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很快就要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了,为了保证工作能够有序的完成,我们可以开始制定森林防火方案了。写工作方案时要考虑现实情况,符合当前状况,你觉得森林防火方案应该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x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钟向能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赛刚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收集和汇报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三、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xx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林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xx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xx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把森林防火工作分解为七个责任区,安排护林大队清明节期间加强巡查,村委会配合协助.
第一片区:海丰加油站至英州镇交界路段(东溪村、升昌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蒲取探、蓝福德、林道能、蓝文仕、吉石养负责巡查,吴清文(东溪村委会书记)、苏忠宁(升昌村委会书记)、陈泰文(营头村委会书记)、符积辉(海丰村委会主任)、梁平(龙楼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龙楼散墓、龙楼公墓、东溪xx古墓周边以及公益林区.
第二片区:北山村路口至海丰村路口(北山村、椰林村、洪李村、龙海村、风塘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符飞、苻方瑞负责巡查,苏玉花(北山村委会书记)、刘衍洪(椰林村委会书记)、陈家茂(龙海村委会书记)、陈帮文(风塘村委会书记)、董益洪(洪李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椰林村公庙周边散墓以及公益林区.
第三片区:大茅隧道至北山村路口路段(湾坡村、龙江村、新庄头、三灶村、林新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吴积超负责巡查,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杨昌宏(庄大村委会书记)、欧能友(三灶村委会书记)、徐翔(林新村委会书记)、黎家宝(龙江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文尖公墓、林区墓地.
第四片区:林旺油库至竹陆岭(铁炉村、江林村、湾坡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高巧、蒲文彬负责巡查,高大荣(铁炉村委会主任)、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其中主要地点:青田安置区周边散墓.
第五片区:竹络岭至铁炉港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青田村),由护林防火员蒲俊杜、周明史负责巡查,蒲忠源(青田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青田公墓.
第六片区:林旺出口至蜈支洲岛码头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藤海社区、江林村),由护林防火员谭至清、董政江负责巡查,黄义富(藤海社区书记)、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海防林.
第七片区:南田农场全区域由神泉集团护林防火员陈运福、林情、董兴停、胡明道、兰庭庭、高雄负责巡查,符天德(南田居委会书记)协助.
野外火源管理巡逻队安排陈育华、柯海云、符飞飞、苏忠觉组成应急队伍,配置运兵车,驻点区政府待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或区指挥中心(电话:xx).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陈育华xx.海棠区值班室电话:xx.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20}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xx年森林防火通告》的要求,我街将从3月15日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不麻癖,工作早安排,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坚持“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森林防火警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在群众,要把宣传教育好群众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防灾减灾知识,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切实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20xx年《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20xx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三、加强火源管理,完善防火区监管措施,坚决堵塞漏洞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划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林情、社情,采取更严密、细致的措施,坚决把住火源入山关,制止野外农事用火。严禁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对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盯防,责成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严禁入山人员将火种带进山;强化“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的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祭祀、旅游、生产采摘等人群的管理,清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防止过失酿成火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森林防火期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做到讲实效,不走过场,直至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要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迟报、瞒报,更不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遇有火情,要严格按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快速出击、联动支援、重兵扑救;森林法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通过全街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更好的完成今年的防火工作。
五、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全街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的重点是森林防火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火灾预警及扑救应急预案、防火设施及队伍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务必抓好整改,不留隐患。对于因失职、渎职、管理措施不当等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形势责任。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四)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五)
近年来,随着我县生态建设步伐的加快,森林面积逐年扩大,林草植被盖度逐年增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任务日益繁重。为进一步加强对防火、禁牧工作的领导,增强全民的防火和保护生态意识,确保全县森林草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绿县”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防火及禁牧工作有关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禁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全民保护生态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毁坏森林草原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打造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示范区提供保障。
二、时间安排
1、宣传月活动:每年3月份和9月份,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活动。
2、重点时段宣传:防火戒严期及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农历十月初一、元旦、春节等防火重点时段,要提前一周重点开展防火宣传。
3、日常宣传:其它时间要做好防火、禁牧日常宣传工作。
三、宣传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林场、行政村和自然村。重点对象是防火重点地区、生态项目区的农牧民。
四、宣传重点
1、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2、宣传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3、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形势,全县对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宣传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突出典型。
4、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关于加强祭祀用火安全管理的通知》和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等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火。加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舍饲工作的实施意见》、舍饲圈养的优惠政策和偷牧散养奖惩制度等的宣传,让老百姓知道,按照“谁退耕、谁所有、谁覆盖”原则,保护生态与自己的政策性补贴挂钩。
5、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对县、乡镇、行政村防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特别是新分管和从事防火工作的领导及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利用民族、民间、宗教节日等机会,集中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6、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各类传播媒体范围大、辐射强,受众群体丰富的巨大优势,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知识及禁牧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专为主、群防群治”的原则,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基本知识,普及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
7、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8、加大宣传典型案例:防火方面重点宣传报道近几年全国范围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引发原因、教训和留给我们的启示以及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禁牧方面重点宣传养殖大户发家致富经验等。
9、在春耕、秋收等农业生产季节,重点宣传田埂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性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
10、清明时节、阴历十月初一及春节前夕等重要祭祀节日,要组织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通过鲜花、诗赋、信函、植树等文明、环保的形式祭祀,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
11、各乡镇、林场自行安排的有关内容。重点包括火情信息联系卡、偷牧散养举报卡和《舍饲圈养协议书》等。要做到森林草原防火、禁牧广播有声、乡村有标语、交通路口有碑牌,林区、旅游重点地区有警示标语彩旗,流动宣传有专车,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舆论氛围。在人员居住集中村庄刷写防火及禁牧标语,制定防火及禁牧宣传专栏。出动防火及禁牧宣传车,播放《卓资县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通告》等,走村串户进行宣传,给农民发放“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宣传画,以及防火、禁牧宣传单。召开村民防火及禁牧动员会,与每个农牧民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公约,与痴、呆、傻人员监护人、坟主、矿点法人代表签订防火责任状,与养殖户签订严格的《舍饲圈养协议书》。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各乡镇、林场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营造全社会“防火禁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县禁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2、突出重点,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尤其要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重点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采取流动与固定、临时与永久、文字与图像相结合的办法,力求形式多样,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注重实效,从内容、形式、手段上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既注重向各级领导宣传,也要注重向广大群众宣传;既注重向林、牧区职工宣传,也要注重向社会各界宣传;特别要加大向学校、农村、山区和社区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营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舆论氛围,确保“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激发正能量,做到生动、具体、感人。
