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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0

时间过得真快呀,旧的一年的大门即将关闭。我们需要用年终工作总结和过去一年友好告别。写好年终工作总结能够更好地面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您是不是不太清楚的年终工作报告的写作要点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间有一条规律:计划——实践——总结——再计划——再实践——再总结。以下是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帮助到您。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效能、抓重点解难题、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保稳定的思路,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济宁监狱全力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建设,深入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监狱指挥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罪犯考核方式进行重新修改和规定。已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和监外执行案件全部符合规定。推动网络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平台办理。扎实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学儒育新明礼年”活动,规范罪犯教育日制度,强化罪犯个别矫正工作,提高了教育转化率,实现了监狱监管的安全和生产的平稳运行。积极稳妥开展监狱退危工作。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目前成立了济宁监狱退危工作领导小组和6各专项组,明确了责任分工,退危工作稳步进行。市强制戒毒所集中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大心理咨询工作力度,配齐心理咨询师,发挥孔孟之乡的地缘优势,开辟孔子学堂,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教育感化戒毒人员,提高了教育矫治效果,推动解决市强解所迁建项目,新建选址已经确定,多次争取市领导支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已完成测绘,正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整体设计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科学制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20)》《济宁市20xx—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召开高规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行动,“七五”普法开局良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依托阵地、活动、品牌“三位一体”格局,建设济宁特色法治文化。加大对各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督导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加快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协调,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部署开展全市第三批“两个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扩*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和影响。坚持以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命名了“全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1个,开展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组织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的专项审计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服务窗口的提档升级。认真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取消事项范围,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运用网络平台等新兴传播工具解疑释惑。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标准化规章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引入同行评估制度,打造济宁法律援助“真情服务、应援尽援”服务品牌,指导全市建立乡镇工作站和村居联络员数据库,各司法所站点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上墙。调整充实市高新区法院等站点,综合利用便民窗口、12348热线、服务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亲民便民。为特殊困难群体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利用电视、新媒体宣传力量,通过开辟宣传阵地、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至11月1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6529件。结案5535件,市直办结案件1397件,接受群众电话和来访法律咨询33065件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做好前期准备,集中安排部署。赴聊城、济南,江苏省徐州和无锡考察学习,与省厅进行工作对接,就实体平台建设到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就网络、热线平台建设与软件公司、电信运行商及相关部门论证座谈。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平台配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建设计划、建设标准。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l6〕43号),召开高规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领导机制,纳入整体规划。市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汇报,明确全市各级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调度和推进工作。市司法局组成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建设办公室,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服务平台的运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司发〔2016〕7号),把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盘。各县市区根据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出台文件,提供财政保障,各项工作正全面铺开。

(五)基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司法所“联创”活动。截止到11月份,指导67个司法所实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750余个。推进“济宁智慧民调”管理系统建设,评选“济宁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市村居完成率达到63.7%。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市物业纠纷调委会筹建工作。截止到11月份,调解矛盾纠纷16425件,达成协议16296,履行16223件,履行率99.55%。承担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教材《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编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双抓双促”活动,进行脱漏管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化联合检察制度,邹城市、微山县以及127个司法所实现了“零纠违”。开展“联合帮扶促回归”活动,制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核办法,建立月督导、季通报制度,与公安局户政处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对接机制,推行汶上县心理学会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截止到11月份,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目前,全市村居法治村主任或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六)法律服务工作转型优化。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深入开展“三牵手三促进”活动,继续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我市律师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政法机关律师法律咨询团,大力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红黑榜”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奖惩信息。加强对投诉律师所、个人所的检查督导,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约谈制度。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严肃投诉查处。组织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7项,配合省厅、司法部司鉴所对3家鉴定机构物证鉴定项目开展能力验证现场测评,指导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国家认可委认证认可评审。截止到11月份,共办理鉴定案件10414件,其中办理鉴定援助、调解、减免等便民惠民鉴定案件520余件。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评议活动20余人次。公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累计拓展农村产权流转、金融赋强、预约协议等多项新业务,截至11月中旬,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万余件。

二、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谋划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从严要求作为干部管理新常态。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出台《济宁市司法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举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业务能力、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培训班,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13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司法厅表彰,11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人物并记个人二等功。

(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印发《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要点》,制定《2016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修改完善《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大力度强化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党建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局属24个需要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对局属77个支部、1089名党员建立党费补缴台账,积极推进党费核查补缴工作,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帮助邹城市独山村525户群众解决道路硬化绿化、路灯建设等实际问题,开展了核桃树种植培训、民主理财等多项活动,受到各方好评。组织党员干部到联建村体察民情,定期走访联系户,确保党员干部走访全覆盖。

(三)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司法所空余编制使用,先后到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招录公务员33名,有效缓解了干警队伍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断档脱节现象,空余政法专项编制减少到26名,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局牌子。精心组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济宁考区工作,2048人报名考试,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周密实施,圆满完成各项考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基本明确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加强信访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积极做好督察、警衔警务、职称评审和工资管理工作,激发了队伍活力。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和系统内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老干部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加强投入、强化应用,OA办公系统投入使用,非涉密公文办理实现网上操作,新版网站上线运行。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稳步开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局党委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部署安排迅速。市委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4月29日,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二是推进措施扎实。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配档表,为机关每名党员配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等学习资料,对指定篇目进行了认真学习,成立“两学一做”协调小组,认真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开展学习教育。三是教育主体突出。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示范带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系统研读,认真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在所在支部为全体党员上了党课,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起到了学习带头作用。组织慰问困难党员27人次,集体学习24次。四是问题导向明确。局班子成员在聚焦主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研讨交流的同时,查摆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市委督导组两次对我局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均给予较好评价。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调整充实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局党委会都把研究党风廉政作为首个议题,在已经召开的21次党委会议中,有18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内容,统一研究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参加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局党委书记获得99.53分好成绩。针对委员们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建议,党委会认真对待,研究制定了20多项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整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下发“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基层单位和牵头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序分解,有据考核,有效落实。健全完善了考核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两个责任”清单,针对每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与司法行政业务同考核、同评价,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没有认真履职尽责的干部追责问责,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狠抓廉政学习教育。把廉政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组织学习上级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知识。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县处级、乡科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参加“全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聘请党校教授作“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专题辅导,组织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内容,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开展警示教育,将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典型问题作为警示教育内容,组织收看《省属国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录》《蜕变的人生》《双面人生》《失控的“自由人”》《纪律与规矩》《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到邹城政德教育基地接受德廉传统文化教育,到济宁监狱听服刑人员忏悔演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内容,适时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标语、警示语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纠正“四风”的廉政宣传。组织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业余生活的通知》,向党员领导干部印发《健康文明业余生活倡议书》。按要求向市纪委报送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征文,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三)狠抓日常监督监管。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重要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机关内部继续推行即办制、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慎重对待“三重一大”事项,凡涉及一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所有支出报销必须经分管负责人、装财科、办公室、纪委副书记联合会签。顺利完成公车改革任务,杜绝公款吃喝现象,截至9月底,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0.39%。对局机关纪律作风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局属单位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人员,责成所在单位研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妥善处理10多起投诉举报问题。妥善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力促政风行风警风建设提升。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加大律师、公证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督,较好解决了执业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借助网络问政平台,处理投诉举报,解答法律咨询,服务人民群众,我局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中位居第七,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稳中有升。

总体来看,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提高。明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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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20x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倡导两种精神、落实三项任务、抓好四个重点、树立五种意识、实现六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这一中心;弘扬无私奉献、敢为人先两种精神;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任务;下大力气抓好党建带队伍,抓好创新争一流,抓好重点打基础,抓好服务树形象四个重点工作;强化创新推动发展,典型带动全局,协调提升效能,服务树立形象,补弱促进跨越五种意识。使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法律宣传形式、人民调解机制、法律服务效果、队伍管理水平、基层基础工作、法治城市创建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现将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一)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进步。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我们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动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再掀普法新高潮,努力为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一是广泛开展法治广场、法治大集、法治公益广告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城市创建进程。全市13个县区市分别建立了法治广场和法制宣传一条街。基层司法所利用农村集镇古会组织了不同主题的普法大集2684场次。局机关先后印发27万本“五五”普法口袋丛书、5000本《20xx年法治咸阳台历》、50000份《学法守法三字经宣传年画》。利用全市20余块电子荧屏,定期滚动播出55条法制宣传标语及部分法律条文,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走近生活。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推进机关、企业普法。深入到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发放法律书籍10万余册,举办法制讲座180场次,解答咨询350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近20万人次。三是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了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开展了“知心律师进校园”、“青少年维权讲座”、“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1700多场次,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四是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达到“七个一”要求。即收集整理了一套“五五”普法工作资料、一份工作总结、一本巡礼画册、一张汇报碟片、一组系列报道、一批先进典型,检查验收受到了中省两级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按照配强队伍,理顺体制,健全机制,硬件达标,作用良好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共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82个。狠抓法律顾问室建设。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大项目建设工地、重点旅游区和治安混乱复杂地区建立“法律顾问室”550个,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在全市2700多个自然村,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3100个,创建标准化调委会2100个。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双“115”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围绕国企改革、城镇拆迁、旧城改造、土地征用中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先后组织100名司法所长,深入到1000个村组、社区,送5000本法律书籍,讲1000场法制课,调解1000起矛盾纠纷,培训5000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双“115”活动。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06件,调处率达98%,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积极参与市万名干部下基层,矛盾纠纷大化解活动,并及时指导和总结。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及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有效化解了百余起有影响的涉法涉诉案件。积极与市卫生部门协调,成立了咸阳市医患矛盾调解中心,为调处医患纠纷提供了平台。组建咸阳市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深入到彩虹扩建项目、子午轮胎、彬长煤矿等22个重大建设项目单位进行法律服务,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了一批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

