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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美好忙碌的时光悄然过去,这段时间工作已经进入到了完美收官的阶段,写好总结才能更好的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通过总结我们能走得更远,你写过工作总结吗?在这里,你不妨读读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20xx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一是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队伍思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是搞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提。一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加深了党员干部对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坚持理论学习教育。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本专业的学历教育。年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2名同志取得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1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目前尚有1人参加自学法律专科在读,2人参加法律专业本科学习。现在全局在职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3人,占88%,其中专科19人,本科4人。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法律知识、科技知识、计算机应用和普通话学习、培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通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关的制度建设,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整改活动中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要内容,查找执法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重点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干部队伍的宗旨意思、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整改活动中,我局建立健全了我局《学习制度》、《工作考核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其他科股室处管理等24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实绩考核人,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圆满完成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是实施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检验“四五”普法成果的重要一年,搞好今年普法工作任务和整个“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是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年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工作
今年下半年,我们抓住重点,周密安排,认真抓了年度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我们重点组织了全县干部职工进行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云南省禁毒条例》、《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组织了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1场45人,正科级领导法律知识考试1场78人,副科级干部(含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法律知识考试2场357人。在县委普法办的配合下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两农场以及厂矿企事业单位也分别组织了共有4168人参加的一般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考试,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认真查缺补漏,完成全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根据我县制定的“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市“四五”普法验收标准,及时拟订并由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对照本单位、本部门“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总结和自检自查;今年8月份,在县委政法委、普法办和县司法局牵头下,从相关部门抽调12名人员组成4个普法检查验收组,对全县77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检查,全部通过了验收。经过认真准备,我县“四五”普法工作又于8月19日顺利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标志着我县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
在开展年度普法工作和进行查缺补漏的同时,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采取与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土地宣传日、“6·26”、“10·26”国际禁毒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开展以“学雷锋精神,扬志愿风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健康维权消费环境”、“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和其他形式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印发各类宣传材料29900份,展板134块,挂出宣传图片629张,解答法律咨询204人次;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法制课宣传教育,共讲授法制课44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5万人次;三是到厂矿企业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干部培训班进行普法讲课,共讲授法制课6场次,受教育企业员工和培训其他人员700余人次;四是在特殊节庆日、纪念日期间,广泛利用简报、信息、电视、广播、法制宣传栏、墙报和黑板报等不同宣传传媒进行法制宣传,共刊出各类宣传专栏83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3次,不断扩大了法制宣传面和覆盖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稳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农村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阻碍我县实施依法治县进程的主要因素。自去年开始,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施“三村工程”建设项目,我局与县民政局共同在实施“三村工程”的八个示范点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又加大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四项民主”,抓两头带中间,重点抓好示范村民主管理、建章立制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广大农民学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示范村社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极大地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稳定。今年年初,我们与县民政局共同对示范村进行了检查考核,全部通过了验收。今年,**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村和千蚌村被市司法局、民政局表彰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我们又起草并上报了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名单。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各项村规民约、各项规章制度得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理家的习惯逐渐形成,广大农村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结合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各司法所和工作组共对农村开展法制讲课183场次,极大地促进了我县依法治县的进程。
四、继续抓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设在乡镇一级的基层派出机构,担负着为基层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重要保障。
一是继续抓好试点司法所项目的建设工作。今年,我们加大了司法所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力度,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就项目资金、工程承包及建设用地等有关事宜进行协调、商洽,得到各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局领导还多次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实地检查。通过努力,**司法所建设工程已于今年9月7日正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工程完工后,我局继续投入将近2万5千元资金为**司法所购置了办公桌椅和对办公区进行了绿化,并配备了摩托车和电脑,使**司法所在硬件方面改善的同时,软件建设和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司法所也随之成为我县第一个规范化司法所,为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模式,同时,我县基层司法所无办公楼也将成为历史。
二是加大对各类疑难纠纷的调处工作力度。一年来,各基层司法所共受理和参与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7件;宣讲法律7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多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7条,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2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1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2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制止群体性械斗9件;依法治理乡镇街道13次。
三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举办了一期有67人参加的村级调解主任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另一方面,专门订制了由司法部统一的调解标识牌和徽章,规范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一年来,全县人民调解机构共受理各类纠纷488件,调解成功474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82件;邻里纠纷42件;赔偿纠纷32件;土地承包纠纷17件;房屋宅基地纠纷37件;合同纠纷47件;其他纠纷217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51人。今年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共有2个先进集体和3个先进个人受到省司法厅的表彰。
四是落实“两劳”人员帮教措施,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我们将帮教工作的重点放在追踪管理上,对帮教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那些有可能重新犯罪的帮教对象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加强了监督管理。今年我县共有回归人员16名,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并按规定及时解除帮教对象19名。
五、严格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之一就是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是我县实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力量。一年来,我们通过规范法律服务和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以强化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服务功能,来充实法律援助的实施,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人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在公证管理工作方面。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在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于今年五月至八月份,开展了对县公证处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通过活动,使我县公证员队伍素质、公证办证质量和公证的公信力都得到了较大提高。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43件,出证102件,终止4件,(出证数含20xx年未结58件)。出证数中:(一)民事类公证22件,其中:继承权1件,遗嘱3件,委托书6件,声明书1件,现场监督1件,证据保全1件,其他民事协议9件。(二)经济类公证80件,其中:拍卖1件,招标投标3件,建筑工程承包7件,农林牧副渔业承包58件,还款协议1件,法人委托书7件,其他经济合同2件。全年共收取公证费40230元,全年公证办证卷宗经县司法局公律股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率为100%。
在律师监督管理工作方面。今年着重抓好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建立了我县律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充分行使了司法行政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一年来,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3家,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代理35件,非诉讼案件13件,代书30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院指定辩护)18件,业务收费达13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方面。一年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2家;代理诉讼业务19件;代理非诉讼业务21件;调解各类纠纷22件;办理见证业务1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7件;解答法律咨询14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36万元;业务收费达3.4万元。
法律援助方面,今年以来在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和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专项资金,有力地保障了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我县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审批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使我县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走入正轨。20xx年,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件,其中:刑事指定援助辩护19件;民事类11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6件(未结1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来说,在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县、基层管理指导和公证律师管理工作等各方面都有新的突破,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如在简报信息的报送和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有待于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是搞好“四五”普法的总结表彰,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四是继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五是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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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二00六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等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为构建平安和谐兴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一、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市乡镇、街道健全完善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健全完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村、居民小组普遍建立起了人民调解小组,接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也建立起了联合调解组织。部分乡镇、街道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和整顿,开展了等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了人民调解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活动能力。目前,全市总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92个,人民调解员876人,其中有75%的人民调委会达到了一类调委会的标准,25%的人民调委会达到了二类调委会的标准,全市消灭了三类调委会。

