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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第一阶段)

发布时间: 2019.10.30

手指宽,时间太薄,从指缝间溜走,这一阶段的工作已经结束,但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日可待,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开始写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好的工作总结该如何下笔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0年县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第一阶段)”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制约,人的思想观念变化发生了巨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现,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自20xx年2月13日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活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以促进社会稳定为最终目标,按照12346(一个统一、两个深入、三个明确、四个结合、六种方法)的工作思路,不等不靠,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20xx年以来,我县共发生涉法涉诉案件49件,已办结49件,结案率高达100%,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树立“大信访”观念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就要统一思想,树立“大信访”观念。只有牢牢树立起这个观念,才能整合资源、凝聚力量,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因此,自去年2月13日省、市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及时组织召开由县政法委、信访局、公、检、法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分析我县涉法上访工作形势,对我县涉法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县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从县公、检、法、司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项活动办公室,各政法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各部门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的自觉性。落实了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政法各部门一把手为涉法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把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作为当前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工作中,全县政法各部门统一了思想,树立了“大信访”观念,密切协作,加强联系,妥善办理每一起涉法上访案件,确保了涉法上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以民为本,畅通信访渠道
党中央提出了要坚持以人为本,构造和谐社会的要求。畅通信访渠道就是以以认为本的具体体现。做好当前涉法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也是定纷止争的重要途径。工作中,我县坚持“重疏轻堵”原则,全方位多层次接待群众来访,县里有公民恳谈会,政法委成立了涉法信访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政部门均有专门人员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真正为来访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信访环境”,实现了接访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坚持做好群众来访的日常接待。“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待来访群众,不管是有理来访,还是无理上访,我们要求全县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都要认真耐心接访,善待每一位来访者,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给来访群众一个明确答复。特别在全国“两会”期间,要求政法部门每天都保证有一名班子成员公开接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20xx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众围堵党政机关大门现象,没有发生一起因涉法案件处理不当而形成的集体上访事件。
2、坚持深入开展公民恳谈日活动。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自20xx年6月份开始,我县于每月25日定期召开公民恳谈会,会前在每个行政村显要位置张贴出告示,于恳谈日前两天在县电视台公告恳谈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每次恳谈会前,我县及时组织政法机关有关人员,针对上次接访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了解上访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注意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重访现象。恳谈会上,县主要领导同志按各自分管工作积极参加接访,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零距离对话,做到了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如××乡××村村民代××反映,其95年因违犯计生政策被乡政府工作人员没收身份证至今未还,因宅基地纠纷无法盖房,且被人数次殴打无人解决。首次接访后,立即责成该乡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到会,要求落实三点意见:1、如身份证无法追回,乡政府负责办理新身份证。###########2、如政策允许,乡政府要解决好宅基地问题。3、上访人被打一事,当事是否有伤情鉴定,再派人详细调查。要求乡党委、政府对以上意见要专门研究,并及时将情况反馈上来。上访人听了上述处理意见,表示非常满意。问题虽然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我们认真分析看,代××一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宅基纠纷调解未果,且被打后难以取证形成此上访事件的。
(三)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处置的涉法涉诉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就必须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两个深入”,即深入排查、深入调查研究,我们从五个方面加强排查:一是从各乡镇记录的不安定因素排查;二是从全县公民恳谈会案件卷宗排查;三是从政法各部门信访案件登记表排查;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排查;五是从上级领导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排查,在排查出的49起涉法涉诉案件中,上级督办的案件13起,自查案件36起,49起案件中有赴京的6起,赴省的5起,赴市的1起。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案件,我们逐案甄别,从基本案情、原处理结果、目前上访人的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实行一案一表,按上访性质和案件性质,分类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处理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我县公安局在集中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摸底排查工作

