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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3500字10篇

发布时间: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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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1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卢赛娇(学校校长)

副组长:杜周应(副校长)

成员:赵水平(学校书记)詹满学(教导主任)吴乔英(食堂管理兼采购员)范志斌(后勤管理兼采购员)各班班主任

二、自查情况

迤堵小学本学年全校有11个教学班级,专任教师20人,在校学生354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354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监督督查小组,都由学校教师兼任。学校具备上级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

员(临时工)2人,通过相关机构体检,持有《健康证》。

学校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师、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星期一、四向学生提供面包,星期二、三、五向学生提供米线。中心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保证质量和数量。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保证营养餐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因地制宜,本着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做好食堂的供餐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安全责任关,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就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2、全体教师参与营养餐管理,保证学生都能吃饱、吃好,让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二)、验收制度

1、每天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是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二是验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

2、验收合格后,入库保存。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学校。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学校,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三)卫生制度

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了卫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向供货方索取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峻和质量检验报告,进、出货手续齐全,帐册相符。此项工作在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四)留样制度

食品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不超过2小时。每餐食品必须留样,留样须有专人负责,每品种不少于100克,留样须留足48小时且有记录。

三、存在问题

1、就餐场地不能满足需要。学校餐厅面积小,餐桌尚待配备,现在学生都是在食堂外用餐。

2、食堂操作人员的烹饪水平有待提高,让学生能吃上色香味俱全的伙食。

3、学校的卫生条件未能达到基本标准,学校食堂管理还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学校参与教师和管理人员对食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未将以往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

1、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2、加大学校营养餐安全工作日常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全,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4、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5、进一步加大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师生饮水、饮食安全。

6、适时组织膳食委员会会议,为营养餐工作出谋划策。

7、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并分开放入冰柜,留样食品存放不少于48小时。

学校营养餐旨在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学校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供餐内容与模式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五章食品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供餐内容与模式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五章食品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4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充分发辉学生营养改善作用,切实保障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安全,我校成立了自查组,现把自查组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共有六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30人;教职工8人

二、自查内容

一、制度落实及资料建设情况。

我校否严格履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安全专抓工作机构,负责学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机构较完善,已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规范、健全,做到规范装帧、上墙公示;认真推行营养餐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营养餐有关信息;认真开展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各项工作留有纸质痕迹;各种资料装订整齐,专盒专柜存放;开学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食品库房建设及管理情况。

我校营养餐库房储存做到专房专用;库房面积大小基本符合标准;储存库房前后有双开窗户,通风性能较好;库房屋顶已经用板材吊顶,四壁用白水泥粉刷,地面已经铺上地板革;库房内部设施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配备一台壁挂式空调、并已经投入使用;库房内安装干湿温度计,确保室温在25℃以下;我校营养餐库房由于条件有限没有食品储存架,食品分储物桶分装、营养餐食品能做到离地规范存放,学校要求营养餐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分发;我校营养餐库房能够做到: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五防”设施;库房各种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

三、营养餐从业人员业务素养情况。

我校能够严格执行营养餐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于我们学校是一所村小,人员紧缺、没有专职从业人员;只有兼职从业人员;所以,没有健康检查档案及业务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没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营养餐基本知识;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没有穿特定的工作服及戴工作帽;从业人员能够做到讲究卫生,不留长指甲确保营养餐食品能够安全卫生发放。

四、学生营养课间餐管理情况。

我校学生营养餐配送是由中心校统一安排车辆,并有专人跟车负责到校,所以能保证学生营养课间餐的安全配送,配送次数是每周的一、三、五间周的二、四每次配送两天货,学生营养餐的配送工作比较科学;营养餐安全配送到校后,我校从业人员亲自验收签字入库,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并索取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包装异常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我们拒绝签收;我校能够做到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设备专用,标识明确;营养课间餐储存条件基本符合卫生标准;营养课间餐发放我们做到现场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并且有专职管理人员,指导学生科学用餐;我校每天在发放营养餐前、餐后要求学生洗手做好保洁工作;教育学生不留餐、不弃餐、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午间食堂供餐管理情况。

我校是农村小学,学校没有学生用餐食堂,无安全隐患。

六、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校能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实名制签领,每天发放营养餐前由班主任现场监督学生做好签领手续。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补助资金能够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我校营养餐是由县教育局集中招标采购、我校做到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办法,降低了食品原料采购成本;学校定期将营养餐发放及学生签领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5

一、食品加工人员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二、食品加工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进行操作,不得穿拖鞋、戴首饰上岗加工操作。

三、鸡蛋加工前要检查鸡蛋有无破损,并对外壳进行冲刷、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加工时发现腐坏变质或者感观性状异常的蛋奶不得加工。

五、加工蛋奶的设备及所用器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六、营养餐食品专人加工,专人负责。

七、严格加工操作程序。不得让学生喝过期、变质奶、冷奶、吃半生不熟鸡蛋。当加热的必须加热,当煮熟的必须煮熟,否则发生事故将追究责任。

八、加工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食品加工后,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检查审定后方可让学生进食。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食堂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批制。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15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科学营养供餐。各地应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地方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第四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

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副产品直供基地,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副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品查验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买,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第二十五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五章食品贮存

第二十六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七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二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三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五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七章食品供应

第三十六条学校食堂供餐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第三十九条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四十条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四十一条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第四十二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三条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第四十五条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第四十六条学校必须确保营养改善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伙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第五十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五十一条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部门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第五十四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定期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费用;

(二)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补助资金;

(三)克扣学生伙食、贪污受贿等。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7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尊敬的家长:

您好,您的孩子从9月1日起在校期间(一年以200天计)每天将免费获得价值3元的营养品,这就是我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目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攻坚计划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一项民生工程,对利国利民具有重要意义。中小学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将为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于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国民素质有作重要的作用,必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

(一)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均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不包括高中阶段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全年可享受600元营养膳食补助,补助由县划拨到各学校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是营养膳食补助,不是免费供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三)启动时间:合江县从6月起全部启动实施。

(四)供餐模式:没有食堂的学校采取“奶+N”(N:面包、鸡蛋等),有食堂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采取供营养午餐方式(小菜饭加荤菜)。

三、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措施。

(一),实行实名监管。建立与学籍管理系统相统一的学生营养餐信息管理系统。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做到专款专用,按时划拨。实行财务公开,期末将收支情况进行结算,并向师生和家长公示,接受监督,同时报送教育局备案。

(三)及时应急处置。各校(含村校)要强化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食用等各环节的监管。要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定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各个环节落实责任人,熟悉处置办法,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按照处置程序和措施及时处置。

(四)准确报送信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实行周报制,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如有学生发生不良反应,学校要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并按照程序上报。

四、举报电话:镇学生营养改善督管理办公室:

回合江县焦滩乡初级中学校实施“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回执单

学生姓名:所属班级:年级班

学生有无食用鸡蛋或牛奶过敏症状:学生有无“乳糖不耐症”。

家长已阅读学校“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并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8

为了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一年来我校在管理和实施方面不断努力,克服种种困难,以优质的服务,饱满的热情大力服务好学生,让留守儿童有家的温馨,其他学生感到学校的温暖,不低于家庭生活的感觉,以师生的满意当作我们的追求。平时作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层层落实,管理到位。

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学校校长亲自抓,总务副校长分管,建立组织机构,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安排专人具体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整到位,并成立由家长和学生组成的监督专班,监督和评估,各个环节监督,督察到位。有记录有举报电话公示。

二、严格实施好营养餐和课间餐。

为了强化管理,我们制订了完整午餐和营养课间管理,管理机构,建立了进出货台账,实物验收保管制度,发放时间,一周菜普,公示等等,每日发放课间餐和每日供应的完整午餐都有学生签字记录,财务由学校专人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清算,不截留,不挪用专项资金,做到日清月结,零利润服务学生,同时建立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台账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明确了人员分工,各其职,各负其责,促使职工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乐于服务,乐于奉献,切实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到位。

三、严格把好管理关。

每年度我们申请办理了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各类食品蔬菜的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签订供货协议及食品安全责任状,邀请卫生监督局来校指导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不准上岗,确保饮食安全,师生身体健康,食堂餐饮许可证,食堂人员健康证挂在墙上公示,让领导师生监督,每年八月对食堂及食品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签聘合同,聘期一年,工资按月发放,不存在给聘用职工购买何险及其他后顾之忧,工作不求进步,态度不好的第二年不予以聘用。分管领导每天下食堂不少于二次,主管领导每周下食堂不少于6次,并同师生用餐不少于5次,时刻关注食堂服务态度,饮食质量安全等等。

