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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工作总结
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工商局关于今冬明春在全省开展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了以宣传法律法
规和查处农村消费品市场、农资市场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结合实际,做好集中行动的安排部署
我局根据《关于今冬明春在全省开展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及时印发给各分(县)局,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并召开了由各分(县)局市场分管领导、市管科负责人和市局市场处、消保处、巡查队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很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作为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市局在会上还就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从高度重视、扎实安排、重点突破、明确责任、加强督察五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分(县)局根据市局《实施方案》,从辖区监管实际出发,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市、分(县)局都相应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场监督管理处(科)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各分(县)局根据市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开展情况,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支持工商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农资市场安全和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利用各地召开两会的有利时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宣传;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咨询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维权法律法规和商品消费知识,引导和教育经营者提高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三是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合作,邀请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参与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进行广泛的宣传,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送入千家万户;四是利用12315维权网络和申诉举报电话方便、快捷的优势,把农资市场的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调处涉农纠纷,主动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912人(次),执法车辆2715台(次),深入到全市65个乡、镇,271个自然村,深入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92场(次),听取法律宣传和咨询16200多人次,发放《红盾护农送法下乡简明读本》15400册,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5580页(份)。受理解决消费者申诉3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
三、以三位一体模式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为使农资市场监管日常化、长效化,促进工商部门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管、物价、供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搞好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我局采取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模式,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一是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以市场巡查为主要手段,确定检查的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环节,采取六查六看的检查方式即:一查主体和经营范围,看有无证、照(包括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是否超经营范围;二查行为,看有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和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违章行为;三查标识,看有无假包装、假商标标识,有无批准文号、品种审定、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四查广告合同,看广告发布形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登记,合同形式、内容是否合法,有无欺诈;五查源头,看有无制假窝点;六查制度,看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是否落实。在市场巡查中全面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合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已经建立的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帐制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度,对农资经营单位购销活动实行合同管理,制订了《农药买卖合同》、《化肥买卖合同》、《种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向各农资经营单位强制推行。对农资市场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与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农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根据辖区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结合经营户口建立农资专项整治档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查处取缔无照农资经
第二篇: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县工商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开展红盾护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8xxxx,占案件总数的30,罚没2xxxx元,查获、没收劣质化肥28吨,假冒复合肥7吨,劣质农膜280公斤,假冒农药46箱。目前,我县农资经营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我局红盾护农行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农民的肯定,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支持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县小康杯竞赛上获得优质服务金杯,这是我县表彰行政执法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最高荣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管股、消保股、经检队、注册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其他党组成员分片包所,督促检查;各工商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我局规定,凡是涉及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亲自督办;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建立了局所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由经检队分片包所,具体指导、协助工商所办案;与工商所联合办案。各工商所互通农资质量信息,互相支援,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利用了执法资源,保证了农资案件及时发现,快查快结。
二、强化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共悬挂横幅14xxxx条,张贴标语850条、印制了450xxxx份化肥农药简易鉴别方法宣传单,在农村发放、张贴;把有关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农资鉴别的知识制成版面,悬挂在农资经营户的营业场所。
二是与新闻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盾护农的影响。先后与县电视台、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红盾护农的专题片,在全县、全市播放后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4xxxx篇。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编印了简明易懂、顺口实用农资识假七字歌发放到农民手中;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xxxx期,参加的农民近万人,受到了农民和乡镇政府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我局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等。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管巡查中做到责任到人,每两天巡查一次,巡查记录登记在经济户口上,详细掌握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
我局还实行了假劣农资召回制度,规定在查处农资案件时,首先考虑召回流入市场的假劣农资,防止坑农事件的发生。在查处一个供销社销售伪劣化肥案件中,我局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先责令这个供销社追回所出售的伪劣复合肥,赔偿农民损失,为2xxxx农民挽回损失xxxx多元。之后才进行了处罚。为此,先后有三批农民敲锣打鼓给我局送锦旗,表示感谢。
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等,并要求经营者将承诺书张贴在自己门店前,让社会进行监督;推行了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规范销售行为。
为推动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局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市场监督。在全县聘请农资监督员9xxxx,这些监督员主要是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农业技术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和农资用量大户,通过他们了解群众在使用农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方面对红盾护农的建议
和意见,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
象。
四、构建维权网络,全力打假维权
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我局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全县22xxxx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县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
今年5月,王洛镇农民闫某通过12315投诉电话反映说,他和其他三户农民的1xxxx亩小麦因为施用了一种化肥导致麦苗枯黄、减产。但经销商却百般推诿、不想赔偿。我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指派消保股长和监管股长两人亲自会同王洛工商所调查处理,并请农业专家进行鉴定。经销商这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在工商人员的主持下与闫某等达成协议,赔偿闫某等200xxxx元。
在处理投诉中,我局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是否取得成效的第一标准。麦岭工商所在处理一农民投诉的化肥质量纠纷中,已确定该批化肥属合格产品的情况下,为使这位农民满意,工商所长请来县农业局的农技师三次来这位农民的豆地,现场为他讲解庄稼的致病原因,讲得刘某心服口服。他说,你们工商所为我这一亩地可真没少操心啊!
