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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某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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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某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全市三级干部会议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原则,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去,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加强队伍建设

(一)用严格的制度管理队伍

今年来,我局先后制定和逐步完善了学习制度、环境卫生制度、来客接待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上班签到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等十二项制度,并且装订成册,人手一册,便于大家平时学习对照,落实制度的作用,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二)认真开展主题活动。

一是按照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开展“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公正廉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日,要求每个司法干警全年的学习笔记不少于二万字,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报告材料和《中国共产党党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证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写好剖析材料,进一步提高认识,查找思想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端正执法为民的思想。

二是积极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进行全面整顿。为了使整顿收到实效,组织政风行风评议代表进行督促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收集到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问题。目前已分别向32家单位和企业、12名行评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种层次的座谈会17次,面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223张,从中归纳整理出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现已对照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在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推进依法治市、办事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努力采取新举措,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学习,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重点加强信息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公正司法能力、业务技能等培训。加强了对干部的政治理论、业务能力、法律法规、学历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了业务知识授课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实现执法培训岗位化、岗位练兵经常化,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不断强化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运用,努力培养专业化、知识型、懂管理、懂业务的干部队伍。5月中旬,我局由杨局长带队,五个未参加法律服务培训考试的班子成员,都到省厅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二、充分发挥维稳职能

(一)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扎实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年初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又逢全国和省、市、县四级人大、政协“两会”召开,为切实做好“两节”、“两会”特别防护期的矛盾纠 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决定从元旦节开始起至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市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将排查重点突出细化,调处纠纷落实到人,调处不力追究到人,防止纠纷扩大,杜绝纠纷激化。今年正月初十,源潭镇“长运正华环保砖厂”谢正华和彭继华两位合伙人因经营管理产生矛盾,彭邀集亲友五十多人准备撤走机器折伙,双方剑拔弩张,形势十分危急,源潭司法所所长杨守明在得知这一消息,立刻赶赴现场,疏散人员,安抚双方情绪,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杨所长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从而有效避免了一场大型群体性械斗事件。排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已调处各类纠纷1103起,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案37件,为“两节”、“两会”的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半年来,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53起,调解率为100%,成功调解2110起,调解成功率为98%。全市成功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1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5件、防止群体性械斗5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3件、防止纠纷激化101件,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案71起。特别是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各基层司法所都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如忠防所处理的该镇魏姓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案、儒溪所处理的该镇曾姓老人被雇耕田时突然死亡案、江南所处理的该镇屈姓居民因交通肇事死亡案中,各所在重大突发事件出现后能够快速反应,司法干警总是第一时间赶赴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疏导化解,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社会反响很好,群众评价相当高,为当地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今年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之年,我局统一部署、迅速行动,一是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出工作实施方案,并在20个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在全市初步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举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全区20名司法所长和部分社区矫正志愿者参加,对如何填写各类文书、表格、立卷归档进行了认真的讲解,针对如何建立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矫正工作流程、矫正工作纪律、考核奖惩办法、社区矫正工作基本知识及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职责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三是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半年来我局干警多次走访全市基层乡镇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同时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半年来我局深入开展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现已为13个司法所配置了电脑,基层安帮工作情况全部采用安置帮教信息平台进行报送,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将原有的释放通知书、帮教协议、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帮教记录等会各种纸质材料数字化;进一步加强衔接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中的实际困难,有效的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三、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今年是总结表彰“五五”普法工作,确定“六五”普法工作重点的重要一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五五”普法表彰总结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推进普法工作发展创新。