三是狠抓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124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了工作。深入省红石岩监狱和眉县劳教所探望了咸阳籍服刑人员及学员650余人,分别与红石岩监狱和眉县劳教所签订《帮教协议书》,将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提前到服刑期间,省广播电台时代法制栏目、咸阳电视台法治聚集栏目、咸阳日报对我们的作法进行了专题报道,收到了很好地社会效果。二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7月,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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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全市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先后组织400余人参加部省市社区矫正知识培训,提高了基层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水平。接管了800余名社会矫正人员,创造了“六个一”工作方法即: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当面进行思想汇报一次,司法所每月对矫正人员谈话一次,每月登门回访一次,每月给矫正人员上一次法制教育课,每月组织矫正人员参加一次公益性活动。这一做法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表扬,《陕西司法要情》予以报道。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充分发挥传媒作用,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公开单位承诺,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请各级单位和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全方位监督。在开展“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向全市50余个部门发放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0条,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奠定了基础。二是聘请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邢万川等11名精通法律、敢于监督的工作人员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年召开座谈会汇报工作情况,组织深入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

(三)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

全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工作创先、服务创优,业绩争优”为内容,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创了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全年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1100余件,评查案卷550宗,其中优秀卷宗达到25%;律师办理刑事案件3335件、民事案件4263件,担任法律顾问280家,代书6400件。

一是积极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组建了13个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欢迎。选聘66名律师为全市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免费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组建了面向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顾问团”。公证工作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办理了多个重点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公证,拆迁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公证等,预防了纠纷、减少了矛盾,避免了诉讼。

二是为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全市13个县区市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城乡商贸中心法律服务团”,为发展市场经济、农村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企业调研,协助企业妥善解决内部的矛盾纠纷,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组织律师送法下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6000册,为群众无偿起草协议3万余份,引导群众依法创业、依法经营。公证工作积极为“三农”服务,组建13个涉农公证机构和2580人的涉农公证信息员队伍,做到了每个乡镇、每个自然村都有1名公证信息员,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三是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涉法涉诉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参与信访接待50余次,配合处理了有关信访事件,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加大司法鉴定法律宣传力度,制作了300多个“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公益宣传栏”,宣传司法鉴定范围、程序等相关知识,有效地减少了群众的盲目上访。

四是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救济力度,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援助。积极争取司法部法律援助福利彩票项目,扩大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扩大覆盖、贴近群众、快速便捷的要求,把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重点向基层倾斜,在乡镇、街道办及工、青、妇、残、老等社会团体中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13个。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30000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简化援助程序,实现“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90件,代书1560份,解答咨询5589人次,办理农民工案件180余件,办理未成年案件85件。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

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寻求突破点,找准切入点,激活基本点,探索新亮点,较好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使司法行政工作充满亮点和活力。

一是寻求突破点,创新法制宣传检查验收形式。提出了“七个一”检查验收要求(收集整理了一套“五五”普法工作资料、一份工作总结、一本巡礼画册、一张汇报碟片、一组系列报道、一批先进典型),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扎实进行。把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作为再掀普法新高潮的过程,既总结了经验,又推动了工作,使“五五”普法圆满收尾,“六五”普法高点起步。

二是找准切入点,创新安置帮教工作形式。前移了帮教阵地,先后与省红石岩监狱、眉县劳教所签订《帮教协议书》,通过与服刑人员代表座谈沟通,使帮教工作前移到服刑期间。这一做法受到了安置帮教人员的欢迎,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促进服刑人员的转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是探索新亮点,创新扩大法制宣传途径。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在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业务和代理案件、解答咨询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知识丰富、解答权威性强的特点,及时向咨询委托群众和来访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努力做到办一件业务宣传一条法律,代理一次案件教育一片群众,实现业务开展到哪,法制宣传进行到哪,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四是激活基本点,创新管理形式。一是在深入县区巡回培训司法行政人员和调委会主任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万名村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今年又认真抓了“万名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利用《徐老三说》为平台,积极开展了数字放映员调解技能培训,并在司法行政专场上由省厅领导为首批50人分发了聘书。较好的打造了一支熟悉法律、热爱人民、乐于奉献的基层司法调解队伍。二是为规范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我们不囿于传统做法,既举办全市司法行政警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学习警车驾驶制度、警车管理制度、相关法律,同时组织百余名驾驶员警用车辆管理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办理了警用车辆准驾证,使我市的警车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

(五)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抓手,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建设,保持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艰苦奋斗勤奋创业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全年对县区市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2次考核,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2次培训。组织13名党员领导干部分期参加了省厅和市委举办的培训班,并分别组织外出考查学习。二是狠抓作风建设,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今年先后围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律师队伍建设、社会矛盾化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鉴定等六项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确定了“一县、一乡、一所”作为党组成员的联系点,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了中纪委全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表率;锐意改革、勇创一流的表率。全年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良好,全系统没有出现违犯党纪和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和事。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年初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规划,向党员干部推荐了15本必读书目,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政治、学法律、学礼仪,开展“主题读书日”、“体会交流”、优秀论文展评等活动。全年先后有30余篇稿件被市级以上刊物刊用。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情况被《咸阳论坛》做了报道。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多次组织干部参加部、省业务培训,使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市局党组对创先争优活动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争创目标和要求。要求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创先争优,同时开展了“比效率,比作风,比实绩”结对竞赛活动,使党员干部达到会写作、会办案、会办事、会讲法制课的标准。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先后聘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华伟、西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车辉、教授肖福禄等省内外著名学者对全市律师进行了《宪法》、《刑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培训,提高了律师的业务水平。在公证队伍建设中,组织了公证员任前培训和办证质量监督工作,极大的提升了公证队伍的业务水平。认真组织法律服务队伍的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了35个党员先锋岗。要求党员律师、公证员在办案办证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六个心”和“三个一”。(即“接待要热心、解答要耐心、询问要细心、受理要精心、回访要诚心、承办要尽心”。接待群众要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的回答”的标准。)将创先争优要求落实到实处。

四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教育。在08、开展的巡回培训和“万名村官法律知识培训”基础上,今年启动了“万名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大培训”,对全市13800名调解员进行婚姻法、合同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培训。实践表明,努力培养一支既热爱人民又会做群众工作,既熟悉法律知识又懂得调解技能,既有基层经验又乐于奉献的普法和调解队伍,努力维护基层稳定,化解民间纠纷,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深化。有的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是软任务,存在工作主动性不高和缺乏进取的现象。这与构建和谐社会对司法行政提出的履职要求不相适应的。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没有完全到位,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需要不断改善。虽然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是基层司法行政硬件薄弱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龙头,着力服务中心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建设奠基”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监督保证”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的工作,加强领导、整合职能,创新举措,主动贴近,努力提供及时、实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托法律顾问室和基层司法所,做好征地拆迁、土地承包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保障建设项目和土地转经营的顺利进行。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向老少边贫地区延伸,为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基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质量,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做到应援尽援。

(二)以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继续举办全市社区矫正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人员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落实“首要任务”,增强矫正教育效果。继续开展“双115”活动,积极参与清理上访信访积案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多次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突出矛盾,消除陈年积怨。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学会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按照配强队伍,理顺体制,机制健全,硬件达标,作用良好的要求。牢固树立“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积极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用工作成效彰显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三)以“六五”普法起步为契机,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以“六五”普法起步为契机,创新思维,查漏补缺,全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谋划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广参与式、互动式的普法工作方法,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要注重普法工作的特色性,在继续巩固和完善法律下乡,法律“六进”,法治大集,法治广场,口袋丛书、法治年画等普法工作原有特色和品牌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与普法的有机结合。不断创新载体,形成新亮点,总结具有咸阳特色的普法经验。

(四)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三个至上”,巩固和扩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做到“四个在心中”;抓好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规范完善律师执业行为。在公证队伍中牢固树立多做一份公证,减少一份矛盾,多一份和谐的理念,下大力抓好政治业务建设,不断拓展公证业务工作领域,要积极跟进农村土地流转、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公证保障服务。以建设服务站,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为重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做好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征求执法执纪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及时查办投诉案件,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服务。

(五)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实践者、保卫者。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党组班子的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完善集体领导,把党组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加强基层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加强机关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纠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等问题,把各级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落实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中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体现党组织对广大律师的关爱,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加强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作用,使每一名基层党员都能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的“三做起”活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执法执业人员的履职执业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公信力。

市司法局艾滋病防治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市司法局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防艾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决定》(北发〔〕1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4)的通知》(北政发〔〕3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发〔〕2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法制宣传,加强艾滋病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现将我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以五五普法为平台,以法律援助为保障,进一步深化遏制艾滋履行承诺法制宣传活动,将农村人群和监所人员作为重点对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防艾宣传教育的科学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多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在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知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的前提下,我局结合工作职能,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当中,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加强对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防治艾滋病重要性的认识,我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积极配合市计生委等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已婚育龄群众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教育,将有关艾滋病防治的知识送到社区、进家庭,使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生育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二是邀请健康专家到本局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艾滋病防治等健康知识教育培训。通过讲座教育、知识板报等形式向本局干部职工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本局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三是以世界艾滋病日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妇联、团委、计生等部门上街宣传,通过悬挂布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牵头制订了市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

三、关注艾滋病人群维权工作,开通艾滋病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我局积极开展艾滋病人群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艾滋病人群的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法律维权意识。同时采取积极措施,把工作落脚点放在农村,办好积极办好艾滋病人群法律援助案件。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办理过涉及艾滋病人群的法律援助案件。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在我局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1、干部职工对艾滋病防治还存在淡薄意识。2、普法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法制宣传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我市普法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专项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我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机制。2、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广大群众主要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护知识;对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政策。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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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宣办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六法两条例”,即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仲裁法、个人所得税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为“六法两条例”)为宣传重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发展,为我县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现将今年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4年普法工作情况

