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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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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全县减轻农民负担556万元,通过对教育系统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退还农民166.65万元。没有新发现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连续10年实现了“三个确保”,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结合纠风与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县、乡两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减轻农民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机制,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在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从而使广大农民提高了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县在农民负担全面得到减轻的同时,对农民种粮、购买良种及村级农民技术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乡村医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等农村“五大员”的政府津贴基本足额发放到人。全县粮食直补下达指标759万元,良种补贴171.8万元,已落实到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款下达我县492万元 ,已落实到位;教育系统的寄宿生补助资金436.35万元和学杂费246.5万元以及农机补助补贴30万元都已落实到位。
三、实施重点监控,加大整改力度
根据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我县教育系统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作为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措施。全县累计清退各项教育违规收费166.55万元,对出现的问题实行全程监督,按照制订整改方案、排查和核实问题、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总结检查验收五个工作步骤进行工作督导。今年7月份,根据省督导的多次检查认为,我县的整改力度是大的,成效是明显的,并已通过了检查验收。今年10月已解除重点监控(《关于解除省级农民负担重点监控的通知》(闽农监管办[20xx]12号))。与此同时,我县还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发生。今年增加投入教育经费350多万元,其中50万元作为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周末补课和晚自修教师下班辅导的补贴,既规范了教育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促进了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四、抓住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县纪委、监察、减负、物价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实行专项治理,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巩固了减负成果,遏制了农村“三乱”。农村义务教育、农民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土地、计生、殡葬、生猪屠宰等未发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各种收费项目能按规定严格执行。除了每村征订党刊外,其它如乡村公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未发现向农民强行摊派和集资。全县各村未发现有向农民收取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费用,没有发现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办证之机,向农民收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费用或搭车收费。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我县全面建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和条件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村级基本上实行了零招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再固定向农民筹资,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都不得超过15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投劳不得超过5个工日,并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并按“一事一议”有关的审批程序进行。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村集体财务实现专项管理和监督;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和减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纠正和反馈,使我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保障。
六、入贯彻落实

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第2页

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的质量,将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到基层,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全县14个乡镇全面推行“公示制”,占乡镇总数的100%; 全县推行“公示制”的村198个, 占村总数100%。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联合物份局、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收费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进行跟踪落实,堵住农村小学乱收费口子。我县免除学生学杂费的农村中小学校254所;免除学杂费602万元;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4万元;年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626万元。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发行,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控制在“限额制”的范围,已落实到所有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全县行政村公费订阅报刊总额为12.7万元,与20xx年对比村均订阅报刊比增60.6元。落实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我县采用明查暗访形式,采取“查、看、听、访”的办法,不定期地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和涉农部门开展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日常监管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农业生产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治理情况。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农民负担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也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时不够及时足额,个别单位的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够重视,村级农民技术员补助资金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及时对调整后收费项目的公示内容进行变更等,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将继续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20xx年的工作重点
20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实施重点监控,加大监管力度。三是齐抓共管,强化工作责任制。四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五是查纠并举,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
20xx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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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监管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市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组织实施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我市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工作机制,扎实稳步推进。上半年,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试点,除选择在XX市盐官镇作为市级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也分别选择一个镇(街道)开展阳光行动试点。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选择试点。在四月召开的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赵树梅副市长专门部署了阳光行动的试点工作。会议后,市农负办制订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通知》,强调以公开涉农收费、公开惠农政策、公开财务收支、公开监管制度、公开监管责任、公开投诉渠道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行动。要求试点镇在完善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制度、严格查处涉农违规收费、提练总结减负工作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农民负担防控体系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阳光监管的有效途径。经过局党委研究,确定XX市盐官镇作为全市开展阳光行动的试点镇。市农负办加强对试点镇工作的指导,与试点镇共同商定了试点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监督手段,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

二、积极开展试点,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在20xx年6月底前,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市级试点镇要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目标,海宁盐官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行动,并紧紧围绕 “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这一主线,突出强化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公开,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及责任落实,强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阳光监督,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惠农补贴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镇清醒认识到: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是“三化同步”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化和完善,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落实农民减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该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党委纪检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财政、农经、国土、村镇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计生、民政、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组员的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组织领导。同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业副镇长任主任,农经站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阳光行动日常工作。

