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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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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总结范文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转载于: 在点 网)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 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ldqu o;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09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 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

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更多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

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2009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6000元,同时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访。

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

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2009年6月30日 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半年来,我县妇联通过平日的信访接待,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更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才能切实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从而实现我县妇联维权工作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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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2009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2009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

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2008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6000元,同时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访。

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

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2008年6月30日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半年来,我县妇联通过平日的信访接待,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更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才能切实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从而实现我县妇联维权工作的新跨越。


妇联维权工作总结


市妇联2014年维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妇联的指导下,以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服务中心为宗旨,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做到工作前移、重心下移,扎实推进“巾帼维权行动”, 在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搭建服务平台,拓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载体。

一是组建贵港市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和贵港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现有会员306人,其中维权组156人,健康顾问组36人,爱心组114人。组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广泛开展“送法律、送健康、送爱心”活动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志愿者到各乡镇开展了“送法律、送健康、送爱心”维权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共服务妇女儿童9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

二是做实12338妇女维权热线。在原有基础上,拓宽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覆盖面及服务范围,10月份正式开通了信访维权、法律、心理、家政等7条咨询服务专线。组建妇女儿童维权专家团队,选聘10名志愿者担任热线接线员,配备专用接听手机,建立接线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每天8:00-22:00有人接听,义务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就业创业、心理咨询等服务。为扩大12338热线知晓率,在市中心的大型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热线宣传广告,努力为妇女儿童架起一座真诚、高效、便捷的服务之桥。

三是成立城市社区“阳光妈妈”俱乐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城区单亲母亲相对较多、情况复杂等特点,在荷城社区利用社会志愿者活动场所成立社区“阳光妈妈”俱乐部。10月16日,“阳光妈妈”俱乐部正式挂牌成立,市妇联和港北区妇联分别为“阳光妈妈”俱乐部姐妹基金捐赠10000元和2000元,并组织市女专业技术人才联谊会、妇女儿童维权志愿团的志愿者为俱乐部的40多位单亲妈妈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报告会,家庭教育工作者和婚姻家庭心理咨询专家到场指导。俱乐部通过建立组织帮扶机构、设立姐妹爱心基金、设置暧心屋、开展亲子教育、举办文体活动及姐妹悄悄话沙龙等,为社区单亲母亲提供心理支持、经济救助。目前加入俱乐部的单亲母亲有40多名,结对帮扶志愿者20多名。

(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能力。

一是开展妇女维权宣传“下基层进社区”活动。结合“卫生、文化、科技”三下乡活动,以家庭教育、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男女平等为主题,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

二是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各级妇联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温暖 家庭幸福”为主题,组织维权志愿者深入边远山区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资料8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次,现场解答100余人次,零距离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三是利用“阳光热线”平台解答妇女维权困惑。通过贵港电视台“阳光热线”节目,现场解答听众或网友的电话咨询,听众对答复的满意率达100%。

四是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6.26”期间,组织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志愿者深入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进校园”、 “送安全进校园”、“送健康进校园”等活动,举办安全、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学生观看《小破孩禁毒系列动画片》、禁毒知识宣传挂图,开展“读书·拒绝毒品”签名承诺活动;深入工业园开展“禁毒知识进企业”活动,向园区工人解疑答惑,普及禁毒知识、毒品危害及预防措施,共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抓好实事化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抓好“‘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作。依托三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构,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1-10月份,市、县、乡、村四级共接待妇女儿童信访案件329件,调处率达100%。其中,市级接待51件。

二是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系统抓好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目前,我市法院系统共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11个,其中自治区级6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44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16个,共受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338件,结案338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8人;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6956件,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3152件,调撤率为45.31%;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达777500元,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关心关爱女农民工活动。今年春节前,我会开展了 “巾帼齐携手 情暖回家路”活动,组织50多名巾帼志愿者在平南县大安镇路段、桂平市金田镇路段、桂平市石龙镇路段、港北区庆丰镇路段和覃塘区政府路段设置了5个“巾帼爱心驿站”,组建了“应急救助”服务队、文化服务队、“春风行动”送岗位服务队,驿站为返乡人员免费提供姜汤、热水、方便面、面包等食品,设置了手机充电点、卫生服务点、摩托车检修点等相关配套的温馨服务,向过境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咨询、妇女儿童维权、妇女特殊假期关爱、用工信息等贴心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约有6万人次到服务点驻足休息。同时,组织开展了春节“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送温暖活动,共走访慰问了600名贫困妇女儿童,投入慰问资金达20000多元,发放衣物1000多件,帮助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温暖过冬。

