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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范文 (推荐3篇)

发布时间: 2022.01.26

日历总是在不断的往下翻,春节来临代表新的一年开始了,过年的时候大人小孩都喜欢放鞭炮燃烟花,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污染,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范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范文(篇一)

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的基础上,根据《XX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九条,市政府决定对近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

20XX年X月XX日00:00至XX日24:00(农历X月初一00:00至XX24:00)。

二、禁燃禁放区域

X市X区、X区、开发区、高新区全区域;各县区县城所有街道办事处全区域;乡镇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

其他区域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范文(篇二)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20XX年我市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管理的通告》(X政〔20XX〕65号),20XX年XX县和XX区分别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管理的通告》(XX政文〔20XX〕105号)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管理的通告》(XX政〔20XX〕228号)。目前,我市各所属辖区内禁燃区域如下:

仙游县:鲤城街道,鲤南镇,龙华镇,大济镇,榜头镇,赖店镇,度尾镇度峰社区,盖尾镇南宝峰社区,菜溪乡菜溪岩风景区,钟山镇九鲤湖风景区,海峡艺雕旅游城,仙游经济开发区,瑞峰工业园区。

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拱辰街道办事处,西天尾镇洞湖村、北大村、后黄村、碗洋村、东星居委会、龙山村、吴江村、澄渚村及后埔村、林峰村、渭阳村、后卓村、溪白村、三山村的平原部分,新度镇新度村、厝炳村,黄石镇黄石居委会,黄石工业园区水南居委会、凤山村,北高镇北高村。

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霞林街道办事处,华林工业园区及华亭镇的霞皋村、山牌村、西沙村,太湖工业园区。

涵江区:涵东街道办事处,涵西街道办事处,国欢镇,白塘镇,江口镇,三江口镇,梧塘镇,赤港经济开发区,商城管委会。

秀屿区:笏石镇,东庄镇莆头村、营边村、临港工业园区,月塘镇坂尾村,埭头镇埭头村,平海镇平海村,东峤镇东峤村、木材加工区、上塘珠宝城。

北岸管委会:所属辖区全境。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X00元以上X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公民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1、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在“ 互联网 + 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2、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莆田篇章,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为环境污染防治、建设美丽莆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X月XX日

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范文(篇三)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甚至可能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大量安全 隐患。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XX,美好家园”, 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XX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朋友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禁放工作人人有责,文明创建惠及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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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00字


春去秋来,时光荏苒,明年春节离我们越来越近,在我国,春节放鞭炮有辞旧迎新一说,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也是污染环境,占用公共资源,我们的栏目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00字 篇1

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的基础上,根据《XX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九条,市政府决定对近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

20XX年X月XX日00:00至XX日24:00(农历X月初一00:00至XX24:00)。

二、禁燃禁放区域

X市X区、X区、开发区、高新区全区域;各县区县城所有街道办事处全区域;乡镇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

其他区域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00字 篇2

尊敬的父老乡亲:

春节即将到来,为营造和谐、安全、宜居的环境,过一个文明、环保、平安、祥和的春节,按照有关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请各位父老乡亲积极配合,自觉做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人人争当政策的宣传者,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中来,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共识。

二、人人争当政策的参与者,要提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与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储存、不售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春节。

三、人人争当政策的捍卫者,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主动引导和劝阻亲属及朋友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采购、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勇于劝阻、积极曝光、及时举报,做到人人监督。

各位父老乡亲,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努力,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绿色、低碳的春节,为打造幸福高密作出应有的贡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00字 篇3

尊敬的市民朋友:

雾霾天气严重威胁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则是原因之一,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违规燃放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今年市区是否解禁烟花爆竹,在这里警方正式回复: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春节将至,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号)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美丽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丽健康靠大家”!为了您、为了我、为了他,为了蓝蓝的天、为了碧绿的水、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碧水蓝天!

