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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林业局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林业执法监管工作。以下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供大家参考!

篇一: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20xx〕3号)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xx〕43号),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责任股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在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监督检查事项中,也应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责任股室于6月14日前将各自所涉及权力清单的有关检查事项(填写附件1)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区级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研究审定后公布,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责任股室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

各责任股室应于6月14日前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局应于6月14日前建成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各责任股室要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监管办法,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篇二: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为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湘潭县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不包括核与辐射)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就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 、机制建立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刘新玉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通过摇号明确了双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一季度按照方案要求,我局对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并按照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均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优先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一季度共检查54家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执法车60辆次, 共计完成对9家重点国控单位和45家一般排污单位。现场检查时共有2家企业存在没有进行项目验收工作,1家企业存在未批先建,1家存在超标排放,其余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工作亮点

全局参与、各股室共同协作完成双随机抽查。从而实现更加全面细致的排查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安全隐患。便于及时、准确的提出整改意见或治理措施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排污企业特别是存在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

二是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查。

篇三: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规章制度。自20xx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20xx年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委托书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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