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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收藏(5篇)

发布时间: 2022.08.24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阅读作者写的《在人间》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在人间》的读书笔记了!我们如何去领会《在人间》的内函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一)

《在人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

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

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3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

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阅读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要像高尔基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二)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三)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只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让人难以企及。

我喜欢书,更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了我知识和快乐。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莫过于《在人间》了。《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主要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871年到1884年这一时期的生活。

从书中,我看到了阿廖沙悲惨的命运,他忍受着非人的生活还要遭受生活带给他的压迫这是一个少年该承受的吗?我对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书中的人物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善良的外祖母神圣得像圣母再世;吝啬刻薄的外祖父让人感到可气又可怜;嫉恶如仇的轮船厨师斯穆雷粗俗中却流露着正直;裁缝妻子为沉重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温馨……

不仅如此,主人公阿廖沙也是因为厨师斯穆雷给他看了果戈里的作品,才引起了他对书籍的热爱,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促使他怀着“做个顽强的人,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真的毁了”的决心,踏上了奔赴喀山的路。我真心希望他会有好的前程。

《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的回忆,也展现了阿廖沙少年时期心灵成长的曲折、坎坷的历程,它是世界文化园林的魂宝,是世界文化底蕴的宝贵遗产。

再次翻开这本略显破旧的书,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从前,我并没有那么爱看书,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看了一遍就扔在那儿,不去管它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好,久而久知,那本书便会被我渐渐遗忘,可能再也不会去碰它了。那么,我就少了一份知识,少了一次美的欣赏,少了一个阅读的惬意感,我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无法从其它地方进行弥补的东西。所以,我更应当百倍珍惜。

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说的没错,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儿,我们可从丢掉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乐趣与无限的遐想。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四)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完美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好处。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务必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可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能够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应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明白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取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下的心,就能够实现自我的梦想。在那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下+勤奋=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我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所以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最终,他实现了自我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取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自我的一条梦想跑道,实现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五)

在最近,我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这本事中阿廖沙的许多做法和心里所想到的,使我感触很深。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为了生活,与外婆贩卖野果,做过绘图师的学徒,在船上做洗碗工,在圣像坊做学徒等人生经历。在人生的道路上,他饱尝生活的艰辛,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任务打交道,并在此期间阅读了大量书籍。书籍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充实了他的头脑。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能为环境所屈服”。怀着这样的信念,阿廖沙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进入大学,走上了坚定的人生之路。

阿廖沙真的让我有所感动。他那么小就独立生存,并不害怕别人的辱骂和歧视,坚持将自己的生活走了下去。他坚定,刚毅,顽强,有远大、执着的追求。他为了挣钱,仅仅十一岁就出海,在船上做洗碗工;在荒山野林里捡果子,为了生存,他什么都做过。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没流一滴眼泪,甚至暗暗发誓要养活唯一亲她爱他的外婆。他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怎能不使我感到敬佩呢?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虽然我的生活条件比他好,但我却不如他。他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而我却选择退缩。我总是选择简单的事情来做,有时也会做的一塌糊涂,一旦失败便流下眼泪。可是阿廖沙呢?从头至尾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且努力奋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但我却没有,经常偷懒。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读了整本书,我明白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大人来帮忙,其实我们自己也可以完成,就是自己不努力。我们要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才是自己的目标。我们要学会坚持,而并不是偷懒。从小学会吃苦,长大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加油吧,总有一天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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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在阅读了《双城记》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一篇属于自己的《双城记》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一】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二】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他所著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三】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小说具有明显的讽喻性和警戒性,旨在说明不合理的制度和统治必定导致人民奋起反抗和斗争,而奋起的群众(狄更斯称之为“暴民”)犹如洪水猛兽,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形成巨大的非理性破坏力量。

这部小说无疑代表了狄更斯的改良主义立场和悲观主义历史观,作品中以牺牲自己生命换取自己所爱女子露西幸福的西德尼卡顿,是狄更斯最高道德理想的化身,也是他的小说中反复颂扬的高尚情操的终曲。从小说栩栩如生的描述、扣人心弦的情节,笔墨精雅深奥、结构简练完美、悬念重重设置以及对人生哲理和人物潜意识活动方面富有创造性的探索,不愧是经典名作,也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在作品中我看到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通过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本是苦大仇深的受害者却成了扭曲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罗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弗瑞蒙德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品中德发日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伦敦与巴黎两个中心城市的相互切换,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工业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为什么英国这个中心城市没有这样的灾难,而法国社会矛盾却达到极点,从而引发这场血雨腥风,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四】

不同的时代,你总会带着那个时代的烙印。

喜欢狄更斯的那段对于时代的开端。它似乎适用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时代下的人们。

那是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那长长的排比句,立即就将我带进了小说。故事没有太多的离奇曲折。可我喜欢那些文字。那些大段的描写性文字,让你有一种不是在读小说而是抒情散文。两座城市,因为有了你爱的人,它变得不再一样。

它既是一个爱情故事,也是小人物的故事。雅克们,那些革命者的人生的命运,那酒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那编织,让人既同情他们的命运,也反思他们的行径。革命者究竟对于那个时代,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究竟有怎样的影响。

贵族,被革命的对象,即使你是一个放弃了继承权的人,只要有贵族的血液,在那样的时刻,只能有一样的命运。

医生,一个贵族时代的受害者,也是革命时代的受害者,我想问,这究竟是怎样了?一个好人的命运竟如此的波折。

对于爱情,我反而没有了深刻的记忆。唯独在最后,为了自己的爱人幸福而交换生命的卡顿,让我对于爱情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_爆发了,他深远的影响着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人们开始反思之前的社会制度,开始尊重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开始有了平等的观念。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个人只能去顺势而为。

大时代下,我们应该适应社会,好好的幸福的生活。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五】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古来有之。

当横征暴敛的残暴专制达到巅峰,当卑微愁苦的民众口袋被压榨的空空如也。革命的种子便开始在这些苦难者的心中萌芽,浇灌它们的是仇恨,是复仇,是崭新代替陈旧的决心。

是反抗就要有战斗,是战斗就要有流血,是流血就要牺牲。

这群卑微却狂热、温顺却残暴、无畏却无知的革命者,在这股洪流之中除了将国王皇后、贵族地主拉下马送上断头台之外,也留下了更多的恐惧给普通人。复仇的火焰遮蔽了双眼,屠杀便成为了一种狂欢。每天成百上千的贵族、地主、达官被随意组建的陪审团轻易就宣读了结果生命的审判。

月盈月缺,繁星更迭,历史巨轮不可阻挡的向前碾压。普罗大众有的在巨轮后推波助澜,有的被压的粉身碎骨。而巨轮前进的路也非一帆风顺,新旧制度的替换往往波澜起伏,旋转曲折———旧势力在这股漩涡边缘努力挣脱,新势力在漩涡中心拼命搅动,想拉着那些旧势力一起下到那该死的地狱。

故事中的人物便在这股漩涡里沉沉浮浮,奋命挣扎。

卡顿的形象在我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

卡顿是一个矛盾却不失真的人。一方面他自甘堕落、重度酗酒,缺失任何热情与希望,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另一方面他又怀才不遇,才华横溢,充满了理想主义与浪漫,高尚忧郁。既然无人赏识,不如把自己的才华与高尚堕落进酒精里,像伦敦的浓雾一样,郁郁寡欢地活着。一边沉浸在自己孤独高尚的忧郁里,一边将自己卑微的个体生命作为某种献祭仪式去成全对露西至纯无上的爱意。然而他终究朝着颓靡的末日之路,露西对他来说,恰巧是某种毁灭自己的神谕。这样的一个独行者,从降临人间开始就决定要走向少有人走的那条路,用一生来诠释:既然选择了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故事最后卡顿也算是情理之中的“替死”成功。投在湖中的石子渐渐沉入水底,湖面波纹也圈圈消散,留在大家心底的是那颗桀骜、孤独的湖底的石子。

历史影影绰绰,大抵相似。

革命是时势所需,命运所选。而裹挟在这一浪潮中的众人既澎湃热情、又盲目无知;既杀伐决断、又止步不前;既破旧立新,又旧制重建。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些有意义无意义的探索和斗争,改变了一切。

一言概之:狄更斯在反对“仇恨的、非理性的、缺乏政治远见”的暴力革命的同时,描绘各色人物对真善美的博爱以及对所爱之人的无私付出,充分展示了人类爱与恨的两大主题,诠释了人道主义的现实意义,确实是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杰作。

我给五星️️️️️。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合集五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好的《尘埃落定》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一篇优秀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我们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1)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2)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3)

再读《尘埃落定》

由于喜欢这题目,初中时我便读了《尘埃落定》。可惜,留在记忆深处的却只是主角们各式风流韵事,惭愧!