四、严格食品采购制度。

食堂安全是食堂的头等大事,食堂采购是安全的关键。我们每学期开学前由分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对市场进行调查,选择正规商店,正直的商人进行交易,商谈价格服务项目。“米、面、油副食店”蔬菜配送店,“肉店”都选择专营的正规店,并向学校方提供,“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健康证”与学校总务处签订供货协议。采购时通知乙方供货数量、价格、乙方提供送货单,总务处验收,食物保管员验收签字,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已订购的货物,食堂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供货商提供的货物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负一切后果责任。

五、严格食品加工流程管理。

食品加工程序:我们的作法是,第一新到食品首先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数量质量以及合理的价格并确保食品,无腐烂,过期,食品有QS标志,确保食品安全。第二,分鱼肉蔬菜三个池子清洗,把检查贯穿到制作的全过程,食品制成后盖上网罩,防止异物和飞虫侵蚀食品,事事处处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师生吃上放心,安全食品,健康成长。

六、严格好食品消毒关。

消毒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学生的生了疾病,使用的餐具进行消毒处理,其它食堂用餐餐具每餐都进行一次消毒处理,每天下班前把所有操作工具及学生使用的碗筷,进行蒸煮后入消毒柜,第二天使用,历年来我们一直坚持这样操作,没出现过半点问题。

以上是我校在营养计划及食堂工作中所做的一些事情,以上所做的离形势的发展,学生的需求,科学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将不断加强学习,并走出去向其他做得好的各兄弟学校学习,努力办好我校食堂,落实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9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学生营养办于20xx年12月对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堂建设情况

中央财政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累计安排资金35.31亿元支持我省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三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27亿元,其中分配到26个国家试点县20.37亿元。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全省共规划食堂7918所,截止到20xx年11月底,竣工7478所,占总规划数的94.44%;在建119所,占总规划数的1.51%;未开工321所,占总规划数的4.05%。国家试点县共规划食堂5187所,竣工4879所,占规划数的94.06%;在建41所,占规划数的0.79%;未开工267所,占规划数的5.15%,仅剩新蔡县160所、兰考县107所未开工建设。

二、供餐情况

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为课间加餐与食堂供餐并存。截止到20xx年11月底,受益的9528所学校中,有5148所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完整午餐,占比为54.03%,这一比例距全国的平均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影响全省工作的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等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要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大部分试点县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还有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的现象。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试点县有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效果监测评估等缺乏地方政府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影响了试点县工作开展。一些试点县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县营养办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县甚至没有专职人员。目前,沈丘县为本县营养办申请到9个人的编制,鲁山、内乡、固始等县为县营养办配备了专职人员,但其他试点县营养办人员多为兼职,甚至部分试点县兼职人员数量还在3人以下,严重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2.食堂供餐比例仍较低。20xx年底我省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率排名全国第24位,仍处倒数第二。试点县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未能拿出有效办法改变落后的状况。

3.已建好食堂使用率低。我省试点县规划建成的7478所学校食堂中,投入使用的比例只有65.01%,直接影响到整体的食堂供餐比例。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存在观望状态,不主动克服困难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二是食堂配套设施不到位;三是招标程序繁琐、复杂、不够规范。

4.新蔡县、兰考县食堂建设滞后。在26个试点县中,学校食堂建设未开工项目还有267所,其中兰考县有107所,新蔡县有160所,两个县因食堂建设资金规划的问题导致未开工建设。

5.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仍有风险。资金安全方面,一是有些学校补助资金不能足额用于完整午餐和课间加餐,企业供餐食品品种单一;二是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中,个别县、学校仍存在虚报情况,造成资金的大量节余;三是有些县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国家及省级文件执行,屡次导致废标,从而影响到学生用餐;四是部分学校食堂采取企业托管方式经营,供餐所需的水电、燃料费用还是由企业承担,不能保证每天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缺乏对采购、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设备匮乏落后、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落实好地方责任。各试点县要设法解决好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的问题。在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等环节加大经费的投入和支持。

2.抓紧完成食堂规划调整。食堂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希望当地政府尽快拿出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抓紧完成任务;规划需调整的,要尽快上报调整规划报告,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上报全国营养办备案。

3.尽快实现提供完整午餐。各试点县要积极督促学校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相互借鉴、克服困难,不断改进,按照要求,为建成的`食堂尽快配备配套设施,尽快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

4.确保膳食资金安全足额使用。各试点县要通盘考虑,探索创新的管理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统一核算,降低成本,保证资金足额用于完整午餐;要规范招标程序,避免因招标不及时导致供餐延误,甚至停止供餐的现象发生。

5.要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各试点县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级职责,层层鉴订目标责任书;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10

为了解各地学校食堂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各地规范实施食堂建设,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满足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要求,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10号)要求,决定对全省食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xx—20xx年已下达资金项目和20xx—20xx年建设规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的安排情况,是否能在20xx年完成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任务。

2、地方资金投入情况,检查食堂内部配套实施设备装备情况。

3、20xx—20xx年中省资金是否下达到县,以及资金支付进度。

4、是否存在食堂资金安排挪作其他建设项目,若存在,说明安排情况、原因及决策过程。

5、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包含基本建设程序、进展情况、质量状况、在建工程现场管理情况等)。

6、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与运转情况以及信息报送、工程档案、标识牌设置等基础工作情况等。

7、各市县在食堂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创新性做法以及典型案列等。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安排

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工作由各市(区)负责组织,各县区于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检查分省级重点检查和国家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于8月中旬开始随机安排;国家重点检查由全国学生营养办组织于8—10月择期进行。重点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随机抽查项目县,每县随机抽查8—10所学校。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区)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2、请各市(区)根据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8月底前报送自查报告。

3、检查期间,根据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轻车简从,不组织师生迎送,不搞超标准接待。能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原则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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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11篇


听从上级领导对突然安排的紧急事务的要求,趁还来得及,我们要赶快做好工作计划。我们可以通过工作计划向领导有条理的呈现下一阶段的工作内容,您也在寻找优秀的工作计划模板吧!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11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1)

黑山镇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中小学生膳食结构,增强了学生健康体质,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这项惠民政策,根据商营养办[2013]3号文件精神,黑山镇中心校将4月份确定为“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有效开展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总体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促使师生、家长、社会知晓国家实施这项惠民政策的意义、具体内容和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在科学膳食、合理营养、感恩社会、健康成长方面的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发挥强体和育人的双重功效。

三、活动内容

(1) 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课堂教学,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举办以营养知识为内容的主题班会,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食堂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2) 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在开展各种不同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征文题材不限,重点围绕勤俭节约、感恩教育、营养膳食、健康生活等内容,引导宣传工作向深层次发展。每所小学1篇,药王坪小学2篇,黑山九年制5篇。

(3) 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主题实践活动。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全体师生全面了解国家政策和措施。在广大中小学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师生大会、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家长会、团队活动、国旗下演讲等活动,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和营养健康知识,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膳食意识。

(4) 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公告栏等平台,以讲座、专栏等形式解读政策,解答社会关切。营养改善计划的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中小学生将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措施和科学膳食知识传递给家长,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5) 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题研究活动。各校结合本校实际,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个环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学生食用情况以及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及时发现问题,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6) 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项培训活动。各校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邀请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去学校进行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针对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他们的营养健康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4月10日前)。全面部署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活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活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4月11日-4月26日)。以“科学膳食、合理营养、感恩社会、健康成长”为主题,通过各种宣传活动的开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3年4月27日-4月30日)。及时总结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扎实安排。同时,落实教职员工,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方案,确保宣传月的顺利实施。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乐于接受的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活动参与的覆盖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将“宣传卡、圆角和三角”等宣传品发放给应享学生,并以此为载体做好宣传;根据要求,学校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牌,向全社会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将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将健康知识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校要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和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宣传活动效果。

(五)按时报送资料。各学校应尽快制定活动实施计划,并上报黑山镇中心学校;5月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研究报告和优秀文章报送中心学校。

黑山镇中心学校2013年4月8日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2)

富水镇初级中学

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既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又是一项深得民心的“民心工程”。自实施以来,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学生膳食结构,增强了学生健康体质,解决了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后顾之忧,赢得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根据商南县教体局[2015]104号文件精神,将5月中旬—6月中旬确定为“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种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膳食、合理营养、感恩社会、立志成才”为主题,通过开展“三爱”“三节”教育活动、政策宣传、志愿服务、德育实践等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吴海龙