4、各乡镇、林场在工作中要保存好宣传材料,并建立活动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要把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的总结,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县防火办和禁牧办。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XXX
5、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抽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将不定期对各乡镇、林场和有关单位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防扑火及禁牧队伍建设和防扑火物资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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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十二篇
公司在准备开始森林防火工作的时候,针对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在正式开始前就可以准备森林防火方案。写工作方案要注意根据情况做出最佳的安排,你们会写优秀的森林防火方案吗?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提升全民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以及防灭火业务知识和科学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森防指总体部署,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加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事迹等。
(二)重点区域
要在农林交错区、偏远山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人流密集地段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
在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人(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清明节、庙会、五一、国庆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全县森林防火部门,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禁火令》,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禁火令》的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指导性。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等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区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
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度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宣传标识要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在林区重要入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都有设置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加大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和森林防火预警信访旗的设置密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好森林防火。
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宜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
(四)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五)积极开展好“森林防火八进”活动
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进企业、进景区的“八进”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特别是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要联系协调教育部门在防火期组织“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主题班会、出一期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火知识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
(六)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带动一片、宣传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七)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
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尽职尽守的感人事迹,放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今年汛期我处雨量充沛,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森林资总量持续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书记、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预备队,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xx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戒严期(-月),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明确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以村为单位森林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出现森林火警、火灾频发局面,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死伤事故,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等重点区域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各村要对“五个确保的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并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宣传中要采取一村一个防火巡视员,每个进山路口一个禁火牌,每个村口一个禁火牌,一村一个禁火宣传栏,一村一个防火公约。
三、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严格实行“五个禁止”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烧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各村社区要加强火情巡查,落实“五个禁止”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实行全天候巡逻,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人,落实监护责任,严格管控,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并每天深入到自己的责任区进行巡逻,及时处罚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四、加强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要从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全面开展火患排查工作,对重点区域多发高发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增派人员巡护山林,严查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决不能心慈手软,在防火重点期对街道干部实行查处野外用火责任制。
五、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火情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火情调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街道办组建一支35人以上扑火应急队伍,扑火工具要备齐,随时要做好扑救山火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社区干部必须即赶赴火场,科学指挥,及时调足兵力,实施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严格奖惩制度
对野外用火多,森林火灾频繁,燃烧面积大的村,将进行重点查处。对引发山火的肇事者和相关责任领导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林场、苗圃:
近期,我省气候干燥,刮风天气居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尤其是进入三月份以来,林下可燃物的增多和农事生产用火的增多,使森林防火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已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我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截至目前也已处置了11次森林火警。
____年3月8日,省林业厅在全省范围内专门组织召开了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3月9日,省____勤俭在中共____省委办公厅《要情快报》中亲自批示: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警惕,加强巡防,早发现,早扑灭,强化责任,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按照领导批示,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
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一定要解除麻痹思想,认清当前极为不利的气象条件和森林防火力量不足、设施落后及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等严峻形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严明纪律,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大事来抓。
据统计,今年春季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中,95%以上的火灾是由于人为因素违规野外用火造成的。所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重点环节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凡在森林防火区开展农事用火、生产用火、野外勘探等活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各乡镇一定要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发布戒严令,开展巡逻检查,严禁烧秸秆、烧积灰等所有农事用火和生产用火,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实行封山防火。同时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监管,对智障、呆傻等特殊人群,各乡镇要摸排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林业部门要在生态区、风景区等重点林区加强宣传,设置警示标志、投入重兵,严看死守,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各乡镇和相关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通讯畅通,各乡镇尤其要督促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状态。做到一有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在森林火灾扑救中,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群众扑火时要有现场指挥员,积极向群众宣传扑火经验,告诫他们不要直接扑打火头,做到统一指挥,科学施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只有从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加大辖区内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县政府将开展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严查火案、严惩火灾肇事者,坚持快捕、重罚,保持对野外违法用火的高压态势。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业经济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分析、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的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为早日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和完成“三年植绿”大行动做出应用有的贡献。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倡文明祭祖,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率达95%以上,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分工
第一组:组长:连惠汀
组员:陈映龙、孙益容、陈书兴、赖锦彬
车辆:闽E警7113(圆山所)
督查乡镇:程溪镇、九湖镇、程溪农场
第二组:组长:席 辉
组员:江亚坤、甘亚海、余建辉、蓝强顺
车辆: 闽E771KD(郑建华)
督查乡镇:浮宫镇、港尾镇、隆教乡
第三组:组长:林理生
组员:姚历强、余文胜、李 斌
车辆:闽E9J028(高立荣)
督查乡镇:颜厝镇、榜山镇、石码镇