(二)坚持不断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从时间上分:居民小组每星期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村、社区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乡镇、街道每个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从性质上分: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经常排查,及时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矛盾纠纷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统一排查,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通过以上灵活多样的方法,全市共排查出各类较大的矛盾纠纷210件。

(三)认真仔细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一是逐级进行调处,就地消化矛盾。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化解,逐级调处,不轻率将矛盾上交,实行三级调处,即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村、居民小组进行一级调处,倾向性矛盾纠纷由村、社区牵头进行二级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牵头进行三级调处。二是集中进行调处。坚持领导下访制和大调处活动,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处力量,实行定时、定点、定责任、定调处的“四定”调处机制进行集中调处。三是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矛盾纠纷的圆满调处。全年共调处成功矛盾纠纷963件,成功950件,成功率98%。防止群体性上访6件,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避免民转刑3件。

二、大力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积极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一)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大力推进安置帮教方法的创新。司法行政工作部门根据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和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围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方法,积极探索帮教工作社会化、安置工作市场化、衔接工作规范化的新路子。

(二)注重“五个到位”,构建安置帮教工作的平台。一是组织机构到位。建立市和乡镇、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村和社区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确保了机构的健全、人员的到位。二是目标管理到位。坚持把安置帮教纳入到司法行政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之中。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成员单位具体抓的生动局面。三是工作汇报到位。坚持每个月上报一篇信息,每季度汇报一次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四是督促落实到位。司法行政工作部门负责检查考核,坚持半年汇报检查、年终考核评比,促进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五是宣传教育到位。坚持把宣传贯彻中央、省市的指示精神同“五五”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在一起,利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狠抓“三个提高”,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一是健全衔接措施,提高帮教覆盖率。司法行政工作部门每季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相关数据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帮教人员素质。市和乡镇、街道两级有针对性地对帮教力量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帮教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强化施教力度,提高帮教质量。层层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书,严格落实“五对一包保责任制”,定期上门走访,既帮教解开思想疙瘩,又帮助提供致富信息。由于以上积极工作,今年全市有刑释解教人员26人,全部得到有效安置,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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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一)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律师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为企业、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服务,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处理重大法律事务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担当法律顾问24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6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8件,解答法律咨询27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20件。

(二)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公证法律服务。在公证队伍中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对公证人员实行错证、假证追究制,办证出证过程要公开、透明。通过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整个公证队伍的素质,树立了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2360件,收费29.8万元,各项指标都超额完成,而且无一假证、错证。