副组长:樊金魁

组员:周宏松、何广普、刘堂春、熊鹏、朱仁礼、班主任

三、目标任务

通过活动的开展,促使师生、家长、社会知晓国家实施这项惠民政策的意义、增强学生在科学膳食、合理营养、感恩社会、立志成才方面的知识,引导学生在养成勤俭节约,健康生

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发挥强身健体、育人的双重效应。

四、具体措施及要求

1要求各班结合学校实施计划,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1、各班以“科学膳食、合理营养、感恩社会、立志成才”和食品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课,讲述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安全知识、勤俭节约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2、各班举办一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为主题的黑板报。

(3、各班重点围绕勤俭节约、感恩教育、营养膳食、健康生活等内容,组织开展一次作文竞赛,要求人人参与,于6

月12前各班择优推荐上报一篇优秀征文电子版交总务处存档,指导教师为各班班主任。

2通过这次会议的召开,我们宣传完善了规划政策和规划知识,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演讲比赛要结合当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际进行。围绕“科学膳食、合理营养、感恩社会、立志成才”主题,将“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营养改善计划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的主题演讲赛。

4、主办一次营养知识讲座,以营养的含义,科学合理膳食,中学生身体生长的特点,以及一些不良习惯的危害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5、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增强他们的营养健康知识,合理膳食搭配和风险防范意识,紧绷食品安全这跟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按时上报活动总结、流程**和稿件。

富水镇初级中学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3)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引言:

作为专业人士,我们应当推动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提高人们对健康饮食的认识,并促进他们采取积极的行动来改善自己的饮食习惯。本文将探讨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性,并提出一种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性

1.1 了解当前营养问题

在现代社会,由于工作压力、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以及广告的冲击,人们的饮食习惯普遍不健康。久而久之,这种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导致了许多与营养相关的健康问题,如肥胖、高血压和糖尿病等。因此,我们需要通过营养改善计划来解决这些问题。

1.2 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营养改善计划的目标之一是树立健康饮食观念,帮助人们意识到食物对健康的重要性。通过教育和宣传,我们可以提高人们对不同食物的了解,使他们能够明智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饮食。

第二部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

2.1 教育和宣传

首先,我们需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和宣传来提高公众对营养的认识。这可以包括在学校、社区和工作场所进行营养教育讲座、健康饮食宣传活动等。此外,利用社交媒体和街头宣传手段也是有效的方法,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营养知识。

2.2 饮食习惯调整

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我们还需要帮助人们调整不健康的饮食习惯。这可以通过提供有益健康的饮食建议,例如减少摄入高糖、高盐和高脂肪食物,并增加对蔬菜、水果、全谷物和蛋白质来源的摄入。

2.3 提供适合的食物选择

为了鼓励人们选择更健康的食物,我们可以提供有吸引力的、符合营养需求的食物选择。这可以包括为学校、公司和公共场所提供健康饮食的替代品,如新鲜水果、蔬菜切片和低脂奶制品。

2.4 监测和评估

为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有效性,我们必须进行监测和评估。这可以通过定期调查和评估人们的饮食习惯和健康状况来实现。通过收集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计划的成效,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结论:

作为专业人士,我们应当积极地推动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改善人们的饮食习惯和促进健康。通过教育和宣传以及提供适合的食物选择,我们可以帮助人们树立健康饮食观念,并实际推动他们采取行动。同时,我们应定期监测和评估计划的效果,以确保计划的持续性和可行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像一个专业人士一样,对营养改善计划充满信心。

(注:本文提供的实施方案仅为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4)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是指一种用于改善人体营养状况的计划。它不仅包括合理的营养摄入,还包括锻炼、减少烟酒等不良习惯的建议和指导。贯彻执行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任务,需要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本篇文章将为您详细介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以及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首先,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是对受访者进行基础信息收集和健康状况评估。 在这个过程中,专业人士需要对受访者的体重、身高、饮食习惯、体育锻炼情况等进行问卷调查和体检,并通过测量基础代谢率、体脂率等指标来评估受访者的身体情况。这些数据可以为专业人士提供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策略。这些数据需要在每一个推荐的饮食计划和运动计划中加以考虑,以确保受访者的身体状况和需求得到了满足。

其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需要特别关注均衡饮食。专业人士需根据受访者的食品喜好、文化背景等制定适合受访者的营养计划,推荐适当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以及必要的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供应。基于受访者身体状况的实际情况,还要特别关注承受能力范围合理的食品摄入量,特别是那些容易过多摄入的食品,例如油炸和高热量的食品。专业人士在制定饮食计划时还要注意食品种类的搭配、食品的烹制方法、成分的选择等,以便提供有效的营养改善方法。

在锻炼方面,专业人士需要根据受访者的年龄、性别、既往病史等条件,制定适合他们的锻炼计划。在计划实施期间,专业人士要定期监测受访者的运动情况,并据此对计划进行修正。这有利于发现并纠正不良形体习惯,使锻炼计划更加个性化。

最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还需要考虑到受访者的心理状况。专业人士需要帮助受访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营养习惯,并适时鼓励和激励受访者保持良好的心态,从而稳妥地完成所推荐的饮食计划和运动计划。

总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需要专业人士的技能。重要因素包括对患者身体情况的预测,饮食计划和运动计划的个性化编程,以及日常与受访者保持紧密的交流。因为专业人士提供的个性化方案能够更好地满足受访者的需求,从而更好地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真正的效果改善和健康提升,也得赖于专业人士只顾自己美名,而要真正关心和帮助患者实现健康人生的愿景。这是专业人士最重要的任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5)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引言:

营养是人体健康发展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质量。然而,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改变和食品供应链的发展,许多人的饮食习惯变得不健康,导致了许多营养相关的健康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旨在帮助人们改良饮食结构,提高营养水平,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发展。

一、目标:

1.提高人们的营养意识,让他们了解什么是均衡饮食结构和营养需求。

2.改善人们的饮食结构,增加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摄入量。

3.减少高糖、高盐和高脂肪食品的摄入,降低慢性疾病的风险。

4.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包括定期锻炼和充足的睡眠等。

二、实施策略:

1.开展营养教育活动: 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营养讲座和培训,引导人们关注饮食的重要性,推广均衡饮食的概念。

2.制定健康饮食指南: 制定适合不同人群的健康饮食指南,包括膳食结构和食物搭配的建议,指导人们合理选择和搭配食物。

3.推广食物多样性: 鼓励人们尝试新鲜的水果、蔬菜和谷物,提供丰富的食材选择,促进食物多样性。

4.优化食品供应链: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质量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优质。提高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供应,减少高糖、高盐和高脂肪食品的售卖。

5.建立餐饮管理制度: 餐馆和学校食堂应制定健康菜单和合理食物供应量,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选择。

6.加强监测和评估: 建立营养改善计划的监测和评估机制,追踪人们的饮食结构和健康状况,及时调整实施策略。

三、预期效果:

1.提高人们的营养知识和意识,促使他们主动关注饮食结构和食品选择。

2.改变食品市场的供求格局,减少高糖、高盐和高脂肪食品的销售,增加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供应。

3.降低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减少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的风险。

4.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免疫力,减少感染疾病的机会。

5.促进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定期锻炼和充足的睡眠等方式,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质量。

总结:

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我们可以帮助人们树立科学的饮食观念,引导他们选择健康的食物,提高饮食均衡性,增加营养素的摄入量。这不仅有助于改善人们的身体健康状况,也为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通过不断宣传和推广,我们相信营养改善计划能够被广泛接受和应用,让更多的人过上健康、富足的生活。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6)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可以帮助提高人们的营养状况和健康水平。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我将以专业人士的角度来阐述该计划的重要性、实施步骤和评估方式。

一、背景介绍:

营养改善计划是针对人们营养不良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行动的总称,其目的是确保人们各类营养素的摄入均衡、充足,并提高人们的营养状况和健康水平。营养不良问题广泛存在于不同的人群中,如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某些患有慢性疾病的人群等。

二、目标设定:

1. 提高人们的营养意识和认知水平,让他们了解到饮食对健康的重要性。

2. 提高人们合理膳食的能力,使他们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

3. 提供全面的营养咨询和指导服务,满足人们对营养知识的需求。

4. 建立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机制,确保其持久有效。

三、实施步骤:

1. 调研分析:通过对当地或目标人群的调查和研究,分析其主要的营养问题和原因,为后续制定目标和策略提供依据。

2. 制定目标和策略:根据调研结果,设定具体可度量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策略,以解决营养不良问题。目标应该具有可实现性和可衡量性,并与整体的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3. 营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营养知识和正确的饮食观念。这些活动可以包括举办健康讲座、营养讲座、撰写科普文章等。

