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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4年度总结2014年度**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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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木双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木双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 - 2 -
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木双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3 -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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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司法所
**年9月1日 - 5 -
篇二:社区矫正半年总结
程桥街道2010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0年程桥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借鉴吸收先进的刑罚理念和成功做法,依法稳步推进。截止5月份,在册人员还有22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现把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构。一是组建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工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街道民政、劳保、工会、关工委、司法所、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司法所,同时,各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3个。二是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矫正办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同时在号召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一支有86人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二、建档立制。街道矫正办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
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街道矫正办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街道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街道矫正办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
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正面引导。街道矫正办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作出了贡献,这类典型街道矫正办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
程桥街道社区矫正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
篇三: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精心组织、规范运作,重点抓好日常管理、教育访谈、领导重视、督查指导和相互配合等五个方面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局良好。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4人,期满解除94人,聘请社区矫正志愿者268人。今年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0人,解除43人,请假外出打工37人,组织公益劳动86次,开展集中教育86次;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录入按时完成,季度评议会按时召开。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日常管理规范化。为加强日常管理,县矫正办出台了《**县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印制七种文书表(簿),在坚持“七个一”管理方式的前提下,今年上半年,重点在抓好三个规范方面下功夫:即矫正对象衔接规范化:司法所每季度与派出所进行核对一次,对没有按时报到的矫正对象由派出所及时追查,并对已通知本人而又未到司法所报到的由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理,上半年共治安处理3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规范化:对于矫正对象请请假外出的,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提出意见,并办理批假手续,社区矫正对象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必须
办理续假手续。解除矫正规范化: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向其本人宣布解除矫正,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等相关文书,并向其所在地的村居组织、所在单位发放帮教通知书,《社区矫正对象期满鉴定表》送交司法局和公安局审核后,存入个人档案。
二是坚持教育走访经常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对矫正对象做到七个必访:新接收的首访,每月定期回访,本人和家人有病上门访,生活出现困难的及时访,家庭出现矛盾的及时访,表现不如从前的认真访,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重点访。特别是在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中,更是开展经常性的进村入户访谈教育工作。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生活状况,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管理措施。在活动中,矾山司法所坚持进一步开拓思路,变“一进”为“三访”,把“访社区矫正对象进村入户”变成“三走访”:即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本人了解其思想动态;走访村(居)委会了解矫正对象表现;走访家庭了解矫正对象生活情况。矾山司法所通过在开拓工作思路和丰富工作内容上下工夫,不仅及时全面地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而且为下一步采取个性化矫正措施提供了依据。
三是坚持帮教措施人性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尤其是为家庭特别困难、就业困难的矫正对象提供帮助,全县共为23名矫正对象提供生活困难补助,9名对象申请低保,19名对(来自: 工作总结之家:年社区矫正工作半年总结)象解决就业。同时给每个社区
矫正对象发放一封信,内容一是就业扶持政策、二是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三是技能培训政策、四是安置优惠政策。上半年我们还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为解决好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县劳动保障局积极支持配合下,我们与县阳光培训工程的新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签订了培训协议,他们按协议要求给我们提供培训。另外,各镇在举办农技培训班时都安排矫正对象参加,目前共举办培训班17期,共培训矫正对象54名。
四是坚持督查指导经常化。一是定期例会督查指导,要求各司法所负责人在每月召开例会时汇报本所本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不定期到所督查指导,并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三是利用季度评议会督察指导,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评议会实施监督;四是适时督查,在有重大活动时,我们将到基层督查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如,去年奥运会、今年的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我们都到基层进行了督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县社区矫正领导组办公室、县司法局还成立督查组,对各镇社区矫正对象核查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指导和督查。
五是坚持相互配合多样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加强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机关的业务联系与沟通,使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既减少了漏管、脱管的发生,又提高了矫正的效果。同时坚持例会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公、检、法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坚持不定期走访,矫正办与矫正领导组成员单位互通情况,密切配合,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意见,我们及时跟劳动局联系,经协商达成三项意见。一是及时提供就业方面政策信息;二是今后县劳动保障局组织就业培训及时邀请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三是做好服务保障,各镇劳动服务保障所与司法所就业服务方面对接,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存在问题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虽有一定进展和起色,但此项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问题。一是有部分镇领导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志愿者队伍流于形式,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三是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不够协调,矫正对象衔接不够及时;四是“七个一”管理方式坚持不够正常,日常监管有缺损现象;五是保障力度不够,经费短缺,各项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一种全新尝试,各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今后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思路,勇于创新,更加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矫正、社区、对象、工作、司法、进行、开展、街道等范文相关内容,希望网友能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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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7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供您查阅。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xx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新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20xx年将以创建“平安江北”为契机,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社会效能,为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限度地遏制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而不懈努力。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全力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有效落实。明年随着“平安江北”创建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以加大对各地的社区矫正专项资金落实、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和办公教育设施改善的力度,并扩大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救助面。
(二)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充分发挥区、镇(街道)社区矫正部门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的基础上,利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地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努力使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奖惩、帮助时能依法、公正。同时,将在区司法局设立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建议。
(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省及我区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等有关规定,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
(四)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结合调解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行政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五)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
(六)充分发挥心理法律专家咨询组的作用,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
(七)建立社区矫正软件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解决因社区服刑人员流动性带来的困难和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八)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业务信息、各种会议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区各地在日常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反映工作动态和问题。
2017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7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供您查阅。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xx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新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20xx年将以创建“平安江北”为契机,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社会效能,为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限度地遏制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而不懈努力。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全力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有效落实。明年随着“平安江北”创建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以加大对各地的社区矫正专项资金落实、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和办公教育设施改善的力度,并扩大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救助面。
(二)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充分发挥区、镇(街道)社区矫正部门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的基础上,利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地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努力使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奖惩、帮助时能依法、公正。同时,将在区司法局设立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建议。
(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省及我区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等有关规定,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
(四)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结合调解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行政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五)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
(六)充分发挥心理法律专家咨询组的作用,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
(七)建立社区矫正软件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解决因社区服刑人员流动性带来的困难和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八)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业务信息、各种会议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区各地在日常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反映工作动态和问题。
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年红牌楼街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衔接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辖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上新水平,积极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目前,辖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29人,全年解除矫正15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8起。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制定了《红牌楼街道2015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红牌楼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嘉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武装部长余光荣同志担任,成员由街道促和办、派出所、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促和办,主任由促和办主任兼任。同时,各社区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由社区副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7个。二是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促和办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其中包括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将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纳入全辖区38个社区网格管理,落实日常工作经费。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之前,按照区司法局的指派,对拟纳入社区矫正的对象进行社会调查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对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社区矫正方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社区分管领导、1名社区工作人员、1名社区民警和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近亲属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
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由促和办主任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促和办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三、建档立制。
促和办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方案、社区服务记录、思想汇报、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坚持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促和办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协助区司法局建立完善了区、街道两级社区矫正定位监控和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平台,一方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面运用移动信息平台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实现矫正对象的定位管理,做到实时监控,切实增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能力,限度地防范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同时,以加入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应用管理平台为契机,建立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掌握其流动情况。
五、专题教育和社区服务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使矫正对象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六、拓宽渠道,逐步建立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切实解决好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老病残”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社保、低保和社会救助;二是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把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劳动就业培训计划中。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创业培训和创业信息服务,积极引导和推动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街道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自强创业工程。2015年,红牌楼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5%,重新犯罪率不足3%,无一起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