们留下心灵的创伤,你没有过多的解释和嘲笑,而是将胶卷曝光在了阳光下,那一刻,她们的笑容也如阳光般灿烂……

你说:“这里有什么吸引我?天高地阔,烈日风暴,孤寂的生活,有悲伤,有欢喜,连这些撒哈拉威人,我对他们一样有爱有恨,混淆不清。哎,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是啊,撒哈拉就是这样一个让你又爱又恨、装满回忆,如果再选择一次,依旧会义无反顾投身于此的地方。

因为我知道,在撒哈拉那个一切都无比原始落后,仿佛被造物主遗忘的地方,人们依旧有一颗追寻美好的内心,以及作为一个人最纯粹的情感和本能——爱。

所以,撒哈拉值得被人向往和留恋;撒哈拉的故事,也值得更多人品读。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3)

《撒哈拉的故事》由十二篇动人的散文结合而成,记录了三毛在撒哈拉的所见所闻。

这本书文字朴素,没有刻意的咬文嚼字。看这本书,不用去做笔记,穷尽心思去解读每一句话。尽管把心交出来,平淡阅读完,有笑有泪。每个故事都会潜移默化地打动着认真阅读她文字的人。

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三毛活的洒脱不羁,追寻着自由单纯。当她无意间翻地理杂志,看到撒哈拉沙漠的介绍时,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土地。于是一个真正的自由的灵魂便去到了那里,去到了撒哈拉。

撒哈拉沙漠,那个漫天黄沙,草木难以生长的地方,三毛在那里呆了好几年。在那里,她凭借着带去的药品和医书,医治生病的沙漠人,成为大家万分信赖的神医。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三毛在沙漠里,在那群撒哈拉为人里,考取全世界通用驾证,可谓精彩纷呈,引得高栏上的在押犯人也喝彩不断。为了结婚,荷西陪着三毛花几个月不厌其烦地弄齐相关材料,并在撒哈拉为人的热情与友好中成婚。在沙漠的枯燥中,三毛在枯燥的沙漠中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然而沙漠毕竟是残酷的。为了收藏三毛喜爱的一种石头,荷西与她驾车前往化石地,途中不幸陷入沼泽。在夜的漫长与凄冷中,在面对恶人的欺凌时,在生与死的考验下,三毛表露了她的勇敢、不屈与智慧,用自己悍不畏死的勇气与机智的头脑甩脱了恶人,救出了丈夫荷西。

在撒哈拉,这个独立,勇敢,自信,自由的女性给我们展示了生活的哲学。沙,本是世间最无依无着之物,随风而起,随风而落,而沙漠,则收容了他们,也收容了三毛那一颗,云游四方的,自由的心。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4)

读完了《撒哈拉的故事》 ,特别仰慕这个万水千山走遍的女子。一本书也能对一个人重新认识,三毛真是个奇女子,有趣的女子,很了不起 ,平凡真实,明确的生活态度,在沙漠这样恶劣的环境中还能如此有趣的存活下来。从来不计较得失,失去的东西不但没有懊悔,最重要的是还有荷西陪她一起哈哈大笑。帮助邻居,什么都借也什么都肯借。什么都帮也什么都肯帮。印象最深的是用指甲油帮别人补牙。荷西,,,,比三毛小了四岁还是八岁的男子,怎么说呢,满满的都是对他的感激与欣赏,感谢他让她能在沙漠中有安全感,写那么多好故事给我们,爱情很伟大。那么支持三毛,毫无条件毫无保留的支持,三毛很幸福,也心疼这个女子,在三毛的梦想实现过程中,还好有荷西,幸好有荷西。荷西在她本命年意外身亡,她在十二年后的本命年追随死去的时候一定像她写得: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幸福的。在这个大沙漠里,她留下了:“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

她的一生,坎坷而又幸福。

如果有人到拉帕玛岛,请也去看看荷西吧。

全部的感想,让我如此静心的三毛,我很迷你,我想我……,嗯。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5)

对于三毛的书,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喜欢。很多年前就听闻三毛这个人,然而却在现在才来读她的书不知道会不会晚。

第一次想要认认真真的写书评,在进入正文之前还是想说点题外话。这本《撒哈拉的故事》是我使用微读以来读的最舒服也最享受的一本书。没有生僻的字,生僻的词以及那些抑制不住的追问和思考(脑回路不够,我是有多么不博学啊,可能是因为还没从刀尔登走出来的隐影走出)只是纯粹的跟着作者的文字去感受另一个世界的贫瘠与富足,痛哭与喜乐。好了,现在进入正题,说下读这本书的感受。

三毛的文字干净简洁利落,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她对生活诚挚的态度。她善良,勇敢,洒脱不羁,追求心灵的自由。对于称赞她的话就不多说了,我想说的是三毛的父母以及她的自私。她的父母一定是很开明的人,不然怎么能任由自己的女儿常年不在身边四处流浪。年少的她孤僻,叛逆,桀骜不驯,令父母操碎了心。再大一些呢,却选择干脆远离家乡。她太遵从自己的内心的召唤也就是说太敢于做自己了。怎么可以只和爱的人在一起就做到对亲人无牵无挂,去浪迹天涯。算是质问吧,直到文末读到她写给父母的几封书信才有了答案。都说书信见真情,看到在千山万水之外的她想念双亲时的孤寂与与无助,她努力的适应沙漠的恶劣的生存条件来证明自己无悔的选择。读到她父母不断的给她邮寄家乡的食物、报纸和杂志,父母给予她的不但是物质,还有精神上的支撑。不禁感叹,做父母本来不易,做三毛的父母更是不易中的不易。所以她在信中这样跟父母说“我现在改了很多了,知道自己不能回报父母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最好的报答就是照顾好自己,令他们少操心”这些才是身为子女与父母之间最最真实的不可磨灭的情感啊。