四是开展未成年服刑人员回访帮教活动。7月30日,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团市委等单位到广西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管教所,对服刑的153名贵港籍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活动,分组与服刑人员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面对面”、“零距离”的谈心谈话,详细询问了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以后的人生规划等,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认真改造,做一名感恩社会和有责任感的人,早日回归社会,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重塑自己新的美好人生。

五是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6月中下旬,参加了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的贵港市2014年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全市各乡镇对社区矫正人员尤其对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回访活动,与未成年人一起面对面交流,询问他们在社区改造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并针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困惑进行疏导,鼓励他们珍惜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争取按期解除矫正,早日回归社会,走向正确的新生活。同时,告诫他们要好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妇联2014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市妇联的维权工作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总结半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妇女权益,切实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

妇女维权从传统转向理性。信访统计显示,半年来,我们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咨询等60人次,处理58起,尚有2件正在处理中。半年的信访处理率为97%。其中婚姻家庭类26起(财产纠纷4起,父母干涉婚姻1起,重婚/包二奶/同居4起,离婚的财产分搳3起,住房判决1起,其他5起,家庭暴力夫妻间7起,致伤致残1起),占43%;劳动权益类10起(其中劳动纠纷1起,社会保障生活困难的医疗费问题8起,工作待遇1起),占16%;人身权益类6起(其中拐卖妇女1起,xx1起,奸淫幼女1起,其他3起),占10%;财产权益类5(其中出嫁女责任田/宅基地4,其他1起),占9%,文化教育类无;综合类13起(其中违法违纪打击报复2起,司法不公2起,计划生育后遗症1起,判决不服1起,交通事故3起,法律援助3起,其他1起),纵观半年的信访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家庭暴力案件仍是信访的难点问题。二是因病致贫,老无所倚,仍是社会的关注的焦点。三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引发信访问题不容忽视。四是交通事故赔偿不能到位的问题,政府如何解决。

二、建立健全维权组织网络,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社会求助网络,解决贫困妇女生存、权益保护和发展问题。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解决贫困妇女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所有妇女能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法律援助中心每年为广大妇女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一百余人次,解决了妇女“告状难”问题。

2、建立健全司法保护网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避免或减少司法不公正而造成的妇女权益受侵害问题。市妇联与公安局联合成立了“维权绿色通道”,9个派出所长担任维权联络员,保证对侵权案件第一时间有人到现场,案件有人解答,经办案件有人督促,抓好公安机关的维权,也就把握住了维权的前沿陈地,为以后的起诉,审理提供了有利的证据。协调配合公安机关积极侦破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市妇联与法院设立了“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案件,分管维权的副主席依法定程序成为法院的陪审员,参与庭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平安家庭”的创建工作。我们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妇联系统评先树优的考核中,在抓好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注重搞好家庭美德教育,将家庭的平安与稳定列入首要教育内容,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研究“平安家庭”创建情况,确保一方稳定,推动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今年的三八期间我市召开了“创平安家庭”先进表彰会。全市共表彰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如黔城镇等10个单位。“平安家庭”先进户如袁海桢等41户。并且另有4户如地税局的刘安利等被评为怀化市“平安家庭”创建先进户。这些先进集体与先进户在“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中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市政法委、市妇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召开联席会、协调会的方式,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市公安局充分利用“110”报警平台,对实行家庭暴力的现象有警必接,对实施家庭暴力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市法院充分发挥婚姻案件合议庭的作用,慎重对待每一件离婚案件;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群体实行免费服务;市文化局文化娱乐行业的清理整顿,营造明净文化市场环境。全市形成了由政法委、妇联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以社区为重点,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各项活动,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提升健康理念,引导家庭积极参与。我市妇联组织注重做好“家庭”这篇文章,以有效的活动载体,丰富的活动内容,吸收广大家庭参与其中。一是开展“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活动。我们组织各个基层妇联号召广大家庭通过网络收看“平安健康家庭生活理念”优秀科普影片和填写“平安健康家庭调查问卷”来诠释平安健康生活方式,创平安健康家庭。内容丰富、形式轻松、寓教于乐,帮助家庭成员强化平安健康意识。二是开展了以“十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树立了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制观念。并在此期间开展禁毒和预防爱滋病的宣传,倡导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三是做好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做好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今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我们都会同司法、团委、关工委几个单位去到洪江市看守所对服刑人员进行安置和帮教。不仅带去了我们精心准备的礼物和书籍,而且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疏导和讲授法律课程、毒品的危害等系列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很多服刑人员加深了法律知识的了解。吸毒人员在了解到毒品对生活的危害,都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同时也决心戒毒,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和回归社会的决心。