第四组:组长:陈恩永
组员:翁建阳、林伟杰、高劭毅
车辆:闽E警7112(东海所)
督查乡镇:海澄镇、白水镇、紫泥镇
第五组:组长:黄文杰
组员:姚历勇、陈育兵、郑立平
车辆:闽E575KD(周毅伟)
督查乡镇:东园镇、东泗乡、双第农场
第六组:组长:高春生
组员:康为民、黄芳珍、林中彪、江 宇
车辆:闽E9J058(黄海门)
另:车辆闽E732KD(陈志雄)待命。
三、督查内容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3月29日至4月1日。
主要内容:
1、各乡(镇)场是否制定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是否将山头地块明确到人,落实到户;各村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是否上报镇政府相关部门。
2、是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
3、是否增加临时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加强巡山,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4、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5、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二)第二阶段(执行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
主要内容:
1、各乡(镇)场是否落实村两委成员包山头、路口责任制,名单是否固定;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是否有安排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
2、护林员是否不间断进行巡山检查,各陵园周边、林缘边上是否有专人盯守。
3、专业、半专业队伍是否集中食宿,做到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是否有指定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发生火灾时是否有人带路、食品保障、看守火场)。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5月10日以后。
主要内容:对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与年底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相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组长为各小组长,防火办、森林公安、林业站、绿化办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二)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三)加强督查。全面检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各防火重点乡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四)突出重点。清明节当天(即20xx年4月5日):
1、局组织森林公安、执法大队、防火办等相关人员对东园、白水、海澄等集中扫墓的乡镇进行宣传,分发宣传单,不间断播报“防火通告”,发现违章用火及时处理。
2、各督查组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站人员按照所负责乡镇,分别深入一线进行宣传督查。
3、其他未安排督查的人员在家待命,并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4、防火办负责调遣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联系武警漳州森林大队。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扫墓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隐患最突出的时段,过去由于群众上山扫墓引起的森林火(警)灾时常发生,给村集体及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为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杜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警)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请有关单位遵守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镇防火安全,镇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
二、加强督查,强化措施落实
1、镇清明防火工作小组在清明期间分头包片下村,镇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严阵以待。实行24小时全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适时督查各村值班情况,确保火情信息畅通。镇政府值班电话。
2、镇联村干部在清明期间要进驻所联的村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各联村工作应在岗在位,负责搞好所联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镇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查岗。
三、村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各村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落实野外暸望员制度,村两委要列出清明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并进行分片包干,确保不留防火死角,同时各村应成立扑火应急小分队(不少于20人)。各村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包干情况和村扑火应急小分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2、各村两委成员清明期间应全部参加值班巡逻,不得请假。各村主干在此期间确有急事需要外出的,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各村要把清明山期间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巡逻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3、清明期间,各村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应有村干部及值班员进行站岗放哨,做好宣传工作,制止扫墓者携带香、烛、鞭炮、纸钱上山,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禁止扫墓者在山上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禁止在山上吸烟,乱丢烟蒂。
4、各村扑火队在清明期间应严阵以待,确保人员、扑火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及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要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6、各村应指派专人做好森林火灾后勤保障工作。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在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时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森防指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森防指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进入防火期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森防办发〔20xx〕11号)精神,根据市、县森防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基础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二是传达学习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平。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20xx年11月1日-20xx年5月31日)
1、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2、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公安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近期,气温持续偏高,降雨量偏少,风干物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村成立秋冬季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自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谭锡乐担任。地点设在村党政办,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以及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火各项工作。
二、各村委成立相应秋冬季森林防火、扑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狠抓行政村区域森林防火、扑火工作的落实,村党总支书、村委主任要亲自部署、检查,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
发生火情隐瞒不报;
扑火组织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巡逻,注意防范。加强火源管理,各村委要立即行动起来,护林员、瞭望员、巡逻员要到岗到位,负责日常的巡山工作,严格林区生产用火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在重点时段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户要盯死看牢,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引火上山。
四、必须强化科学扑救。要切实做好林区村委森林火灾扑救方案,认真做好扑救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指挥,通信联络,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准备到位,提高扑救水平。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相对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行动,及时组织重兵扑救。在一般情况下,扑火人员主要由所在村扑火队为主,村指挥部观察掌握火灾蔓延情况及时调动村直单位干部职工及周边村扑火队,直至向县防火办请求增援。要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同时要求村直各单位要协同配合,服从调度,听从指挥。严禁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进入火场。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信畅通。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村委值班人员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各村委要及时跟踪、掌握。随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与扑救进展情况,坚决杜绝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等重大责任问题,全力打好我村秋冬季森林防火攻坚战。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昌化镇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把xx每个村、每个xx、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个人,分片包干,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重要区域、敏感部位加强督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确保节日期间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森林防火。
二、明确职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1、全镇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根据值班安排,在节前要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2、各村在清明节期间,每天均有领导带班,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及时扑灭,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发生火灾时,带班领导应立即通知镇林业站扑火队前往扑火,并带领镇义务扑火人员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各驻村干部要积极指导村(居)委会进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广播、悬挂横幅标语等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扑火常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意识。
4、村两委成员清明节期间要安排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应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xx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党政办,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5、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xx、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xx都应有村干部、值班人员不定时进行巡逻,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按照禁火令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坚决做到见烟就管、见火就查。
6、各村森林火灾扑火队在清明节期间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各村应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
8、各村要根据统一要求安排好人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根据各村情况安排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9、巡查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要在主要xx路口,对上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对部分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信息反馈