上周末踽步于青朴书城,一圈下来独驻足于那本暗红色精装版《尘埃落定》前,信手翻阅,一眼万年……

那是一个蛮勇剽悍的民族。荒蛮的高原上枯草萋萋,一条尘土飞扬的官道尽头矗立着一座三层高的、用石头和木头修筑的小土楼,这便是这块土地上最高权力的象征——官寨。官寨里的最高统治者土司几乎目不识丁,靠从祖先那里口口相传下来的有限经验及自身勇力,在抗日战争如火如荼的大时代背景下偏安于西南一隅,用冷兵器维持着一方奴隶社会。他们草菅人命,压迫自己的奴隶,抢夺别人的土地,欺凌甚至霸占别人的妻子,为蝇头小利而不明所以地种植大片大片的罂粟,也为维护自己的蝇头小利而引狼入室造成同种族大混战……悲哉!

那也是一个至真至性的民族。婢女尽心尽力侍奉自己的主子,甚至献上自己的身体;仆人为给自己的主人讨回公道而丢掉一条胳膊,至死方休;在逃离自己几十年来辛辛苦苦建立的北方边境小城之前,那个“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的傻子少爷满心凄怆,却仍扔掉了手中能将一切付之一炬的火把,至真至性若此,着实强于当年那“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盖世英雄项羽很多很多!幸哉、幸哉!

《尘埃落定》不足算作是藏族的民族史诗,却足以是一个精致的横切面!那些人,渺小而伟大;那些事,平凡却也轰轰烈烈,他们共同在我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了奇特而瑰丽的一笔!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4)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5)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齐,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收藏(5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我们读了作者写的《在人间》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在人间》的奥妙!《在人间》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一)

《在人间》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约从童年的稚嫩逐渐成熟的过程,也是走出外祖母的羽翼,尝试飞翔,走向社会的历程。当时的俄国依旧是沙皇统治,奴隶制刚取消不久,被解放的奴隶们仍在贫困饥饿中煎熬。在黑暗,辱骂愚昧的社会泥潭中发酵着人性的味道。有像外祖父和作坊的店伙计那样厚颜无耻,用欺骗来赢取利益的人;也有像外祖父母的妹妹那样斤斤计较,损人利己目光短浅的碎嘴小人;也有像外祖母那样用上帝的光辉照耀着心灵,所说的所作的,一切如同春风一样温暖明亮;也有像厨师斯穆雷和作坊中制作圣像的人们那样在丑陋污秽的外表下仍有一颗等待真情召唤的心。

在这浑浑噩噩的天地间生存,在这浊臭的污泥中浸泡,书本给了阿廖约时刻清醒并保持人格高洁的信念,这种信念将阿廖约笼罩,他说这是一种透明的,外界无法干扰的云雾,也就是这种保护膜使他免受很多容易传染的污秽与可恶事情的影响,避免了生活里各种致人于死命的素质的侵扰。我想这种信念不是一味的奉承上帝,忍辱偷生,也不是与世隔绝,以只求保持自己的清洁为目的的狭隘,而是一种具有力量的光照,他能洞穿所有人的心灵,驱逐黑暗的阴影,形成一股旋风,席卷这篇沉睡太久广袤的原野,向沉睡的人们呼唤一个光明的世界。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二)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dama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到了碦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三)

这次,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母亲去世后离开外祖父家的生活。他在鞋店当过学徒;在姨婆家学习绘图、搞卫生;去船上当洗碗工赚钱;在船上的厨师斯穆雷、裁缝的妻子、“玛尔戈王后”的帮助下,阿廖沙爱上了阅读,一有机会他就读书,经常在老婆子睡觉时偷看书;他还在圣像作坊里做过学徒,虽然他都经历了各种困难,但最终都风平浪静了,因为它克服了。后来,他怀着上大学的期望去了喀山。读完的时候,我的感想有很多。当时的苏联那么乱,阿廖沙能这样平稳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我喜欢他坚强的品质;我很讨厌也很反感阿廖沙的姨婆,她说话总是带着一种训斥的语气,为人不和谐,比外祖父还坏,她还用木头抽过阿廖沙一顿。但阿廖沙没有记仇于老婆子,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依旧我行我素。我觉得绘图师人也不错,有时会为阿廖沙打抱不平,他教阿廖沙绘图,他做事很耐心,很讨厌妻子天天向他“撒娇”。在这部曲中,外祖母有时会出现,她没有变,依旧是关心人的,呵护人的,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老婆子是外祖母妹妹,她总是当着阿廖沙的面大声训斥、奚落外祖母,她凭什么呀,说难听点,就是缺德。

这部曲总体来讲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等着大家去阅读哦!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四)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之一,主要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而“我”走入社会,自己谋生,他曾在鞋店、圣像作坊、轮船上等等地方做过杂工,在初始斯穆雷的帮助下,我走上了读书之路,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五年后来到喀山打算上大学……高尔基为了读书受了太多的屈辱。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高尔基没有钱上学,父母双亡,还要给别人打工,养活自己,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他坚持了下来,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高尔基的毅力,是常人无法达到的,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依然挤出时间来读书,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高尔基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有些人家里有很多书,但他们却不看;有人很苦,却努力读书,学到不少的知识。高尔基的这种毅力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五)

我在署假时,有幸看了高尔基非常有影响力的一本书——《在人间》。

这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

高尔基家境贫寒,父亲死后,随母亲寄居外祖父家。外祖父破产以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这是他还不到十二岁!

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住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

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特别是会思考,学习异常刻苦勤奋。为了学习,他甘愿承受一切,包括被人欺负、忍受饥饿,甚至是遭到毒打。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看到了希望与光明······如果他没有书本,没有顽强的精神,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是真正的自学成才者,真正值得我们敬佩的人!

高尔基在书籍的海洋里越游越畅,五年后,他走进了自己梦想的大学。让我感受到了:书籍可以开拓我的视野,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知识。我也要像他一样,热爱学习,孜孜不倦地看书,将来像他一样走向自己的梦想!

外国名著读后感11篇


小编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外国名著读后感”的文章,希望大家会喜欢。我们还会继续提供类似的内容。阅读可以提升一个人的口才和思考深度,这篇作品是作者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读后能够写出对作品的真实感受,能让阅读变得更加有意义。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1

书,是一把开启人类聪明的钥匙。就在几天前,我读完了高尔基的三部曲之一的《童年》。这本书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的糊口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罗斯19世纪未期社会政治糊口的历史画卷,之中也穿插了良多关于孩子无邪调皮的事情,如主人公不知生命危险也要在原地看火。

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糊口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由磨炼后走向新糊口的典型写照。小时候,我也有这样调皮的童年记忆。一天,天下着濛濛细雨,我的心十分开心,由于我们又可以去到我们的专用“泥巴场”玩。放学后,我和伙伴们不约而同地来到了“泥巴场”。我们手心手背分好队,我一看对方的队员勉强地说:“力气最大的大胖,最机灵的二虎都在你们那边,我们这里只是‘老弱病殘’。”“谁说我们是‘老弱病殘’,快开始!”我队的队员不服气地说。