其实说实话根据书中描述,撒哈拉那样的地方,天高地阔,烈日风暴,五十五度的高温,终年干旱少雨,沙土飞扬,生活条件那么恶劣,用现代话说就是去找虐。我无法想象三毛是怎样的勇气和信心一个人开着车在漫天风沙不见人烟的公路上来回行驶一百公里每天去接荷西,如果是因为爱情,为什么一定要在那样一个原始偏僻荒凉的地方,而且那里的人看似有信仰,多数却是粗鲁野蛮,愚昧封建的。难道一定是要跑到一个落后的地方找寻天地间的存在感?还是去洞察不一样的人情世故,感受人间百味。带着种种疑问和好奇直到读完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明白了三毛。她跑去沙漠,教书,行医,结交各种各样的朋友,在沙漠白手起家安置了充满爱的充满烟火气的小屋;为了生计,与荷西去海里捉大鱼再拉到旅馆变卖;节衣缩食只为了买一辆骑车与荷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看沙漠里的封建女人是如何洗澡;开车去荒无人烟的地方找骆驼头骨显险像还生;感受战火年代的动荡不安看着自己的朋友血淋淋的倒下。等等这一切经历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鲜活的血肉丰满的三毛。这样的生活是我们在这和平年代,在这钢筋水泥构筑成的城市无法企及的一种生活,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和他挚爱的共同经历,是两个有趣的灵魂碰撞之后擦出的火花。这样的经历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人在这世只有一次生命,而她却比其他人不知道多活了多少世。”

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她把那些亲身经历用平实朴素的文字形之于纸上,给我们展现了另一个时空中发生的人和事,看似遥远又那么真实的存在过。伴随着这些的文字,在某个瞬间感觉自己的心灵也放飞了,我想这是阅读带来的力量。感谢她!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6)

我曾奢想做一个自由的流浪人,用自己的足迹勾勒出大地的轮廓。可是,那份渐行渐沉重的责任意识一步一步地浇灭了我的热情。我最终失去了流浪的勇气,最终我也未能拥有流浪者的情怀。

然而,三毛做到了,凭借她与生俱来的勇气,与流浪者那种独特的情怀。

流浪人是个孩子,见到自己喜爱的糖果就爱不释手,你是否知道,在三毛听说可以去200公里之外的沙漠深处找小虫化石时,她立刻冲上车不顾阴森的沙漠之夜驶向远方?流浪人又是一只狼,这种生物不达到自己的目的决不罢休,不管前方多少艰难险阻,在三毛侥幸从寒冷的沙漠迷宫中脱险时,她对荷西说:“明天下午还来。”哦!这流浪人的勇气,这流浪人的疯狂。我踏着时光走向成熟,却逐渐丢掉了曾经的热血,却自欺欺人称自己谨慎,实则不过懦弱罢了。流浪人敢于冒险、不畏一切,正是源于他们流浪人的情怀,而我却只能远观。

流浪人走在低吟的荒野上,卧在远洋的星空中,坐在苍凉的沙漠的黄昏里,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又去向何方。并且流浪人自己也不知道下一站将飘向何方,仅有的罗盘大抵也只是心灵一刹的颤动。流浪人随心地生活着,恰恰正是这种随心能够直指真实的生活本质。三毛四处奔波,图的什么呢?美景?可惜却成了随处可见的厚厚的羊粪;财富?可惜却成了三毛的四处施舍;人文?可惜却成了连识数也做不到的撒哈拉威人。我之认为,她所为的只是自由,那种流浪人骨子里的情怀,尽管岁月的足音落在了她的身上,然而她灵魂尽情地游荡四方。流浪人的情怀,本就是自由的,它如同风一般自在,可以随心所欲地到达任何心驰神往的地方。

流浪人的爱情也是刻在骨子里的,流浪人的恋爱就是把彼此的灵魂放进彼此的身躯,一旦成就了爱情,便是刻骨铭心、浑然一体。我不曾经历过,却也不乏听闻过一些枯萎的爱情,本就不算坚固的感情,又何必让它成为爱情?流浪人不然,他们同时把心交给了天地、交给了远方,每一刻的爱情都是一份期待,自然也就不会枯燥乏味。三毛与荷西的七年恋情终于在金黄色的沙漠成为了爱情,简单到连婚服也没有,婚后的生活却温馨如故。可是,如今的权贵哪个不是斥重金布置婚礼,然而呢?许多爱情脆弱得竟溃于一条暧昧的短信。流浪人的爱情如同他们的生活,越平凡越真实,越朴素越真挚,越简单越珍重。而今,多少青年男女分分合合,爱情的庄严竟被践踏成展示个人魅力的竞技台,凭借花言巧语骗来的虚假的爱情,却也成了他们“秀恩爱”的素材。我向往流浪人的爱情,也就是向往流浪人的情怀,我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流浪人的朴素平凡。生活的朴素、心思的真挚,这就是流浪人的情怀。

撒哈拉的故事,不仅是《撒哈拉的故事》,也是流浪人的故事,是他们流浪人的不顾一切,是他们流浪人的自由自在,是他们流浪人的真实朴素,是我追求却永远不能到达的所谓流浪人的情怀。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7)

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粒沙,然后就有了撒哈拉

因为这句动人的情话,我爱上了《撒哈拉的故事》,爱上了自由、浪漫、文艺的三毛。《撒哈拉的故事》由十几篇以沙漠为背景的散文构成。一本《国家地理》杂志吸引着三毛背着行囊走进了神秘的撒哈拉沙漠,我们听她柔声讲述着她在撒哈拉精彩的生活经历,我读到了浪漫的异域情调以及三毛与荷西之间浓情的爱意。

撒哈拉教会了三毛坚强和乐观。她在与世隔绝的荒漠地带,用力地生活,努力去克服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困难,把日子过成了诗。她精心的布置着他们的小家,原本毫无生气的房子慢慢变成了世外桃源。她用一颗艺术的心,给荒凉抹上了靓丽的色彩,生命在这贫瘠的土地上优雅地滋长着。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这首家喻户晓的《橄榄树》唱出了三毛对流浪生活的怀念,从此她便成为我心中永远的橄榄树。喜欢她的麻布长裙;喜欢她瀑布般的乌黑长发;喜欢她流浪远方的浪漫;更喜欢她和荷西之间天地动容的爱情。

有一种爱情叫三毛与荷西,奔走沙漠,洗净铅华。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8)

记得第一次读《撒哈拉》时,印象最深的,便是沙巴军曹的故事。一个背负着家仇国恨的军人,却为了保护仇敌撒哈拉威人的孩子而失去生命,在这样悲情的故事里,仇恨以最英勇崇高的方式化解,留下的是人性的善良与温存。

而这个故事勾起我回忆的,并不只是军曹对我的震撼,还有我与同心圆读书会由此结下的缘分。

20xx年的10月16日,在我27岁生日的当天,我第一次参加了同心圆读书会的活动,当期活动的主题是《我心中的书》,要求每个人分享一本喜爱的书,而我分享的,便是《撒哈拉的故事》中的这个沙巴军曹的故事。