1、各村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村护林员每天必须在下午4点前向所属村干部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3、各村值班领导必须在每天下午4:30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汇报,值班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水平,依照《2014年市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2014年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实现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全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氛围,大力度、全方位、多渠道、高标准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增强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条例》;
2、《省人民政府2014年森林防火命令》;
3、省、市政府森林防火会议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4、森林火灾扑救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
5、大力宣传农事用火新的管理规定,突出宣传《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
2、春、秋入山采集、旅游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及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
3、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节日期间的宣传教育。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
三、宣传教育工作步骤及措施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春、秋两个防火期为主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紧扣全年工作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内容丰富,辐射面广和户外面对面宣传教育针对性强、威慑力大、效果显著等特点,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防火期主要分以下4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春防:3月1日至3月14日,秋防:9月1日至9月14日)
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春、秋季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相关单位对原有宣传设施进行维护、刷新,布设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牌;《森林防火宣传手册》、《森林防火须知》、十户联防公约等各种宣传品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发放前的准备工作;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做好微信平台加入和森林防火信息报送;进一步落实“二横、四纵、六出口、一节点”重点防火区域森林防火宣传责任制,重点路段、村屯路口要设置旗阵、宣传条幅,重要入山道口要增设移动宣传岗亭派专人值守。
(二)起始阶段(春防:3月15日至4月19日,秋防:9月15日至9月24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启动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做到固定宣传物醒目、警示作用强,加大“彩旗工程”和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的布设力度。重要出口、节点要逐步增设永久性宣传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省政府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专题报道,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森林火险预警信号,以及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警示的社会知晓面;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全力做好禁止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新的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结合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通过现地发放宣传单、禁火令、通告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区边缘插“禁火旗”的新做法,营造禁火声势,做到禁火新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要实行分层次宣传,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各地要协调教育部门开展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内容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三)关键阶段(春防:4月20日至5月31日,秋防:9月25日至10月31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开展紧要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印制的《森林防火宣传手册》,《森林防火须知》宣传单,“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品张贴到村、分发到农户。要发动群众,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的宣传教育,防止野外用火的发生;做好“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好自有村村通广播站,适时预告森林火险等级,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带。要将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检查进行跟踪报道,将基层单位森林防火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系列报道;在森林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活动,利用广播、图片、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提高游客森林防火意识;利用5.12防震减灾日宣传契机,大力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并用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火灾案例的查处情况进行警示教育。
(四)收尾阶段(春防:6月1日至6月15日,秋防:11月1日至11月30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好防期和年度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专项检查、验收工作,调度统计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数据,为阶段性和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提供素材;做好森林防火非固定宣传警示物的撤收保管工作,防火期宣布结束后5日内,要将森林防火彩旗、条幅及其它非固定宣传警示物及时撤收,避免风吹日晒、雨水淋蚀和人为破坏造成损失。
四、基本要求
1、各单位依据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有本地特点的、可操作性强的年度宣传工作方案。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既要做到突出高火险时段,又要保证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2、各单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撤换更新破损严重的宣传警示物,防火期结束后要及时收回宣传彩旗、条幅等临时性宣传警示物。
3、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彩旗工程”的布设力度。村屯路口要设置旗阵、宣传条幅,重要入山道口要设移动宣传岗亭派专人值守。重要出口、节点要增设永久性宣传牌。发挥好森林防火警示物在预防森林火灾中的作用。
4、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将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以及本单位好的经验和作法上报镇政府。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已经纳入镇对各村森林防火绩效考评范围。
5、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各项活动展开,要大胆创新,积极尝试,探索新的有形象、有影响、有规模、有效果的模式,争取在潜移默化中指导群众,教育群众。
夏季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了大力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会议宣传
㈠2月中旬,召开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㈡3月上旬,举办由各乡镇林业站长、防火专干、县乡两级扑火队长参加的扑火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扑火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
㈢3月下旬,召开由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参加的森林防火会商会议,对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动员。
㈣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牵头,组织辖区乡镇林业站和大山护林员,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开展大山检查,宣传森林防火。
㈤4月中旬,召开由各乡镇防火专干参加的春防汇报会,对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期间的森防工作进行再动员。
㈥3月下旬,各乡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动员大会。
㈦4月上旬─中旬,由县防火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深入鹰咀界自然保护区等十个特级森林防火单位,召开森林防火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宣传森林防火。
㈧3月最后一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
二、广播电视宣传
㈠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由气象局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电视台,在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定时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并播放1-2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㈡3月中旬至4月中旬。县森防办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25个乡镇集镇、重点部位和防火单位宣传森林防火。
㈢4月上旬,组织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
㈣各重点防火单位,在森林防火戒严期,组织人员手持电喇叭,深入周边村组宣传森林防火。
㈤每天在县教育电视台滚动播放10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字幕。
㈥在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天由县有线电视网、县教育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并在县有线电视网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三、文字宣传
㈠印发《会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00份张贴全县。
㈡印发《森林警察防火提示》5万份,分发在全县各家各户。
㈢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传碑25块。
㈣悬挂森林防火横幅200条。
㈤各村委会刷写森林防火石灰标语5条以上。
㈥书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3万条。
㈦印发100×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标语牌250块,悬挂在全县各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四、中小学校“四个一”宣传
㈠、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发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师生将5万份“清明扫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区的每座坟墓上。
㈡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块森林防火宣传牌。
㈢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信。
㈣3月份由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专栏。
㈤3月份每个班召开一次森林防火班会。
㈥4月份每个中学和学区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竞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
㈦4月上旬每个乡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游行宣传活动。
夏季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严防火源,守护绿水青山。全民参与,共筑安全屏障,让森林常绿,家园安宁。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夏季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欢迎收藏参阅!