(一)紧紧围绕县中心、重点工作开展法律宣传

一是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成员单位围绕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采取街头宣传、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多次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宣传了《土地法》、《规划法》、《人民调解法》、《矿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按照全市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在全县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六法二条例”,积极配合《江西省2014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发行,扎实的推进了“六法二条例”的宣传普及。三是做好送法下乡工作。根据赵多仙书记的指示精神,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联合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编印了集漫画、山歌、诗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以“全县三送工作队员及县直单位干部联系户一户一本”的原则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手册》10000余本,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和基层群众,以点到面,形成覆盖了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四是做好矛盾突发、重点地区的法宣工作。五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我局在组织流动普法车、下乡普法、散发法宣材料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载体,增加网络普法、手机报普法、电视广播普法、“以案说法”普法等新形式。六是结合“一联二宣三帮”活动,组织十五个乡镇司法所做好全县的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宣传。七是积极参加了县政法委开展的综治宣传月和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立足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按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

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意见”,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深入全县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切实加强广大基层人员及领导干部的学法力度。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今年县国税局实行了“一月一法、半年一考”的学习考试制度,认真落实学法课时统计,将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举办所得税汇缴业务培训班,参训50多人次。6月县司法局积极协助县综治办组织全县2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并邀请法院、林业局等单位领导讲课,不断促进全县基层人员学法活动的深入。



2、继续推进乡村(社区)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一是有效利用“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2”植树节、“6.10”安全生产日等公益日特殊时段,积极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送法下乡,搭建便民普法咨询平台。重点宣传了《宪法》、《刑事诉讼法》《交通道路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招标投标法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江西省森林权属争议调解办法》、《江西省人口计生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做好矛盾突发、重点地区的法宣工作。长举316事件后,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进村入户,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据统计共发放法宣资料1200余份,悬挂横幅10余条。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三是以“三送”为契机,积极做好送法下乡工作。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我局积极联合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编印了集漫画、山歌、诗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以“全县三送工作队员及县直单位干部联系户每户一本”的原则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手册》10000余本,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和基层群众,以点到面,扩大了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3、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确保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教育课,并完善干部教师学法制度,利用政治学习、党员活动时间,组织干部教师开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校园网、校园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采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校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月10日,丹溪乡司法所邀请县法院民二庭一行来到丹溪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讲课,县法院的法官们以案说法,通过具体的案例向学生们讲授如何防盗、防骗及注意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加强了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4、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的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措施,在今年开展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县安监局等11个单位组织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宣传了《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法》、《仲裁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了企业管理者和务工人员生产安全意识及合法维权等法制观念。

(三)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群众中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的氛围,提升了社会公众安全感,有力的推进了“平安寻乌”建设。据统计,各乡镇、相关成员单位今年以来举办法制宣传讲座12场次,参训800多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法制宣传手册400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300余人次,手机报、电视及网络宣传120余期次;悬挂法制宣传标语300多幅。我县在组织流动普法宣传车、圩镇设点宣传、散发法宣材料及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载体,增加网络普法、手机报普法、电视广播普法、“以案说法”普法等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按照“六五”普法的规划要求,积极认真地开展了法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存在不平衡,有些领导对法制宣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农村外出经商、进城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存在面宽、点多、难集中等问题;3、有些干部、职工、群众存在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学法积极向不高,普法活动存在流于形式和应付的现象;4、经费投入不足,由于一些领导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投入的人力、财力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力度。

二、明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六五”普法启动的第三年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力求取得新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总体目标

我局要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积极增强公民崇尚法治的意识,为构建“五个新赣州”、“四个新寻乌”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思路及对策

基本思路:

2014年我县普法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省市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好 “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继续强化领导机制,健全普法网络,打牢普法工作基础;突出普法重点,实行分类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实效。不断创新方式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 http://本,资.料/来.源,于/范文.之.家 ) 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对策:

(一)继续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强化县委、县政府领导作用,为“六五”普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继续按照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上狠下工夫。



(二)不断创新形式,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

进一步更新宣传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不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新内容新形式,巩固扩大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弘扬法治文化,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继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化法治实践,不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普法与法制实践紧密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三)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一是要突出普法内容重点,确保普法实效。广泛宣传宪

法、生活的法律法规。二是突出普法对象重点,实行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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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xx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2009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趸ü低逞翱蒲х⒄构壑匾凼稣啵岢孤涫凳∥榧锹构ず褪∥n⒄ㄎ榧切烨谏媳ㄖ醒胝ㄎ豆赜诙苑从诚妹攀泄不赜泄匚侍夂耸挡榘烨榭龅谋ǜ妗飞献龀龅闹匾荆录冶ψ芾怼⒓智炝种飨疵隹疾熘匾不熬窈汀豆裨汗赜谥с指=ㄊ〖涌旖ㄉ韬o课靼毒们娜舾梢饧贰r酝馐餍蜗螅谇克刂饰勘辏徊郊忧苛烁刹慷游榻ㄉ韬妥鞣缃ㄉ琛?br>(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09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09]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2009〕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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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以来,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及xx大精神,坚持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总体思路,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积极努力做好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一是按照xx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求,大力倡导和实践八种良好风气。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局领导办公会议,重大问题实行集体研究,班子团结,分工合作,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了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
(二)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监督到位”的监督约束工作机制,预防队伍违法乱纪,确保队伍不出事、少出事。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干部作风督查办的具体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作风建设日常督查员制度。安排了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督查员,督查员每天不定时地对各科室(处)、中心进行一至两次督查,并把情况记录备案,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督查组长和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这项制度的建立,强化了干部的敬业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较好地解决了干部教育管理经常化的问题,规范了干部管理程序。三是从规范干部的绩效考核入手,建立了以“按岗定责、按责定量、按量计分、按分奖惩”为核心内容的干部职工绩效考评管理机制。将考核指标分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年终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估工作,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与干警职工的政治、经济待遇等直接挂钩,奖征兑现。
二、加强业务建设,不断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法德结合,增强普法的实际性,积极采取墙报、板报、电视、广播、报纸、文艺演出、街头法制咨询等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法制宣传。利用学校、社区及民工集居地、新农民集居地认真组织法律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截至11月,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015次,其中,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653次,送法进校园活动42次,送法进企业活动132次,社区法制茶话会224次,组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7次,参加人员达30万余人,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321个,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约6000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91万份,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576余幅,出法制宣传专栏、橱窗、板报3889期。
XX年是xx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开局之年,我局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对于社会进步、城市发展、群众受惠的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创建宣传效果,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我局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打造工作亮点。1、寓教于乐,编制、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书签。区法创办、区司法局在认真研究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集思广益,结合青少年的学法特点,设计出一套“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书签”,每套10张,书签正面是图文并茂的法治漫画,两张组成一个法治小故事,分别用红、黄、蓝、绿、紫五种不同色彩做出区分,背面上部是xx区法创办专门为法制宣传工作设计的宣传口号——“法之理,明于心,践于行,天下和”,中下部分是10个中外名人的法治名言,凝聚了人类世界五千年法治文化的精髓。书签共印制近三万份,保证了全区各中小学生人手一份。并于9月29日,区法创办在树德实验中学西区举行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资料赠送仪式”。书签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内容受到了全区各中小学师生的喜爱,广大师生们纷纷表示对我区创建法治城市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要积极参加到此项工作中来。我区以书签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尚属首创,10月8日的《xx日报》还进行了题为《xx区 法制书签普及每个中小学生》的专门报道,进一步推动了我区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的深入开展;2、媒体互动,创建宣传标语滚动播放。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面,我区积极运用媒体宣传优势,在xx区电视台每天早、中、晚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口号,即“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xx”、“ 和谐xx是我家,法治建设靠大家”、“ 创建法治城市,争做守法公民”、“ 同心同德创建法治城市,群策群力构建和谐xx”,限度地将创建法治城市宣传工作渗透到全区;3、贴近群众,设计、制作宣传环保袋。为将创建法治城市、学法用法观念充分地传播到群众身边,我区以群众实用、爱用为出发点,设计了2万余个印有法治城市宣传标语的环保袋,环保袋采用了群众普遍欢迎的折叠形式,折叠后成草莓状,采用深蓝、浅蓝、深紫、浅紫四色,并配以金色宣传口号(人人守法 幸福万家),色彩醒目、形式新颖,携带方便,即便于日常使用、又可以起到宣传教育的效果;4、内容丰富,设计、制作法治宣传手册。在保证了宣传辐射面的基础上,我区又精心设计制作了一套内容丰富实用的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共计34页、一万余套,内容涵盖了创建法治城市的意义、目标、任务,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法治监督,司法公正,基层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地方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六进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案例问答等内容,清晰地展示了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进展以及成效,极大地激发了参与创建热情,对全区创建工作具有非常大的指导意义。11月26日,由市政协侯一平副主席带领的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督查组赴我区检查指导创建工作,通过半天的督查活动,督查组对我区的创建工作有了更加客观详尽的了解,对我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侯一平副主席认为我区创建工作领导有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效果显著,勉励我区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xx大精神,紧紧围绕试验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大胆创新,狠抓基层,大力发动全区,特别是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二是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XX年,指导司法所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工作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今年来,我局进一步抓好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充实工作。今年招录了9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各司法所,目前有的司法所人员达到了4—5人,在人员的管理和配置上可有效满足工作的需要。强化学历教育,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的司法助理员同比增长。我区建立健全了以业务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培训制度,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今年以来,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先后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200人次,围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基层依法治理等内容进行,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司法所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向市司法局申报了人民满意司法所和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并且组织司法所人员进行工作方法和经验交流,有效的提高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使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很大的改善。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
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为确保全国“两会”、“512”地震一周年、60周年国庆及西博会期间我市的社会稳定,我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专项宣传、“春风化雨”百日行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全区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参与调解重大纠纷,开展创建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出现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四无村”活动,全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当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者民转刑案件。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局党组本着“事往基层想、钱往基层花”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了对各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在已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基础上,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对一般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100元;疑难民事纠纷每件补贴100—500元;重大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0—1000元;成功调解特别重大民事纠纷将视情况给予重奖。XX年11月我局还为每个司法所下拨了5000元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XX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1569起,调解成功1560起,调解成功率99%。排查纠纷235件,开展专项治理423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2015年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5年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强管理、重服务、夯基础、树形象”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确保安全稳定态势,抓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一是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略)二是推进劳教转型。(略)三是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略)