在小组讨论中,我向同组的几个朋友介绍了故事情节,并朗读了文章的最后几段感动我的文字,我这个新人与大家之间的距离也因军曹的故事而由陌生走向信任,我从此开始了在读书会精彩的旅程。时至今日,那些每周日下午在关中往事包厢里的温馨的拥抱与真诚的分享,都始终牢牢地印刻在我的脑海中——那是属于读书会每一个人的幸福的回忆。

所以,我需要感谢三毛,她不仅为我带来了书中的那些美好,更将我带了现实生活中的陪伴和温暖。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9)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全集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也应该是最快乐和浪漫的一本。毕竟,在那么荒凉的地方居然有那么奇妙的经历与体验着实让我着迷。当然最让我吸引的便是三毛和荷西的爱情。

荷西在三毛口中有一个很大的有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应当。对三毛来说撒哈拉沙漠是一个有着“前世乡愁”的地方,荷西便在三毛去之前找好了工作,找好了家,他们一起给房屋做装修,把家里打扮成整个沙漠最温馨的小窝。那时的撒哈拉其实肮脏、落后、寂寞、贫困,白天炎热,晚上寒冷。当地人一生洗澡的次数屈指可数,正义其实并不存在,宗教与信仰才是主导。但就是在这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他们俩却欣欣向荣地滋长着。

书中文字的描述固然有些令人“惊讶”,但读起来并没有悲凉与伤痛,一切都是充满了诗意,用自己“捡破烂”的好习惯给家里添砖加瓦,给撒哈拉女子讲课,帮助他人治病,冒着生命危险给他人帮助。有荷西的陪伴,和自己的热情,硬生生把撒哈拉活成了伊甸园。每一次特殊的经历都像是在冒险,就像超级马里奥一样,打怪升级。当时看起来着实很羡慕,但是想到洗澡和沙漠中的澡堂,那充满着味道的画面在我脑海中……也就想想就好了。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读后感(篇10)

初接触到《撒哈拉的故事》深深喜欢。此时再重读,便忆起三毛和三毛的撒哈拉。特作此文,以示怀念。

画面定格在撒哈拉这片苍茫的绝域上。似乎一切的风土人情,都抵不过一位梳着麻花辫的东方女子。

她叫三毛。总是有人会笑,为何不是四毛,五毛?

其实啊,这名字中流露着她向往的平凡。还记得童年时那个三根头发的小孩儿吗?三毛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小孩。

似乎每次雨季将至,唤着三毛三毛三毛,总会有个女子的声音从远方传来: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免不了会心一笑,明明只是个美丽贪玩的邻家女孩形象。

有许多人懂三毛。理解她的追求,敬佩她的勇敢,向往她的人生。而我不懂她,却独独被她的灵气,和她如花般芬芳的言语所吸引。

她曾说过,血统纯正的印第安人是世界上最美的人种,她能在有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追寻自己的前世今生。多么令人心动的话语,多么令人心动的中国女子。

一段时间总听身边许多人提起三毛,似乎又不甘心地提起了《撒哈拉的故事》。

记得初读此书时,竟十分忐忑。一个四十年代出生的女子,能把文字用的如此平凡甚至普通?后来才明白,确切说是不得不明白,她的文字似乎有着一股魔力,不知不觉就将你的魂勾去了撒哈拉,以至于之后提到沙漠,便怔怔的想起三毛。

啊,三毛,三毛……荷西!

不能忘了荷西,那个给了三毛六年幸福婚姻的荷西;那个热爱中国食物和冰淇淋的荷西;那个孩子气的大胡子荷西;那个去做了海神的荷西。

三毛与荷西。荷西与三毛。

有时候真的难以想象,要有多么热爱生活,要有多么坚强的精神支柱,才能让一个弱女子,漫漫长路,去赴那个六年之约?当回首初住撒哈拉坟场的日子,每一个夜晚都在期盼天亮,面对荒凉贫瘠有多难熬?可惜我们忘了一件事,这个女子是三毛。三毛是一股清凉的泉,沙漠能因她开出美丽的花。她用装棺木的木料包装制成桌子,又对坟场老人石头上刻画感到惊喜并重金买来装饰住所。于是昔日简陋的住所变成了“全撒哈拉最美的屋子”。

那些令三毛爱又头疼的邻居们,总会对三毛的家充满了“尊敬”。似乎从那个家中取走的一粒钉子,都要比别处的特别些。这无疑说明了三毛是受人欢迎的。想想也是,那个机灵善良热情好客的三毛。

与荷西结婚那日,身着波西米亚装,头上是一把香菜。没有任何繁琐的程序,就为未来签下了一份契约。三毛的灵魂,究竟藏着多少自由的种子?

不知谁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个三毛。

或许是还是叫陈平的三毛,或许是爱上荷西和撒哈拉的三毛,亦或许是流浪异国追求前世今生的三毛。

反正是三毛,满满都是三毛。

我爱她,为她出现在我生命中而深觉惊喜。但无论怎样,我并不想懂她。

她有个英文名字叫echo,和三毛一样有灵气,似乎是一个什么女神的名字。哦,希腊神话中的川泽女神。

我了解的,也只有这么点了。

喜欢就这么感受她的平凡。她是个会为病疼而沮丧流泪的人,也会因歪打正着医好了邻居而小小骄傲,会害怕会气恼,爱冲动又不计后果。

怎么办呢,这个白羊座女孩?

她是有颗玻璃心的。因她而爱上撒哈拉,没有理由,忽然有一天就爱上了。

对啊,她永远是撒哈拉的女儿。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哈利波特的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

闪电伤疤,一个幸存下来的男孩。哈利波特这个名字是勇敢的象征,是魔法的英雄。是这个男孩带给我无数的幻想。让我想象一下,在我11岁之前的无数次,在我11岁生日之前,我可能也会收到猫头鹰的录取通知书。

《哈利波特》是作者罗琳在地铁上的灵感,幸存的男孩也是如此。但正是这本书,这个神奇的世界,让我无数次幻想在霍格沃茨学到了什么。也许正如斯内普教授在书中所说,“这个男孩没有突出的特征。他和他父亲一样“平庸”。只有他才华横溢、聪明伶俐的朋友才会夸耀他,“虽然哈利脾气大,但他很不耐烦,喜欢当英雄。他的大脑阻断技术很差。他被伏地魔用来祭祀他的教父小天狼星。他也有遗憾,因为小天狼星的死和邓布利多大吵了一架,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打败伏地魔。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没有太多像其他书。

中的人物那样的主人公,如果你想戴皇冠,你必须承受它的重量。哈利头上的闪电伤疤是他的王冠。当哈利小时候逃脱伏地魔的诅咒时,他有了这顶王冠。哈利一次又一次地以强大的魔法战胜伏地魔,一次又一次地从死亡的魔咒中逃脱,创造了奇迹。在最后一刻,他以伏地魔之死的心态。

打败了他。那个留着闪电伤疤的男孩,那个幸存下来的男孩,将会长大并最终赢得哈利用我心中的爱和勇气挑战不可能。经历过无数磨难的哈利是我崇拜的第一个人。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

哈利 波特已是家喻户晓的名字了。看过书或电影的朋友可能会补充一句:哈利还有小伙伴朗瑞和赫米奥妮呢!

