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我们或多或少会在某些时候有些深刻的故事,一般来说,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对这件事情的总结,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2012年,在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第11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我区充分利用第11个“世界湿地宣传日”的有利契机,以《关于开展xx年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指针,对全区的湿地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分管副专员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各地也都以不同形式,同报社、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联合进行了广泛的湿地宣传,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特别是湿地在减贫方面的重大作用,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2、编制《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湿地资源现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委托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规划院编制了《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对xx年~2030年间湿地资源保护建设工作进行了规划安排,确定了我区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湿地保护、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和对已破坏湿地的功能恢复等重点和优先项目,纳入我区“十一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林业集团公司“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及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
3、组织开展了“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根据我区“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规划内容,我们组织开展了嫩江源湿地保护与功能恢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可研,开展了北极村、绰纳河、额木尔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组织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4、积极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工作聘请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的湿地专家来我区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较深入地研究了寒温带森林湿地火干扰后的恢复和岛状林成因等,研究了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通过应用“3s”技术,初步建立了嫩江源湿地空间数据库。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中国林业科学院合作,建立湿地资源“生态定位站”。
5、开展了全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配合国家林业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对全区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结合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绿盾行动”,把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作为主要内容,及时制止了一些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6、全面开展了砂金停采和流域湿地保护工作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区的部分区域曾一度大规模进行过砂金开采,不仅造成流域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也严重破坏了湿地资源。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砂金停采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禁止了砂金开采,成效显著。同时在各项经济工作中,特别是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都充分考虑保护湿地资源的需要,增加生态保护设施的投入,在不破坏湿地资源的情况下,优先争求湿地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充分体现湿地优先保护的原则。通过有效的保护,黑龙江、嫩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7、组织完成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评估工作按照(黑林办发【xx年】56号《关于做好〈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估调研组,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县、区、林业局及湿地自然保护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个别走访的形式,对《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科学地总结了立法以来的工作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如期上报。
8、积极协调配合,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调研组在大兴安岭期间的调研工作任务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调研组于7月27日到达我区,对我区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研。听取了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汇报,参观了大兴安岭资源馆和湿地监测项目,深入到南瓮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北极村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项目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调研组对我区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针对我区湿地保护管理现状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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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全国林业厅局长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建设为己任,按照国家林业局工作部署,围绕全区经济工作总体思路,结合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我们将充分利用2月2日的“世界湿地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的重要功能、多重效益和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开展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从而转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利用大兴安岭资源馆这一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小形成保护湿地的生态意识,让全社会重视与支持湿地保护工作。
2、加快实施《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步伐,科学有效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规划》是指导今后我区25年湿地保护和恢复的中长期规划。我们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规划的总体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要求,争取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尽快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湿地的保护和恢复。