完善的维权网络,强大的执法力量,保证了农资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我局连续查获多起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良好的重大违法案件。
今年6月,我局连续在十里铺乡两个化肥销售点查获假冒撒可富复合肥5吨,案值1300xxxx元。因这种复合肥在我县销售量大,信誉良好,深受农民欢迎。出现假冒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县电视台发布了召回公告,并部署各工商所深入各村进行走访调查,以防假冒化肥被施用到农田中,给农民造成损失(请您继续关注工作总结之家:)。一周内,卖出的化肥全部被收回,这些做法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局又顺藤摸瓜,查获了含量几乎为零的假冒硫酸钾复合复合肥2吨。
8月,北环路工商所得到群众举报,一举查获不合格尿素10吨,经销商却狡辩说他销售的不是尿素而是硫氮肥,因为包装袋上虽有醒目的尿素字样,但用浅色小字标注了硫氮肥。针对经销商的辩解,工商人员深入村庄,请农民当场辩认包装,农民都说这只能当做尿素购买而不会认为是硫氮肥。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经销商不得不承认了他经销不合格化肥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我局红盾护农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同时,也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和在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红盾护农成为工商工作的一个闪光点。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红盾护农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法,为三农发展尽心尽力,再立新功。
第三篇: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服务三农大发展
县工商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开展红盾护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
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85起,占案件总数的30,罚没24万元,查获、没收劣质化肥28吨,假冒复合肥7吨,劣质农膜280公斤,假冒农药46箱。目前,我县农资经营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我局红盾护农行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农民的肯定,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支持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县小康杯竞赛上获得优质服务金杯,这是县表彰行政执法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最高荣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管股、消保股、经检队、注册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其他党组成员分片包所,督促检查;各工商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我局规定,凡是涉及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亲自督办;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建立了局所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由经检队分片包所,具体指导、协助工商所办案;与工商所联合办案。各工商所互通农资质量信息,互相支援,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利用了执法资源,保证了农资案件及时发现,快查快结。
二、加强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共悬挂横幅140多条,张贴标语850条、印制了4500多份化肥农药简易鉴别方法宣传单,在农村发放、张贴;把有关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农资鉴别的知识制成版面,悬挂在农资经营户的营业场所。
二是与新闻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盾护农的影响。先后与县电视台、许昌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红盾护农的专题片,在全县、全市播放后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40多篇。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编印了简明易懂、顺口实用农资识假七字歌发放到农民手中;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参加的农民近万人,受到了农民和乡镇政府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我局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假劣农资召回制度等。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管巡查中做到责任到人,每两天巡查一次,巡查记录登记在经济户口上,详细掌握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
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等,并要求经营者将承诺书张贴在自己门店前,让社会进行监督;推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规范销售行为。
为推动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扩大红盾护农行动的影响,我局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市场监督。在全县聘请农资监督员90名,这些监督员主要是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农业技术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和农资用量大户,通过他们了解群众在使用农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方面对红盾护农的建议和意见,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构建维权网络,全力打假维权
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我局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全县220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
第四篇:红盾护农20xx总结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农资市场专项行动
总结
州局整规组:
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产品,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和州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部署,我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县实际,汇报如下:
一、提高了认识,强化了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及时成立了以****为组长,以***为副组长,以各股、所、室、队为成员的红盾护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立加强了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更新了发展观念、监管理念、执法理念、维权理念,落实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为顺利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
我局特别是基层各工商围绕强农惠农行动,紧密结合我
县实际情况和农时特点,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作为检查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我县农资消费安全。