中,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成功息诉一起涉法信访案件,并从中带出一网上抢劫在逃犯。××乡××村民周××,曾多次到县公安局控申科反映,其夫翟××被本村翟*打伤,翟*不但没有被追究,近期还多次到家中闹事。周情绪激动,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处理,否则,将进京上访。县公安局控申科根据这一具体情况,在耐心做周××思想工作的同时,向××派出所及时通报了情况。××派出所经网上查询,得知翟*系负案在逃犯,遂周密部署,于近日一举将翟*抓获,并依法将翟刑事拘留,周××对该案处理结果十分满意,表示不再上访。当事人虽然表示不在上访,但从此案来看,我们认为,周××案件的形成,主要是案件发生后,当时难以取证,凶手认为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助长了凶手的威风,使上访人连续受到伤害。因此,我们应加强对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觉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及时破案,使凶手及时归案。这是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支持,也是人民群众自己对自己保护的重要手段。
(四)强化督导,提高案件办结率
为使排查出的案件尽快得到解决,我们强调了“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将这些案件分解到政法各部门,规定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包案副职和办案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定结果的“四定”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县主要包案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乡镇、村,逐案听取汇报,现场进行协调,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如因××镇储金会非法吸储案及县工商联武××金融诈骗案引发的上访案件,涉及面较大,影响面较广,极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并已引起了市政法委领导的密切关注。为加快办案进度,我县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并深入到××镇和县工商联亲自督导,与专案组人员一道分析案情,研究如何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及对赃款、脏物的追缴力度。同时,亲自接见广大储户与其交换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为加快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速度,我县要求办案单位和人员以及督导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和“四个见面”。“四个结合”即办案人员一是要和省、市督导组结合,做好协调工作,把问题彻底解决。二是要和涉案的乡镇或局委结合,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三是要和上级本系统领导部门结合,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四是要和案件当事人结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四个见面”即督导人员一是要与包案领导见面,即到办案单位了解其主要领导对该部门所包案件的整体情况掌握如何,工作是如何安排的等情况。二是要与案件当事人见面,即到涉案单位、乡村走访当事人,询问案件是否有人在办理。三是要与案件具体办理人员见面,询问办案人员对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四是要与市、县下派的督导工作人员见面,了解他们所掌握的情况与办案单位所说的是否一致。“四个结合”与“四个见面”的实施,有效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案件办结率。
(五)对症施治,选准工作切入点
信访工作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涉法涉诉工作更是这个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个难点,只有对症施治、选准工作切入点,有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为此,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采取化繁为简,逐个破解的方法,以“三个步骤”为切入点,以“六种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开展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置工作。“三个步骤”即对49件涉法涉诉案件,按照案件复杂的程度进行三个层次的分类:一是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除的;二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做很多工作,有时单个部门不能完成,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才能结案的(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三是案情比较清楚,处理结果也合理合法,只是由于上访人主观上的不懂法或客观上的原因才上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全县49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类排队,采用六种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逐个破解。一是“单刀直入法”。即对那些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就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渠道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还当事人一个明白。二是“联合办公法”,即对比较复杂的案件,由县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四长”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为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还应当事人要求,适时举行上访案件听证会,让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在近期内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三是“说服教育法”。即对那些案情清楚,处理结果合法的涉法涉诉案件,静下心来,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四是“社会救助法”。即对那些想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实际困难的群众,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用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五是“亲情感动法”。即对那些上访老户,在说服教育仍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轻装上阵,放下架子,紧紧贴上,真心以人民公仆的角色融入到群众中去,白天帮助干农活,夜晚陪着聊天,以融融亲情去感动群众,使之主动放弃上访。六是“严厉打击法”。即对个别钻政策和法律空子的无理上访、缠访、违犯信访条例和法律法规的,在上述诸法均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处置,绝不手软。由于措施得力,市督办的13起案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了100%,县里自查的36起案件,已结案36件,结案率达100%。
(六)开拓创新,探索工作新路子
随着涉法信