3、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促进湿地保护管理与科学利用。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对现有自然湿地实行普遍保护。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步伐,将更多的自然湿地尽快纳入保护范围,在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公园,结合生态区建设,今年争取完成大青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图强十八湾湿地(县)级保护区或保护小区建设,逐步加大我区自然保护面积。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湿地等违法行为。
4、积极做好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贮备申报工作。按照全区“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的规划内容,筛选1~3个湿地保护和恢复的项目,做好项目贮备,编制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为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完成《嫩江源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项目实施准备工作。
5、积极做好南瓮河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区嫩江源湿地、呼玛河流域湿地已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为进一步强化对大兴安岭流域湿地的保护,今年将认真组织做好南瓮河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国家应该加快湿地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湿地保护专项法规,使湿地保护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鉴于大兴安岭林区对国家生态安全的巨大作用和投入相对较少、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建议国家加大对我区湿地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力度,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与倾斜。建立完善的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对于受益的省、区应该通过生态效益补偿方式给我们以补偿。
3、建议国家尽快修改和调整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提报的“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尽快纳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并协调落实已经批准项目的年度计划和资金,确保国家湿地工程计划项目有效实施。
4、加快湿地认证工作,依法确立湿地的属性和保护地位,明确湿地保护主题,为依法保护湿地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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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
20xx年,在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第11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我区充分利用第11个“世界湿地宣传日”的有利契机,以《关于开展XX年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指针,对全区的湿地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分管副专员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各地也都以不同形式,同报社、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联合进行了广泛的湿地宣传,重点宣传湿地类型、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特别是湿地在减贫方面的重大作用,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2、编制《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湿地资源现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委托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规划院编制了《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对XX年~2030年间湿地资源保护建设工作进行了规划安排,确定了我区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湿地保护、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和对已破坏湿地的功能恢复等重点和优先项目,纳入我区“十一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林业集团公司“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及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
3、组织开展了“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根据我区“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规划内容,我们组织开展了嫩江源湿地保护与功能恢复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可研,开展了北极村、绰纳河、额木尔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组织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4、积极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工作聘请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的湿地专家来我区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较深入地研究了寒温带森林湿地火干扰后的恢复和岛状林成因等,研究了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通过应用“3s”技术,初步建立了嫩江源湿地空间数据库。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中国林业科学院合作,建立湿地资源“生态定位站”。
5、开展了全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配合国家林业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对全区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结合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绿盾行动”,把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作为主要内容,及时制止了一些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6、全面开展了砂金停采和流域湿地保护工作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区的部分区域曾一度大规模进行过砂金开采,不仅造成流域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也严重破坏了湿地资源。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砂金停采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禁止了砂金开采,成效显著。同时在各项经济工作中,特别是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都充分考虑保护湿地资源的需要,增加生态保护设施的投入,在不破坏湿地资源的情况下,优先争求湿地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充分体现湿地优先保护的原则。通过有效的保护,黑龙江、嫩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7、组织完成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评估工作按照(黑林办发【XX年】56号《关于做好〈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估调研组,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县、区、林业局及湿地自然保护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个别走访的形式,对《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科学地总结了立法以来的工作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如期上报。