三、着力规范,努力完善了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在农资经营者中全面建立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努力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监管。截止目前,我局在去年的基础上,又与7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二是对我县1户种子经营户的5个品种的玉米种子进行了备案登记。三是建积极实施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制度,引导农资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确保农资消费安全;四是把农资市场作为开展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进一步加快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
四、加大巡查,扎实开展了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
今年,为着力开展检查和巡查工作,我局已抽调执法人员39人次,车辆7台次,检查经营户53户次,重点加强了对各区乡的专项检查力度。同时,配合各类综合执法行动,加大了农资经营户的重点巡查,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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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服务“三农”大发展
县工商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开展“红盾护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85起,占案件总数的30%,罚没24万元,查获、没收劣质化肥28吨,假冒复合肥7吨,劣质农膜280公斤,假冒农药46箱。目前,我县农资经营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我局“红盾护农”行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农民的肯定,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支持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县“小康杯”竞赛上获得“优质服务金杯”,这是县表彰行政执法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最高荣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管股、消保股、经检队、注册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其他党组成员分片包所,督促检查;各工商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我局规定,凡是涉及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亲自督办;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建立了局所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由经检队分片包所,具体指导、协助工商所办案;与工商所联合办案。各工商所互通农资质量信息,互相支援,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利用了执法资源,保证了农资案件及时发现,快查快结。
二、加强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共悬挂横幅140多条,张贴标语850条、印制了4500多份化肥农药简易鉴别方法宣传单,在农村发放、张贴;把有关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农资鉴别的知识制成版面,悬挂在农资经营户的营业场所。
二是与新闻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盾护农”的影响。先后与县电视台、许昌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红盾护农”的专题片,在全县、全市播放后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40多篇。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编印了简明易懂、顺口实用“农资识假七字歌”发放到农民手中;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参加的农民近万人,受到了农民和乡镇政府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我局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假劣农资召回制度等。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管巡查中做到责任到人,每两天巡查一次,巡查记录登记在“经济户口”上,详细掌握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
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等,并要求经营者将承诺书张贴在自己门店前,让社会进行监督;推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规范销售行为。
为推动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扩大“红盾护农”行动的影响,我局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市场监督。在全县聘请农资监督员90名,这些监督员主要是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农业技术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和农资用量大户,通过他们了解群众在使用农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方面对“红盾护农”的建议和意见,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构建维权网络,全力打假维权
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我局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全县220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县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
完善的维权网络,强大的执法力量,保证了农资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我局连续查获了多起社会影响大、社会反映良好的重大违法案件。
今年6月,我局连续在十里铺乡两个化肥销售点查获假冒“撒可富”复合肥5吨,案值13000多元。
我局“红盾护农”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同时,也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和在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红盾护农”成为工商工作的一个闪光点。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红盾护农”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法,为“三农”发展尽心尽力,再立新功。
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服务“三农”大发展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县工商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开展“红盾护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85起,占案件总数的30,罚没24万元,查获、没收劣质化肥28吨,假冒复合肥7吨,劣质农膜280公斤,假冒农药46箱。目前,我县农资经营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我局“红盾护农”行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农民的肯定,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支持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县“小康杯”竞赛上获得“优质服务金杯”,这是我县表彰行政执法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最高荣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管股、消保股、经检队、注册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其他党组成员分片包所,督促检查;各工商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我局规定,凡是涉及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亲自督办;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建立了局所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由经检队分片包所,具体指导、协助工商所办案;与工商所联合办案。各工商所互通农资质量信息,互相支援,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利用了执法资源,保证了农资案件及时发现,快查快结。
