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镇宗教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工作的时光总是过得这么快,新的阶段工作即将到来,我们需要认真总结我们的工作,我们该好好写总结了。无论成绩的好坏,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得出结论,以便指导接下来的工作。好的工作总结包括哪些板块?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镇宗教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20xx年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族宗教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会议精神

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五个结合”深入开展宗教工作教育活动:一是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发展主题;二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三是与创办特色亮点相结合,理顺工作思路;四是与自身建设相结合,创新形象;五是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整治工作作风。

二、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绝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及时完善了宗教场所的年检与宗教信徒的登记造册、节假日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力求达到“三个不能”、突出了“四个重点”,做到了“四个更加”。“三个不能”即:对宗教工作一是不能削弱,站在政治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复杂性,把它作为事关覃家岗镇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二是不能放松,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居安思危,以优异的宗教工作成果维护我镇的大好局面,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三是不能放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宗教工作,大力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把他们的智慧凝聚到奔康目标上来,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展经济、改善生活上来。突出“四个重点”即:一是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密切信教群众关系,四是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四个更加”即:一是机制要更加完善,二是队伍要更加整齐,三是保障更加有力,四是组织要更加坚强,把全镇的宗教工作做得更好。

三、依法取缔非法宗教场所龙音寺

通过镇宗教、安全及开发部门的联合检查,发现龙音寺不具备合法的宗教手续,寺庙被松土岩包围,如遇暴雨,极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严重。该寺庙其所在地块已被征用,并进行了征地补偿。为了及时制止非法宗教场所活动,保护信教群众的安全,确保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国家宗教管理政策和有关程序对这一非法宗教场所坚决予了以取缔。

转贴于

dg15.com更多工作总结范文编辑推荐

乡镇民宗工作总结


盘江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与有民族个宗教场所的村委会层层签定目标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现将我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 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宗教活动场所12处,办理房产证书的有8所,参加法人登记的12所。其中,伊斯兰教3所,基督教2所,佛教7所,规范管理制度5所。

二、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全镇的一项重要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4次,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民族村的团结、稳定和发展。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少数民族村的民族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三、层层建立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与干部的奖惩直接挂钩

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少数民族村委会和有宗教场所的10个村委会制定了管理联系制度,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族宗教场所的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并把宗教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

四、充分利用党校、党课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镇党委每年利用党校培训、党课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次以上,宣传教育面达90%以上,并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85%以上。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宣传活动和民族团结示范村、组评比活动。按季度召开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结合全镇文明示范村建设一并纳入评比考核奖惩。

五、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确保民族村的团结、稳定和发展

对民族村、组发生的突出事件,镇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指挥,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及时依法处置,把矛盾和民族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不上交矛盾。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把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处理措施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便于上级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正确决策。

六、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

镇党委、政府始终重视对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的教育和引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物的管理,尊重信仰自由,做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引导他们依法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时做好被批准登记的12所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

总之,我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知道下,全镇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弥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XX年新源镇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伊犁州直宗教工作“五项机制”会议精神,继续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旨,依法加大对宗教事务管理力度,为维护新源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作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新源镇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全镇共有13个宗教活动场所(其中11座清真寺、1个基督教活动点、1个佛教净土寺),11名教职人员,65名寺院民管小组成员。

一、加强了领导机构。镇党委根据州直宗教工作“五项机制”现场会要求,从今年1月份开始,要切实把学习、掌握、推行宗教工作“五项机制”(即:健全领导机制、管理机制、抵御渗透机制、排查机制、处置机制)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把推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绩效考核范围。年初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具体负责统战,宗教工作,加强了领导机构,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两项制度”。 制定和实施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和《落实“两项”制度考核办法》,实行领导和镇村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保证了在第一时间里掌握宗教活动动态。目前,共有7名县级领导,13名科级干部,13名村领导联系13座宗教活动场所,确保每个宗教活动场所都有一名镇、村干部包点联系,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建立每周五必须到宗教场所与宗教人士交朋友、了解其思想动态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了宗教场所的稳定工作。

二、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按照镇党委分工,配强统战专干2名。村,社区实行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社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村(社区)治保主任,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事务,并采取村,居委会主任及村治保主任(村两委委员)直接担任宗教场所民管小组组长的办法,明确了责任,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经本坊教民协商、把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为信教群众服务、有一定宗教学识及工作能力的本坊教民纳入到民管小组,调整充实了民管小组成员。重视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每月坚持14日的列会制,组织宗教人士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上级的文件精神。县、镇共举办了2期宗教人士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45人次,派1人参加州政治学校学习班,派1名宗教人士参加内地参观学习。不断提高了宗教人士的素质。保障经费、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镇党委召开专题会,拿出2万元,配齐配全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子、档案柜等),县为镇维稳中心配备1辆微型工作用车,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各村(社区)也拿出一定资金,确保了民族宗教工作正常开展。每个宗教活动场所也要保证了一定资金,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办公室,值班室,图书阅览室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规范档案,填写统一规范《新源镇宗教事务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手册》(七本一册)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办公室,配备电视、vcd、电脑、图书,改善了档案等软件设施。坚持24小时的值班制度,实行绿化、美化、净化、硬化建设。