好,开始。二虎最机灵,第一个拿起泥巴往我队一名收集泥巴的队员扔过来。我队掩护职员也拿起泥球和二虎火拼了起来。整理时泥水四溅,铺天盖地地向我们飞来,衣服上全是泥水。忽然,我跳了起来,对手把留意力全放在了我身上,我队职员也不甘示弱,全部过来增援我。结果,对方职员全部被命中,被打得落花流水。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全身都是泥巴,我也不怕被妈妈骂,由于我就像一个凯旋的将军。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2

初读《简爱》,翻开一页页的纸张,细品那些饱含复杂情感的文字。作者的感情便悄然入心,令我不禁热泪盈眶。

很久以前,在英国某个郡的一座宅府中,可以依稀听见一个女人尖利的叫骂声和一个小女孩的哭泣声,接着那个小女孩带着眼泪,跌跌撞撞的走进那间凄清的育儿室。这个让我心中为之一颤的不幸的女孩竟生长在了这么一个恶劣的环境中。育儿室中烛光摇曳,那个小女孩握紧了拳头,仿佛诉说着自己不公平的待遇和悲惨的身世。

文章中的主人公,自幼失去双亲,成为了孤儿。于是这个不幸的孤儿,寄人篱下,不得不生活在里德舅妈的家庭中。狠心的里德舅妈那狭窄的心胸不能对自己的孩子和简爱一视同仁,而是处处为难她,甚至折磨她。当自己的`儿子出手把简爱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狠心的舅妈不但不怪罪自己的儿子,还把简爱残忍的关进红房子里,让她的身心饱受摧残。

就此,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品尽了人情冷暖,使她练就了敢于反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

当简爱长大之后,里德太太因为她那狭窄的心胸病倒了,简爱不计前嫌,千里迢迢的去看望那个本性难移的舅妈。虽然她自己已经完全原谅了舅妈,但舅妈还是对她如此冷漠仇恨。

这些行为都体现出了简爱善良的品格,这种善良原谅过错的精神,将为她带来更多上帝的眷顾。然而里德太太的冷漠狠毒却为她带来了死亡。

所以,即使环境有多么恶劣,美好的人格总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也会得到更多的上帝的眷顾。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3

《伊索寓言》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这本书里有许多的小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都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道理。这些故事里有的人为了更大的利益,结果连原来的小利也失去了;有的人十分自大,击败了比自己强大的人,却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败……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小牛和公牛》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农夫养了一头公牛和一头小牛,公牛每天忙忙碌碌要帮农夫做很多农活,而小牛每天悠闲自在,什么也不用干,而正当小牛对自己惬意的生活沾沾自喜时,农夫却要把小牛杀了。小牛这时才幡然醒悟,痛哭不已。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联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考试前夕,我一直在玩我新买回来的变形金刚,把考试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脑子里除了变形金刚还是变形金刚,玩得不亦乐乎,别提多开心,哪还想的到要去复习,可想而知,第二天考试的时候,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像十五个提桶打水——七上八下”完了,这次肯定考不好“果然不出我所料,考得一团糟。我拿着卷子,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了家,我的屁股又要遭殃了。果然,我一踏进家门,妈妈不但把我臭骂了一顿,还狠狠的对着我的小屁股踹了几下,那场景真是”惨不忍睹“啊!我心里暗暗叫苦:谁让我考试前只顾着玩,没能好好复习一下呢?

所以,像小牛那样游手好闲并不是什么好事,往往有灾难在等着他。而我也不能贪图一时的玩乐,而荒废了学业,考得不好我的屁股还会遭殃!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4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两天内把80天环游地球看完了,第一天看了大部分,第二天把剩下的10页也看光了;故事中主人公福克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终点,完成了他了任务,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在这个过程中他使用到了各种各样的工具,比如船,火车,和马车等等交通工具。在这里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物,警察费克斯误认把福克当成了抢劫银行的土匪,因此福克浪费了好多时间。

还有奥妲夫人她最后成为了福克的妻子,因为她在印度被福克救助,如果没有救奥妲夫人的话,福克会在第79天就能到达终点,可是如果没有救奥妲夫人的话,福克也就不会娶到这么好的妻子。说到福克,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他是一位绅士,因为打赌要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之后,浪费了他好多财产,他一共带了20万美元的钞票,是一个正人君子,做什么事情都稳稳当当,可是有一次确被误认为土匪,最后才知道他是一个正人君子。

现在我来说一下路路通,他是福克的仆人,他被叫成路路通,是因为他好多事情都知道,而且还长的又大又肥又强壮,一头乱乱的棕发,人很善良;另外还有贪财的卖象人和上校等等人物。好了,我就先写到这里了,这是个神奇的故事,讲述了这个故事的过程,福克通过自己的智慧在这么短的80天以内环游地球的过程,我相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人们能在更短的时间内环游地球一周。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5

初次拿到《雾都孤儿》,书名深深地吸引了我。封面上的一张图片——一个可怜的流浪儿坐在一盏高高的路灯旁,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双腿浮肿,双手紧紧捂着脸,一副绝望的样子。旁边放了一个包裹,大概是他的行李,更凸显了他的.悲惨、凄凉。好奇心促使我翻开书本,阅读起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热泪盈眶、心酸不已。这本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以孤儿奥利弗为主人公,讲述了这个孤儿的身世之谜以及悲惨遭遇。私生子奥利弗幼年丧母,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虐待、挨打。他历经了学徒生涯,逃难到伦敦后却误入贼窟,又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历经无数艰辛,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让当代的人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当时伦敦最底层的人的生活,也让许多像奥利弗一样盲目向往伦敦的人认识到了伦敦的真面目。奥利弗出身,频遭虐待,还误入贼窟。但天性和遗传,却在他身上播下了一颗善良而坚毅的心灵。无论命运再多舛善变,他那坚毅、善良的本质永不改变。面对欺凌,他忍气吞声;但面临着对他妈妈恶毒污蔑的诺亚,他愤怒了,自尊与对母亲的爱使他愤怒了。他敢在强盗的枪口下,对正被抢劫的人家发出预警;他敢在粥被抢后,大胆的说出“我还要。”这一切一切都需要无限的勇气与决心。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人可幸福多了。我们生活在蜜罐、糖窝里,却还不愿好好的去学习各种本领。不珍惜现有幸福生活的人,迟早会被茫然与空虚吞没。所以我们要学会生存。面对困难,要像小奥利弗一样,坚定而冷静地应对。同时我们要有一颗向善的心,和奥利弗与南希一样入污泥而不染。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6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生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人。但是,无论怎么去解答,有一个问题我们必须去选择,或者,就要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以后,更加坚定了我的这一信念。

海伦-凯勒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们带来光明的人,海伦-凯勒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年黑暗的孤独岁月的人。一个幽闭在盲的人,竟然毕业于哈弗大学,并用生命四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服务。二十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一个盲人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是何等令人惊讶啊。如果海伦屈服于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而又无知的人。可是,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她以惊人的毅力,让自己想一只美丽的蝴蝶,破茧而出,让生命具有了常人无法企及的意义。她把自己的人生涂抹的多么绚丽多彩,但健康的人里面,是不是有的人生命底色依然灰白呢?面对我们的人生,面对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好的条件,难道每个人不应该扬起生命的冯帆吗?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力所能及的事。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7

今天,当我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名著《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我很有感触。非常敬佩和羡慕这位大冒险家鲁滨逊。

《鲁滨逊漂流记》中讲述了一位航海冒险家的神奇航海经历,在笛福的笔下,这位年轻的主人公鲁滨逊坚持想去海外打拼一番。他不听父母的劝告,离开了家,开始了航海旅途。

有一次,他去出海时,遇上了大风暴,但鲁滨逊以顽强的毅力和过人的智慧活了下来。他在岛屿上和与世隔绝的野人生活。鲁滨逊用他那超人的智慧,丰富的人生阅历,惊人的体魄,使他巧妙地运用岛上的一切资源。之后,鲁滨逊还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野人,他教星期五英语,子弹用法,让他成为了自己的好伙伴。不久,一艘英国商船来到了小岛附近,鲁滨逊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并借那条船返回故土。此时,鲁滨逊在岛上已经生存了28年,离家35年了。