访案件的增多,我县政法机关的信访工作已成为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积极探索涉法信访工作新路子。在处理涉法问题中推行“四制”:一是推行首接首办制。哪个政法干警首接的涉法上访案件,就归谁办理,且要负责到底,不得中途无故换人,直到案件息访为止。二是推行案件倒查制。在哪个单位形成的涉法上访案件由哪个单位主办,不管将来人员如何变动都由原办案单位责任人负责。三是推行案件回访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定时不定时回访上访人,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稳定其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访现象的发生。三是推行定期召开信访例会制。不论有无新发涉法上访案件,政法各部门每月都要召开一次涉法信访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不足。随着“四制”的落实,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萎扯皮现象,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我县涉法信访工作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素质低。某些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追根溯源,就在于基层办案人员素质低下。如某些派出所正式干警过少,警力不足,思想及业务素质又跟不上,在首次接触案件时就为群众上访埋下了隐患。
2、政法机关办案人员常被社会其他因素所左右。如行政干预,碍于人情和关系,致使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效率下降。
3、公、检、法、司机关对某些个案存在分歧意见,工作不能达到协调一致。从不少上访个案中可以看出,造成上访的原因就是执法机关之间相互推诿所致。
4、法制宣传不到位。许多上访者法制观念淡薄,不懂依法办事,依法上访。而我们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倾听民声,关乎民情,真正弄清上访案件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才能分辨出哪些是依法有理上访,哪些是无理乱访、缠访。
5、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与法律作依据,以至于遇到某些无理上访、缠访者,处理结果显得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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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工作总结汇报


信访工作总结是把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的表现。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涉诉信访工作总结汇报,欢迎阅读。

涉诉信访工作总结汇报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制约,人的思想观念变化发生了巨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现,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自20xx年2月13日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活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以促进社会稳定为最终目标,按照12346(一个统一、两个深入、三个明确、四个结合、六种方法)的工作思路,不等不靠,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20xx年以来,我县共发生涉法涉诉案件49件,已办结49件,结案率高达100,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主要做法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就要统一思想,树立“大信访”观念。只有牢牢树立起这个观念,才能整合资源、凝聚力量,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因此,自去年2月13日省、市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及时组织召开由县政法委、信访局、公、检、法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分析我县涉法上访工作形势,对我县涉法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县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从县公、检、法、司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项活动办公室,各政法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

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各部门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的自觉性。落实了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政法各部门一把手为涉法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把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作为当前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工作中,全县政法各部门统一了思想,树立了“大信访”观念,密切协作,加强联系,妥善办理每一起涉法上访案件,确保了涉法上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以民为本,畅通信访渠道

党中央提出了要坚持以人为本,构造和谐社会的要求。畅通信访渠道就是以以认为本的具体体现。做好当前涉法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也是定纷止争的重要途径。工作中,我县坚持 “重疏轻堵”原则,全方位多层次接待群众来访,县里有公民恳谈会,政法委成立了涉法信访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政部门均有专门人员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真正为来访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信访环境”,实现了接访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坚持做好群众来访的日常接待。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待来访群众,不管是有理来访,还是无理上访,我们要求全县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都要认真耐心接访,善待每一位来访者,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给来访群众一个明确答复。特别在全国“大会”期间,要求政法部门每天都保证有一名班子成员公开接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20xx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众围堵党政机关大门现象,没有发生一起因涉法案件处理不当而形成的集体上访事件。

2、坚持深入开展公民恳谈日活动。

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自20xx年6月份开始,我县于每月25日定期召开公民恳谈会,会前在每个行政村显要位置张贴出告示,于恳谈日前两天在县电视台公告恳谈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每次恳谈会前,我县及时组织政法机关有关人员,针对上次接访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了解上访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注意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重访现象。恳谈会上,县主要领导同志按各自分管工作积极参加接访,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零距离对话,做到了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如乡村村民代反映,其95年因违犯计生政策被乡政府工作人员没收身份证至今未还,因宅基地纠纷无法盖房,且被人数次殴打无人解决。

首次接访后,立即责成该乡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到会,要求落实三点意见:1、如身份证无法追回,乡政府负责办理新身份证。2、如政策允许,乡政府要解决好宅基地问题。3、上访人被打一事,当事是否有伤情鉴定,再派人详细调查。要求乡党委、政府对以上意见要专门研究,并及时将情况反馈上来。上访人听了上述处理意见,表示非常满意。问题虽然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我们认真分析看,代一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宅基纠纷调解未果,且被打后难以取证形成此上访事件的。