4. 制定营养配餐方案:针对不同人群的特殊需求,制定相应的营养配餐方案,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合理营养。

5. 建立服务网络:建立一支专业的营养师团队,并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提供准确、全面的营养咨询和指导服务。此外,可以建立在线咨询平台,方便公众随时咨询。

6. 定期评估和调整: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目标和策略,确保计划的持久有效。评估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体检数据统计和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评估方式:

1. 问卷调查:通过向参与计划的人群发放问卷,了解他们对计划的知晓和参与情况,并收集他们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2. 体检数据统计:通过对参与计划的人群进行定期体检,收集其身体指标变化情况,如体重、身高、血液指标等,评估计划的实际效果。

3.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综合评估,从科学角度评判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需要政府、专家、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共同努力。只有将计划的每一步骤都认真贯彻执行,并不断进行评估和调整,才能够取得可观的效果,提高人们的营养状况和健康水平。作为专业人士,我们应该积极投身于这项工作,为人们的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7)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是一种专门针对人们营养不良情况而设计的措施,旨在改善人们的饮食结构,提高饮食质量,丰富营养素,以保证健康和预防疾病。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

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步是对目标人群进行调查和研究,了解他们的饮食结构、营养摄入量以及偏好等情况。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观察等方式进行研究,获取大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为后续的制定方案提供依据。

二、制定方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需要制定具体的营养改善计划。方案要考虑到人们的实际情况,包括饮食习惯、营养需求、经济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合理平衡各种营养素的摄入量,保持营养平衡,增强身体健康和免疫力。

三、实施方案

制定好方案后,需要开展实施工作。这是实现方案目标的关键环节,实施方案要有具体的措施和严格的执行力度。可以通过推广营养知识、开展饮食指导、推销营养食品等形式进行实施。定期开展监测、评估与反馈,完善优化方案,确保方案实施顺利。

四、宣传推广

营养改善计划需要在广大民众中得到广泛推广和认知,同时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合作。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公益广告、媒体报道等方式进行普及宣传,提高公众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达到推广的效果。

总之,制定一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需要考虑饮食结构、营养素摄入、口感需求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考虑,而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评估、反馈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更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将计划推广到群众中去,并将常识普及,从而实现改善人们的健康水平,预防疾病,提高生命质量的目标。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8)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营养是人体生命运转所必需的基础元素,对于人体的健康发展和免疫力增强十分重要。因此,实施一个科学且有效的营养改善计划对于个人和社会的福祉至关重要。本文将提出一种有效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旨在提高人们的营养水平和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发展。

一、制定目标

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所追求的目标。例如,提高人们的饮食多样性、增加蔬果和谷物的摄入、降低饱和脂肪和盐的摄入量等。同时,目标还应考虑到特定人群的需求,如婴幼儿、老年人等。明确目标有助于具体制定相应的方案和措施。

二、制定具体方案

1. 教育和宣传

开展全民营养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是改善营养状况的关键。通过举办营养讲座、发放营养宣传手册、举办营养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人们对于营养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此外,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程序进行营养信息的传播和分享,鼓励人们采用科学的饮食方式。

2. 提供多样化的营养食品

为了鼓励人们多样化的饮食,政府可以制定食品标准和准则,确保市场上的食品符合营养要求,并鼓励食品行业生产营养丰富的食品。此外,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方法和推广种植多样化的作物,提供更多的健康食品选择。

3. 建立营养监测系统

要了解人民的营养状况和饮食习惯,建立营养监测系统至关重要。通过定期调查和采样,收集并分析人民的营养数据,以便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此外,该系统还可以追踪目标人群的营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干预措施。

4. 提供营养辅助食品和补充剂

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和老年人等,提供合适的营养补充剂和营养辅助食品是必要的。这些食品和补剂可以提供人体所需的关键营养素,弥补饮食中的不足。

三、制定实施策略

1. 多部门合作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卫生、农业、教育等部门应共同制定政策和措施,进行协同配合,以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2. 制定时间表和指标

为了清晰地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度,需要设立时间表和相关指标来监测和评估计划的效果。定期对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建立合理的财政支持

营养改善计划需要足够的财政支持才能得以实施。政府应确保资金的充足,并合理分配给相关的部门和项目。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鼓励食品行业生产健康食品。

四、监测和评估

实施计划后,应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以跟踪计划的进展和效果。通过定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估计划的成果和不足之处,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同时,及时发布计划的成果和数据,增加社会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只有通过科学的规划和有序的实施,才能促进人们的营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9)

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部门及七星关区教育局安排部署,我校于20xx年3月开始启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今天,感谢七星关区教育局,让我们有机会把我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过程中积累的些许经验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惑与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共同探讨,以求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人关注营养改善计划、重视营养改善计划、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力求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做得更加完善,让党的惠民政策真真正正落到实处,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让广大农村孩子在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

一、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自营养改善计划启动以来,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的赵区长、七星关区教育局的燕局长、陈局长、海子街镇党委、政府的书记、镇长、分管镇长等领导多次亲临我校指导此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尤其感谢的是:七星关区政府的赵区长于5月4日赴海子街镇调研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恰逢我校正在召开中心校所辖各校的校长会专题讨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赵区长现场听取了中心校及各村校校长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及存在的具体困难后,对各校迎难而上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鼓励各位校长再接再厉,并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各校解决存在的困难,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二、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得益于全镇各校校长、老师的无私奉献

自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我镇各校校长、老师既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向40分钟要质量,又要边摸索、边实践、边整改营养改善计划的每一个细节,双休日、节假日、8小时以外都坚守岗位,付出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相信在座的各位校长深有同感。近两个月,我们共召开校长会10多次,教师代表会3次,主要议题就是围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操作过程中的问题,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力求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逐步完善。同时,我们还以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为契机,要求各班每月召开主题班队会,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及爱国主义教育。毫不夸张地说,近两个月来,全镇各校校长、老师的工作量不亚于03年的“两基”攻坚。

三、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得益于辖区内村干部及家长的鼎力支持

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初期,我镇各校校长便高度重视,自己带头,组织教师深入村干及学生家庭,一方面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一方面结合“三问”“三解”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结合学生实际确定供餐方式。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之后,各校分别组织召开了村干座谈会、家长代表座谈会、家长会,下发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致家长、学生、老师的一封信》,让家长意识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政府的责任,更主要是家庭的责任。经过座谈,广大家长均表示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家庭膳食,注意孩子的营养和卫生,教育孩子在校期间不得购买、食用学校发放以外的任何食品,以免食物中毒和传染各类疾病。

四、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几点做法

(一)组织保证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村干、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与的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膳食监督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确保了计划实施的组织保证。同时,由中心校与各村校校长、各村校校长与食堂管理人员及教师、班级与家长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管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供餐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责任人把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设备及原辅料采购

设备及原辅料采购,我们先是组织召开辖区内校长会,各校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供餐方式,拟出初步方案,根据方案列出所需设备及原辅料清单。之后,由中心校组织各村校校长共同去寻找、联系有资质(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明),所有票据俱全的供货单位洽谈、比较,从源头上把握好设备及原辅料的质量关和价格关,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三元钱全部落实到学生身上。比如:我们学校联系的鸡蛋,因为有几家供货商都愿意为我们提供鸡蛋,所以我们采取竞谈、议标的方式,让他们公平公开公正地竞争,最后以195元/件(每件360个)的最低价进货。

(三)供餐方式

我们海子街中心校下辖14所大型完小、6个校点,学生人数从100多到1000多不等,而且分布在东西南北不同的方向,各校有各校的特殊性,所以中心校充分尊重各村校校长的意见,在“一保证、两安全”(即:保证三元钱落实到学生身上、食品卫生安全、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由他们自主决定供餐方式。(比如:中心校隔城区较近,是原老区所在地,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家长们都认为三元钱的午餐不能满足孩子们的营养需求,因此他们要求供应课间餐作为学生营养的补充;而王张小学因为隔小坝工业园区较近,大部分家长到力帆骏马汽车制造厂打工,早出晚归,所以大部分家长的意愿是学校提供完整午餐;再有,干沟小学离海子街街上30来公里,全是崎岖山路,运输工具只能是摩托车,一个来回需要4、5个小时,所以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一致通过采取家庭托餐方式,当然,家庭托餐当中存在许许多多的的客观问题——比如边远农村家庭的卫生条件差、食品储存不能保证新鲜等等,都还是我们目前正在探索却又亟须解决的)。