四、关心妇女健康,宣传安康保险

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健全妇女保障机制,提高我市妇女的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为帮助广大妇女解除后顾之忧,在女性健康保障的基础上,提供了有效医疗保障,在全市城乡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参加安康保险。截止目前,已有800人参保。

妇联权益部工作总结

孝感市妇联的维权工作在省妇联权益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人民信访办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本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服务中心工作的宗旨,以维护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认真探索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积极推进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主要体现在这四个方面:

一、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和实现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妇联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稳固党的执政基础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增进妇女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我们一直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切实为妇女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妇联信访工作效率。利用《信访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有利时机,推荐全体干部参加了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信访条例》培训班;配合市信访办和相

关部门抓好舆论宣传,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点上,我们共发放《信访条例》单行本120份,解答与《信访条例》有关的咨询4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市妇联维权干部的素质,他们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大大增强;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声势,使广大干部群众对信访知识了解大大提高,妇女群众上访的效率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二是建立制度,坚持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健全的制度,是开展好信访工作的前提;坚持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必备条件。我们建章立制,切实加强了妇联信访制度建设,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妇联下发的《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湖北省各级妇联信访工作条例》及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信访条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了文明接待、信访登记、重要信件回访、信息反馈、检查评比等制度,有效完善了维权信访工作的制约机制。为了更好地使信访工作有秩序进行,今年我们又充实和完善了领导接待日制度、信访综合分析制度、重大信访事件处理结果上报制度和信访信息反馈制度。与此同时,我们每月定期与县市妇联取得联系,了解信访工作进度,掌握信访工作动向,帮她们妥善处理有关信访问题。

三是定分止争,做

好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工作。一年来,我们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7人次,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的218人次,占信访总数的76.3%;涉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咨询的有37人次;涉及妇女儿童疾病救助的有32人次。

二、多途径运作,将反家庭暴力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积极与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研究中心联系协调,争取资金和培训,加强妇女儿童绿荫中心建设;10月15日—16日,举办了全省首例医疗干预家庭暴力培训班,全市各级医疗工作者和妇联干部60余人,通过游戏与活动,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接受了社会性别意识、家庭暴力与医疗干预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大力推动了我市妇女维权事业的发展,开创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共同参与反家暴工作的新局面;11月24日,在市检察院召开了“11·25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座谈会,主题是“消除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社会的责任”,任务是提高公检法司、卫生等部门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大反家庭暴力的力度,来自市人大、公、检、法、司、卫生、妇联等单位负责人及孝南区社区负责人、部分检察官、律师和心理医生等30余人参加了座谈。

另外,在孝南区开展了创

建“无家暴村庄”试点工作。

1、抓调查研究,制定科学的创建方案。通过深入的调查,了解情况,结合孝南区区情,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建设“平安孝南”、营造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无家庭暴力村庄”实施方案。

2、抓好协调督办,建立完善的创建机制。孝南区妇联发挥自身优势,一是强化横向协调,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建立了110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维权监督岗、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工作站,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绿色通道;二是狠抓纵向协调,强化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层层签定责任状。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将“无家庭暴力村庄”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

3、抓特色活动,取得良好的创建实效。一是注重宣传,营造创建“绿化带”。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水平和法律意识;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家庭美德规范;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全区倡导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宣

传家庭暴力的危害,揭露和鞭挞歧视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家庭暴力意识和能力;宣传“无家庭暴力村庄”创建活动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使远离家庭暴力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二是加强教育,筑起素质“防淤堤”。着眼于提高家庭成员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进“家长素质工程”,各地各村妇代会共创办墙报、宣传栏500余期,张贴宣传标语万余条。三是强化服务,形成家庭“减压阀”。组织全区“五好文明家庭”与困难家庭,女干部、女老板、女劳模与困难妇女群众结队帮扶活动。近年来,共为特困家庭提供20多万元的经济援助,资助500多名贫困学生入学;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和服务,促进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近年来,区、乡妇联举办免费技能培训20多场,培训妇女3000多人次,为千名妇女提供创业信用贷款XX万元,肖港胜利村妇女黄爱芳、三汊妇女黄满兰、东方红超市经理袁翠萍、红英家政等通过信额贷款的帮助,现都已成为远近闻名的种植养殖和营销女大户,勤劳致富的女标兵。帮助、扶持XX多名妇女创业和再就业。通过这些服务措