(一)开展“五五”普法考核表彰和“六五”普法调研。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各单位和各部门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评选“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普 法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广泛调研“六五”普法工作思路,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外出考察取经等形式进行,为“六五”普法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2011年全市农民普法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及市直各单位相继开办了农民普法培训班,更新了法制宣传栏,在主要路段都拉出了宣传横幅,据统计,全市共拉出横幅40余条,出法制宣传栏127块,开办普法培训班60次。5月19日, 1983年被劳教过的旧“糙子”,现桃矿办事处安监办主任彭世雄,他有用自身的经历,深刻的教训,身边的案例,结合法律知识为桃矿中学600余名学生,讲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5月19日,我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出动法制宣传车3台,宣传人员10人,在临湘市聂市镇开展了“法律赶集”活动,活动中共展出宣传牌60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多人次,之后又相继在江南、定湖、桃林、坦渡、羊楼司、乘风、五里、忠防、长塘、白羊田、横铺等13个乡镇开展了活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在全市大力开展了专题法律服务咨询活动。上半年来,我局共举办了四场专题性的法律服务咨询活动,对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着重宣传。5月18日,我局组织由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部分司法干警组成的法律援助咨询团队,在局长杨发君的带领下,来到了富食村广场前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咨询台,摆放了以法律援助宣传栏、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简介等为内容的法制宣传展牌10余块,悬挂了以“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制度、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秉公扶弱、捍卫公正”等横幅,活动开展中有近800人次前来,就劳动报酬、最低生活保障、劳动合同关系等问题进行咨询,做到了一一解答并耐心的化解他们的疑问,并发放各种法律资料1800余份。

四、深入推进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临湘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为此,我局继续将法援工作作为本年度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为了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得更好,我局进一步强化工作目标:一是降低服务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辩护质量,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公、检、法和劳动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开展法援扶贫、法援助残、法援济弱、法援解难等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4月底已在交警大队设值班室,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轮流值班;三是充分利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咨询活动,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乡镇、村、社区醒目地点设置永久性宣传牌,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队伍信息在乡镇、村、社区公开,让群众享受到最直接的法律服务。五月份,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宣传月活动,在移动公司广场前举办一场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在您身边 公平正义与您牵手》的公开信。

今年岳阳市政府和临湘市政府分配我中心办理为民办实事案件数量为160件,到20 11年4月底已受理为民办实事案件63件,在岳阳市排名第一,其中我局法援中心受理的卢姓工人工伤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岳阳市司法局进行了题为“企业破产,工伤致残获赔难;历尽四年,法律援助暖人心”专题报道。到目前为止已受理案件115件,其中民事案件91件,已结案5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80多万元,属较大类型案件有8件;刑事案件19件,均已结案,较好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案件4件。

(二)律师工作、公证服务卓有成效

上半年,我局认真做好律师年检注册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并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在律师队伍中开展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化管理方面、执业活动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从而充分展示了近年来我市律师队伍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工作成绩,提高了律师队伍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今年我市公证工作以提高公证质量为中心,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对重大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及时上报;二是以提高公信力为重点,加强对公证员的管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认真开展个案评议、业务交流,增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真正做到“精通业务、维护公正”;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推进,以高效便民利民为宗旨做好公证服务。上半年,全市已办结各类公证380件,接待群众电话咨询及群众来访1100余次。

五、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

(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临湘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担当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上半年我局政府法律顾问组共参与调处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纠纷案件共6起,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案件协调会4次,陪同市领导参与信访接待11次。如今年4月我局杨发君局长与王安进律师参加由副市长魏新咏主持关于富民米业案件协调会,随后王律师还与市政府法制办一道赶赴海南省处理该案件,现案件的处置情况进展顺利。再如今年6月我局汤德良律师和王安进律师共同参与调处的市二人民医院与白云中学方副校长在该院死亡的医患纠纷案,我局律师耐心细致的与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化解双方矛盾,最终使该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二)深入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6月9日至10日,我市遭受特大暴雨袭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灾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自6月12日岳阳市防汛救灾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后,召开班子成员专题会议,对防汛救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成立了以局长杨发君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全体干警为成员的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对参加防汛工作人员进行分组分工,并强调防汛时期的工作纪律。6月12日,我局干警参与了罹难灾民火化的处置工作,在现场对死者亲朋进行安抚,并对口安置受灾群众7名。6月13日清早,局长杨发君亲自带领五名干警赶赴我局防汛责任区源潭镇参加源潭防汛工作联系会。会上局长杨发君作了表态:在局财政状态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捐赠给源潭镇防汛救灾资金1万元和价值五千元的物资;在需要人员的时候随时调派干警开赴防汛一线。会后,杨发君局长带领五名干警赶到防汛责任地段—新长垸院进行了熟悉并对险工险段进行了了解和排查。

