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在悄悄地流逝,半年的时间已经悄然消逝。为了响应公司的号召指引,我们下面的任务就是认真拟写一份半年度工作总结了,进行工作总结就是分析工作成绩和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怎么写半年度工作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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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所半年总结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总结
[]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修订后的《人民共和国防疫法》及《##省动物申报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任务,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全市共产地检疫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主要做法一、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主义荣辱观和党的线、方针、政策,学习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并及时;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质量。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
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100余家单位()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1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服装问题。目前,农业执法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各穿各的衣,各戴各的帽,形成不了整体效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是高风险人群,服装不能统一,对违法者形成不了威慑作用,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问题。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篇二: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区党委、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
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区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拉网式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67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8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3-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1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
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65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3起,结案3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
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广元市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4年7月6日
篇三: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委、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万头,牛羊2956头;屠宰检疫生猪8.2336万头,菜牛、羊534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吨,共检出病害猪152头,病害牛羊62头,病害肉类0.43吨。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
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所做工作是:加强投入品检查。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86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3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
抽检,按待宰存栏猪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对全市6个超市和3个专卖店销售的冷鲜猪肉实行严格的监管,安排专人查验检疫证明及随货同行的瘦肉精检测报告。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
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8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起,结案5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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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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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所半年总结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总结
[]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修订后的《人民共和国防疫法》及《##省动物申报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任务,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全市共产地检疫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主要做法一、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主义荣辱观和党的线、方针、政策,学习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并及时;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质量。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
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100余家单位()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1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服装问题。目前,农业执法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各穿各的衣,各戴各的帽,形成不了整体效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是高风险人群,服装不能统一,对违法者形成不了威慑作用,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问题。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篇二: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区党委、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
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区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拉网式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67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8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3-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1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
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65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3起,结案3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
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广元市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4年7月6日
篇三: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委、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万头,牛羊2956头;屠宰检疫生猪8.2336万头,菜牛、羊534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吨,共检出病害猪152头,病害牛羊62头,病害肉类0.43吨。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
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所做工作是:加强投入品检查。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86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3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
抽检,按待宰存栏猪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对全市6个超市和3个专卖店销售的冷鲜猪肉实行严格的监管,安排专人查验检疫证明及随货同行的瘦肉精检测报告。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
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8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起,结案5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1-6-14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详细内容,讲的是关于动物、检疫、工作、生猪、卫生监督、进行、产品、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觉得好就请(CTRL+D)收藏下。
2012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
“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经营户赴潜江现场观摩;4月28日,召开全市兽药gsp认证推进会,为全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工作。规模养殖是我市畜牧生产的重头戏,我们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必须具备“十有”,2012年上半年,我们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结合,监督和指导相关养-
殖企业落实完善“十有”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
2012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协调各方关系,为报检点的顺利建设和正常启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三万”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选派得力精干的同志组成“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从3月25日开始,自带被褥行李、自带生活用具、自带工作经费,深入麻洋镇白桥、七屋、邱湾三个村开展工作,共入户调查走访群众853户,联系外出人员267户,入户调查走访率100%;共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会8次,共收集群众反映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274条次;积极与镇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涉解决当前困扰“三农”的水、电、路、旱等具体事项6次,圆满完成了市委政府和市局下达的“三万”活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双创”活动。按照市委政府“创优良工作作风、创优良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整体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纪念中国*建党90周年等活动,我们坚持以“两整”为基础,以学习为载体,以落实全年各项工作要点为目标,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畜牧兽医执法队伍为根本,把“双创”活动与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紧密联系,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了“周一学习日”活动以加强学风;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以端正作风;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以提高办事效率;公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提升服务质量。半年来,监督所干部职工用行动诠释了“双创”活动的精神实质,用“双创”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结对帮扶”活动。2012年元月25日,按照市委政府“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春节前再次深入石河镇唐店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户,共送去慰问金5000元;与村委会一班人进行了座谈,总结了共建工作的成绩,展望和规划了2012年共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力争以的工作举措迎接全省“互联共建”的审核验收。