(四)供餐流程

(以海小的课间餐为例,在学校广播的指挥下有序进行)

1、每天清早,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到食堂对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晨检,并监督工勤人员严格按照食品加工 流程,遵循生进熟出的原则。食堂每天使用的食品原料由管理人员根据当天用餐的学生人数统一从贮存室取出,交给食堂工作人员下料。保管人员将下料情况做详细记录,由食堂工作人员代表和管理人员签字存档,并将原料的数量计入库管流水账和食堂台账。

2、食品加工成熟后,食堂将当天供应的食谱公示(我们现在主要是轮流供应馒头、包子、鸡蛋、稀饭、八宝粥等),学校校长、主任检查早餐的安全、卫生状况并试餐,全体教师分赴相应班级教室自费陪餐(原则上班主任在本班陪餐,科任教师选择一个班级陪餐)。

3、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当堂课教师安排好学生在教室内静坐,然后带领班干到指定地点按秩序由教师、学生共同签字后领取早餐。领取早餐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避免烫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食品领回教室,由陪餐教师检查并先试吃,无任何异常情况后,将早餐依次分发给学生,并指导、监督学生定点定时封闭用餐,杜绝食品外流。

5、学生用餐结束,陪餐教师统一指挥学生将餐具用塑料袋包装好放入书包。餐具由学校统一配发,学生就餐后将餐具带回家由家长负责洗净、蒸煮消毒再循环使用。学生装餐具的塑料袋由学校提供。

(五)食堂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根据七星关区教育局营养办提供的《食堂管理制度集》,结合学校实际,我们拟定了共13个制度装框上墙,并组织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工勤人员熟悉制度及相关程序。尤其是食品的保洁制度、留样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等,与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必须照章办事,严格执行。

五、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盘小学生多

就我们14所大型村校而言,除了中心校的食堂有100多个平方以外,其它学校都只有50左右个平方的食堂,甚而校点没有食堂。而中心校学生是1000多人,村校少则两三百,多的900多人,食堂面积无法满足正常供餐需求。

(二)采购困难

一是人员:我校教师严重缺编,80%的学校是教师一个人顶一个班,无法抽出教师采购;

二是运输:较边远的4、5所学校交通不便,原材料采购无法解决。

(三)自然条件恶劣

目前为止,我校还有8所学校的饮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当地老百姓只能靠望天雨解决人畜饮水,这就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增强了极大的难度。

当然,困难只是暂时的,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各位校长、老师的无私奉献,有广大家长、学生的鼎力支持,我们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认真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政策,让孩子们吃得放心、吃得开心,把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办成人民满意的放心工程!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10)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概述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健康和营养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营养不良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为了改善人们的饮食结构和提高整体营养状况,制定和执行营养改善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部分:目标

1. 提高公众对营养知识的认知水平,增强对身体健康的关注。

2. 改善饮食结构,增加膳食中所需的营养素摄入。

3. 减少非健康饮食的消费,如高糖、高盐、高脂肪食品等。

4. 增加对营养改善计划的推广和宣传力度,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

第三部分:计划实施步骤

一、教育和宣传

1. 制作宣传册或海报,介绍健康饮食的概念、重要性和影响。

2. 在社区、学校、医院、超市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物料。

3. 举办营养知识讲座、健康饮食培训等活动,提高公众对营养的认知度。

二、政策和法规

1. 制定并执行相关法规,规范食品生产和销售行为。

2.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场上的食品符合营养标准。

3. 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三、食物供应

1. 定期对食堂的菜单进行调整,确保营养均衡。

2. 提供多样化的膳食选择,鼓励食用新鲜、有机的食品。

3. 加强食品供应链的监管,提高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四、个人行为与指导

1. 提供个体化的营养咨询和指导服务。

2. 开展营养测评,帮助个人了解自身的营养状况。

3. 提供健康食谱和烹饪指南,引导人们选择健康的食物和烹饪方法。

五、监测和评估

1. 设立专门的监测机构,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 进行定期的营养状况调查,了解公众的营养摄入情况和改善效果。

3. 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营养改善计划。

第四部分:预算和资源

1. 从财政预算中划拨经费,用于宣传和推广营养改善计划。

2. 整合各种资源,如医疗机构、学校、社区等,共同参与和支持计划的实施。

3. 寻求公私合作,吸引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持。

第五部分:效果评估和持续优化

1. 对计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公众认知水平、饮食结构改变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营养改善计划,提高效果和目标的实现率。

3. 组织相关学术专家,进行研究和探索,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第六部分:结论

通过制定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我们可以提高公众对营养的认知水平,改善饮食结构,减少非健康食物的消费,最终达到改善整体营养状况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目标。然而,要想取得持续而显著的效果,我们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合作,通过教育、政策、食物供应、个人行为与指导等多个方面的努力,共同推动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与卓越。

(注:本文章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篇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先锋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长:赵雪芹

副组长:刘娟、谢建栾

成员:杨琦、牛冰、刘荣利、芦珊、武坤、张秋、张小红、王萌、杜郁静、董捷、刘萌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1包学生专用牛奶+1个鸡蛋+1个馒头+1个香肠)。

四、实施方式

由学校联系早餐供货企业提供营养早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五、验收:余敏、刘新强

六、对象:先锋小学1-6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馒头、牛奶、香肠。

2、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是安全、有营养的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教育局。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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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1)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很好的落实此项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蔡川小学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启动“计划”的实施。

一、基本情况

蔡川小学位于寨科乡东南,是一所村级完全小学。一九九九年被列为“义教项目工程”改造学校。

新淌村是一个纯回族行政村,总人口1463人,下辖11个自然村,服务半径2公里,适龄儿童138名,其中女童61名,入学率100℅,女童入学率100%。蔡川小学占地1369平方米,建筑面积809平方米,全校有教学班4个,在校学生20名,其中女生9名,教师5名,专任教师4名,特岗教师1名,曾获县级优秀教师有3名 。学生的学历合格率100℅,15周岁少年完成率100℅,文盲率0℅。

二、主要做法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总务主任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制定了《蔡川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监督小组监督方案的落实,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1㈡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㈢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为规范管理,确保供餐质量,一是学校注重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营养食物供应。通过市场调研,确定供货点,由实施小组购物后交由食堂仓库保管小组签名验收,再分发给加工小组按操作程序进行加工,再由监督小组品偿并取样、留样、保存、登记签名。二是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以学籍管理为平台、动态公示当月享受学生营养餐人数;在食堂外公示“今日营养食谱”;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公示县教育局及镇中心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学校自检自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计划”实 2施透明、公开。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计划”实施工作通报、目标责任考评、信息公开等机制,对“计划”实施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正在逐步形成。

2、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学生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4、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受地域、交通等客观条件限制,物价不稳定,供餐营食品有待改进。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3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班会、校会等全方位宣传实施“计划”工程,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深入民心,社会认可,积极参与。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了学生努力学习的氛围,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实际并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安排落实

开学前,根据县教育和科技局及马官镇中心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学校组织召开了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就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开餐工作准备。

二、高度重视,提供保障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开餐。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顺利,尽量让学生吃好营养午餐。

三、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上学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和各种工作应急预案。

四、认真组织,监督管理

学校管理人员亲自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校长不定时对学生进行了询问,了解掌握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做好工作开展的监督和管理。

五、供餐模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供餐模式,学校实行食堂中午供餐,供餐食谱为: 米饭+三菜。

六、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食品原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由上级部门竟标确定的供应商供货的原则,杜绝从其它任何渠道进货。每批食品原料送到时,都由管理人员就食品的品质、价格、数量进行十分严格的把关,并向供应商索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七、充分发挥监督小组职能

向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示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监督电话:0853—8611212。就每批食品原料的进货情况、每周供餐食谱、和资金食用情况及时张贴公示,广泛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监督。

八、科学、合理制定食谱

认真为学生负责,严格执行供餐食谱,积极推动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谱做到丰富花样、多供蔬菜、多种肉类搭配供餐。

九、严把储存、加工、留样关

除了严把食品采购和入库关,对储存、加工、留样各环节同样高度重视。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教育,食品原料离地分类进行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做到生熟食物分开、荤素分开。定期对操作间、配餐间、储藏室、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确保卫生良好,餐具、用具干净清洁。食物加工好后,在开餐半小时前由专人尝试,在确保食物无异样后,才提供给学生食用,并备专用容器留样密封保鲜存放48小时。

十、档案建设

账目完整,档案齐全,上级下发文件通知、学校制度类等资料分类保存。

十一、供餐操作

坚持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食用,餐前洗手、餐后处理垃圾,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做到不挑食,不浪费食物。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环境不足。学校由于条件有限 ,学校食堂是简易食堂,没有餐厅,操作间与配餐间是混用进行操作。

