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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真抓实干出成效创新思维图发展
上半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观”教育为契机,牢牢把握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两大主题,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取得新成效。
一、以“三观”教育为突破口,努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狠抓“三观”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全州统一布暑,将“三观”教育活动作为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突破口,紧紧围绕“五个结合”深入开展“三观”教育活动,对照目标找差距,创新思维强措施,深入剖析转作风,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地基础。一是将“三观”教育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发展主题;二是将“三观”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将“三观”教育与创办特色亮点相结合,理顺工作思路;四是将“三观”教育与自身建设相结合,创新部门形象;五是将“三观”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整治工作作风。通过“三观”教育,发展思路进一步明晰,工作措施进一步扎实,立足本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二)狠抓“亮点”建设,形成规模优势
基地建设是民族工作的特色和亮点。鉴于多种原因,我县基地建设在全州长期居于落后地位。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调整思路,主攻难点,以全州东大门野三关镇为重心,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以木龙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为中心的基地建设,取得显著进步。一是在示范村建设上完成了木龙垭村委会阵地建设;于四月份组织村两委班子赴建始、利川参观考察示范村建设情况,学习经验,转变观念;农家乐庭园及特色民居建设有序进行;公路提档升级开始启动;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己建成三元杂交牲猪繁殖基地,培植100头规模养殖大户1个,50头以上规模养殖大户3个,30头以上规模养殖大户10个。二是民族卫生基地、民族教育基地建设再创佳绩。民族医院、民族中学多次获县委、政府表彰。三是电脑农业推广应用基地逐步规范和完善,功能得到逐步发挥。初步形成了以野三关为中心,具有幅射效应的特色亮点示范区。
(三)狠抓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
我们在民族专项资金项目上,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受到了上级好评。一是在项目建设上,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坚持项目布局与扶贫帮困相结合;坚持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坚持资金扶持与科技扶持相结合;坚持项目论证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使项目发挥了应有效益。现已完成20xx年项目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在资金管理上,通过建章立制,跟踪检查,内部审计,建档规范等一系列措施,使资金管理达到了规范化、科学化的标准。出台了《县民宗局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在今年上半年全省扶贫资金审计中,我局资金管理得到了省审计组的充分肯定,认为:使用合理、管理规范,值得推广。为今后争取资金扶持及政策性项目奠定了基础。
(四)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
宗教工作无小事,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今年,县委常委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六月中旬召开了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就民族宗教工作作了安排布暑。我们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绝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及时完成了宗教场所的年检与宗教信徒的登记造册、宗教基层组织的改选、节假日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州民委李主任、县委常委谭显艾等领导亲临各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研究,检查督办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现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今年四月,我局会同县统战部、公安等部门分四个组到各乡镇进行调研,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为县委决策宗教事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按照全县宗教工作会议安排,我局与县统战部联合发文,就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作了具体要求。目前,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组三级均已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各级的职责、义务和奖惩措施,切实做到了宗教工作常年有人抓,抓就抓落实。
(五)狠抓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我局与县经管局、质监局、港航管理所等单位,对口帮扶野三关镇高阳寨村。我局先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村组及农户进行走访调查。自3月以来,共组织人员下乡帮扶达39天96人次。截止目前,我局为高阳寨村办了五件实事。一是突击移栽烟叶500亩,为今年全村脱贫打下了基础;二是已修通进村公路8公里;三是副科级以上领导一帮一对口帮扶落实到位。组织干部职工捐款4000余元;争取公路修建资金2.5万元;四是举办了80余人参加的村组干部及农户科技带头人培训班;五是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使高阳寨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有序进行,受到了县委、政府及扶贫领导小组的好评。
(六)狠抓民族文化,促进产业发展
一是组织相关部门修改《恩施自治州自治条例》,搜集整理意见16条;二是组织神龙溪推介活动,形式成果;三是按照全州统一安排,筹备民族服饰展销活动;四是组织人员参与武陵山区民歌(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大赛和全国第十届推新人大赛;五是支持、引导巴东县乐乡民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展。该公司是全州第一家以民族民间文化挖掘、搜集;民间艺术传承与推广,民族民间文化书籍、音像、光盘编撰、出版;巴东地方戏曲文化教研、培训为主体经营内容的民营文化企业。该公司的成立,对推动我县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化建设,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将起到促进作用。
(七)狠抓自身建设,启动机关搬迁
机关搬迁是长期困扰我局的突出问题。我局将这一问题作为“三观”教育整改的重要内容。上半年,我局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以启动机关搬迁为重点,多渠道寻求支援。通过多方努力,已与北京市民委、省民委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及交流。在省民宗委郭大孝主任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组织专班到北京市民委、国家民委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请求支持。北京市民委准备近期来巴东回访,并有支持意向。目前,机关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预计在7月中旬可破土动工。
二、以加速发展为中心任务,促进工作再上水平
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但与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相对照,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争取政策的力度不够。民族发展资金规模小,实施分散,效益不够明显。对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真正形成对经济发展具有助推作用的基地和亮点。二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贯彻力度不够,民族意识逐步淡化。三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三观”教育活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创新思维,真抓实干,才能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围绕发展和稳定两大主题,在“三争”、“三强”、“三严”上做文章,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争政策、争项目、争发展
一是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的契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对照省《若干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请相关部门督办落实。二是打好民族牌、库区牌、老区牌,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开发、解决库区产业空心化的政策优势,走出去,引进来,协助各部门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工作,重点支持一至两个产业,形成规模优势,力争“双民双赢”活动取得成效。三是调整思路,选择具有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条件的载体,在电脑农业开发上有新的作为。四是积极探索民族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争取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投入,借社会力量,促民族工作发展。五是积极争取上级民宗部门支持,努力抓住三峡库区对口支援的最后机遇,完成机关搬迁任务。
(二)强素质、强意识、强机制
要通过扎扎实实地开展“三观”教育,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一是通过“三观”教育活动,结合民宗部门自身特点及工作任务,进一步拓宽思路,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满腔热情地为基层群众服务。牢固树立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把维护和代表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管理机制,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昂扬斗志,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三)严登记、严管理、严打击
一是切实履行好宗教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正确处理好宗教与邪教的关系,合法信教与非法信教的关系,依法传教与非法传教的关系,在全县范围内,对天主教徒登记造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抽查,摸清情况,掌握动态。二是强化对天主教传教场所的日常监督与管理,明确专人,定期检查,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天主教活动正常化和合法化。三是坚决抵御渗透,按照“露头就打,重惩严罚”的原则,对邪教骨干分子和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半年工作总结延伸阅读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xx年度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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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委办:

20xx年以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宗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县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着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

(一)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年初,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召开了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电视动员大会,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活动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作了安排部署。下发了《全县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县上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紧密配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动了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送公益短信、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微政务图文消息推送、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利用各种节会、宣传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宣传月期间,在县城及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6条,县政府统办楼、乡镇、社区和有关部门电子屏连续一个月滚动播出宣传标语15条,向全县各级干部发送手机短信1万多条,在各乡镇主要街道、城市社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显着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1000余条,开设专题宣传专栏26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加强典型培养。县委宣传部派记者到xx一中、西街社区进行采访,在xx电视台、《新xx》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了xx一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营造了各族师生团结友爱的浓厚氛围,让民族团结教育走进校园,走进课堂,扎根于学生心灵之中,进一步增进了各民族同学间的友谊;报道了西街社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生活环境优美、思想道德高尚的和谐社区新风貌。四是深化“六进”活动。积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典型培养,充分利用学校德育室、校园广播站、文化橱窗、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和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创建措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大力实施“全覆盖”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县部门、单位、学校、乡镇、村、社区广泛参与,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典型培树工作。按照《张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下发《xx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创建计划,强化创建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及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村、和谐社区、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示范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根据《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示范家庭的通知》(张市民宗电〔20xx〕15号)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最终推