谈友谊,哈利与郎瑞和赫米奥妮的友谊是深厚的,也是真诚的。在魔法象棋前郎瑞为了哈利能拿到魔法石,能救学校,他做出了牺牲的准备。郎瑞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令人多么感动啊!友谊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情,而郎瑞与哈利之间的不单单是一种普通的交情,而是一种力量,一种能使郎瑞为友谊作出牺牲的力量。当然,不可忽视那位赫米奥妮与哈利,郎瑞之间的友谊。赫米奥妮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小姐,她几乎毫无保留的把自己所知道的知识,以及历史通过各种途径告诉了哈利,例如:在魁地奇比赛中,她让哈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以及自己父亲也是一位找球手。使他增加了勇气,赢了魁地奇。

说到友谊,中国朋友可能还会想到古时候的管仲与鲍叔牙,也是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

谈到这里,我要告诉大家:生我们的是父母,那么了解我们的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朋友,友谊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纽带,是交流的基础。让我们共创一座友谊之桥!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3

想当年 《哈利·波特》风靡全球,J·k·罗琳也因此被众人知晓。《哈利·波特》这一系列小说的创作起源于一躺延误的火车,也就是小说中的九又四分之三站里通往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列车。整个系列的小说都充满了奇幻的想象。

这个系列延续了十年了,哈利波特的魔法旅程也早已到达了终点站,我不舍地走下来自霍格沃兹的列车,仿佛像是我也经历了那些事一样。直到这本书的落幕,这么多年里一切的疑团都已经一一解开了,阿不思邓布利多一直以来的善意的欺骗,西弗勒斯斯内普一直以来对莉莉·伊万斯默默的爱和付出和对哈利的帮助和保护,詹姆,小天狼星以及卢平等人往事的回忆,霍格沃兹的种种秘密以及伏地魔的黑历史等,都公众于世了。

说到这个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哈利波特,不是罗恩韦斯莱,也不是赫敏格兰杰,也不是阿不思·邓布利多,而是魔药课老师西弗勒斯斯内普,有人对他的初印象并不是很好,因为他是以一个反派身份出场的,他总是想尽各种各样的办法刁难哈利,罗恩和赫敏,从表面上来看,斯内普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坏蛋,大反派,殊不知,他还有另外一面,他一直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虽然她最后选择了詹姆波特,但是斯内普还是依然默默地爱着她,并且在她死后,他一直暗中保护哈利,他成为了邓布利多的间谍。协助邓布利多打败伏地魔,最后在邓布利多本人的要求下亲手结束了邓布利多的生命,成功博得了伏地魔的信任,但后来,伏地魔认为斯内普是老魔杖的主人,他为了成为老魔杖真正的主人,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在死前,让哈利把他的记忆提取出来,哈利在冥想盆里看过了斯内普的记忆后,才明白了一切。不得不说,斯内普的结局真的是太悲惨了。虽说结局不太好,但是我个人认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是这个系列小说里面最伟大的巫师。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本,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带给我的是一半开心,一半伤心。它陪伴着我走过了许多岁月,几乎成了难割难舍的朋友,它的离开让我十分不舍。但是,只要心里有它,我相信魔法时代仍然在延续。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4

《哈利·波特》是一本让人百看不厌的书,它主要写哈利波特上了魔法学校后和杀死自己父母的人战斗,他和坏人斗智斗勇最后战胜了他们,从哈利波特身上让我学会要勇敢和坚强。

我记得有一段是哈利·波特为了阻止杀死自己父母的人想用长生不老的药水去赚取暴利,伤害更多的人。他开动脑筋想尽一切办法,把能让人长生不老的东西藏起来,与坏人周旋,最后救了大家。

看了哈利波特遇事沉着冷静,面对困难和危险时的勇敢,我由衷的佩服他。不像书中有一个胆小的人,坏人一恐吓他就害怕极了,立马把长生不老的药水拿出来了。我当时特别痛恨他的胆小,愤怒他的懦弱。真想给这个人两耳光。当看到哈利波特不顾个人的生死,去保护能让人长生不老的药和周围人的安全时,我又亢奋了起来,当他遇到危险时我神情紧张为之担心,当他冲破困难取得成功时我深深为之振奋。我觉得哈利波特真是个大英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勇敢、正义的精神和品质,并好好努力学习充实自己,将来做个更有用的人。

这本书真的很好,推荐你们去看一下。你一定会为里面精彩的情节而感动。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5

在这个假期中,我第六次阅读了哈利波特。《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一套共有七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套丛书主要讲的是,哈利与他的朋友伦浩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洋溢着光明与黑暗一次次地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在哈利11岁时进入霍格沃兹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前额上闪电似的伤疤隐隐作痛;难道是伏地魔附身了?各种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就喜欢上了哈利·波特。

我相信哈利波特是绝大多数人的偶像,因为哈利有正义感,他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是光明的象征。罗琳塑造了哈利这个主人公,让我们知道了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我们应该学习哈利面对邪恶势力永不不低头、坚持不懈、顽强拼搏,与他们斗争到底的精神品质。

听了这个传奇故事,你是不是也手痒痒了?赶快翻开看看吧!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6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3提要:《哈利·波特》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一本好书,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更多内容源自绿化《哈利·波特》的读后感3不知从何时开始,英国女作家罗琳所着的《哈利波特》**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小巫师,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害羞,性情稳定,头发凌乱

他就是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从小寄养在姨夫家里,饱受姨夫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11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同坏人的较量中被对方杀害了。为了继承父母的遗愿,哈利上了霍格沃茨寄宿学校,专门学习魔法和巫术。