(二)制定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安排

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该镇作为XX市先行试点单位,对照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浙农监办〔20xx〕4号)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盐官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5月3日召开了全镇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农经员、报帐员和镇属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由该镇主要负责人就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全镇各村、社主要负责人、农民负担监督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三)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为营造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舆论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该镇充分利用广播等新闻媒体对阳光行动进行宣传。结合正在开展的“三民”走访活动,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农民负担问题的咨询、举报、投诉的双向沟通平台。专门制作了盐官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宣传手册5000余册,将盐官镇组织领导网络情况、涉农价格和收费主要项目及标准、种粮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普惠型的惠农政策、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等内容汇编成册,发放到农户手中,积极营造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全面梳理,做好自查自纠

根据《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浙农监办[20xx]4号)精神,同时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浙农监办[20xx]7号)要求,组织力量对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过程中,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20xx年10月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各村收取文化阵地建设培训费,全镇15个村共收取3190元;二是20xx年11月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桃园、红友等四个村收取体育活动费共2900元;三是所属郭店、广福二个村20xx年度报刊订阅费分别超支322元和25.8元;四是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村分别收取20xx年度、20xx年度老年大学书本费。针对发现的问题在本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中分别作出了整改:对违规收取的文化阵地建设费和体育活动费已予以清退;对超限额订阅的报刊费,超出的费用已由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承担。收取的老年大学书本费,通过查证,属于代办性质。

(五)狠抓源头防控,强化制度落实

一是重点抓好“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等源头防控制度。建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的农民负担源头监管责任人机制。实行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凡是向村级组织的收费和村级组织向农民个人的收费都必须填报审核审批单,经镇审核批准后方可收取,强化向村级组织收费的审核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的审查把关。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根据各村在册人口和上一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分村确定20xx年度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拒绝超过限额征订费纳入账内核算,并在镇、村二级实施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双台账”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支出,做到监管平台前移至“代理中心”,着力从源头上杜绝加重农民和村级组织负担行为的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涉农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在各村分别聘任了一名同志作为农民负担监督员,加强农村基层一线的群众监督。同时在该镇红友村、桃园村和郭店桑苗专业合作社设立了农民负担惠农政策监察预警站点,及时收集和监测农民负担情况及政府普惠性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情况。

三是建立农民负担预警通报制。对向村级组织的收费,由各有关部门填报收费项目,如有变动和更改的,立即与镇农负办联系。通过联络员,每月月底前上报涉农负担案件月报表,平时如发现线索即通过监督电话上报到镇农负办,由镇农负办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涉农案件线索进行查实处理。通过预警通报制,做到有效预防,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扎实整改。

(六)创新公开平台,推进阳光监管

一是利用“三资”监管网络平台,通过建立触摸屏系统,在村一级组织公开涉农收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公开惠农政策,对主要涉及到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主体的种粮直补、农机购补、农资综补、母猪贴补等普惠型政策;公开村级事务财务,通过三资系统直视,村集体的收入、发包、收费、支出等情况,每月及时更新公开,并且可以查阅发票内容(如品名,数量,金额,经办人、审批人、证明人等);同时在触摸屏电脑系统中存入了各村概况、班子情况、工作计划、监督制度等内容,更方便更实效的接受社会监督。触摸屏模版,主要分“村情概况、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社务公开、农村民主管理、三资公开”等6个版块,“资金公开、资产公开、村务公开、开标公示、村务管理、党务公开”等45个子版块。模版综合化,内容面广量大。二是在镇机关大院、各行政村设立公开栏,编印宣传手册和村报开设专栏,通过村便民服务中心、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及其网络,向社会广泛公开农民负担监管政策、法规、制度、责任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组织部署,推进阳光行动。

一是全面推行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在各县(市、区)自行试点基础上,是农负办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通知》(嘉农监办〔20xx〕2号),在全市面上推行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推进建立以村务公开栏、村报、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系统等平台为载体的公开平台,强化对农民负担政策制度、涉农收费、惠农政策、村级财务收支、监管责任、投诉渠道等内容的宣传和公开,扩大农民知情权,形成“六化”内涵的农民负担长效监管机制。