(三)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处置的涉法涉诉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就必须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两个深入”,即深入排查、深入调查研究,我们从五个方面加强排查:一是从各乡镇记录的不安定因素排查;二是从全县公民恳谈会案件卷宗排查;三是从政法各部门信访案件登记表排查;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排查;五是从上级领导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排查,在排查出的49起涉法涉诉案件中,上级督办的案件13 起,自查案件36起,49起案件中有赴京的6起,赴省的5起,赴市的1起。

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案件,我们逐案甄别,从基本案情、原处理结果、目前上访人的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实行一案一表,按上访性质和案件性质,分类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处理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我县公安局在集中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摸底排查工作中,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成功息诉一起涉法信访案件,并从中带出一网上抢劫在逃犯。

乡村民周,曾多次到县公安局控申科反映,其夫翟被本村翟*打伤,翟*不但没有被追究,近期还多次到家中闹事。周情绪激动,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处理,否则,将进京上访。县公安局控申科根据这一具体情况,在耐心做周思想工作的同时,向派出所及时通报了情况。

派出所经网上查询,得知翟*系负案在逃犯,遂周密部署,于近日一举将翟*抓获,并依法将翟刑事拘留,周对该案处理结果十分满意,表示不再上访。当事人虽然表示不在上访,但从此案来看,我们认为,周案件的形成,主要是案件发生后,当时难以取证,凶手认为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助长了凶手的威风,使上访人连续受到伤害。因此,我们应加强对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觉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及时破案,使凶手及时归案。这是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支持,也是人民群众自己对自己保护的重要手段。

(四)强化督导,提高案件办结率

为使排查出的案件尽快得到解决,我们强调了“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将这些案件分解到政法各部门,规定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包案副职和办案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定结果的“四定”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县主要包案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乡镇、村,逐案听取汇报,现场进行协调,及时拿出处理意见。

如因镇储金会非法吸储案及县工商联武金融诈骗案引发的上访案件,涉及面较大,影响面较广,极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并已引起了市政法委领导的密切关注。为加快办案进度,我县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并深入到镇和县工商联亲自督导,与专案组人员一道分析案情,研究如何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及对赃款、脏物的追缴力度。同时,亲自接见广大储户与其交换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为加快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速度,我县要求办案单位和人员以及督导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和“四个见面”。“四个结合”即办案人员一是要和省、市督导组结合,做好协调工作,把问题彻底解决。二是要和涉案的乡镇或局委结合,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三是要和上级本系统领导部门结合,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

四是要和案件当事人结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四个见面”即督导人员一是要与包案领导见面,即到办案单位了解其主要领导对该部门所包案件的整体情况掌握如何,工作是如何安排的等情况。二是要与案件当事人见面,即到涉案单位、乡村走访当事人,询问案件是否有人在办理。三是要与案件具体办理人员见面,询问办案人员对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

四是要与市、县下派的督导工作人员见面,了解他们所掌握的情况与办案单位所说的是否一致。“四个结合”与“四个见面”的实施,有效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案件办结率。

信访工作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涉法涉诉工作更是这个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个难点,只有对症施治、选准工作切入点,有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为此,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采取化繁为简,逐个破解的方法,以“三个步骤”为切入点,以“六种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开展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置工作。

“三个步骤”即对49件涉法涉诉案件,按照案件复杂的程度进行三个层次的分类:一是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除的;二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做很多工作,有时单个部门不能完成,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才能结案的;三是案情比较清楚,处理结果也合理合法,只是由于上访人主观上的不懂法或客观上的原因才上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全县49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类排队,采用六种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逐个破解。一是“单刀直入法”。

即对那些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就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渠道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还当事人一个明白。二是“联合办公法”,即对比较复杂的案件,由县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四长”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为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还应当事人要求,适时举行上访案件听证会,让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在近期内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三是“说服教育法”。即对那些案情清楚,处理结果合法的涉法涉诉案件,静下心来,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四是“社会救助法”。

即对那些想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实际困难的群众,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用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五是“亲情感动法”。即对那些上访老户,在说服教育仍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轻装上阵,放下架子,紧紧贴上,真心以人民公仆的角色融入到群众中去,白天帮助干农活,夜晚陪着聊天,以融融亲情去感动群众,使之主动放弃上访。六是“严厉打击法”。即对个别钻政策和法律空子的无理上访、缠访、违犯信访条例和法律法规的,在上述诸法均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处置,绝不手软。由于措施得力,市督办的13起案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了100,县里自查的 36起案件,已结案36件,结案率达100。