这本名著让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格外执著的人,他有着别的水手所没有的航海精神。他拥有坚强的意志,灵活的头脑,坚定的信仰和始终如一的冒险追求。这些冒险家的种种气质都展现在了鲁滨逊的身上。敬佩是因为他的生存能力和信念,要是我就绝对不行的,羡慕是因为鲁滨逊有那样一段惊奇的航海经历,这种经历是少有的。当我读到惊人的情节时,仿佛也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探险之旅。同时,也感受到了主人公顽强不息的精神和很强的生存本领。并且这个故事也让我知道:只要肯坚持努力,就没有什么困难战胜不了。鲁滨逊他先开始一直都非常忠于航海这门事业,因为他一直坚持下去才成功的。就像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想着躲避退缩,而是要一直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8

《夏洛的网》写了一件非常感人的事。

费恩收养了一只小猪,他叫威尔伯。在威尔伯一个月大的时候,就被买到费恩的舅舅朱克曼先生家的仓谷里了。在仓谷里,威尔伯与蜘蛛夏洛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老羊传给威尔伯一个不幸的消息,威尔伯的命运是变成火腿和烤乳猪。夏洛答应了威尔伯要救他,就在蜘蛛网上先后织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几个大字。就是这几个大字创造了奇迹,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朱克曼一家不会杀他了,最后威尔伯在比赛中获了奖,但在这时,夏洛也走到了生命的边沿。

夏洛不惜代价为了朋友,连自己的孩子还没看一眼就死了。威尔伯只能照顾好夏洛的孩子,作为给夏洛的回报。像威尔伯和夏洛这种友谊,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呢?这中友谊是无比尊贵的,用金钱是买不回来的。我们不必学夏洛为了别人,牺牲自己。我们只要和朋友之间建立深厚的友谊,彼此信任。

看完着本书后,我就想夏洛只是一只小小的蜘蛛,她都有能力帮助朋友,为什么我们就这么小气,却不想帮助自己的朋友,就算答应了别人的请求,也有是做不到。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答应了别人的事就要用心去做,做得十全十美,这才叫友谊。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9

刚开始看《飘》这本小说的时候,总会觉得女主角斯嘉丽本人没有什么高尚的品格吸引我,只是觉得她单纯是个喜欢游玩,喜欢舞会的肤浅姑娘,并整天周旋于那些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和她所欣赏的人。

当斯嘉丽向阿希礼建议与自己私奔被拒后,便任性的与自己不爱的查尔斯结婚,岂料南北战争却夺取了她丈夫的生命,自那斯嘉丽便成了个带着孩子的寡妇,这对生性活泼好动的斯嘉丽好说无疑是个难以忍受的结果。由于战争斯嘉丽家里变得一团糟,十口人的生活遇到前所没有的困难,这时斯嘉丽开始变得强韧起来,她靠着自己的力量撑起了家中的重担,展现了女性的毅力和魄力。

在爱情方面,虽然斯嘉丽历经了许多波折,并很久都搞不清自己的真实情感,但最后还是弄清了自己爱的其实是常在患难时给她勇气,让她踏实的瑞特,最终两人还是成就了一段美好良缘。

“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是斯嘉丽的名句,其中透着美好的乐观情绪。当我们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时候,我们不妨想想这句,它会给我们力量!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10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有两位杰出人物,一位是拿破仑,一位是海伦凯勒。拿破仑用武力征服世界,他失败了;海伦凯勒用笔征服世界,她成功了。”这个暑假我终于读到了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中一句句优美的句子,描述了海伦凯勒不平凡的一生。海伦凯勒仅仅拥有十九个月的光明,剩下的漫长岁月都是在黑暗中度过,但她不屈不挠,在莎莉文老师的指导下,她能和常人一样用嘴巴和别人沟通,最终以顽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学,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受到大学教育的盲人。

看完这本书,我被海伦凯勒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身为正常人的我们,拥有健全的身体和优越的学习条件,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呢?一个又瞎又聋残疾人都能考上哈佛大学,我们更应该知难而上,不能让困难成为我们前进的绊脚石,当遇到困难时,我们绝不轻易地向困难低头。坚强是一种无尚的精神,我们值得学习的精神,海伦凯勒就是凭借这种精神成为美国著名的作家。

我们应该向海伦凯勒学习,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当我们遇到委屈和沮丧时,就应该想想海伦凯勒是怎么面对困难的。我相信:只要我们顽强拼搏,不畏艰难,我们一定能成为21世纪一块闪闪的黄金。

外国名著读后感 篇11

大家好!我最喜欢读的课外书是《灰姑娘》,因为灰姑娘很善良,很值得人喜欢,但是灰姑娘很难过,因为有有两位大姐姐心理很坏,很黑,天天让灰姑娘做家务,弄得灰姑娘没有好日子过,但是灰姑娘还是那么的坚持下去。有一天,国王要举行一天的招待会,激情全国所有漂亮的女孩子去参加,让他的儿子为自己挑选未婚妻。两个姐姐听说他们也受到了激请,非常高兴,让灰姑娘帮他俩梳头,擦皮鞋,扣紧鞋绊。就出发了。但是让灰姑娘却在家里做家务。

灰姑娘在家里哭了起来,小鸟们听见了,给她一件金丝银线缝成的裙子和一双金光闪闪的鞋子,灰姑娘急急忙忙地穿戴好,就去了舞会上,她的继母和两个姐姐都没有认出她,根本不知道是灰姑娘,以为是外国地的公主。王子来带了,王子一来到,只喜欢和灰姑娘跳舞,不喜欢其它的女孩子。舞会结束了,王子对灰姑娘说:“姑娘,我来送你回家吧!”灰姑娘答应了王子,灰姑娘回到了家,两个姐姐大吃一惊,继母愤愤地说:“灰姑娘,我叫你待在家里,为什么要去舞会。”就这样,继母狠狠地骂了灰姑娘。

王子听到了,也愤愤地说:“灰姑娘的继母,你这样做太过分了!你怎么可以丢下这位姑娘呢!反正我要定了,这位姑娘是我的未婚妻。”继母听了,说:“对不起。”然后王子把灰姑娘带走了。第二天,王子和灰姑娘举行了婚礼,幸幸福福地活了一辈子。所以说善友善报,恶有恶报,我觉得灰姑娘是个善良的小女孩。

外国名著读后感7篇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外国名著读后感”的各种方面,感谢你的阅读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你带来启示并请与你的家人分享。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人的思维和想法不同,阅读作品时感悟到的内容也有所不同。读后感具有一定的基本思路,但是思路不是绝对的。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太阳溪农场的丽贝卡》,这本书的作者是位美国人,名叫凯特・道格拉斯・维金。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十岁左右的丽贝卡是个性格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因为家境贫寒,所以来到了两位终身未嫁的老姨妈家,开始新生活。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丽贝卡念书、玩耍、结交新朋友,凭着自己的执着、乐观与自信,克服重重困难,终于走上成材之路,也变成了一位少女。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角――丽贝卡,在她那黑黝黝的小脸上,有着一双光彩照人的眼睛,人们看着这双明亮的眼睛,永远不会觉的厌倦。而她的米兰达姨妈对她的.所作所为都是鸡蛋里挑骨头,性格乐观的丽贝卡有时无法承受米兰达姨妈对她的自责试图讨回家时,科布先生安慰她,让她打消这个念头。总之,丽贝卡的性格开朗值得我们学习。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如何面对一个陌生的新环境,这不取决于这个环境本身如何,也不取决于这里的人对你如何,而仅仅取决于你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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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名著读后感【篇2】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叫《太阳溪农场的丽贝卡》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太阳溪农场的丽贝卡》讲述的是19世纪末一位美国乡村女孩丽贝卡的成长故事。十岁左右的丽贝卡是个性格活泼开朗的女孩,因为家境贫寒,小小年纪就离开自己度过美好童年的太阳溪农场,带着几分不安和好奇来到了两位终身未嫁的老姨妈家,开始了新的生活。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中,丽贝卡念书、玩耍、结交新朋友,凭着自己的真诚、乐观与自信,克服重重困难,终于走上了成才之路。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丽贝卡,因为她生性热情奔放、活泼可爱、思想独特、富有感召力。无论何时,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她始终用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生活,全身心地投入到生活中,用自己的热情和活力改变周围的一切。她对未来充满希望,总是相信“最美好的即将到来”。经过生活的洗礼之后,她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最终长成了出色能干、气质非凡的成熟少女。