8、积极协调配合,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调研组在大兴安岭期间的调研工作任务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调研组于7月27日到达我区,对我区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研。听取了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汇报,参观了大兴安岭资源馆和湿地监测项目,深入到南瓮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北极村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项目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调研组对我区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针对我区湿地保护管理现状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
9、完成了中国湿地摄影展活动稿件组织工作为了向全社会宣传和介绍我区湿地的重要作用,展示我区的湿地原始景观,提高广大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推动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按照林湿履字【XX年】5号文件《关于开展关注湿地—“健康湿地健康的人类”20xx中国湿地摄影展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多布库尔、南瓮河自然保护区和全区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20xx中国湿地摄影展征稿活动。经过对征集的参赛摄影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共选出具有代表性的5幅样片作为参赛作品提供给摄影展评委会。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全国林业厅局长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建设为己任,按照国家林业局工作部署,围绕全区经济工作总体思路,结合我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我们将充分利用2月2日的“世界湿地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的重要功能、多重效益和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开展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从而转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利用大兴安岭资源馆这一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小形成保护湿地的生态意识,让全社会重视与支持湿地保护工作。
2、加快实施《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步伐,科学有效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规划》是指导今后我区25年湿地保护和恢复的中长期规划。我们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规划的总体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要求,争取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尽快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湿地的保护和恢复。
3、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促进湿地保护管理与科学利用。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对现有自然湿地实行普遍保护。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步伐,将更多的自然湿地尽快纳入保护范围,在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公园,结合生态区建设,今年争取完成大青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图强十八湾湿地(县)级保护区或保护小区建设,逐步加大我区自然保护面积。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湿地等违法行为。
4、积极做好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贮备申报工作。按照全区“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的规划内容,筛选1~3个湿地保护和恢复的项目,做好项目贮备,编制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为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完成《嫩江源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项目实施准备工作。
5、积极做好南瓮河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区嫩江源湿地、呼玛河流域湿地已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为进一步强化对大兴安岭流域湿地的保护,今年将认真组织做好南瓮河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国家应该加快湿地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湿地保护专项法规,使湿地保护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鉴于大兴安岭林区对国家生态安全的巨大作用和投入相对较少、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建议国家加大对我区湿地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力度,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与倾斜。建立完善的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对于受益的省、区应该通过生态效益补偿方式给我们以补偿。
3、建议国家尽快修改和调整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提报的“十一五”湿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项目尽快纳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并协调落实已经批准项目的年度计划和资金,确保国家湿地工程计划项目有效实施。
4、加快湿地认证工作,依法确立湿地的属性和保护地位,明确湿地保护主题,为依法保护湿地提供科学依据。
景区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10年是 “中国生态旅游”主题年,也是清溪景区管理中心设立的开局之年。09年是“山乡巨变第一村”实现大突破、谋划大发展、观念大更新、体制大创新、和谐大构建的一年。清溪景区管理中心在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为实现清溪景区“三个一”的建设目标,模范贯彻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成立益阳清溪文化旅游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和清溪景区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的新机遇,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创新工作,大力发展旅游、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强化清溪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经营管理秩序和加强景区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清溪景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全面构建和谐景区,在促进山乡巨变第一村提质升级的征程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一、09年 平台构建,成效显著
清溪景区自10年9月开园以来,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山乡巨变第一村”引跑省内乡村旅游,为清溪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其作为核心景区的拉动辐射作用明显。我们在坚持“完善基础设施,形成产业特色,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乡村”的基础上,按照年初工作会议的精神,以“着力景区提质,完善配套设施,扎实推进产业,促进平衡发展”为指导思想,工作成效显著:
(一)旅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景区经济发展大提速。开园一年来(10年9月到09年9月),共接待游客70万人次,其中09年接待游客30.23万人,其中团队(含旅行社)接待103批次,政府考察团队120批次,门票收入23.3万元。形成旅游产值5300余万元,景区村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7600元。