二、注重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印发《**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大纲》、组织开展百家“**市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名“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名称、标志标识、工作流程等得到进一步规范。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筹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已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42个。截止11月底,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0.7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8.4%,涉及金额17亿。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今年以来,县(市)区层级集中排查98批次,乡镇(街道)层级排查1682批次,村(居、社区)层级排查13376批次。

三、致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发展规范法律服务行业

一是做大做强律师业。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律师业做大做强。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8家、律师1700人,律师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07人,律师总量万分比达2.7;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初见成效,大成(**)所建成70人规模,和义所、百铭所、康派所三所也完成合并,合并后将产生我市首家百人所。继续围绕企业转型升级、海洋经济开发等重大战略的实施,搭建完善各类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百名律师进千家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律师讲师团巡回宣讲”、交通物流企业法律体检等专项活动。二是深化公证工作。主动介入“三改一拆”、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等公证事项,如宁海县公证处派员进驻宁海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在规范民间借贷方面作用明显。截止11月底,全市共承办公证7.7万余件,同比增长36%。此外,继续推进公证业规范化建设,出台《**市司法局直属公证处绩效工资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不断完善符合公证职业特点的激励机制。三是加大司法鉴定业转型升级力度。率先在全国推出电驱动两轮车属性鉴定,用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评定。推进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技术指导中心筹建工作,已签订合作协议。截止11月底,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1.4万余件,同比增长42%。四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部署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农民工讨薪”等专项活动,注重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截止11月底,“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共接受法律咨询5.4万余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万件,同比增加37%。积极应对《刑诉法》修正案实施,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865件,同比增加66%。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四、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汇报会,省检查组我市普法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将我市推荐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市。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积极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一地一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县(市)区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1个,乡镇(街道)级36个,村(社区)级45个。依托电视台、电台、网络、报刊等载体,继续办好《法系乡邻》、《娘舅大石头》、《法制时空》、**普法网等法制栏目,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此外,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28个。

五、牢牢把握基层基础重心,切实加强直属司法所建设

按照甬党办〔2012〕104号文件要求,着力推进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目前,各县(市)区149家司法所全部实现名称规范,司法所专编人员全部实现同地同酬,138家司法所职级明确为正科级,占司法所总数的92.6%,122名司法所长职级已为中层正职(正科),占司法所总数的81.9%,全部387个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中374个编制已由司法局控制,占专编总数的96.6%。同时,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协调,加快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等行政新区管委会设立司法局(挂牌)的步伐。

六、围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召开各类座谈会65次,发放征求意见函821份,征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269条,提出整改落实措施40条。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6个,参加培训4700余人次。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作风效能建设明察暗访活动等,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司法局律师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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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检注册工作。

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注册工作顺利完成,这次年检注册工作按司法部第121号令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全区37个律师事务所、361名律师全部通过检查考核。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183家、办理刑事案件146件、民事案件535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法律服务895件、咨询和代书法律文书2458件、调解案件57件、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62件,为公益事业捐款3.035万元。

二、党建工作

全区现有律师党员96人,建立独立支部11个,联合支部1个。

在开展三项活动工作中,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指导。制度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级,指派党建指导员。二是注重结合。重点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相结合,与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律师为区重点项目建设、区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法律服务,为政府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针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三是公开承诺,全体律师党员签署了承诺书,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做到依法、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业,积极投身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每名律师党员至少义务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执业零投诉。四是注重培树宣传典型,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区司法局召开全体律师党员大会,重温入党誓词。积极调动和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培树了壹品所等规范化党支部典型,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今年5月我区有2名律师党员被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奖章”。

三、法律服务。

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点援制,为搞好此项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与,有50名律师被区司法局聘为法律援助“点援”律师。在开展律师为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中,利金所主任安佳律师到体育新城为东北汽车配件近40亿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在全区开展公益活动中,各所都能积极参加,上半年共有20多名律师参加了各项公益活动。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市律师事务所管辖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局长滕君政亲自带领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律师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3天时间,分别到划归的各所逐一进行了走访和衔接工作,并征求他们对今后管理服务中有何意见、建议和想法。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各律师事务所的欢迎和好评,各律师事务所纷纷表示,本打算到区司法局拜访领导机关,没想到局领导亲自到各所走访,充分体现了区司法局服务型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形象,使他们感到非常温暖和感激。通过入所走访的形式完成了10家原市直律师事务所的划归衔接工作。

根据市局的指示精神,完成了全区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荐三个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为化解矛盾纠纷优秀集体和个人。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根据各所行政人员的变化,拟举办一次行政主管学习班,加强行政文书的规范化。

二、要求各律师所在受理农民工讨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残疾人财产纠纷等特殊群体案件,上报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三、围绕迎接建党 周年,开展对律师所党支部党员的先进评比工作。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2015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2015年以来,本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指导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责任、效率、服务、创新”理念为统领,以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为契机,带领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有效推动了我区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我区建设“现代工业新城、魅力北极花谷”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本人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自身建设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 主要业务工作

2015年,我坚持司法行政工作“要有xx特点、要有创新创造、要有典型群体、要有社会影响”思路,立足区情实际,突出探索创新,积极攻坚克难,做到常规工作有亮点、重点工作见实效、难点工作要破题,充分释放司法行政服务当量,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

(一)尽职,常规工作亮点纷呈

2015年,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传统工作上坚持虚事实做、实事精做,精心部署,深化措施,做到了“老树开新花”。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效果凸显。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法律七进”为主题,突出群众法律的实用性特色,持续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把实用、好用、有用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里,全面加快依法治区进程。2014年,组建全区普法讲师团,组织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专业力量,在社区工作站和村屯中,先后开展了邻里关系、消防安全、劳动纠纷、赡养继承、子女抚养、婚姻关系、预防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xxx场次,参加人数达xxxx余人,现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手册xxxxx余份,解答疑难咨询xxx余人次,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一对一的无缝对接式法律服务,推动了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在2014年xx市司法行政系统“xx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中,我区代表队从全市xx支代表队中突围勇夺第x名。与区xx联合邀请xx日报记者共同到xx小学、xxx等学校,为学生普及人身安全自我防护法律知识。组织全区xx余家单位,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工作,形成“六五”普法卷宗xx余册,普法宣传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本人被评为2014年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个人。

二是人民调解职能全面发挥。坚持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做到矛盾排查定期化、纠纷化解及时化、网络建设立体化。截止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xxx起,成功xxx起,调处成功率高达xx%。在做好全面矛盾纠纷调处的同时,重点开展交通、医疗、消费等专业性矛盾调解,全力打造立体的、全面的矛盾纠纷调解体系,铸牢辖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5年,我们重点以医患纠纷调解为突破口,全力缓和社会热点矛盾,在加大调解宣传的同时,主动介入医疗场所,新建医疗纠纷流动调解室,排查各类医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受理医疗纠纷x起,成功x起,涉案金额xx余万元,为群众挽回损失xxx余元。针对消费领域频发的消费纠纷,积极联合工商、消协等部门,主动介入消费纠纷调解,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处理时间长、解决速度慢的问题。同时,为有效化解校园纠纷,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我局在xxxxxxx建立了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逐步形成了人民调解消费纠纷简洁、公平、合理的调处机制。

三是法律援助扶弱助困到位。立足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拓宽援助渠道,开辟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渠道,及时为辖区特殊群体雪中送炭,确保辖区社会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的同时,树立政府为民良好形象。针对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过少问题,在社区、村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延伸法律援助触角,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法援工作,加大律师、公证援助力度。同时,我通过积极协调省市部门,推行法律服务所转律师所行动,成功促成辖区新增律师所1家,一定程度解决了我区律师队伍人员紧缺的问题。截止目前,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处所免费为农民工、农民、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xxxxx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xx件,受援人数xx人,减免律师代理费用、公证费达xx万余元。

(二)尽责,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2015年,明确以任务重、责任大的特殊群体管控为全局工作重点,加强规范管理,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同时,突出公证、律师行业建设,以法律服务为着力点,多措并举,转变作风,树立司法行政系统窗口良好形象。