看了这本书后,我的想象力得到了放飞,并与书中的丽贝卡共赴纯真年代的约会,一起成长,一起带着希望去迎接那美好的未来。

“伴我一起共同成长,最美好的即将到来。”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3】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前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著的一部长篇**,作者通过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小到大以及从军的道路告诉人们要坚持,只有在困苦中战胜自己的人才会有奇迹发生。只有把追求与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才能创造奇迹,成长为钢铁战士。

当我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时,我不禁感动得热泪盈眶,心中仿佛有数千个波涛在一浪接一浪地冲击着我的心。我记得高尔基有句名言:当书籍带给俄罗斯从未听说过或见过的人的感受、思想和态度时,似乎每一本书都会在我面前打开一扇窗,让我看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新世界。

这本书不仅给了我一个新的世界,也给了我一个属于我的蓝天。

书中的主人公保罗出生在乌克兰的一个贫穷家庭。11岁时在车站食堂当童工,1919年加入共青团,后参加内战。1923年至1924年,保罗在乌克兰边境地区担任共青团领导人,1925年加入共产党。

但由于他长期参加艰苦斗争,使他的健康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可是他最终还是顽强地与病魔做斗争,后来他不仅以自己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魔,还写出了世界文学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联系生活实际。现在的小孩别说是让他们去当童工,补贴家用,就算让他们在家洗洗碗,做做饭,他们也不愿意。在他们的“帐户”中一直以来都是没有进,只有出的状态。

这不是因为国家的快速发展,而是因为父母的溺爱。孩子们在家都像小公主、小皇帝一般,只会花钱买一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回家,更是把家长当成奴隶使唤。餐桌上没有大鱼、大肉或没有自己爱吃的菜,就发脾气,又哭又闹,不吃饭。

像我们父母那一代,有饭吃就不错了。孩子们会说时代不同了,但现在山区的孩子们只吃红薯和干红薯,还在班上考第一。而我们这里的孩子要风就是风,要雨就是雨,他们每天都吃鱼和肉,他们什么都要,但为什么表现没有提高?

这是因为他们不想整天泡在糖水里,忘记痛苦的滋味。

保尔他双目失明,四肢瘫痪,可他照样写出了一部文学名著。我们这代的孩子就算让他写一篇作文,也会皱起眉头,说到上网、玩游戏、看电视,就会眉飞色舞地讲,根本不愿意做作业、看书,整天就知道玩,我真希望能把山区的孩子和我们这里的孩子一调换,让我们这里的孩子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受益非浅,我想这本书一定可以不断地激励我勇往直前。

《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2)

《安娜·卡列尼娜》是**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品。**通过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的悲剧结局,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当时美丽的图景,共描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安娜躺在满是沙子和煤的枕木上。一颗曾经动人、真诚、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星划过天空,终于落在了她爱与恨开始的轨道上。

《安娜卡列尼娜》的电影版本很早以前便看过了,但总是怀疑那不是真正的安娜,因此始终渴看读到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可认真的捧上书本来品读时,内心却始终不得安宁。当安娜与渥伦斯基在火车站台第一次相见时,“但是感到他非得再看她一眼不可…当他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下面显得阴暗了的、闪耀着的灰色眼睛亲切而留意地盯着他的脸、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人似的”一见钟情固然以悲剧结尾,可浪漫的邂逅却让我沉醉在美妙的、沉静的境界中。

赛马场上安娜的失控表露了他们的恋情,安娜生下了他的孩子,卡列宁的宗教宽容让安娜感谢又愤怒,安娜与渥伦斯基出国了,又回来了,安娜遭到了社交界以及家庭的抛弃,而渥伦斯基却重新踏进社交圈,醉心于自己美好的前途,悬而未决的离婚协议、肝肠寸断的念子之情、自私深沉的爱情独占心理,这一切既让安娜体会到了八年的无爱婚姻里丧失已久,又让她平静的心灵经历了一场喜怒哀怨的风暴。而我也与安娜的故事跌宕起伏,时而兴奋,时而悲伤,时而挣扎。尤其是在后面,安娜被孤独和嫉妒折磨着。当没有人解时和理解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安娜选择了死亡。她太痛苦了,死神可以把一切都除掉。

渥伦斯基爱安娜,而且他的爱并不肤浅,也许刚开始他对安娜的爱恋有着虚荣的成分,但安娜患上产褥热即将死往时,“他在她患病期间真正熟悉了她,了解了她的心灵,所以他觉得以前就似乎从来没有爱过她,现在,在他了解了她,真正爱上她的时候,他却在她眼前显得非常低下”甚至列文也为她倾倒,由于“她除了聪明、文雅、美丽之外,她还非常老实…”我也爱安娜,从书中瞥见她的第一眼,我便爱上了这个“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网,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女人,而她鼓起勇气与情人远走高飞时,我更是不可抑止的迷恋上了她,这种迷恋不在是站在读者的角度喜欢她、欣赏她,我甚至想自己就化身为她,让我能分享她生命力的一切迷人品质。

可爱的安娜还是自杀了。当我看到她在自我折磨中挣扎时,我甚至希望她能早点结束生命。她的死亡始终是一个悲剧,吉蒂获得了幸福,多丽依旧安稳度日,卡列宁照样平步青云,可只有安娜,由于她选择了自由,选择了真诚,选择了勇敢,最后却不得不死亡,她违反了贵族社会的游戏规则,做了冷酷自私者中的一个叛逆者,由于“我只是想活,除了自己,不会伤害任何人,我有权利这样”。这是她的咎由自取吗?

这是她成为一个所谓的堕落的贵族妇女而理应遭到的报应吗?安娜在姑母的安排下,嫁给了年长的、迂腐的、虚伪的卡列宁,八年时间里,他压抑了她一切的热情和生气,当我们知道排除了爱情以权力地位为基础的婚姻是不公道的,分歧人性的,当我们肯定了个人追求自由与幸福的价值,又有何权利指责她的选择呢?

然而安娜的死亡是必然的,这并非由于她道德败坏,自私善妒,只是由于她是女人,是一个真诚的女人,是一个贵族社会真诚的女人,是一个男权社会下贵族社会里还保持着真诚的女人,因此她只能自杀。假如她是多丽,忠信老实地守着家庭,在怀孕生子,再怀孕生子中耗费青春,而且不得不苦咽下**丈夫到处拈花惹草带来的痛苦,她就会继续如困兽般维系无聊的婚姻,假如她是培特西夫人,私下放荡荒***但表面道貌岸然,她就不会在赛马场上失声而起,而且随着渥伦斯基离开了家庭,或者假如她能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她就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充实自己的生活,不再是只要爱情,一切都不重要的小女人。但她的命运注定她无法生存。

《呼啸山庄》读后感(3)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今天的博文阅读大全网为您准备了一篇关于呼啸山庄的博文。此书描写了主人公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

对于爱的理解,我仅限于对亲人之间,朋友之间的爱的理解,对于爱人之间的那种爱,我并不是很理解,但看完《呼啸山庄》之后,我感受到了那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感情,因为我感受到了主人公希刺客厉夫对凯瑟琳的那种深沉的爱。