在学校里,哈利努力学习,学习了一项又一项技能。哈利在朋友的帮助下,勇敢的战胜了黑暗。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在这奇特的魔法世界里,有令人拍案叫绝的是:

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钢笔、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使读者想到:“我要是有魔法就好了,这样我们就能把一把尺子动起来、飞起来……”这本书通过魔法让人非常想往下读,因为魔法是没人有的,可是,女作家罗琳却把魔法编成了书,让对魔法热情的人们喜欢上这本既恐布,又充满想象力的书。

哈利不是哈利波特系列中唯一的主角。罗恩和赫敏是主角。没有他们的帮助,哈利不可能走得这么远,更不用说打败伏地魔了。这部书最重要的一个主题,就是友情。

这份友情,使赫敏从一个只知道学***规的乖乖女变成了尽自己所能帮助哈利不惜违反校规的“赫敏格兰杰”,使罗恩多次被处罚几乎被退学,使赫敏被伏地魔石化,使罗恩被咬伤了腿,使赫敏和罗恩一次次面临死亡的威胁。但要问赫敏和罗恩他们是否后悔过,他们从来没有后悔过。他们与其说是在和伏地魔战斗,不如说是在帮助哈利完成任务,因为他们是终身的好朋友。许多读者和观众都不喜欢书中的人物之一,哈利的佩妮姨妈。

她是哈利母亲的亲姐姐,也是麻瓜。她和丈夫的儿子在伦敦小惠金区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但这段生活被哈利的外表稍微打乱了。彭妮一家一直知道哈利其实是个巫师,但从小,他们就把哈利蒙在鼓里,生怕哈利的身份会给他们家带来灾难。

从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开始,读者就知道佩妮姨妈出于对巫师妹妹的鄙视和对哈利身份的恐惧,从小就对哈利不好,经常使唤哈利却给他住最差的鞋柜,穿自己儿子的旧衣服,哈利的表哥达力还经常欺负哈利。读者了解这些后都觉得佩妮一家不可理喻,但到了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作者为我们揭开了真相。佩妮阿姨小时候就知道她姐姐有魔法,是个巫师。她也想像她姐姐一样拥有魔法,所以她要求邓布利多校长接受她。校长不同意,因为不是每个麻瓜都能成为巫师。

出于对妹妹的嫉妒,她开始憎恨女巫和女巫师界的一切,包括妹妹的孩子,小巫师哈利。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佩妮阿姨感到难过。一个人的嫉妒和心理失衡深深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孩子,给哈利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但彭妮是个真正的人,她有血肉之躯,嫉妒心强,每个人都一定有嫉妒心,但她的嫉妒心却走到了极端。

读罢了这厚厚的四本书,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深深地沉浸在《哈利·波特》里,久久不能忘怀。每当回想起与哈利·波特相处的日日夜夜,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感受,我曾为哈利·波特的胜利而高兴过,也曾为哈利·波特忍受的折磨而忿恨过,还被书中惊险恐怖的场面吓得失眠……《哈利·波特》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一本好书,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这本书教我懂得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他能为你带来勇气和力量,使魔鬼丧失魔力;懂得了与敌人的斗争要坚决,要坚持,直到胜利,哪怕牺牲宝贵的生命;还懂得了要效忠正义,不要效忠于歪门邪道,正义终将战胜**。

我喜欢哈利波特。我想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7

正义,是一道耀眼的金光,撕裂黑色的天幕,绽放希望的曙光;正义,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剑,刺破邪恶的外衣,保卫生命的纯洁与美好;正义,是一面明亮的圆镜,造出人的真面目,保护人心的珍贵与纯洁;正义是一湾清澈的湖水,映出满天美丽的星光,衬脱着美丽的夜景,正义必胜。

正义与邪恶的对抗一直是社会常态,王朝的更迭便是如此。末代王朝的最后几个皇帝,几乎是胡乱挥霍、大肆张扬、滥用名利欺压弱者,即使其中的某个皇帝克勤克俭,励精图治,即便这样也无法挽救危局。这时就会有一个带有正义使命的英雄来结束这个王朝风雨飘摇的统治,开启新的时代,书写新的历史。正义总会战胜邪恶,这是历史的更迭,也是时代的规律。正义永远是合理的,正义战胜邪恶永远是生活常态。

书中的哈利与伏地魔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他们就是正与恶的代表。哈利所代表的正义与伏地魔所代表的邪恶一直在不断的较量。正义一直不断的试图牵制那邪恶不断成长的速度,削弱着邪恶的力量。即使经常单枪匹马面对死亡的危险,受尽嘲讽和委屈,甚至失去了自己挚爱的亲友,师长及唯一的依靠,但在史诗般的霍格沃茨第二战中,哈利最后一次与伏地魔正面交锋。在强大的爱的咒语的庇护下,哈利读懂了死亡这本厚书的真谛,得到了逝去的亲友们的鼓励,最终击败了伏地魔,夺取了最终的胜利。

正义与邪恶,始终。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8

昨天,我刚看完《哈利·波特》全集,感触极深,所以流泻写下了这篇文章。

主人叫哈利·波特,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他的父母都被伏地魔杀死,所以他肩负着魔法界的未来。来到了霍格沃茨,在这里他认识了罗恩,赫敏还有许多小伙伴,他为了报仇,保护人类世界,与强大的伏地魔进行对抗,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赢得了胜利。19年后,他和金妮有了自己的孩子,阿不思·西佛勒斯·波特……这里有许多感人,扣人心弦的情节,还有许多优美的语句,但最重要的是让我懂得并学会了很多东西。

哈利是一个充满智慧的男孩儿,他用智慧瓦解了许多困难,但光靠自己是不行的。如果没有罗恩,他不会拿到魔法石,如果没有赫敏,他不会找到魂器,如果没有纳威,他不会杀死伏地魔,如果没有金妮,他不会在黑暗中感受到温暖……他的朋友与他同生共死,即使面临极大的诱惑,也不会背叛哈利。他们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死亡的是哈利。但哈利身后还有一种力量—正义的力量,不得不说,这是一场极为残酷的战斗,但也看到了最纯美,最美丽的友谊与人性。