(2)工人工作量大,工资待遇较低。

十三、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尽管有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有全校教职工的满腔热情和尽职尽责的工作,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跟上级的要求及学生和家长的期待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对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学校的好做法,发扬长处,改进不足,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得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3)

为了全面了解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更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20xx年5月14日我校对师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教师、学生全部参与调查,现就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校从20xx年4月22日开始由区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热餐,主要在上午课间加餐,改善学生营养。学生营养加餐的标准为每人每天4元,全年800元。

二、对于学生营养计划我校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主要是通过班会、晨会、学校集会以及学生应知卡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全体学生都能明白国家实施营养餐工程的意义和要求,并教育学生注意节约,不能浪费。

三、学校将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卫生知识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学校集会和班级教育现结合的办法加强教育。

四、学校对于营养餐的接受、保管、发放进行了细致的安排,专人负责。

五、通过调查问卷,学生、教师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达100%,满意度达100%,师生普遍认为热餐比原来的预包装食品花样多、营养更丰富,学生喜欢吃。学生认为有利于身体的健康成长,营养提高了,身体更加健康了。

六、通过了解,大部分学生认为营养计划工作实施的很好,深入人心,有的老师、同学建议:希望有关部门经常调整供应种类,避免长时间食用同一类食品,学生会口味厌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总之,营养改善计划,是改善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在我校开展顺利,受到了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4)

20xx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积极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32所,其中:农村中学6所、农村小学91所、教学点35个,惠及学生13243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376人(中学生3385人、小学生8992人),附设学前班学生867人。20xx年,自治区应下达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459.58万元,批准动用历年沉淀资金417.13万元,实际下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042.45万元,下达教师陪餐资金67.84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资金1215.38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账面结余资金336.57万元,结余主要原因是20xx年12月及20xx年1月份就餐资金尚未结算。

(二)主要做法

20xx年以来,我县坚持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在组织实施、供餐管理、供餐上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6月份,我县荣获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殊荣,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强化组织领导,在抓管理上下功夫。县委、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20xx年,针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召开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会议2次,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夯实部门责任,推动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加强供餐管理,在抓改善上下功夫。全县统一实行学校食堂供餐,严格落实5.6元供餐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县城寄宿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天免费提供一顿午餐。20xx年11月份,将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供餐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坚持科学制定午餐供餐食谱,既做到营养膳食结构合理,又兼顾食物的色、香、味搭配,保证提供的食物营养素种类齐全、含量充足,易于消化,卫生安全。在有条件的学校要求每餐至少为学生提供一种主食、两种菜肴、一种汤类供学生食用,从学生“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营养”、“吃得均衡”转变,使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逐渐提高。

突出工作重点,在抓安全上下功夫。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制度,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的米、面、油、鸡蛋、蔬菜、肉类等原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严格执行学校饮食卫生、学校食堂操作间卫生、食品留样等14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零事故”。20xx年,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投入资金137万元,新安装了34所学校食堂监控设备,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技防水平。严格遵照《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按时完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行为发生。

加强业务培训,在抓提升上下功夫。20xx年8月份,举办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固原市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专业人员,对全县132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阳光校餐管理等内容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提升管理人员管理水平。

注重氛围营造,在抓宣传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各种会议、重大活动等时机,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培养强化农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爱国爱党意识和感恩意识。各实施学校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印发宣传单等,深入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并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制定出台《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校餐”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阳光校餐”管理,坚持做好“阳光校餐”数据上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始终使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经费保障,在抓投入上下功夫。20xx年,县财政把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列入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30万元,专门用于319名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发放。安排专项资金208万元,更换学校食堂设备1295台(件)。按照每生每年60元标准,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补助公用经费83.48万元,切实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转。

细化工作措施,在抓规范上下功夫。严格按照全县营养改善计划“1654321”管理要求,坚持实行营养改善计划就餐成本核算,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零利润”供餐。切实利用《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业务平台》,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程化、智能化管理,及时通过业务平台对各学校基本信息、食堂建设、食谱制定、财务账目和食材采购的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不断推动营养改善计划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县教育、财政、宗教、卫计、农牧、市监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常深入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并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同时,县教体局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考核方案》,对照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初级中学及部分村级小学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推荐县委、政府对3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绩突出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切实推动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在全县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县级营养办缺乏营养膳食专业人员,在学生营养膳食指导工作上力不从心,学校供餐食谱比较单一,存在个别营养素摄入量不达标的情况。

二是个别学校不能够按时、保质上报“阳光校餐”相关信息,存在拖延、不报、错报的情况。

三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较低,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我县现有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319人,平均月工资为1000元,低于全区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且未缴纳社会保险,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操作技能不高,影响着学校食堂正常供餐。

四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运行经费不足。尽管县财政按照每生每年6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但根据近几年实际支出费用测算,每生每天需1元水、电、煤等经费,每年按200天计算,每年短缺生均经费140元。

五是临时性、兼职性的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与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相适应,不利于这项工作的长远开展。

二、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县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教育扶贫,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全县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财政、宗教、卫计、农牧、市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指导各学校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科学供餐。依托自治区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努力使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均衡,使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进一步加强“阳光校餐”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举办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让所有管理人员掌握新《食品安全法》对学校供餐的新要求。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和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领各学校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六)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完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制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实行食品原料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

(七)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县教体局将继续会同市监等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5)

自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认真鲁山县教体局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为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在实处,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学生营养有保障,学校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专项制度,及早拟定工作方案,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推进措施,有效确保了全校学生全部按时吃上了可口的营养改善早餐。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露峰第四小学位于露峰街道办事处,是义务教育普通小学。现有教职工18人,专任教师18人,教学班7个。兼职营养餐教师1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了以校长段学利为组长,张瑜副组长,班主任为组员的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职责明确。实行校长负责制,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确保按时、保质、足额、准确发放食品和人数统计上报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方式及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食堂建设等进行认真研究,拟定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露峰第四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三)大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学校召开领导小组、实施小组成员及全体教师参加的专题会议,利用周一晨会,传达上级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全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学生营养状况调查表、黑板报、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制定了《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就餐管理办法》。同时,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供应室学生奶登记、验收、入库、出库、食品留样、保鲜等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账目清楚,切实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签名管理,班主任、班助理和校委会成员入班陪餐。明确管理对象,细化管理信息,严格管理规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餐的行为和现象。

(五)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六是做好跟踪监测。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六)多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为保证学生营养供餐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多方联动,上下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食品经销员,分别签订了用工合同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协议书。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由于学校实用房紧张,学生没有餐厅,给学生就餐带来困难。

2、学生比较多,专门负责营养改善教师过少,管理困难。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6)

一、管理机制方面

1、我校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闫世玉校长任组长,牛安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食堂管理员为成员,指定王巨成、张财英两位教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成立了由校长、家长、学生、政教老师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督小组,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制度》,对学生营养餐从采购到发放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示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 配餐标准、经营账目等信息,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严格依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食品安全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做好演练工作,让全校师生熟悉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办法。

3、我校坚决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榆中七中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做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规范操作方面

1、规范学生营养餐供应程序,制定出了《榆中七中营养餐供应流程图》;严格按照供应→验收→储存→加工→分发→学生食用→垃圾回收的程序进行。

2、严格按照教育局下发营养餐食谱供餐,不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种类、数量,给学生提供保质保量的食品。

3、食品采购符合要求。按时签收配送食品,购货凭证齐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详实记录,注明了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认真细致,规范地填写《购货凭证》《进货台账》《出库清单》《发放登记表》等,各个流程运行顺畅,记载细致,有据可查。

4、重视食品贮存,分发规范,留样齐全。食品贮存干净卫生,有专用库房,做到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期、变质食品。按照规定让

班主任领取食品,组织就餐,回收垃圾,并做好签名登记。有留样设施,有留样记录,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有签名。

三、存在的问题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不够。

2、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

3、由于学校部分校舍拆除,储藏室面积过小。

4、由于学校经费紧张,食品运输,从业人员工资无法解决。

20xx-12-25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7)

20xx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教育、财政、卫生、食药等多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赞誉。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省保定、张家口、承德三市的22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据统计,20xx年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为2323所,其中小学20xx所,初中226所;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有1261所,企业供餐的学校有1057所,家庭托餐的学校5所,分别占学校总数的比例为54.3%、45.5%和0.2%;共惠及学生527421人,其中小学生392507人,初中134914人。