二、强化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共悬挂横幅140多条,张贴标语850条、印制了4500多份化肥农药简易鉴别方法宣传单,在农村发放、张贴;把有关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农资鉴别的知识制成版面,悬挂在农资经营户的营业场所。
二是与新闻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盾护农”的影响。先后与县电视台、许昌市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红盾护农”的专题片,在全县、全市播放后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40多篇。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编印了简明易懂、顺口实用“农资识假七字歌”发放到农民手中;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参加的农民近万人,受到了农民和乡镇政府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我局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等。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管巡查中做到责任到人,每两天巡查一次,巡查记录登记在“经济户口”上,详细掌握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
我局还实行了假劣农资召回制度,规定在查处农资案件时,首先考虑召回流入市场的假劣农资,防止坑农事件的发生。在查处一个供销社销售伪劣化肥案件中,我局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先责令这个供销社追回所出售的伪劣复合肥,赔偿农民损失,为25户农民挽回损失1万多元。之后才进行了处罚。为此,先后有三批农民敲锣打鼓给我局送锦旗,表示感谢。
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等,并要求经营者将承诺书张贴在自己门店前,让社会进行监督;推行了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规范销售行为。
为推动“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局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市场监督。在全县聘请农资监督员90名,这些监督员主要是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农业技术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和农资用量大户,通过他们了解群众在使用农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方面对“红盾护农”的建议和
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第2页
意见,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四、构建维权网络,全力打假维权
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我局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全县220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县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
今年5月,王洛镇农民闫某通过12315投诉电话反映说,他和其他三户农民的10多亩小麦因为施用了一种化肥导致麦苗枯黄、减产。但经销商却百般推诿、不想赔偿。我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指派消保股长和监管股长两人亲自会同王洛工商所调查处理,并请农业专家进行鉴定。经销商这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在工商人员的主持下与闫某等达成协议,赔偿闫某等20xx多元。
在处理投诉中,我局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是否取得成效的第一标准。麦岭工商所在处理一农民投诉的化肥质量纠纷中,已确定该批化肥属合格产品的情况下,为使这位农民满意,工商所长请来县农业局的农技师三次来这位农民的豆地,现场为他讲解庄稼的致病原因,讲得刘某心服口服。他说,你们工商所为我这一亩地可真没少操心啊!
完善的维权网络,强大的执法力量,保证了农资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我局连续查获多起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良好的重大违法案件。
今年6月,我局连续在十里铺乡两个化肥销售点查获假冒“撒可富”复合肥5吨,案值13000多元。因这种复合肥在我县销售量大,信誉良好,深受农民欢迎。出现假冒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县电视台发布了召回公告,并部署各工商所深入各村进行走访调查,以防假冒化肥被施用到农田中,给农民造成损失。一周内,卖出的化肥全部被收回,这些做法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局又顺藤摸瓜,查获了含量几乎为零的假冒硫酸钾复合复合肥2吨。
8月,北环路工商所得到群众举报,一举查获不合格尿素10吨,经销商却狡辩说他销售的不是尿素而是硫氮肥,因为包装袋上虽有醒目的“尿素”字样,但用浅色小字标注了“硫氮肥”。针对经销商的辩解,工商人员深入村庄,请农民当场辩认包装,农民都说这只能当做尿素购买而不会认为是硫氮肥。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经销商不得不承认了他经销不合格化肥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我局“红盾护农”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同时,也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和在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红盾护农”成为工商工作的一个闪光点。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红盾护农”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法,为“三农”发展尽心尽力,再立新功。
二○○五年十二月
2020年工商局2020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针对春耕、秋播生产时节,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xx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违法行为。___工商分局在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过程中,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载止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123次,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现将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___工商分局在接到市局关于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的工作按排后,立即召开分局办公会议,针对我局此次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执法检查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并积极地开展好检查和宣传工作,同时成立了以赵伟局长为组长,高健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场巡查(督查)大队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步骤。