因为希刺客厉夫是流浪儿的缘故,他的性格有点孤僻,但是凯瑟琳的天真开朗,让他渐渐打开心扉,他接受了凯瑟琳这个玩伴,甚至在长大一些后,他发现自己对凯瑟琳的深深的爱,并且毫无疑问,凯瑟琳也同样爱着希刺客厉夫,他们一起度过一段相当愉快的日子,当然要在辛德雷·恩萧不捣乱的情况下,这种愉快才能成立。辛德雷是凯瑟琳的哥哥,他讨厌希刺客厉夫,因为他觉得希刺客厉夫夺走了他父亲的爱,所以他欺压他,处处找他的麻烦,而就是这些点点滴滴,让希刺客厉夫对他产生了恨意,并且随着他的长大而一发不可收拾……

他为自己的身份地位感到懊恼,羞耻甚至是痛苦,因为他因为这个而失去凯瑟琳,虽然没有失去她的爱,他依然是凯瑟琳最爱的人,但是他却得不到凯瑟琳,娶不到她,因为凯瑟琳那可悲可怜的虚荣心,因为她顾及到当时社会强烈的等级观念,使她放弃了真爱,转而选择了画眉山庄的少主埃德加·林惇,她发誓她爱埃德加,我也相信她是爱他的,但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明白,她违背了她的心,她背叛了她的最爱——希刺客厉夫。希刺客厉夫为她的这个决定感到悲痛,所以他选择离开三年,用这三年的时间,他变了一个样,他变成一个带着绅士面具的恶魔,并且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计……

希刺客厉夫,他像魔鬼一样,伤害了几乎每一个人:他使辛德雷变得一无所有,使他失去了呼啸山庄,自己则取而代之地成为了山庄的新主人,使辛德雷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了自己的余生;他不顾凯瑟琳的坚决反对,热烈地追求已对他产生强烈爱慕之情的伊莎贝拉·林惇,并且带着她私奔了,但并不是爱她,而是为了自己的复仇计划,而伊莎贝拉则可怜地成为了希刺客厉夫手中的棋子,当她发现时,已为时已晚,最后可想而知,他毁了一个原本可以在家过舒适生活的贵族小姐,让她变成了一个要为生活拼命工作的劳作妇女,让她也在悔恨和恐惧中度过余生;他不计后果地一次又一次地见凯瑟琳,让凯瑟琳原本已经平稳的病情,出现了恶化,就这样,他的出现间接地导致了凯瑟琳的离去,终于在生下女儿凯瑟琳·林惇后,就永逝长辞了;他使埃德加失去了最爱凯瑟琳和亲人伊莎贝拉,甚至伤害了他唯一的亲人凯瑟琳·林惇,使他的性情变得阴郁而不再开朗;他残忍地利用了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儿子林惇·希刺客厉夫,逼凯瑟琳嫁给林惇,为的只是得到画眉山庄,但当他的儿子死后,他却一点也不难过;他使凯瑟琳度过了一段痛苦难捱的日子,并且对她拳打脚踢;他甚至害了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让他从一个绅士变成满嘴脏话的粗人……

希刺客厉夫的恨很极端,他将恶魔的手伸向了所有人,即使这些人中有一部分是无辜的。他的爱也是极端的。我认为他的恨和他的爱成正比。他在凯瑟琳死后以及在他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说他看到了凯瑟琳,并且在他的房客洛克乌德先生说做梦时看到了凯瑟琳是,他居然对着打开着的窗,哭着呼喊着凯瑟琳的名字,可想而知,他对凯瑟琳的爱已经深入骨髓,是任何情感都无法取代的,这也是为什么,到最后的时候那么孤单,没有人敢亲近他,因为他拒绝了所有人,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凯瑟琳,虽然凯瑟琳已经离他而去了……

希刺客厉夫将爱与恨当成了他的全部,但可悲的是,最后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他让他恨的人都得到了悲惨的代价,但是那一刻他却觉得空虚,他没有了恨,他失去了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他的心中存在的应该就只有对凯瑟琳无尽的爱,所以他选择去找凯瑟琳,当他的生命开始倒数的时候,那四天有时他会展现出真心的笑容,也许那一刻他想到并且看到了他的最爱凯瑟琳,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希刺客厉夫停止了呼吸……

希刺客厉夫的爱是极端的,他的恨也是极端的,而这两种感情都是折磨他的源头,折磨了他一生,但是我觉得作者是仁慈的,在最后的时候,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葬在一起,这也算是对希刺客厉夫最后的安慰与救赎吧……虽然或许有很多人都会说,希刺客厉夫最后的下场是他的自食其果,但是我想没人能否认他对凯瑟琳的爱的执着,这也许就是他身上惟一的闪光点,虽然显得苍白无力,但是它是真实存在过的,这也成为了希刺客厉夫黑暗苦涩人生中的唯一亮点了……

当然在这本书中,除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苦涩爱情外,还有几段令人印象深刻的爱:埃德加终生爱着凯瑟琳,但是他的可悲之处就是永远的不到凯瑟琳完整的爱;哈里顿和小凯瑟琳之间那种年轻人之间简单的爱;以及在听完丁耐莉叙述的故事之后,对小凯瑟琳产生爱慕之情的洛克乌德先生的这种隐密之爱……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4】

前几天,我刚刚读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主要讲了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在刚出生时,就又聋又盲,也没了说话的权利,但她的老师安妮·曼斯菲尔德·沙利文小姐来到了她的身边,对她不离不弃,开始教她摸盲文、拼单词。

一次,她们路过水井房时,沙利文老师把凯勒的一只手放在水管上,这时一股清凉的水在她的手上流过,沙利文老师在凯勒的另一只手上拼写了“水”这个单词,凯勒猛然醒悟,原来“水”就是这种清凉而奇妙的东西呀!

还有一次,沙利文老师给她讲了许多故事,海伦·凯勒突发奇想编写了《霜王》,然后把故事交给了亲爱的校长,结果别人认为这是摘抄《霜仙》的,但校长相信海伦·凯勒,不但没有质疑她,还夸她写得很好。从此海伦·凯勒便开始努力编写各种故事。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有感触,海伦·凯勒与我们正常人相比,其实相当的不幸,她天生残疾,生活在一片黑暗而无声的世界中,但她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反而更加努力地学习创作,她真的让我无比佩服,也让我深深地意识到:無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不应该放弃,要克服困难,勇往直前。要牢记:只要有勇气,只要有决心,没有什么能打垮我们,即便老天给你关了一扇门,但它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同学们,你们也赶紧来读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吧,相信你的收获一定也很丰富。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5】

1、外国经典名著读后感:童年

“在童年,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蜂窝,一些普通、平凡的人们像蜜蜂一样,把自己的知识和关于生活的想法的蜜送到那里,每个人尽自己的力量慷慨大方地充实着我的心灵,这种蜜往往是肮脏而苦涩的,但这一切知识仍然是蜜。”这是作者高尔基在《童年》中写的话。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在世界文学史上,它是一部划时代的巨着,开辟了无产阶级文学新的历史时期。

《童年》中所描绘的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斓的、离奇的、难以形容的生活。那段生活,仿佛是由一个善良而县极端诚实的、美妙的天才讲出来的一个悲惨的童话。

在那种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小孩子做错了一点事,要脱掉裤子挨打;父子兄弟间为了分家,吵架斗殴,甚至打得头破血流;外祖母毫无过失,也逃不了外祖父的拳打脚踏,米哈伊尔舅舅为了寻开心,用烧红的顶针捉弄老匠人格里戈里;母亲跪在地上请求继父不要在外面鬼混,继父却用他穿着靴子的脚狠狠地踢她的胸部;格里戈里为外公干了一辈名著读后感子的活,当他双目失明,丧失劳动能力时,却被赶出染坊,流浪街头乞食为生;外公不但残酷剥削工人,而且六亲不认,与老伴一起煮茶时,茶叶也要放在手心里细细数过,生怕自己吃了亏。《童年》描写了那么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但整部作品仍像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