夏季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1
夏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季节,因此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的制定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个基本的夏季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并指导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设立防火办,负责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处理日常防火工作,并加强值班。
三、预防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严格火源管理:禁止在林区及其周边地带野外用火,严格控制农事用火、生产用火等火源,防止因人为因素引发火灾。
强化巡逻检查:组织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和火险等级较高的时段,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要抓住早晚风小、火弱、湿度大等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应付各种突发事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工作。
五、后期处理与恢复
火灾扑灭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清理,消除余火和隐患,防止复燃。
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火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在扑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扑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扑火技能。
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和物资,确保扑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与毗邻乡镇的沟通协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应对森林火灾。
夏季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强化巡逻检查等措施,结合有效的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理机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应对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夏季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2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扑救森林火灾前线之火部工作规范》、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林业发展基本思路,及建设“万亩油茶、万亩果业基地”的总目标,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防火办设于林业站,电话号码为xx。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县、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岳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利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制订好的村规民约,提倡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特别是春节、清明期间禁止携炮上山从事祭祀活动,进一步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和无办理许可证进山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五包、五清”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记录,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4、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护林员及村与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山炼山;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要落实好火灾现场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三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严禁派无组织的村级扑火队伍上山参与森林火灾的扑灭工作。“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风力灭火机、拖把、砍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站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夏季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3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夏季全镇森林防灭火安全,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口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xx年6月1日-3日及7月31日-8月6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属地乡村主要领导组织实地核查,力争30分钟内电话首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最迟2小时内书面反馈到镇政府并上报倒应急管理局综合值班室。
(二)火源管理
1、全镇停止炼山,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镇村里要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沿山村组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规定,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3、巡山护林员全面到岗到位,加强火源巡查,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增派人员把守。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镇村干部划分防火责任区,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开展督促检查。
4、各村要加强对痴呆傻等“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5、加强夏季对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登记备案,设卡守哨,禁止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6、林业、政法、执法大队和各村要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三)应急准备
1、各村要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措施和办法,加强火灾预防和扑火指导,及时更新和维护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村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镇挂村领导和村(居)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规定指定责任人,办理责任移交,并报镇备案。指挥部领导要亲自带班,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各村要安排干部值班,加强防火值班。
4、镇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应急状态,24小时待命,并听从统一调度。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每天16:00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镇值班室每天16:30前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值班情况。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果断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2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
2、靠前统一指挥。乡村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立足本地,以当地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
(四)组织机构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根据需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由县指挥部领导为组长的火灾扑救督导组。跨乡镇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镇分别指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县元旦、春节期间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视火情处置要求,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成员由县指挥部指派相关领导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急局长、林业局长等组成。
四、相关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完善制定夏季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
2、对发生在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立即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扑救。其他地区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扑救。
3、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在夏季发生的森林火灾,不仅要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并通报追责。
夏季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4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
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
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为成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
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
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夏季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5
为切实做好20xx年夏季全乡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现根据《濂溪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确保元旦期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处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基本原则。
二、适用范围和时间
本预案适用于濂溪区虞家河乡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时间: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日,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全天监测,巡山护林员要加强巡查密度,延长巡查工作时间。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当地干部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区防火办。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全面落实“五个禁止”,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和督查。天晴期间,要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全天候巡逻;所有村干部要深入包干区蹲点,检查和杜绝野外火源,督促巡山员到岗到位情况。
4、加强对痴呆傻等“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5、加强元旦期间踏青、游乐等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工作,设卡守哨,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三)落实应急措施
1、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制定元旦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缺什么、补充什么”的原则,充实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规定指定责任人,办理责任移交,并报上级备案。不准关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乡村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出击火场的准备。
4、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乡每天要安排1名领导带班和2名同志值班;村(社区)必须安排1名干部值班。
四、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必须坚持每天16:30左右向乡防火办(xxx)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火情,无事报平安。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区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要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半专业队伍扑火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上报区指挥部,以便向市指挥部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乡村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禁止老年、妇女、儿童和智障人员参加扑救。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乡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区专业队为第二梯队,其他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三梯队。
2、区内跨乡镇街道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申请支援,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或乡镇(街道)申请,就近调动其他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乡镇支援。