施,为一部分家庭减轻了压力、稳定了人心,成为了一道有效的“减压阀”。四是倡扬新风,加入亲情“增强剂”。我们把“无家庭暴力村庄”创建与“美德在农家”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家庭文化活动,让广大家庭成员在参与中感受乐趣、陶冶情操、浓化亲情。一是加强了村级文体活动室的建设,改善了村级文体活动场所的硬件条件。在全区建立文化中心户、图书室共580个。二是通过组织“家庭才艺展示”、“家庭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为广大家庭成员提供了参与的平台。朋兴乡挂口村开展妇女针织、刺绣等才艺展示大赛,其产品受到台湾亲属的青睐。通过这些活动,引导家庭成员把怨恨驱散,使烦恼远离,让亲情回归。

区妇联维权工作总结


市妇联2014年维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妇联的指导下,以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服务中心为宗旨,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做到工作前移、重心下移,扎实推进“巾帼维权行动”, 在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搭建服务平台,拓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载体。

一是组建贵港市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和贵港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现有会员306人,其中维权组156人,健康顾问组36人,爱心组114人。组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广泛开展“送法律、送健康、送爱心”活动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志愿者到各乡镇开展了“送法律、送健康、送爱心”维权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共服务妇女儿童9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

二是做实12338妇女维权热线。在原有基础上,拓宽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覆盖面及服务范围,10月份正式开通了信访维权、法律、心理、家政等7条咨询服务专线。组建妇女儿童维权专家团队,选聘10名志愿者担任热线接线员,配备专用接听手机,建立接线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每天8:00-22:00有人接听,义务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就业创业、心理咨询等服务。为扩大12338热线知晓率,在市中心的大型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热线宣传广告,努力为妇女儿童架起一座真诚、高效、便捷的服务之桥。

三是成立城市社区“阳光妈妈”俱乐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城区单亲母亲相对较多、情况复杂等特点,在荷城社区利用社会志愿者活动场所成立社区“阳光妈妈”俱乐部。10月16日,“阳光妈妈”俱乐部正式挂牌成立,市妇联和港北区妇联分别为“阳光妈妈”俱乐部姐妹基金捐赠10000元和2000元,并组织市女专业技术人才联谊会、妇女儿童维权志愿团的志愿者为俱乐部的40多位单亲妈妈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报告会,家庭教育工作者和婚姻家庭心理咨询专家到场指导。俱乐部通过建立组织帮扶机构、设立姐妹爱心基金、设置暧心屋、开展亲子教育、举办文体活动及姐妹悄悄话沙龙等,为社区单亲母亲提供心理支持、经济救助。目前加入俱乐部的单亲母亲有40多名,结对帮扶志愿者20多名。

(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能力。

一是开展妇女维权宣传“下基层进社区”活动。结合“卫生、文化、科技”三下乡活动,以家庭教育、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男女平等为主题,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

二是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各级妇联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温暖 家庭幸福”为主题,组织维权志愿者深入边远山区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资料8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次,现场解答100余人次,零距离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三是利用“阳光热线”平台解答妇女维权困惑。通过贵港电视台“阳光热线”节目,现场解答听众或网友的电话咨询,听众对答复的满意率达100%。

四是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6.26”期间,组织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志愿者深入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进校园”、 “送安全进校园”、“送健康进校园”等活动,举办安全、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学生观看《小破孩禁毒系列动画片》、禁毒知识宣传挂图,开展“读书·拒绝毒品”签名承诺活动;深入工业园开展“禁毒知识进企业”活动,向园区工人解疑答惑,普及禁毒知识、毒品危害及预防措施,共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抓好实事化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抓好“‘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作。依托三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构,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1-10月份,市、县、乡、村四级共接待妇女儿童信访案件329件,调处率达100%。其中,市级接待51件。

二是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系统抓好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目前,我市法院系统共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11个,其中自治区级6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44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16个,共受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338件,结案338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8人;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6956件,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3152件,调撤率为45.31%;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达777500元,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关心关爱女农民工活动。今年春节前,我会开展了 “巾帼齐携手 情暖回家路”活动,组织50多名巾帼志愿者在平南县大安镇路段、桂平市金田镇路段、桂平市石龙镇路段、港北区庆丰镇路段和覃塘区政府路段设置了5个“巾帼爱心驿站”,组建了“应急救助”服务队、文化服务队、“春风行动”送岗位服务队,驿站为返乡人员免费提供姜汤、热水、方便面、面包等食品,设置了手机充电点、卫生服务点、摩托车检修点等相关配套的温馨服务,向过境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咨询、妇女儿童维权、妇女特殊假期关爱、用工信息等贴心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约有6万人次到服务点驻足休息。同时,组织开展了春节“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送温暖活动,共走访慰问了600名贫困妇女儿童,投入慰问资金达20000多元,发放衣物1000多件,帮助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温暖过冬。