(五)开拓创新,探索工作新路子

随着涉法信访案件的增多,我县政法机关的信访工作已成为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积极探索涉法信访工作新路子。在处理涉法问题中推行“四制”:一是推行首接首办制。哪个政法干警首接的涉法上访案件,就归谁办理,且要负责到底,不得中途无故换人,直到案件息访为止。二是推行案件倒查制。在哪个单位形成的涉法上访案件由哪个单位主办,不管将来人员如何变动都由原办案单位责任人负责。

三是推行案件回访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定时不定时回访上访人,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稳定其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访现象的发生。三是推行定期召开信访例会制。不论有无新发涉法上访案件,政法各部门每月都要召开一次涉法信访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不足。随着“四制”的落实,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萎扯皮现象,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我县涉法信访工作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素质低。某些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追根溯源,就在于基层办案人员素质低下。如某些派出所正式干警过少,警力不足,思想及业务素质又跟不上,在首次接触案件时就为群众上访埋下了隐患。

2、政法机关办案人员常被社会其他因素所左右。如行政干预,碍于人情和关系,致使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效率下降。

3、公、检、法、司机关对某些个案存在分歧意见,工作不能达到协调一致。从不少上访个案中可以看出,造成上访的原因就是执法机关之间相互推诿所致。

4、法制宣传不到位。许多上访者法制观念淡薄,不懂依法办事,依法上访。而我们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倾听民声,关乎民情,真正弄清上访案件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才能分辨出哪些是依法有理上访,哪些是无理乱访、缠访。

5、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与法律作依据,以至于遇到某些无理上访、缠访者,处理结果显得不尽如人意。

涉诉信访工作总结汇报二

近年来,涉法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县先后组织实施了涉法信访攻坚、涉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排查处理活动,工作中,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积极稳妥地原则,针对不同的涉法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一大批多年来没有解决的涉法信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据统计,今年我们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群众300余人次,重点案件47件,基中到市赴省进京12案,县35案,目前47案已结40案,结案率85%。下面,我将我县今年的涉法涉诉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

层层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确定了由县委副书记李百选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及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专抓副职为成员,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组,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坚持领导亲自动手。工作中,我们根据个案案情的发展趋势,多次召开“三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亲自出面、约见当事人、参予协调。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案制宜,对症下药。涉法上访案件千差万别,实际工作中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该赔偿的给予赔偿,对那些虽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决问题的案件,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力量,视情节采取经济补偿、社会救助等多种办法,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对结案而不息诉罢访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说透、说细,防止简单行事,以势压人,对缠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公开训诫等多种方式,伸张正义,释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9月29日,县公安局针对王万万上访一案召开听证会,就王万万提出的县公安局存有两份鉴定书和办案不公及营私舞弊等问题进行对证,王万万对自己提出的问题举不出任何证据。 月 日,县法院针对刘慧多次无理缠访一案,在其安峪镇董封村公开审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转变观念,实以人文关怀。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还能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被关怀”的司法人文氛围,由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达到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访案件中,当事人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对信访接访人员存在一定抵触情绪。我们在接访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带着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特别注重对当事人的关心细节,实行人性化办案,包括适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信息,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从而拉近了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为涉法上访案件的圆满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家住绛县针织厂家属院的王廷玺老人因不服县交警大队对自己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责任认定,先后多次越级赴市进京上访,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亲自登门拜访了王廷玺老人,耐心细致、入情入理跟他谈心,王某深为邵书记的真情所动,最终表示息诉罢访。 县法院在处理周丁山涉法上访一案中院长张永平高度重视,先后五次约见当事人,当面进行解释说服,又安排纪检书记侯小旺驱车5小时上门做善后处理工作,周丁山感激万千,主动向县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并表示再不上访。