二、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在开展此项活动时,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活动,已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9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截止目前为止,时值春耕生产在即,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xx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在此项工作开展中,我局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8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生产单位3家,批发经营企业98家,个体及代销网点156个,检查了25个商标38个品牌的肥料3860余吨,抽检肥料185组,送检99组,经法定机构检测为不合格47组;查扣没有标明保质期的农药156瓶;查处了7个品牌稻种外包装上有违法行为,其中4个品牌的包装上未标明审定编号,1个品牌是未审先推,1个品种的审定时间和生产时间不符,另处两个属种子标签与实际不符。截止目前为止,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通过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不法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件
关于一经营的农药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1
20xx年5月31日,当事人以65元/件的价格从滁洲市北关一经营户处购进由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日牌钻心虫一扫光农药7件(每件40瓶),并以2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农药标签标注的防止对象为“对水稻钻心虫,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有特效,对稻飞虱、藓马、稻苞虫、叶蝉效果显著。并且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时也按照该产品说明向农户介绍使用范围。经我局网上查询,该公司生产的钻心虫一扫光农药的农药登记证ls20xx1475号准许使用的作物为十字花科蔬菜,防止对象为蚜虫。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我局责令停止其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经济处罚3000元。
关于一经营户销售的种子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
及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2
案件来源:
20xx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滁州市一经营户经营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经我局上网查询,该生产许可证准许生产的品种为“汕优084”,当事人涉嫌销售种子的标签标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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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20xx年2月6日,当事人以14元/斤的价格购进由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杂交水稻种1800斤,以13元/斤的价格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3000斤,并以相同的价格销售至___区各乡镇,其共计“喜多收一号”874斤,“特优608”840斤,其销售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标签标注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经我局在网上查询及到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尚未经过农作物品种审定,标注的(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生产许可证是该公司冒用他人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同时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情况下,以散发宣传单的方式对其销售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的特性、产量等进行虚假宣传。其散发的宣传单内容为“由我公司自育恢复系禾恢608与龙特浦a配组而成的中早熟新组合,全生育期135天比汕优63早熟5—7天,株高112厘米,茎杆粗壮,生长清秀,熟相好,适应性强,穗大粒多,平均每穗182粒,千粒重29克,20xx、20xx年连续两年示范,该组合表现早熟、高产、耐高温,高抗白叶枯病,其丰产性,适应性及综合性状达国内育成的早熟组合先进水平,一般亩产650公斤左右,具有700公斤以上的潜力。”经我局调查,该宣传单内容系该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公司自己编写而成,没有法定的审定数据。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已散发出该宣传单70张。
案件结果:
当事人销售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违法了《种子法》和《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行为,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000元。
四、我局在执法行动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法;二是协调作战;三是加强宣传;四是建立农资关口前移动态临管;五是实施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1、在严格执法中,我局本着对广大农民负责的精态度,切实抓好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统一行动,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经营户采取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做到有假必打、违法必查,确保我局辖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2、在协调作战中,我局采取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方式,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地毯式地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强化了执法检查的力度,确保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3、在加强宣传中,我局邀请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执法活动后,我局已将检查情况递交滁州日报社予以公布,以及滁州电视台记者到检查现场进行采访。同时发放农资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到较好的效果。
4、农资经营户档案全面实行动态监管
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采取一户一档,是一个动态管理系统,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农资经营户的概况,主要是店容店貌和经营农资商品的图片资料;二是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登记情况,反映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三是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主体资格资料和农资商品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及商(产)品质量证明资料两个方面;四是市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市场巡查、商品抽样检测、案件查处和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管理四个方面;五是对其它行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315投诉四个方面;六是农资经营户的信用信息资料,包括经营户的十星评定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两个方面。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因此,我们把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做成活页形式,随时增加监管内容,做到入关后的动态实时跟踪监管。