四、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全市检疫监督体制不顺,上下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监督执法装备不齐,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畜牧行政执法不严,没有形成强大威慑力。
针对存在问题,下半年要在各项业务工作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高队伍素质。要通过学习培训,大幅度的提高在岗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力。同时要尽可能理顺全市检疫管理体制,做到管得住、调得动、做得好,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检疫监督格局。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作为监督执法必要装备和检疫申报、检疫监督快速反应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尽快解决加配检疫申报专车的问题。
三是完善工作责任制。要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和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能力强、效率高、效果好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要运用经济杠杆,调动全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共同把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开创好、发展好、巩固好。
2020年上半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xx〕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及《20xx年度泰州市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流通环节监管,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将我市上半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开展检疫监督工作。
1、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一是要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全面提升我市的产地检疫率。二是要强化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面,重点抓好省、市级猪场的产地检疫。三是要强化责任,认真抓落实。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疫生猪13.9万头,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450份、B证12000份。产地检疫监管上做到“五有”(有办公地点、有各项规章制度、有规范档案记录、有联系方式、有公示牌),扎实推进全市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建设,全市共设置检疫申报点37个,统一制作检疫申报点标牌上墙,统一制作申报管理制度上墙,统一制作检疫申报受理名单公示牌,由170名动物检疫协检员,按动物防疫责任包村范围,受理农户和养殖户检疫申报,及时开展动物产地检疫。
2、全面落实屠宰检疫监督工作。一是按照农业部的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做好检疫记录。二是加强乡镇屠宰点的检疫监管,完善检疫记录。三是开展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生猪屠宰检疫1.12万吨,发放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证27500份。目前,我市巡查制度已常态化,强化了对屠宰检疫的监管。现在,我们以检疫报检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工作。购置必要检疫仪器设备,改变仅凭检疫员的工作经验,“一把刀”、“一把钩”、“两只眼睛”来检疫肉品有无疫病,通过科学的手段,建立检疫的权威性。屠宰检疫监管上严把动物进场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确保肉食品安全。
二、全面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瘦肉精检测。我市严格按照省泰州市的要求开展了三个环节的抽检。一是养殖环节,年初制订了详细的抽检方案和计划,及时下发给各乡镇,市监督所多次到各乡镇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规模养殖场每月抽检覆盖面10%,上半年养殖环节累计抽检4456例,其中生猪3355例、肉羊1101例,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计划。二是屠宰环节,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瘦肉精”监测月检季报制度,检疫人员严格按照屠宰量5%的要求规范开展了检测工作,上半年屠宰环节累计抽检8895例,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计划。三是流通运输环节,严格按照20xx年度全市养殖、屠宰、运输环节“瘦肉精”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外调的生猪和运输途中的生猪进行了检测,上半年累计检测980例,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计划。以上所有检测的结果全部呈现阴性。
2、养殖场户(企业)监管。对养殖场的监管实施定员定岗定期制度,继续做好兽用抗菌药物及奶牛用激素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养殖场用药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同时加大对养殖场自配料的检查。加强养殖场自配饲料的抽检和加工点的检查,督促建立自行配制、使用饲料的档案记录,严禁添加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市乡两级监管人员,确保每个月到场一次,规范填写我所制订的**市畜产品安全监管登记表,上半年累计出动监管人员24850人次,填写24680份监管登记表,真正做到踏石有印,抓铁有痕。
3、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为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不断强化措施,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成立了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及整治计划,采取现场宣传讲解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树立起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加强生鲜乳运输环节的管理,对全市2辆生鲜乳收购车辆详实的进行了登记摸底,杜绝了运输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对奶牛养殖小区及鲜奶运输车辆实行不定期监督,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累计出动监督人员168人次,填写生鲜乳专项监管表54份。
4、认真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申报真实准确,严格审核,控制范围。二是强化处理,禁止乱扔乱弃病死生猪。三一旦发现丢弃的病死猪,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兽医站相关人员立即进行深埋或者焚烧,实施无害化处理。1月上旬我所下发的(关于印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动卫监〔20xx〕6号),2014年上半年无害化处理28028头,957户;下半年无害化处理41699头,1220户。2014年10月22日至20xx年2月28日无害化处理27000多头。6月上旬我所对重点乡镇重点规模养猪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场认真做好生产记录、诊疗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
5、认真开展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上半年检测数量达110批次。一是认真开展饲料企业,兽药经营门店的例行监测抽检,确保投入品使用安全。二是认真开展养殖环节的违禁品抽查工作,对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拉网式检查。三是开展药残监测,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乡镇分所与规模养殖场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状、承诺书,同时对辖区内养殖环节正常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规范如实记载瘦肉精入库、使用、留存以及采样单和汇总表。
6、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兽药、饲料管理,净化投入品市场。一是强化饲料生产监管。加强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对饲料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配方、原料的来源情况及产品的主要去向。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抽样检测,确保饲料监管不留死角,保证了我市养殖过程的安全。今年三月,例行监测样品10例,完成省、泰州市饲料样品送检8例,监测结果全部合格。二是强化兽药、饲料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强化经营条件整改,积极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建设;(二)是强化备案管理,对进入我市的兽药饲料,一律要求生产企业实行准入管理;(三)是强化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进行检查,并督促经营者做好购销台账,实行追溯管理;(四)是强化抽样监测,采取抽样送检。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85人次,执法车辆26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改扩建兽药GSp门店8家。三是强化兽药、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管。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强兽药、饲料使用管理和残留监控工作。(一)是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建立健全用药用料记录,指导业主建立用药用料档案。严厉打击畜禽养殖过程中滥用和违规使用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行为。(二)是加大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三)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认真执行农业部制定的休药期品种和休药期限规定,对造成药物残留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今年以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兽药案2起,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完毕。
三、动物防疫条件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1月上旬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动卫监[20xx]4号),4月上旬我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274家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作了监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合格及不在办证范围内的养殖场制定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告知书,由各乡镇分所派人到养殖场送达告知。督促各乡镇分所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详细规范填写监管登记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9本记录。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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