此外,我省张家口市继续实行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实行 “蛋奶工程”,覆盖16个县区内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和张家口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为学生每人每天提供一个鸡蛋和一盒学生奶。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制度保障,严格资金管理。为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20xx年3月,我厅制定了《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冀教财函[20xx]34号),目前正在试点县进行试点,待成熟完善后将在全省推广。充分发挥我省已全部建立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的管理优势,大力推进“校财局管”,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县教育局支付分中心集中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顺利实施。20xx年下达我省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4.3亿元。由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各相关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为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省级财政在足额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定额(小学生均685元,初中855元)的基础上,对22个集中连片特困县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着力解决学校运转困难问题。

(三)加快食堂建设,改进供餐模式。20xx年召开专题会议,对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部署,特别是对食堂建设时限和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比例提出明确要求。大力推行食堂供餐模式,为学生提供完整的午餐或早餐,不断加强食堂建设项目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加快工程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10月底我省已完工项目2862个,在建项目17个,待开工项目17个。与20xx年10月份相比,完工项目增加89个,完工率达到98.8%,开工率达到99.4%。截至10月底,我省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为2323所,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有1261所,与20xx年10月份相比,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增加365所,食堂供餐学校比例为54.3%。

(四)严格操作程序,规范采购行为。我省要求各试点县对牛奶、鸡蛋、火腿肠等大宗商品供餐企业或食品供货商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对招标采购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试点县根据当地物产情况和学校供餐内容,科学选择采购品种和数量,公开招标确定大宗食材供货企业,实现“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肉、禽、蔬菜等新鲜食材鼓励在本地采购。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生产基地、供应基地,逐步实现“自产自用”或“农校对接”,稳定供货渠道,确保食品安全。张家口市以“市”为单位通过政府集中招标,确定全国最知名的乳制品企业伊利、蒙牛、完达山集团等为全市试点县学生奶指定供应企业,并会同质检、卫生等部门对学生奶营养成分与中标企业进行了详细的合同约定。

(五)改善供餐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省学生营养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财函[20xx]120号),各市县从招标采购、配送管理、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环节,制定了配套制度,为学校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改善供餐内容。食堂供餐学校保证学生饮用学生奶,原则上每周不低于3次;初中生每次不少于200ml,小学生每次不少于100ml。学生食谱要充分体现改善营养,确保肉类、鸡蛋、牛奶、蔬菜、水果等营养搭配。增加鸡蛋、牛奶、水果等天然食物供应,减少提供火腿肠等需多次加工制成的食品。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有关学校还建立了校级领导陪餐制度,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各地采取学校自查、上下联查、查摆问题、限时整改等方法步骤,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检查。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表制度、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有关情况通报制度,每两个月对营养改善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建立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制度。试点学校全部建立了由学生、家长、教师、村(社区)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当地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确定、食品采购、食堂管理等工作,保证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重视食育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开展“食育”教育,将营养餐和学生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珍惜粮食,崇尚劳动,倡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科学做好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主动配合各级疾控部门做好监测评估,及时掌握学生营养状况,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科学有效实施。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和解读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各学校还通过校会、家长会、公开公示栏等形式,对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宣传。每个学校都设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示栏,对国家政策、供餐标准、供餐内容、营养食谱、食品价格、经费账目、应急预案等进行了公开公示。

(八)扩大地方试点工作进展。接到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通知后,我厅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研,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后,初步形成了我省的实施方案,力争元旦前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20xx年尽早在我省推开地方试点工作,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我省地方试点营养餐补助标准参照国家试点标准执行,每生每天4元,按每年供餐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资金分担上除中央奖补外,其余部分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照6:4比例分担。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学校公用经费紧张。为全力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学校使用公用经费安装了安防储存设施设备,购置了大量食堂设备和加工分餐工具等,学校的临时人员工资、水电煤气等费用大幅增加。虽然我省提高了部分公用标准,但鉴于我省财力非常困难,难以维持长期投入,势必造成学校公用经费更加紧张,建议国家适当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地区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有关管理人员短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需要验收、储存、加工、分餐、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专门管理人员,目前此项工作全部由学校教师和工勤人员兼任,造成现有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大幅增加。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雇佣必要的食堂工作人员,并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相关费用,以利于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

(三)建议扩大供餐范围。现行政策与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不相适应,大量进入县城就读的农村学生不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建议国家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城就读的义务教育学生和国家贫困县县城寄宿制学校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新增的试点地区在供餐方式上,建议采取课间加餐方式,以牛奶、鸡蛋为主。

四、20xx年工作要点

(一)全力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资金预算。加快学校食堂改造,保障供餐基本条件。开展食品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供餐企业。层层开展地方试点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工作人员培训,让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政策和工作流程,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确保孩子们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二)确保“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应急处置等制度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统筹组织监督检查,严守资金安全“高压线”,对发现的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三)进一步加快食堂建设进度。我们将督促有关市县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工程进度。同时,尽快为竣工食堂配齐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让学校食堂及时投入使用,尽早发挥效益。督促各市县对实行食堂供餐比例的学校低于60%的试点县进行逐一分析,拿出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实行食堂供餐学校比例。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我们计划在20xx年将“资金和食品”两个安全,食堂建设、食堂供餐比例等内容列入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等形式对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地切实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8)

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结合上级精神,细心组织,认真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工作机构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工作放在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相关后勤负责人及班主任等人员为组员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营养餐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保证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按时、按量供给学生。

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食品验收入库制度》《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和《学校健康教育制度》。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营养餐管理员经过知识培训合格再上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和家长们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学校利用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吃到健康、卫生、放心的食品。一年来,在校学生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认真组织,做好营养餐供餐工作

本学期我校共享受营养餐的学生共计307人,学校明确专人管理学生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学校配合上级配送食品公司配送食品数量、质量进行检验签名验收工作,每周出入库管理,每月将数据上报有关部门,做到日清月结,营养餐台帐账目清楚、齐全。每天按时按量发放营养餐到各班级。每周发放的数量进行公示。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虽说我校规模不大,学生不多,但依然给班主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下学期将更加细致地做好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等工作,更及时、准确地把营养餐发放到学生手中,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20xx年12月19日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9)

本期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已近结束,现就本期开展的营养餐工作小结如下:

一、开学初认真拟定营养餐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生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录入、报送工作。

1.做好营养餐实名制学生的异动记录,按时向中心校上报月报表,不弄虚作假、漏报、谎报、瞒报。

2.认真及时填好学生营养计划的相关表册,按时收齐各种表册并整理、归档。

三、切实抓好营养餐各环节管理。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营养办要求及合同做好各项工作。

2.做到接收数量、出库数量、库存数量必须与账面相符。

3.严格按要求做好食品的储藏。尽力配备各种储藏设备及安全措施,食品按批次存放,并依次出库。每天出库加工的食品先检查质量,确认食品无质量问题,方可出库,记录好出库食品的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等信息。认真做好加工与留样。领取食品时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加工时必须有两人在场,鸡蛋加工前要进行清洁,务必轻拿轻放,以防损坏。健全留样制度,按照“留样48小时,无异去样”的要求进行存样,并建立留样和留样处理台账。

四、学校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严格做到卫生达标,有关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实现持证上岗。

七、大力宣传中央的惠民政策,将好事办好,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八、加强监管,膳食委员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参与对学校营养餐的管理及监督。

九、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校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副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组成的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制定了《党固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在实处,我校结合校情,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一是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餐供餐实名制制度。二是制定了饮食卫生、仓库保管、烹调、食品卫生检查、从

业人员体检及培训,食品进货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食堂、食品、卫生制度。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职责、管理人员职责、加工人员职责、督查人员职责。三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由于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为规范管理,确保供餐质量,一是学校注重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营养食物供应。在食堂外公示“每周营养食谱”;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二是学校自检自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计划”实施透明、公开。

十、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正在逐步形成。

2.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学生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4.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食堂为活动板房,且面积及其狭小,导致我校学生847人正常就餐受到严重制约。

3.因条件限制,我校食堂离厕所较近,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

十二、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10)

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结合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工作,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现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彭虎)负总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教导主任杨选吉、营养办负责人欧桂才具体负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小组。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模式)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实行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共有一所中心校和四个教学点,中心校现有学生571名,教师22名,教学班11个,师生独立食堂一个,操作间及餐厅共11间。四个教学点共有学生381人,15个教学班。其中石包村小学有临时食堂一个。村上实行蛋奶模式,中心校实行食堂供餐模式。