四是开展未成年服刑人员回访帮教活动。7月30日,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团市委等单位到广西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管教所,对服刑的153名贵港籍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活动,分组与服刑人员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面对面”、“零距离”的谈心谈话,详细询问了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以后的人生规划等,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认真改造,做一名感恩社会和有责任感的人,早日回归社会,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重塑自己新的美好人生。

五是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6月中下旬,参加了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的贵港市2014年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全市各乡镇对社区矫正人员尤其对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回访活动,与未成年人一起面对面交流,询问他们在社区改造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并针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困惑进行疏导,鼓励他们珍惜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争取按期解除矫正,早日回归社会,走向正确的新生活。同时,告诫他们要好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妇联2014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市妇联的维权工作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总结半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妇女权益,切实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

妇女维权从传统转向理性。信访统计显示,半年来,我们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咨询等60人次,处理58起,尚有2件正在处理中。半年的信访处理率为97%。其中婚姻家庭类26起(财产纠纷4起,父母干涉婚姻1起,重婚/包二奶/同居4起,离婚的财产分搳3起,住房判决1起,其他5起,家庭暴力夫妻间7起,致伤致残1起),占43%;劳动权益类10起(其中劳动纠纷1起,社会保障生活困难的医疗费问题8起,工作待遇1起),占16%;人身权益类6起(其中拐卖妇女1起,xx1起,奸淫幼女1起,其他3起),占10%;财产权益类5(其中出嫁女责任田/宅基地4,其他1起),占9%,文化教育类无;综合类13起(其中违法违纪打击报复2起,司法不公2起,计划生育后遗症1起,判决不服1起,交通事故3起,法律援助3起,其他1起),纵观半年的信访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家庭暴力案件仍是信访的难点问题。二是因病致贫,老无所倚,仍是社会的关注的焦点。三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引发信访问题不容忽视。四是交通事故赔偿不能到位的问题,政府如何解决。

二、建立健全维权组织网络,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社会求助网络,解决贫困妇女生存、权益保护和发展问题。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解决贫困妇女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所有妇女能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法律援助中心每年为广大妇女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一百余人次,解决了妇女“告状难”问题。

2、建立健全司法保护网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避免或减少司法不公正而造成的妇女权益受侵害问题。市妇联与公安局联合成立了“维权绿色通道”,9个派出所长担任维权联络员,保证对侵权案件第一时间有人到现场,案件有人解答,经办案件有人督促,抓好公安机关的维权,也就把握住了维权的前沿陈地,为以后的起诉,审理提供了有利的证据。协调配合公安机关积极侦破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市妇联与法院设立了“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案件,分管维权的副主席依法定程序成为法院的陪审员,参与庭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平安家庭”的创建工作。我们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妇联系统评先树优的考核中,在抓好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注重搞好家庭美德教育,将家庭的平安与稳定列入首要教育内容,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研究“平安家庭”创建情况,确保一方稳定,推动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今年的三八期间我市召开了“创平安家庭”先进表彰会。全市共表彰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如黔城镇等10个单位。“平安家庭”先进户如袁海桢等41户。并且另有4户如地税局的刘安利等被评为怀化市“平安家庭”创建先进户。这些先进集体与先进户在“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中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市政法委、市妇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召开联席会、协调会的方式,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市公安局充分利用“110”报警平台,对实行家庭暴力的现象有警必接,对实施家庭暴力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市法院充分发挥婚姻案件合议庭的作用,慎重对待每一件离婚案件;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群体实行免费服务;市文化局文化娱乐行业的清理整顿,营造明净文化市场环境。全市形成了由政法委、妇联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以社区为重点,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各项活动,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提升健康理念,引导家庭积极参与。我市妇联组织注重做好“家庭”这篇文章,以有效的活动载体,丰富的活动内容,吸收广大家庭参与其中。一是开展“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活动。我们组织各个基层妇联号召广大家庭通过网络收看“平安健康家庭生活理念”优秀科普影片和填写“平安健康家庭调查问卷”来诠释平安健康生活方式,创平安健康家庭。内容丰富、形式轻松、寓教于乐,帮助家庭成员强化平安健康意识。二是开展了以“十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树立了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制观念。并在此期间开展禁毒和预防爱滋病的宣传,倡导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三是做好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做好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今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我们都会同司法、团委、关工委几个单位去到洪江市看守所对服刑人员进行安置和帮教。不仅带去了我们精心准备的礼物和书籍,而且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疏导和讲授法律课程、毒品的危害等系列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很多服刑人员加深了法律知识的了解。吸毒人员在了解到毒品对生活的危害,都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同时也决心戒毒,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和回归社会的决心。