三、规范宗教活动管理。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从事宗教活动,伊斯兰教讲经必须以《新编卧尔兹演讲集》和《卧尔兹选编》为范本进行讲经、解经;佛教寺院、基督教会所用经书必须经佛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协会审查出版或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经书,决不允许私自从境内外、国外购买未经各宗教协会审查的经书。依法加强对“两教”活动的管理,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了“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坚决依法制止基督教自由传教活动,以往基督教私自乱设家庭聚会点和非正常发展的现象得到有效制止。我镇没有发生外来人员传教,传经情况。在全镇各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挂警示牌,不允许未成年人、党员,干部进入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葬礼、婚礼、过乃孜尔、割礼等民族习俗中决不允许宣扬“圣战”、民族分裂、宗教极端言论。形成了崇尚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四,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按照重建、维修审批程序,今年对2座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重建。对申请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求以坚固实用为原则按设计图纸进行重建,防止借机超面积和搞豪华装修。规范财务管理,严禁以重建宗教活动场所为名或以其他借口为由,向信教群众进行摊派、增加信教群众负担。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财务管理,每季度按时公开财务收支;镇统战办进一步加强了对全镇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了治安、消防、防疫制度,定期进行了检查。为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生活安定,从年初开始各宗教活动场所坚持24小时的值班工作。做好春节,“两会”,世博会,斋月,肉孜节,国庆期间的安保工作。安排包寺领导保证清真寺每星期五(主麻日),基督教的每个星期日,佛教净土寺的每月阴历初一和初十五去联系,并抽派民兵应急队人员执勤,清查登记外来人口,保护宗教场所的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坚定不移地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为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上升势头,规范正常宗教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宗教“五项机制”全面实施,我镇于5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以大清查、大盘查、大排查为抓手,对全镇范围内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了排查。排查中查处:饰带宗教色彩的非正常服饰女人37人,其中别斯托别村15人,托海村19人,玉什布拉克村3人。留大胡子人员4人。查处基督教地下活动点3处,参加基督教地下活动202人。对排查出的非法宗教活动点进行了查封、依法取缔,并活动组织者霍桂梅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处以一千元罚款。对参与跨地区非法宗教活动的团结村13名哲派教民,进行了逐个登记审查,建立档案。对他们进行教育转化,通过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对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参与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制止和取缔私设基督教家庭聚会等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召开新源镇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动员大会,在教育年活动期间四个中心社区和六个行政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按照维护祖国统一的要求,广泛深入地进行了面对面的教育宣讲,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即:发放宣传单,出板报,举办演讲赛,知识竞赛,宣讲会,座谈会,挂横幅,贴标语,组织老干部深入学校开展爱国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方面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引导信教群众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真正做到全年抓民族团结工作。狠抓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创建率达到100%,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我镇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各族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开拓创新,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镇2020年上半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二、依法管理,标本兼治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xx〕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三、积极引导,力创和谐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2020年宗教工作总结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20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五?一”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20xx 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民宗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市民宗局的帮助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统一思想,立足长远,服务中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我县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搞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团结稳定
1、实行责任管理,使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年初,按照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及时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传达了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与六镇一管委会签订了20xx年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11月,按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对六镇一管委会的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进行了考评,通过实行目标管理,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2、积极开展“示范村”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县确定了海口镇松元村委会的石龙村为市、县两级的民族团结示范点。以“民族团结好、经济发展好、社会治安好、村容村貌好、教育科普好”等五项内容为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活动,一是争取市民宗局的支持,投入资金2万元,建立了农业技校;二是协调市、县交通部门,投入资金16万元,解决了石龙村的交通难问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石龙村新发展种植柑桔25000棵,桃李35000棵;新修了一条长840米,宽5米的村内混凝土道路,解决了过去“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状况。全村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显的好转,村容村貌也有所改变,全村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团结氛围。
3、认真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民族大团结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意识,我局积极协助教育系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活动中,共征订《中华大家庭》2223本、《民族常识》2045本、《民族政策常识》2700本。活动的开展,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
4、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今年以来,我县加强了对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一是在县委党校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讲座,参加学习人员52人。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民族宗教知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二是以会代训,加强对各镇及管委会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专干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三是征订并发送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资料,如《今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常识100题》、《民族宗教基本常识》等;四是在部分镇开办了民族知识园地专栏,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搞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