(二)农业农村工作成绩喜人
一是土地流转效果显著。景区坚持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贯产业发展始终,积极引导农民围绕旅游活动和地方特色,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清溪村土地流转效果显著,形成了百亩荷塘、百亩果园、百味果蔬园“三园特色”。09年景区管理中心经营“百味果蔬园”种植果蔬30余种,增添景区生态旅游景观的同时丰富了游客采摘体验特色,景区成功申报为“湖南省农业旅游示范点”、“湖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二是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营造村民宜居,游客舒适的休闲环境,就必须在自然生态建设上下功夫。景区按照居住特点,逐点逐片规划建设,把庭院建设和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形成“在新农村建设中建景点,在景区开发中建新农村”的局面,引导村民对庭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造(围园栅栏、修园种菜、栽花种草),使得民居改造和庭院建设相得益彰;同时加强对景区环境的绿化、美化,开展“万棵茶树进清溪”植树活动,全面改善村容村貌,推动景区景观升格。现已获湖南省“省级生态村”的称号,并申报了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正在申报“全国生态文化村”。
三是农村建设、国土环保、景区管理等得到进一步夯实。景区管理中心协同上级相关部门完成了清溪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完成了对《山乡巨变第一村景区总体规划》的评审工作。制定景区设施维护管理制度,通过全民教育,进一步规范了农村房屋新建、改建行为,严格按照土地使用审批和房屋构建审批程序办理,从严控制景区建设。
四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山乡巨变第一村二期项目建设开发按照湖南省旅游 “251”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有序推进,09年完成投资490万元,新建旅游观光车专用游道800米、停车场3处,共3000平方、添置电瓶车3台、农耕文化体验园建设初具雏形,新增体验水车18台、民俗艺术广场乐器服装一套,均投入使用。清溪源头瀑布建设、售票处建设等正有序推进,为明年清溪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村民素质大幅提高。为加强对景区村民的教育培训,增强景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经营管理意识、文明意识,给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09年我们借助远程教育、乡村清洁工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共组织党员干部、村民群众学习培训20余次,发放资料300多份,建立了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村民服务意识、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引导村民树立健康文明的休闲娱乐方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丰富,露天电影、百人舞会、清溪村腰鼓队搞得有声有色。景区的建设、开放发展,极大促进了村民素质的提高。
(三)乡村生态旅游构建发展平台
10年,山乡巨变第一村作为湖南省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一个靓点,“中国首届乡村文化旅游节”的成功举办,让山乡巨变第一村享誉省内外。09年来,清溪村乡村旅游的发展升温,接待省内外新农村建设考察团120余批次,各级领导在清溪视察,对清溪景区建设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6月2日,春贤书记在景区视察时高度评价景区“房子有特色、路标有文化,是一个真正的山乡巨变第一村”。随着景区建设、管理、经营的逐步完善,清溪景区也渐渐由省内向省外,由国内到国际的平台跨越。11月18日,阿根廷方案党国际关系处书记迭戈.格拉尔一行来景区参观;11月19日至21日,韩国南海郡政府郡守郑炫台、议长李在烈一行来山乡巨变第一村考察交流;12月1日,尼泊尔共产党(联合马列)政治局委员克沙夫普拉萨德巴达尔率尼泊尔政党干部考察团一行10人,考察山乡巨变第一村新农村建设、基层党建情况;12月10日,以色列驻华使馆政治与新闻官员柯楷仪、以色列国驻华使馆新闻处高级助理李燎原、中国友协亚非部副主任陆学志一行考察山乡巨变第一村,均对清溪景区的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这类集中性的外事交流活动极大的促进了山乡巨变第一村向高层次平台跨越。
二、09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但存在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
1、景区缺乏权威性管理条例,景区管理中心人员、编制、保障不稳定,缺少明确的运营保障和激励机制。机构稳定性亟需解决。
2、景区经济社会发展步子不大。与成熟旅游区相比差距较大,对照成熟旅游区“山有风景,水有灵气,食有佳肴,住有条件,购有特产,玩有体验”的要求,要真正实现 “山乡巨变第一村,乡村体验第一游”的完美结合,景区亟需解决游客体验游乐项目的供需矛盾,凸显“乡村体验第一游”主题形象。
3、景区服务功能、配套设施尚不完善。景区旅游住宿、旅游购物、景点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还不完善,景区无法形成旅游产业链,严重影响了景区品牌建设。对旅游经济的增长没有形成有力支撑,游客住不下来、购不起来,制约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工作的开展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2010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增强“大开发、大发展、大区域、大环境、大旅游、新形象”的意识,以“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为要求,按照“交通围绕旅游先行,农业围绕旅游调整,商业围绕旅游搞活,景区围绕旅游建设,管理围绕旅游服务”这“六个围绕”的战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认真落实“五个统筹、五个坚持”,以全面建设小康景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到“六个结合”:把发展旅游与解决就业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旅游资源保护结合起来,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与促进区域旅游的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与和谐景区的构建结合起来。加快实施清溪景区发展战略,按照湖南省旅游建设“251”工程项目计划,加快山乡巨变第一村二期建设进度,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路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到“六新”:“发展有新思路,项目有新突破,管理有新举措,旅游有新格局、形象有新提高”,不断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旅游产品开发、不断优化旅游经济发展、不断提升旅游文化档次,不断推进旅游业提质增效,推进清溪旅游经济高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0年,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努力实现区工委、管委会安排的招商引资任务,全力建设“乡村欢乐世界”项目,加强宣传促销,拓展市场客源,力争景区门票年收入突破50万元,游客突破50万人次,开展清溪景区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活动,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景区服务质量,做好“国家aaaa级景区、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国家级生态村”的申报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是旅游工作要有“新突破”。开创旅游发展新局面,要切实做到“七个进一步突破”。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在改善旅游发展条件上实现新突破。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抢抓机遇,加大投入,使交通、通讯、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更加突出清溪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在精品建设和多层次产品开发上实现新突破。发展旅游要在特色上下功夫。对旅游者最富有吸引力的是特色,真正有竞争力的也是特色,只有突出特色,旅游业才有长盛不衰的生命力,才能获得最大发展。