5、重要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农资商品是构成农资市场的细胞,健康的细胞才能构造一个健康的身体,同样,合格的农资商品才能构造健康的农资市场。因此,___分局在把好农资商品准入关,实现农资商品监管关口前移中,建立“三一二二”管理体系,就是实行“三簿、一卡、两查、两帐”制度。“三簿”即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农资商品购进登记簿和销售登记簿,工商所建立农资商品备案登记簿;“一卡”即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农资商品时,必须出具由___工商分局监制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与商品一起交给消费者。“两查”即农资经营户在每次购进农资商品时,必须查验两个主体:一是索取供货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查验供货单位主体;二是索取商品质量证明,查验商品质量合格主体。根据每次商品和供货单位的不同,我们要求经营户对非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经营许可证;3、品种推广证;4、检验检疫报告,三杂种子还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3、品种推广证;4产品认证证书;5、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合同;6、产品登记证;7、检验检疫报告;8、品种审定证或审定公告,索取的证件均为复印件。
“两帐”,就是将索取的销售发票或能够证明商品来源的合法凭证、证件名称和票据号码如实登记在农资商品购进台帐,并将索取的资料提供一份给当地工商所备案,工商所及时登记商品备案台帐,做到农资经营户购进台帐上登记的购进时间、品种、数量、品牌、供货单位及索取的资料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一致,并将有关资料归入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对索证不全或不到工商所备案的经营户,我们采取零距离监管,对每个批次的商品都进行抽样检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农资商品的质量。在销售时,农资经营户必须将每笔销售都记入销售台帐,并出具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监督卡的累计数量和台帐的累计数量要相等。最终,三簿一卡达到三统一:购进总量与库存和销售台帐之和相统一,并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统一,销售台帐数量与监督卡数量相统一。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由于我局对检查重视程度较高,执法检查力度到位,严防重打,有效地净化我局辖区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农资市场营造成“销售无假货,产品无劣质,农民无怨言,政府有好评”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农资市场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农资经营主体的竞争力,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必须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思想和行为。今后的工作中___区分局将针对农资市场实际,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为我们在农资市场实行长效监管提供法规、制度的保证。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一些不法分子,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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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20xx年2月6日,当事人以14元/斤的价格购进由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杂交水稻种1800斤,以13元/斤的价格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3000斤,并以相同的价格销售至___区各乡镇,其共计“喜多收一号”874斤,“特优608”840斤,其销售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标签标注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经我局在网上查询及到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尚未经过农作物品种审定,标注的(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生产许可证是该公司冒用他人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同时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情况下,以散发宣传单的方式对其销售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的特性、产量等进行虚假宣传。其散发的宣传单内容为“由我公司自育恢复系禾恢608与龙特浦a配组而成的中早熟新组合,全生育期135天比汕优63早熟5—7天,株高112厘米,茎杆粗壮,生长清秀,熟相好,适应性强,穗大粒多,平均每穗182粒,千粒重29克,20xx、20xx年连续两年示范,该组合表现早熟、高产、耐高温,高抗白叶枯病,其丰产性,适应性及综合性状达国内育成的早熟组合先进水平,一般亩产650公斤左右,具有700公斤以上的潜力。”经我局调查,该宣传单内容系该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公司自己编写而成,没有法定的审定数据。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已散发出该宣传单70张。
案件结果:
当事人销售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违法了《种子法》和《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行为,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000元。
四、我局在执法行动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法;二是协调作战;三是加强宣传;四是建立农资关口前移动态临管;五是实施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1、在严格执法中,我局本着对广大农民负责的精态度,切实抓好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统一行动,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经营户采取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做到有假必打、违法必查,确保我局辖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2、在协调作战中,我局采取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方式,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地毯式地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强化了执法检查的力度,确保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3、在加强宣传中,我局邀请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执法活动后,我局已将检查情况递交滁州日报社予以公布,以及滁州电视台记者到检查现场进行采访。同时发放农资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到较好的效果。
4、农资经营户档案全面实行动态监管
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采取一户一档,是一个动态管理系统,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农资经营户的概况,主要是店容店貌和经营农资商品的图片资料;二是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登记情况,反映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三是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主体资格资料和农资商品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及商(产)品质量证明资料两个方面;四是市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市场巡查、商品抽样检测、案件查处和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管理四个方面;五是对其它行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315投诉四个方面;六是农资经营户的信用信息资料,包括经营户的十星评定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两个方面。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因此,我们把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做成活页形式,随时增加监管内容,做到入关后的动态实时跟踪监管。