(三)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坚决依法取缔了非法执业的机构和人员,把基层法律服务重点放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主要是面向农村、面向社区,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满足农民群众对法律的要求,为下岗职工、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2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450余人次。

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的推进了依法治市的进程

(一)在普法内容上,今年重点宣传普及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

(二)在普法对象上,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青少年及政府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让青少年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努力提高了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做到了依法行政。

(三)在普法形式上,坚持不断创新,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春节期间,我局与政法委联合在南门口闹市区开展了法制送春联活动,赠送法制春联200余幅。大部分乡镇街道都建立了永久性的法制宣传牌。有的乡镇利用集市发放法律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张贴法律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法律宣传单1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500人次、张贴法律宣传标语60条幅,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130次,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五、大力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创建标准化司法所。

(一)规范工作职责,明确了八项任务。一是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职责,积极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矛盾纠纷的调处;二是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屯等公益性、社会性法律服务活动;三是明确了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四是明确了法律教育职责,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六是明确了排查矛盾纠纷职责,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七是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是明确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规范工作制度,做到了八个健全。围绕创建标准化司法所的目标要求,健全完善了八个方面的制度规定,主要涵盖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来访、咨询接待、学习、会议、廉政建设、档案管理、重大情况报告和考勤、奖惩、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目前各司法所上报信息87份。同时,基层司法所坚持所务公开,切实做了“六上墙”,即:司法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职责上墙;工作职能和纪律上墙;办事程序和依据上墙;法律服务所的收费依据和标准上墙;服务承诺上墙;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号码上墙。从而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所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了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初我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年度百分考核实施方案,并准备11月中旬对各司法所进行检查考核。

(三)规范硬件设施,做到了八个具备。在省司法厅、葫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一切为了基层、尽力向基层倾斜,积极有效地改善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目前,有6个司法所新建了办公用房,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等。目前基层司法所基本具备了八个方面的条件,即:一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二有崭新的办公桌椅;三有办公电话并长期开通;四有统一的司法所名称、印章和标牌;五有统一的工作人员公示板;六有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书;七有文件档案柜;八有工作所需的学习参考资料和工具书。

为了检查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果,我局于6月21日、23日和27日分别在旧门、南大、宁远三个乡镇、街道召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片会。会上,各司法所分别汇报了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情况,红崖子、华山、东辛庄、宁远四个司法所重点介绍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从而推动了标准化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使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思想素质建设。根据葫芦岛市司法局、我市政法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文件精神,我局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各基层单位,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10月—12日,我局组织司法所长参加“葫芦岛市基层司法所长行政业务交流暨法律知识培训班”,通过专家学者深入浅出的辅导和先进个人绘声绘色的介绍,大家普遍拓展了思维,开阔了视野,明确了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增强了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提高了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我市二00六年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取得了显而易见的成果。局长常玉文同志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评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四家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但一分为二的看,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调解组织需要进一步整顿,调解人员要加强培训;二是法制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基层司法所的全面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新的一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要认真总结吸取过去的工作经验教训,根据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整顿基层调委会,把调解组织落到实处,举办调解员培训班。努力提高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规划,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搞的既丰富多彩又富有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兴建司法所办公用房,努力创建标准化司法所。

四、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使司法行政队伍永远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同时举办基层司法人员培训班,提高其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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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一)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律师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为企业、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服务,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处理重大法律事务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担当法律顾问24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6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8件,解答法律咨询27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20件。

(二)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公证法律服务。在公证队伍中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对公证人员实行错证、假证追究制,办证出证过程要公开、透明。通过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整个公证队伍的素质,树立了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2360件,收费29.8万元,各项指标都超额完成,而且无一假证、错证。

(三)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坚决依法取缔了非法执业的机构和人员,把基层法律服务重点放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主要是面向农村、面向社区,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满足农民群众对法律的要求,为下岗职工、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2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450余人次。

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的推进了依法治市的进程

(一)在普法内容上,今年重点宣传普及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

(二)在普法对象上,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青少年及政府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让青少年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努力提高了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做到了依法行政。

(三)在普法形式上,坚持不断创新,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春节期间,我局与政法委联合在南门口闹市区开展了法制送春联活动,赠送法制春联200余幅。大部分乡镇街道都建立了永久性的法制宣传牌。有的乡镇利用集市发放法律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张贴法律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法律宣传单1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500人次、张贴法律宣传标语60条幅,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130次,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五、大力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创建标准化司法所。