3、申请市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由市指挥部就近调动其他县(区、市)的专业森林消防队、火情特别严重的由市指挥部向省总指挥部申请,省武警森林部队和航空护林飞机实施跨区域支援。
(四)组织机构
1、指挥机构——扑火前线指挥部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区夏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视火情处置要求,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成员由区指挥部指派相关领导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组成。
2、工作机构——基地指挥部
成立基地指挥部,成员由区林业局副局长、防火办主任桂凯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街道)防火办主任组成。具体负责火情调度、信息收集、协调和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前线指挥部扑火。
3、启动条件
庐山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区居民区、重要设施(军事仓库)等重要区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预案;对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
五、相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夏季森林防火专项预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2、对发生在敏感地区、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工作。
3、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夏季发生的森林火灾,不仅要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问责,决不手软。
夏天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公司很快就要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了,为了顺利达成设定好的工作目标,森林防火方案需要精心编写好。写工作方案时要多和他人沟通,听取他人意见,你做好森林防火方案了吗?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夏天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夏天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5、党政办5、6、7号每天对全办干部职工及村两委成员普发防火短信一条。
二、严格检查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三、火源监管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xxxx)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2、要积极引导、教育村民祭祀时尽可能到田间、地头、家门口等安全地段进行焚烧,严禁携带火种、烟花爆竹和香纸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四、加强值班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五、人员保障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六、严肃处理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夏天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二)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夏天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家长和幼儿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制定本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2015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和依法用火、治火意识;
(二)利用橱窗、板报、网站等平台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全体师生和家长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林区安全生产生活用火和防、扑火常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测试。
三、宣传重点时段
(一)春、秋两季新学期开学初重点对家长和教职工进
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节假日特别是清明等是重点宣传教育阶段。
四、宣传具体安排
3月20日至5月10日与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幼儿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夏天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四)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为全面落实县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林业的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护林防火工作既是利国利民、又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入冬以来,我村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召开了几次防火会议,今天再次召开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村人民高度警觉起来,紧急行动起来,提高防火意识,加大防火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面对气候干燥,火险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严防严管不松劲、坚持严打严惩不动摇,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必须清醒的看到形势的严重性提高责任意识。
二、工作目标
为做好今春的护林防火工作,实现护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正确把握形势,提高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护林防火工作,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警火灾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宣传发动实施阶段(1)张贴禁火令,主要分张贴大的禁火令,散发禁火令传单,保证每户一份。(2)由镇林业站统一提供刷下标语,挂在村醒目的地方。(3)村委会要利用有线广播,每天早晚两次,广播的内容要讲清严禁下列用火:
1、严禁燎地边,烧秸秆、烧茬子、熏粪:
2、严禁野外吸烟、学生、儿童野外玩火:
3、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野外烤火、野炊:
5、严禁在林区砍柴、刨药,特别是严禁砍野皂角:
6、严禁上山放牧、乱砍伐及其它非生产用火。
总之广播的内容要天天有记录,实行专人定时广播,使森林防火天天有声、村村有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委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火情及时报告、有问题及时解决。(二)每村书写防火标语50条,要在村口醒目的位置写固定高标准的防火标语3-5条,在村内张贴宣传标语,开办防火专栏,提高农民防火意识。
(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实行村干部包重点户、重点山头,党员包农户,监护人包重点人,学校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带火种上山,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出成效,抓出水平,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职责清晰、奖罚分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我村要成立防火组织、村级护林员队伍、村级半专业扑火队。要有村规民约、及农户联保责任制度。
(三)太宽村主要护林人员由村委干部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组成。加强巡查,严格实行一天一次报告。
夏天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的监管职能,采取有力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重点、突难点,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成立文昌市森林火灾指挥调度中心
指 挥 长: 王晓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 陈文慧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策万 (市政府副市长)
董宁海 (市人武部部长)
洪忠师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李忠家(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黄良谋 (市公安局政委)、林叶(市旅文委主任)、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局长)、符海涛(市安监局局长)、韩符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陆保霖(市应急办主任)冯斌武(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市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协调,接报、收集、研判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市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火灾扑灭救援,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二)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宣传、巡查和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传文明扫墓,提倡使用鲜花、电蜡烛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废除烧纸钱、放烟花、炮竹等陋习,严防扫墓发生森林火灾。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队:负责安排官兵及时扑救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消防、边防、治安、交管部门参加火灾扑救,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制应急保障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会同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七)市卫生局:根据扑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中相关安全监督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或公益性广告。
(十一)各镇(场):负责镇(场)范围里若干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组、作业区专职队伍驻点巡查,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员分组及工作职责
1、前线驻防区(应急处置组)
(1)第一责任区:青山岭公墓区域(12人)
组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组长:黄峰(文城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文城镇负责安排6名镇村干部。
(2)第二责任区:铜鼓岭区域(16人)
组长:林叶(市旅文委)副组长:陈明雁(龙楼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龙楼镇负责安排10名镇村干部;
前线驻防组工作职责:一是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二是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或附近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三是准备随时扑救本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2、火灾扑救组(共33人)
组长:何江(消防支队) 副组长:彭修谊(林业局);
成员:市消防支队(20人)、市林业局(11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火灾扑救工具、车辆(含5辆水车),随时出警扑救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
3、案件查处组(共6人)
组长: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组长:韩进喜(林业局);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郑拓、颜明清,市林业局林慧清、吴多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处警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火灾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火因,对故意纵火、失火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组(共5人)
组长:韩智(林业局) 副组长:符涛(林业局);
组员:市林业局韩敏、李向之、王录敏;
工作职责:负责救火队员的中餐、茶水供应及有关后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组(共5人)
组长:莫景瑜(林业局) 副组长:陈奋(林业局);
成员:市林业局陈英花、陈敏、黎丽娟;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防火值班电话,对于群众等报来的森林火灾情况要记录清楚,并立即通知发生火灾地点相关镇、农(林)场进行组织力量扑救和回报,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市林业局领导报告。负责每天下午17时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网报告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
为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导组,人员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各镇、农(林)场督查工作,清明节期间于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镇、农(林)场等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车辆由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边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铺前镇、罗豆农场、锦山镇、冯坡镇、抱罗镇、翁田镇。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旅文委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东阁镇、文教镇、公坡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文城镇、潭牛镇、东路镇、东路农场、岛东林场、华侨农场。
第四督导组:
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南阳农场、三角庭农场、橡胶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各镇(场)一是务必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监督;三是要发动各村组、作业区的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清明节上山扫墓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一是各镇(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过在入山的路口设卡检查,查堵进山香烛、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景区重要设施重要目标严防死守,严格管控火源、联防、联治、联保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各镇(场)要结合清明节扫墓存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管控片区,采取网格化的布防驻守,坚决刹住上坟、烧草、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各镇(场)要落实人员驻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全天候驻点巡逻,扫墓现场零距离的处置因上坟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必须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调集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案,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
(三)科学处置火情。一是山上驻点巡查人员要动态巡查,一有火情火点出现及时处置,把火点消灭在荫芽状态;二是各驻点巡查布控人员若发现有较大的火险发生,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必须立即向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立即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三是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集中靠前待命,各镇民兵预备役队员要全员戒备、全天候待命,做好随时调度扑火的准备,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扑救,做到有备无患;四是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动员残病人、孕妇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火灾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清明节期间凡安排参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符策万副指挥长批准方可离开;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带班,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自脱离岗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所有火情火点必须认真核查、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得贻误扑火时机;四是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
夏天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上饶县森林防火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饶县森防指[20XX]16号)要求,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乡(镇)学校特别是林场、林区附近学校,要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工作,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每年的九月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的清明、七月半、霜降(油菜籽采摘期间)、冬至、春节所在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每年十二月十九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日等全县重点防火期,要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要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火标语、一篇防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防火课、出一块防火知识宣板报。各班主任把活动材料12月6日前上交政教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动员学生制作宣传标语,组织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随着全县秋冬季节人们的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断增多,增大了引发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学校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
要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各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具,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方案收藏(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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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的监管职能,采取有力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重点、突难点,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成立文昌市森林火灾指挥调度中心
指 挥 长: 王晓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 陈文慧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策万 (市政府副市长)
董宁海 (市人武部部长)
洪忠师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李忠家(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黄良谋 (市公安局政委)、林叶(市旅文委主任)、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局长)、符海涛(市安监局局长)、韩符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陆保霖(市应急办主任)冯斌武(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市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协调,接报、收集、研判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市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火灾扑灭救援,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二)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宣传、巡查和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传文明扫墓,提倡使用鲜花、电蜡烛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废除烧纸钱、放烟花、炮竹等陋习,严防扫墓发生森林火灾。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队:负责安排官兵及时扑救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消防、边防、治安、交管部门参加火灾扑救,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制应急保障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会同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七)市卫生局:根据扑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中相关安全监督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或公益性广告。
(十一)各镇(场):负责镇(场)范围里若干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组、作业区专职队伍驻点巡查,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员分组及工作职责
1、前线驻防区(应急处置组)
(1)第一责任区:青山岭公墓区域(12人)
组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组长:黄峰(文城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文城镇负责安排6名镇村干部。
(2)第二责任区:铜鼓岭区域(16人)
组长:林叶(市旅文委)副组长:陈明雁(龙楼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龙楼镇负责安排10名镇村干部;
前线驻防组工作职责:一是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二是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或附近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三是准备随时扑救本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2、火灾扑救组(共33人)
组长:何江(消防支队) 副组长:彭修谊(林业局);
成员:市消防支队(20人)、市林业局(11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火灾扑救工具、车辆(含5辆水车),随时出警扑救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
3、案件查处组(共6人)
组长: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组长:韩进喜(林业局);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郑拓、颜明清,市林业局林慧清、吴多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处警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火灾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火因,对故意纵火、失火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组(共5人)
组长:韩智(林业局) 副组长:符涛(林业局);
组员:市林业局韩敏、李向之、王录敏;
工作职责:负责救火队员的中餐、茶水供应及有关后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组(共5人)
组长:莫景瑜(林业局) 副组长:陈奋(林业局);
成员:市林业局陈英花、陈敏、黎丽娟;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防火值班电话,对于群众等报来的森林火灾情况要记录清楚,并立即通知发生火灾地点相关镇、农(林)场进行组织力量扑救和回报,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市林业局领导报告。负责每天下午17时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网报告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
为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导组,人员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各镇、农(林)场督查工作,清明节期间于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镇、农(林)场等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车辆由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边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铺前镇、罗豆农场、锦山镇、冯坡镇、抱罗镇、翁田镇。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旅文委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东阁镇、文教镇、公坡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文城镇、潭牛镇、东路镇、东路农场、岛东林场、华侨农场。
第四督导组:
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南阳农场、三角庭农场、橡胶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各镇(场)一是务必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监督;三是要发动各村组、作业区的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清明节上山扫墓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一是各镇(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过在入山的路口设卡检查,查堵进山香烛、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景区重要设施重要目标严防死守,严格管控火源、联防、联治、联保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各镇(场)要结合清明节扫墓存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管控片区,采取网格化的布防驻守,坚决刹住上坟、烧草、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各镇(场)要落实人员驻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全天候驻点巡逻,扫墓现场零距离的处置因上坟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必须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调集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案,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