5、重要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农资商品是构成农资市场的细胞,健康的细胞才能构造一个健康的身体,同样,合格的农资商品才能构造健康的农资市场。因此,___分局在把好农资商品准入关,实现农资商品监管关口前移中,建立“三一二二”管理体系,就是实行“三簿、一卡、两查、两帐”制度。“三簿”即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农资商品购进登记簿和销售登记簿,工商所建立农资商品备案登记簿;“一卡”即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农资商品时,必须出具由___工商分局监制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与商品一起交给消费者。“两查”即农资经营户在每次购进农资商品时,必须查验两个主体:一是索取供货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查验供货单位主体;二是索取商品质量证明,查验商品质量合格主体。根据每次商品和供货单位的不同,我们要求经营户对非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经营许可证;3、品种推广证;4、检验检疫报告,三杂种子还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3、品种推广证;4产品认证证书;5、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合同;6、产品登记证;7、检验检疫报告;8、品种审定证或审定公告,索取的证件均为复印件。
“两帐”,就是将索取的销售发票或能够证明商品来源的合法凭证、证件名称和票据号码如实登记在农资商品购进台帐,并将索取的资料提供一份给当地工商所备案,工商所及时登记商品备案台帐,做到农资经营户购进台帐上登记的购进时间、品种、数量、品牌、供货单位及索取的资料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一致,并将有关资料归入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对索证不全或不到工商所备案的经营户,我们采取零距离监管,对每个批次的商品都进行抽样检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农资商品的质量。在销售时,农资经营户必须将每笔销售都记入销售台帐,并出具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监督卡的累计数量和台帐的累计数量要相等。最终,三簿一卡达到三统一:购进总量与库存和销售台帐之和相统一,并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统一,销售台帐数量与监督卡数量相统一。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由于我局对检查重视程度较高,执法检查力度到位,严防重打,有效地净化我局辖区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农资市场营造成“销售无假货,产品无劣质,农民无怨言,政府有好评”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农资市场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农资经营主体的竞争力,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必须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思想和行为。今后的工作中___区分局将针对农资市场实际,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为我们在农资市场实行长效监管提供法规、制度的保证。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一些不法分子,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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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2020上半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上半年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开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局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深刻领会周伯华局长创新红盾护农机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更新监管理念、更新执法理念、更新维权理念,切实增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针对今年旱情严重,农业生产面临严峻的考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总局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精神,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及各工商分局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公平交易股牵头、相关股室基础工商分局所共同组织实施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并下发了《怒江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护农工作方案》,方案按照各职能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把红盾护农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形成了各司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至6月10日,我局基层工商分局所签订《农资监管责任书》5份,基层工商分局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销售责任书88份,确保了农资市场监管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完善监管制度
(一)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
结合红盾护农工作,我局在3月25日和4月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了二次全面清理,并结合企业年检,对农资生产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检查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逐户登记造册,重新完善经济户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取缔无证照经营农资及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认真做好种子留样备查工作,保证春耕生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强化种子质量监管,确保广大农民购买到放心种子。县工商局针对种子销售周期短、季节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2月2日至2月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进行了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种子的6户种子经营户所销售的31个品牌的玉米种和18个品牌的稻谷种共计49个品牌的种子进行留样备查,并要求经营户完善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此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4人,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0户。局领导指出,在下一步的红盾护农工作中,继续加大治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和农资质量监控能力。结合消费与服务主题,抓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农资市场监管,认真监督农资经营者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同时严格按照两公示的要求,在各工商分局(所)门口、乡(镇)政府门口、农资经营场所、市场及人员密集地粘贴公示,进行农资信息经营户信息公示和怒江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的工作职责,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针对农资商品市场监管责任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业务知识不熟,对农资监管执行力度不够,导致辖区内农资经营户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我局与农资监管责任人员补签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工商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监督农资经营者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合格一户,验收一户。三是针对进货查验义务不规范、台帐不规范、资料保管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的