友谊、正义与爱的力量,往往创造出奇迹。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9

可怜的哈利波特原先住在姨妈家,但是姨妈一家对他都特别不好。有一天哈利接到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说要让他学习魔法。到了魔法学校,他认识了许多人:专门跟他作对的小男孩马尔夫,总是挑他毛病的斯内普教授,严厉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同时,他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不过,魔法学校遍布危机,在魔法世界还有很多诡异的事情:巫师银行的钱奇异被盗,黑魔法防御术教师的头上总是莫名其妙地裹着一条围巾……这一切都和伏地魔有关,哈利也了解了父母的真正死因并不是姨妈所说的车祸,而是死于伏地魔之手。于是,哈利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慢慢地变强,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为他的父母报了仇。

大多数人都喜欢主人公哈利波特,因为他机智勇敢,但是我却更喜欢斯内普教授。他虽然看起来很冷酷,像个坏人,我还曾经怀疑过他和伏地魔有勾结,直到奇洛出现事情才真相大白,原来斯内普是想去阻止奇洛帮伏地魔偷魔法石。事实上斯内普教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好人。

我有个同学特别像斯内普,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个脾气很坏的人,刚开学我就感觉他没好心眼,同学们也都讨厌他,但渐渐地,大家发现实际上他很爱帮助别人,脾气一点也不坏。我也和他成为了好朋友。班里的同学也改变了看法。

看完《哈利波特》之后,我除了学到了哈利的机智勇敢以及他和朋友们的团结合作,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要看本质。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去评定一个人,而是要通过细致的观察去了解一个人的内在。

[参考]热爱生命的读后感通用


读好书能使人进步,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不同的人对于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写读后感时可以从多个方面来描写内心感悟,写作品读后感中到底要从上面方面开始撰写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热爱生命的读后感"这样的内容,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热爱生命》的书,从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故事讲的是,一个到北极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泽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丢失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挖野草、抓小鱼吃,维持生命,还要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动着向前。终于获得营救。在旅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梦想也会破碎,所以,活着才更有意义。

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领悟到许多道理,看见许多事物,了解世界,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创造更多的财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烧自己点亮世界,即使耗尽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会变得很有意义。但是,如果他没有活下来,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虽然短暂,如果我们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会有意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2)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都能见到书。书,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它能陶冶人的情操;书,它给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在远处召唤你,牵引你,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地畅游,让你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地欢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这被书包围的大千世界里,我就是一个快乐的读书人,我常常会对引人入胜的书籍爱不释卷,以致废寝忘食……曾记得,我看了一本来自于朋友的《热爱生命》,厚厚的一本书,图文并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发不可收拾,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一行又一行,一页接一页,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于想知道下面发生的故事,有时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梦中,我还在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担心,生怕它出什么意外。“不要啊!”我惊叫起来,满头大汗地从睡梦中醒来,我梦见了“雪虎”被大山猫吃了,妈妈听到叫声,走进书房,打开电灯,问了究竟,说:“你看书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书里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龄人中,有许多人都是为读书而读书,完全没有把自己融入书中,更谈不上与书同呼吸了,此时的读书人,能像我一样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吗?

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一个懂得享受的人,都尽情地与书——-这样一位朋友“交谈”。其实,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话、传奇更富有脚踏实地的感觉。让我们与书为伴,为生活增添一份温暖阳光,渡过快乐一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3)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宝贵之处正在于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既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值得我们用心审视与感悟。

读了《热爱生命》一文后,文中主人公的光辉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惫,然而他生命决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地上的浆果、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坚强的意志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了。

命运有时是非常残酷的,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战胜厄运。例如,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宾逊因乘船遭遇暴风失事,漂流到荒岛,没有人居住,到处是乱石野草。鲁宾逊孤独无助,面临的是严酷的生存问题。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样的意志和创造力啊!然而,鲁宾逊凭着顽强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树荫的地方盖起了住所来防范野兽,解决了生存的问题。同时,又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解决了食物问题。凭着这份坚强,他在这个岛上生活了20年,这说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顽强的,只要不放弃,就有可能战胜一切。

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由于一场高烧差点丧命,虽然幸免于难,却留下了后遗症——她看不见,也听不见。当时她仅19个月大。面对这样的打击,海伦并不轻易认输,她开始用感官来了解这个世界,凭着顽强的精神她7岁时就发明了60多种手势。后来,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大学。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来鼓励残疾人群,她对生命的热爱,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使她被授予美国公民最高荣誉——总统自由勋章。

蜘蛛织网,历经八次而最终成功,风吹破了,再结,雨淋坏了,再来……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顽强的意志!看,爬山虎虽屡遭挫折仍然奋力攀登,顽强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再次回味书中的经典:“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去。”

朋友们,当生命的意志如此顽强,你还会虚掷生命吗?让我们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共同点亮永不熄灭的生命火花!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4)

现如今,人们做任何事前都会考虑:做这件事有什么用?对我有什么帮助和意义等来决定自己是否动身前往、出发。固然,三思而后行是好的,但未免有些过于功利性,只追求作用本身。想到政治老师曾说他有学生到高中还入党、入团,原因竟是父母认为找工作更好找;甚至会有人问,入团、入党到底有什么用?这都是具有明显功利性的行为。入团、入党难道不是种骄傲吗?作为中国人,这种荣誉感不应该更强吗?为什么究其作用不松手?

很明显,人们害怕做了某些事却失败,担心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最后却无功。而这,归根结底,都是害怕付出没有回报、努力没有收获,纠结于付出的结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这事的作用大与否时,别人已经加紧脚步出发了,而此时,就比别人慢了一拍。有时候,成功与否,就在一念之间。你越纠结于能够得到多少,对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啬和斤斤计较,以致于以为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后却一无所获。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但实际却并不如此,有时候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付出与回报一定正相关。没有扎实的根基,坚持不懈的努力,何来收获?既然选择某条路,做出了某个选择,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话所说:“无法达到的目标才是我的目标。",“既然选择了诗和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对待梦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来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时间会给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说:“没有人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因为梦想散发光芒,当你执着于追求梦想,整个世界都会来帮助你,又谈何受伤?”尽管这掺有美好幻想,但执着的力量的确不可估量,足以让你忽略回报的大小,甚至投身于其中,谈何功利?心中只剩诗和远方,每一个脚步坚定而有力,这是梦想的力量。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5)

生命是短暂的,是美妙的,生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们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生命在闪耀中现出绚烂,在平凡中现出真实。今天我就读了一本叫《热爱生命》的书。