与外公那类人的厌恶相反,有善良慈祥,爱亲人,爱邻居的外婆。她心甘情愿把生活中的一切压力都承担下来而毫无怨言。与外婆同类的人还有小伙子茨冈与客房“好事儿”。

他勤劳能干,力大无穷,虽然被外公与舅舅当成牛马使唤,但仍很善良乐观。房客“好事儿”则是一个成年人,对生活透彻的了解与感悟,见识远大,这些人从正面唤起了阿寥沙对生活的热情向往。

无论环境多么恶劣,生活多么艰苦,总有一些善良美丽的人。只要他们有一颗追求光明、正直和善良的心,他们就能战胜**,走自己的路。即使在一个肮脏的环境中,我们也可以培养一个健康诚实的心灵。正如高尔基所说:

我们的生活非常美好。在我们的生活中,虽然有肥沃的土壤为各种无耻的人渣。但这种土壤终究会长出卓越的、健康的而且富有创造性的力量,生长出善良和人道的东西,不断激发我们建设光明的、人道的、新生的、不灭的希望。

2、初中世界名著读后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主人公保罗·科奇金,就像一位激励着成千上万读者的作家。保尔·柯察金——一个双目失明,身体瘫痪的人,在重重的人生道路障碍前,凭自己钢铁般的意志及亲友的鼓舞,勇敢地搏斗。

保罗是个苦孩子。他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受到压迫和欺负。他处于饥饿和死亡的边缘。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而是敢于挑战社会地位的不公平羞辱,奋起改善自己和劳动人民的命运。在朱赫等老一辈布尔什维克教育的帮助下,他积极参加了保卫苏联政权的斗争。

保罗的人生经历实际上是一个挑战不公平命运、挑战困难、挑战残疾与不幸的过程。他带着满身伤痕,冒着枪林弹雨,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曾几度跌进死神的怀抱,但他没有倒下,他不惧怕死亡,惧怕的是生命的“碌碌无为”和“虚度年华”,是正义勇敢和坚强意志的化身。保罗总是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那个血战火燎的年代,保罗在战场上驰骋,保卫苏维埃政权,并与外国武装干涉者和白匪作战。

在**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那医年,保罗再次将全部热情投入和平劳动。保尔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后,产生了自杀的念头。然而,他意识到自杀是对革命的背叛,不是英雄,而是最懦弱的方式。

他要用坚强的毅力战胜这种生活,战胜悲剧命运的打击。在生命之环中,他打败了最后一个敌人——他自己。“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斗争。

”这是保尔战斗一生的真实写照。

我读着这本书,保尔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钢铁般的意志。是什么力量推动他前进,而不是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这也就是他顽强地与病魔做斗争的动力。

这正是我党所拥有的本色,他的精神深深感动着我们每一个人,教我们如何战胜病魔,如何克服困难。我们在党的阳光下成长,要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懈努力,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的祖国永远站在世界的东方。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6】

【篇一:10篇世界名著读后感】

1.《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第一章至第四章为第一单元,主要描写方鸿渐在上海及其家乡(江南一县)的生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

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

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

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看着,我相信明天会是一个好日子。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

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责任的包袱,不了解世界的复杂性,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半夜独自哭泣,十分脆弱。其实,这是每个孩子最后一次都会有的疯狂,但这不是人生的裂缝?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27岁时,他仍会深情地想起父亲和母亲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

仅仅三年后,当我面对地上的落叶时,我不再有太多的悲伤;当我不再为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记不起许多年前我说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太长,而是因为我觉得那些誓言很模糊。过去,我试着去练习,但当我发现要花一辈子的实践去承诺时,我放弃了。

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三鹿大学之行后,他意识到世界是危险的。

鸿渐有点累了,就选择躺在孙小姐的软椅上休息。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无能,总以为自己是悲剧的主角。他想发泄。既然他不能当外人,他只能把怒气发泄在妻子身上。

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在哭,看着陪伴她40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的最后一扇门后,最后一滴眼泪也悄然落下。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

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

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

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这本书中的男女主人公来说,我心目中的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没有原则,经不起投票,可以说是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书的结尾,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家庭的失败后感叹

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哪怕是一只小小的昆虫也会沾沾自喜。我希望有人把它放在显微镜下放大。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

我认为,这不仅是***当时心情的写照,也是***一生失败的真实写照。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

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

朋友之间的关系,科学家和科学的区别,中国人和西方人的丑陋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当男孩的母亲和苏小姐谈话时,她看到儿子在和苏小姐捣乱,于是她用破折号把谈话对象转移了。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

死讨厌!我告诉过你不要去。如果你不做好事,你一定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

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2.《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以下是一篇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这是对我来说很有意义的一部**,因为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是在读高三的时候,当时正面临着考学的压力,是它给我带来了动力,并让我对文学有了另一种释意-----朴实无华便是真,善,美。多年过去,再次拿起这本厚厚的书,再次让我闻到了那黄土高坡的气息。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

据说这部**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

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

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

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

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3.《基度山伯爵》读后感

古往今来,世界上的通俗**不计其数,但是优秀的作品寥寥无几,其中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佳作。他拥有的读者数量之多,也是证明了他的价值,毋庸质疑,《基度山伯爵》就是通俗**的典范之一。

大仲马**多达百部,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以主人公的奇遇为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处处出人意外,堪称历史惊险**。异乎寻常的理想英雄,急剧发展的故事情节,紧张的打斗动作,清晰明朗的完整结构,生动有力的语言,灵活机智的对话等构成了大仲马**的特色。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无辜的人遭人蓄意陷害,被错误地关押,但他以精心策划的计谋对那些曾出卖过他的人进行了报复。

生性活跃的青年水手埃德蒙-丹特斯,是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但他平静的生活以及迎娶美丽的默塞德斯结婚计划被突然地打破了。因为他最要好的朋友—费尔南德也想娶默塞德斯为妻,并一直欺骗着丹特斯。

这位“好朋友”,为了陷害丹特斯,就和与丹特斯有仇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陷阱,污蔑其与拿破伦有联系,使丹特斯在婚宴上被警察带走,并遭受到了法官维勒福的非法审判,于是将他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福岛伊福城堡监狱里。

埃德蒙-丹特斯在那里渡过了十三年恶梦般的生活。但是期间,他结识了一样被诬陷的老神甫法里亚,他从神甫那学到了很多知识,并推出了自己的仇人。在法里亚的帮助之下,丹特斯策划并成功地逃离了这个监狱。

他找到了法里亚留给他的宝藏,化名成为了一个神秘而富有的“**山伯爵”。以他的机智和冷酷,巧妙地挤进了法国的上流社会,他报答了恩人,也一步步地让那些曾操纵、奴役过他的人们付出了巨大代价,当复仇完后,他扬起了远帆,永远的离开了法国!

要是说起这部作品的特点,我认为有最重要的4个。

第一个是情节曲折,安排合理。

一般来说,成功的**导师情节曲折,波澜起伏的,基度山恩仇记再这点上堪称典范,**一开卷就吸引了读者的目光。爱德蒙刚刚归回来,年轻有为,准备结婚,还做了**船长,前程似锦。而是他的敌人唐各拉尔因为嫉妒他,所以和他的情敌连手倒了一出戏,使爱德蒙惨遭横祸,而检查官维勒福却因为保护父亲而让其无辜入狱,这一富于戏剧性的开场,正式为下文做好了铺垫。

后来爱德蒙在黑牢中的描写更是有声有色,是全书最精彩的地方之一,再后来,他居然与死人偷梁换柱,这样逃出了黑牢。这时,读者都是屏住呼吸,为作者的奇妙构思拍案叫绝。然而着也只是个序幕而已。

后来他得到宝藏,成了亿万富翁,该名为基度山伯爵。之后,就是他的复仇了。**主要写的就是复仇部分,大仲马匠心独运之处在于3次复仇写的互不相同,各具其趣,但又与3个仇人的职业和罪恶性质互有关联。

而复仇的不同结果又使情节不至于呆板,让人感觉富有变化,读者也料想不到这样的结局。读完之后,掩卷再思,的确也没有更好的结局了,因此不能不赞叹作者的巧于安排。

外国名著读后感【篇7】

《悲惨世界》这本书是由“法兰西的莎士比亚”雨果写的,诠释了法国当时封建专制社会腐朽本质,当时人民在封建专制下欺凌压迫。这本事还起到了批判的用,为了批判与揭示当时的社会腐败,作者从1828构思,到1845年动笔创作,直到1861年才出稿成书,整整30多年!