六、认真做好计生、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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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二、继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律师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一是继续重视刑事辩护质量,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市局、市律协都组织律师进行集体讨论。年初,针对我市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对律师承办涉及到群体性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重大案件抄告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以国企改制为中心,为经济建设大局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及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质量明显提高,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服务,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在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全市有80多名律师志愿者参加了省律协组织的为追欠农民工工资志愿团。并义务承办了多起案件,受到农民工好评。四是努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广大律师积极在个体私营经济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提高档次以及开拓市场,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五是市属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市长接待日活动。统一安排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参与市政府每周三的市长接待日活动,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县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xx”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xx、xx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xx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xx街道、xx街道、xx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xx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上半年某市法制办工作总结


。在中、省、市网站刊登法制信息199条,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编辑了18期《榆林政府法制》和《法制工作信息》,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基本要求、好的做法等进行了全面宣传。制作了《2010年榆林政府法制》画册,分发至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反响良好,扩大了依法行政的影响,增强了各级公务员对依法行政的了解和认识。


三是加强了法制培训。年初,进行了补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对因工作调整了的101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和专业法的培训,对考试合格的补发了行政执法证件。为了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办组织了60多名业务人员参加了住建部举办的培训班,并和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举办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培训班,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起草该条例的专家来榆授课,共有420人参加了培训。组织全市法制系统21名干部参加了省法制办举办的《政府法制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机关公务员的法律水平、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的手段、方法开展工作,解决具体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半年来我办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薄弱。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有待提高,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法制机构不健全。各级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偏少且大多数是兼职,工作的重心不在法制工作上,这与法制机构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严重不相适应,客观上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


三是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探索不够。行政执法监督在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的方式、力度有待改进和加强。


四是执法人员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人员普遍业务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便民意识差,有个别执法人员甚至徇私枉法。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法治政府的建设,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下半年要举行一次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体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下半年,要加强对市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综合执法局、技术监督局、交警支队等六个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适时开展达标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形成典型材料,以点带面,进而向全市推广。


(二)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心,严格按照《榆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审查规范性文件。要明确规范性文件和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制度,做好事前审查;要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效益做全面的评估。

2011年上半年某市法制办工作总结
市政府法制办承担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诉案件、赔偿案件、自然资源权属案件的审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法制宣传培训、理论研究等各项职责。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行政工作方面


一是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内容是传达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表彰2010年度先进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和市级执法单位,安排部署了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在今年的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政才就我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作大会经验介绍。(全省只有我市和西安市作经验介绍)会上,省政府授予靖边县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称号、定边县全省规范性文件示范县称号并颁发奖牌。


二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今年,我市在靖边县成功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市直机关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市财政、公安、农业、综合执法、技术监督、交警支队等6个市直单位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法治宣传与培训、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执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行政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等9大部分42小项确定了创建内容。目前,6个单位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今年12月份组织验收,以此带动市直部门依法行政的创建活动。


三是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我办和市监察局联合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四轮的清理,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进一步精简了审批事项。


四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大讨论活动中依法行政大型图片展。组织市级18个部门参加全市依法行政图片展,广泛宣传,促进全社会关注和了解依法行政工作。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


一是开展了执法主体清理、执法依据梳理、执法职责分解的工作。共清理确定56个法定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机关,梳理执法依据1420部,其中法律136部;法规338部,规章946部。同时将这1420部法律、法规、规章分解落实到56个执法机关,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市上统一要求,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了部门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了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制定完善了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榆林市实施〈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细则》、《榆林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榆林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了《榆林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常态化。


(三)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性文件 制定审核方面。我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00项中心工作,从服务经济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食品安全、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政府行为,加强政务公开等方面制定了《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半年来,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1件,在具体审查上,我们始终坚持合法性原则,对不符合法律规定、乱设职权、越权设定权责的,退回起草部门,不予通过;对于职权交叉、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的,召集相关部门予以协调、明确,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