尽快建设“乡村欢乐世界”,满足游客需求,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看点和亮点;坚持不懈地抓旅游环境建设,进一步在推进依法治旅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不懈地抓景区旅游环境的整治和改善,要制定权威性管理条例,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大旅游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搭建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整体提升清溪景区旅游服务质量和对外形象;进一步理顺体制、加快机制创新,进一步在培育旅游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要进一步完善旅游行业管理体制,创新旅游开发经营机制,解决现在景区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的局面,成立旅游行业协会,不断为清溪景区旅游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为周边企业搞好服务;合作开发旅游商品,一心一意优化旅游经济结构,进一步在提升旅游经济效益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利用清溪村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面对市场需求,突出地方特色,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更好地发挥企业在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加工、流通中的带动作用;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实现区域大整合,进一步在旅游对外开放上实现新突破。旅游区域合作是旅游产品的特性所决定的,加强景区和旅行社的合作,主动融入“长沙-张家界”旅游黄金线,全力构建“长沙-益阳(山乡巨变第一村)-桃江-安化”旅游线路;实实在在地处理好景区旅游利益主体的关系,找准衔接点,创造性地整合资源,在构建和谐景区上取得新突破。既要为周边企业服好务,共同构建合理的功能分区。清溪景区旅游开发必须要激发当地群众的创业热情和主体地位,通过发展旅游业来破除“三农”“瓶劲”,解决就业问题,促进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景区、发展和谐旅游。
二是农民增收要有“新路子”。扎扎实实抓好农民增收,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对村民的引导、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拓宽景区村民增收的门路,引导村民围绕旅游产业增收发展第三产业。2010年,重点引导村民发展档次较高、服务优质的乡村客栈和特色旅游接待点,增加收入。
三是发展环境要有“新改善”。树立开放兴旅意识,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度,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构建景区引进来、走出去的网络平台、“绿色通道”,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包装、策划、宣传。积极探索招商引资的工作新思路和新措施,以资源招商、政策引商、服务亲商、环境安商,感情留商,营造全社会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全力构建和谐景区,着力打造景区新农村。
四是社会事业要有“新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大景区群众文化活动,提高景区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投资环境。2010年,重点整合全区文化资源,把民俗艺术广场打造成益阳最大的民俗文化地标,助推全区文化旅游社会事业的新发展。
五是综合管理工作要有“新格局”。景区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要全面落实责任制,“严”字当头,常抓不懈,做到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重点抓好景区综合治理工作、咨询投诉工作;构建全景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是学习实践活动要有“新探索”。创新载体,把景区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打造成为景区最亮丽的党建风景线,把学习实践活动变成推动景区旅游大发展的“助推器”。
四、保障措施
现在景区管理中心尚处于筹备阶段,机构尚未形成人力、财力、物力的匹配,清溪景区管理体制也不统一,基础配套尚待完善,因此要实现上述计划,需要有以下几点保障措施:
1、请求旅游部门会同发改部门支持山乡巨变第一村申请国家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经费以及财政贴息贷款。
2、请求上级部门积极支持清溪申报国家4a级景区,组织举办市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等活动,切实提高市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在电视台播放旅游服务礼仪讲座等资料,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等,同时为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增光添彩。
3、请求上级牵头协调公路部门对区内乡村道路建设资助项目予以倾斜。请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对市区6路、9路车公交站牌统一名称,在可能的情况下增设旅游专线,形成市民休闲旅游的氛围。
4、健全景区管理机构,打破文化、旅游管理分离,景区、景点归属不一、条块分割的局面。请求市委、市政府及早对景区管理机构进行“三定”,支持景区立法或者制定景区管理条例。
总之,清溪景区管理中心毫不动摇的贯彻落实区工委、管委会的总体工作部署,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为提升清溪景区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清溪景区乡村生态旅游的大发展,大繁荣不断努力。
城管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04年及2005年工作思路
桓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4年是我县全面启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机制的开局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执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环境立市”战略,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求突破”为着眼点,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04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认真做好执法职能剥离,确保各项职能的顺利移交
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在桓台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府法发4号)的具体职能和《淄博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专门工作班子,与相关部门认真进行协调对接。经过协调,县政府于2月26日以桓政发(2004)49号文件印发了《桓台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严格按照省法制办的批复对相关部门的执法职能进行了剥离移交,从而确保了我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于3月1日正式启动。同时,结合我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正式启动,我局在中心大街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共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发放桓政发(2004)49号文件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8500余份,并通过广播、图文电视、展板、横幅和《淄博晚报》集中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新组织、新机制、新举措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充分调动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为我局今后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队伍建设,塑造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效率。为把我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团结、务实、廉洁、勤政”的领导集体,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一是抓学习。坚持领导班子周一学习制度,学“”重要思想,学专业知识,加强自身修养,通过学习提高了班子的政策水平、决策水平、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班子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二是抓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强化民主氛围,重大事项集中研究,集中决策,形成了团结进娶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三是抓勤政。