(一)规范工作职责,明确了八项任务。一是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职责,积极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矛盾纠纷的调处;二是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屯等公益性、社会性法律服务活动;三是明确了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四是明确了法律教育职责,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六是明确了排查矛盾纠纷职责,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七是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是明确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规范工作制度,做到了八个健全。围绕创建标准化司法所的目标要求,健全完善了八个方面的制度规定,主要涵盖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来访、咨询接待、学习、会议、廉政建设、档案管理、重大情况报告和考勤、奖惩、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目前各司法所上报信息87份。同时,基层司法所坚持所务公开,切实做了“六上墙”,即:司法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职责上墙;工作职能和纪律上墙;办事程序和依据上墙;法律服务所的收费依据和标准上墙;服务承诺上墙;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号码上墙。从而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所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了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初我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年度百分考核实施方案,并准备11月中旬对各司法所进行检查考核。

(三)规范硬件设施,做到了八个具备。在省司法厅、葫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一切为了基层、尽力向基层倾斜,积极有效地改善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目前,有6个司法所新建了办公用房,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等。目前基层司法所基本具备了八个方面的条件,即:一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二有崭新的办公桌椅;三有办公电话并长期开通;四有统一的司法所名称、印章和标牌;五有统一的工作人员公示板;六有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书;七有文件档案柜;八有工作所需的学习参考资料和工具书。

为了检查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果,我局于6月21日、23日和27日分别在旧门、南大、宁远三个乡镇、街道召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片会。会上,各司法所分别汇报了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情况,红崖子、华山、东辛庄、宁远四个司法所重点介绍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从而推动了标准化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使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思想素质建设。根据葫芦岛市司法局、我市政法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文件精神,我局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各基层单位,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10月—12日,我局组织司法所长参加“葫芦岛市基层司法所长行政业务交流暨法律知识培训班”,通过专家学者深入浅出的辅导和先进个人绘声绘色的介绍,大家普遍拓展了思维,开阔了视野,明确了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增强了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提高了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我市二00六年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取得了显而易见的成果。局长常玉文同志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评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四家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但一分为二的看,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调解组织需要进一步整顿,调解人员要加强培训;二是法制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基层司法所的全面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新的一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要认真总结吸取过去的工作经验教训,根据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整顿基层调委会,把调解组织落到实处,举办调解员培训班。努力提高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规划,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搞的既丰富多彩又富有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兴建司法所办公用房,努力创建标准化司法所。

四、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使司法行政队伍永远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同时举办基层司法人员培训班,提高其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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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乡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 科学 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中心,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落实基层司法所规划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转变观念,整顿作风,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完成了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 总结 如下:
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基层调解工作明显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自从20xx年我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存在着调解队伍不稳定,每年都出现调解组织变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整顿,巩固人民调解组织,将新上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培训,培训内容是人民调解程序、填写方法等,使新任的调解员能够掌握一般调解知识,有效的维护第一道防线作用。
2、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根据“五五”普法规划,20xx年我乡认真宣传了《普洱市农村法律知识》、《物权法》、《反邪教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根据我乡林权纠纷、土地纠纷不断增多的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宪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维权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物权法》和创建“平安××”等法律法规。全乡共有普法对象11544人,参学人数9683人,参学率达83.9%,其中:科级干部8人,参学率达100%;科级以下15人,参学率达100%;经营管理如能源15人,参学率达100%;农民10375人,参学人数8540人,参学率82.3%。学习形式主要是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多样,经过学习,提高了机关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使全乡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的到了进一步转变,社会的到了稳定和谐。
3、半年来,认真参加中心学习组学习,参加每周一学习活动,学习了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达讨论活动,严格按“四项制度”要求,完成了党委、政府分给的各项中心任务。
二、人民调解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乡是距县城最远的一个乡,又是一个林业大乡之一,特别在林改时遗留下的国有林与集体林纠纷。集体林纠纷当时已经解决,但随着松脂价格不断上涨,矛盾纠纷不断出现,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2件,成功41件。其中:集体林和土地纠纷34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邻里纠纷1件,危房宅基地纠纷5件,其他纠纷1件。调处率达97.6%,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10人。开展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2、社区矫正工作。20xx年11月止,我乡共有刑满释人员2人,农村2人,落实责任田2人,目前思想稳定。共有矫正对象4人,在4人当中已经落实义务矫正人员和联系方式,经过落实除外出打工1人外,其余3人都在家务农。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基层法律服务就是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一个重要机构,现有编制2人,一年来以满腔热忱的积极服务态度为两家老百姓担任法律顾问,共解答各种法律疑难咨询250人,真正发挥了老百姓不懂法有问处,不会写有请处的服务机构。
总之,20xx年我乡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但与县局签订责任目标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20xx年工作 计划
我乡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学习,深入群众,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了解和把握广大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四项制度”要求自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工作。

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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