一是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有序。继续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强化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强化社矫工作制度化。根据矫正对象情况,实行分等级管理规定,落实严格、普通、宽松管理具体要求,形成“周听声、月见人、季评定”的矫正对象报告制度,推行每月走访、季度排查工作机制,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截止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xx人,顺利解除矫正xxx人,目前在册管理xxx人,未发生脱管漏管与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这在全x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中是效果的,这项工作多次受到市局的肯定。优化社矫管控模式。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难的问题,采取严密本地监控措施,推行请假担保、签订包保协议等举措,防止社矫对象脱管漏管。重点加强外出打工矫正对象管理,2014年按照x局的要求,严格清理在外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允许外出。严格落实规范执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在节假日、国家相关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力度,通过集体公益活动、集中教育矫治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统一管理,全年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xx次,有效避免了扰乱社会秩序、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杜绝了无理访上访、进京访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到位。为有效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思路,坚持排查到位、管理到位、安置到位、帮扶到位,组织司法所对近x年来xxx名释解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积极与省内外监狱加强沟通,摸清了我区释解人员基本情况,强化对重点释解人员监管。协调劳动、民政等部门保障困难释解人员基本生活,引导、鼓励释解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截止目前,全年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xx人。其中,落实责任田x人,协助从事个体经营xx人,联系企业解决安置就业x人,确保了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公证律师窗口形象良好。充分发挥公证、律师法律专业优势,主动为社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窗口单位良好形象。xx公证处秉持公证为民理念,坚持从社会所需、群众所盼入手,不断提升办证效率质量,积极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免费为来电、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xxxx余人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上门公证xx件,为xxxx集中办理继承权公证xx余件,xx公证处全年办理公证xxx件,同比增加x%。同时,积极为xxx村民xxx、xxx等x户农民办理xxxx公证法律援助x件,免收公证费xx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辖区律师主动参与全区重大涉法、涉诉案件,组织辖区xx个社区负责人与我区及市区x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合作协议书,建立“一对一”服务关系,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工作,实现了社区乡镇律师法律服务全覆盖。积极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织开展“送法进医院”活动,有效缓解了医患纠纷矛盾。

(三)尽心,难点工作瓶颈破解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由原来的职责部门公安机关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辖区司法局承担统一管理,基层司法所承担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职责。针对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紧缺、经费不足等客观难点难题,在增活不增编、增量不增人的情况下,我们先行在xxx社区、xx社区进行试点,摸索社区戒毒工作特点,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积极与市局社区戒毒大队、xx公安部门、医院等部位单位协调,每月组织对戒毒人员进行尿检,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了社区戒毒工作在我区的全面推开。2015年,已接收社区戒毒人员xx名,社区康复人员x名,全部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社区戒毒康复档案,为我区社区戒毒工作的稳步开展累积了一定经验。

二、自身建设情况

2015年,充分抓住市委、区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紧扣主题,理清思路,扎实开展,以身作则,带好队伍,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个人综合素养。作为区司法局党支部书记,我带头认真学习区委群教办规定的篇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看《焦裕禄》、《雷锋》、《铁人》、《四风之害》、《在回归中前行》等现金先烈事迹视频影像资料,带头撰写学习笔记,领会吃透中央省市关于反“四风”文件精神,思想受到了深刻洗礼、灵魂受到了深刻触动、信念得到了深度唤醒,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进一步明确政治立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同时,注重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积极学习社区矫正、社区戒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把好法律关、政策关,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二是以身作则,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转变作风方面的精神,时时以此约束自己,从自身做起。在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明确自己作为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带领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四风”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方面,通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基层调研、意见箱、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共梳理出问题xx个,全部建立整改台账,带头限期整改完毕,真正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第一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四风”方面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工作作风得到彻底转变。

三是廉洁自律,塑造清正廉洁形象。作为区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我时刻牢记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把党纪作为约束行为的重要准则,平时注重言行、珍重品格,经常坚持自查自省,做到了自我约束、自我整改、自我完善。工作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大事共商量小事互通气,实行局机关、公证处、律师、司法所一盘棋;生活中,始终用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以平和的心态,以勤为本、以廉修身,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做到让家人放心、让领导和同事满意。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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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1

过去的一年,我在司法局领导的关心和单位同事们的帮助下,按照局领导提出的“和衷共济谋发展,和谐团结树形象”的工作主题,围绕“围绕和谐大主题,服务两创总战略”的工作主线,我努力做到尽快适应新环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现将本人20__年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注 重自身学习,在提升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上下功夫。我能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市“十二五”规划、胡锦涛“七一”讲话、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同时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从而使自己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在政治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有明确的政治方 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今年11月份,参加了司升司警衔培训,顺利结业。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坚持了华东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的学习,各门功课均 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年12月我通过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受到好评,明年3月将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注重踏实肯干,在认真负责做好 本职工作上下功夫。进入市司法局政治部任职以来,在领导关心和同事们帮助下,能较快进入角色,较好地完成有关工作。今年以来,我先后参与了事业单位津补贴 清理核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国文明城市材料汇总、全市司法行政系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__周年大会筹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考察等工作;参与起草了湖州 市司法局三定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评选表彰工作的办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等文字材料,搜集并整理了省司法厅群英谱、市政法委群英录的相关材料;准备局党委会 前期准备工作并撰写会议纪要;作为我局换届考核联络员,积极联络考核组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为我局顺利完成换届考核工作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完成《关于司 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文章一篇;担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能够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撰写总结上报材料;顺利完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 体、先进工作者和市“双满意”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认真做好下属单位年度考核材料汇总工作,参与警务督察工作并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向省厅汇报。在平时工作过程中,我能够认真负责,不怕吃苦,勤学好问,有时为了及时完成工作能够主动加班加点,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项领导安排的工作。

注 重个人修养,在加强党性锻炼上下功夫。能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和政工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党的纪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努力端正自己的工作作风。平时注重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努力做到工作不拖拉,做事不推诿。一年来,我在工作中做到服从领导,待人诚恳,谦虚低调,团结同志,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始终保 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过去的一年,我虽然在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绩,这与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同时,自己仍然存在许 多不足之处,如文字综合水平还有待提高、沟通协调能力还有欠缺、在工作上还不够大胆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 下,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单位在新的一年中迈上新台阶而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2

今年基层科紧紧围绕省厅、市局工作要求,以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为工作重点,在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三项工作的同时,推陈出新,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理念,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矫正工作者、帮教志愿者积极投入司法行政工作中,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队伍建设等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为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今年,我省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同志亲自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在全省开展社区人民调解员及新任司法所长工作培训会。我区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区49人,其中村、社区人民调解员38人、新任司法所长11人,参加此次省厅培训,充实了一批懂业务、热爱调解的人民调解员。

为进一步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待遇,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以案定补”机制,构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开展人民调解推进年活动,实行分类统计,彰显推进年工作成效,一季度共收集合格卷宗652件,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工作奖励,共计兑现19560元。

(二)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挂牌化解、联动化解、包案化解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半年来,累计排查出10类矛盾纠纷共192余件,其中,房屋宅基地纠纷19件,婚姻家庭纠纷33件,邻里纠纷42件,物业纠纷4件,合同纠纷2件,计划生育纠纷2件,村务管理纠纷9件,劳动纠纷5件,征地拆迁纠纷17件,其他纠纷59件。经过全体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2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

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刑教人员及时管控,并按照3年监管年限,足年、足月按时清理、接收刑教人员,切实保障我区刑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低于3%。

在监管方面,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摸清底数,对每位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标准档案;二是通过双向联系,将安置帮教工作端口前移,及时与狱联系,了解安置帮教对象最新情况,对解除劳教人员实行无缝对接。三是实现“三无人员”的重点帮扶,将低保政策、就业政策及时送到三无人员手中,做好政府优惠政策的“通信员”工作。四是系统掌握“人户分离”人员的最新情况,做到“不见其人但闻其声”。目前,安置帮教在册172人,安置帮教率100%,全部建立安帮档案。

三、细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监管水平

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司法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灞桥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肖琦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局长王百前担任。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织体系和工作队伍的建立使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区、街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建立了接收、管理、教育制度、考核及奖惩制度,对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开展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作。通过这些规范化建设,对目前所有在册的矫正对象实现“一人一档”的规范化管理。

针对每位准社区矫正对象,在法院判处缓刑之前,我局都要接受法院的委托,对每一位准社矫对象进行社区矫正评估,从村、社区到街道最后到区局三层审核把关,实现人员管理的关口前移;对于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各司法所根据不同人员制定矫正方案,督促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交一份思想汇报,每月举行集中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动态考察和管理,定期开展矫正对象谈话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

我局还联合检察院、公安分局开展了社会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与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接受再教育,深刻反省。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奖惩的有关规定,实行矫正对象考核管理,对违反规定、不履行义务的矫正对象,通过提出不同层次的司法建议,给予必要的惩处;对严格遵守规定、有立功表现的矫正对象,则准备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予以适当的减刑。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考察期的规定,及时充实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按时办理了矫正手续和转为安置帮教对象的后续帮教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我局对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的进行了区别对待,对口移交的管理方式。今年,我局已同公安灞桥分局、灞桥区检察院着手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现已完成纺织城、新合、红旗、席王、灞桥街道的社区矫正人员移交管理工作。

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今年,我局将心理咨询机制引入社区矫正工作,专业的心理咨询工作人员,针对罪犯自身特点,制定与其心理、生理情况相适应的矫正方法,帮助他们扫除心理障碍,走出犯罪的阴影,直面人生,重拾生活的信心。

四、深化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两支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我局通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基层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首位意识,端正执法执业思想,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法执业程序,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度,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从政意识。上半年我局推行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团的法律服务,助推全区社会活动,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在我区重点经济项目中成立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实现全天候24小时的法律咨询,推动全区经济发展。

(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校园”活动。建立大专院校人民调解组织,关注校园矛盾纠纷,及时控制学生群体性事件及由学生性群体事件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保障我区的和谐稳定。

(二)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援前调解”工作新机制。规范非诉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援助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受援人诉累,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三)打造“司法行政半小时服务圈”,建立“一站式”司法行政工作为民服务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试点推广工作,直接为群众提供“零距离”规范化服务,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

(四)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无线管控”新时代。今年,我局和移动通信公司建立合作联盟,通过GPS手机定位系统,时刻掌控矫正对象的时时动向,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无线管控。