冉阿让,他从一个苦刑犯被主教感化后,开始了他的认识道路,他当过市长,他履行了芳汀遗言,把她的孩子珂赛特从德纳得夫妇魔爪“救”了出来,又成全了珂赛特和马吕夫,最后去世了。

这本事原名叫《苦难》,后来雨果被流放在盖纳西岛,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写完了,1861年写完,和出版商拉克鲁瓦签订合约,最后获得很大的成功。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芳汀把孩子放在德纳第那,但他以孩子生病接口老让芳汀寄钱,但孩子穿得破破烂烂,吃都吃不饱,最后德纳第的孩子死的死,走的走,他也落魄了;而冉阿让就不同了,在他被沙威追捕时,受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帮助,如割风老伯帮助他逃走,因为他救过割风老伯。

一个人他强,不是权力,不是财力,而是精神,精神所大,才是强者,而冉阿让他精神力量非常大,是一直追捕他的探长沙威精神出轨,选这里自杀。

国外名著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收藏(4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阅读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国外名著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外名著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篇一】

故事的脉络其实很简单,一个男人为了梦想,为了爱去奋斗,带着军功归来,又艰苦创业成为了百万富翁,成为了自己梦想成为的人,甚至于把自己的名字从詹姆斯·卡兹本改为了杰伊·盖茨比。为了与已经嫁为人妇的情人再续前缘,他买下别墅隔海相望。当与情人重逢,却慢慢发现,现实中的情人并非当初奋斗之时脑海中想象中的样子,就在他慢慢明悟之际,却又被嫁祸,进而被害。

黛西是盖茨比的爱、也是盖茨比的梦想。从努力奔向梦想,到梦想达成,现实和梦想却是在慢慢的疏离,直至梦想的泡沫渐渐破裂。盖茨比爱黛西么?当然爱。但是,盖茨比爱的是梦想中的黛西,那个陪她度过困难时光,支撑着他艰苦创业、不断奋斗的梦想中的黛西,而不是现实当中,那个曾经爱过别人,已经嫁为人妇,充满了金钱味道的黛西。

梦想是美好的,因为它可以在脑中不断地修饰、美化。梦想同时也是虚幻的,因为当梦想真的来临的时候,梦想便不再是梦想,而是现实。现实是残酷的,因为现实就在那里,不为人的主观意志所改变,即使修饰、美化,也只能是维持一时而已。当梦想和现实之间相互独立的时候,二者尚可以共存,天上的归天上,人间的归人间。而梦想与现实一旦相遇,便会如同两颗星球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浪地球》中的木星与地球,大的毁灭小的,遗憾的是,往往现实要比理想大的多,也沉重得多。

每当我们怀揣着梦想,不断努力的时候,身处艰难,却心向光明,此时会是幸福的。但当梦想达成的时候,低下头、看到梦想达成后的现实,然后回过头,看到为了达成梦想所付出的一切,再抬起头仰望星空,也许,我们看到的,并不一定会是幸福。

或许,梦想还是要有的,只是,要选择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国外名著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篇二】

正式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今年的暑假,而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在一部大热的电视剧中,剧中男主一直收藏着这本书,我想没读过这本书,一定不明白此时此刻他出现的奥义所在,好奇心促使我想去一探究竟。而后,也证明了一部好的书籍值得大家反复推敲,并以电影的视角展现给大家,根据这部小说所拍摄的电影也是好评不断。

故事的主干是年轻,英俊的军官盖茨比邂逅了美丽的大家闺秀黛西,并与之产生爱恋,军官来自于普通的家庭,由于命运的种种,爱慕金钱与物质的黛西所嫁非人,又在一连串的阴谋中,盖茨比被枪杀,而最终的黛西从未出席过他的葬礼,甚是悲凉。这无疑是一个具有讽刺意义的故事:时代让人们只认得钱为何物,却忽视了爱,世人普遍认为钱可以带来安全感,而爱却随时爆发着灾难的危机,明哲保身永远是正确的。作者对这种奢华的风气与浮夸的年代是如此的失望。

读了一大半的时候尚未看出盖茨比哪里了不起,直到最后了解这个人的真实想法,更像是一种单纯的追逐,和对内心幻想的坚守,不愿去打破,固执到底,所以充满了勇气,让人感觉英勇。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未来。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让人心惊的,或感叹莫深,或悲伤的时刻,而此时身边可以触到的温情,总是格外地让我们铭记于心。比如作者看到发生在戴西身上的事情后心情悲凉,此时乔丹的共情和陪伴,让心里的温暖更甚,更加贪恋,而不愿忘怀,就像妈妈摸着头发或者脖颈一样的温暖的触感。我贪恋这样的温情,也许就像人们口中常说的生活中充满了痛苦与繁琐,但偶尔触及的幸福那么好,让我们心甘情愿的生活下去。

国外名著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篇三】

盖茨比有什么“了不起”?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实际上长岛西卵的杰伊·盖茨比来自他对自己的柏拉图式的理念。他是上帝的儿子……因此他必须为他的天父效命,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

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那些无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暂的呼吸就结合在一起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不是由于她本人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

为了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残酷。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说过:“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会纵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爵士时代”,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

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学家,他纵情参与了“爵士时代”的酒食徵逐,他完全溶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了战后“迷惘”的一代对于“美国梦”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是“爵士时代”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莱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也是作家本人“灵魂的黑夜”的投影,“在那里永远是凌晨3点钟。”

小说家以凝炼而富有浓郁抒情气息的语言,画出“爵士时代”一个“美国梦”从鼓乐喧天到梦碎人亡的悲哀,情节、人物、对话、场景、主题等等熔铸成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正如同时代中国小说家沈从文所说,一座希腊小庙,“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

但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不仅是“美国梦”幻灭的悲哀。它也写了“人类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梦想”的顽强生命力,盖茨比虽九死而不悔的追求就是它最好的印记。小说是这样结束的: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想当初,一个不甘寂寞的金发少年,梦想凭自己的锦绣才华,营造一座金碧辉煌的地上天堂,享尽人间赏心乐事。曾几何时,贫病交迫,梦碎酒醒。他身不由己来到这个角落安息,和他的红粉佳人分享一抔黄土和永恒的寂寞。墓碑前地面一块碑石上镌刻的正是这部杰作的最后一句。无独有偶,一个当代“美国梦”的巨人、电脑大王比尔·盖茨,也将这一句镌刻在华盛顿州豪宅图书室内的顶板上,作为“逆水行舟”的座右铭。

国外名著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篇四】

这真的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小说,名副其实,强烈推荐。

第一次看的是纸制书,已经是一两年以前了。那时候我觉得这本书太枯燥了,因为我看惯了那些读一遍就懂的句子。而这本书译文里面的句子并不够本土化,我常常看着看着就困了,并没有心思去揣摩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感情线的发展。我甚至都不知道,尼克和贝克有感情线。我甚至讨厌主人公盖茨比,觉得他欺骗别人很可恶;没有细看,甚至以为他是诈骗行业的。

这次阅读之前,我认真看了村上春树先生作的序,了解了作者菲茨杰拉德创作的背景,带着一颗虔诚的心去阅读此书,读不懂的字句多读几遍(尤其是第一章)。才发现书中每一个人的特点都刻画得那么精准。每一个矛盾冲突,每一条感情线的发展都那么自然。我终于理解了主人公盖茨比,他是那么孤独,敏感与脆弱。爱得太过执着,是他悲剧的重要来源之一。然而,这种真挚而强烈的感情却是书中其他人所没有的。

看完了译文,我又去看了一点点原著,那种原汁原味的感觉似乎更好些。

看完这本书,我更爱看悲剧了。喵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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