(三)科学处置火情。一是山上驻点巡查人员要动态巡查,一有火情火点出现及时处置,把火点消灭在荫芽状态;二是各驻点巡查布控人员若发现有较大的火险发生,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必须立即向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立即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三是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集中靠前待命,各镇民兵预备役队员要全员戒备、全天候待命,做好随时调度扑火的准备,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扑救,做到有备无患;四是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动员残病人、孕妇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火灾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清明节期间凡安排参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符策万副指挥长批准方可离开;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带班,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自脱离岗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所有火情火点必须认真核查、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得贻误扑火时机;四是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
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二】
清明节将至,全镇各地群众上山扫墓迷信用火行为将呈集中暴发态势,也是乡村野外违章用火的高峰期,给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和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尽力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发生,有效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方案自xx年3月21日至4月19日实施,为期30天。
二、工作目标
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各村(社区)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确保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对全镇林地实行网格化管理新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主动作为,积极协助主要领导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承担起直接责任。县、镇二级驻队干部要深入森林防火第一线,层层细化、落实责任。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汕尾市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将全镇所有林地按林班、小班划分责任地段,实现“挂点领导包村、村(社区)干部包片包xx”的网格化模式,明确每村每块责任区的责任领导、镇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等责任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每个责任人必须承担各自负责xx区域的巡查和宣传工作,推动森林防火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到人、到xx,通过蹲xx、守山脚、常巡查方式,严查火种进山,严防山火发生。把每一座xx地块的防火管理责任落实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护林员身上,并绘制地图,登记造册,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图册表等资料按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标语、宣传车、广播、电视、微信、短讯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增强法律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森林防火意识、破除封建陋习,树立文明祭扫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宣传、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规定特别是清明节扫墓活动规定,并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不文明祭祀、野炊、烧荒等违规用火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严禁群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种上山违规用火,努力在全镇营造文明、生态、绿色祭扫新风尚,切实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清理整治违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专项行动。镇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成立清理整治违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专项行动小组,从3月11日至20日,用10天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违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经营销售行为,防止易燃易爆物品进入xx引发山火。
(五)设立多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由各村(社区)及驻村人员组成检查组,并发动森林防火志愿者积极参与,在各村(社区)进山主要路口、坟墓集中区域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主要负责向过往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检查收缴群众随身携带的违规拜祭用品,严防易燃、易爆物品、火种上山。重点时段,节假日设立临时卡点具体时间为3月21日、23日、24日、30日、31日,4月5日、6日、7日、13日、14日共10天,各片区要安排党政班子成员带队。
(六)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把守。各村(社区)要以村为单位,人员以村(社区)干部、村组干部、共产党员、林业员、护林员为主,对重点xx和墓区集中的林地加强管控,做到严防死守,将森林火灾控制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七)充分发挥森林消防队伍作用。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作用。镇森林防火专业队要全天候集中待命,镇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相应增加人员,人数总和将达到50人以上。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应提前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调整充实、技能培训以及森林消防装备的补充、维护和保养工作,做到严阵以待、有备无患。
(八)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一旦发生山火,当地驻片民警及村(社区)干部应第一时间控制涉事人员并积极配合镇森林公安机关有效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多方联合,做到速侦速破,对火灾肇事者应立即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火灾案件及其肇事者要从严顶格处理。
(九)成立森林防火督查组。镇纪委办公室、镇组织部门、镇党政办公室将抽调人员成立森林防火督查组,对全镇各地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实行每天一通报制度,实时通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十)严肃责任追究。镇纪委要抽调精干力量,围绕“督查问责、不留情面”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在从严打击各种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肇事者的同时,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森林火灾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做到奖罚分明。
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三】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昌化镇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把xx每个村、每个xx、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个人,分片包干,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重要区域、敏感部位加强督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确保节日期间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森林防火。
二、明确职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1、全镇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根据值班安排,在节前要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2、各村在清明节期间,每天均有领导带班,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及时扑灭,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发生火灾时,带班领导应立即通知镇林业站扑火队前往扑火,并带领镇义务扑火人员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各驻村干部要积极指导村(居)委会进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广播、悬挂横幅标语等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扑火常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意识。
4、村两委成员清明节期间要安排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应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xx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党政办,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5、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xx、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xx都应有村干部、值班人员不定时进行巡逻,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按照禁火令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坚决做到见烟就管、见火就查。
6、各村森林火灾扑火队在清明节期间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各村应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
8、各村要根据统一要求安排好人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根据各村情况安排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9、巡查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要在主要xx路口,对上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对部分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信息反馈
1、各村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村护林员每天必须在下午4点前向所属村干部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3、各村值班领导必须在每天下午4:30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汇报,值班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
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四】
清明期间是春耕生产、春游踏青和扫墓祭記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高发,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是森林防火高危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街森林资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1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2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20xx年月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
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方案【篇六】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全镇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镇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实现森林防火宣传用语规范、普法教育制度化。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实现森林火灾“早预防、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为目标,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务。以火灾发生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谁主管、谁负责”的思想。突出宣传失职、渎职的处罚和引发火灾的责任追究。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好全镇的宣传活动。以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中心,以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为重点,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到森林防火的重
大意思,坚决制止引发森林火灾的事故发生。
三、宣传重点
1、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条例》。镇、村、组三级利用警示牌、标志牌、宣传单、宣传手册、标语、横幅等方式,充分开展宣传活动。
2、定期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做好预防森林火灾的方案。
3、3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活动,(即每期上一堂森林防火公开课、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完成一篇森林防火作文),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4、结合4月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诞生6周年,书写森林防火标语,张贴森林防火固定标语牌;在赶集日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
5、在森林防火期间,组织宣传车,到林区巡回宣传森林防火规定。
6、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清明节等重要时段,组织村组干部和森林管护人员巡山守卡,现场发放资料,宣传森林防火规定,重点宣传和制止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桔杆等野外随意用火行为。
7、抓好智残障人员的监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