XX市公安局宣传工作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00字 篇4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XX区、XX区、XX区、XX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所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所属乡镇街道、居(社)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三、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询问查证,并依法予以处罚;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XXXX元以上XXXX元以下的罚款。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五、本公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00字 篇5

为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关于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我县关于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XXX自治县行政区全域、塞罕坝机械林场全域、御道口牧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管控区域。

二、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自通告下达之日起,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1.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人身、财务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由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和单位依规给予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禁放宣传和依法依规监管

1.各乡镇人民政府、塞罕坝机械林场和御道口牧场管委会为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村(社区)、组和有关单位,大力宣传贯彻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宣传、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非法制贩、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公安)、0314-12350(应急)。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XX年X月XX日印发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废止。

XXX自治县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00字 篇6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共同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在政府划定的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春节等传统节日,鼓励选择电子鞭炮或其他安全环保庆祝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主动向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倡导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是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者。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监督、积极向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管理部门举报,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干净整洁、群众遵规守纪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让我们积极行动、共同参与,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共同为寿光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群众的一封信


日子总是引领着我们向前走,新一年的春节就要到来了,春节的烟花爆竹虽然象征了新年伊始的开端,但是烟花爆竹中的火药成分极容易造成事故,下面的内容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群众的一封信,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群众的一封信【篇一】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共享平安绿色生活,我们特向大家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告别陋习,崇尚文明”,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遵守潼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以电子爆竹、音乐、气球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尽己之力守护全县的蓝天,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倡导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齐心协力,同心同德,积极抵制影响大气环境的各种不良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空气污染。

广大群众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要争做绿色家园、美丽家乡的保卫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为拥有更清新的空气、更澄澈的蓝天、更和谐的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群众的一封信【篇二】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持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按照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XX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市XX区委文明办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群众的一封信【篇三】

XX市全体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我市于20XX年X月XX日发布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X规〔20XX〕1号)。现将XX市烟花爆竹禁燃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一、以下区域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东至:江东电子厂

南至:包茂高速信宜六运入口处

西至:省道达北线(S370)穿城路段与粤桂路交汇环岛

北至:文昌桥

禁燃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上述烟花爆竹禁燃范围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四、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由市公安、安监、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群众的一封信【篇四】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20XX年我市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管理的通告》(X政〔20XX〕65号),20XX年XX县和XX区分别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管理的通告》(XX政文〔20XX〕105号)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管理的通告》(XX政〔20XX〕228号)。目前,我市各所属辖区内禁燃区域如下:

仙游县:鲤城街道,鲤南镇,龙华镇,大济镇,榜头镇,赖店镇,度尾镇度峰社区,盖尾镇南宝峰社区,菜溪乡菜溪岩风景区,钟山镇九鲤湖风景区,海峡艺雕旅游城,仙游经济开发区,瑞峰工业园区。

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拱辰街道办事处,西天尾镇洞湖村、北大村、后黄村、碗洋村、东星居委会、龙山村、吴江村、澄渚村及后埔村、林峰村、渭阳村、后卓村、溪白村、三山村的平原部分,新度镇新度村、厝炳村,黄石镇黄石居委会,黄石工业园区水南居委会、凤山村,北高镇北高村。

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霞林街道办事处,华林工业园区及华亭镇的霞皋村、山牌村、西沙村,太湖工业园区。

涵江区:涵东街道办事处,涵西街道办事处,国欢镇,白塘镇,江口镇,三江口镇,梧塘镇,赤港经济开发区,商城管委会。

秀屿区:笏石镇,东庄镇莆头村、营边村、临港工业园区,月塘镇坂尾村,埭头镇埭头村,平海镇平海村,东峤镇东峤村、木材加工区、上塘珠宝城。

北岸管委会:所属辖区全境。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X00元以上X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公民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1、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在“ 互联网 + 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2、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莆田篇章,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为环境污染防治、建设美丽莆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X月XX日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市民的一封信 【荐】


宝贵的时间匆匆流逝,新一年的春节就要到来了,许多人为了过年热闹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噪音污染,下面的内容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市民的一封信,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市民的一封信(篇一)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持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按照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XX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市XX区委文明办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市民的一封信(篇二)

市民朋友:

您好!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实施,决定在XX区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区举报电话:110、12345、12319。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XX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市民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广大市民:

《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XX年春节将临,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现将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本县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县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县城市建成区范围:东至香江路,南至710省道(包括南关村、南张村、崔庄村、宋楼村等村居),西至西外环(324省道),北至北环路(329省道)。

二、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立交桥;(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七)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重要农业生产设施;(八)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十)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并向社会公布。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县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市民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XX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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