二、强化监督。

建立学生实名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营养餐学生的人数、膳食收入、菜谱、营养餐的发放情况予以日公示和月公示。学校还建立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营养餐的实施情况予以监督。

三、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营养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废弃物处理制度》等,并上了墙,同时“食堂供餐”方面落实了责任区。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加强考核评估,实行奖优罚劣,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环节的责任,同时把考核结果和年终的绩效考核相挂钩。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营养餐是一种新生事物,在实施营养餐计划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坚持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几个结合(与健康教育相结合、与感恩教育相结合、与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相结合、与艺术熏陶相结合)通过印发“告学生家长书”、朝会、主题班会和板报小手牵大手等形式大力宣传提供营养餐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营养餐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和持续正常开展的关键。我校非常重视食品卫生安全,镇政府、工商所、卫生防疫科、派出所多次到我校检查、指导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针对各个季节的不同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卫生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性,提升了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从而确保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6.落实细节,加强管理。

(1)学校明确专人(欧桂才)管理学生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配备必要的营养餐储藏设备,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同时实行食品接收、分发、管理层层签字制度。

(2)学校设立食堂负责人郑伯琼,负责食堂的日常事务。负责安排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留样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当日食材的分配,食堂工作人员的分工,并落实相关人工作职责及责任。

(3)“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每天采购清单有出售人员和采购员签字。食品接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交货、收货双方签字后,食品方可入库储藏。食用品要有合格证,要严格按照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实物要留样检查,此项工作由校主要领导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关和安全关。

(4)采购员负责采购,并且采购员由食堂工作人员两人一组轮流采购。学校负责采购所需经费及制定营养食谱。采购员要按照《赤云小学采购员责任书》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每月初制定符合季节和学校实际的供餐食谱,因地制宜互换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质保量。

(5)学校设立食品检验员,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学校实行索票(索证)登记制度,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做好购货记录,建立采购和使用台帐。

(6)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确保当日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共餐人数以备餐;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班主任应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使营养餐工作的实施顺利开展。

(7)、学校安排报账员(刘创造)专管营养餐每天经费收支上帐,进行日清月结,学期末总结算。

(8)注重用餐过程的管理,在用餐时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到食堂维持秩序,各年级按从低到高的顺序,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到食堂安静有序的排队打饭,打好后一、二、三年级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在教师里用餐;四、五、六年级的学生由老师陪同在食堂就餐。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面积太小,低年级的学生只能在教室里就餐;

2.教师人数少,每天需要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就餐,同时所需要做的资料过多,普遍反映连续工作太累,过于疲惫。

3.学校没有自来水,每日用水都适用抽水机抽来用,一旦停电,就得停餐,并且学生饮用水均为自带,有待解决。

4.食品管理环节还有待加强,资料管理方面尚需改进。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实用)


学校营养餐对学生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它不仅能提供均衡营养,助力学生身体发育,还能提升学习效率和整体健康水平,为学生未来奠定坚实基础。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一)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理念的更新,学生的营养健康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习效率,我校决定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本计划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膳食搭配,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健康美味的餐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营养均衡:确保每餐食物种类丰富,营养全面,满足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2、健康安全:严格把控食材来源和加工过程,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3、美味可口:注重食物的口感和风味,提高学生用餐的满意度。

三、具体措施

1、优化菜谱设计:聘请专业营养师制定菜谱,确保每餐食物种类丰富、营养均衡。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和学生口味需求,定期更新菜谱。

2、严格食材采购:与优质食材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食材新鲜、安全、无污染。建立严格的食材验收制度,对不合格的食材坚决予以退回。

3、规范加工流程:制定详细的食品加工流程,确保食物在加工过程中保持营养和口感。加强厨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烹饪技能和服务水平。

4、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宣传教育

1、开展营养知识讲座:邀请营养师或医生为学生和家长开展营养知识讲座,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大家对营养餐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制作宣传材料:制作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宣传海报、宣传册等,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3、组织互动活动:举办“营养餐品尝会”、“健康饮食知识竞赛”等互动活动,增强学生对营养餐的兴趣和参与度。

五、保障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资金投入,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2、建立长效机制:将营养餐改善计划纳入学校日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计划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他们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完善计划。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相信我校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将得到显著改善,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将得到有力保障。同时,这也将为我校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二)

一、优化营养菜谱设计

1、聘请专业营养师或团队,根据学生的年龄、生长发育阶段和营养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营养菜谱。

2、菜谱应确保食物种类的丰富性和营养的均衡性,包括足够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3、菜谱设计应注重食物的色香味搭配,提高学生对营养餐的接受度和满意度。

二、严格食材采购与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制度,选择有质量保证的供应商,确保食材的新鲜、安全、无污染。

2、对食材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测,确保进入学校的食材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3、建立食材储存和保管制度,确保食材在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三、规范食品加工流程

1、制定详细的食品加工流程,包括食材清洗、切割、烹饪、配餐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

2、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掌握正确的加工技能和卫生知识。

3、建立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督机制,定期对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和卫生。

四、推行营养教育

1、开展营养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普及营养知识,提高他们的营养意识和健康素养。

2、将营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让学生在日常学习中了解营养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五、加强监督与反馈

1、建立营养餐改善计划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建立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反馈机制,收集他们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完善计划。

3、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确保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的顺利进行,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健康美味的餐食,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以提高家长和学生对学校餐饮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三)

一、引言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提高学生营养水平,我校决定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本计划旨在通过优化食谱设计、严格食材采购、规范食品加工、推行营养教育等措施,为学生提供营养丰富、健康美味的餐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目标

确保学生每日摄入足够的营养,满足生长发育需求。

提高学生对营养餐的满意度和接受度。

加强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认同和支持。

三、实施措施

1、优化食谱设计

聘请专业营养师制定营养均衡的食谱,确保每餐食物种类丰富,包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必要营养素。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和学生口味需求,定期更新食谱,确保餐食的多样性和新鲜性。

2、严格食材采购与管理

选择有质量保证的食材供应商,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和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材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材新鲜、安全、无污染。同时,加强食材储存和保管,防止食材变质和浪费。

3、规范食品加工流程

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卫生意识。定期对食品加工场所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4、推行营养教育

开展营养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普及营养知识,提高他们的营养意识和健康素养。同时,将营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让学生在日常学习中了解营养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四、实施时间与范围

本计划自XXXX年XX月开始实施,面向全校学生。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计划内容,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

五、监督与评估

我们将建立营养餐改善计划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和优化计划内容。我们还将邀请专业机构对营养餐进行营养分析和评估,确保餐食的营养均衡和符合标准。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我们期望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加健康、美味的餐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加强学校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未来,我们将继续完善和优化营养餐改善计划,为学生的营养健康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四)

一、食谱设计

增加食物种类:食谱应尽可能包含多种食物,确保学生摄入的营养元素多样化。例如,可以增加蔬菜、水果、全谷类食品以及富含优质蛋白质的食物。

注重季节性和地域性:根据季节和地域特点,选择新鲜、应季的食材,这不仅可以保证食材的营养价值,还能让学生体验到不同口味的餐食。

平衡营养:在食物搭配上,应注重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平衡,以满足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二、食材采购与管理

严格筛选供应商:与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食材的新鲜、安全和卫生。

建立质量检测制度:对采购的食材进行定期质量检测,确保食材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加强食材储存管理:建立完善的食材储存和保管制度,防止食材变质和浪费。同时,对过期或变质的食材进行及时处理。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

提高烹饪技能:加强厨师的烹饪技能培训,提高烹饪水平,确保食物口感和营养价值的最大化。

减少加工过程:尽可能采用简单的烹饪方式,减少食物在加工过程中的营养损失。

注重食物安全:在食品加工和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卫生标准,确保食物的安全和卫生。

四、营养教育与宣传

开展营养教育课程:将营养知识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让学生了解营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合理选择食物。

举办营养知识讲座:定期邀请营养专家为学生和家长举办讲座,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大家的营养意识。

制作宣传材料:制作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宣传海报、手册等,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五、收集反馈与持续改进

建立反馈机制: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营养餐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对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优化计划内容。

通过实施以上意见和建议,相信学校营养餐的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五)

1、实施范围及标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一至四年级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2、供餐形式及内容:学校以课间营养加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鸡蛋、面包、牛奶等食品。内容为一盒牛奶加一个鸡蛋或一盒牛奶加两个面包。

3、供餐模式及时间:学校所有食品均由区教育局招标供货商配送学校后,由学校负责管理配餐(其中鸡蛋由营养餐企业配送学校,委托学校煮熟后供餐)。营养餐由专管员提前分装,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发放食用。学校统一配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