经营户处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导致天天查天天错的情况,我局结合工实际,及时制定了《农资预警通知书》,对经营户在经营中制度不完善的,要求各经营户限期整改,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四、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严历打击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立足职能,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根据怒工商明电[]8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于4月5日至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户销售的肥料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统计上报,我县辖区内共有21个品种的化肥销售。州局要求对其中的天府牌尿素等10个品种进行了抽样送检,(未抽样的部分质监部门已抽检)经检测,辖区内有天府牌一个品牌的化肥不合格,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化肥采取了扣留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进行立案查处,经过调查取证后,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4936元;没收违法所360元,没收不合格化肥的行政处罚。在查处该案的同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到辖区内各工商分局所,要求对所有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严防该批次的化肥流通入我县农资市场,给广大农民朋友造成损害,通过检查,对在经营中未按要求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的农资经营户依据《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取缔无照经营化肥的经营行为4户,查处未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帐及未索取检验报告的农资经营户26户,超经营范围销售化肥的1户,销售不合格化肥的经营户1户,32件案件案值4.2万元。罚没款计1.83万元。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的打击了经营户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有效的杜绝了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场。提高了农资经营户的责任意识。 四、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对农资市场监管力量不足、制度落实欠佳等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州局的要求,于4月5日至4月45日,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的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等农资商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经营户有无营业证照、超范围和无证生产经营,建立农资进销台帐,查标签、标识规范不规范,农资广告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
在加大整治检查力度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和引导农民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不断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为切实做好红盾护农作,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做好红盾护农的宣传工作,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印发了各种印刷品1000余份,对农民宣传了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1至6月。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9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412户/次。在怒江报上发表我局开展红盾护农工作开展情况报道3篇。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公布,并于11月1日起施行。我局以泸工商发()8号文件转发,要求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办法》,建立有关农资监管制度,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五、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截至目前,辖区内农资经营户88中,从事化肥的经营户71从事种子的经营户8户;从事农机具的经营户9户。根据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农资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在工作中注重把集中巡查整治与日常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帮助农资经营户认真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督促经营户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努力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六、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
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月14日,县上江乡蔬菜协会到上江工商所投诉称番茄种子出了问题,100亩番茄在挂果期间炸果,种植番茄的农户深受损失,要求种子经销商每亩赔偿给番茄种植户4000元的损失费,请求上江工商所帮助解决。上江工商所及时受理了投诉。由于经销商是保山人,要调解就必须到保山,为了保护好农民的利益,上江工商所执法人员于4月15日至4月16日到保山找到了种子经销商,召集投诉和被投诉方进行调解。在上江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三次耐心调解下,双方互相让步,最后达成协议,于5月19日在保山签订协议书,由种子经销商无偿提供给上江蔬菜协会番茄种子120亩(240袋,每袋180元),为上江蔬菜协会挽回经济损失价值43200元。
七、急农民之所急,开展多种渠道保春耕,云南省发生了百年一遇的干旱,县也遭遇了严重的旱灾,上江乡的甘蔗、香料烟大量减产,其它农作物也有不同程度上减产,严重影响了农户收入,给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无法进行春耕生产。上江工商所工作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就如何帮农成了工作人员的心头事。通过调查了解,有些农户,由于底子薄,再加之今年旱灾,收入减少,无资金购买春耕所必需的农资。掌握情况后,上江工商所根据上江乡经营农资户的经营状况,认为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雄厚,且农资产品质量过硬。工作人员立即找到县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王怒昆商谈。为了保证受旱灾的农民,在无资金购买春耕所必需的农资特殊情况下,确保受旱灾的农民正常进行春耕生产。一是由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按市场零售价赊销农资给农户,解决受灾农户的燃眉之急,待秋收后农户再付款给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二是在农户中推选有一定能力和信任的人员与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怒昆签单。王怒昆表示:为了解决受灾农民的燃眉之急,确保农民增收,同意赊销。1月至4月18日止,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共赊销给农户的化肥,3个品种,218吨,价值达259107元,解决了268户受灾农民的燃眉之急,保证了受灾农民春耕生产,受灾农户含着泪水,纷纷感谢上江工商所。当地党委、政府得知此情况后,对上江工商所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