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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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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狠抓落实,大干快上”的工作主基调,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方面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为建设“平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注重创新,推进全方位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拓展普法工作新领域。通过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流动大展台”百场巡展,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系列教育,编印《“法律进工地”知识读本》、《新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制宣传专题资料,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十进’,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契合专题宣传日、周、月等节点,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浙江法治宣传月”、“水法宣传月”、“质量宣传月”、税法、禁毒、交通安全、青少年暑期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服务市重点工作开展,通过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宣传等形式,向市民分发“三改一拆”系列宣传资料,共编印、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2万册,编印主题宣传资料4000册,举办专题法律讲座66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2次,接受法律咨询服务783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品1.6万份。
二是探索法治文化新模式。拓展法治文化阵地,重点推进“法治广场”、“大型法制宣传牌”等新型普法阵地建设,在崇福镇新建一个“法治广场”,在“东方法制园”融入“四合一”普法元素,着力提升普法宣传的规模效应。拓宽法治文化宣传渠道,依托新兴媒体及普法微博群,重点推出“法育未来”主题栏目,打造**“微言法语”特色品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在恒基建设集团建立法治文化展示厅、法制宣传流动长廊和网上法制教育栏目等普法阵地,打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强化普法工作对外宣传力度,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法制新闻作品获得全省法制好新闻评选一、二、三等奖,《监狱里的招聘会》还荣获了全国广播专题(评论)类二等奖。
 三是迎接**督查。印发《**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标准》,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对照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的准备工作。召开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会,听取“法律十进”牵头部门工作汇报,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为迎接上级“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专门听取了“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法工委还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我市普法工作得到**市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中期督查结束后,又召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交流会,通报**市督查组对我市中期督查的有关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四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推进“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发文表彰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依法完善自治章程,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组织申报浙江省民主法治村(社区)”2家、**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家。在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做好迎检各项准备的基础上,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检查组先后分别对屠甸镇汇丰村、濮院镇新联村、梧桐街道三新村和振东新区进行考核验收,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培育评选活动,巩固和提高创建工作实效。
二、夯实基础,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狠抓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今年,梧桐、乌镇、高桥司法所分别申报争创浙江省五星、四星和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扩大基层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覆盖面,在8个镇(街道、新区)建立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规范基层人民调解机制,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石门司法所结合实际制订了首席人民调解员、等级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兼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人民调解疑难案件移送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考核奖惩等6项制度。抓好“以奖代补”审核发放,激发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全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461起,比去年增长19%,调解成功率达99%。
二是构建人民调解专业化格局。推进多调对接机制,在梧桐、乌镇、崇福试点成立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警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通过警调对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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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调处各类纠纷1271起,调处成功率达100%,此项工作因而获得**市**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发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和检调对接机制优势,快速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全年调处涉访矛盾纠纷20起,通过诉调对接调处矛盾纠纷314起,通过检调对接调处矛盾纠纷2起,调处成功率均达100%。强化医调、交调、劳调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员考核机制,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一年来,市医调委共调处医患纠纷61起,涉案标的**万元;市劳调委共调处劳动争议纠纷126起,涉案标的597.5万元;市交调委共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249起,涉案标的5154.26万元。
三是推动人民调解系列化创新。启动村级规范化调解室创建工作,在河山镇华台村、梧桐街道百福村和崇福镇景卫村建立了3个试点调解室,推进人民调解室硬件设施的规范化、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启动人民调解“道德观察员”试点工作,发挥“道德观察员”的监督协调作用,同时抓好47个以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这项工作因而获得**市**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启动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实施意见、考评细则等,结合实际在崇福、**两镇先行开展联调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启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机制,建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改一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按月报送制度,开展“三改一拆”矛盾纠纷排查7次,调处纠纷50件,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三、优化服务,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网络
一是打造“三零”服务品牌。根据省厅五星级规范化创建标准,完善窗口建设,增设电子屏、岗位引导牌等设施。建立**市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子平台,与各法律服务单位进行联网,实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审查、审批、指派,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深化援调对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实现了法律援助“零距离”。推行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全部实行“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对残疾人、老年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等便捷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零等待”。将 123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纳入网络平台并配置录音监督,落实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和投诉举报制度,组织听庭24次,回访案件40件,抽查案件卷宗500余份,实现了法律援助“零投诉”。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4件,解答咨询1905件,挽回经济损失1213万元,涉及受援人数1265人,其中群体性案件32件,涉及人数467人。