四、关心妇女健康,宣传安康保险

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健全妇女保障机制,提高我市妇女的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为帮助广大妇女解除后顾之忧,在女性健康保障的基础上,提供了有效医疗保障,在全市城乡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参加安康保险。截止目前,已有800人参保。

妇联2009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lOcALHOSt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2009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

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更多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2008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6000元,同时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访。

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

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2008年6月30日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半年来,我县妇联通过平日的信访接待,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更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才能切实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从而实现我县妇联维权工作的新跨越。

县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1、妇联把维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来抓,一名副主席分管维权工作,一名干部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健全妇联维权组织,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妇女儿童贴心人。

2、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发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2011年至今,共举办妇联干部普法培训班23期,培训1389人。通过培训,使他们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进一步了解,对推动全县维权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帮助。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和“6.26”禁毒日活动

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县妇联**县妇联利用与计生部门联合举办的 “关心妇女、关爱女孩”宣传服务活动,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维权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育龄妇女医疗咨询、免费健康检查,维权知识竞猜及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维权宣传资料等活动,接受妇女群众咨询65人(次), 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保障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社会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氛围。

在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月22日,县妇联配合县政法委、县禁毒办等成员单位到**四中开展了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举办了抵制毒品签名活动,并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向学生介绍合成毒品的种类与危害、毒贩子诱骗青少年吸毒的常见手段、学校如何防范合成毒品、青少年如何抵制毒品诱惑等知识。据统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

一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县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查、审判12次;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理案件239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在各单位、乡镇招募妇女维权志愿者,把维权网络延伸到基层组织。在全县12个乡镇成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覆盖三级维权网络,使信访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去年至今招募法援工作志愿者3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件。

四、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建立健全来信来访制度,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

1、健全维稳信访制度,参与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每月月底按时上报综治平安月报表,来信来访统计表。

2、做好接待来信来访工作。2012年1月至7月间,我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36件47人次,处理36件,结案率为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切实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3、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一是精心组织,在“六一”期间开展慰问活动。“六一”前,县领导在组织部、教育局、县妇联、民政局等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分别深入县幼儿园、**一小、逸夫小学进行慰问,向学生送去节日的祝福,给孩子们和学校送去了体育用品和慰问金。二是县妇联深入五将镇文曲村看望慰问贫困留守儿童,为他们送上慰问金、爱心书包、学习用品和食品等,让他们过上了一个愉快的而有意义的“六一”儿童节。三是利用春节、三八节开展慰问活动。春节和三八妇女节期间深入五将镇慰问贫困妇女,给她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4、继续做好“春蕾计划”扶持工作,让贫困儿童有所依托,2012年上半年共扶持83人(次)困难儿童入学,下拨春蕾款元15400元,让贫困儿童重返校园。

五、抓住重要环节,深化综治、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1、建立综治和平安建设创建工作部门领导责任制,明确妇联主席作为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名副主席具体负责,并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妇联今年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县妇联全体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经常组织全体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妇联全体干部对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性和紧迫性,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

2、明确宣传目的,把提高广大家庭及成员的法律意识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平安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 健康进家庭”等活动;另外,利用举办骨干培训班,发放手机短信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内容;部分乡镇将禁毒、禁赌、预防艾滋病知识制作成板报上墙;组织巾帼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平安建设知识、预防艾滋病知识、禁毒知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了教育面,受教育人数37万多人,全县禁毒、禁赌、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覆盖面达95%以上。

六、存在问题与对策

全县维权工作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家庭法律意识低;二是经常有重大疾病患者家属到妇联诉苦,他们都认为妇联能帮助其解决问题;三是大多数妇女遇事就找妇联,这样无形中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量。针对这些存在问题,我们今后要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同时,要积极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乡镇、单位、社区、村民小组共同开展法律宣传,形成一种和谐发展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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