荐了xx县第一中学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西街张培云、团结巷社区马雪鹏家庭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家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宣传带动作用。三是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把民族宗教进步创建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深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群众36户,发放资金1.5万元,切实解决了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利用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联系农业、科技等方面专家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科技实用技术培训,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致富能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持续开展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县乡教育卫生工作。年内,县上选派13名骨干教师前往甘南支教,选派4名医务人员到肃南县开展支医工作,有效缓解了民族地区基层教学、医务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清真食品监管,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积极落实清真食品经营前公示、清真食品标识牌和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认证监管机制,在聘请5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重大节日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县13家清真食品经营户的各种证照办理、从业人员状况、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流通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6月14日,县上召开了清真食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单位职责,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全县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强调,面对艰巨复杂的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各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街巷搞检查,有的放矢促整改,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清真食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城市和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制互联、功能互补、调节互动”的城市及流动少数民族管理工作机制和散杂局民族工作机制。深入全县10个乡镇6个社区,对少数民族家庭生活情况、就业状况、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密切关注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子女上学、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一)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继续组织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书写宣传专栏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和全国及甘肃省宗教团体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宗教界人士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宗教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二)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结合起来,以解决宗教活动场所

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教务、财务、安全、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财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寺管会班子及教职人员考核评议等措施,进一步做好全省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对3个宗教团体、9处宗教活动场所和114名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录入,为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认真落实重大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好宗教节日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关,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继续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了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WW工作,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印发了《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WW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乡镇、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认真做好信访及预警信息的掌握上报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防止了到县赴市上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从全县高原生态文明县建设大局出发,主动牵头作为,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积极协调解决洪水镇益民村回民墓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推进全县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注重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重点乡镇和佛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大型宗教活动申报批制度和生活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点对圣天寺、童子寺举办的四月八”浴佛法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大型宗教活动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方案,积极组织公安、交通、交警、消防、食药、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维护活动秩序,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预防了重大事故和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群众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三是切实加强网络宗教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由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战、宗教、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管理机制,按照中央提出的互联网宗教“七个不得”的要求,依法加大对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传播极端主义等网络言论的打击力度,及时妥善处置负面宗教舆情,防范蓄意炒作、反炒作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本县宗教类网站的实名备案登记,加强宗教类网站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联系教育,改进对微信群、QQ群的引导管理,扎实推进了网络舆情源头治理。

(四)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宗教场所面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查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海潮坝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要求,针对海潮音寺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认真做好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依法拆除了海潮寺违规建筑,及时恢复了生态植被,坚决制止了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现象。

(五)深入调查登记民间信仰场所,有效制止乱建庙宇、乱塑露天造像现象。一是认真开展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行政监管、牵头协调工作职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在10个乡镇组织开展了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和甄别工作,对摸排出的71处民间信仰场所建立了台账,全面掌握了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加强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扎实开展“两乱”治理。制订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制止乱建寺庙和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乱建问题,配合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了南古镇马蹄村柏籽山违法修建寺庙和六坝镇四堡村僧尼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问题,有效遏制了乱建、乱塑行为。

(六)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结合“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宗教界以“弘法利生、慈善救助、奉献社会”为遵旨,身体力行教义教规,力尽所能,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3月份,圣天寺发动教职人员和信众为永固镇李庄村困难户张自秋家庭捐助医药费5000多元;圆通寺发动教职人员和信众捐款2000元

,分别对三堡镇韩庄村、三堡村困难户王月兰、朱灵国家庭进行了救助,充分展现了宗教界人士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的精神风貌,树立了宗教界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

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够深入,创建效果不够明显;二是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展不平衡,部分寺观教堂创建水平较低,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在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形式单一,方法不够灵活,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四是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够,民主化管理程度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教育,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和贯彻会议精神,为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总结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广泛宣传,深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是认真宣传贯彻《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切实抓好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

四是重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和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处理好民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深化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和整改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在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促进行为规范。

六是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培训规划不断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七是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持续开展敬老爱老、捐资助学、募资赈灾等公益慈善活动,进一步树立宗教界良好的社会形象。

八是高度重视宗教领域WW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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