生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本钱,这本书介绍的是这些年来青少年死亡事故,以此提醒我们生命的重要。在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少年因为承受不了家庭对他的学习要求,竟想服下老鼠药自杀。这个少年与他的父母亲都缺少了一种沟通,这种沟通,是父母与孩子们不可或缺的。有许多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忘记了孩子们的理想,一味让孩子们勤奋读书,走上自己为孩子铺的路,这样的家庭,孩子们都怀有比别家的孩子高的叛逆的心情,每个人都希望走自己的路,不用父母操心,父母的过分担忧,会成为孩子们过度负担,让孩子走上不归之路,其实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不让父母担心就行了。生命诚可贵,希望同学们能好好珍惜生命,去体会生命的分分秒秒,我们热爱生命,不是天生,而是后天的珍惜,我们拥有生命,是上天给予的,就应该让它过的多姿多彩,不抱有一丝后悔,请记住,总有一盏灯为你而留,只要笑一笑,没什么过不了。相信自己,生命只有一次。读着读着,让我感触良多,更让我想起以前学过的一篇由杏林子所写的课文《生命生命》。通过学习我感受到生命是无价之宝,也许,就在那一瞬间,生命就可能永远地离开自己,我们一定要爱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

从作者所经历到的“飞蛾求生”,又到了作者所看到的“砖缝中长出的小瓜苗”,到了作者所经历的“倾听心跳”使我们懂得生命的价值。飞蛾眼看自己的生命快丢失了,但他挣扎着,希望作者放了它。小瓜苗冲破坚硬的外壳,再没有具备的条件下,茁壮生长,可见生命的勇气,多么强大。作者倾听自己的心跳,有了极大的震撼。凡是生物、植物,都有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

一个人的生命单单属于自己,我们一定要对生命负责,好好使用生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美好!让我们热爱生命,体会生命,过好每一天,每一秒。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6)

打开书柜,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一本书脊上写着《热爱生命》的书显得格外显眼。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集。

打开书,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小说《热爱生命》这页。它讲述的是一个孤独的天涯过客逃离北极的冬天、渴望得救的故事。在艰难的路途中,他不仅没有食物,脚也扭伤了、磨破了。面对危险的处境、恶劣的天气、孤独和恐惧,还有一只等他死亡的病狼,他不懈地努力,与死亡做斗争。终于,他挣脱了死神的怀抱,得到了解救。

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是什么激励他前进,使他那么有毅力,在危险的处境下有如此顽强的毅力,最终走出恐怖的荒野?我想一定是他渴望活下去,不甘接受死亡的坚定的信念。这时,我回忆起xx年5月20日汶川大地震后的一个故事。

女舞蹈家廖智,地震前,她在舞台上翩翩起舞,风光无限;地震后,苏醒过来的她竟发现自己失去了双腿。这对于一个舞蹈家来说,该是个多大的致命打击。一次偶然间的领悟使她选择了坚强地依靠假肢站起来继续从事她热爱的舞蹈。大地震之后失去双腿却活下来的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抱着可以独立生活,继续跳舞的信念,用假肢不懈地练习舞蹈。艰苦的训练,使僵硬的假肢变得柔软,她可以上台表演了。之后,她还创造了轮椅舞,并把这些舞蹈传播到了全国各地。

生活在安逸世界的我从中可以学到什么呢?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没有恐怖的灾害,没有恶劣的环境,没有拼死搏斗的战争。信念难道只能存在于生死之间吗?当然不是!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同样需要一种坚定的信念。我很容易生病,所以需要坚持体育锻炼。首先,必须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之后,要用行动来完成这个信念,这样才能强壮体魄,消除病根。但是,在行动的过程中是会碰到困难的,只有真正的信念才能让我坚持下去。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信念,那就没有坚持不懈的努力,也不会有成功。所以,只有在心中存在一个坚定的信念,才能使我在这条改变的道路上可以越走越远。

《热爱生命》教了我两个字——信念。没有行动的信念叫口号,有行动的信念才叫信念。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有一个坚定、必胜的信念,坚持不懈地去做所有事,这样才有可能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7)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8)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文中的人物拼命与自然较量,表现出野性和人性的角逐;同时,危难之中,将生命放置第一位,热爱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比起他们,我感到万分惭愧。

那天,我在小区里玩,发现大树下有一群蚂蚁,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整整它们,于是捧来一杯清水浇在它们身上,这些蚂蚁看到“大难”来临,立刻慌乱了拼命爬着,想爬出这滩水。看着这些小蚂蚁痛苦的爬行,我在一边却仿佛感到莫大的快乐。当我又弄了一点盐水,但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那一瞬间,我看到,那些蚂蚁快速的爬上一根干枯的小树枝。我的心颤动了,无尽伤感传出:这些蚂蚁这么坚强,这么热爱生命,而我怎么可以这么残忍的摧残它们的生命呢?想到这,我有一点点想哭……

没错,蚂蚁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使者,临危不乱,危难之中还想着帮助别人,但是我们人类,最有智慧的人,却不如他们,真是惭愧。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9)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读后感)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让自己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10)

今天我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这本书畅销全球,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列宁晚年卧病在床的时候,还叫人特地朗读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部作品给他听,并给予了这部小说极高的评价。小说的朱仍是一个淘金者,他在回家的途中扭伤了脚,被同伴们无情的抛弃了,他开始了荒野求生。他把自己的砂金分成两份,一份随身携带,一份藏了起来。他在艰难行进中发现一只松鸡,在饥饿的趋势下,拼了命的去追赶那只送鸡,结果迷路了。在体力不支的时,再次将他随身携带的砂金在一分为二,直至最后抛弃了所以的砂金。小说描写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让主人公置身于及其恶劣的环境中,与饥饿、寒冷、野兽和恐惧做抗争,在生死之间展示生命的坚韧和顽强。通过捕捉到了人性心灵深处的闪光点,给与我们触动,体现了人与自然抗争时所展现的强大生命力。

主人公的悲惨遭遇不是极端的环境造成的,而是人性,这值得我们深思。流落荒野的恐惧是对冷漠人性的当头棒喝。文中的内容好像看上去跟我们的生活相距甚远,但是其生存状态总能让我们感觉熟悉,有很强的代入感。读这本书直达灵魂最深处,让我们不自觉的寻找心灵的出路,唤醒人们的良知。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11)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1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热爱生命》,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中收录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墨西哥人》等许多杰克伦敦表现生命在极限状态下不屈抗争的作品,读后令人感慨万千。