制定了领导班子责任制度,执勤带班制度,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清楚,任务明确。无论是白天执勤,还是夜间巡逻,班子领导与队员同甘共苦,率先垂范,不搞特殊,树立了班子形象和威信,影响和带动了全体队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抓廉政。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队伍的灵魂,把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工作作为队伍的生命线,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出台了《执法人员守则》、《执法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执法人员办案“十不准”》等,班子领导以身作则,积极带领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切实把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全体队员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五是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任务,对中层岗位进行了竞岗,经过民主测评和演讲答辩,候选的十五名同志中有八名同志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通过这次竞岗,充分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为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矗
2、抓好执法队伍的。我们本着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执法队伍,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我局结合我县开展的机关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执法局“形象展示月”活动的意见,对机关进行了全面整顿:一是进行思想作风整顿。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了开展机关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集中学习,使全体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较好的树立了公仆意识和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增强了全体执法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二是进行纪律整顿。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政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利用职权索要财物和吃、拿、卡、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等方面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真正实现半军事化管理的目标。三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提高素质和业务素质。针对我们单位职责多、新人多
3、狠抓规章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保证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出台了《城管队员文明执法用语及忌语》、《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人员衣容风纪规定》,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并对着装、仪容、称呼和举止、风纪行为、违反规定的处罚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市局统一制发的标志及省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化、规范化的要求。同时将内部管理制度印制成册,逐个下发,做到人手一册,便于队员学习和提高执法质量。二是成立执法督察科,对城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文明执法及仪表、着装、举止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实行了每日督查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解决。从而为树立和保持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促进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三是全面规范执法程序。在使用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的基础上,从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到下达处罚决定、送达回执、采集证言笔录、建档立卷等各个执法环节,都由法制科及执法大队长严格把关,达到了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处罚适当,适用法律准确的目标。四是为进一步调动中队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局机关与大队,大队与各中队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城区道路整治目标责任书,从而明确了各中队的责、权、利,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同时,探讨并实行了“片线承包、集分结合、错时管理、协调监督”的工作模式,确保了全天候、无缝隙上路执勤。
(三)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开展马路摊点专项整治,改善城市容貌。结合“形象展示月”活动,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以治“乱”为突破口,重点对兴桓路等7条城区主要道路和803省道(转盘以南至张店交界处)城市出入口两侧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共计规范探头市场5处,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2500余处,清理店外摆摊设点306个,流动商贩860余个,清理乱写乱贴乱画18660余处,清理广告条幅20条,自行车乱停乱放760余处,取缔马路摊点400余处,取缔露天烧烤10余处,规范冰糕摊点30个,清理户外小广告80余块,拆除乱搭乱建55处,400余平方米,拆除残墙断壁880余米,拆除路障2处。二是清理占道经营,迁移中心大街夜市。为从根本上解决中心大街夜市“脏、乱、差”的问题,我局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于2月29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60余人对中心大街夜市进行了集中迁移。夜市迁移后,480余户长期占道的经营业户在温州小商品批发城规范经营。目前,夜市运营势态良好,共计新上小吃摊点32户,烧烤摊点26户,面食摊点40户,冷饮摊点16户,小百货摊点75户,服装摊点41户,鞋帽摊点45户。通过迁移治理中心大街夜市,广大市民普遍反映中心大街的道宽了、路畅了。三是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废弃线杆和原夜市设的照明设施与临时表箱、表盘进行了清理拆除,共清理拆除线杆120余根,照明设施与临时表箱、表盘200余处。
2、开展“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美化城市容貌。根据全市统一清理“白色污染”活动安排,我局按照分工要求,于3月13日组织1万余人重点对全县的“白色污染”进行了集中清理,共计捡拾乱丢、乱放的塑料包装袋近2吨。同时,安排专人对城区内的乱写乱画、乱停乱放和马路摊点进行了集中整治,共计清理乱写乱画1850余处,乱停乱放360余处,马路摊点110余处。
3、开展城市规划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年度执法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抓好城市规划执法为重点的专业执法大检查,于4月11日开始,组织60余人,出动车辆50余(台)次,重点对槐荫路两侧及城区其它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 进行了拆除。共拆除城区内乱搭乱建50余处,拆除面积7000余平方米。通过对城区乱搭乱建的拆除,切实改变了城区的市容面貌。同时,对城区和乡镇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摸底检查,共摸查建设项目52个,建设单位28个,建筑面积344039平方米。目前手续不全的建设单位,已全部补办完善了建设手续。