加强联系,争取多方支持。实践证明,加强与各方联系,争取支持,齐心协力,才能使上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基于这一认识,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做好“三联”。一是加强对上联系,争取领导支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听取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及时上报结果,防止重复上访,形成及时、迅速、准确的信息渠道。二是加强内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全县政法各部门将涉法上访工作与侦察、起诉、审判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以信访室为龙头,协调涉法上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三是加强对外联系,争取多方配合。在办理涉法上访案件中,依法办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访,根据不同涉法上访当事人的案情,通过当事人的家庭、所在单位领导、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部门,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明确职责,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涉诉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创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实信访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统内部实现信访“进口”是信访室、“出口”是纪检组,使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案件督查工作协调统一,避免了久访不决等问题的发生。二是于7月份出台《中共绛县政法委员会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引发谁解决”的原则,由案件承办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发现典型的执法不公案件,严肃处理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以案示教,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畅通信访工作工作渠道,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制度,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县公安局法医董**在20xx 年的一起伤害案件损伤检验中,由于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错误引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条文,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证实后,及时给予该董行政记过处分。一石惊百鸟,通过个案责任的追究,用身边的人和事,扭转了以往执法随意,粗心麻痹的不良风气,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司法****现象。据统计,今年以来,我们依法 三是加强案件评查。工作中,我们采取普查抽查互补、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的形式,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做到责任不脱节监督无死角。在个案监督上,我们针对一定时期内影响大的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公正、依法、高效。其次,为解决当前政法部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现象,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普查,确保案件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确保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第三,适时组织政法各部门在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案件交叉互查活动,重点解决政法各部门的“面子”问题,即文书质量,通过对文书的评查,唤起了干警“文书制作环节处处要小心”的责任意识,使我县的案卷文书质量显著提高。自 月 日开始,我们对公检法三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案件评查,从这次的评查情况来看,

二、几点体会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县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访大量增多的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难”案件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新的涉法上访案件还在不断产生,已经息诉罢访的案件有可能出现反复。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涉法上访问题仍将处于高发态势,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自满、厌战情绪,坚定信心,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可否认,政法干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造成涉法上访的重要原因。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实践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细致、不作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针对这些问题,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要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的典型,对广大干警进行执法为民教育,切实解决对群众的感情和工作责任心问题,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错案责任追究,《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虽然出台了,但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并不断健全和完善。二是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重大、重点、有影响的案件,政法委要重点监督、重点跟踪、重点检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对每项执法活动和每个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科学严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对执法质量检查通报,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