二是深化市级试点镇的阳光行动。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不断的深化、完善。一是充分发挥农民负担联络员、监测点监测员的作用,调动积极性,激发能动性,不断提升农民负担阳光行动网络组织工作的能力。二是深化阳光公开内容,除了政策、制度、收费项目、惠农支农政策的公开外,对其他需要公开的普惠性扶持政策进行公开,使公开内容更丰富,同时,要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应该当月变更的,当月跟进,在时效上更快速。三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要总结试点镇的工作经验,通过信息、会议等途径及时推广到全市。

三是探索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网络化公开。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财政系统要求支农惠农政策实行明白纸下发到户的契机,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系统,投入资金15.6万元,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四级农经管理网络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财政支农政策公开系统,把财政部门已发放的支农惠农政策补贴清册、补贴依据及补贴标准在村级公开触摸屏上公布,实现全市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网络公开的全覆盖。目前,财政数据与三资系统的对接已基本完成,XX区配置触摸屏村已完成部分数据公开,XX区目前村级公开设备正在采购过程中。

四、加强工作监查,确保全面推进。9月,市农负办结合农民负担暗访活动对全市各地阳光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及时发现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面上平衡推进,督查内容包括推进“六公开“情况、源头监管执行、监测网络运行等,督查表明:各地都积极制定了行动方案,建立了信息公开平台,违规涉农收费基本得到杜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减负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现象未能杜绝;个别镇、村农民负担源头防范机制执行不到位;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相关费用由村级组织承担,如由村经济合作社支付健康教育手册、计生公约手册印刷费等;个别教育、团委等相关单位和团体向村级组织收取赞助、爱心捐助、会费等; 对上述在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农负办根据《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浙委办[20xx]11号)和相关文件要求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作进一步的核实处理。截至到目前,整改的18个案例,涉及违规收费93.174万元,已清退违规收费93.174万元,清退率100%。同时,各地加强对长效监管制度的建设,近两年全市共出台了农民负担长效监管文件13个,进一步巩固了阳光行动效果。

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经过试点、全面推进、认真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阳光行动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将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和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把阳光行动的要求寓于各项措施之中,努力开创“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格局。

上半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上半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维权减负办的指导下,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等措施,狠抓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治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了全县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创建和谐**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我局上半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减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抓领导和专抓人员。二是与各股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共9份,明确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制。三是召开班子班子会研究部署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为严格执行上级维护权益减负工作政策,采取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一是大力宣传惠农政策。二是向各股、所、队、室宣传减负政策,有效的方针乱收费、滥收费现象发生。

三是为了严格禁止涉农乱收费,加大监督力度。1、要求有关执法人员必须在法律政策规定的权限内执法收费;2、必须按程序执法、文明执法;3、实行部门负责制,发生重大案事件“一把手”责任追究制。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维权减负工作,未发现涉农乱收费行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上半年,领导班子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采取各种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减负工作,巩固了我局的减负成果,有效遏制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上半年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个别股室对惠农政策宣传、落实工作不够细致,下半年,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地加大检查、监督工作力度,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始终保持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把我局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年7月21日