4、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提高管理城市的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的城市管理水平,2004年4月6日至9日我局一行12人赴江苏昆山等地区进行了参观学习,主要听取了昆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情况和经验介绍,参观了市容市貌,与昆山市执法局领导就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与探讨。通过参观学习,不仅使队员们看到了存在的差距,而且开阔了队员们思路,增长了队员们见识,提高了队员们依法管理城市的意识。同时,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借鉴昆山市等地区的一些先进经验,起草制定了《桓台县城市临街建筑物容貌管理试行办法》等七个试行办法及《桓台县城区广告宣传条幅管理办法》,并以县政府的文件进行了下发。
5、开展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抓住全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专项整治这一契机,划线规范车辆乱停乱放。按照与沿街各经营门店签订的《城区主次干道经营业户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及《关于禁止店外经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通告》的精神,进一步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制作、堆放物品、商品、乱设冰糕箱、烟摊、自行车维修点、摩托车、汽车维修点、洗车站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露天烧烤等店外经营活动进行了治理规范,要求各经营业户一律进店经营,严禁占用新建道路和人行道进行经营活动。并对城区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镇南大街、公安街、卫生街两侧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进行了划线定点停放。共签订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1000余份,下发各类通知3800余份,划停车线3万余米,800余处,划汽车停车场8个,清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580余处。并与交警大队联合开展了“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活动,决定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开展治理。至目前共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车辆280余辆。同时,加大了对乱停乱放的机动三轮车的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乱停乱放机动三轮车140余辆,通过全体执法队员的努力,城区乱停乱放问题得到了初步扼制。
6、认真处理投诉案件和政协提案。一是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接听市民投诉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宝贵意见,真诚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矗共计接受各类投诉350余起,现已全部办结,投诉处结率达100%。二是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共办结政协提案四起,政协委员全部满意,办结率为100%。
7、拆除大型户外广告,改善城市容貌。按照市政府27号令和县委、县政府《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对城区及803省道两侧影响市容的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我们把握一条原则,按照两个结合(即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按照文书通知与做工作相结合,自行拆除与强制拆除相结合),分阶段对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拆除。通过拆除,使我县城区容貌有了较大的改观。目前共拆除城区及803省道两侧大型户外广告牌32块。
8、拆墙透绿,增加绿量,打造绿色桓台。为了争创园林城市,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绿色、开放、现代化的新桓台,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拆除、统一建设、统一绿化的“四统一”原则,于9月14日开始对沿兴桓路、建设街、中心大街、公园路、镇南大街五条道路两侧单位实施拆墙透绿改造。目前拆墙透绿改造工作已完工,共计拆墙透绿单位32个,拆除围墙18432米,拆除附属设施8672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面积52300平方米。通过拆墙透绿,提高了城市绿量,进一步美化了我县的城区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9、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迎国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按照《桓台县迎国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24项综合整治任务进行了分工。其中安排一个中队负责城区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等道路两侧的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乱贴乱画、加工制作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以巩固前段的整治成果,防止违章现象回潮;安排一个中队协助果里镇对803省道进行综合整治,并继续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制度,加大对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车辆乱停乱放的查处力度;安排一个中队负责我局城区内的整治任务,并协助唐山镇对寿济路进行综合整治。共计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110余处,流动商贩220余个,清理乱堆乱放7处,清理图文广告8450余处,马路摊点80余处,取缔露天烧烤2处,刷新墙面7000余平方米,清理乱停乱放的铲车、吊车、挖掘机等特种车辆和货运车辆300余辆。同时,根据整治方案要求拆除了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建筑物。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城区内学生通道南侧、少海公园东侧;五里村内五里路西侧;东岳路以西、寿济路以东、唐索路南侧范围内的16户17处违法建筑物下达了《强制拆除通知书》17份。同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10月10日会同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土管局、县工商局、索镇镇建委等部门,组织了60余人及2台铲车,对以上范围内擅自建设的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截至目前,共拆除临时围墙65米;拆除违法临 时建筑7处,计860余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路段和部位的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还普遍存在。二是对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探讨不够,城市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机关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的标准、服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2005年工作思路
2005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为指针,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高素质城管执法队伍,是确保各项业务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方面。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城管队伍的理论政策水平,自觉将顾全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坚持星期五下午单位学习日制度,采取、写心得等方式,增强学习效果。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39号令和县政府49号文件的学习和运用,使全体执法队员尽快了解掌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内容,熟悉执法程序和规定,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
