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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法制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时间悄悄从指缝间流走,不知不觉间这一阶段的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这时候就要去做一份上阶段工作的总结。总结出的经验教训是基本的,突出的,本质的,有规律性的东西,如果还有人不会写工作总结怎么办?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区司法局法制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区司法局法制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20xx年法制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20xx年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版权所有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版权所有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我局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公证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禁了××××*、××××*公证处在我区跨区域违法执业的行为,维护了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全面完成了法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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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司法局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第1版权所有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第1版权所有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我局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公证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禁了××××*、××××*公证处在我区跨区域违法执业的行为,维护了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全面完成了法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司法局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

司法局2020年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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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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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我局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公证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禁了*****、*****公证处在我区跨区域违法执业的行为,维护了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全面完成了法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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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制工作的自我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的自我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区司法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为了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2012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心,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保障民生为着力点,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根据区政府《关于报送201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通知》,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对照文件要求,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做法总结如下:
一、注重指导,加强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 为了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以依法行政等为内容的工作,同时按照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效能,降低司法行政管理成本,创新司法行政管理方式,增强司法行政管理透明度,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司法行政事业在推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去年我们调整了依法行政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薛云健担任组长,副局长彭琼担任副组长,科长冉文、刘虎、潘再红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法律事务管理科,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真正落实。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和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第一负责人及具体负责的部门或人员,详细分解执法责任,签订责任书及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公示。为有效落实行政职责,分别建立了司法局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度,由依法行政责任制领导小组通过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半年、年终考核,有效地保证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权限明确,权责一致,各项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去年,司法所长全部通过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法律事务管理科、基层科、法制宣传科根据《XX区司法局依法行政责任制》确定的职责,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进行管理,积极探索“两结合”管理措施,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主体合法,依法行政岗位清晰,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有法有据,处理适当,严禁存在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的现象。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全区重点开展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60余场(次);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对普法重点对象采取举办培训、讲座、组织考试等形式开展“十进”活动200余次,送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册)。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文化年”建设要求,狠抓了“7个1”法治文化工程建设,打造出如社区法治文化公园、《XX法建》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示范工程,受到了《法制日报》的关注。按照“23511”创建工作目标,组织开展了“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法治区县”等创建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去年我区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六五”普法联系点(全市仅2个),鱼洞街道金竹村被市委法建办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月在我区召开的全市法建办主任会上我局作了题为“突出重点、狠抓实效,“3个3”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的交流发言。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显着提高。
法律援助中心,一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主题活动,对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持续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是在构建多元维权网络、“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基础上,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在闹市临街处设立全市一流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规范了便民服务窗口,得到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四是结合“五优化”空巢老人法律援助活动开展,建立了全市唯一的老年维权谈心室,扩大了援助覆盖面,避免因援助不及时导致的上访、自杀等,最大限度减少了不稳定因素。去年,区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91件,结案58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95.63万元。法律事务管理科出台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开展了法律服务机构“阳光执业”、警示教育、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优秀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创建等活动;开展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活动,减小了因经济下行带来的维稳压力;实施了法律服务全覆盖行动,覆盖率达100%。我局在全市镇街、村居“法律服务全履盖”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指派了法律工作者每日参与接访工作,引导信访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去年,律师参加信访值班201天,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524件,参与化解信访纠纷438件,走访企业31人次,担任镇(街)、村(居)法律顾问289个,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3家,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363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690件。办理司法鉴定302件。
(三)开展法制宣传,树立执法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增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树立我区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切实有效地规范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今年法律事务管理科同宣教科联合组织全区公证员、律师开展了各种法律宣传活动。同时,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保持和加强公证处、鉴定所、各律师所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使他们能够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充分利用律师法律资源优势,组织律师普法讲师团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支持和规范律师为镇街和村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组织律师接待涉法访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公证法》、《律师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联合,加大司法行政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有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清理非法法律服务机构,打击非法执业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活动。有效打击法律服务市场中的非法执业、非法从业、非法谋利等现象,促进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注重完善系统建设,促使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我局为完善司法系统的行政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司法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内部决策规则。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的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对在司法行政管理中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将以公示、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司法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查规定,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建立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其次,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司法行政管理新方式。依法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责,保证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引导和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建立司法行政管理和服务的首问负责制。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确保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继续抓好司法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加强对司法所全面工作的考核,落实奖罚措施,使司法所能够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各项职能工作。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司法行政行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和受群众监督。五是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内部学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司法干警学习制度,制定严格、科学的学习计划,通过机关政治学习、法律培训等形式,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2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日趋规范,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依法行政责任制未落实到位,奖惩措施还未跟上。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今后,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结合本局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依法行政体制,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依法行政队伍。二是维护法制部门依法行政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组织依法行政自检自查,提高依法行政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使依法行政达到预期目的。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在依法行政和依法行政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加大对依法行政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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