(五)“三帮扶”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即结对帮扶、思想帮扶、典型帮扶。

开展结对帮扶。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把辖区内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佳的企业建设成为过渡性安置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结成“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对子,为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介绍或提供工作岗位。

实行思想帮扶。充分利用资源,发挥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动员有一定思想基础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积极为一些思想易走极端、对社会不满、对前途无望及家庭矛盾不断的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谈理想、谈人生、谈追求、谈价值。

推出典型帮扶。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典型现身说法,组织“一带一“、“一带二“、“一带三“等扶持就业活动,密切联系区人社局为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创业引路,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0XX年1-6月,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及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和谐田阳”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扎实完成了市局和县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今年1-6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各司法所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进行相应指导。通过自治区司法厅的检查、测评,头塘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五好司法所”,百育司法所、那满司法所、五村司法所、玉凤司法所四个所被授予“一级司法所”,那坡司法所等其余5个所被授予“二级司法所”。20XX年,我们继续对照“五好所”、“一级所”的检测标准,继续加强“五好所”、“一级所”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队伍建设和软硬件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做到“三个落实、四个强化”。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好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待遇问题,给予各司法所所长定为副科级别;二是落实好各司法所办公经费;三是落实好干警从优待警待遇。四个加强: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始终把司法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下”的队伍建设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三是强化物质保障;四是强化职能作用。通过狠抓基层,夯实基础,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人用,大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的诣社会的能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软硬件建设做到几个统一:一是都有落实了办公用房;二是统一功能配套,每个司法所都设有办公室、电脑室、档案室、值班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法律服务所办公室、矫正室、人民调解室等“八室”功能。三是统一规章制度,已建好的所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制成规范、统一的样式,分别挂于司法所各间办公室。四是统一台帐资料,每个司法所“五簿两册”等软件台帐资料都按要求统一制作,使之统一规范、整齐一流的标准。五是统一标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做到微标微示、格式色统一。

通过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把队伍素质建设作为搞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环节,下大力气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聘用,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把那些公道正派、有威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同时抓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今年拟举办培训班三期,就人民调解业务对全体司法干警及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在田阳县20XX年村(社区)“两委”全员干部培训班上就人民调解对村(社区)“两委”全员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局全体司法干警、协管员、各村级调委会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1-6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工作职能、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认真组织、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的大局。今年上半年,我股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主要措施有:1、早部署、早安排。年初初拟并报县局制定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要求各乡镇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立足“早”字,落实“勤”字,实施“诚”字,加强预防,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夯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基础。3、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强化责任。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管理措施,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位,加强督查,落实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5、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6、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活动。7、创新“三种方式”,一是创新工作方法,二是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三是“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8、健全预防机制、调处机制、督办机制三项机制。9、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0、积极争取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认真贯彻桂财行[20XX]39号文件,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今年1-5月,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12件,调解1012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009件,调解成功率为99%;其中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91件,邻里纠纷300件,合同纠纷42件,赔偿纠纷166件,劳动纠纷13件,“三大”纠纷37件,村务管理纠纷12件,征地拆迁纠纷44件,施工扰民纠纷1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93件,其他纠纷102件。通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田阳的社会稳定。

按上级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其中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3个(县法律服务所、田州镇法律服务所、那坡镇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22名。今年1-5月,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35家,同时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县157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事务25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4件,代书109份,办理见证14件,解答法律咨询58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55场次,接受教育22070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通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活动,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目前,我县已建立县级“家”的服务中心1个,建立乡镇级“家”的服务中心10个,建立村、社区“家”的工作室110个,屯组“家”的服务联系户1160户。今年1-5月,温馨之家人民调解共接待来访445人次,调解纠纷83件;律师服务共接待来访人员77人次、办结案件2件;法律援助共接待来访人员16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公证服务共接待来访人员20人次,办理公证事务2件;安置帮教接待来访人员489人次,帮扶人员485人次,社区矫正接待来访人员529人次,帮扶人员244人次;法律宣传共接待来访人员17402人次,国家司法考试接待来访人员5人次。

一是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培训,提高乡镇、村(社区)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二是配合和协助各股室完成各项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三是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和常规工作;四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来访者做好认真听记、解答咨询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诉求;五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抽调参加的中心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服从安排、坚守岗位、认真地履行职责。

1、基层调委会基础还比较薄弱,规范化程度不高。

2、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目前,部分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编制不足严重影响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3、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业务知识、调解经验等有待加强提高。

4、个别乡镇、村(社区)调委会对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思想认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进行深入细致地做好排查工作,纠纷排查工作仍留有死角。

5、很多地方法律普及率不高,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需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市局、本局20XX年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落实,力争完成全年各项的目标管理任务。

2、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3、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创更多的“五好”司法所、“一级”司法所。

4、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5、继续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及加强对县级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6、进一步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3

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动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我们注重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做好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

改善宏观调控服务。

1、积极参与为世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活动。6月3日,在黄浦区委书记王文涛、区长周伟与上海世博局开展“加强合作,共办世博”共建活动协议中,确定了司法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内容。并且根据世博局及项目处要求,由律师参与并完成审核20多个合同项目。

2、年初,我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黄浦律师参与世博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黄浦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各街道“结对”开展律师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突出重点着力扩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着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更好地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并且安排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以及个案化解法律咨询37次。

二是,鼓励支持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踊跃献计献策。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作为市政协常委在今年上海“两会”上以个人名义献出“关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进行科学理性投资的建议”等六件提案。市有关部门已办复的四件提案,采纳其全部意见。

三是,围绕“四个确保”的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会同区工商联、区国资委组织区属企业、工商业主举办4次法制讲座,当场接待法律咨询28人次,解答企业经营过程中的71个法律问题,以帮助企业防范市场风险,解决摩擦纠纷,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

四是,不遗余力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在律师事务所招商引资工作中,今年司法局力争完成上缴区级税收同比增长11%的目标。实现全年引进新所6家的目标,突破70家律师事务所关口,达到72家律师事务所,共有820多名律师,完成全年业务创收同比增长9.3%的目标,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五是,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4月24日,区委副书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区15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6个街道政法书记参加了黄浦区法律援助联席会议暨第一次工作会议,进一步整合了社会资源,在我区形成法律援助的工作合力。1-11月共接待来访咨询2191人次,12348法律专线接待法律咨询478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5.7%,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6.7%,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66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6.2%,收到群众锦旗18面,表扬信7封,收到来访群众《服务意见表》96张,满意91张,比较满意5张,满意率达94.8%,无服务质量投诉。

1、认真做好区信访接待协调。接待信访引导前来咨询当事人21人次,为其中4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2、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调解作用。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代理中,认真贯彻上海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调解工作实施办法》,为36名受援人通过非讼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达成诉中和解35件。

3、组建本市第一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团”。选派了10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青年律师组建“黄浦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团”。基本形成来沪人员法律援助“三纵三横”维权格局。“三纵”,即区、街道、居民小区的“三级维权网络”日臻完善;“三横”,即在区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局、建委等来沪人员集中的系统(行业)设置法律援助受理点。今年以来通过非诉调解的方式为35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

1月22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一行,在黄浦区委书记王文涛,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志荣等陪同下,先后走访了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小东门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工作室,详细询问了我区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表达了对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关注,激发了人民调解干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在市、区领导的关心下,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拓展深化,创建出了具有黄浦特色的工作品牌。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构建以司法所为平台的基层大调解格局。坚持以化解生活矛盾为主线,深入动迁、劳动争议、房地物业、交通事故、妇女权益保护、医患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治安及轻伤害案件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与司法审理相衔接的人民调解大格局。在“6+1”调解领域中(即6个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1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和做法,形成黄浦特色。在各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1至11月,我区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3007件,轻伤

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62件,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130件。其中,参与劳动争议调解445件,交通事故争议调解98件,房地物业纠纷调解46件,医患纠纷调解9件。

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成立黄浦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街道“大调解”工作小组;充分整合社会多方调解力量,促进“1+1〉2”的调解效应,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截止到11月,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4951件,调处成功4944件,调处成功率99%,制作调解协议书3467份,已完成民事纠纷调处3570件。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室”的专业化建设,开拓维稳工作新领域。2月10日,我局与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召开了结对共建大会。市监狱局与黄浦区领导共同为驻市未管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揭牌。这在全市监狱系统是第一家。同时,依托驻市未管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这一平台,把过去单一的志愿者结对帮教进大墙发展到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全方位进大墙,为服刑人员的改造创造了更好的外部条件。截至11月,工作室先后参与了4名未成年犯的专项社会帮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8月份,在豫园地区小商品市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系本市首创在大型市场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把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参与到豫园地区小商品市场的消费权益、轻伤害、治安、简易民商事纠纷调处工作中,着力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打造市场诚信品牌。截至11月,工作室参与各类纠纷调解132件,相关工作信息受到了市委政法委以及中央政法委的关注。

四是,以迎国庆60周年为重点,做好民间纠纷防激化工作。自1995年以来,持续在每年6至11月,组织开展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的民间纠纷防激化百日竞赛活动。今年百日竞赛期间,通过组织矛盾纠纷大排查、优秀调解协议书评选、民间纠纷防激化十佳案例评选、民间纠纷防激化演讲比赛以及全区人民调解基础工作对口检查评比等一系列活动,有力地防止了各类民事纠纷的激化,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在百日竞赛活动的推动作用下,我区各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及居委调委会防止自杀案件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六个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共接待咨询2067件,2511人次,直接受理解决矛盾874件。

五是,根据人民调解工作实践进展情况,继续做好交流、指导和培训工作。自起,持续8年组织《黄浦区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及论文选编》,今年4月,第八辑编辑成书。选辑总结交流了区人民调解协会各会员单位一年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分析和理论研究。并且及时与黄浦法院民一庭沟通协调,于6月份联合组织了全区13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干部业务培训。以及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报名、推荐工作。