5、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宣传活动。
我县把每年的10月份定为民族团结月,把每年7月份第四周定为民族团结周,把11月26日定为民族团结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民族的传统节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彝族火把节之机,采取挂宣传标语、电视新闻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团结;二是利用回族的圣诞节之机,组织县五套班子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圣诞节活动;三是在民族团结示范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增进了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
6、建立了县、镇、村民族宗教管理网络。一是成立了xx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以澄办发(20xx)16号明确了分管领导,县委副书记张同安任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华丽萍和政府副县长陆永泽任副组长,由统战、民宗、政法、公安等25家部门领导组成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由统战部副部长杨正华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各镇、禄充管委会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明确一名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三是在35个村委会、4个社区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形成了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7、认真做好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的“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在“非典”期间,我们按照要求,一是认真搞好本部门的预防和防治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三是实行“非典”疫情日报和零报制度。
8、认真调处排查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一是及时调处华光村“11.5”事件。今年11月13日,我县华光村委会因xx日报社记者笔误而引发回民群众不满事件,我局得知情况后,及时到华光村委会了解情况,调处矛盾,并将情况及时向市民宗局、市统战部汇报,在市局的帮助下,此事得以妥善处理;二是配合右所镇处理好一回族因卖菜与一汉族发生的矛盾;三是配合禄充管委会处理好宜良回族旅游团到禄充游玩因收门票引发的矛盾;四是配合凤麓镇处理好因凤麓镇清真寺扩建而与邻里发生的矛盾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处排查,化解了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了群众性事件,使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
二、协调资金,加大投入,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1、管好用好民族专项经费,促进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我局积极争取市民宗局和县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市民宗局的支持,管好用好市民宗局拨给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拨给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解决难题,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
2、积极协调各方资金,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争取资金共26.73万元,为基层解决了实际困难。一是与市公路局协调资金1万元,帮助松元石门村解决交通困难问题;二是与县烟办协调资金6000元,帮助松元村委会打营盘村和双树村村委会骑马山村修建道路;三是与德安公司协调资金5000元,帮助解决凤麓镇清真寺扩建资金困难问题;四是与德安公司协调资金2800元,帮助松元一彝族贫困学生解决入学费用;五是与县交通局协调资金24万元,用于松元村民小组、石龙村民小组修建混凝土路1.7公里;六是与县环保局协调资金3500元,解决了宝华寺的交通难问题。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全县宗教稳定
1、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3月28日,我县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宗教工作“四句话”的精神,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
2、突出重点,开展对基督教情况的调查。我县主要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三种宗教,其中,基督教发展较快,管理也不规范,我们针对这些情况,重点开展了对全县基督教情况的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私设聚会点问题比较突出;二是信教群众素质低,盲目信教;三是宗教部门人员、经费不落实,一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四是宗教工作干部素质还有待于提高。调查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措施:一是要重视和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对基督教活动点的管理;三是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抵御境外教会的渗透;四是加强宗教部门的自身建设。通过调查,对进一步搞好我县基督教管理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3、密切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对非法宗教进行打击,严防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我局按照“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取缔违法,抵御渗透”的原则,积极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做好对非法宗教的打击和抵御渗透工作。一是与政法、公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如何防止邪教“东方闪电”进入我县、制止组织零散朝觐等工作;二是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对我县出现的外来传教的基督教人员进行调查工作;三是与政法、公安等部门互相交流、互通情况,掌握宗教动态,严防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
4、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一是认真宣传《xx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二是做好一年一度的宗教活动场所年检,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自身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给予宗教活动场所一定的修缮补助,促进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5、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宣传党的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利用政协民宗三胞界小组活动之机,加强与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与交流,对宗教界人士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工作生活上关心帮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广大信教群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不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促进工作开展。一是改进学习方式,确定学习的重点,理论联系实际地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按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继续抓好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三是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我们按照县委的要求,开展了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牢记“两个务必”,确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活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岗位制度、纪律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作风制度建设,营造了民宗局团结奋进、求实务实、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
3、不断提高民宗干部队伍素质。一是积极创造机会,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以适应新形势下民宗工作的需要;二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牢记使命,勤奋工作;坚持宗旨,执政为民;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的要求,努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作风民主、知识广博、富有创新精神、有能力、会做事、能吃苦的民宗干部队伍。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市民宗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县的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人员少、经费紧,一些工作开展得不到位,干部素质还有待提高等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不断改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取得更大的成绩。

"民宗半年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