**镇人民政府

乡镇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自评报告


乡镇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自评报告

根据县农委舒农监办[20xx]27号文件,现对照我镇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减负,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1、党委政府重视减负及农经管理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措施、有督查、有评比。(2分)
2、有镇党委政府与村两委及乡镇涉农部门签订减负目标责任书。(2分)
3、有减负工作专题报告,每年镇组织自我督查3次、自我评比3次,年终有减负工作总结。(2分)
4、重视减负办建设,农经业务力量、办公经费和职责履行有保障。(4分)
二、农民负担管理规范
1、严格执行省人大《条例》和国办发[20xx]4号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限额开展“一事一议”筹劳;农民负担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10分)
2、规范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收取管理,收之适度,用之合理,群众满意,积极实行试点计量,和探索实行计量收费。(5分)
3、按县批复下达的负担计划分解落实到村、组、户,无添项加码。集中规范填写发放《农民负担卡》到户,做到户不缺卡,卡不缺项;使用《农民负担专用收据》,无收费不开据或自制票据。(5分)
4、严格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严格实行村级报刊“限额制”、村级“零招待”。(5分)
5、按照自愿原则开展“村村通”工程捐款,无变相摊派行为。(5分)
6、惠农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各项财政补农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户,无截留、挪用、抵扣现象;停收农业税尾欠;停止向农民收取排涝费;及时足额拨付财政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设立村干工资专户,按时“打卡”发放,无平调、截留、挪用现象。(10分)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消化债务
1、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运行正常,按时报帐、做帐、结帐;使村有乡管不断巩固,委托代理手续进一步完善。(5分)
2、村级财务年初有计划,年终有决算;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财务审计经常、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健全规范。(3分)
3、村级债权债务核实准确、建立台帐,债务逐年减少,无新增债务。(3分)
四、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规政策,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5分)
2、积极引导农村土地依法合理流转。(5分)
五、认真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分)
六、涉农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农村稳定
1、镇减负信访接待有专人;(5分)
2、信访接待有记录、案件查处及时,整改有结果;(5分)
3、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5分)
4、无群众性、重大、恶性事件。(5分)

2020年县202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市减负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党的十六大四中、五中全会,从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狠抓上级政策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努力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涉农负担的突出问题减少。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利益不受侵犯。现将一年以来我县减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

我县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年以来,总体上政策落实情况良好,改革进展顺利。对税改前税费尾欠暂缓清收基本能严格执行,在对明确了对已收取的20xx年以来提留统筹费,应无条件如数退还给农民;继续暂缓清收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税费尾欠,待经济发展,农民承受能力增强后再作处理,各乡镇、村基本上能规定及时地清退到农户。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支付也得到较好的落实。同时,加大也了减负和税改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税改和减负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得到较好的实施

(一)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我县继续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20xx]35号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

(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县委宣传、纠风、物价、减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在全县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以代缴方式超限订阅报刊现象,乡镇、村基层组织、学校没有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

(三)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我县涉农收费单位均能严格按照发改委价格[20xx]297号文件规定执行做好公示工作,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能做好收费公示栏动态管理,遇到有关规定调整变动,能及时更新有关内容,确保公示的准确性。对历年来公布取消和降低涉农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给予取消或纠正。

(四)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 ” 我县根据闽价[20xx]259号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类县杂费最高标准,县物价、县减负办同县财政、教育、针对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提出标准方案,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由县政府批准后付诸实施。各个学校都能严格“一费制”的有关收费管理,收费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力地遏制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产生。

三、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认真组织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全县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7.6万份,于6月底已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并发文到各乡镇要求各抓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监督)明白卡入户率达到99%。通过(监督)明白卡的发放,使农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部分已取消、严禁面向农民收取的项目。

四、强监督检查,全面治理农村“三乱”问题

县减负办以整改检查发现问题为重点,以解决减轻农民负担热点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等农民负担检查方法,根据榕农负监[20xx]07号《关于面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乱’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榕农负监[20xx]09号《关于开展半年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减负办与县经管站对县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务支出的情况,进行抽样专项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五、建立完善“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制度

我县组织减负工作人员到有关乡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宣传活动。引导村干部要克服畏难情绪,细致做好村民工作,防止“一事一议”引发新的农民负担。要正确引导农民自愿捐资参与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防止把自愿捐资演变为新的摊派和集资。

六、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和违规行为。

认真接待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社会和群众呼声,进行政策法规咨询,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一年,县减负办农民负担来信、来电、来访25起,反映的问题涉及农村税费征收、教育乱收费和农民建房收费等,每起信访件都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农民。对县人大代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大洋镇际尾村因学校危房建设,被城建部门收取教育附加费,地材砂石等硬性规定要税务发票,加重了村级负担”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答复。5月份根据群众来电,县减负办及时受理了一中学收费不规范问题,要求列出退款计划,退还合理款项。通过做好这项工作,该校已于6月底将不合理收取15850元款退还给学生。

20xx年我县减负工作将继续坚持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方针、政策,巩固减负工作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20xx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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