2、培训方面。以市政府39号令和县政府49号《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外出考察、请专家授课、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抓好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都能做到全面掌握,熟练应用,以确保执法队伍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3、言行、仪表方面。以《执法局工作人员守则》、《执法人员衣容风纪规定》、《执法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十不准”》、《文明用语及忌语》和《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实现制度管人,制度建队,实现规章制度的无缝隙管理,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化、规范化的要求,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4、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方面。一是进行思想整顿。继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和爱岗敬业的思想,使全体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树立公仆意识和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进行作风整顿。坚持从严治队,以人性化管理和良好的作风赢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把加强城市管理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发展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结合起来,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三是进行纪律整顿。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的和反腐败斗争教育,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活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政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利用职权索要财物和吃、拿、卡、要,严禁非公务活动饮酒等方面规范全体执法人员的行为,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有作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纪律严明”的铁军。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一要依法执法。要恪守《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坚决杜绝执法错位、空位、越位现象的发生。二要以点带面,全面履行各项执法职能。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要求,用全、用好人民赋予的各项执法权力。三要坚持四个“严肃”,即严肃执法态度、严肃调查取证、严肃文书使用、严肃处罚决定,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四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城管执法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处理情与法、权与利的关系。
2、文明执法,用心执法。一是在具体执法工作中要严格文明执法,处理违章事件时,要严格执法程序,先敬礼后执法,做到用语文明、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充分向社会展示城管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规范的执法形象;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公仆形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进取形象;纪律严明、一身正气的廉洁形象。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把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观念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自觉把执法的过程作为服务的过程,离开车子,放下架子,主动为执法相对人排忧解难,使经营业户消除抵触情绪,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3、建档立制,探索规律。一要加强。严格贯彻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罚没款管理,健全完善罚缴分离程序,确保各项罚没款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二要强化资产管理。进 一步明确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开展产权登记,及时正确核算资产增减变化,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各类资产安全完整。三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使档案管理工作符合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和执法工作效率。
积极探索城市管理规律,实施人性化管理。一是建立首次不罚制度(即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行政处罚;第三次,取消经营权或非机动车停放资格)。二是建立快速机动中队,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时段管控和随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处理上级交办事项。三是实行每日督查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解决。四是以责任制为核心,采取双向选择,定员、定岗、定路段、定目标、定奖惩的办法,按照局包大队,大队包中队,中队包执法队员的原则,实行道路承包制度,以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高效能、高水平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改善城市容貌,规范城市秩序
1、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标准,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未办理手续的户外广告依法予以拆除;已办理手续的,依照规划进一步进行规范。同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的“三统一”原则,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原则上1店只设1处牌(匾);彻底解决我县户外广告设置混乱、陈旧破损、档次较低的问题。
2、修车、洗车站点的规范管理。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修车、机动车清洗市场,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修车点进行划线管理;将主次干道两侧的洗车站点迁移至工业街专业洗车市场进行经营,彻底改善修车、洗车站点占用人行道等公共设施从事修车、洗车的活动。
3、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的管理。按照与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经营业户签订的《城区主次干道经营业户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内容和市政府27号令《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写乱挂规定》,继续以中心大街、兴桓路、建设街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对店外经营,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对已清理的道路巩固前段时期的清理成果,以防各种占道经营现象回潮,切实扭转多年来形成的习惯,改善城区市容面貌。
4、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建立专业执法中队,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以规划执法为龙头,不失时机地开展市政、园林绿化、环卫、噪音、粉尘方面的执法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不越位、不缺位、不掉位。
5、特种车辆、出租货车的管理。将解决803省道两侧和中心广场城标周围吊车、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特种车辆及出租货车乱停乱放作为当务之急,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停车场建设工作,使之形成市场,实施规模化经营运营。
6、与交通、交警协调联合执法。联合交通部门积极稳妥、有效地打击三轮车非法经营出租客运行为,进一步维护客运市场的经营秩序。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活动,重点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
7、由主干道建立规范达标工程向次干道延伸。按照重心下移的要求,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机制的问题,结合2004年综合整治的标准,将执法的末梢逐步向次干道延伸,进一步增强城管执法的服务意识,调动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