六是,加强资源整合,做好社会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从基础工作着手,结合本区实际,不断探索具有本区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和规律,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全年落实帮教99.06%,户口申报率99.34%,以去年同期增长0.22%;就业安置率97.33%,同比上升7.5个百分点;当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七是,完善“两会一站六中心”安置帮教工作体制(“两会”,即区安置帮教协会、区企业家爱心协会;“一站”,即“新航阳光驿站”;“六中心”即六个街道安置帮教分中心。)“新航阳光驿站”的扩建工作得到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调拨巡道街136号近5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驿站新址。9月份,“黄浦企业家爱心协会”和六个街道安置帮教分中心一并成立。完成我区安置帮教工作“216”构架,即“两会一站六中心”模式将日趋完善。深入探索社区矫正科学方法,扎实推进分类、分阶段、分级矫正工作,积极探索心理矫正和个性化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违法犯罪率同比明显下降。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次,四套班子会前学法26次,法制专题研修班4次。将法制教育纳入区党校处级干部轮训和后备干部培训计划,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责观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围绕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组织编写的《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开展公务员“五五”普法培训。开展上海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选活动,申报工商黄浦分局为上海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区法制办副主任戎颖为上海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

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系列法制专题讲座。邀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刘平作《金融中心建设下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法制讲座。邀请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殷啸虎教授作《世博会与公民意识》专题法制讲座;

二是,坚持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人事、公平竞争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通过“东方讲坛”面向本社区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进行宣讲活动。分别由交通大学教授陈宪博士主讲“全球经济危机与上海中小企业的应对”;市律师协会乔文骏主讲“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与风险规避”;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申国有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樊芸主讲“两会关于中小企业应对危机的声音”;鼎力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山律师主讲“中小企业合同法制与风险规避”;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庭峰律师主讲“企业如何规避劳动用工中的风险”。系列法制宣讲活动共组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80余人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00余人次参加,并发放《中小企业维权之道》、《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等法制宣传资料360本。

三是,围绕“推进法制建设,构建和谐黄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培训,布置和开展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服务和引导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工作的落脚点集中在企业集团、社区、学校和两新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区各领域依法治理。制定20黄浦区开展“学法用法模范领导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的意见,启动第二批上海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申报工作;继第一批37个“民主法治小区”,第二批26个居委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小区”,年内全区上报18个上海市“民主法治示范小区”的工作目标已完成。

四是,以迎世博为契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8月18日,在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隆重举行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黄浦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黄浦区司法局承办的“世博会与市民法律素质”理论研讨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司法局局长吴军营,黄浦区区委书记王文涛,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吴云飞出席会议。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殷啸虎等五位专家在会上作主题发言,为倡导法治精神,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有序、有效地指导各区县全面、规范地开展迎世博法制宣传教育出谋划策。9月7日至11月10日,我区承办了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上海赛区活动的初赛、复赛和决赛。决赛在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经过激烈的角逐,黄浦区代表队最终获得了一等奖,将代表上海参加北京举行的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五是,充分发挥市区大众媒体特性,扩大法制宣传教育中的辐射作用。加强与市级媒体和黄浦有线电视、黄浦时报等区宣传媒体的合作,做到月月有活动报道,及时报道反映我区各部门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经验。通过大众化、差别化的宣传模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中央法治频道、上海新闻坊节目、《法制日报》、中国上海网、金报、《解放日报》、《国务院侨办》以及市司法局《法宣手册》、《普法依法治理通讯》等均报道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中媒体报道49篇、市级媒体报道1236篇、区级媒体报道84篇,既反映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向社会传递法制教育信息。

六是,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开篇布局取得实效。今年下半年,区政府下发文件,将依法治区工作划归区司法局。10月29日,经过反复酝酿,区委下发〔〕83号文,黄浦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区委书记王文涛担任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作为一项全区性的重点工作,黄浦区结合区域特点及实际工作需要,组成了47家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其中包括街道及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为营造黄浦区法制化的金融商业区域形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进入全面实施推进阶段,在市、区领导的关心下,在各街道的支持和配合下,我区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7月份明确了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10月28日,黄浦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外滩司法所新址揭牌仪式在宁波路120弄18号举行,区委副书记蔡志荣、副区长方日东出席了会议,共同为外滩司法所揭牌并作重要讲话。11月20日,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尹晋华一行,在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党委副书记李和平、副局长刘忠定、黄浦区委副书记蔡志荣等陪同下,来到外滩司法所调研,充分肯定了黄浦区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11月25日,基层科将外滩司法所申报示范司法所、小东门司法所申报创建司法所的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二是,积极发挥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已完成每个居委调委会与一名律师结对。全区12个律师事务所分别与6个街道结对开展法律服务,参与周四的街道领导接待。120个律师与120个居委“一对一”开展法律服务,使律师投入了大调解的格局中去,全面形成黄浦律师参与社区、居委开展法律服务的“双结对”工作。

三是,按市司法局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努力将司法所建成“两者一平台”(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者、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者和化解纠纷的基础工作平台),完成对原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办法的修改并下发各司法所;3月31日顺利召开人民调解工作暨防激化表彰会。

四是,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支队伍培训工作,最近组织完成对全区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联络员)参加市局的集中轮训。11月份组织了全区基层司法干部培训班,市局基层处长商忠强、矫正办业务分管干部李军、卢湾区打浦桥街道司法所长王桂发等应邀为培训班作了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基层司法干部出席和参加了培训。

一是,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领导体制,下半年成立了直接受区司法局党委领导的律师党委,成立律师党建专项办公室,加强调研,推动律师党委进一步健全和理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领导体制,加强与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基层党支部以及党员之间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增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性,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构建领导到位、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新型党建工作格局,落实律师党建工作目标。

二是,针对本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积极做好加强内部管理督察工作,先后对31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对4家新成立的所重点就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进行了指导检查。

三是,积极支持市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先后完成了律协第八届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黄浦代表的组织,律师培训任务的安排落实。以及在律师事务所中进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6月4日市委第三检查组组长孙熙宁专程到建纬律师事务所重点调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和做法。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按照《公证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行政监督、指导职责,2月3日下发了沪黄司[2009]7号关于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人民检察院批复的通知,要求公证处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树立“质量是公证生命线”的意识。4月下旬开始对黄浦和新黄浦公证处进行公证案卷抽查,黄浦公证处抽取了160本卷宗,新黄浦公证处抽取了90本卷宗,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公证处。完成我区2个公证处公证执业情况检查考核工作,5月30日上报市局公管处。5月下旬,组织编印了《黄浦公证处、新黄浦公证处学习汇编》,局长潘鹰芳为汇编作序——珍爱“质量”如同生命,希望全体公证人员有崇高的职业操守、严谨的执业作风、娴熟的专业知识、扎实的办证态度。7月份组织5位同志参加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其次又对70家律师事务所的处理投诉工作联络员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

五是,大兴调研工作之风,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素质能力。今年完成市司法行政系统立项调研课题(1篇);黄浦区司法局20论文集(19篇);黄浦区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及论文选编(29篇);、2009年黄浦区律师论坛论文集(84篇)。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了“长三角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理论研讨会”,交流《上海市黄浦区农民工劳动争议维权现状的分析与研究》;在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孙剑英司长在上海召开的“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吴军营局长召开的“上海市法律援助区县主任座谈会”,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了司法部和市司法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连续上报的5篇经验材料。

一是,严格按照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和目标,全力推进迎世博的各项工作。1、根据本区公证工作的实际,5月7日至26日,举办公证业务辅助人员业务培训班,邀请市司法局公管处的领导和部分原公证处主任、资深老公证员作辅导,努力提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熟悉本职工作的应知应会等基本内容,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证队伍。2、制定了《黄浦区法律援助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方案》、《黄浦区法律援助迎世博教育培训计划》等措施,确定了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了迎世博专题培训、手语培训、世博礼仪、医护急救等知识培训。

二是,以立功竞赛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各类窗口建设。1、优化服务环境,在受理大厅张贴迎世博宣传图画、“擦亮窗口迎接世博”、“优质服务迎接世博”等宣传口号,并制作了迎世博海宝图板,为来访群众营造温馨的服务环境。2、向来访群众公示《黄浦区法律援助文明服务公约和承诺》、《黄浦区法律援助迎世博窗口服务行业立功竞赛工作措施》。3、坚持每周六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法律援助者接待服务,建立60名政法系统中层干部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加强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居委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宣传力度和服务质量。4、因地制宜完善中心助老助残服务硬件设施建设,增设通道扶手和栏杆,在厕所等场所完善方便残障人士和老年人的设施。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加强班子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上海市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上交礼品登记制度、社区联系册、廉政自律手册,并根据区纪委要求就班子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自查。

二是,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区委的安排,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于3月20日全面展开至8月20日止。按照区委的各时间节点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的认认真真抓教育,实实在在地促发展。我局领导班子、机关、公证处、律师事务所39个党支部311名中共党员和26名特邀代表,全部参加了学习实践活动。

在整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四个率先”,这一总的实践载体和黄浦区“建设金融集聚带,打造世博服务区’的实践载体,突出“四个确保”这个重点,以“为‘建设金融集聚带,打造世博服务区’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本局的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抓手,做到了“四个坚持”:坚持把学习提高贯彻到活动的始终,使每个党员干部受教育、得提高;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开言路,真正找准领导班子和机关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边整边改,不断扩大和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是,主动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1)落实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汇报会,向区纠风办及区行风测评员代表、行风监督员报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开展情况,整改情况,积极争取建议和指导,并及时改进行风建设工作措施。(2)根据市局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及区纠风办行风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法律服务行风实际,制定本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通知》,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3)加强与市局监察室、区纠风办、行风监督员的联系与交流,向区纪委和区政风行风测评员汇报工作情况,并向社区120个居委及全市50名法律服务对象发放“黄浦区法律服务意见征询表”,征求社区及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各项行风建设措施。