二是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加强与劳动、公安部门协作,新成立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站和市看守所法律援助站,指派律师定期值班,提供法律咨询。拓展法律援助网上平台,在**市率先开通法律援助官方微博与微信公众平台,接受群众网上援助申请、宣传援助知识内容、解答网民咨询。下放法律援助初审权,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由法律援助站直接开展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有效加快办理法律援助的速度,方便当事人就近获取法律援助。全市已建立部门法律援助站10家,镇、街道(振东新区)援助站13个,有援助人员40人,村社区联络点联络员208人,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全面形成。
三是加大弱势群体维权力度。开展法律援助走进“新居民聚集地”宣传活动,提高新居民维权意识。开展法律援助短信宣传,每月向群众发送短信1万条,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加快讨薪案件的介入速度,加强与劳动等部门、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欠薪、讨薪情况,综合运用申请法院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方式有效化解农民工劳资纠纷。全年共办理农民工讨薪、工伤事故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116件,受援人数467人。**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扩大援助范围和覆盖面。
四、发挥优势,构建社会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营造健康法律服务环境。制定出台公证处财务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公证处年度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检查和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并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活动。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依靠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诚信建设、落实所(处)务公开制度、落实投诉查处,营造法律服务新环境,全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实现“零”投诉。全市律师共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352家,代理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2318件,比去年增长0.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01家,办理各类案件550件,比去年增长0.8%;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8301件,比去年减少5.4%。
二是深化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法治**”建设。完善市政府、政府部门、各镇(街道)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市政府专门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团,16个行政执法部门、5个镇(街道)和16个市直属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修订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考核发放细则》,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全年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560人次,开展村务“法律体检”176次,办理法律援助13件,为村(社区)和村(居)民代理诉讼11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2起。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优化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中小企业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是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组建由律师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咨询团,深入企业组织开展法律体检、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专项活动,协助企业建立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全年律师参与服务省重点建设项目2项,担任规上企业法律顾问76家,参与服务企业破产重组2家,参与服务企业清算(重整)4家。服务“三改一拆”专项工作。组织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顾问村(社区),协助调处矛盾纠纷5件,提供法律咨询25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次,参与拆改方案和措施法律论证1次。服务金融工作,积极引导律师为各类金融机构事前合同审查、债权质押等新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市律师担任金融机构法律顾问17家,办理金融法律事务90件,办理贷款、抵押公证1200件。
五、严格执法,实施特殊人群规范化管理
一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印发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案卷质量考评。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全市207个村(社区)全面建立矫正帮教工作站。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更新社工业务知识,组织社区矫正业务培训4次。落实重点对象排查管控,组织各司法所每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并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督查3次,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违法矫正人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健全人技合一监控平台,升级社区矫正执法装备,配置身份信息采集、执法仪、录音笔、录音电话和电子网等监控设备,基本实现局所网上联动监管。今年,全市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98人,比去年增长19%,解除社区矫正35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为544名,无再犯、无脱管、无漏管。
二是落实帮教安置工作。开展全面大排查工作,做好20xx年回归人员的定点监测,并修改完善《**市安置帮教实施细则》。联合省乔司监狱走访调查全市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基地建设情况并组织职业推介。认真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重点归正人员的管控措施,并对涉及“三改一拆”工作的归正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帮教延伸工作,进一步密切监地衔接,配合监(所)开展改造质量回访调查。年末全市共有归正人员1972名,帮教率99.89 %,安置率99.64%,重新犯罪25人,重新犯罪率1.26%。
六、提振信心,打造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一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有关年度考核推优、人事任免、党员关爱专项资金捐款等事项,同时严格执行外出活动请假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对涉及人财物的重大事项,局党组、班子成员均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市委严管干部的“八项要求”和提升干部“八项能力”等精神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切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激发工作动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司法行政大讲堂”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四学四强”、“团结共事、激情干事”大讨论等活动,全年组织集中学习11次。加强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确立调研课题22个,其中梧桐司法所《单亲家庭子女普法教育的调查和思考》获评**市局调研成果三等奖,另3篇调研文章获评**市局调研成果优秀奖。激发队伍活力,向全系统干部征集“金点子”,开展“庆五一”趣味运动会、摄影作品展示、演讲比赛、爱心菜园、退休干部座谈会等活动,营造团结协作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围。
三是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教育和干部作风教育,在中层干部中开展以“每月一例会、每季一建议、半年一回顾、全年一调研”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提升工作和服务能力。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明确局各项规章制度,局效能建设督查组不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并与兄弟单位开展交叉效能暗访活动,对关门办公、去向不明等现象加以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以来在上级组织的效能建设暗访中,未发现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现象。响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四联四强”走访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当义工”、“当一天社区干部”等活动,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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