2020年市检察院联合接访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工作总结


**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现有七名干警,是高检院较早命名的国家级“文明接待室”、全国百家“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今年以来,省院交办通报督办的涉法涉检上访案件11件,其中属省院“百日会战”通报疑难及省院挂牌督办的上访案件3件,经过全市两级院全力攻坚,做到了件件有结果,并使一批疑难案件得以结案并息诉,完成了“百日会战”所确立的任务和目标,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全面布署,迅速启动
6月末,**市院召开了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座谈会。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理涉检进京访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市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接访集中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分析研究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检访工作形势,分析了原因和对策。
市院检察长赵英华对全市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上来。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抵触情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涉检访集中处理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要按照省院和市院方案的要求,对上级院交办的重点督办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对排查出的各县(市)、区上访人到市上访案件,各基层院也要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防止产生新的越级访;三是要抓苗头、抓源头,把一些有可能发生上访的案件,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该解决的就要给予解决,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理由,给群众一个明白,防止出现上访反弹;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把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各院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畅通各种处理渠道,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处理涉检访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排查,确定重点,明确责任
我市两级院对近两年来的涉检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确定了属于市院管辖的重点上访案件三件,属于层院管辖的重点上访案件三件###########,对重点案件确立了新的领导包案小组,由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亲自包案,明确了办案责任人和稳控责任人。市院对省院交办的刘丽华、王家富、彭守哲上访案件,我院确定由检察长赵英华、副检察长侯力谦分别包案,控申科长侯文生为办案责任人和稳控责任人,成立了包案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重新审查了案件的卷宗材料,对案件涉及到的证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由副检察长侯力谦带队,分赴哈尔滨、五大连池和孙吴等地与上访人会面协调解决上访问题的办法并做息诉工作。
三、重心下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对省院通报的重点上访案件,分别落实包案人员,与基层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深入到案发地,认真调查、复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如市院办理的彭守哲上访案:彭守哲从20xx年6月开始向有关部门上访,20xx年3月“两会”期间,彭守哲进京上访举报原孙吴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岩、副检察长曲筠杰等人用检察院名义担保,使王福清等人编造虚假事实,进行木材合同诈骗,骗取人民币11万元。 我院从4月4日起曾四次与彭通电话,请彭携带上访材料到**面谈,彭也表示愿意来**面谈。直到5月22日,彭寄来了部分上访材料。根据现有材料和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我院三次深入到孙吴县调查此案,在孙吴县院的配合下,查明了上访所涉及的基本事实。经我院检察委员会讨论:1、 宏达公司法人代表王福清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第二家具厂委托代理人彭守哲签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是两个企业之间的自主经营活动,宏达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发木材义务,违约在先,存在过错,彭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宏达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从现有证据看,不能认定孙吴县检察院参与合同诈骗活动。如果彭守哲认为孙吴县检察院及原法人代表王福清涉嫌合同诈骗问题,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后处理。3、给彭适当的经济补偿。20xx年8月7日,由**市院副检察长侯力谦、孙吴县院检察长王洪君、嫩江县院检察长曲筠杰专程去哈市与上访人彭守哲协商,决定由孙吴县院给付彭守哲8万元经济补偿。8月27日补偿已付到位,彭对**市院、孙吴县院认真办实事表示非常满意,今后终结此案不为此事上访。
四、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各尽其职
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我们按照高检院的规定,牢固树立大信访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控申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做到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两级院的工作积极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和遏制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如省院通报的逊克县松树沟乡福民村村民孙长友,曾多次到省举报本村村长侵占、贪污及逊克县检察院工作不利的问题。省院交办我院以后,我院责成逊克县院对次案重新调查,并由市院副检察长侯力谦、逊克县院检察长李江宏包案。通过对孙某举报的16个问题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个问题进行了细致初查,查清问题后又及时向孙某反馈,孙某最终表示对检察机关调查结果满意,未就此问题重新进行上访。
五、以诚感人,主动协调,搞好稳控

有些上访案件虽在形式上终结,但结案不息诉,重新进京到省上访可能性非常大,如王家富上访一案,王家富是省院通报挂牌的94起疑难上访案件之一。1994年王家富因玩忽职守被我院做免予起诉处理。我院先后两次复查都维持原免诉决定,但对两笔共8万元不应该扣押的款予以返还。今年四月王又向我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检察机关办案中占用款项及擅自变卖货物进行返还,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百日会战”开始后,分析了此案症结:一是此案已历时13年,年代久远,处理时难度大;二是当时检察机关有些占用款项已用于办案实际支出;三是王要求返还的款项和货物可行性和合法性尚有待于研究。我院接触王家富,首先对其表示歉意和理解,详细听取了王请求返还占用财产、款项的具体理由,消除多年的委屈心理,并主动与王协商解决办法,让王先与涉案的单位和部门沟通,检察机关也主动出面与上述部门联系协商,尽可能为其挽回损失。王对检察机关诚心诚意想解决问题的做法非常理解,表示只要是主动积极的给我办,不管时间多长我都积极配合,不再越级上访

2020年五五普法第一阶段总结



20xx年“五.五”普法第一阶段总结######公文易文秘资源网######,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20xx年是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段党委高度重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铁路跨越式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构建和谐站段为主题,根据公司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要求,从9月至10月,开展了文件学习,墙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 “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普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激励了广大干部员工学法律、讲法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全段范围基本营造了浓厚的学法、讲法氛围,为下一阶段的普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健全机构,形成机制,强化保障
我段段党委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一是成立了以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成员包括段各科室负责人、各领工区主任、书记为组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段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段“五.五”普法规划和贯彻落实情况;二是要求各领工区、工区指派专人负责本领工区、工区的普法工作,要求各指派专人严格按照公司、段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结合本领工区、工区的实际和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形成了层层管理、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三是规范信息流通,规定各工区要定期将各领工区汇报普法工作情况,领工区专职负责人要定期将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告段办公室。同时规定,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随时随地向上级办公室汇报。总之,通过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建立了普法工作的“管理”网络。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确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迅速行动,做好宣传,效果明显######公文易文秘资源网######,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一是根据公司粤海企发[20xx]143号文件《xx铁路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段实际,迅速制定了并颁发了《xx“五.五”普法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了“五.五”普法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将整个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并规定了期限和标准。二是段党委中心组成员亲自到头,先后组织学习了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xx企发[20xx]143)、《xx“五.五”普法教育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3次;同时各领工区能按照段的相关要求组织了对文件的学习,各领工区、工区都按照要求组织了对《xx“五.五”普法教育实施办法》等重要普法文件学习;三是丰富载体,形成氛围。根据统计,全段各级组织共出墙报、黑板报16期,组织宣传学习143场次,悬挂粘贴普法标语10056条。通过努力,在广大干部员工涌起了一股学法、讲法的高潮,广大干部员工学法、讲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为下一阶段的普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0年人民法院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总结