四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与管理模式,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1)坚持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委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年初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年底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总结与自查,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各项党建工作目标。(2)坚持每季度基层党组织工作例会制度,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探索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以及在律师事务所开展“学实”活动、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部署和要求,交流和调研。(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继续巩固和推进党建全覆盖,完善政治联络员(指导员)制度。上半年对所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的通知》的意见。制定《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部署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使各基层党组织“学实”活动健康、有效开展,并得到市“学实”活动指导检查组的肯定。经区科学发展观第二指导检查组推荐,在全区科学发展观“学实”活动工作会议上,局党委就组织、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学实”活动情况作交流发言。(4)结合黄浦区基层党建实际,探索律师党建有效工作方法,完成党建调研课题《健全组织,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律师党建工作》。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4

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十二五”期间工作情况、20XX年工作总结、“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队伍和物质保障“三项建设”,基本实现了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综合素质“两个提升”,构建了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十里铺乡、海口镇和石化司法所先后被授予省级示范司法所,龙山、山口等5家单位被评为市级示范司法所,玉琳司法所长徐玉龙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打造“法律服务1小时便民服务圈”,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法律门诊”。20XX年,我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分别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五大业务服务板块,开设“菜单式服务”模式,群众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获取服务。开发了公共法律服务查询系统,群众可在各司法所的触屏一体机上直接查询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人员和电话,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全覆盖。

人民调解工作。乡镇(街道)和村(居)调委会实现了“六统一”,楼栋和村民组设立了调解小组,重点敏感领域设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等5大调解中心,设立了16个不同类别的以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建立健全了三级矛盾预警、“5+1”联动调解、公诉检“三调联合”机制,围绕“快、细、稳、准、实”五个字,加强排查,及时化解,做到预防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海口和龙山调委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大调解”、警民联调等典型做法在全市政法工作大会上多次作经验交流。

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和乡镇街道两级都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了XX区新程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每年集中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见面谈话、落实帮教责任人,在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的实施帮教,五年来共接茬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206名,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扶率达100%,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法律服务工作。近五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助发展、促改革、保民生”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推进法律服务纵深化发展。从严治理和整顿全区法律服务市场,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对法律服务队伍实行教育与监督管理并重,法律服务收到了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五年来,我区现有5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工作者23名,担任法律顾问147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1000余人次。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矛盾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专项调解活动。组织全区调解员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和清明期间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我区人民调解、警民联调工作先后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据统计,全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39起,调解成功1823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四是开展“调解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据统计,20XX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39起,调解成功1823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二是积极参与全市“人民调解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我区菱湖新村报送的案例经网络公开投票荣幸获选。我区结合这次评选活动,组织广大调解员学习典型案例中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共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社区合并后,地点和人员都发生变化。我局以社区社会维稳工作站建立为契机,先后到全区各街道和社区指导和规范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对照“六统一”的要求对全区社区调委会进行全面的调整。调整后,各街道都对下辖调解主任进行分期培训,促进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四是落实调解个案案件补贴。制定了《XX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试行办法》,将补贴个案分成简单、一般、复杂三个级别,按照50、100和200元三挡予以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司法所建设工作。 一是示范建设带发展。我们以省级示范所复评和创建工作为契机,制定《XX区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与创建工作指南》,加强对复评和创建所的督查、指导,面对面帮助解决问题。通过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队伍和物质保障“三项建设”,基本实现了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综合素质“两个提升”。11月份,石化司法所成功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十里、海口司法所顺利通过复评验收。玉琳司法所徐玉龙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二是信息建设抓保障。我们将信息化建设和年底司法所综合考核相挂钩,和年底拨付司法所业务经费相挂钩,月通报、季考核,对个别执行力度不够的单位,请他们到司法局来录入工作数据和信息,并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三是队伍建设保根本。为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能力,推荐新招录的司法助理员到市局进行脱产初任锻炼, 组织乡镇、街道的司法助理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培训和全市业务培训。区局还多次举办各项业务培训,举办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开设“菜单式服务”。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我区分别在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五大业务服务板块,在全市率先开设“菜单式服务”模式,为群众实现便民服务。二是开发公共法律服务查询系统。我们统一为各司法行政服务站购置了触屏一体机,将司法行政服务项目、人员和电话公布与众,群众有法律需求时,可自行在触屏一体机上直接查询,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全覆盖,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做法被市政府《今日信息》登载。

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刑释解教系统信息化建设。我局每季度对服刑人员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有效促进这项工作的推进,全年服刑人员信息动态排查率达到了99.5%。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帮教责任,实行以“三包”为主的帮教责任制,把安置帮教工作与法制宣传、思想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安置帮教工作落到了实处。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素质教育,我们举办了法律工作者执业年检考试,将管理规定和新颁布法律纳入考试内容,组织全体法律工作者集中统考。建立了法律工作者诚信档案,在互联网上向群众公示执业经历、违纪记录和监督电话。二是加大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参与力度,组织法律工作者认真参与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等领域案件办理工作,逐步完善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值班法律工作者多次陪同区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首任,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跨跃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奋斗目标。法律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层次和质量有较大突破,基层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得到完善。司法行政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区局机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深入。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全国平均线以下,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大观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中发挥更大作用。

主要措施:一是努力构筑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十三五”期间,力争每个司法所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中央专款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落后等问题。二是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展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引导广大法律工作者做好诉讼代理工作,组织法律工作者为维护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壮大优化法律工作者队伍,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区法律工作者的总数增长20%。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提供高素质的法律顾问,三是努力构建基础扎实、规范长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调解委员会,不断壮大调解队伍,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能干好;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每年实现“四无”(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村居(社区)达80%,实现“四无”的乡镇数量逐量增多;到2020年底前,全区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20XX年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平安大观、法治大观、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全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做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力求服务多层次、多领域。开发更多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方便的法律服务。二是突出司法所建设。认真总结开展省、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功经验,逐渐将省厅建设新标识、新规范引入司法所建设中,完善、落实司法所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严格加强对正式人员和公益岗人员的管理,将司法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

2、做好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倡导“一线工作法”,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纠纷。各乡镇、街道要着力打造至少1个以上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形成具有大观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开展集中授课式和互动式培训,充分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升司法所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年终司法局工作总结 篇5

一年来,我局法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围绕创建“省法治市”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内部管理,狠抓各项执法监督,全力提升了司法行政依法治局的水平。

(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明确内部责任。实行局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了法制工作有专职人员实施的工作机制。促进各个业务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了严谨的工作秩序,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是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严格内部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是开展依法治局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试行),严格执行业务科室执法责任制,按照《方案》和签订的执法责任书所确定的业务科室执法任务和职责进行内部执法考核。

三是全力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完成工作任务。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我市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法制工作部门认真负责,牵头做好了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资料申报、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执法体制,切实履行法制工作部门的参谋、顾问和监督作用。

一是落实法制工作部门与业务科室工作联系制度。开展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工作交流,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的联系得到加强,为法制机构履行参谋、顾问和监督职能提供平台。

二是建立法制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制度。对于本行政机关的重要行政行为,实行业务工作会和涉及重大决策等事项要有相关业务科室、处所人员参加,全年法制工作部门共参与聘用工作人员合同审查、签订52件次,其他合同3件次。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统一。法制工作部门参与制定审查了《市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市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2017年市司法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安排部署各业务科室以现行有效的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对我局2017年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40项共计73项行政权力,再次逐项核对清理并上网公示。

(四)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新审查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工作流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公证申诉和行政处罚复议应诉工作制度》等十项制度,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复议应诉案件。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监督工作,加强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沟通,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考核与督查,配合业务科室参与处理涉及律师服务的投诉2件,经过积极工作,当事人自动息访,有效避免投诉、申诉、举报行政不作为和违法作为的发生。

(五)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清理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资格。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施行,司法行政职能发生变化,司法行政队伍也发展壮大。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对各科室、司法所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审核,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9名,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申领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是履行律师管理职责,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律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抓好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律师刑事辩护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我市深入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社区矫正工作交接、衔接、评估管理等规定,以规范管理,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2017年财政预算社区矫正经费60万元,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实现“零”脱管、漏管的工作目标。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0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13名,解除社区矫正217名,在矫正人员551名。

四是案件评查工作进入常态化。一方面开展政法部门类型案件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部门开展类型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6月4日,我局完成了对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特检科办理的未成年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案件的执法检查工作,共抽调检查案件5件,均为合格案件。另一方面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对2017年度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的通知》(简委政法[2017]115号)文件安排部署,我局正在开展2件人民调解案件和3件公证案件的评查工作。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再上台阶。在3月下旬,召开了基层法律服务集中年度检查执法检查会议,通报了2017年度基层法律服务目标考核情况;开展了2017年度集中年检注册执法检查,抽查案卷210个,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25件已结案件不及时装订归档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促进了规范执业行为,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

(六)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初审工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律师机构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及年度考核工作。今年受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2件,律师执业申请初审7件,及时按要求、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呈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二是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年检备案制度。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完成了21个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6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注册,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承诺书。每个年检执业人员严格办理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七)积极开展执法理论调研,论文获奖又见成效。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法学会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活动,在上报的4篇调研文章中,我局司法助理员尧英撰写的《检察机关减刑、假释同步监督机制构建之探索》喜获二等奖,推进了我局执法理论研工作,执法理论调研工作有见成效。

一是继续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改进检查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二是继续开展对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案件质量检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案件质量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三是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四是加强对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有关执法依据和执法规范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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