二是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方面。一方面抓了向省政府和市人大的报送备案,向省政府、市人大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都通过了省政府的合法性审查。另外,转办省政府法规、规章草案8件。另一方面抓了县区政府的报送备案工作。各县区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7件,对每一件都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了纠正。


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方面。对《市政府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战略合作协议》、《市政府与建行陕西分行全面金融解决方案(FITS)合作框架协议》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牵头制定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促进建立村矿和谐发展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为使这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市委书记李金柱在北京主持召开论证会,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煤炭设计院的相关专家共同探讨、论证,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是建立了逢文必审制度。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权涉法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涉权涉法文件必须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政府发文稿纸首页设置“法制办审核意见”一栏,目前,定边、神木、横山、子洲四县已开展了这项工作。凡涉权涉法文件,法制办没有审核不予发布,确保政府的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四)行政复议应诉方面


行政复议方面。截至6月底,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维持10件,撤销4件,调解3件,正在审理2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创新审理模式,变书面审查为现场走访,公开举行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能调解的调解,调解不了的依法做出决定,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编发了4期《行政复议专报》。对每一件复议案件我们都要在《行政复议专报》上刊登,分析存在的问题,送全市各部门及市政府领导参阅,这既对复议工作进行了很好的宣传,又对各县区及各部门起到有效的监督。


办理公民、法人申请市政府国家赔偿案件2件。在审理中,严格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并就疑难问题向国务院、省政府法制办及时请示,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家进行座谈讨论,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


行政应诉方面,共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5件。为了搞好行政应诉,积极接受司法监督,我们主要抓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按时提交行政答辩和证据材料,及时出庭应诉。凡属于相关部门提交证据材料的案件,我办都及时组织其提交答辩,并指定市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出庭应诉;凡属于复议应诉案件,由我办人员出庭应诉。二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案件。法院判决生效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执行。三是协调了与市区两级法院的关系。 我办经常邀请市区两级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和主要审判人员参加行政复议讨论会,交流了经验,沟通了看法,对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权属案件方面。共审查土地、林地确权案件5件。在审查中,严把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依据关、程序关。认真审查,审慎处理。凡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决不草率处理,退回申报部门补充调查,确保市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半年来,参与市政府组织信访、城建、城市管理等行政事项的处理26次,及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协调化解重大行政争议。解答各县区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业务咨询17件,处理群众来信7件,接待涉纠纷、涉法来访群众60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法制监督考核方面


一是对各县区法制办进行目标责任考核。为了更好地完成依法行政各项任务,我办和各县区法制办签订了《榆林市县区政府法制办2011年工作任务书》,将依法行政工作分解为五大部分35小项,量化打分,年终进行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这在全省法制系统还属首创。任务书签订后,各县区法制办的工作积极性大增,后进县奋力追赶,先进县努力创新,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达到强力推进县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效果。


二是对办各科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制定了《2011年法制办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承办人,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件件工作有着落。年底进行考评,对完成任务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行政执法监督方面


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行政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不使用法定收费、罚款票据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今年6月份,我办召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座谈会,市食安委、卫生局、质监局、农业局、工商局、药监局、畜牧局等十多个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探讨交流如何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加强食品卫生执法,要求各监管单位要齐心协力,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行政执法,确保老百姓吃到放心食品。


三是聘请依法行政监督员。聘请了市人大、市政协16名代表和委员作为我市的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召开依法行政监督员座谈会,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全方位的监督。


(七)法制理论研究、宣传、培训方面


一是开展了法制理论研究。我办从服务经济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节能减排、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政府行为、加强政务公开等方面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法制理论研究,目前已申报理论研究课题44份。对2010年报送的62篇理论文章,组织专家进行了评比,评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7名,给获奖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并给予了奖励,将优秀论文编录进《榆林市2010年度政府法制论文集》。在省法制办组织的“政府法制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论文征集活动中,我办选送的论文获得了二等奖,我办获得优秀组织奖,受到省法制办的通报表彰。在法制日报社举办的与法同行征文大赛中,我办的论文获得三等奖。


二是加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建立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及时上传各县区、各部门法制工作动态,引起很多省市法制机构对我市法制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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