杰克伦敦的作品多以歌颂生命为主题,《热爱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说之一。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国经历的几天艰苦生活。他一路上风餐露宿,饥不择食,寒不择衣,还与野狼和棕熊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凭着顽强的毅力存活了下来。在《一块牛排》一文中,逐渐衰老的拳击手汤姆金在面对年轻气盛的桑德尔时,并没有屈服,而是利用战术,不断消耗他的体力,几次将他打倒,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惜败。《雪虎》一文中,一只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来到人类世界,先后被不同的人抚养。然而这些人对待它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对它很体贴,有的对它很冷酷。经历过残酷的现实后,它最终被一户人家收留,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人物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从淘金者到汤姆金、从雪虎到利威拉,个个都是典型的不向命运低头的“硬汉”。他们在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顽强挣扎,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比拟的。而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精选哈姆莱特读后感1000字通用


工作总结之家专题“哈姆莱特读后感”推荐内容。

读书就像一根强心剂,注入我的体内,带给我巨大的力量。作品这本书值得我们反复去读,表达心里震撼的最好方式就是将其写进自己的读后感里。那么如何写出有自我特色的作品读后感呢?工作总结之家现在向你推荐哈姆莱特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1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莎士比亚的经典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想法,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2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矛、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3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至1607年完成的,这个悲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亲报仇的故事。

本文哈姆莱特内心人文主义与现实的冲突,一方面他认为事事由天定,一方面他又要除掉新国王。他虽然爱自己的母亲,但是因为母亲嫁给了新国王而讽刺他的母亲。哈姆莱特十分爱奥菲莉娅,但又因为复仇而害怕殃及到她。哈姆莱特不乏智慧,不乏勇敢,不乏对爱情的忠贞,但也流露出因厌世而犹豫不决。

哈姆莱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在哈姆莱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无意识的帮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友背叛了他的友谊,他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种种黑暗都影响哈姆莱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世界。

哈姆莱特的死是一个悲剧,但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

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4

《哈姆莱特》的作者,杰出的戏剧家兼诗人威廉。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 。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唯一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篡位者对

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 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 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人物,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 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哈姆莱特读后感 篇5

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悲剧时指出:悲剧是人生中严肃的事情,它不是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通用


作者写的这篇小说,使我们受益匪浅。 写下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的一种理性思考和情感表达,我们欢迎您了解“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带给我们的惊喜和想象力,还请您收藏本文!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篇1

【编者按】编辑为了帮助大家写好读后感作文,搜集整理了读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有感,供大家参考。

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有感

实验小学四(7)班朱学子

鼻梁上挂着一对大大的眼镜,长着一头棕色头发,而且整天沉迷在虚幻中的小男孩,他是谁?那就是--哈利波特!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哈利波特的勇敢、正义和善良所深深的打动。记得有一次,他发现了伏地魔在作恶,害了许多无辜的生命,于是哈利波特为了捍卫正义,恢复魔法学院的名誉,奋不顾身,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搏斗最终,哈利胜利了!

其实,我们的世界还有许多像哈利波特这样勇敢的人呢!如:警察叔叔,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保卫着我们的生命和财产,维护着社会的治安。例如遇到交通事故和命案,他们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有时甚至还付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例如韩志坚叔叔,在2001年的一天夜里,他在追一名歹徒时,歹徒突然从身上拿出一把匕[]首向韩叔叔刺去,因躲闪不及,韩叔叔被匕首刺中腹部,顿时血流不止!但韩叔叔并没有因此停下脚步,他继续追击歹徒,直至二十米开外,韩叔叔才慢慢的倒在了血泊之中。韩叔叔永远的走了他是多么勇敢的人啊!

在现实的生活中,就连一些平民百姓都能做出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情呢!例如冯东川,一名普通的医生,为了孩子的健康,不畏惧贪婪黑心的商人,决定以实名向国家质检总局举报三鹿奶粉事件,三鹿奶粉随后成了全国的焦点事件,得到了彻查。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拿起了法治的武器,保护了更多孩子的健康。他是多么正直啊!

我们,作为孩子,虽然不生活在魔幻世界,但我们照样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见到坏人要报警,见到老爷爷老奶奶过马路要主动搀扶,见到垃圾要赶紧捡起

让我们一起做个勇敢、正直而又善良的人吧!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篇2

每当想起魔法,我都不由得想起《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这部书让我印象深刻,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他面对困难,迎难而上,面对挫折, 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让我佩服,感动,催我奋进。

哈利?波特,是一个不平凡的男孩,他一出生脑门上便有一道闪电形伤疤,这注定他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哈利在一岁时,父母被邪恶巫师伏地魔杀害,他被姨夫姨妈一家收养。在姨夫家,哈利被他们一家视作“另类” ,受尽欺辱,度过了一个很屈辱的童年。11岁时,哈利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开始了新的人生。他和赫敏、罗恩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这部电影最让我感动的是哈利面对困难不低头, 而是昂起头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征服困难。在姨夫家,哈利虽然受尽欺辱,但他不抱怨;在学校里,哈利虽然受到马尔福的嘲笑,但他不在意;在与伏地魔的斗争中,虽然遭遇重重困难,但他毫不气馁,迎难而上,最终战胜了伏地魔。

从一开始小小的发现,最终扯出了如此大的事件!努力寻找线索,耐心仔细观察,其中有多少品质是我们所具备的呢?有多少能力是我们所拥有的呢?所以我认为,我们应当向小主人公们学习,学习他们的探索精神和坚持不懈的品质。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篇3

寒假,我读了J.K.罗琳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名为哈利·波特的平凡小孩,在他的人生中却有不平凡的事。头上有与伏地魔作对的痕迹。可是他和一点也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厌恶还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哈利的儿子住在一起。哈利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下面,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

有一天,猫头鹰信使突然给哈利送来一封信件,可德思礼夫妇不让哈利看这封信件,还把信箱封死了。于是,猫头鹰信使想方设法的让这封信件进入德思礼夫妇的家。无论猫头鹰信使投多少信德思礼夫妇都不让哈利看。终于一个叫海格的大块头给哈利那封信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信里附着一张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哈利带着他的猫头鹰海德拉乘特快列车来到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遇到了两个朋友,一个是罗恩,另一个是赫敏。哈利在学校里还做了一个很不错的魁地奇捡球手,他从课堂上学到了许多魔法。不仅如此,他还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阻止了伏地魔,破坏了伏地魔要复活的美梦。

正如张海迪所说的:在人生的道路上,谁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看你能不能战胜它。战胜了,你就是英雄,就是生活的强者。所以,我们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面对困难时我们不应该低头放弃,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去挑战困难。胜利永远是属于坚持不懈的人。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