我院的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根据省、州政法委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市政法委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省、州、市政法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我院关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制定出了工作步骤和措施。为我院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动员部署、排查清理、集中处理等各阶段的工作,我院涉法上访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我院“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将涉法上访问题列入稳定社会、強化司法为民的工作之中
我院在接到市政法委关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有关通知后,及时积极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xxx为组长;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庭(室)领导为组员的涉法上访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精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切实解决好执法过程中引发的上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強化司法为民,公正为民的思想实质。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视为人民法院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及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切实处理好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和消除不稳定因素,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也是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日渐增多,各类纠纷的出现难免做到当事人都双方满意的时候,涉法上访问题;时有出现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诉缠访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院认真参照上级要求,按步骤完成好各阶段的工作。
二、认真做好动员和初步排查工作,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奠定基础。
我院于xxxx年x月x日至x月xxx日,全面开展动员工作,把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初步排查工作分解细化到每个业务庭室,要求是;对涉法上访案件全面排查、查找问题、找准原因,逐案逐人进行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为集中处理涉法案件的工作奠定基础。经过各部门认真的初步排查,共列出涉法上访案件xx件,为我院针对性地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对初步排查出的xx件案件,经逐案的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后,查清了问题、找准了原因;其中的xx件案件属于正常的申诉或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解决的案件,由相关的部门负责疏导思想和做好解释工作后,至今未出现重复上访的情况;对x件被定为重点涉法上访的案件,即:xxx等xx人申请执行我市xx公司案及xxx申请执行云南省xxxx运输公司等人案,在集中处理过程中,将案件的处理落实到有关庭室和领导身上,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回复办理结果。相关的处办人员,在认真分析上访形成原因的基础上,及时了解掌握上访人的要求,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依法据情做出处理,在我院涉案上访处理人员中,未发生上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1、处理涉法上访问题,要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按照“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本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精神,贯彻“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切实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促进司法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2、提高法官干警对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是涉法上访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组织保证。涉法上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更关系到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增强法官干警对此项工作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必须使我们的法官干警充分认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院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意见,确保涉法上访的集中处理取得实效。
3、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中既要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妥善解决好每一件涉法上访案件。对群众反映有理,又符合法律规定,能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对群众反映有理,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拿出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时间表,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对反映的问题,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失去解决条件,致使案件无法办结的,我们会在做好疏导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解决上访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案件可能存在程序或实体处理错误的,要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对问题已经解决仍坚持无理或过高要求,继续上访的,我们会坚持疏导教育,主动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而不是简单的一拒了之。
4、我院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过程中,还将此项工作与同步进行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我们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全院法官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塑造良好的机关干部队伍形象,全面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形象意识和团结干事意识,强调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好案件质量和效率,把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彻底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横、硬、推”等封建官僚作风,力争做到使来访群众的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我们还以集中处理上访问题为契机,结合我院实际,建立了如《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司法便民、司法亲民措施和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管人管事,保证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良的机关作风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我院要以此次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使此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同时,针对排查中暴露出来的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并下大力气加以落实;对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对因“执行难”引发的上访问题,我们要在耐心做好疏导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提高执行结案率的新手段、新方法,争取执行工作有新的突破。
总之,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推进司法公正,充分再认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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